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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知识] 股票的新手入门到高手进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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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3 14:39


为什么要投资理财

  “为什么要买股票?”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得回答另一个问题:“为什么要投资理财?”所谓的生活,不就是找个好工作、努力赚钱、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然后王子与公主就能一生幸福快乐吗?理财劳心又劳神,何必理财?——因为,只有学会聪明理财,才能帮助我们创造美好生活。

  一、对抗通货膨胀

  很多不想为理财伤脑筋的人总以为:把钱放定存就好了,每年有固定利息,又不用为理财忙东忙西,何乐而不为?其实这种观念真是大错特错。

  因为每年的通货膨胀率会使得金钱的「实质购买力」下降。当每年的通货膨胀率高于定存利率时,就代表金钱的价值缩水了。或许你会怀疑:这种现象真的常发生吗?

  没错,发生的机率可是很高的。尤其2001年,全球吹起降息风,利率越来越低,但物价却节节升高。所以,可千万不要再以为钱放银行就没事了!持续的通货膨胀,将使您的财富一天天缩水,一段时间以后您或许已经由富人变为穷人了!

  二、聪明累积财富

  理财除消极的对抗通膨之外,还可积极地帮薪水族创造财富。理财就是懂得如何以钱赚钱,这样累积财富的速度会远比靠着每月微薄薪水,节省度日来的有效。

  世界第二富豪巴菲特一向以简朴的个人风格著称,他住的房子也不例外,是1958年在内布拉斯加州奥马哈市以3.15万美元买下的。他一位朋友说,巴菲特太太苏茜最近花了1.5万美元装修这幢房子,巴菲特埋怨说:“这笔钱拿来复利生息,你知道20年会有多少钱吗?”

  巴菲特的财富当然不仅仅是靠节省度日得来的,关键是他玩储蓄游戏的高超技巧,能使财富聚沙成塔。

  三、理财真的这么难吗?

  理财工具林林总总,投资人其实可从中挑选对自己最方便的工具来使用。例如:没空理财的人,至少挑家券商、基金,请个专业顾问来协助。即便投资股票,懒得进进出出股市的人,也可择绩优股长抱。

  总而言之,理财手法也需与人的个性相搭配。懒人绝对也有懒人投资法,但至少大家先得搞清楚自己的理财目标与风险承担力,这样才有办法控管自己的财务状况。

  任何一种投资工具都有其风险与报酬。当然,报酬率越高者,风险性也较高。以一般保守的投资人最爱的定存来说,定存每年的报酬率大约都在5%以下,不过却少有风险。至于期货、房地产就属于高报酬高风险的投资工具了。

  为什么要买股票

  买股票与银行储蓄存款及购买债券相比较,它是一种高风险行为,但同时它也能给人们带来更大的收益。

  那么购买股票能带来哪些好处呢?

  由于现在人们投资股票的主要目的并非在于充当企业的股东,享有股东权利,所以购买股票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每年有可能得到上市公司回报,如分红利、送红股。

  (2)能够在股票市场上交易,获取买卖价差收益。

  (3)能够在上市公司业绩增长、经营规模扩大时享有股本扩张收益。这主要是通过上市公司的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来实现。

股票的基本概念

     1.股票概念

  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金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

  2.股票特征

  股票投资是一种没有期限的长期投资。股票一经买入,只要股票发行公司存在,任何股票持有者都不能退股,即不能向股票发行公司要求抽回本金。同样,股票持有者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益就不能改变,但他可以通过股票交易市场将股票卖出,使股份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以收回自己原来的投资。

  3.股票作用

  (1)股票上市后, 上市公司就成为投资大众的投资对象,因而容易吸收投资大众的储蓄资金,扩大了筹资的来源。

  (2)股票上市后, 上市公司的股权就分散在千千万万个大小不一的投资者手中,这种股权分散化能有效地避免公司被少数股东单独支配的危险,赋予公司更大的经营自由度。

  (3)股票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票行情及定期会计表册的公告,起了一种广告效果,有效地扩大了上市公司的知名度,提高了上市公司的信誉。

  4.股票面值

  股票的面值,是股份公司在所发行的股票票面上标明的票面金额,它以元/股为单位,其作用是用来表明每一张股票所包含的资本数额。在我国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流通的股票的面值均为壹元,即每股一元。

  股票面值的作用之一是表明股票的认购者在股份公司的投资中所占的比例,作为确定股东权利的依据。如某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1,000,000元,则持有一股股票就表示在该公司占有的股份为1/1,000,000。第二个作用就是在首次发行股票时,将股票的面值作为发行定价的一个依据。一般来说,股票的发行价格都会高于其面值。当股票进入流通市场后,股票的面值就与股票的价格没有什么关系了。股民爱将股价炒到多高,它就有多高。

  5.股票净值

  股票的净值又称为帐面价值,也称为每股净资产,是用会计统计的方法计算出来的每股股票所包含的资产净值。其计算方法是用公司的净资产(包括注册资金、各种公积金、累积盈余等,不包括债务)除以总股本,得到的就是每股的净值。股份公司的帐面价值越高,则股东实际拥有的资产就越多。由于帐面价值是财务统计、计算的结果,数据较精确而且可信度很高,所以它是股票投资者评估和分析上市公司实力的的重要依据之一。股民应注意上市公司的这一数据。

  6.股票发行价

  当股票上市发行时,上市公司从公司自身利益以及确保股票上市成功等角度出发,对上市的股票不按面值发行,而制订一个较为合理的价格来发行,这个价格就称为股票的发行价。

  7.股票市价

  股票的市价,是指股票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达成的成交价,通常所指的股票价格就是指市价。股票的市价直接反映着股票市场的行情,是股民购买股票的依据。由于受众多因素的影响,股票的市价处于经常性的变化之中。股票价格是股票市场价值的集中体现,因此这一价格又称为股票行市。

  8.股票清算价格

  股票的清算价格是指一旦股份公司破产或倒闭后进行清算时,每股股票所代表的实际价值。从理论上讲,股票的每股清算价格应与股票的帐面价值相一致,但企业在破产清算时,其财产价值是以实际的销售价格来计算的,而在进行财产处置时,其售价一般都会低于实际价值。所以股票的清算价格就会与股票的净值不相一致。股票的清算价格只是在股份公司因破产或其他原因丧失法人资格而进行清算时才被作为确定股票价格的依据,在股票的发行和流通过程中没有意义。

股票市场基础知识

1.概念与地位
  股票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是股票发行和流通的场所,也可以说是指对已发行的股票进行买卖和转让的场所。股票的交易都是通过股票市场来实现的。一般地,股票市场可以分为一、二级,一级市场也称之为股票发行市场,二级市场也称之为股票交易市场。

  我们已经说过,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有价证券除股票外,还包括国家债券、公司债券、不动产抵押债券等等。国家债券出现较早,是最先投入交易的有价债券。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后来才逐渐出现股票等有价债券。因此,股票交易只是有价债券交易的一个组成部分,股票市场也只是多种有价债券市场中的一种。目前,很少有单一的股票市场,股票市场不过是证券市场中专营股票的地方。

  股票市场是上市公司筹集资金的主要途径之一。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需要大量的长期资本。而如果单靠公司自身的资本化积累,是很难满足生产发展的需求的,所以必须从外部筹集资金。公司筹集长期资本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向银行借贷;二是发行公司债券;三是发行股票。前两种方式的利息较高,并且有时间限制,这不仅增加了公司的经营成本,而且使公司的资本难以稳定,因而有很大的局限性。而利用发行股票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则无须还本付息,只需在利润中划拨一部分出来支付红利即可。把这三种筹资方式综合比较起来,发行股票的方式无疑是最符合经济原则的,对公司来说是最有利的。所以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就成为发展大企业经济的一种重要形式,而股票交易在整个证券交易中因此而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股票市场的变化与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股票市场在市场经济中始终发挥着经济状况晴雨表的作用。

  2.股票市场的性质与职能

  通过股票的发行,大量的资金流入股市,又流入了发行股票的企业,促进了资本的集中,提高了企业资本的有机构成,大大加快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通过股票的流通,使小额的资金汇集了起来,又加快了资本的集中与积累。

  所以股市一方面为股票的流通转让提供了基本的场所,一方面也可以刺激人们购买股票的欲望,为一级股票市场的发行提供保证。同时由于股市的交易价格能比较客观的反映出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股市也能为一级市场股票的发行提供价格及数量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3.股票发行市场

  发行市场是指发生股票从规划到销售的全过程,发行市场是资金需求者直接获得资金的市场。新公司的成立,老公司的增资或举债,都要通过发行市场,都要借助于发生、销售股票来筹集资金,使资金从供给者于中转入需求者手中,也就是把储蓄转化为投资,从而创造新的实际资产和金融资产,增加社会总资本和生产能力,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这就是初级市场的作用。

  发行市场的特点,一是无固定场所,可以在投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等处发生,也可以在市场上公开出售新股票;二是没有统一的发生时间,由股票发行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市场行情走向自行决定何时发行。

  发生市场由三个主体因素相互连结而组成。这三者就是股票发行者、股票承销商和股票投资者。发行者的股票发行规模和投资者的实际投资能力,决定着发行市场的股票容量和发达程度;同时,为了确保发生事务的顺利进行,使发生者和投资者都能顺畅地实现自己的目的,承购和包销股票的中介发行市场,代发行者发行股票,并向发行者收取手续费用。这样,发行市场就以承销商为中心,一手联系发行者,一手联系投资者,积极在开展股票发行活动。

  4.股票交易市场

  股票流通市场是已经发行的股票按时价进行转让、买卖和流通的市场,包括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两部分。由于它是建立在发行市场基础上的,因此又称作二级市场。相比而言,股票流通市场的结构和交易活动比发行市场更为复杂,其作用和影响也更大。

  股票流通市场包含了股票流通的一切活动。股票流通市场的存在和发展为股票发行者创造了有利的筹资环境,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计划和市场变动情况,随时买卖股票。由于解除了投资者的后顾之忧,它们可以放心地参加股票发行市场的认购活动,有利于公司筹措长期资金、股票流通的顺畅也为股票发行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于投资者来说,通过股票流通市场的活动,可以使长期投资短期化,在股票和现金之间随时转换,增强了股票的流动性和安全性。股票流通市场上的价格是反映经济动向的晴雨表,它能灵敏地反映出资金供求状况、市场供求,行业前景和政治形势的变化,是进行经济预测和分析的重要指标,对于企业来说,股权的转移和股票行市的涨落是其经营状况的指示器,还能为企业及时提供大量信息,有助于它们的经营决策和改善经营管理。可见,股票流通市场具有重要的作用。

  转让股票进行买卖的方法和形式称为交易方式,它是股票流通交易的基本环节。现代股票流通市场的买卖交易方式种类繁多,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5.证券机构

  证券机构包括证券管理机构、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交易机构以及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管理机构

  我国已建立了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和全国统一的、跨部门的、自律性的证券行业组织相结合的证券市场管理体制。1992年10月,我国正式成立了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证监委)和中国证券管理监督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其中证监委是我国证券管理的权利机关,主任委员由国务院副总理兼任,委员由国家体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领导担任。证监委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的宏观管理,证监会是证监委的办事机构,根据证监委的授权,依法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除上述政府机构外,我国还设立了自律性的证券管理组织──中国证券业协会,它是1990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民政部注册登记后成立的社团法人,是由证券经营机构主体会员自愿组成的全国证券行业自律组织。

  证券经营机构

  也称证券商或证券经纪人,是证券市场的中介人,是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并从中获利的企业法人。它的作用有两点:(1)在发行市场上充当证券筹资者与证券投资者的中介人;(2)在流通市场上充当证券买卖的中介人。我国的主要证券经营机构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是我国直接从事证券发行与交易业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其业务主要范围有:代理证券发行、证券自营、代理证券交易、代理证券还本付息和支付红利、接受客户委托代收证券本息和红利、代办过户等。二是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并以委托人身份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它除了办理信托投资业务外,还可设立证券部办理证券业务,其业务范围主要有:证券的代销及包销、证券的代理买卖及自营、证券的咨询、保管、及代理还本付息等。

  证券交易机构

  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所及证券交易中心。我们将在下一节详细介绍证券交易所。

  证券服务机构

  是为证券经营和证券交易服务的机构。我国证券服务主要有:

  (1)证券登记公司。证券登记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性质的证券服务机构,其主要业务是: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的证券登记、上市及未上市的记名证券的转让登记、代理有价证券的保管、代理有价证券的还本付息和分红派息、从事与证券有关的咨询业务及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2)证券评级公司。证券评级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评级业务的企业法人,一般都是独立的、非官方的,主要业务为对有价证券的发行公司进行客观、准确、真实、可靠的评级,并负责提供评级结果及有关资料。

6.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

  从股票交易实践可以看出,证券交易所有助于保证股票市场运行的连续性,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形成合理的价格,减少证券投资的风险,联结市场的长期与短期利率。但是,证券交易所也可能产生下列消极作用:

  1.扰乱金融价格。由于证券交易所中很大一部分交易仅是转卖和买回,因此,在证券交易所中,证券买卖周转量很大,但是,实际交割并不大。而且,由于这类交易其实并非代表真实金融资产的买卖,其供求形式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扰乱金融价格。

  2.易受虚假消息影响。证券交易所对各类消息都特别敏感。因此,只要有人故意传播不实消息,或者谎报企业财务状况,或者散步虚有的政治动向,等等。都可能造成交易所价格变动剧烈,部分投机者就会蒙受重大损失,而另一些人则可能大获其利。

  3.从事不正当交易。从事不正当交易主要包括从事相配交易、虚抛交易和搭伙交易。相配交易是指交易者通过多种途径,分别委托两个经纪人,按其限定价格由一方买进、一方卖出同种数量的证券,以抬高或压低该证券的正常价格。虚抛交易是指交易者故意以高价将证券抛出,同时预嘱另一经纪人进行收购,并约定一切损失仍归卖者负担,结果是可能造成该证券的虚假繁荣。搭伙交易是指由两人以上结伙以操纵价格,一旦目的达成后,搭伙者即告解散,包括交易搭伙(搭伙者或者在公开市场暗中买进其所感兴趣的证券以免这些证券的价格抬高,或者通过散步对公司不利的消息压低其欲购进的股票价格)和期权搭伙(投资者按有利的价格购买证券,这通常是通过打通公司董事会而获得,一般是从获利中的一部分私下返回给董事)。

  7.我国的证券交易所

  目前,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有两个,分别在上海与深圳。

  上海证券交易所是我国目前最大的证券交易中心,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注册人民币1000万元。深圳证券交易所是我国第二家证券交易所,筹建于1989年,于1991年7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正式营业。这两个交易所开业以来,不断改进市场运作,逐步实现了交易的电脑化、网络化及股票的无纸化操作。目前,这两个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品种有(A股、B股)、国债、企业债券、权证、基金等。截止1997年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股票有422只(包括A股及B股),市价总值为9218.07亿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有399只(包括A股及B股),市价总值为8311.17亿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国际通行的会员制方式组成,是非盈利性的事业单位。其业务范围包括:1.组织并管理上市证券;2.提供证券集中交易的场所;3.办理上市证券的清算与交割;4.提供上市证券市场信息;5.办理中国人民银行许可或委托的其他业务。其业务宗旨是:完善证券交易制度,加强证券市场权利,促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与繁荣,维护国家、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由会员、理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四个部分组成。会员是经审核批准且具备一定条件的法人,他们都享有平等的权利,有权参加会员大会,对交易所的理事和监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交易所的事务有提议权和表决权。会员大会是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关,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为证券交易所会员大会的日常事务决策机构,向会员大会负责。总经理为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提名通过报主管机关批准。总经理的职责是组织实施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并向其报告工作;主持本所日常业务和行政工作;聘任本所部门负责人;代表本所对外处理有关事务。证券交易所还设监事会,负责本所财务、业务工作的监督,并向会员大会负责。

  8.我国股市特点

  我国的沪深股市是从一个地方股市发展而成为全国性的股市的。在1990年12月正式营业时,上市的股票数量只有为数很少的几只,其规模很小,且上市的股票基本上都是上海或深圳的本地股,如上海老八股中只有一支是异地股票。在其股市的发展中,由于缺乏战略性的考虑,造成了资金的扩容与股票的扩容不同步,特别是资金扩容,其速度远远快于股票扩容。在1991年至1996年的五年间 ,股票营业部从数十家扩展到现在的近3000家,入市资金从10多亿元增加到现在的3000多亿元,而上市公司却只从当年的近20家增加到现在的400多家,上市流通的股票只有300亿股。股市的供求关系极不平衡,这样就造成了股价在最初两年出现暴涨的局面。

