免費論壇 繁體 | 簡體
Sclub交友聊天~加入聊天室當版主
分享
返回列表 发帖

[综合书园] 苹果之父乔布斯传奇 作者:草根(正文完结+讲稿视频)

8TVLQINH19B.jpg
2013-5-4 20:23


中文名: 史蒂夫·乔布斯
外文名: Steve Jobs (Steven Paul Jobs)
别名: 苹果教父
国籍: 美国
民族: 生父是阿拉伯人,生母是日耳曼人
出生地: 美国 加利福尼亚州 旧金山
出生日期: 1955年2月24日
逝世日期: 2011年10月5日
职业: 发明家,企业家
毕业院校: 家园高中 Homestead High School
代表作品: Macintosh、iMac、iPod、iTunes、iPhone、iPad等
主要成就: 让苹果产品引领全球科技潮流
个人电脑联合发明者
宗教信仰: 佛教
配偶: 劳伦娜·鲍威尔(Laurene Powell)
身高: 188cm

史蒂夫·乔布斯(1955-2011),发明家、企业家、美国苹果公司联合创办人、前行政总裁。1976年乔布斯和朋友成立苹果电脑公司,他陪伴了苹果公司数十年的起落与复兴,先后领导和推出了麦金塔计算机、iMac、iPod、iPhone等风靡全球亿万人的电子产品,深刻地改变了现代通讯、娱乐乃至生活的方式。2011年10月5日他因病逝世,享年56岁。乔布斯是改变世界的天才,他凭敏锐的触觉和过人的智慧,勇于变革,不断创新,引领全球资讯科技和电子产品的潮流,把电脑和电子产品变得简约化、平民化,让曾经是昂贵稀罕的电子产品变为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有你支持更精彩 点击表情自动回复:

楼主这帖子太美,太漂亮了,顶,献花一朵.......!
看到楼主的这个帖子,我明白一定要低调.......!
哇,楼主你真是太给力了,这样的帖子都能找得到,佩服!
问候七喜乐园的朋友们,报个到并祝朋友们安康如意,永远开开心心!
楼主辛苦了,这帖子我很喜欢,找了很久,拿去收藏了,谢谢朋友啦!
这帖子真的让人感觉很舒服,我超喜欢,楼主真是太给力了!
超极囧囧的帖子,楼主你太雷了,真正把我给OUT了!
好贴
低调
给力
报到
收藏
喜欢
囧人

活着就为改变世界

  诺贝尔奖得主、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曾把21世纪的前十年形容为“大零蛋”。在他看来,“满眼皆一片荒芜”。然而,在失败的废墟中崛起了一个超级英雄——乔布斯。

  《财富》杂志赞颂乔布斯“在衰退的经济中傲然挺立”“绝处逢生”并“颠覆了整个世界”。《财富》杂志的评论写道:苹果公司的CEO史蒂夫•乔布斯总是能用硅片和软件“不断制造奇迹”。

  《巴伦周刊》曾表示:“美国应该再多1000个他(乔布斯)这样的人物。”对于乔布斯来说: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难道还有其他原因吗?

  ********

  人这辈子没法做太多事情,所以每一件都要做到精彩绝伦。我们本可以在日本某地的某座寺庙里打坐,我们本可以扬帆远航,管理层本可以去打高尔夫,他们本可以去掌管其他公司,而我们全都选择了在这辈子来做这样的一件事情。所以这件事情最好能够做得好一点。

  为了自我实现,乔布斯甚至每天都会用死亡来提醒自己。命运似乎总是爱跟乔布斯开玩笑。2003年,乔布斯首度传闻患有癌症,后又有消息称通过手术奇迹般康复。

  2005年6月12日,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毕业日上演讲道:

  17岁时读到的一则格言影响了我:“如果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你一定会找到人生的方向。”过去的33年,每天早上我都会揽镜自问:“如果今天是我人生的最后一天,那我要做些什么?”当我连续多天都得到“没事做”的答案时,那就是该改变的时候了。

  提醒自己快死了,是我在作重大决定时最重要的工具。因为几乎每件事,包括所有外界的期望、名誉和所有对困窘或失败的恐惧,在面对死亡时,全都会消失,而只有最重要的东西才会留下。用死亡提醒自己,是避免陷入害怕失去的欲望陷阱的最好方法。有些东西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为什么不顺心而为!

  2011年1月17日,乔布斯突然正式宣布休病假后,民间甚至屡屡传出病危的消息。以至于3月2日全球瞩目的iPad2发布会上,人们最关注的不是新产品多了哪些功能,而是乔布斯是否会出现。而在当天,乔布斯面带微笑地出现在iPad2发布会上,并表示:

  我们在这产品上费尽心思了好一阵子,我不想在这一天缺席。

  当时,全场观众起立鼓掌,这一分钟,苹果股价上涨超过3美元,涨幅接近1%。从被报道只有六周生命到现身iPad2发布会,乔布斯的健康状况一直牵动着无数人的心。

  作为企业家,往往需要付出常人数倍的精力。规律无常的生活,永无休止的竞争,变幻莫测的未来,一点点耗尽CEO们的健康资产,让他们从健康的富翁变成“负翁”。在企业家们风光一面的背后,蕴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辛劳与付出!

  有了2004年那次濒临死亡的经历,乔布斯有了新的体悟,他认为,时间有限,所以不要按照别人的意愿去活,那是浪费时间。不要让别人观点的聒噪声淹没自己的心声。最主要的是,要有跟着自己感觉和直觉走的勇气。无论如何,感觉和直觉早就知道你到底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其他的都不重要。

  不要把时间浪费在别人的生活里。不要被条条框框束缚,否则你就生活在他人思考的结果里。不要让他人的观点所发出的噪音淹没你内心的声音。最为重要的是,要有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的勇气,它们可能已知道你其实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其他事物都是次要的。

  在乔布斯带领下的苹果公司,从事实上发展个人电脑,到建立一个便携式媒体播放器的全新市场,再到彻底改变人们购买音乐、享受音乐的方式——苹果公司的成功让其他公司望尘莫及。从个人电脑AppleII、Macintosh电脑、iPod音乐随身听、64位个人电脑Apple PowerMac G5、MacBook Air笔记本电脑一直到今天的iPod shuffle五代、iPod Touch四代、iPod Nano六代,每一个产品的诞生都是电子产品和电子商业圈内一个奇迹的诞生。

  正如乔布斯所说:

  我没有把人生看做一场事业。我会有所作为,也对周遭世界作出反应。我所做的一切不只是事业,而是我的人生。

  乔布斯使得个人电脑象电话一样易于使用、改变了动画电影的制作模式、吸引消费者转向数字音乐、令手机重现时尚感。当人们已经习惯了在键盘上敲敲打打的时候,乔布斯创新与变革的脚步却从未停止。他曾说过:“佛教中有一句话:拥有初学者的心态是件了不起的事情。”iPad的横空出世就是乔布斯天才想法的再一次伟大实践。乔布斯使得平板电脑成为人人模仿的对象。2011年,在苹果产品的发布会上,乔布斯最后说了一段话:

  很多家伙正涌进平板市场,他们把平板当做下一个PC来看待。软件、硬件由不同的公司完成,他们喜欢谈论速度,就像讨论PC时一样。在我们的身体里,每一根骨头都在说,这种思路完全不对。

有你支持更精彩 点击表情自动回复:

楼主这帖子太美,太漂亮了,顶,献花一朵.......!
看到楼主的这个帖子,我明白一定要低调.......!
哇,楼主你真是太给力了,这样的帖子都能找得到,佩服!
问候七喜乐园的朋友们,报个到并祝朋友们安康如意,永远开开心心!
楼主辛苦了,这帖子我很喜欢,找了很久,拿去收藏了,谢谢朋友啦!
这帖子真的让人感觉很舒服,我超喜欢,楼主真是太给力了!
超极囧囧的帖子,楼主你太雷了,真正把我给OUT了!
好贴
低调
给力
报到
收藏
喜欢
囧人

TOP

“商界艺术家”

  很多人喜欢把乔布斯比如为达·芬奇,兼具科学家与艺术家特质的他把苹果的产品雕琢成一件件艺术品。《基业长青》的作者、管理大师吉姆·柯林斯则将乔布斯冠以“商界贝多芬”的称号——对于用户体验美学有一种完美主义的苛求。乔布斯把苹果公司作为他的交响乐队,用来创造伟大的食物。例如:Macintosh是第三交响曲,ipod是第七交响曲。”

  没错,乔布斯几乎是率先把美学概念引入电脑设计的人。对于乔布斯来说,只将苹果的产品与最精美的珠宝做比较,从不与其他产品比较,他要求苹果产品的每一个细节都可以与珠宝的精美做比较。Macintosh电脑研发团队核心人物安迪‧赫兹菲德說:“苹果要做的不是获利最高或技术最炫的产品,而是产品本身的完美就达到最伟大的境界。”

  你们在过去一年里做出来的所有东西,我们都要全盘否定,从头再来。而且必须加倍努力,因为已经没时间了。

  乔布斯曾回忆说,这种情况经常出现,因为创新不仅仅是工程学和科学,也是艺术。在乔布斯的带领下,苹果站在了“艺术与科学的交叉口”。如果要找一个历史人物来对应乔布斯,或许达·芬奇是个合适的选择。这并不是说乔布斯达到了“文艺复兴人”的广博,也不是说他是艺术家——艺术家是一种职业。之所以乔布斯会让人们想到达·芬奇,是因为他们都属于极少数能够跨越人文科学与技术的能人异士。事实上,这是乔布斯本人对苹果的定位。

  当第二代Macintosh的设计图纸被送到乔布斯的手中时,他对第一代iMac的“缩水版”非常不满意,他对设计人员说:

  每件东西都必须有它存在的理由。有时你可能需要从它的后面看,为什么必须要有一个纯平显示器?为什么必须在显示器旁边放一个主机?

  由于当时乔布斯置身于花园内,于是他突然灵光一现:

  它应该像朵向日葵。

  他用一天时间勾勒出了新产品的概念,但工程师们种出这朵“向日葵”用了2年的时间。时间没有白费,2002年,这个设计团队创造了平板iMac,其形状正象向日葵,半圆拱形底座带旋转液晶屏的设计引起PC产业的轰动。

  对乔布斯而言,iPod的出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让苹果公司从过去的“技术竞争”这一条狭窄的通道里走出来,而且对苹果公司的创新、工程学、设计都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乔布斯认为,平板电脑市场只靠技术远远不够,需要把技术、艺术和人文结合起来。而这正是苹果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即“高科技”与“高情感”的高度平衡。

  2010年4月12日,乔布斯第七次成为《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在同英国演员、作家史蒂芬·弗莱的对话中,乔布斯说:

  我一直认为苹果的位置,处于人文艺术和科学技术的交界处。

  *************

  当然,我们所做的一切必须要有商业价值,但它向来并非我们的出发点。

  2007年6月,盖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很欣赏乔布斯的品味,这是实话。”

  苹果前CEO史考利回忆道:“我印象中无数个夜晚我们都工作到12点或凌晨1点,因为工程师都是在午饭过后才出现,然后一直工作到深夜。一位工程师会向乔布斯展示他刚刚编写的软件代码,乔布斯看了看,扔回给他,说:‘还不行。’

  “他一直不断强迫大家提高自我期待,开发人员之所以能制作出超乎自己想象的杰作,大部分原因是乔布斯一方面用高度的魅力激励大家,让他们觉得自己多么了不起;另一方面他残酷地否决大家的工作,直到他认为产品已经达到足够完美的程度。他就是这么要求Macintosh的。史蒂夫非常有条不紊。他总在办公室摆上一块白板。他没有绘画的特长,但他却拥有非凡的品位。

  “这是乔布斯与其他人的区别所在,如比尔·盖茨。比尔也是个天才,但他从不对高品位感兴趣,他总是对如何抢占市场兴趣更大。乔布斯从不这样。乔布斯追求完美,他愿意抓住任何机会尝试新领域的产品,但总是从设计师的观点出发。

  “有很多CEO都很伟大,他们有的是神奇的财务高手,有的是机智的交易谈判者,还有些是鼓舞人心的激励者,但乔布斯则是一个超凡脱俗的设计者。苹果的所有一切都能透过设计来诠释。”

有你支持更精彩 点击表情自动回复:

楼主这帖子太美,太漂亮了,顶,献花一朵.......!
看到楼主的这个帖子,我明白一定要低调.......!
哇,楼主你真是太给力了,这样的帖子都能找得到,佩服!
问候七喜乐园的朋友们,报个到并祝朋友们安康如意,永远开开心心!
楼主辛苦了,这帖子我很喜欢,找了很久,拿去收藏了,谢谢朋友啦!
这帖子真的让人感觉很舒服,我超喜欢,楼主真是太给力了!
超极囧囧的帖子,楼主你太雷了,真正把我给OUT了!
好贴
低调
给力
报到
收藏
喜欢
囧人