  上海股市从1990年12月开始计点,1992年年底就上升到了780点,平均年涨幅达到179%;深圳股市从1991年4月开始计点,1992年底也涨到了241点,年均涨幅也有68.5%。

  由于股价在开始两年涨幅过度,伴随着股票的扩容,在1993年上半年股价达到历史性的高度后,股价就停步不前,沪深股市就进入艰难的调整阶段。1993年沪深股市收盘指数分别为833点和238点,1994年收盘指数分别为647点和140点,1995年的收盘指数分别为555点和113点。根据国外股票指数的上涨速度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股市这种调整估计还要相当时日。如国家不出现比较严重的通货膨胀,上证综合指数若要在1000点站稳,大概还需要5年以上的时间。

  我国股市股民多、入市的资金额度大,而上市流通的股票少,股市呈现出明显的股票供不应求局面。据初步统计,到1996年10月底,沪深股市登记在册的股民约有1800万,而同期沪深股市的流通股规模约为300亿股,平均每个股民拥有的股票只有近1700股。据初步估算,我国上市公司1995年的每股税后利润不到0.30元,平摊下来,股民人均收益最多只有500元,按人均入市资金20000元计算,股票投资的收益率(不计交易税、费)只有2.5%,只相当于活期储蓄利率。而由于股民在股市中频繁交易,其上缴手续费及交易税之总和往往比流通股的税后利润之和还要多。

股票指数的定义与种类

1.股票指数定义
  股票指数即股票价格指数。是由证券交易所或金融服务机构编制的表明股票行市变动的一种供参考的指示数字。由于股票价格起伏无常,投资者必然面临市场价格风险。对于具体某一种股票的价格变化,投资者容易了解,而对于多种股票的价格变化,要逐一了解,既不容易,也不胜其烦。为了适应这种情况和需要,一些金融服务机构就利用自己的业务知识和熟悉市场的优势,编制出股票价格指数,公开发布,作为市场价格变动的指标。投资者据此就可以检验自己投资的效果,并用以预测股票市场的动向。同时,新闻界、公司老板乃至政界领导人等也以此为参考指标,来观察、预测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形势。

  2.股票指数的计算方法

  1. 股价平均数的计算(1)简单算术股价平均数(2)修正的股份平均数(3)加权股价平均数 2.股票指数的计算(1)相对法 (2)综合法(3)加权法

  3.几种著名的股票指数

  1.道·琼斯股票指数2.标准·普尔股票价格指数3.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指数4.日经道·琼斯股票指数(日经平均股价)5.《金融时报》股票价格指数 6.香港恒生指数

  4.我国的股票指数

  1.上证指数

  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的股票指数,1990年12月19日正式开始发布。该股票指数的样本为所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其中新上市的股票在挂牌的第二天纳入股票指数的计算范围。该股票指数的权数为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分,其流通量与总股本并不一致,所以总股本较大的股票对股票指数的影响就较大,上证指数常常就成为机构大户造市的工具,使股票指数的走势与大部分股票的涨跌相背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指数的发布几乎是和股票行情的变化相同步的,它是我国股民和证券从业人员研判股票价格变化趋势必不可少的参考依据。

  2.深圳综合股票指数

  系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股票指数,1991年4月3日为基期。该股票指数的计算方法基本与上证指数相同,其样本为所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权数为股票的总股本。由于以所有挂牌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其代表代表性非常广泛,且它与深圳股市的行情同步发布,它是股民和证券从业人员研判深圳股市股票价格变化趋势必不可少的参考依据。在前些年,由于深圳证券所的股票交投不如上海证交所那么活跃,深圳证券交易所现已改变了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采用成份股指数,其中只有40只股票入选并于1995年5月开始发布。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存着两个股票指数,一个是老指数深圳综合指数,一个是现在的成份股指数,但从最近三年来的运行势态来看,两个指数间的区别并不是特别明显。

  上证180指数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7月1日正式对外发布的上证180(行情 资讯)指数,是用以取代原来的上证30指数。新编制的上证180指数的样本数量扩大到180家,入选的个股均是一些规模大、流动性好、行业代表性强的股票。该指数不仅在编制方法的科学性、成分选择的代表性和成分的公开性上有所突破,同时也恢复和提升了成分指数的市场代表性,从而能更全面地反映股价的走势。统计表明,上证180指数的流通市值占到沪市流通市值的50%,成交金额占比也达到47%。它的推出,将有利于推出指数化投资,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并促进市场对“蓝筹股”的关注。

  沪深300指数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

  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它的推出,丰富了市场现有的指数体系,增加了一项用于观察市场走势的指标,有利于投资者全面把握市场运行状况,也进一步为指数投资产品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

  5.股票指数与投资收益

  股票指数是指数投资组合市值的正比例函数,其涨跌幅度是这一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但在股票指数的计算中,并未将股票的交易成本扣除,故股民的实际收益将小于股票指数的涨跌幅度(股票指数的涨跌幅度是指数投资组合的最大投资收益率)。 股市上经常流传的一句格言,叫做牛赚熊赔,就是说牛市中股民盈利、在熊市中亏损,但如果把股民作为一个投资整体来分析,牛市中股民未必能赢利。

股票的五种分类

1.按股东权利分类
  1. 优先股

  优先股是“普通股”的对称。

  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优先股股东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少数可赎回的优先股例外)。

  优先股的主要特征有三:一是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固定,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二是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股息领取优先权。 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顺序是优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后。股份公司不论其盈利多少,只要股东大会决定分派股息,优先股就可按照事先确定的股息率领取股息,即使普遍减少或没有股息,优先股亦应照因分派股息。

  (2)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股份公司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优先股具有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优先权,不过,优先股的优先分配权在债权人之后,而在普通股之前。只有还清公司债权人债务之后,有剩余资产时,优先股才具有剩余资产的分配权。只有在优先股索偿之后,普通股才参与分配。

  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优先肌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方式。主要分类有以下几种:

  (1) 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 累积优先股是指在某个营业年度内,如果公司所获的盈利不足以分派规定的股利,日后优先股的股东对往年来付给的股息,有权要求如数补给。对于非累积的优先股,虽然对于公司当年所获得的利润有优先于普通股获得分派股息的权利,但如该年公司所获得的盈利不足以按规定的股利分配时,非累积优先股的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年度中予以补发。一般来讲,对投资者来说,累积优先股比非累积优先股具有更大的优越性。

  (2) 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当企业利润增大,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还可以跟普通股共同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参与优先股”。除了既定股息外,不再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非参与优先股"。一般来讲,参与优先股较非参与优先股对投资者更为有利。

  (3) 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的优先股是指允许优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把优生股转换成为一定数额的普通股。否则,就是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是近年来日益流行的一种优先股。

  (4) 可收回优先股与不可收回优先股。可收回优先股是指允许发行该类股票的公司,按原来的价格再加上若干补偿金将已发生的优先股收回。当该公司认为能够以较低股利的股票来代替已发生的优先股时,就往往行使这种权利。反之,就是不可收回的优先股。

  优先股的收回方式有三种:

  <1>溢价方式。公司在赎回优先股时,虽是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进行,但由于这往往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因而发生公司常在优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笔“溢价"。

  <2>公司在发生优先股时,从所获得的资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项创立“偿债基金”,专用于定期地赎回已发出的一部分优先股。

  <3>转换方式。即优先股可按规定转换成普通股。虽然可转换的优先股本身构成优先股的一个种类,但在国外投资界,也常把它看成是一种实际上的收回优先股方式,只是这种收回的主动权在投资者而不在公司里,对投资者来说,在普通股的市价上升时这样做是十分有利的。

  2.普通股

  普通股是“优先股"的对称,是随 企业利润变动而变动的一种股份,是公司资本构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份,是股份企业资金的基础部分。

  普通股的基本特点是基投资利益(股息和分红)不是在购买时约定,而是事后根据股票发生公司的经营实积来确定,公司的经营实积好,普通股的收益就商;而经营实积差,普通股的收益就低。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亦是风险最大的一种股份,但又是股票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

  一般可把普通股的特点概括为如下四点:

  (1) 持有普通股的股东有权获得股利,但必须是在公司支付了债息和优先股的股息之后才能分得。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视公司净利润的多少而定。当公司经营有方,利润不断递增时普通股能够比优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可以超过50%;但赶上公司经营不善的年头, 也中能连一分钱都得不到,甚至可能连本也赔掉。

  (2) 当公司因破产或结业而进行清算时,普通股东有权分得公司剩余资产,但普通股东必须在公司的债权人、优先股股东之后才能分得财产,财产多时多分,少时少分,没有则只能作罢。由此可见,普通股东与公司的命运更加息息相关,荣辱与共。当公司获得暴利时,普通股东是主要的受益者;而当公司亏损时,他们又是主要的受损者。

  (3) 普通股东一般都拥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即有权就公司重大问题进行发言和投票表决。普通股东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权,持有两股者便有两股的投票权。任何普通股东都有资格参加公司最高级会议  每年一次的股东大会,但如果不愿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来行使其投票权。

  (4) 普通股东一般具有优先认股权,即当公司增发新普通股时,现有股东有权优先(可能还以低价)购买新发行的股票,以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百分比不变,从而维持其在公司中的权益。比如某公司原有1万股普通股,而你拥有100股,占1%,现在公司决定增发10%的普通股,即增发1000股, 那么你就有权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购买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变。

  在发行新股票时,具有优先认股权的股东既可以行使其优先认股权,认购新增发的股票,也可以出售、转让其认股权。当然,在股东认为购买新股无利可图,而转让或出售认股权又比较困难或获利甚微时,也可以听任优先认股权过期而失效。公司提供认股权时,一般规定股权登记日期,股东只有在该日期内登记并缴付股款,方能取得认股权而优先认购新股。

  通常这种登记在登记日期内购买的股票又称为附权股,相对地,在股权登记日期以后购买的投票就称为除权股,即股票出售时不再附有认股权。这样在股权登记日期以后购买股票的投资不再附有认股权。这样在股权登记日期以后购买股票的投资者(包括老股东),便无权以低价购进股票,此外,为了确保普通股权的权益,有的公司还发生认股权证  即能够在一定时期(或永久)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目普通股份的凭证。一般公司的认股权证是和股票、债券一起发行的,这样可以更多地吸引投资者。

  综上所述,由普通股的前两个特点不难看出,普通股的股利和残余则产分配可能大起大落,因此,普通股东所担的风险最大。既然如此,普通股东当然也就更关心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而普通股的后两个特性恰恰使这一愿望变成现实即提供和保证了普通股东关心公司经营状况与发展前景的权力的手段。

  然而还值得注意的是,在投资股和优先股向一般投资者公开发行时,公司应使投资者感到普通股比优先股能获得料高的股利,否则,普通股既在投资上冒风险,又不能在股利上比优先股多得,那么还有谁愿购买普通股呢!一般公司发行优先股,主要是以“保险安全"型投资者为发行对象,对于那些比较富有“冒险精神"的投资者,普通股才更具魅力。总之,发行这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目的在于更多地吸引具有不同兴趣的资本。

  3. 后配股

  后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时比普通股处于劣势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后,对剩余利益进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后配股的发行数量又很有限,则购买后配股的股东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发行后配股,一般所筹措的资金不能立即产生收益,投资者的范围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后配股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发行:

  (1)公司为筹措扩充设备资金而发行新股票时,为了不减少对旧股的分红,在新设备正式投用前,将新股票作后配股发行;

  (2)企业兼并时,为调整合并比北, 向被兼并企业的股东交付一部分后配股;

  (3)在有政府投资的公司里, 私人持有的股票投息达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为后配股。

2.按票面形态分类

  1. 记名股 

  这种股票在发行时,票面上记载有股东的姓名,并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上。

  记名股票的特点就是除持有者和其正式的委托代理人或合法继承人、受赠人外,任何人都不能行使其股权。另外,记名股票不能任意转让,转让时,既要将受让人的姓名、住址分别记载于股票票面,还要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转让不能生效。显然这种股票有安全、不怕遗失的优点,但转让手续繁琐。这种股票如需要私自转让,例如发生继承和赠予等行为时,必须在转让行为发生后立即办理过户等手续。   

  2. 无记名股 

  此种股票在发行时,在股票上不记载股东的姓名。其持有者可自行转让股票,任何人一旦持有便享有股东的权利,无须再通过其他方式、途径证明有自己的股东资格。这种股票转让手续简便,但也应该通过证券市场的合法交易实现转让。   

  3. 面值股 

  有票面金额股票,简称金额股票或面额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记载一定的金额,如每股人民币100元、200元等。金额股票给股票定了一个票面价值,这样就可以很容易地确定每一股份在该股份公司中所占的比例。   4. 无面值股 

  也称比例股票或无面额股票。股票发行时无票面价值记载,仅表明每股占资本总额的比例。其价值随 公司财产的增减而增减。因此,这种股票的内在价值总是处于变动状态。这种股票最大的优点就是避免了公司实际资产与票面资产的背离,因为股票的面值往往是徒有虚名,人们关心的不是股票面值,而是股票价格。发行这种股票对公司管理、财务核算、法律责任等方面要求极高,因此只有在美国比较流行,而不少国家根本不允许发行。

  3.按股投资主体分类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 国有股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由于我国大部分股份制企业都是由原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而来的,因此,国有股在公司股权中占有较大的比重。

  法人股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法人股平均占20%左右。根据法人股认购的对象,可将法人股进一步分为境内发起法人股、外资法人股和募集法人股三个部分。 社会公众股是指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以其合法财产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我国国有股和法人股目前还不能上市交易。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要转让股权,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与合格物机构投资者签订转让协议,一次性完成大宗股权的转移。由于国家股和法人股占总股本的比重平均超过70%,在大多数情况下,要取得一家上市公司的控制股权,收购方需要从原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手中协议受让大宗股权。 除少量公司职工股、内部职工股及转配股上市流通受一定限制外,绝大部分的社会公众股都可以上市流通交易。

  4.按上市地点分类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S股等的区分。这一区分主要依据股票的上市地点和所面对的投资者而定。

  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

  它的投资人限于: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人。现阶段 B股的投资人,主要是上述几类中的机构投资者。

  B股公司的注册地和上市地都在境内,只不过投资者在境外或在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 H股,即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丰香港的外资股。香港的英文是Hong Kong,取其字首,在港上市外资股就叫做H股。依此类推,纽约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N,新加坡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S,纽约和新加坡上市的股票就分别叫做N股和S股。

  5.按公司业绩分类

  绩优股就是业绩优良公司的股票,但对于绩优股的定义国内外却有所不同。在我国,投资者衡量绩优股的主要指档是每股税后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

  一般而言,每股税后利润在全体上市公司中处于中上地位,公司上市后净资产收益率连续三年显著超过10%的股票当属绩优股之列。 在国外,绩优股主要指的是业绩优良且比较稳定的大公司股票。这些大公司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在行业内达到了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形成了经营规模优势,利润稳步增长,市场知名度很高。

  绩优股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和投资价值。其公司拥有资金、市场、信誉等方面的优势,对各种市场变化具有较强的随和适应能力,绩优股的股价一般相对稳定且呈长期上升趋势。因此,绩优股总是受到投资者、尤其是从事长期投资的稳健型投资者的青睐。 与绩优股相对应,垃圾股指的是业绩较差的公司的股票。这类上市公司或者由于行业前景不好,或者由于经营不善等,有的甚至进入亏损行列。

  其股票在市场上的表现萎靡不振,股价走低,交投不活跃,年终分红也差。投资者在考虑选择这些股票时,要有比较高的风险意识,切忌盲目跟风投机。

股票发行相关知识

1.股票上市的原则与过程
  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就可以在股票市场(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上市交易活动。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按一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操作与运转。

  在股票交易中,为了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损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过程中一般要遵循一下几个原则:

  (1)公开性原则

  公开性原则是股票上市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股票必须公开发行,而且上市公司需连续的、及时地公开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的资料与信息,使投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进行分析和选择,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2)公正性原则

  指参与证券交易活动的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或部门,均需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反映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或弄虚作假等致他人于误境的行为。

  (3)公平性原则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证券商、经纪人和投资者,在买卖交易活动中的条件和机会应该是均等的。

  (4)自愿性原则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种形式中,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不能硬性摊派、横加阻拦,也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项目:

  (1)资本额。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实收资本额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2)获得能力。 一般用税后净收益占资本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获利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3)基本结构。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财产净值占资产总额的比率来反映资本结构,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4)偿债能力。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动资产占流动负债的比率(即流动比率)来反映偿债能力,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5)股权分散情况。 一般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低于某一数值。

  美国纽约的证券交易所关于证券上市的条件是,一家公司要使其股票在该交易所挂牌上市,必须满足以下几方面条件:(1) 公司前一年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的税前收益在250万美元以上,前两年每年的税前收益不得低于200美元; (2)公司净有形资产不得低于1600万美元; (3)公众所持有的普通股的价值总计在1600万美元; (4)最少有100万股股票为公众持有; (5)有100股以上的股东至少有2000个; <6>经常并及时公布公司的一切财务报告。 东京股票交易所上市的标准是:(1)上市股本及资本额, 东京附近的公司股份应在1000万股以上, 资本额5 亿日元以上; 东京附近以外的公司股份应在2000万股以上, 资本额10亿日元以上; (2)中小股东的人数应在2000人以上; (3)开设年限5年以上; (4)资本净值在15亿日元以上,每股在100日元以上; (5)最近3年税前纯利润为: 每一年2亿日元以上, 第二年3亿日元,第三年4亿日元以上; (6)分配股息, 最近3年每年每股在5日元以上, 上市后预期仍可维持这一水平. 一般地,股票申请上市应向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上市报告书,应载明主要业务状况、 主要财务状况、股票发行及转让状况、可能影响股票价格波动和避免出现不正常的市况的事项:

  (3)批准发行股票的文件;

  (4)公司章程;

  (5)申请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6)公司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

  (7)股东名册;

  (8)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鉴证的公司最近2年及当年1月至申请日前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表;

  (9)交易所会员的书面推荐证明;

  (10)股票过户事项的说明;

  (11)经营状况公告事项的说明。

  上市公司在证券上市后,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证券交易所呈报主管机关──证券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交易所也可停止某种上市证券的买卖甚至终止其上市:

  (1)上市公司发生重大改组或上市公司的经营范围有重大变更而不符合上市标准者。

  (2)上市公司不覆行法定公开的义务或财务报告,以及呈报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文件有不实记载。

  (3)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经纪人员和持有占上市公司实发股本额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行为损害公众的利益。

  (4)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在最近一年内其月平均交易量不足100股或最近三个月没有成交记录。

  (5)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欠佳,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上市公司出现面临破产的局面。

  (6)上市公司因其信用问题而被停止与银行的业务往来。

  (7)上市公司连续一个季度不交纳上市费。

  (8)其他原因致使上市公司必须暂停上市。

  此外,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其增发或发放股票、红利期间,其股票亦将自动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问题较为严重,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证券交易所将报经有关证券主管机关核准后,可对有问题公司作出终止其上市资格的决定:

  (1)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的所列情况已造成严重后果。

  (2)上市公司在被暂停上市期间未能有效地消除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3)上市公司将被解散和进行破产清算。

  (4)上市公司因其他原因而必须终止上市。

2.股票的发行价格

  当股票发行公司计划发行股票时,就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一个发行价格以推销股票。一般而言,股票发行价格有以下几种:面值发行、时价发行、中间价发行和折价发行等。

  1.面值发行

  即按股票的票面金额为发行价格。采用股东分摊的发行方式时一般按平价发行,不受股票市场行情的左右。由于市价往往高于面额,因此以面额为发行价格能够使认购者得到因价格差异而带来的收益,使股东乐于认购,又保证了股票公司顺利地实现筹措股金的目的。

  2.时价发行

  即不是以面额,而是以流通市场上的股票价格( 即时价)为基础确定发行价格。 这种价格一般都是时价高于票面额,二者的差价称溢价,溢价带来的收益归该股份公司所有。时价发行能使发行者以相对少的股份筹集到相对多的资本,从而减轻负担,同时还可以稳定流通市场的股票时价,促进资金的合理配置。按时价发行,对投资者来说也未必吃亏,因为股票市场上行情变幻莫测,如果该公司将溢价收益用于改善经营,提高了公司和股东的收益,将使股票价格上涨;投资者若能掌握时机,适时按时价卖出股票,收回的现款会远高于购买金额,以股票流通市场上当时的价格为基准,但也不必完全一致。在具体决定价格时,还要考虑股票销售难易程度、对原有股票价格是否冲击、认购期间价格变动的可能性等因素,因此,一般将发行价格定在低于时价约5-10%的水平上是比较合理的。

  3.中间价发行

  即股票的发行价格取票面额和市场价格的中间值。这种价格通常在时价高于面额,公司需要增资但又需要照顾原有股东的情况下采用。中间价格发行对象一般为原股东,在时价和面额之间采取一个折中的价格发行,实际上是将差价收益一部分归原股东所有,一部分归公司所有用于扩大经营。因此,在进行股东分摊时要按比例配股,不改变原来的股东构成。

  4.折价发行

  即发行价格不到票面额,是打了折扣的。折价发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优惠性的,通过折价使认购者分享权益。例如公司为了充分体现对现有股东优惠而采取搭配增资方式时,新股票的发行价格就为票面价格的某一折扣,折价不足票面额的部分由公司的公积金抵补。现有股东所享受的优先购买和价格优惠的权利就叫作优先购股权。若股东自己不享用此权,他可以将优先购股权转让出售。这种情况有时又称作优惠售价。另一种情况是该股票行情不佳,发行有一定困难,发行者与推销者共同议定一个折扣率,以吸引那些预测行情要上浮的投资者认购。由于各国一规定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额,因此,这种折扣发行需经过许可方能实行。

  在国际股票市场上,在确定一种新股票的发行价格时,一般要考虑其四个方面的数据资料:

  (1)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三年来平均每股税后纯利乘上已上市的近似类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来的平均利润率。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四成比重。

  (2)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四年来平均每股所获股息除以已上市的近似类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3)要参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期的每股资产净值。这方面的数据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4)要参考上市公司当年预计的股利除以银行一年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这方面的数据也占确定最终股票发行价格的二成比重。

  3.股票的发行方式

  股票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与股票的代理发行证券商签定代理发行合同,确定股票发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股票代理发行的方式按发行承担的风险不同,一般分为包销发行方式和代理发行方式两种。

  1.包销发行方式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2.代销发行方式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另外,为了股票一上市就给公众一个大有潜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选择股票上市的时机时,经常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在筹备的当时及可预计的未来一段时间内, 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为未来一年的业务做好充分铺垫, 使公众普遍能预计到企业来年比今年会更好的情况下上市;不要在公司达到顶峰,又看不出未来会有大的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上市,或给公众一个成长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红制度, 职工内部分配制度已确定,未来发展大政方针已明确以后上市,这样会给交易所及公众一个稳定的感觉,否则,上市后的变动不仅会影响股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暂停上市。

  投资者在考察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时,看一看并分析一下它的发行方式以及上市时间的成熟与否,有时也能让我们看出一些比读它的上市公告书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层的信息。

  4.股票上市交易的费用

  股票的买卖,一般都是委托经纪商代办,所有的交易活动都要付出一定的费用,如上市费、场内交易费和佣金等。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费用为例,各种费用包括:

  1.上市费

  上市费是股票上市公司在其股票上市后按一定时间和标准缴纳给证券交易所的费用。上市费包括:

  (1)上市初费。上市初费由发行者最迟在其股票上市的三天前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初费的费用为发行面额总额的0.3‰,交纳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暂停上市的股票在经批准后重新上市时,其发行者应按上市初费标准的20%重新交纳上市初费。

  (2)上市月费。上市月费由发行者自上市日的第二个月起至终止上市的当月止,于每月五日前交纳,也可按季度或按年一次交纳。上市月费的费用一般为发行面额总额的0.01‰,起点为100元,上限为500元。凡终止上市的股票,其发行者已交纳的上市月费不予退还。对逾期交纳的上市月费,按逾期的天数处以应交金额每日3‰的滞纳金,起点为1元。

  2.场内交易费

  场内交易费是准许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活动的证券商按一定时间、一定收费标准交纳给证券交易所的费用。场内交易费包括:

  (1)年费。年费是证券商按年付给证券交易所的费用。自证券商加入证券交易所的当年起,兼营经纪和自营业务的证券商每年需向证券交易所交纳年费5万元,证券经纪商或自营商每年需向证券交易所交纳年费1万元。

  (2)经手费。经手费是证券商在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交易成交后,按实际成交金额(以市价计算)的一定比例向证券交易所交纳的交易经手费。成交各方均需交纳交易经手费,费用为成交金额的0.03‰。

  3.佣金

  佣金是指委托者委托买卖成交后,按实际成交金额数的一定比例向承办委托的证券商交纳的费用。佣金也就是证券商代理委托买卖成交后的经营收入,或者说手续费收入。委托买卖股票的收费标准是5‰,最底起点为5元。委托者委托买卖成交后,应在向承办委托的证券商办理交割时,按实际成交金额的5‰向证券商交纳委托买卖佣金。证券商不得任意或变相提高或降低佣金的收费标准,受托买卖未成时,证券商也不得向委托者收取佣金。

股息红利与除权除息

1.股息红利的来源
  股息是股东定期按一定的比率从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红利则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后按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的剩余利润。获取股息和红利,是股民投资于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股民的基本经济权利。

  一般来讲,上市公司在财会年度结算以后,会根据股东的持股数将一部分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股东。根据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条理,我国的上市公司必须在财会年度结束的120天内公布年度财务报告,且在年度报告中要公布利润分配预案,所以上市公司的分红派息工作一般都集中在次年的第二和第三季度进行。

  在分配股息红利时,首先是优先股股东按规定的股息率行使收益分配,然后普通股股东根据余下的利润分取股息,其股息率则不一定是固定的。在分取了股息以后,如果上市公司还有利润可供分配,就可根据情况给普通股股东发放红利。

  2.发放方式

  采用送红股的形式发放股息红利实际上是将应分给股东的现金留在企业作为发展再生产之用,它与股份公司暂不分红派息没有太大的区别。股票红利使股东手中的股票在名义上增加了,但与此同时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大了,股票的净资产含量减少了。但实际上股东手中股票的总资产含量没什么变化

  财产股利是上市公司用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向股东分派的股息和红利。它可以是上市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的有价证券,也可以是实物。负债股利是上市公司通过建立一种负债,用债券或应付票据作为股利分派给股东。这些债券或应付票据既是公司支付的股利,又确定了股东对上市公司享有的独立债权。现金股利是上市公司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股东的股息红利,也是最普通最常见的股利形式,如每股派息多少元,就是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是上市公司用股票的形式向股东分派的股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送红股。

  采用送红股的形式发放股息红利实际上是将应分给股东的现金留在企业作为发展再生产之用,它与股份公司暂不分红派息没有太大的区别。股票红利使股东手中的股票在名义上增加了,但与此同时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大了,股票的净资产含量减少了。但实际上股东手中股票的总资产含量没什么变化。

  由于要在获得利润后才能向股东分派股息和红利,上市公司一般是在公司营业年度结算以后才从事这项工作。在实际中,有的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进行两次决算,一次在营业年度中期,另一次是营业年度终结。相应地向股东分派两次股利,以便及时回报股东,吸引投资者。但年度中期分派股利不同于年终分派股利,它职能在中期以前的利润余额范围内分派,且必须是预期本年度终结时不可能亏损的前提下才能进行。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分红的基本程序是,首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股息政策,确定股利分派方案,然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生效。董事会即可依股利分配方案向股东宣布,并在规定的付息日在约定的地点以约定的方式派发。

  在沪深股市,股票的分红派息都由证券交易所及登记公司协助进行。在分红时,深市的登记公司将会把分派的红股直接登录到股民的股票帐户中,将现金红利通过股民开户的券商划拨到股民的资金帐户。沪市上市公司对红股的处理方式与深市一致,但现金红利需要股民到券商处履行相关的手续,即股民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柜台中将红利以现金红利权卖出,其红利款项由券商划入资金帐户中。如逾期未办理手续,则需委托券商到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

  3.除权与除息

  上市公司发放股息红利的形式虽然有四种,但沪深股市的上市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一般只采用股票红利和现金红利两种,即统称所说的送红股和派现金。当上市公司向股东分派股息时,就要对股票进行除息;当上市公司向股东送红股时,就要对股票进行除权。

  当一家上市公司宣布上年度有利润可供分配并准备予以实施时,则该只股票就称为含权股,因为持有该只股票就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在这一阶段,上市公司一般要宣布一个时间称为“股权登记日”,即在该日收市时持有该股票的股东就享有分红的权利。

  在以前的股票有纸交易中,为了证明对上市公司享有分红权,股东们要在公司宣布的股权登记日予以登记,且只有在此日被记录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票持有者,才有资格领取上市公司分派的股息红利。实行股票的无纸化交易后,股权登记都通过计算机交易系统自动进行,股民不必到上市公司或登记公司进行专门的登记,只要在登记的收市时还拥有股票,股东就自动享有分红的权利。

  4.送红股的利弊

  在上市公司分红时,我国股民普遍都偏好送红股。其实对上市公司来说,在给股东分红时采取送红股的方式,与完全不分红、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等方式并没有什么区别。这几种方式,都是把应分给股东的利润留在企业作为下一年度发展生产所用的资金。它一方面增强了上市公司的经营实力,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另一方面它不像现金分红那样需要拿出较大额度的现金来应付派息工作,因为企业一般留存的现金都是不太多的。所以这几种形式对上市公司来说都是较为有利的。

  当上市公司不给股东分红或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时,这部分利润就以资本公积金的形式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中。而给股东送红股时,这一部分利润就要作为追加的股本记录在股本金中,成为股东权益的一部分。但在送红股时,因为上市公司的股本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上市公司需到当地的工商管理机构进行重新注册登记,另外还需对外发布股本变动的公告。但不管在上述几种方式中采取哪一种来处理上一年度的利润,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并不发生任何变化,未来年度的经营实力也不会有任何形式的变化。

  而对于股东来说,采取送红股的形式分配利润将优于不分配利润。这几种方式虽都不会改变股东的持股比例,也不增减股票的含金量,因为送红股在将股票拆细的同时也将股票每股的净资产额同比例降低了,但送红股却能直接提高股民的经济效益。其根据如下:

  1.按照我国的现行规定,股票的红利的征税可根据同期储蓄利率实行扣减,即给予一定的优惠,具体税额就是每股红利减去同期储蓄利率后再征收20%的股票所得税,这样在每次分红时要征收的税额是:

  所得税=(每股红利-本年度一年期定期储蓄利率)×20%

  当上市公司在本年度不分配利润或将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时,下一年度的红利数额就势必增大,股民就减少了一次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

  2.在股票供不应求阶段,送红股增加了股东的股票数量,在市场炒作下有利于股价的上涨,从而有助于提高股民的价差收入。

  3.送红股以后,股票的数量增加了,同时由于除权降低了股票的价格,就降低了购买这种股票的门槛,在局部可改变股票的供求关系,提高股票的价格。

  将送红股与派现金相比,两者都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只不过是方式不同而已。只要上市公司在某年度内经营盈利,它就是对股民的回报。但送红股与派发现金红利有所不同,如果将这两者与银行存款相比较,现金红利有点类似于存本取息,即储户将资金存入银行后,每年取息一次。而送红股却类似于计复利的存款,银行每过一定的时间间隔将储户应得利息转为本金,使利息再生利息,期满后一次付清。但送股这种回报方式又有其不确定性,因为将盈利转为股本而投入再生产是一种再投资行为,它同样面临着风险。若企业在未来年份中经营比较稳定、业务开拓较为顺利,且其净资产收益率能高于平均水平,则股东能得到预期的回报;若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平均水平或送股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股东不但在未来年份里得不到预期回报,且还将上一年度应得得红利化为了固定资产沉淀。这样送红股就不如现金红利,因为股民取得现金后可选择投资其他利润率较高的股票或投资工具。

上市公司的分红是采取派现金还是送红股方式,它取决于持多数股票的股东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判断和预测,因为分红方案是要经过股东大会讨论通过的。但我国上市公司中约有一半以上的股份为国家股,且其股权代表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由于切身利益的影响,经营管理人员基本上都赞同企业的发展与扩张,所以我国上市公司的分红中,送红股的现象就非常普遍。

  5.配股的利弊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当上市公司要配售新股时,它应首先在老股东中进行,以保证老股东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当老股东不愿参加公司的配股时,它可以将配股权转让给他人。对于老股东来说,上市公司的配股实际上是提供了一种追加投资的选择机会。

  老股东是否选择配股以追加对上市公司的投资,可根据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配股资金的投向及效益的高低来进行判断。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除了配股外,股民还可通过购买其他公司的股票、投资债权及居民储蓄来实现追加投资,其关键就视投资收益情况来确定。如配股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还达不到居民储蓄存款利率,显然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益太差,其投资回报难以和居民储蓄相比拟,股民就可不选择配股这种方式来追加对上市公司的投资。当然,当一个上市公司确定配股以后,如配股权证不能流通,其配股就带有强制性,因为配股实施后股票就要除权,价格就要下跌,如老古东不参加配股,就要遭受市值下降的损失。其逃避配股的唯一方法就是在配股前将股票抛出。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配股中,由于我国股份制的运作尚不规范,上市公司中国家股和法人股占绝对的控股地位,这些大股东极力赞成配股但拿不出资金来参加配股,且还将其配股权强制性地转让给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这种举措实际上是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一种侵犯。

股票获利来源有哪些?

股票获利的两种来源
  投资股票的获利来源有二: 一是公司分配盈余时股东所得的股利,一是股票买卖间的价差。

  一、股利

  当你所投资的公司赚钱时,会按照你持有的股份占所有股份的比例,分配利润给你,此时你所获得的利润,就是股利。 须注意的是,当公司不赚钱的时候,股东就可能完全领不到股利了。股利可分成两种,一为股票股利;一为现金股利。下一节详述。

  二、股票价差

  当市场上对某支股票的需求量大于供给量时,该股票的价格就会上涨。 所以,若投资人能低买高卖,就能赚取当中的差价。

  股票股利vs现金股利

  当你买进公司的股票时,即代表你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当公司赚钱时,股东自然可享有利益。所谓【股利】就是公司把所赚的利润,分配给股东。

  股利通常有两种:一是股票股利;另一就是现金股利。即统称所说的送红股和派现金。

  股票股利

  假设A公司去年每股纯收益为4元。公司董事会决定这4元用等值的股票发给股东,这就是股票股利。至于4元的股票股利相当多少股票?如果你只有1,000股。公司每股赚4元,表示你总共可得到约4,000元的股利。由于股票的面值为一股10元,因此你可得到相当于400股的股票股利。而你的持股总数将增加为1,400股。

  现金股利

  援用前一个例子说明,若公司将你应得的4,000元股利,用现金的方式发放,就是现金股利。至于你的股票则没有任何异动,还是维持在1,000股。

  领取股利

  在沪深股市,股票的分红派息都由证券交易所及登记公司协助进行。在分红时,深市的登记公司将会把分派的红股直接登录到股民的股票帐户中,将现金红利通过股民开户的券商划拨到股民的资金帐户。沪市上市公司对红股的处理方式与深市一致,但现金红利需要股民到券商处履行相关的手续,即股民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柜台中将红利以现金红利权卖出,其红利款项由券商划入资金帐户中。如逾期未办理手续,则需委托券商到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

股票基本术语汇总

牛市:
股票市场上买入者多于卖出者,股市行情看涨称为牛市。

熊市:

熊市与牛市相反。股票市场上卖出者多于买入者,股市行情看跌称为熊市。

  开盘价:

  是指当日开盘后该股票的第一笔交易成交的价格。如果开市后30分钟内无成交价,则以前日的收盘价作为开盘价。

  收盘价:

  指每天成交中最后一笔股票的价格,也就是收盘价格。

  最高价:

  是指当日所成交的价格中的最高价位。有时最高价只有一笔,有时也不止一笔。

  最低价:

  是指当日所成交的价格中的最低价位。有时最低价只有一笔,有时也不止一笔。

  绩优股:

  是指那些业绩优良,但增长速度较慢的公司的股票。这类公司有实力抵抗经济衰退,但这类公司并不能给你带来振奋人心的利润。因为这类公司业务较为成熟,不需要花很多钱来扩展业务,所以投资这类公司的目的主要在于拿股息。另外,投资这类股票时,市盈率不要太高,同时要注意股价在历史上经济不景气时波动的记录。

  热门股:

  是指交易量大、流通性强、股价变动幅度较大的股票。

  成长股:

  是指这样一些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它们的销售额和利润额持续增长,而且其速度快于整个国家和本行业的增长。这些公司通常有宏图伟略,注重科研,留有大量利润作为再投资以促进其扩张。

  手:

  它是国际上通用的计算成交股数的单位。必须是手的整数倍才能办理交易。目前一般以100股为一手进行交易。即购买股票至少必须购买100股。

  成交量:

  反映成交的数量多少。一般可用成交股数和成交金额两项指标来衡量。目前深沪股市两项指标均能显示出来

  价位:

  指喊价的升降单位。价位的高低随股票的每股市价的不同而异。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例:每股市价末满100元 价位是0.10元,每股市价100-200元 价位是0.20元 每股市价200-300元 价位是0.30元,每股市价300-400元 价位是0.50元 每股市价400元以上 价位是1.00元

  停牌:

  股票由于某种消息或进行某种活动引起股价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待情况澄清或企业恢复正常后,再复牌在交易所挂牌交易。

  涨跌:

  以每天的收盘价与前一天的收盘价相比较,来决定股票价格是涨还是跌。一般在交易台上方的公告牌上用"+""-"号表示。

  涨(跌)停板:

  交易所规定的股价一天中涨(跌)最大幅度为前一日收盘价的百分数,不能超过此限,否则自动停止交易。

  升高盘:

  是指开盘价比前一天收盘价高出许多。

  开低盘:

  是指开盘价比前一天收盘价低出许多。

  盘档:

  是指投资者不积极买卖,多采取观望态度,使当天股价的变动幅度很小,这种情况称为盘档。

  整理:

  是指股价经过一段急剧上涨或下跌后,开始小幅度波动,进入稳定变动阶段,这种现象称为整理,整理是下一次大变动的准备阶段。

  跳空

  指受强烈利多或利空消息刺激,股价开始大幅度跳动。跳空通常在股价大变动的开始或结束前出现。

  市盈率

  市盈率是某种股票每股市价与每股盈利的比率。(市盈率=普通股每股市场价格÷普通股每年每股盈利)上式中的分子是当前的每股市价,分母可用最近一年盈利,也可用未来一年或几年的预测盈利。市盈率是估计普通股价值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指标之一。一般认为该比率保持在20-30之间是正常的,过小说明股价低,风险小,值得购买;过大则说明股价高,风险大,购买时应谨慎。但高市盈率股票多为热门股,低市盈率股票可能为冷门股。

  回档:

  是指股价上升过程中,因上涨过速而暂时回跌的现象。

  反弹:

  是指在下跌的行情中,股价有时由于下跌速度太快,受到买方支撑暂时回升的现象。反弹幅度较下跌幅度小,反弹后恢复下跌趋势。

  多头:

  对股票后市看好,先行买进股票,等股价涨至某个价位,卖出股票赚取差价的人。

  空头:

  是指认为股价已上涨到了最高点,很快便会下跌,或当股票已开始下跌时,认为还会继续下跌,趁高价时卖出的投资者。

  多头市场:

  也称牛市,就是股票价格普遍上涨的市场。

  空头市场:

  股价呈长期下降趋势的市场,空头市场中,股价的变动情况是大跌小涨。亦称熊市。

  多翻空:

  原本看好行情的多头,看法改变,卖出手中的股票,有时还借股票卖出,这种行为称为翻空或多翻空。

  空翻多:

  原本作空头者,改变看法,把卖出的股票买回,有时还买进更多的股票,这种行为称为空翻多。

  买空:

  预计股价将上涨,因而买入股票,在实际交割前,再将买入的股票卖掉,实际交割时收取差价或补足差价的一种投机行为。

  卖空:

  预计股价将下跌,因而卖出股票,在发生实际交割前,将卖出股票如数补进,交割时,只结清差价的投机行为。

  利空:

  促使股价下跌,对空头有利的因素和消息。

  利多:

  是刺激股价上涨,对多头有利的因素和消息。

  套牢:

  是指预期股价上涨,不料买进后,股价路下跌;或是预期股价下跌,卖出股票后,股价却一路上涨,前者称多头套牢,后者是空头套牢。

  大户:

  就是大额投资人,例如财团、信托公司以及其它拥有庞大资金的集团或个人。

  中户:

  指投资额较大的投资人。

  散户:

 就是买卖股票数量很少的小额投资者。

  经纪人:

  执行客户命令,买卖证券、商品或其他财产,并为此收取佣金者。

  抢短线:

  预期股价上涨,先低价买进后再在短期内以高价卖出。预期股价下跌,先高价卖出再伺机在短期内以低价再回购。

  盘整:

  股价经过一段快捷上升或下降后,遭遇阻力或支撑而呈小幅涨跌变动,做换手整理。

  抬拉:

  抬拉是用非常方法,将股价大幅度抬起。通常大户在抬拉之后便大抛出以牟取暴利。

  打压:

  是用非常方法,将股价大幅度压低。通常大户在打压之后便大量买进以取暴利。

  黑马:

是指股价在一定时间内,上涨一倍或数倍的股票

  白马:

  是指股价已形成慢慢涨的长升通道,还有一定的上涨空间。

  骗线:

  大户利用股民们迷信技术分析数据、图表的心理,故意抬拉、打压股指,致使技术图表形成一定线型,引诱股民大量买进或卖出,从而达到他们大发其财的目的。这种期骗性造成的技术图表线型称为骗线。

  技术分析:

  以供求关系为基础对市场和股票进行的分析研究。技术分析研究价格动向、交易量、交易趋势和形式,并制图表示上述因素,用图预测当前市场行为对未来证券的供求关系和个人持有的证券可能发生的影响。

  基本分析:

  根据销售额、资产、收益、产品或服务、市场和管理等因素对企业进行分析。亦指对宏观政治、经济、军事动态的分析,以预测它们对股市的影响。

  非上市股票:

  不在证券交易所注册挂牌的股票。

  委托书:

  股东委托他人(其他股东)代表自己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投票权的书面证明。

  周转率:

  股票交易的股数占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股票股数的百分比。

  认股权证:

  股票发行公司增发新股票时,发给公司原股东的以优惠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股票的证书。认股权证通常都有时间限制,过时无 效。在有效期内持有人可以将其卖出或转让。

  除权:

  股票除权前一日收盘价减去所含权的差价,即为除权。

  派息:

  股票前一日收盘价减去上市公司发放的股息称为派息。

  含权:

  凡是有股票有权未送配的均称含权。

  填权:

  除权后股价上升,将除权差价补回,称为填权。

  增资:

  上市公司为业务需求经常会办理增资(有偿配股)或资本公积新增资(无偿配股)。

  配股:

  公司增发新股时,按股东所有人份数,以特价(低于市价)分配给股东认购。

  坐轿子:

  预测股价将涨,抢在众人前以低价先行买进,待众多散户跟进、股价节节升高后,卖出获利。

  抬轿子:

  在别人早已买进后才醒悟,也跟着买进,结果是把股价抬高让他人获利,而自己买进的股价已非低价,无利可图。

  下轿子:

  坐轿客逢高获利结算为下轿子。

  阻力线:

  股价上涨到达某一价位附近,如有大量的卖出情形,使股价停止上扬,甚至回跌的价。

  支撑线:

  股价下跌到在某一价位附近,如有大量买进情形,使股价停止下跌甚至回升的价位。

  跳空:

  股市受到强烈利多或利空消息的刺激,股价开始大幅跳动,在上涨时,当天的开盘或最低价,高于前一天的收盘价两个申报单位以上,称"跳空而上";下跌时,当天的天盘或最高价低于前一天的收盘价两个申报单位,而于一天的交易中,上涨或下跌超过一个申报单位,称"跳空而下"。

  填空:

  指将跳空出现时将没有交易的空价位补回来,也就是股价跳空后,过一段时间将回到跳空前价位,以填补跳空价位。

  回档:

  上升趋势中,因股价上涨过速而回跌,以调整价位的现象。

  天价:

  个别股票由多头市场转为空头市场时的最高价。

  突破:

  指股价经过一段盘档时间后,产生的一种价格波动。

  探底:

  股价持续跌挫至某价位时便止跌回升,如此一次或数次。

  头部:

  股价上涨至某价位时便遇阻力而下滑。

  挂进:

  买进股票的意思。

  挂出:

  卖出股票的意思

  开平盘:

  指今日的开盘价与前一营业日的收盘价相同。

  近期趋势:

  20~30天为近期趋势。

  全额交割:

  是证券主管机关对重整公司或发生重大问题的上市公司之股票,特别制定的买卖交割力法。

  洗盘:

  做手为达到炒作目的,必须于途中让低价买进,且意志不坚的轿客下轿,以减轻上档压力,同时让持股者的平均价位升高,以利于施行养、套、杀的手段。

  对敲转帐:

  转帐交易的一种方式。这是证券经纪商赚取投资利润的一种手段。经纪商们经低价买进股票,并收取客户的佣金,再以高价卖给另一客户,这样就赚取了大量利润。

分清主板与中小板差别

在交易制度上,主板市场与中小企业板块有一些不同之处,因此,在投资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投资者需要加以了解并注意这些投资要点,特别要注意集合竞价的差别。   
  1.目前主板市场每天只有一次集合竞价,中小企业板每天有两次集合竞价,第二次是收盘集合竞价,时间为14:57至15:00。   

  2.上午9:20至9:25之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机不接受中小企业股票的撤销申报。   

  3.由于中小企业股票的收盘价通过收盘前最后三分钟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一些习惯于在尾盘操作的投资者要注意,这段时间是不可以连续竞价买卖的。   

  4.中小企业板块股票在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深交所主机即时揭示中小企业股票的开盘参考价格、匹配量和未匹配量,增加了开盘集合竞价的透明度。投资者要将匹配量和未匹配量作为新的分析指标,研判开盘价背后的实际买卖情况,了解主力资金的动向。   

  中小企业板块不仅要像主板一样,对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各前三只股票披露,还增加了日价格震幅达到15%的前三只股票、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三只股票做披露的规定。   

  另外,规定中小企业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应当停牌。与主板市场有明显区别的是,对于异常波动范围的界定,还增加了换手率异常的新条件:即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对于这类换手率异常的股票,投资者要坚决回避;如果处于赢利状态的,要立即获利了结,以免被交易所的停牌耽误操作。

什么是融资融券?

1.何谓融资融券?
  2.融资融券的四大作用

  3.融资融券准备工作进程

  4.融资融券及其可怕历史

  5.投资者如何参与融资融券

  6.哪些股票有望成为标的证券

  1.何谓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或借入证券卖出的行为。融资是借钱买证券(港称“孖展”),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空”;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港称“沽空”)。(大公网)

  2.融资融券四大作用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融资融券交易在世界上大多数证券市场都是普遍常见的交易方式,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将更多信息融入证券价格,可以为市场提供方向相反的交易活动,当投资者认为股票价格过高和过低,可以通过融资的买入和融券的卖出促使股票价格趋于合理,有助于市场内在价格稳定机制的形成。

  二是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资金和证券供求,增加市场的交易量,从而活跃证券市场,增加证券市场的流动性。

  三是融资融券交易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新的交易方式,可以改变证券市场单边式的方面,为投资者规避市场风险的工具。

  四是融资融券可以拓宽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的应用渠道,在实施转流通后可以增加其他资金和证券融通配置方式,提高金融资产运用效率。(金融投资报)

  3.融资融券准备工作进程

  2005年10月27日,新《证券法》提出,“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006年6月30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

  2006年8月2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

  2006年8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布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2006年9月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并公布了《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从而规范融资融券合同签订双方即证券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2008年4月25日,国务院正式出台《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对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中国证券报 申屠青南)

4.融资融券及其可怕历史

  所谓融资融券!融资是向券商交付一定的保证金然后,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股票,客户到期偿还本息,券商挣你的利息和交易的手续费!

  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这叫融券!

  书面上的东西解读完了,我们来解读一下融资融券背后的东西!举个例子,如果说股市是个大赌场,融资融券就是这个大赌场里放赌债的,不管是筹码还是钱只要你有本钱要,他都给你,对于极少数人来讲,多了一个融资的渠道,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讲,多了一个倾家荡产的渠道!为什么这么说,我们从融资融券的历史上讲讲!

  其实从历史上讲,融资融券其实一直没有停止过,业内一直有个别大户,想拿到更多资金的话,交易所会拿你全年的交易单一笔一笔交易的查,只要你做的比较好,跟所在交易所关系又比较好,交易所一般都会偷偷的借给你钱!