TOP

美国“营销王”

  美国有三大土产艺术:爵士乐、棒球,以及营销绝招。天下营销绝招看美国,而美国“营销王”则是乔布斯。

  乔布斯兼有敏捷机智和大胆的想象力,这就使他具备了同时成为明星首席执行官和超级行销大师的素质,而且他也确实成功地扮演了这样一个奇妙的角色,使得自己成为了近半个世纪时间中美国企业史上最重要的角色之一。

  “乔布斯是一个魅力十足的推销员,他善于推销自己的观点,能够把路人变成顾客,把顾客变成义务宣传员。”沟通技能培训师卡米恩·加罗这样写道。

  在乔布斯领导之下的苹果产品在设计之初就一心想着销售问题。结果就是,他们总能够让消费者排起长长的队伍,这一点其他人几乎根本做不到。

  乔布斯的营销绝招之一就是产品发布会。现代的产品发布会不是乔布斯发明的。好莱坞早已发现,因此制片公司安排一系戏剧步骤:介绍片、海报、电视广告、网络吊胃口,然后是明星露面的首映会。乔布斯最擅长此类营销。“我不在江湖,江湖却有我的传说和替身”,这似乎是苹果产品的写照。

  由乔布斯主持的苹果发布会有着一场伟大舞台剧的所有要素:出色的剧本、英雄与恶棍、道具、令人惊叹的视觉效果,以及一个让门票价格物有所值的高潮时刻。

  在出色营销的冲击之下,苹果的产品投入市场之后总会引起消费者激烈的反应。自2007年29日上市,上市后前两天的销量就高达50万部。在上市200天之后,iPhone销量已达到400万部。也就是说,苹果平均每天售出2万部iPhone手机。为此,乔布斯在2008年苹果产品展销会上为iPhone手机举行了“发布200天”的庆祝活动。在会上,乔布斯也将其营销大王的风彩体现得淋漓尽致,他说道:

  我非常高兴,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售出了400万部iPhone手机。如果除以200天,就这意味着平均每天售出两万部iPhone.在这么短的时间里,iPhone占领了近20%的市场份额。

  “这对于市场意味着什么呢?”他说道。接着,他展示了一张幻灯片,上面反映了美国智能手机市场竞争状况。通过和iPhone手机既定的竞争对手进行比较,乔布斯成功地说明了销售业绩——在第一季度销售了400万部,收效显著。乔布斯的魔幻数字处理方式已成为其最受称道的营销技巧之一,已被众多品牌所效仿。

  乔布斯的另外两项营销绝招是“打广告”和“开苹果零售店”,这两点可以从苹果前CEO史考利的讲话中体现到。史考利说道:“我们那时做的很多事情和我们的营销都将重点集中在何时将Mac(Macintosh的简称,苹果电脑)推向市场。他创造了高水平的期待观念,使人们想去了解这款产品的功能。Mac最初还没有太多功能,所有的技术都用来提高用户体验。实际上有人反馈说它像一个玩具,不能做什么事情。但随着技术不断壮大,Mac最终能实现很多功能。

  “史蒂夫的天赋在于,他能将新的发现理解之后想方设法融合到他的设计方法之中,一切都围绕设计。我在苹果的时候,史蒂夫从未改变过他的首要原则,只是在不断改进和完善。乔布斯曾问我:‘百事怎么想出这么好的广告? ’他问是不是百事挑到好的广告公司。我告诉他实情,首先必须要有一款令人兴奋的产品,这样才有机会做大胆的广告来呈现它。

  “好的广告来自好的广告客户。最有创意的广告商都想跟最佳的客户合作。如果你不懂得感谢出色的工作,不愿意冒险尝试新鲜事物,对有创意的东西不感到兴奋,那么你就不是最佳客户。

  “很多大公司都有专门负责这方面的人。CEO在广告完成前都很少去了解公司的广告。在百事和苹果可不这样,我确信史蒂夫现在也不会这样。他总是固执地参与到广告、设计和其他一切方面。

  “另一个能说明他有才能的例子是苹果零售店。乔布斯找到当时一位零售业高手The Gap的主管Mickey Drexler加入苹果董事,向其学习零售。结果乔布斯不仅学会了零售,而且设计出世界上最好的零售店,我从没见过比苹果零售店更好的商店。它不仅是世界上每平方英尺收入最高的商店,也为顾客提供了超凡的消费体验。

  “苹果零售店总是挤满了人。与之相比,索尼中心、诺基亚商店却总是门庭冷落。其他商店只展示商品,而在苹果商店,你可以触摸和感受商品,身边还有很多人跟你一样在购物。它展示了拥有苹果产品的人们过着一种令人羡慕的生活方式。

  “使用产品的体验并不完全在用户体验,也在于广告如何呈现产品和产品设计。乔布斯对产品的安装和外观要求也是一个传说。只有真正的设计师才会注意分割线、挡板这些微小的细节。

  “即使别人看不出什么问题,乔布斯也会否决自己不满意的方案。正因为他具有如此高的标准,人们才会发出这样的感叹:‘苹果是怎么做到的?苹果是如何生产出如此神奇的产品的?’”对于广告营销的作用,乔布斯说道:

  一直以来广告都极其重要,其重要性仅次于技术。我的长远理想就是让所有人都能够使用电脑。对我而言,这就意味着一定要通过广告向公众宣传这些电脑。我的梦想就是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拥有自己的苹果电脑。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一定要成为一家非凡的公司。

有你支持更精彩 点击表情自动回复:

楼主这帖子太美,太漂亮了,顶,献花一朵.......!
看到楼主的这个帖子,我明白一定要低调.......!
哇,楼主你真是太给力了,这样的帖子都能找得到,佩服!
问候七喜乐园的朋友们,报个到并祝朋友们安康如意,永远开开心心!
楼主辛苦了,这帖子我很喜欢,找了很久,拿去收藏了,谢谢朋友啦!
这帖子真的让人感觉很舒服,我超喜欢,楼主真是太给力了!
超极囧囧的帖子,楼主你太雷了,真正把我给OUT了!
好贴
低调
给力
报到
收藏
喜欢
囧人

TOP

“生产伟大的产品”

  乔布斯坚信用户“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当年福特有句名言,说如果你问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人要什么,他们决不会说“汽车”,而会说我要一匹跑得更快的马。

  乔布斯只是想做出伟大的产品。他说:“你没法走到大街上去问别人,说,下一件伟大的产品会是什么?”2008年,乔布斯在接受《财富》杂志的采访时说道:

  我们不做市场调研。我们只想生产伟大的产品。

  当我们创建iTunes音乐商店的时候,我们并没有打算重新定义音乐行业,我们这样做是因为我们认为通过电子技术的方式购买音乐会非常棒。我的意思是,这就像是个预兆,最终所有音乐都将用电子技术的方式来分销。当你能够轻松地以电子技术的方式四处发送时,为什么还要花费那些(成本)呢?

  乔布斯曾表示他从不做市场调研,不招聘市场顾问。乔布斯认为市场调研只会看到表面现象,让新产品的研发误入歧途。

  表示他从不做市场调研,不招聘市场顾问。他管理大师德鲁克有句名言:“由于用户的需求总是潜在的,企业的功能就是通过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激发用户的需求。”这就意味着,公司要去发现一个新的市场,这个市场往往不是通过市场调查得出来的。哈佛商学院市场营销学教授西奥多·莱维特曾告诫他的学生:“用户不是想买一个1/4英寸的钻孔机,而是想要一个1/4英寸的钻孔!”在明确用户主张的时候,首先要问对问题。

  乔布斯对《商业周刊》的记者说:

  我们有很多用户,我们对自己已拥有的用户基础做了大量研究。我们还非常小心地关注行业趋势。但最后,由于这一做法将某些事情复杂化了,所以要通过用户小组进行产品设计真的很难。很多时候,人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直到你将产品展示给他们,他们才弄清楚。

  很多企业喜欢声称他们是用户导向,产品行销人员谦虚地使用问卷或焦点团体访谈(focus group)来接触使用者,直接问他们到底需要什么。乔布斯却不信这套,他只专注于观察使用者经验,而且是他自己的使用经验。

  你觉得达·芬奇在创作蒙娜丽莎时征求了观众的意见吗?

  在科技产品上展现创意,是个人意念的表达。艺术家不可能依赖焦点团体访谈来决定创作方向,用户也无法告诉企业如何进行科技创新。

  乔布斯在2008年2月答《财富》记者问时说:

  我们只是在搞明白我们自己需要什么。而且我认为,我们已经建立了一套良好的思维体系,以确保其他许多人都会需要这么个东西。

  苹果的用户体验设计更多的是基于乔布斯和设计精英对于用户的洞察力而来。对用户体验的升级同时建立在对现有体验的充分分析的基础上。设计人员问自己最多的不是“我们应当设计什么样的功能”,而是“我们需要服务用户的哪些目标?”

  美国最大的设计研究所,伊立诺理工大学设计学院院长派屈克•惠特尼(Patrick Whitney)也明确表示,焦点团体访谈不适用于科技创新,“使用者无法告诉你他们要什么,而是应该去观察并发现他们想要的。”苹果公司对目标市场的概念不以为然,它甚至从不组织核心小组。乔布斯认为:

  如果东西不在眼前,你怎么能去问别人想要什么。

  苹果的新产品开发始于内心深处,随后通过不断的对话酝酿成熟,对话的内容是这样的:我们讨厌什么?(我们的手机。)我们用技术生产什么?(内置Mac OSX系统的手机。)我们想拥有什么?(你猜对了,iPhone手机。)乔布斯表示:

  对苹果公司而言,能否成功的关键之一是我们能否生产出真正能够激发我们兴趣的产品。

  *********************

  别问用户想要什么,企业的目标是去创造那些用户需要但表达不出来的需求。

  如果当初索尼公司听从了自己的用户意见,他们绝对创造不出随身听。所有营销方面的资料都显示随身听将失败。这一点非常明确,没有人会买它的;但是盛田昭夫无论如何都要将它推入市场。因为他自己就是一名用户体验专家。

  可以肯定的是深谙“用户体验”重要性的苹果比一般的创新企业走得更远。乔布斯说过:

  你不能问用户需要什么然后给他什么,因为等你按用户要求做出来以后,他们又有了新的要求。

  相应的,苹果的创新理念是:不要跟随用户的需求,要超越用户的需求,给他们必定想要的但还没有想到的。当苹果把自己的创新产品展示出来之后,人们都在惊呼自己的想象力不够丰富,但立即又承认,这确实是自己正在或者将要需求的东西。是苹果把用户的未来消费需求激发出来。

  对于如何评价乔布斯的问题,美国媒体给出了最好的回答:如果说其他高手是在追随着用户的品味,乔布斯就是在引领着用户的品味。苹果要给用户这群想像力有限的“皇帝们”缝制一套新衣,告诉他们什么是美和酷,什么叫品质和品位,把他们的激情和快感一并激发出来,令他们想像,唯有苹果给予的体验才是有素质的真正体验。

  正如在iPad发布的短片中,乔布斯说过的这么一句话:

  我并不需要调整自己去适应产品,它会主动适应我。

有你支持更精彩 点击表情自动回复:

楼主这帖子太美,太漂亮了,顶,献花一朵.......!
看到楼主的这个帖子,我明白一定要低调.......!
哇,楼主你真是太给力了,这样的帖子都能找得到,佩服!
问候七喜乐园的朋友们,报个到并祝朋友们安康如意,永远开开心心!
楼主辛苦了,这帖子我很喜欢,找了很久,拿去收藏了,谢谢朋友啦!
这帖子真的让人感觉很舒服,我超喜欢,楼主真是太给力了!
超极囧囧的帖子,楼主你太雷了,真正把我给OUT了!
好贴
低调
给力
报到
收藏
喜欢
囧人

TOP

“创新无极限”

  创新无极限!只要敢想,没有什么不可能,立即跳出思维的框框吧。如果你正处于一个上升的朝阳行业,那么尝试去寻找更有效的解决方案:更招消费者喜爱、更简洁的商业模式。如果你处于一个日渐萎缩的行业,那么赶紧在自己变得跟不上时代之前抽身而出,去换个工作或者转换行业。不要拖延,立刻开始创新!