  证券法禁止以前,这是这个行业的内规定,后来法律禁止了,只有深受营业厅信任和跟所在营业厅领导关系极好的职业高手和极少大户还是可以得到资金!

  资金不是白给你的,比如你的资金是100万,根据你的账户资金和所在营业所对你的信任可以贷款到80-120之间,挣钱还好说,大家都高高兴兴,称兄道弟,如果赔了,营业所会不停的告你,然后给你强行平仓,很多人就因为赔了,又被营业所落井下石,强行平仓,最后几百万的身价一无所有最后!

  这种事情在童子身边很多,融资融券是介于股票和期货之间的一种操作方式,风险极大,很多人会天真的理解为融资融券是遏制暴涨暴跌的法器,实际上正相反,他和股指期货一样,都是助涨助跌的,跌起来会跌的更深,涨起来会涨的更高,如果这回有融资融券的业务,大盘不会在1800点止跌!绝对不会!

  很多人会不理解为什么会这样,很多人把这个东西的出台当成大盘的利好,实际上除了对券商板块的利好,作用几乎都是负面的,因为从根本上说有两点足以让更多的人破产!

  第一,在股市里,很多人操作成功一两次就认定自己是职业高手,信心极度膨胀,目中无人,特别是手里有几百万上千万的大户,融资融券对这种人伤害极大,因为客观上讲不管是从心态还是技术想刃股市还差的10万8000里呢!职业高手只是少数中的少数,对于大多数自认为自己是高手的假高手,融资融券给了他们更多的破产机会!

  第二,从心里上讲,追涨跌是股的天性,婪和恐惧在股市里是永恒的,很多人追涨,然后套牢,最后逼迫平仓,一无所有,还有很多人会在次高位融券卖出,以为见顶了,实际上,融资融券给了大盘助涨的动力,会逼你在更高位接回,要不然你依然会被强制平仓,不然你只有不断的增加自己的保证金,其实,你既然融资融券,你还能有多少闲钱可用,最后大多数人被强行平仓只不可避免的,童子在期货市场里看到这样情况太平常了,结果就一个,一无所有!

  克服融资融券对你的诱惑,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克服自己的婪,股市不是一朝暴富的地方,想在这个地方长久的生存,只能脚踏实地的去生存,有八两胃,吃半斤饭!

  股市是个冰冷的地方,童子不想看到这么冰冷的地方,又要多了一份酷,童子请大家记住,只要是股市里推出的业务,不管是股指期货,还是融资融券,挣钱的都只是少数,也只能是少数,再少数人下面,是成堆的白骨!

5.投资者如何参与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呼之欲出,投资者如何才能参与其中?记者请有关专家就中国证监会出台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不过,实际操作流程将以近期即将发布的细则为准。

  征信要合格

  专家指出,并不是每个投资者都有资格进行融资融券。

  由于融资融券业务是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只有通过了券商征信调查的投资者才能参与融资融券。客户只能与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向一家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

  按照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必须办理客户征信,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并以书面和电子方式予以记载、保存。

  对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在该券商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客户,以及该券商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

  账户必须实名制

  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与其签订载入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必备条款的融资融券合同,明确约定融资、融券的额度、期限、利率(费率)、利息(费用)的计算方式;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的种类及折算率、担保债权范围;追加保证金的通知方式、追加保证金的期限;客户清偿债务的方式及证券公司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利;融资买入证券和融券卖出证券的权益处理等内容。

  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后,应当根据客户的申请,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为其开立实名信用证券账户,并通知商业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为其开立实名信用资金账户。

  按照规定,客户用于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信用证券账户只能有一个,也只能开立一个信用资金账户。

  逾期未偿债 券商可平仓

  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当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证券充抵)。证券公司应当将收取的保证金以及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价款,分别存放在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作为对该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担保物。

  证券公司应当逐日计算客户交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其所欠债务的比例。当该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时,应当通知客户在一定的期限内补交差额。客户未能按期交足差额或者到期未偿还债务的,证券公司应当立即按照约定处分其担保物。

  客户交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其债务的比例,超过证券交易所规定水平的,客户可以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融资融券合同的约定,提取担保物。

  融资融券对象有规定

  专家指出,并非所有的证券都可以成为融资融券交易的对象,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适时公布融资融券试点的标底证券的范围和名称。按照规定,客户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证券,不得超出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范围。证券交易所可以对每一证券的市场融资买入量和融券卖出量占其市场流通量的比例、融券卖出的价格作出限制性规定。

  客户应当在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时,向证券公司申报其本人及关联人持有的全部证券账户。客户融券期间,其本人或关联人卖出与所融入证券相同的证券的,客户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证券公司申报。

  专家提醒广大投资者,融资融券既可放大获利,也会放大风险,投资者须充分了解该项业务的风险,并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谨慎操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在当前整个国际金融环境动荡的背景下,不可轻举妄动。(证券时报 凌 峰)

6.哪些股票有望成为标的证券

  哪些上市公司股票能够成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是市场投资者比较关注的问题。根据2006年4月公布的沪深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规定,作为融资买入标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标的证券,须经交易所许可并由交易所向市场公布,标的证券为股票的,要满足上市时间、流通股本或市值、股东人数及交易流动性、波动性等方面的一定条件。

  沪深交易所实施细则规定,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应当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从股票集中度看,细则规定其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就交易流动性、波动性指标而言,实施细则要求标的股票在过去3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不超过4%;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此外,股票发行公司被要求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初步统计,两市已完成股改、股票交易未被特别处理,且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的股票多达近1100只,不少于2亿股的股票有680多只。如果考虑到股东人数、交易流动性、波动性等指标,融资融券标的股票的可选范围将进一步缩减。

  实际上,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并不仅限于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股票,还包括了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及其他证券。

  目前沪深证券交易所均表示,将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满足实施细则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试点初期可作为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根据相关解读,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经营情况、市场状况以及客户资信等因素,自行确定标的证券名单,但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因此,投资者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必须在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内,同时也必须在证券公司自行确定的标的证券名单上。

  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当证券出现被调出标的证券范围情况时,在调整实施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关系仍然有效,投资者可以选择在到期日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关系,也可以根据其与证券公司的约定选择提前了结融资融券关系。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投资者可以选择延长融资融券关系期限,也可以根据其与证券公司的约定选择提前了结融资融券关系。

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有什么作用

张先生问:什么是保证金比例,它有什么作用?
  小张老师答: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具体分为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比例用于控制投资者初始资金的放大倍数,投资进行的每一笔融资、融券交易交付的保证金都要满足保证金比例。在投资者保证金金额一定的情况下,保证金比例越高,证券公司向投资者融资、融券的规模就越少,财务杠杆效应越低。  

  李先生问:有效竞价范围是什么?

  小张老师答:有效竞价范围是指证券买卖申报参与竞价时其申报价格相对于前一笔成交价格的上下限。换句话说,如果投资者申报的申报价格超过有效竞价范围,其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而是暂存在交易主机中,当成交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与竞价。设置有效竞价范围目的是为了保证盘间交易价格的连续性,防止证券价格大幅波动。新《交易规则》中,有效竞价范围的设置分为有涨跌幅限制证券和无涨跌幅限制证券两种。

  东东问:什么是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有什么利弊?

  小张老师答:通俗地讲,关联交易就是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我国证券法律法规中的关联人主要指的是实际控制人,具体表现可以是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下属公司等。因为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的密切关系,因此上市公司就有可能在交易资产的价格上“吃亏”,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损,从而导致中小股东的权益受损。

  有些关联交易可以为上市公司的经营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比如为上市公司提供必要的运输专线等。但更多的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权益是有损害的。这是因为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要优于控股股东非上市部分的资产,而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强于控股股东的盈利能力。所以现实中,控股股东往往通过关联交易获得或多或少的额外利润,这样就使得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晓菲问:投资者可以开立多个深圳证券账户吗?

  小张老师答:投资者可以开立不同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但是,对于同一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  

  深圳何洁敏问:市价申报方式有什么特点?

  小张老师答:市价申报方式因以当时的市场价成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投资者买卖指令及时成交,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但与此同时,市价申报方式下单前投资者无法预知其交易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一般来说,市价申报的成交效率越高,行情波动越剧烈,其价格的不确定性风险越大。

海外市场融资融券交易制度分析

  目前,国内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方案暂不涉及“转融通”,但在海外市场,“转融通”制度则被普遍采用。根据不同的信用来源,以及有无专门的信用融通机构,这一制度基本可以分为分散授信制、集中授信制和双轨制三类表现形式。

  在以美国市场为代表的分散授信制下,证券公司直接对提出融资融券申请的投资者提供信用,其特点为:1、证券公司在整个业务运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其他交易主体(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广泛参与,主体的参与资格没有特别限定;2、资金来源不限于证券公司自有资金,证券公司可以直接向其他主体或向金融市场融通,回购、抵押贷款等方式运用较多;3、券种来源极为丰富,因为在美国市场上存在大量如保险基金、院校投资基金等长期投资者,可以提供丰富的券源。

  在以日韩市场为代表的集中授信制下,证券金融公司在转融通业务中居垄断地位,其特点为:1、证券金融公司的成立是集中授信交易制度最大的特点,其具有极小比例的自有资本,主要通过向资金和证券的所有者融借资金和证券维持运作;2、证券金融公司具有排他的垄断性,从事融资融券业务时,证券公司不能直接从银行、保险等机构获得融资融券的资金和券种,必须通过证券金融公司;3、投资者不能绕过证券公司直接向证券金融公司融通资金和证券。

  在以中国台湾市场为代表的双轨制下,证券金融公司并不居于垄断地位,其特点主要为:证券公司和证券金融公司在信用交易业务上形成竞争和合作。投资者可以选择从证券公司获得融资和融券,也可以绕过证券公司直接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证券公司可以利用自有资金和证券,也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或者其他渠道进行转融通。在台湾市场上,有融资融券交易资格的证券商越来越多地利用货币市场的融资工具;而证券金融公司更多地转向直接为个人投资者提供资券融通,成为一个市场化的融资公司。

什么是仙股?

“仙”(仙:cent)的音译是香港人对英语“cent”(分)的译音。仙股就是指其价格已经低于1元,因此只能以分作为计价单位的股票。在美国股市上如果股票的价格长期低于某一价格就会被摘牌。
  仙股之说,最初源于香港的股市,是特别指市值跌至l元以下的股票,在英语中被称为penny stock.

  之所以称这种股票为"仙股",其中有两个原因:

  第一,在英国币制改革以前,英国货币单位中有一个币种叫先令士,是英国货币名.按照英国旧币制,1英镑等于20先令,1先令等于12便士.

  当股票跌到港元1元以下时,换算成英国币值时也就几先令.港人一般简称"先股".是指1元一下的一类股票(即1先令为0.01港元).

  用货币单位指称一类股票,这在中国股市中也有类似说法.比如说某某股票为百元股,或说某某股票为十元股.

  第二,这种"先股"虽然现实的投资价值不大,但很适合作为某些公司借道上市的"壳".因此,某一"先股"一旦被选中作为上市"壳",有新的资产注入,就会身价百倍,股价就会一步登天,持有者就会发大财.

  在中国传统观念中,一步登天就是意味着成仙,同时这种股票叫"先股".因此,人们也就借音转而叫"仙股".这在香港叫图个"口彩".所谓口彩就是吉利话.

股票回购的概念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购买一部份自己的股票。一般通过二级市场回购股票,也就是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场的正常交易期间回购自己的股票。当股票转为公司所有时,必须正式宣布这些股票作废,这一做法有减少公司股票总数的作用。当所有其他情况保持不变时,这会增加剩余股票的价值。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回购其股份主要基于以下五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稳定公司股价,维护公司形象。公司进行股份回购是由于公司管理层认为股票价格远远低于公司的内在价值,希望通过股份回购将公司价值被严重低估这一信息传递给市场,从而稳定股票价格,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当公司可支配的现金流大大高于公司投入项目所需的现金流时,公司可以用富裕的现金流回购部分股份,从而增加每股盈利水平,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减轻公司盈利指标的压力。从这个意义上说,股份回购也是公司主动进行的一种投资理财行为。

  三是作为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如公司实施管理层或者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直接发行新股会稀释原有股东权益,而通过回购股份再将该股份赋予员工则既满足了员工的持股需求,又不影响原有股东的权益。

  四是股份回购使公司股价上升,相当于以一种特别股利来回报股东,但股东无需缴纳现金红利税。

  五是上市公司进行反收购的有效工具。股份回购将导致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减少,潜在的敌意收购人可从市场上购买的股份相应减少,没有足够多的股票对抗原来的大股东,从而大大减小了公司被敌意收购的风险。

沪深两地的股市简介

      上海证券交易所是1990年11月成立的,现有上市股票257只,其中A股217只、B股40只,另有基金12只。
  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1年4月,现有上市股票184只,其中有A股149只、B股35只,另有基金和受益证券10只、权证6只。(截止到1996年6月30日) 而划入这两个交易所的股票交易范围之内的股票又有不同品种的区别:同样是由公司企业发行的股票又分为A股和B股,A股是面向国内发行的股票,B股则是面向国外发行的以外币计价的股票,作为初入股市的人,只要了解A股就可以了。

  股票的编号称作股票代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编号依次是:5开头的是基金,6开头的是股票。深圳证券交易用的编号00开头的是本地股也就是深圳公司的上市股票,04和05开头的是异地股也就是外地公司在深圳上市的股票,3 开头的是权证,4开头的是基金。

证券代码的识别

       每一只上市证券均拥有各自的证券代码,证券与代码一一对应,且证券的代码一旦确定,就不再改变。这主要是便于电脑识别,使用时也比较方便。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根据上交所\\\\"证券编码实施方案\\\\",采用6位数编制方法,前3位数为区别证券品种,具体见下表所列:001×××国债现货;201×××国债回购;110×××120×××企业债券;129×××100×××可转换债券;310×××国债期货;500×××550×××基金;600×××A股;700×××配股;710×××转配股;701×××转配股再配股;711×××转配股再转配股;720×××红利;730×××新股申购;735×××新基金申购;900×××B股;737×××新股配售。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面上证券,根据深交所证券编码实施采取4位编制方法,首位证券品种区别代码,具体见下表所示:0×××A股;1×××企业债券、国债回购、国债现货;2×××B股及B股权证;3×××转配股权证;4×××基金;5×××可转换债券;6×××国债期货;7×××期权;8×××配股权证;9×××新股配售.

什么样的股票会被ST?

游客问:什么样的股票会被ST?是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吗?
  长江证券天钥桥路营业部答: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 缩写,意即“特别处理”。该政策针对的对象是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

  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并在简称前冠以“ST”,因此这类股票称为ST股。

  所谓“财务状况异常”是指以下几种情况:(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别处理。(3)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产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 ,低于注册资本。(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6)经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

  另一种“其他状况异常”是指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导致生产经营活动基本终止,公司涉及可能赔偿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的诉讼等情况。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钢管”;(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经过审计。

  由于对ST股票实行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者的刻意炒作。投资者对于特别处理的股票也要区别对待。有些ST股主要是经营性亏损,那么在短期内很难通过加强管理扭亏为盈;有些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亏损,或者有些ST股正在进行资产重组,则这些股票往往潜力巨大。

什么是市场中的系统风险?

有一位投资者受到不良咨询公司的欺骗,导致入市资金损失严重,他要起诉这家咨询公司,可是这家咨询公司的老板说,大盘下跌是系统性风险,告了也是白告,那虚假陈述与系统性风险到底有啥区别?
  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又称市场风险,是指由于某种因素的影响和变化导致股市上所有股票价格的下跌,从而给股票持有人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在虚假陈述或欺骗性案件中,投资者在受到虚假陈述行为侵权的同时,也可能遭受到其他风险。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9条规定:“被告举证证明原告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四)损失或者部分损失是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所导致”。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本条规定的核心部分在于由被告即虚假陈述行为人承担系统风险存在的举证责任。被告如以证券市场存在系统风险进行抗辩,就要承担严格的举证责任,其首先应当举证造成系统风险发生的事由存在,再举证是因该事由导致了投资者的损失。

  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的构成,投资者的损失是否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或其他因素导致,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如何度量,证券市场系统风险造成原告的损失如何剔除,都是司法实践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果任凭被告假以“证券市场系统风险”提出抗辩,则证券维权无从谈起。

  在证券民事赔偿诉讼中,依法认定投资者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有因果关系,有利于净化证券市场,有利于恢复投资者信心。用某一指数简单加减乘除,以所谓的证券市场系统风险来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不仅没有法律依据,而且对证券民事赔偿制度也是十分有害的。

股票分红为何要除权?

上海李小姐:股票分红为何要除权?
  国都证券长春西安大路营业部:上市公司以股票股利分配给股东,也就是公司的盈余转为增资时,或进行配股时,就要对股价进行除权(XR),XR是EXCLUD(除去)RIGHT(权利)的简写。上市公司将盈余以现金分配给股东,股价就要除息(XD),XD是EXCLUD(除去)DIVIDEN(利息)的简写。DR表示当天是这只股票的除息、除权日,D为DIVIDEN(利息)的简写,R为RIGHT(权利)的简写。当一家上市公司宣布送股或配股时,在红股尚未分配,配股尚未配之前,该股票被称为含权股票。要办理除权手续的股份公司先要报主管机关核定,在准予除权后,该公司即可确定股权登记基准日和除权基准日。凡在股权登记日拥有该股票的股东,就享有领取或认购股权的权利,即可参加分红或配股。

  兰州张先生:送红股和转增股有何区别?

  江海证券北京东三环南路营业部:送红股是指上市公司将本年的利润留存公司,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送红股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总额结构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总股本增大,同时每股净资产降低。转增股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却增加了股本的规模,因而客观结果与送红股相似。转增股本与送红股的本质区别在于,所送红股来自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源于资本公积,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记减资本公积,记增加注册资本就可以,因此,转增股本严格地说并不是对股东的分红回报。

  北京陈女士:如何理解有关媒体预警过度流动性势必冲击资本市场?

  国都证券长春西安大路营业部:几个月前还在低点挣扎的原油、黄金、部分大宗商品价格以及全球主要股票指数,在最近一个多月时间里,正在快速向上攀升。过度的流动性无疑会给国际收支以及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一定的冲击。例如,最近原油价格的持续上涨,对中国石油(601857,股吧)、中国石化(600028,股吧)等个股的估值形成一定的刺激作用。此类个股是A股市场的权重股与人气股,但另一方面,油价上调有可能会形成一定的通货膨胀预期。对下游用油大户来说,无疑有着较大的压力,毕竟产能过剩使得这些下游用油大户难以迅速转嫁成本,此类个股估值重心就难以上移,从而使得市场产生一定的压力。我们已经看到油价与股市的联动关系,问题出在美元,近期美元的大幅贬值是油价上涨的最重要因素,石油期货价格大幅上涨。 美元贬值还造成黄金、有色金属等其他商品价格的上涨,然后传导到股市上,相关股票价格的上涨又推动了股市指数上涨。这也是今年以来有色资源及新能源类个股大幅上涨的最重要原因。由此,我们看到一环扣一环的传导效应,因此,股市绝不是一个单独的系统,与周边各个市场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也使得股市更为复杂,要正确认识股市,一定要对各个市场的变化,有着正确的认识和判断。

沪深300指数介绍

沪深300指数是国内第一只股指期货标的指数,也是目前中国内地证券市场中跟踪资产最多、使用广泛度最高的指数。随着指数化投资理念逐渐被投资者所认可,沪深300指数受到市场越来越多的关注,其良好的市场表现也使得以其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基金获得越来越多投资者的青睐。
  沪深300指数

  沪深300指数于2005年4月8日正式发布,是沪深交易所联合发布的第一只跨市场指数。2005年9月中证指数公司成立后,沪深300指数移交中证指数公司进行管理运行。沪深300指数由沪深A股中规模大、流动性好、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股票组成,以综合反映沪深A股市场整体表现。沪深300指数是内地首只股指期货的标的指数,被境内外多家机构开发为指数基金和ETF产品,跟踪资产在A股股票指数中高居首位。

  沪深300指数的可投资性

  在确定沪深300指数样本空间时,剔除了ST、*ST股票,股价波动异常或被市场操纵、有重大违法违规的股票,较高程度地保证了样本公司的质量。在选样时,沪深300指数选择成交金额位于前50%的上市公司中总市值排名前300名的股票组成样本股。因此沪深300指数的样本股代表了沪深两市A股市场的核心优质资产,成长性强,估值水平低,其在整体经营业绩和估值水平方面对投资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沪深300指数以自由流通股本分级靠档后的调整股本作为权重。分级靠档技术的采用确保样本公司的股本发生微小变动时用于指数计算的股本数相对稳定,以有效降低股本频繁变动带来的跟踪成本。以调整后的自由流通股本而非全部股本为权重,沪深300指数更能真实反映市场中实际可供交易股份的股价变动情况,从而有效避免通过操纵大盘股来操纵指数的情况发生。

  为提高指数的代表性和可投资性,沪深300指数还启用大市值股票快速进入指数规则。该规则自2006年7月启动至今,先后有中国银行、大秦铁路、工商银行、中国人寿、兴业银行、中国平安、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和中国神华、中国石油等上市公司符合大市值IPO快速进入指数规则的条件,在上市第10个交易日结束后成为沪深300指数样本股。

  沪深300指数每半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的比例不超过10%,为确保指数成份股的稳定性,样本调整设置缓冲区。

  为增强沪深300的指数透明性和可预期性,沪深300指数还设置15只备选名单。当成份股因为退市、合并等原因出现样本空缺时,备选名单上的股票按照排名顺序进入成份股。

  沪深300指数样本股构成特点

  沪深300指数样本股规模大、市值分布均衡。以2009年7月1日为例,有33家公司总市值超过1000亿元,总市值超过100亿元的公司有225只,样本股平均总市值530亿元。第一权重股招商银行,自由流通市值1942亿元,权重为3.86%,前10大权重股的累计权重为27.51%,前20大权重股的累计权重为39.6%,样本股权重分布较为均衡,抗操纵能力较强。

  沪深300指数样本股代表性高、行业分布合理。截至2009年7月1日,沪深300指数的总市值为15.99万亿元,占A股市场总市值的78.59%;调整市值为5.03万亿元,占A股市场总调整市值的68.83%。截至2009年6月底,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共成交12.37万亿元,占沪深A股成交金额的53%。按照中证指数公司的行业分类,沪深300指数样本股覆盖了全部10个一级行业,样本股行业分布与全市场行业分布较为接近,行业偏离度仅为2%。

  沪深300指数样本股为各行业龙头企业、竞争力强。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大都是各行业的龙头企业,这些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经营管理能力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资产规模大、经营业绩好、产品品牌广为人知,如中国平安、中信证券、中国石油、中国联通、贵州茅台、中国神华、招商银行、长江电力等。它们均是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支柱型产业,并且在资源、市场占有率、国家产业扶持政策等方面享有优势。

  沪深300指数样本股盈利能力强,成长性高。沪深300指数样本股2008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96251亿元和8380亿元,占同期市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81.01%和95.72%,高于同期沪深300指数的市值占比。此外,沪深300指数样本公司200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9.8%,同期市场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17.2%,表现出较强的成长特征。

  沪深300指数样本股积极回馈投资者,股息率高。作为市场中优质蓝筹的典范,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积极回馈投资者,其分红派息总额和市场占比逐年增加。2005年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的分红总额为630.64亿元,占全市场分红总额的82.11%,2008年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分红总额增至3105.35亿元,占沪深A股分红总额的92.42%,远远高于同期沪深300指数的市值占比。

  沪深300指数样本股估值水平低、投资价值较高。2009年7月1日沪深300指数样本股加权市盈率为26.44倍,低于市场同期30.45倍的平均水平,市净率为3.27倍,也低于同期市场3.37倍的平均水平。从市盈率和市净率等常见估值指标的比较来看,沪深300指数样本股的估值水平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估值优势明显,具备较高的投资价值和较高的投资安全边际。

  沪深300指数的跟踪产品

  因其成份股数量适中、成交活跃、流动性好、规模大,沪深300指数一经推出,立即被众多机构投资者视作指数化投资的理想标的。指数推出仅4个月后,首只以沪深300指数为投资标的的嘉实沪深300指数基金就于2005年8月正式成立,2009年6月底该基金资产规模已达到313.96亿元,是国内市场上净值规模和份额规模最大的基金。2009年7月8日发行结束的华夏沪深300指数基金以247亿元成为首发规模最大的指数基金。截至2009年7月,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投资标的的指数基金10只,资产规模935亿元,占目前23只指数基金资产规模的53.7%。此外,首只追踪沪深300指数的ETF——标智沪深300中国指数基金于2007年7月17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交易,2008年4月11日,日兴熊猫沪深300中国指数基金于东京交易所上市交易。2009年中国内地证券市场共发行33只股票型基金,其中26只基金选用沪深300指数作为业绩基准。沪深300指数已成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中跟踪资产最多、使用广泛度最高的指数。

证券市场中委托无效的原因

一、新股申购无效委托的情形
  根据沪市规定,申购新股时,以下委托无效:

  1、网上申购数量不是1000股或1000股整数倍的无效。

  2、一个账户号网上申购数量超过本次社会公众股上网发行总量千分之一的无效。

  3、一个账号网上申购数量超过9999.9万股的无效。

  4、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T-1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5、凡参与网下发行报价的配售对象,其网上新股申购无效。

  6、新股申购撤单委托无效。

  7、超资金量申购的委托无效。

  8、申购价格不对的申购委托无效。

  根据深市规定,网上申购数量不是500股或500股整数倍的无效;一个账户号网上申购数量超过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无效;一个账号网上申购数量超过999,999,500股的无效。其他无效的情形与沪市同。

  二、日常交易无效委托的情形

  1、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在交收前卖出的委托无效,但实行回转交易的除外。

  证券的回转交易是指投资者买入的证券,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前全部或部分卖出。债券、权证、债券回购交易实行当日回转交易,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

  2、已经成交的委托,委托撤单无效。

  3、每个交易日9:20至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撤单申报委托无效;深市还规定14:57至15:00的撤单委托无效。

  4、通过竞价交易买入股票、基金、权证的,申报数量不是100股(份)或其整数倍的委托无效;卖出时,对于从二级市场竞价买入的股票、基金和权证,申报数量不是100股(份)或其整数倍的委托无效(由于送股、转增股、配股等原因产生的零星证券,可以不是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但要一次性卖出)。

  5、竞价交易中,债券交易的买入申报数量不是1手或其整数倍的委托无效(卖出时也要按照1手或其整数倍的规则卖出,由于各种原因产生的不足一手的余额要一次性卖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沪市不是100手或其整数倍、深市不是1手或其整数倍的委托无效,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不是1000手或其整数倍的委托无效(注:债券交易和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以人民币1000元面值债券为1手,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人民币1000元标准券为1手)。

  6、股票、基金、权证交易单笔申报数量超过100万股(份)、债券交易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单笔申报数量超过1万手、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单笔申报数量超过5万手的申报无效。

  7、申报的价格不是按照股票每股价格、基金每份价格、权证每份价格、债券每百元面值的价格、债券质押式回购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债券买断式回购每百元面值债券到期购回价格的规则申报的委托无效。

  8、A股、债券交易和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不是0.01元人民币或其整数倍,基金、权证交易不是0.001元人民币或其整数倍,沪市B股交易不是0.001美元或其整数倍,深市B股交易不是0.01港元或其整数倍,沪市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不是0.005元或其整数倍,深市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不是0.01元或其整数倍的委托无效。

  9、主板市场的股票、基金交易委托价格超过10%涨跌幅的,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交易委托价格超过5%涨跌幅的委托无效;。[股票、基金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10、深市中小企业板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申报价格超过最近成交价的3%或者低于最近成交价的3%的委托无效。

  三、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委托无效情形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增发上市的股票、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

  1、沪市规定,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以下情形委托无效:

  (1)在集合竞价阶段,股票交易申报价格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或者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基金、债券交易申报价格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或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的委托无效。集合竞价阶段的债券回购交易申报无价格限制。例如,中国建筑发行价4.18元,则在2009年7月29日上午9:15-9:25期间,申报价格超过37.62元或者低于2.09元的委托无效。

  (2)在连续竞价阶段,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或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的无效;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或低于该平均数的70%的无效。即时揭示中无买入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低者视为前项最高买入价格;即时揭示中无卖出申报价格的,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最新成交价格中较高者视为前项最低卖出价格。例如,中国建筑上市首日开盘价格为6.70元,则申报价格不能超过7.37元,超过该价格的委托无效;不能低于6.03元,低于该价格的委托无效。

  2、深市规定,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以下情形委托无效:

  (1)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价格超过发行价的900%的委托无效;在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价格超过最近成交价的10%或低于10%的委托无效。

  (2)债券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价格超过发行价的30%或者低于发行价的30%的委托无效,在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价格超过最近成交价的10%或者低于最近成交价的10%的委托无效;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价格超过前收盘价的10%或低于超过前收盘价的10%的委托无效,在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价格超过最近成交价的10%或低于最近成交价的10%的委托无效。

  (3)债券质押式回购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价格超过前收盘价的100%或者低于前收盘价的100%的委托无效,在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价格超过最近成交价的100%或者低于最近成交价的100%的委托无效。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连续竞价开始时,按下列方式调整有效竞价范围: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高买入申报价高于发行价或前收盘价的,以最高买入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低于发行价或前收盘价的,以最低卖出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深市还规定,买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

震荡市求稳四原则

震荡行情的形成
  总结历史走势,可以发现股市形成震荡行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市场消息集中出现的影响。影响市场的各种重大因素在短期内集中出现,导致市场运行的变数骤增。特别是利多与利空的消息在较短时间内同时出现,使市场运行的方向性充满变数,容易导致股市出现震荡性行情。

  二是投资者心态趋于浮躁的表现。投资者心态浮躁主要是因为对后市行情的发展充满疑惑造成的。当股市大跌之后,许多投资者一方面认为股市没有进一步下跌的空间,另一方面对股市能否展开一轮轰轰烈烈的牛市行情又疑虑重重。结果,买入担心被套,卖出又担心踏空。往往看见股价涨了就急忙追涨,看见股价跌了立即杀跌。这种普遍存在的浮躁投资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给震荡行情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是市场结构性调整。结构性调整是局部牛市行情中必然要经历的阶段。当股市完成一轮升势后,随着前期的部分主流热点转化为强弩之末,市场很正常地迈入结构性调整周期中。这样,既可以使积累的获利盘得以充分消化,有利于股市未来的顺利成长;又有利于市场主流资金的战略再分配。在结构性调整中,股指往往以宽幅震荡行情展开。

  震荡市中如何求稳

  震荡市中指数会在某一位置反复震荡整理,呈现一种跌不下去,也涨不上来的状况。在这种不稳定时期,即未来走势还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投资者面临的最重要问题不是盈利或扭亏为盈,更重要的是要求稳。

  这不仅要求心态上要稳定,更要求采取稳健的操作方法。概括而言,就是要保持合理的仓位结构,减少不必要的反复盲目操作,不要急于抄底和追求短线利润。

  如果投资者的仓位过重,那么他在震荡市中就会感到心慌意乱,往往会更担心行情的短期走势。而如果投资者只是半仓持股的话,当股价涨上去时,他可以获利了结;当股价跌下来时,他又可以乘机逢低买进,这时他的心态就会比较平稳。

  稳健的投资者在股票的选择方面,应该从长远的角度来考虑,尽量选择一些价格低廉的蓝筹类个股,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上市公司的业绩风险,而保持中长期的投资稳定性。

  而善于短线操作的投资者,在操作一些投机性非常强的个股时,所投入的资金必须控制在一定限度内,并且要根据行情的变化随时兑现。不要过于追求每一笔交易的利润,如果行情发生突变,即使没有盈利或已出现亏损,也要及时果断卖出。

  震荡市中很多投资者的心态不稳定,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怕踏空,担心错过一轮强势行情的抄底机会。他们买了股票时担心股市会下跌,不买股票又担心股市会涨上去,所以心态非常浮躁,常常出现追涨杀跌的操作行为。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如果能认清趋势和紧跟趋势,那么在操作上就不存在踏空的情况。

  在震荡市中,有经验的投资者完全可采用波段操作的方法,跌了就买,涨了就卖,不要担心会错失牛市行情机会,因为牛市不是一、两天就能完成的,它是一个趋势,当这个趋势形成的时候,投资者在任何时候买进都是正确的。

  总之,在震荡市中,投资者不仅要保持良好的心态,还要养成稳健投资的习惯,并且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市场综合研判能力,这样才能在不断波动的股市中取得稳定的收益。

  震荡市中的投资原则

  在震荡市中,投资者需要遵循“四减少”的原则:

  一是减少持股时间。震荡行情按照股指的震荡幅度可以大致划分为宽幅震荡和窄幅震荡两种。窄幅震荡往往是变盘的前奏曲,特别是股价经过一定下跌过程后的窄幅震荡,容易形成阶段性底部,因此,在窄幅震荡市中选股,不能计较一时的得失,要从中长线的角度出发。而宽幅震荡的投资策略则恰恰相反。

  由于宽幅震荡在最终方向性选择上存在一定的变数,因此,在宽幅震荡市中,应该选择以短线为主的投资方式;对于持续时间较长的宽幅震荡行情,应该用短线波段操作的投资策略。通过减少持股时间,降低持股风险。

  二是减少持股品种。在震荡行情中选择股票,要尽量减少持股的品种,选股要少而精。否则,在趋势不明朗的震荡市中,如果持股种类过多过杂,一旦遭遇突发事件,将会严重影响投资者的应变效率。

  三是降低盈利预期。在震荡行情中,不确定因素较多,股价也往往会跟随大势一起上蹿下跳,很难把握个股的中长期运行规律。这一时期参与个股炒作,应该降低盈利目标的预期。其中,属于超短线炒作的,更不能订立任何投资目标,如果有所盈利要尽快获利了结。

  四是减少操作频率。在震荡行情中,善于短线炒作的投资者,可以在控制仓位结构的情况下,把握震荡行情中股价剧烈波动的机会,博取其中的差价利润。对于缺乏经验或投资风格较为稳健及不具备及时应变能力和时间的投资者来说,则应尽量减少操作频率,耐心等待趋势的最终明朗。

交易所对股票停牌时间有何规定

上海张先生:经常看到股票因为各种事项停牌,那么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是否有时间限制?
  兴业证券上海天钥桥路营业部: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票停牌的目的是解决投资者信息不对称问题。特别突出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涉嫌违法违规、股价异动等异常警示性停牌。停牌后,只要上市公司按要求充分、准确、完整地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就可以复牌。

  停牌复牌的情形和时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等相关章节有详细规定,停牌期限取决于停牌的原因。其中部分停牌事项有时间限制,部分停牌无时间限制。若因公司未及时披露信息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时间较长,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会采取多种措施不断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使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尽快复牌,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知情权和交易的权利。

  问:配股、新股中签后营业部是否有义务通知投资者本人?