  这是乔布斯的名言。在乔布斯的领导之下,苹果将创新延伸到各个环节之中:从产品的外观、性能,到营销和价格,都可以看到苹果的与众不同,但出发点是“把消费者的感受作为指导”,用创新使得高技术可以为用户所用,不再高高在上,回归到普通人的生活中去。

  与一些高科技内行的企业不同的是,乔布斯没有接受过正式的工程或编程培训,而且在大学里仅呆了六个月。因此,乔布斯并不以工程师的思维方式思考问题。他的思维类似于外行,但从十几岁开始,他就一直从事与技术有关的工作。在技术上,他有意识地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同时他又拥有外行人的见解,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换个角度看待事业。乔布斯遵从自己的内心,将整个生命从事自己感兴趣的事物,事业的意义已完全不同。

  乔布斯认为创新是消费者实际采纳的东西。可以看出乔布斯创新的前提是“用户至上”。而其中的逻辑是“应用创新”,而非技术创新。很多公司认为技术、研发费用是关键,乔布斯却认为,钱不是关键。苹果公司在研发上的投资比微软少的可怜,但是获得的收益并不少。乔布斯曾讽刺微软说,“这就表明并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用钱买得到的。”苹果的市值超过微软的背后,意味着一个“技术创新”驱动的时代徐徐落幕,继而是一个“应用创新”时代大幕的开启。

  乔布斯高度重视用户体验的战略视野已经引起整个行业的变革,他的视野出发点是对用户产品体验的痴迷关注。

  设计不仅体现在产品的外观和感觉,还要看产品是如何使用的。

  **********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我们的活动越来越多地依赖技术。我们拍照时无需胶卷,并且必须加以处理才能显现效果。我们从互联网上下载音乐,并且用便携式数字音乐播放器随身播放。在你的汽车中、厨房里都这样。苹果公司的核心强项就是把高科技转换成身边很普通的东西,并且能够让他们感到惊喜和兴奋,他们还能够方便地使用。

  如今,乔布斯已经将用户纳入到创新体系中。在苹果公司内部,对于一个新的产品设计理念常常需要提供三份评价文件:一份市场开发文件、一份工程设计文件以及一份用户体验文件。如果这三个文件被执行委员会评价并认可,设计组就会得到一笔预算,并将指定项目负责人。

  创新,貌似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却难倒了一批又一批的英雄好汉。天下能做出MP3的公司有很多,能做出iPod却只有一个苹果。当我们提起MP3的时候,感觉和iPod是不一样的两种产品,iPod是MP3却颠覆了MP3。

  乔布斯在接受《时代》杂志采访时说道:

  随着技术变得越来越复杂,苹果公司知道,应该使复杂的技术变得让普通人也可以完全理解,消费市场对这种做法的需求越来越大。

  把比自己强大的竞争对手远远甩在身后,苹果的技术创新功不可没。它对于速度、优雅和简洁的无穷无尽的追求和激情,贯穿了整个产品线,产品既能让人们吃惊、兴奋,又易懂易用。乔布斯表示:

  苹果并非世界上拥有资源最多的公司,我们成功的诀窍在于使用正确的技术,关注前景光明的技术。我们努力使用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的技术,如果选择正确,就能取得成功。

  如今,乔布斯推出的最热门的产品要数iPad了。在2010年,苹果发布了首款平板电脑ipad。乔布斯特别指出,第一代iPad从2010年四月上市以来,短短九个月就卖掉一千五百万台,光是iPad一个产品,就为苹果营收增收九十五亿美元。乔布斯兴奋的说,“从来没有一个苹果的产品,销售如此之快、之多,创造如此大的营收。”

  当我们说iPad是魔法,人们都笑我们;但现在魔法真的实现了。然后人们开始问,iPad价格是否太“不可思议”了?好吧,去问我们的竞争对手。

  到了2011年,每个人都推出了平板计算机,难道2011年会是一个模仿年吗?2010年变成了iPad之年。

有你支持更精彩 点击表情自动回复:

楼主这帖子太美,太漂亮了,顶,献花一朵.......!
看到楼主的这个帖子,我明白一定要低调.......!
哇,楼主你真是太给力了,这样的帖子都能找得到,佩服!
问候七喜乐园的朋友们,报个到并祝朋友们安康如意,永远开开心心!
楼主辛苦了,这帖子我很喜欢,找了很久,拿去收藏了,谢谢朋友啦!
这帖子真的让人感觉很舒服,我超喜欢,楼主真是太给力了!
超极囧囧的帖子,楼主你太雷了,真正把我给OUT了!
好贴
低调
给力
报到
收藏
喜欢
囧人

TOP

一个孤僻的学生

  乔布斯的亲生父亲是个大学教师,母亲是个研究生,他的降生属于意外。父母无法正式组建家庭,只好把孩子送人收养,生母对收养者的要求只有一个,一定要让乔布斯上大学。于是在1955年,乔布斯出生后不久就被托付给旧金山的一对夫妇收养,这对夫妇就是乔布斯现在的父母——保罗·乔布斯和克拉拉·乔布斯,他们10多年来一直希望能够收养一个孩子,但一直未能实现这一愿望。

  2005年6月12日,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毕业日上提到了自己的身世:

  我的亲生母亲是研究生学历。她当时是一位年轻的未婚妈妈,因此她打算让别人收养我,并希望收养我的夫妇两人都拥有大学学历。我出生时她就准备让一对律师夫妇收养我,但这对夫妻在最后一刻反悔了,他们想要女孩。所以在等待收养名单上的另外一对夫妻,也就是我后来的养父母,在半夜里接到一个电话:“有一个意外出生的男孩,你们要认养他吗?”他们说:“当然。”

  后来我的生母发现,我现在的养母从来没有大学毕业,我现在的养父则连高中毕业的学历也没有,于是她拒绝在认养文件上签名同意。直到几个月后我的养父母同意将来一定让我上大学,她的态度才逐渐软化。

  乔布斯夫妇是一对普通的蓝领夫妇,大块头的保罗替财务公司追债,业余做点机械修理,克拉拉则是一个家庭妇女。他们以自己的方式全力爱着这个有些麻烦的男孩。逐渐长大的乔布斯淘气、聪明、好动。他曾经吞下防蚁剂后被养父老乔布斯送到医院洗胃,还曾把发夹塞入电插座,导致手被严重灼伤。可能是因为收养不易,老乔布斯对他很宠爱。乔布斯很小就发现哭可以达到目的,在创业时,他也常这么干——这可能是他日后鲜明个性的源头之一。虽然养父没有受过多少教育,收入也并不高,但他教会了乔布斯赚钱的方法,就是把旧物品捡回来,修理好后再卖一个好价钱。