  答:一般营业部应按照与投资者的书面约定来处理。通常情况下,投资者在证券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后,证券营业部会征求投资者意愿,与之签订《新股配售代理协议书》,协议双方必须受该协议内容约束。

  因此,证券营业部有义务通知中签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内缴款,如果发生投资者提供的联系地址与电话不真实或未因变动未尽及时告知义务的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签投资者自负。若证券营业部与中签投资者没有签订《新股配售代理协议书》,则证券营业部没有义务通知中签投资者。

哪些股票会成为融资融券标的

“适时推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被列为证监会2010年重点工作之首。本周二,同属创新业务的股指期货的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已经出台。有业内人士分析,融资融券与股指期货应该是相伴推出。对于融资融券,哪些股票有可能成为标的呢?
  根据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融券标的应该具有下列特点:一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二是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三是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四是近三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涨跌幅的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的平均值的偏离值不超过4个百分点,且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00%以上;五是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六是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七是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众证券报》根据上述条件统计发现,沪深两市满足上述条件的大概有近500只个股。但是,东吴证券金融工程分析师张丽丽在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三个月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的20%,这使得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石化等权重股濒临落选的边缘,而且标的证券的选择会随着限售股解禁的情况而变化,影响比较大,特别是3月份后,标的证券会随时出现变化,需进行持续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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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民在入市前应做好那些准备

不熟悉股票市场的人常常有两种不同的错误观点。一种是谈股色变,认为股市是个陷阱,掉进去逃不了输光的结局;另一种则将股市看作是随便拾钱的地方,以为转眼间就可以发大财。一般来说在新股民中持第一种态度的人居多,但试探入市小有斩获后,又一下子信心大增,往往会毫无顾忌地倾其所有全身心投入,结果输得凄凄惨惨,于是又大叹股市骗人,或大骂政策的变化,使其深套在股市之中。
  因而,新股民在入市前首先要有良好的心态。其一,对股市不要怕。世界各国股票市场的成长显示,股票市场的发展有利于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就长期而言,股票市场走势也都是向上的。我国证券市场正日趋完善,作为一个新兴的市场,中国股票市场的成长空间和发展前景都是不用怀疑的。其二,不要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很多人在股票市场遭受损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期望值过高。事实上,尽管股市在一段时间内会有较大的起落,但从基本趋势来看,其上升的速度基本是与该国经济增长相一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也就难以取得大大超过经济发展水平的回报率。而且,股票市场总是有风险的,股票价格瞬息万变,谁也无法准确无误地预测到行情的变化,保赢不亏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入市者没有这样的心理准备,且不说可能会输钱,即使能够赚到钱,可是因此却整日提心吊胆、寝食难安也是不值得的。

  调整好心态后,新股民还应考虑到个人的资金实力情况。如果自己收入丰厚,家庭生活富裕,自然可以将积累起来的部分钱财投资股票。而对于生活拮据,家庭经济负担重的投资者来说,就该好好权衡一下得失,千万不要借了钱去投资股票。因为不同的资金来源往往会形成不同的投资心态。一般来说,进入股市的资金是你自己的余钱,即使被“套”在股市里,你也不会因此而影响生活,所以比较能沉得住气。如果你的钱是借来的,当期限临近,股市表现常常容易做出非理性的行为,追涨杀跌常常由此而起。

  新入市者还应考虑到自己是不是有足够的精力。证券投资是一种智力性行为,因此入世之后就会使人费心劳神,而且随时可能受到挫折。股市行情的涨落引起的获利和损失总要不断地刺激人的神经,影响人的情绪。所以,投资者还必须有充沛的时间和体力,这样才能经得起精神上的考验。对于正常的上班族来说,由于主要精力放在岗位工作上,所以即使进入股市一般也只能选择稳定性较好的股票进行投资。

  此外,新股民在入市前必须学习一定的知识:

  (1)经济学知识。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投资者必须学习必要的金融知识,具备一些有关货币、信用、利率、通货膨胀等方面的知识、理解一些基本的经济学原理和有关企业财务会计、市场营销学等方面的知识,有利于理解把握股市发展的方向。

  (2)法律知识。证券投资是一项有千万民众参与的复杂经济活动,会涉及许多法律问题,所以,投资者应该了解并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民法、证券法、公司法、破产法等。对有关股票市场的管理法规也要有基本的了解。

  (3)数学知识。计算政券的收益、风险,进行预测、分析,都需要有关的数学知识。如果有可能的话,还应懂得计算机的运用。市场上有许多证券软件可以帮助你了解信息和进行市场趋势分析。

  同时,新入市者还须掌握一定的技能:

  (1)分析行情的技能。投资者必须学会在证券市场波动中分析价格变动趋势,从中选择适当的买卖时机,这包括学会看证券市场行情表,懂得一些基本的技术分析方法。

  (2)交易操作的技能。现在许多证券营业部都采用投资者自动委托,这就要求投资者熟悉自动委托的程序,提高输入委托指令的速度,以更好地把握各种时机。总之,对新入市的股民来说应该做到有余钱、有余力和有一定的知识技能。不具备上述三方面条件的人一般不宜进行股票投资。

如何选择券商

一般客户是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的,而必须委托证券公司代为买卖股票。选择证券公司大概有几个要点:
  1.必须是信誉可靠。因为,投资者本人不能进入证券交易所从事股票的买卖。同时,他也不能全面了解有关股票交易的有关信息。在变化无常的证券市场上从事股票交易,选择一个信誉可靠的证券公司作为经纪人,毫无疑问,将是保证其资产的安全,进而能够盈利的重要前提。

  2.该证券公司应取得证券交易所的席位。因为,只有取得了证券交易所席位的证券公司才能派员进入证券交易所从事股票的买卖。

  3.投资者在选择证券公司时,还应考虑该公司的业务状况是否良好,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是否高,公司的交易设施是否完备、先进,收费是否合理等多方面。

开户指南

1.怎样开立股票交易帐户?
  新股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为自己开立一个股票帐户(即股东卡)。股票帐户相当于一个“银行户头”,投资者只有开立了股票帐户才可进行证劵买卖。

  当前,如要买卖在上海、深圳两地上市的股票,投资者需分别开设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帐户和深证证劵交易所股票帐户,开设上海、深圳A股股票帐户必须到证劵登记公司或由其授权的开户代理点办理。如北京证劵登记有限公司是北京地区股民办理上海、深圳A股股票帐户开户业务的唯一的法定机构。

  股票帐户有许多不同种类。个人投资者如需买卖泸、深股市的A股股票,则需开设A股股票帐户。

  2.开立股票交易帐户需那些证件?

  个人开立A股股票帐户,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在开户申请登记表后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代办,须同时出示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需要注意的是,同一身份证不能在同一交易所重复开户。涂改、伪造及剪角的身份证视为无效,对数字、文字模糊的身份证,证劵登记公司有权要求其本人同时出具发证机关证明。

  法人开立A股帐户,须出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与个人A股股票帐户一样法人A股帐户也不能在同意交易所内重复开户。

  上海证劵交易所的股票帐户由交易所所属的证劵登记公司集中统一管理,具体的开户手续则可以委托所在地的有关机构办理。如在广州的股民就可以在南方证劵登记公司办理泸市的股东卡。在深圳证劵交易所办理开户,还需提供指定的银行存折,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或农业银行的通存通兑存折。深圳本地的开户工作由深圳证劵登记公司统一管理。外地的投资者可到所在地的证劵登记机构办理开户手续。如广州的股民就可以在南方证劵登记公司办理深市的股东卡。

  3.如何开立股东卡?

  客户按登记公司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后,操作人员将客户基本资料输入电脑交易系统,按系统序号建立客户档案,最后将标有此排序号的证劵帐户卡即俗称的股东卡发给客户。

  内部职工持股者开立股东卡,可在股票发行时、由发行公司向登记公司提交股东自己填写的开户资料,然后由登记公司集中进行电脑录入,并打印股权持有卡交发行人公司,由发行人公司交投资者本人。

  4.保证金放在证劵部是否安全?

  在证劵部开立保证金帐户时,证劵部除要求股民提供完整的文件,如证劵帐户卡、身份证,验明正本并复印存档外,有的证劵部为了防止日后有人冒领保证金,还要求股民指定一个或多个储蓄存折的帐号,日后凡是转出保证金都必须转入指定的银行存折帐号中,这就减少了很多类似用假冒身份证及假冒股东卡冒领保证金的情况,是一种非常好的保护投资者资金安全以及减少纠纷的方法。

  对于未办理保证金自助转帐的股民,也不用担心。因为在证劵部开立保证金帐户时,证劵部通常都会要求股民自己输入一个提款密码。也就是说,凡是到证劵部转出保证金时,不但要提供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原件,还要输入正确的密码,转出保证金的委托才会生效。

委托买卖的方式

1.按委托人委托的形式划分
  (1)当面委托。即委托人以面对面的形式当面委托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与要求,由证券商受理股票的买卖。

  (2)电话委托。即委托人以电话形式委托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和要求,由证券商、经纪人受理股票的买卖交易。

  (3)电传委托。即委托人通过发电传给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和要求,委托证券商代理买卖股票。

  (4)传真委托。即委托人以传真的形式,将确定的委托内容与要求传真给证券商,委托他们代理买卖股票交易。

  (5)信函委托。即委托人用信函形式,将确定的委托内容和要求告知证券商,并委托他们代办买卖股票的交易。

  我国深圳、上海目前主要是当面委托。当面委托一般要委托人加以确认,受托证券商才予办理委托手续,而电话委托,则必须在证券商具备录音电话的条件下,才可办理。委托人以电话委托买卖成交后应补交签章,如有错误原因不是由证券商造成的,证券商不负责任。

  2.以委托人委托的价格条件划分

  (1)随市委托。即指委托人在委托证券商代理买卖股票的价格条件中,明确其买卖可随行就市。也就是说,证券商在受理随市委托的交易中,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决定股票的买入或卖出,即最高时卖出,最低时买入。大部分委托均属随市价委托。

  (2)限价委托。委托人在委托证券商代理股票买卖过程中,确定买入股票的最高价和卖出股票的最低价,并由证券商在买入股票的限定价格以下买进,在卖出股票的限定价格以上卖出。

  3.以委托人的委托期限划分

  (1)当日委托。即指委托人的委托期限只于当日有效的委托。

  (2)五日有效委托。五日有效委托即指开市第五日收盘时自动失效委托。

  (3)一月有效委托.一月有效委托即指每月末交易所最后一个营业日收时自动失效的委托。

  (4)撤销前有效委托.撤销前有效委托即指客户未通知撤销,则始终有效的委托.产生此种委托的理论认为,有的客户深信市场力长期发展的作用,因而无须计较暂时的得失,也不计较较长时间的等待。

  4.以委托数量为标准来划分

  以委托数量为标准,可将委托分为整数委托与零数委托两种,前者指委托的数量是交易所规定的成交单位或其倍数。股票交易中常用“手”作为标准单位。通常100股为一标准手。一标准手发股票一张;若是债券,则以1000元为一手。后者指委托的数量不足交易所规定的成交单位。

  虽然证券商一般不接受不足一个成交单位的委托,但经纪人可将客户的零数委托转变给专门从事零数买卖的零数自营商。零数自营商一方面必须在交易厅内零星买进不足一个成交单位的股票,凑成整数股后后转卖给佣金经纪人;另一方面又必须在交易厅内买进整数股,然后化整为零地转卖给需要不足一个成交单位的佣金经纪人。这样,零数自营商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

  5.以委托性质来划分

  以委托性质划分,委托可分为买进委托或卖出委托。前者指可户委托证券商买进某种证券,后者指客户委托证券商卖出某种证券。

  券商的工作人员接到客户的委托指令后,应立即填写委托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委托,买进的委托书必须红色印制,属于卖出者以蓝色印制.委托书应记载委托人姓名、股东代码、委托日期时分、证券种类、股数或面额、限价、有效期间、营业员签章、委托人签章、委托方式(电话、电报、书信、当面委托),保管方式(领回证券、集中保管),并应附注下列各款内容:

  未填写"有效期限"者视为当日有效。

  委托方式应予标明。

  书面或电报委托者应粘附函电。

  未填写“限价”者视为市价委托。

撮合成交的基本原则

1.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时间优先原则

  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交易程序

  (1)电脑交易的买卖申报由终端输入,限当日有效。

  (2)买卖申报的输入自市场集会时间开始前半小时进行。前款输入买卖申报的时间,证券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变更。

  (3)买卖申报应依序逐笔输入证券商代号、委托书编号、委托种类(融资、融券、集中保管、自行保管)、证券代号、单价、数量、买卖类别、输入时间及代理或自营。但证券交易所可视需要而增减。前款输入序号,证券商应依接单顺序,按每部终端机分别编定,不得跳号。

  (4)买卖申报传输至交易所电脑主机,经接受后,由参加买卖的证券商印表机列印买卖申报回报单。

  (5)买卖申报仅限于限价申报一种。

  (6)证券商查询其未成交的买卖申报,应经由终端机进行。

  (7)申请撤消买卖申报时,应经由终端机撤消。申请变更买卖申报时,除减少申报数量外,应先撤消原买卖申报,再重新申报。

  4.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产生首次上市或除权除息后上市开市价。依集合竞价方式产生开盘价格的,其未成交买卖申报,仍然有效,并依原输入时序连续竞价。

  开盘价格未能依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时,应以连续竞价产生开盘价格。

交易时间和委托时间

股市的交易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点半至十二点,下午一点至三点。

  上午九点开始,投资人就可以下单,委托价格限于前一个营业日收盘价的加减百分之十,即在当日的涨跌停板之间。 九点半前委托的单子,在上午九点半时撮合,得出的价格便是所谓“开盘价”。

  万一你委托的价格无法在当个交易日成交的话,隔一个交易日则必须重新挂单。

限价委托与市价委托

一、限价委托
  限定想买进的价格。

  如:我的账号为 12345,要买进深发展1万股,价格为 18.8元,则代表你最高愿意购买深发展的价格为 18.8,于是你可能以18.8或低于 18.8 的价格 (18.7、18.6 等) 成交。 但是,若下单之后,市场上的成交价格皆高于 18.8 或者在 18.8只有少量成交,则你的单子可能会未能成交。