  可以看出,乔布斯夫妇为乔布斯提供了一个温馨的家庭,但每个人都相信,收养这件事本身就给乔布斯的性格造成了莫大影响。

  得知自己收养身份的乔布斯却总会有一种不安全感。在年纪比较小的时候表现孤僻、不合群、抗拒权威。乔布斯的中学同窗布鲁斯·柯切欧这样描述乔布斯:“我对中学时的乔布斯记忆犹新。有一件事时常在我脑海中浮现:那是一个有浓雾的日子,我们是高中新生,班上所有的男生都在绕着运动场跑步。突然间,在我前面的乔布斯回头看了看,因为雾太大看不清体育老师,他就席地坐下休息。我想这个办法不错,也跟着他坐在地上。我们俩就这样坐着休息,看着别的同学擦身而过,等到大家绕了一圈跑回来时,我们再站起来插入队伍中。

  “我们大多按部就班地埋头苦干,但乔布斯就是有办法‘摸鱼’,而又能让人觉得他全力以赴、贯彻始终。这令我印象深刻,尽管他那时还只是个高中新生。换成我,我是没这个胆。他从不放弃任何自我主张,不论他的观点是如何不受欢迎。在很多问题上,他都有相当突破传统的观点。他从不曾改变自己的想法。很精明、有智慧,但就是不妥协、不合群。”

  在乔布斯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他受到一位名叫伊莫金·特迪·希尔的老师的深刻影响,这位老师也最终改变了他的人生。

  她在我心目中是一位了不起的老师,她教四年级提高班的课程,花了1个月的时间就了解了我的情况。她极力敦促我学习,甚至会这样说:“我真希望你能完成这些作业,你要是能完成我就给你5美元。”就这样,希尔老师激起了我内心的学习热情。

  乔布斯在那一年学的知识要比小学其他任何一年都多。后来,乔布斯跳级进入了克里滕登中学学习。然而,乔布斯念的这所新学校真是不怎么样。“他说他实在不想去了(回那所学校上学),”乔布斯的养父保罗·乔布斯回忆道,“因此我们只好搬家。”

  乔布斯的中学老师对他的评价是:“一个孤僻的学生,看待事物的角度很特别。”

有你支持更精彩 点击表情自动回复:

楼主这帖子太美,太漂亮了,顶,献花一朵.......!
看到楼主的这个帖子,我明白一定要低调.......!
哇,楼主你真是太给力了,这样的帖子都能找得到,佩服!
问候七喜乐园的朋友们,报个到并祝朋友们安康如意,永远开开心心!
楼主辛苦了,这帖子我很喜欢,找了很久,拿去收藏了,谢谢朋友啦!
这帖子真的让人感觉很舒服,我超喜欢,楼主真是太给力了!
超极囧囧的帖子,楼主你太雷了,真正把我给OUT了!
好贴
低调
给力
报到
收藏
喜欢
囧人

TOP

“硅谷第一代”

  在乔布斯10岁的时候,他对电子学方面的兴趣就明显地表现了出来。11岁的时候,在乔布斯的“努力”下,他们举家搬到了加利福尼亚州的帕洛阿尔托市,这里是个电子新兴城市,在著名的“硅谷”附近。可以说,乔布斯是硅谷第一代土生土长的青年人。

  硅谷指加利福尼亚州北起旧金山湾,南到圣何塞,方圆不足五百平方公里的弹丸之地。它“是圣克拉拉谷的一个象征性名称”,是一个在地图上找不到的地理名称。因此,“与其说硅谷是一个地域概念,不如说它是人们思想中的产物。”事实上,直到1971年才有“硅谷”这一名称。硅谷不仅是美国西部经济第二次开发的典型代表,而且还是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高技术开发所效仿的对象。

  硅谷作为美国以电子工业为核心的高科技产品研制和开发的基地,已成为美国经济发展最快和最富裕的地区。世界电子工业年销售额为1000亿美元,硅谷就占去了400亿。硅谷的崛起,“使美国社会从工业时代(industrial age)过渡到信息时代(information age)”,开了人类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先河。在这片狭小的空间里,竟云集了7000名博士,并涌现出15000多名百万富翁。而在这些富翁中,最令世人瞩目的莫过于苹果电脑公司的创办人乔布斯了。

  当时,乔布斯家的邻居也都是“硅谷”元老惠普公司的职员。惠普公司成立于1939年,是美国硅谷第一家高科技公司。每逢周末,一些工程师就会到自家车库做些维修工作,他们对乔布斯非常欣赏。有一次,一位工程师从实验室带回来一个碳晶麦克风给他玩。乔布斯对这个麦克风非常着迷,并问了很多细致的问题。以后,乔布斯就经常到他家玩。

  这位邻居见这小家伙聪明好学,就推荐他参加惠普公司的“发现者俱乐部”。这是个专门为年轻工程师举办的聚会,每星期二晚上在公司的餐厅中举行。就在一次聚会中,12岁的乔布斯第一次见到了电脑。

  乔布斯回忆自己12岁时第一次见到电脑时的感觉:

  我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大概只有12岁,那天晚上他们展示了一款新式桌上型电脑让大家玩,当时我认为这些电脑完美无瑕,真想拥有这么一台电脑,好好地玩玩。

  虽然在“倒腾”这些电子产品的时候,可能会被电到,甚至会受伤,但乔布斯依然兴致不减。所以在乔布斯很小的时候,他就弄懂了不少电子产品的工作原理。用乔布斯自己的话来说:

  对我来说,这些东西已经不再神秘,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它们都是人类创造力产生的结果,而不是一些不可思议的东西。

  当乔布斯遇到一些技术难题的时候,乔布斯拔打了惠普创始人威廉·休利特(William Hewlett)的电话。休利特并没有拒绝好学的乔布斯,他耐心回答了乔布斯的所有难题。后来,乔布斯在惠普得到了一份暑期工作。后来乔布斯回忆说:

  我拿起电话拨给惠普公司创始人威廉·休利特,他的名字在帕洛阿尔托市(乔布斯当时所在的城市)的电话簿上可以查到。他亲自接了电话,而且语气和蔼亲切,在电话里跟我谈了20分钟。

  他与我素昧平生,但他最后同意给我一些零件,而且还安排了一份在惠普公司生产线上装配频率计数器的暑期打工工作。这太意外了,虽然我可能无法胜任,但没关系,我乐坏了。

  ……

  我还记得第一天在惠普公司的生产线上打工的情景,我对一位叫做克瑞斯的领班说,暑假能在惠普公司打工实在是让我欣喜万分,还告诉他在这个世界上令我最感兴趣的东西,就是电脑。后来我问他最喜欢什么东西时,他瞪了我一眼说:“性爱。”在那个夏天我真的学到了不少。

  乔布斯说他对技术产品的一切认识都是自己孩提时候从Heathkits工具包中学来的。Heathkits是组装电子产品的一种非常流行的工具包,如业余无线电、扩音器和振荡器。

  它给予了我很大的信心,通过探究和学习,我们就可以理解周围一些看似非常复杂的东西,能够那样度过童年,我觉得自己非常幸运。

  乔布斯在硅谷度过了童年和青年时期。可以说,硅谷是美国科学技术和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迷幻音乐这两种文化激荡的中心。他喜欢摇滚教父鲍伯·迪伦和计算机,他憎恶电视。

  当你年轻的时候,你一定会认为电视就是一种毒害你心灵的东西,它会使你变得沉默寡言,也没有了创造力。

有你支持更精彩 点击表情自动回复:

楼主这帖子太美,太漂亮了,顶,献花一朵.......!
看到楼主的这个帖子,我明白一定要低调.......!
哇,楼主你真是太给力了,这样的帖子都能找得到,佩服!
问候七喜乐园的朋友们,报个到并祝朋友们安康如意,永远开开心心!
楼主辛苦了,这帖子我很喜欢,找了很久,拿去收藏了,谢谢朋友啦!
这帖子真的让人感觉很舒服,我超喜欢,楼主真是太给力了!
超极囧囧的帖子,楼主你太雷了,真正把我给OUT了!
好贴
低调
给力
报到
收藏
喜欢
囧人

TOP

天才少年的亲密合作

  乔布斯不喜欢自己所读的中学。他告诉他的养父母,他决定不去上学。保罗·乔布斯后来回忆道:“因此我们只好搬家。”在那里,乔布斯结识了对他后来成功最重要的人——斯蒂夫·沃兹尼亚克。比乔布斯大5岁的沃兹尼亚克是远近闻名的电子学小专家。

  刚上高中,乔布斯便经沃兹尼亚克介绍加入了学校电子俱乐部,成了一名“电子迷”。高二时,他利用课余时间到一家名为哈尔德克的电子商店打工。沃兹尼亚克经常到这家商店买电子零件,沃兹在邻居比尔·费南德兹(Bill Fernandez)家车库里将芯片拼凑组装起来,两人一边工作一边啜饮奶油苏打汽水,组装完成后将这台电脑命名为“奶油苏打电脑”(Cream Soda Computer)。

  见到这部电脑,乔布斯惊讶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更增添了几分对沃兹尼亚克的敬重与友谊。以前他觉得自己在电子学方面的知识是无人可比的,可如今的现实让他清醒了—“在电子学方面,沃兹(沃兹巴亚克的简称)是我遇见的第一个技艺比我强的人”。后来奶油苏打电脑被来访的报社记者不慎踩到电源线导致短路,结束了它短命的一生。

  两个斯蒂夫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做事都很专心,生性孤僻,不那么合群,对自己喜欢的事情抱着极大的热情,一碰到兴趣范围的话题就滔滔不绝。两个人又截然不同:沃兹单纯快乐,总是沉浸在计算机和电子学的世界里;而乔布斯活在他自己的世界里。因为共同的兴趣爱好,沃兹和乔布斯走到了一起,但沃兹也无奈地意识到,这位朋友并不是他的同类人:“我只看到了字节和电路板,可他看到的却是世界的因缘和秘密。”

  乔布斯在接受《花花公子》杂志采访时回忆道:

  沃兹尼亚克和我到处晃荡。他带我参加家制电脑俱乐部(Homebrew Computer Club)的一些会议,与电脑爱好者们交流。我觉得,他们的创意和作品并非全都令人激动,但有一些十分有趣。沃兹尼亚克却十分虔诚地参加这些会议。

  两个天才少年很快有了一次以恶作剧开始的合作。1971年,沃兹进入柏克莱大学读大三,入学前一天他无意中从一本杂志中读到一种可以播打免费电话的“蓝盒子”机器设备的报道。于是那天下午他和乔布斯一起溜进图书馆找到相关频率文件,回家后两人联手自制蓝盒子,第一次的成品并不成功。

  开学后,沃兹以电子概念重新设计蓝盒子。沃兹坦承这是他最突破传统也最值得自傲的电路设计,而这款电子蓝盒子也不负所望,成功奏效。有一次沃兹用蓝盒子冒充美国国务卿基辛格给罗马教皇打电话,结果凡蒂冈的值班人员叫醒了正在午睡的红衣主教。这位主教认识基辛格,把戏才被戳穿。尽管这只是一个游戏,但它给乔布斯上了重要的一课。使用高科技,一两个人就能够影响甚至控制几十亿美元的大东西。

  当他们向身边朋友卖弄蓝盒子时,竟然人人都想问他们要上一只。乔布斯说服了沃兹,在校园里兜售蓝盒子。他们第一批每只卖40美元,由于非常走俏,逐渐提价到150元并同时提供售后服务,最后卖到300美元。

  他们通过这个方式赚了不少钱。在经历几次险些被警察抓住和幸免于持枪行凶的购买者的威胁之后,于是乔布斯和沃兹在售卖出约200台蓝色匣子后决定关门歇业。

  1973年2月30日,沃兹开始了他在惠普公司高级产品开发部门真正的工作。对沃兹而言,尽管他努力加入计算机部门未果,但在惠普公司工作却是他的梦想。

  在硅谷,一个人要赢得好名声远比赢得大把的钱财要困难得多。要赢得财富,就必须勾心斗角,逐利而去。因此,硅谷的很多大佬都只能在当地获得毁誉参半的名声。但是,如果在硅谷还有唯一一位大家公认的“好人”,那么这个人肯定非沃兹莫属。目前,他的正式工作是加州Los Gatos校区的计算机教师。教5—8年级的小学生。虽然他没有正式的教师证书,也从来不领任何工资,但自1990年以来,他已兢兢业业地教了二十几年了。

  沃兹表示,他与史蒂夫从没有真正吵过架。沃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道:“也没有人看见过我们吵架。我们之间很少有什么争论,即便有,也是很和谐的;那些怀疑我们不合的人,纯粹是误解了。他曾经在报纸上看见过我的一些言论,但很多时候,那些报纸都在歪曲事实。因为我曾经为苹果公司内部的一些事表示过担忧,而诸如《华尔街日报》等媒体的报道,却好像是说我要离开苹果电脑公司似的。我也曾经跟媒体澄清过,‘我之所以要离开苹果电脑公司,是因为我要去另外开一家公司,一家关于远程控制的公司,那也是我想做的事情。’当时,我走到黑板前,跟所有苹果电脑公司的高管们宣布一个坏消息,那就是我想离开公司,而且要新开一家公司,新公司跟苹果电脑公司会有竞争关系。但事实上,公司薪水册上依然有我的名字,他们依然把我当成公司的一员。他们都祝福我,祝愿我过得好,还告诉我不会有什么竞争。然而,《华尔街日报》却把这个故事搞得变质了,它说我之所以要离开苹果电脑公司,完全是因为我看不惯苹果电脑公司的那一套。”

  “我的确帮Apple Ⅱ的那些开发人员说过话,我抱怨过公司对待他们的方式,公司认为他们好像并不曾在Macintosh那段岁月中出现过似的。我意思的是这样的,我们甚至不允许购买索尼公司的软盘,而这些软盘却是Apple Ⅱ所正需要的;我们要买索尼公司的软盘,是因为它确实比准备用于里的那些种盘好,选择索尼公司也是正确的。加上其他类似的事情,比如薪酬待遇、奖金红利等。于是,我就在那篇文章里为一些工程师打抱不平,但是他们却歪曲事实,说我要离开苹果电脑公司。但我并非因此而离开,我离开不是为了这件事情。谣言、误解等,到处都是,当时我读到的每篇文章都那样说,于是我就想,‘天啊,我完全不是你们所说的那样一个人。’而我并不是真正地在意这些,我也不想去澄清任何事情。但最终还是真金不怕火炼,也不会像传言那样歪曲事实,把好的说成坏的。当我上网看到所有关于我和Apple Ⅱ的言论时,我感到非常吃惊,那些话说的居然是那样令人欢喜,也是那样贴切事实。”

  对于和沃兹的关系,1985年,乔布斯在接受《花花公子》的采访时说道:

  当你与某一个人如此亲密的合作,并共同经历人生时,两人之间就会有一种纽带。无论两人如何争吵,纽带仍然存在。即使他不再是你最好的朋友,但这种超越友情的情谊仍然存在。如今,沃兹自己一个人生活。他已经有大约5年没来苹果了。但他的成就不会被忘记。他正在四处演讲。他喜欢这个。

有你支持更精彩 点击表情自动回复:

楼主这帖子太美,太漂亮了,顶,献花一朵.......!
看到楼主的这个帖子,我明白一定要低调.......!
哇,楼主你真是太给力了,这样的帖子都能找得到,佩服!
问候七喜乐园的朋友们,报个到并祝朋友们安康如意,永远开开心心!
楼主辛苦了,这帖子我很喜欢,找了很久,拿去收藏了,谢谢朋友啦!
这帖子真的让人感觉很舒服,我超喜欢,楼主真是太给力了!
超极囧囧的帖子,楼主你太雷了,真正把我给OUT了!
好贴
低调
给力
报到
收藏
喜欢
囧人

TOP

嬉皮士:看清理想与现实

  20世纪的美国可以说是饱经风雨:在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的冲击后,跟着的就是50年代的惆怅、60年代的震荡以及七八十年代社会结构的变化。就这样,数十年的巨大社会变迁导致美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种变迁改变了人们的工作、思考以及娱乐方式,甚至包括恋爱的方式。

  无论什么时候,一提到20世纪60年代,人们就会马上联想到嬉皮。虽然今天也有嬉皮,但这种亚文化群是在20世纪60年代才出现的,并在那时达到了其巅峰状态。“嬉皮运动”实际是美国50年代“垮掉的一代”的一个变种延续,是一场自发的“群众运动”。

  嬉皮士文化是伴随着此起彼伏的社会运动和战争而产生的。嬉皮士离经叛道,试图解构、颠覆主流社会文化,甚至以远离尘嚣来建构以“友爱”为核心的理想社会。他们通过吸毒、迷恋摇滚乐、过群居生活、搞性革命、穿奇装异服等与传统价值观相悖的另类。

  嬉皮士的身份很容易从其打扮看出,最普遍的特征就是长发。在20世纪60年代,一个男人要是留着长发,就意味着他受到了“启蒙”、要转向自由思考的方式,并表明他发现了传统规定是个“拖累”。嬉皮士会穿图案抽象的彩色服饰,这种衣服被称为“扎染”。浓重的色彩很流行,因为它们反映了嬉皮所追求的“迷幻”体验。

  与许多美国青少年一样,乔布斯也有一个疯狂的少年时代。那时的乔布斯深受美国嬉皮士文化的影响,他自己的穿衣打扮以及行事作风都在向嬉皮士靠拢。乔布斯1955年出生,成长于60年代,可以说是与嬉皮士文化共同成长。查看乔布斯早年的照片,就可看出明显的嬉皮士打扮。

  而且,由于“嬉皮士运动”是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的松树岭地区为中心发展起来的,而乔布斯正是出生并成长于旧金山的。因此,也就很容易受到这种强烈文化的冲击。

  再加上乔布斯生性就离经叛道。可以说,外界的嬉皮士文化正好迎合了乔布斯的性格。乔布斯拒绝受各种规则的约束或者胁迫,沉迷于迷幻般的自由世界。他和同学克里斯·安恋爱了,常常在一起散步、喝酒、吸食大麻。他脑子里充满了各种奇思怪想,一度想当歌手,也动过去当时的苏联创业的念头。

  对于当年的嬉皮士,1985年,乔布斯在接受《花花公子》杂志采访时说道:

  60后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在这一代人中,有许多人一生未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因为他们已经放弃了自律,无甚可依。我的许多朋友既有那个时代的理想主义,又有一定的实用主义。他们看到一些人到了不惑之年,仍然站在食品店的柜台后面工作。他们对此十分警惕。在食品店上班并非坏事,但如果与你的理想不符,就是坏事了。

有你支持更精彩 点击表情自动回复:

楼主这帖子太美,太漂亮了,顶,献花一朵.......!
看到楼主的这个帖子,我明白一定要低调.......!
哇,楼主你真是太给力了,这样的帖子都能找得到,佩服!
问候七喜乐园的朋友们,报个到并祝朋友们安康如意,永远开开心心!
楼主辛苦了,这帖子我很喜欢,找了很久,拿去收藏了,谢谢朋友啦!
这帖子真的让人感觉很舒服,我超喜欢,楼主真是太给力了!
超极囧囧的帖子,楼主你太雷了,真正把我给OUT了!
好贴
低调
给力
报到
收藏
喜欢
囧人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