  证交所撮合交易时,采取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即先输入委托单者先成交,若同时输入,则市价优先于限价。

  二、市价委托

  请对方以当时的行情价格买进。

  如:“我的账号为 12345,要买进深发展一张,市价买进”,则代表你愿意不惜代价买进深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成交价格多少纯粹看当时的行情走势。

  不过,由于中国股市有涨跌停的限制,一档股票再怎么抢手,当天也只能涨百分之十,然后锁涨停,一档股票再怎么被嫌弃,一天也只能跌百分之十,所以,这里所谓的“不惜代价”还是在涨跌停的范围内,挂市价买,最高只可能买到涨停价,挂市价卖,最低只可能卖到跌停价。

  三、使用上的限制

  由于“市价”委托较“限价”委托享有优先成交权,所以,若你对某股票有“非卿不娶、非君莫嫁”的狂热,那么就用市价委托吧。

常见的下单方式

一、电话下单
  一般来说,你在开户的时候,营业部的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名片,上面有营业部的电话。于是,当你要下单买卖时,只要打电话来营业部,告诉你的讯息:

  1. 开户账户、2. 股票名称、3. 买 or 卖、4. 数量、5. 价格即可,数量要以百股为单位 (如,我的账号为 12345,要买进深发展1000,价格为 15元 )。

  营业部工作人员得到这些讯息之后,便会帮你填写买进红单或者卖出蓝单,然后证券公司将讯息输入与交易所联机的计算机,交易所计算机撮合买卖双方,回报证券公司成交讯息。

  下单之后,投资人可以打电话给营业部、利用证券公司提供的语音查询电话查询是否成交,成交价格多少。

  证券公司都会做电话录音,一但有交易纠纷,可以调出电话记录来对照,所以,只要自己下单时没说错,不用太担忧证券公司出错。

  二、亲自到证券公司下单

  亲自到证券公司,向营业部工作人员索取买进单 (红色) 或卖出单 (蓝色),在上面填写姓名、账号、证券名称、数量、单价,填完后交给工作人员,券商会将数据输入计算机,与证交所联机撮合。

  若买进单、卖出单上面未填限定的价格,视为市价委托。

  三、网络下单

  想要网络下单的网友,记得在开户时,跟开户柜台表明欲开立网络户,然后开户柜台会给你一组认证密码。之后打开您的计算机,联机到您开户的券商网站,依据其指示输入 账号、密码,进入系统后,输入想买卖的 股票名称、数量、价格,即可进行交易。

  若你想网络下单,但又不知如何操作,请与您的开户券商连络,一般券商会派人为你作指导。

股票的结算与交割

1、结算
  证券结算是指证券交易完成后,对买卖双方应收应付的证券和价款进行核定计算,并完成证券由卖方向买方的转移和相对应的资金由买方向卖方的转移的全过程。

  在证券实行无纸化交易方式以后,结算在事实上只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将各券商买卖证券的数量和金额分别予以抵销,计算应收、应付证券和应收、应付股款的差额,就可以了。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所采用的证券结算体系有所不同。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1998年4月1日实行全面指定交易以后,投资者只能委托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卖出或买进自己的全部证券。也就是说,上海证券交易所是对单个证券帐户的指定,每个帐户只能在指定的证券营业部进行买卖和办理投资者的结算。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结算制度的特点是:实行托管证券商制度,投资者所持的证券必须托管到某一证券商名下,且只能委托该证券商卖出。也就是说,深圳证券交易所是对单笔证券买卖的指定,在哪里买就在哪里卖,并在哪里办理投资者的结算手续。

  2、交割

  交割是结算过程中,投资者与证券商之间的资金结算。沪深两市除B股外的上市交易证券(A股、基金、债券),都实行T+1交割制度。T+1制度是指当日买入的股票不能在当日卖出,资金收付与证券交割只能在成交日的下一个营业日进行,不能在当日从帐户中提取现金。

  投资者应注意的是,T+1制度当日买入的证券当日不能卖出,而当日卖出的股票是可以买入的。

  投资者进行证券委托买卖以后,应及时办理交割手续,如发现有疑问,可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3天),向证券营业部提出质疑。对于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如果证据确凿,理由充分,完全可以要求证券营业部进行赔偿。

什么是集合竞价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买或卖某种股票的信息都输入到电脑内,但此时电脑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开市前的一瞬间(9:30)电脑开始工作,十几秒后,电脑撮合定价,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确定的价格产生了这种股票当日的开盘价,并及时反映到屏幕上,这种方式就叫集合竞价(下午开市没有集合竞价)。
  通过集合竞价,可以反映出该股票是否活跃,如果是活跃的股票,集合竞价所产生的价格一般较前一日为高,表明卖盘踊跃,股票有下跌趋势。如果是非活跃股或冷门股,通过集合竞价所产生的价格一般较前一日为低,卖盘较少,股票有上涨趋势。

  具体来说,集合竟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於申买价和不低於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

  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直到9:25分以后,你就可以看到证券公司的大盘上各种股票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和数量。 有时某种股票因买入人给出的价格低于卖出人给出的价格而不能成交,那么,9:25分后大盘上该股票的成交价一栏就是空的。当然,有时有的公司因为要发布消息或召开股东大会而停止交易一段时间,那么集合竞价时该公司股票的成交价一栏也是空的。 因为集合竞价是按最大成交量来成交的,所以对于普通股民来说,在集合竞价时间,只要打入的股票价格高于实际的成交价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价格打得高一些,也并没有什么危险。因为普通股民买入股票的数量不会很大,不会影响到该股票集合竞价的价格,只不过此时你的资金卡上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竞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开放式集合竞价

  开放式集合竞价制度是指在集合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实时揭示集合竞价参考价格等信息的集合竞价方式。新《交易规则》中,根据交易时间不同,开放式集合竞价分为开盘开放式集合竞价和收盘开放式集合竞价两种。

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欲要入市的投资者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就被称为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 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 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 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股票交易制度与涨跌停板介绍

自1995年1月1日起,为了保证股票市场的稳定,防止过度投机,股市实行“T+1”交易制度,当日买进的股票,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同时,对资金仍然实行“T+0”,即当日回笼的资金马上可以使用。
  涨跌停板介绍

  涨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是证券市场中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每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即规定交易价格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动幅度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百分之几,超过后停止交易。

  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12月26日开始实施的,旨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持市场稳定,进一步推进市场的规范化。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我国的涨跌停板制度与国外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股价达到涨跌停板后,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涨跌停价位或之内价格的交易仍可继续进行,直到当日收市为止。

  T+0,T+1,T+2清算体系

  T+0清算体系,是指投资者在交易日当天买卖的股票得到成交确认后,可进行反向交易操作。即买进委托成交确认后,清算交割前可将当天委托买入的股票再委托卖出;卖出委托成交确认后,清算交割前可将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用于再委托买进。

  T+1清算体系,是指投资得在交易日当天买卖的股票成交后,不允许在当天进行反向操作,必须于次日清算交割后,才允许进行反向交易操作。这种清算体系使得股票交易速度减慢,投机性减弱。T+2清算体系,是指投资者在交易日当天买卖的股票成交后,只允许在成交后的次二天清算交割,在这之后,才能进行反向交易。在这种清算体系下,股票交易速度更慢,授权性更弱,但一旦波动较大,投资者所承担的风险也更大。

股票的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应支付的各种税收和费用的总和,通常包括印花税、佣金、过户费、其他费用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印花税。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印花税的缴纳是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交割中代为扣收,然后在证券经营机构同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结算,最后由登记结算机构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其收费标准是按A股成交金额的4‰计收,基金、债券等均无此项费用。

  二、佣金。佣金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之后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券商的费用。此项费用一般由券商的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交易经手费及管理机构的监管费等构成。佣金的收费标准为:(1)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10元;债券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上际,可浮动),起点为5元;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10元;证券投资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5‰,起点为5元;回购业务的佣金标准为:3天、7天、14天、28天和28天以上回购品种,分别按成交额0.15‰、0.25‰、0.5‰、1‰和1.5‰以下浮动。(2)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5元;债券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上限),起点为5元;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起点为5元;证券投资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5‰,起点为5元;回购业务的佣金标准为: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天、273天回购品种,分别按成交金额0.1‰、0.12‰、0.2‰、0.4‰、0.8‰、1‰、1.2‰、1.4‰、1.4‰以下浮动。

  三、过户费。过户费是指投资者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清算交割时代为扣收。过户费的收费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基金交易的过户费为成交票面金额的1‰,起点为1元,其中0.5‰由证券经营机构交登记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免收A股、基金、债券的交易过户费。

  四、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的委托费(通讯费)、撤单费、查询费、开户费、磁卡费以及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的刷卡费、超时费等。这些费用主要用于通讯、设备、单证制作等方面的开支,其中委托费在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在上海、深圳本地买卖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1元委托费,异地缴纳5元委托费。其他费用由券商根据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只要其收费得到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即可,目前有相当多的证券经营机构出于竞争的考虑而减免部分或全部此类费用。

证券的转托管

证券转托管是指深市投资者将其托管在某一证券商那里的证券转到另一个证券商处托管。
  根据深交所规则规定,投资者在哪个证券商处买进的证券就只能在该券商处卖出。投资者如果不想在原开户的证券部买卖股票,想换另一家证券部交易,同时又不想卖出持有的股票,可以办理转托管手续。

  投资者买入的B股股份、认购的新股托管在其买入或指定的券商名下。如果B股投资者想变更托管券商,可以办理转托管。转托管有以下两种方法,各有不同的适用对象:

  1.交易报盘转托管--适用于境内券商之间的转托管,程序同A股。

  2.二类指令转托管--用于涉及境外券商的转托管。

  以下我们介绍的是交易报盘转托管的办法。

  办理手续

  1.在B股交易时间内,投资者在原开户的证券部填写“转托管委托书”,填写转托管资料,包括:

(1)股东代码、股东姓名、证券代码、证券名称、转出券商名称、代码;

(2)填写要转出的股票名称及股数(可以全部转,也可以只转一部分);

(3)填写转入证券部的席位号。

  2.在原开户证券部办完手续并确认后,第二天就可以到要转入的证券部查询是否到帐并开始交易。

操作要点

  1.由于深市实行的是T+3交收,深市B股投资者若要转托管需在买入成交的T+3日交收过后才能办理。

  2.转托管可以是一只股票或多只股票,也可以是一只证券的部分或全部。投资者可以选择转其中部分股票或同股票中的部分股票。

  3.投资者转托管报盘在当天交易时间内允许撤单;

  4.转托管证券T+1日(即次一交易日)到帐,投资者可在转入证券商处委托卖出。

  5.投资者的转托管不成功(转出券商接收到转托管未确认数据),投资者应立即向转出券商询问,以便券商及时为投资者向深圳证券结算公司查询原因。

注意事项

  1.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证券部席位号为6位数,投资者填写时一定要特别注意转入券商的席位号不要填错。

  2.转托管只有深市有,沪市是没有的。

  3.权益派发日转托管的,红股和红利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4.配股权证不允许转托管

  5.通过交易系统报盘办理B股转托管的业务目前仅适用于境内结算会员

  6.境内个人投资者的股份不允许转托管至境外券商处。

  转托管费

  转托管费为每次每户100港元。

股票的继承和过户手续

股票作为个人金融资产,可以有继承权和被继承权。继承股票首先须办理股票继承公证,可到当事人所在的地区政府公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然后由继承人持公证书、身份证、继承人和被继承人股东账户办理过户手续。继承人如不到法定年龄,其继承的股份将过户到其经过公证的法定监护人股票账户。

什么是“银证通”业务?

“银证通”业务是指在银行与券商联网的基础上,投资者直接利用在银行各网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卡或存折做为证券保证金账户,通过银行的委托系统(如:电话银行、银行柜台系统、银行网上交易系统、手机银行),或通过证券商的委托系统(电话委托、自助键盘委托、网上委托、客户呼叫中心等)进行证券买卖的一种新型金融服务业务。
  “银证通”业务中,投资者的股票由券商管理,相应的资金清算由银行直接在投资者的银行账户进行记账,投资者不必频繁地将资金在银行和券商间划拨。股民可直接用存折或银行卡买卖股票及查询交易结果,而不用到证券公司开设专门的保证金账户,无须在银行与券商之间来回转保证金,投资理财更方便、更快捷。由于资金始终在股民的银行账户上,不受证券公司营业时间的限制,储蓄账户资金可随时提现,包括在休市日。银证通业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省除了资金调拨的手续,最大限度地满足了投资者的集中理财要求,最适合需要进行证券投资但又时间不多的投资者。

  “银证通”买卖股票与传统的证券营业部买卖股票的区别如下:

  (1)临柜地点不同:“银证通”投资者是通过银行的储蓄网点来受理投资者的开户等临柜业务,投资者不需要到证券营业部的柜台处理以上业务。

  (2)委托渠道不同:“银证通”投资者既可通过银行方的委托方式(如:电话银行),也可通过所选择证券商一方的委托方式(如证券网上交易系统、证券营业部证券委托电话、证券商客户呼叫中心等)。

  (3)资金结算处不同:“银证通”投资者不需要在证券商处开立资金账户,只须将钱存入银行的活期限存折就可以买卖股票。

配股缴款操作要点和相关问题

1.深市股票配股认购方法与委托买入股票相同,在交易所电脑系统程序设置中其买卖方向为"买入"委托。
  2.受上交所交易市场竞价申报现行规定的限制,沪配股认购方法买卖方向上的限制定为"卖出",配股最终以"卖出"指令完成。因此配股认购可以委托零股。

  3.投资者在确认所认购配股是否成交时,深市配股当日委托认购不等于已认购权证,股民通过电话、小键盘查到的成交只能说明交易所收到了这笔认购委托,委托是否有效,还要在第二天查询资金和权证是否都扣除方能确定。对于未获确认的申购,还须在次日及时予以补申购。 沪市配股的成交查询,则在委托之后第二天到柜台打印交易结算卡,确定认购是否有效。

  4.投资者应清楚自己股票的准配数额、配股比例及尾数处理办法,投资者只能根据自己实际可配售的股数认购,只能申购等于或小于自己可配售额数的股份,否则有可能因委托认购数量过大而被交易所拒绝,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认购配股时,注意社会公众股配股与转配股权证证券代码特征上的区别,深市社会公众股配股权证代码特征为:8***,转配股代码特征为:3***。沪市社会公众配股权证证券代码特征为:70****;转配股代码为:71****。

  6.深市配股期间其权证不能转托管。

  配股可以补缴款吗?

  不可以。根据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配股认购于R+1日开始,认购期为一般为10个工作日(可调整),如逾期未缴款作自动放弃配股权利处理,不可以再补缴款。

  因此,有意配股的投资者应注意报纸上信息公告,包括配股的缴款时间,及时缴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配股缴款可以撤单吗?

  根据深交所的规定,报盘认购当天允许撤单。

  配股缴款有何手续费?

  投资者认购配股无需任何手续费。配股中的“零碎股”如何处理?

  根据深交所的规定,配股所产生的零碎股或零碎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帐单位1股。

  如何才能知道配股是否有效?

  由于认购配股时间是有限制的,超过缴款时间没有补缴款的机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因此,在配股后对认购是否得到确认十分重要。深市配股投资者应在第二天查看资金帐户上现金是否少了,权证是否被划出去了;沪市配股投资者则在第二天到券商那里打印结算单以确定认购是否有效。

  配股时输入数量错误怎么办?

  投资者在认缴配股款时,如发现已委托入交易所电脑主机的单子是错误的,如委托股数超出认购限额,这时可以撤单再重新委托。

  配股是否可由券商代缴款?

  可以。许多券商提供此类服务。不过,开办此项业务的券商,一般会与投资者签订“代理投资者办理配股协议书”。或者有提醒配股缴款的服务。

  认购配股是“买入”还是“卖出”?

  深市的配股认购,在交易所电脑系统程序设置中,其买卖方向为“买入”委托;沪市的配股权证认购在交易所竞价申报买卖方向限制以“卖出”指令完成。

股票退市后怎么办

随着2004年上市公司年报公布完毕,又有一批上市公司因三年连续亏损而暂停上市。不少投资者由于手中持有的股票暂停上市,往往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置。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暂停上市公司2005年的中期报告盈利并符合相关要求,则由保荐机构推荐其恢复上市,交易所核准其恢复上市的申请后,股票即可在主板复牌。
  如果暂停上市的公司没有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或其恢复上市申请没有被交易所核准,则该公司将被终止上市。交易所对暂停上市的公司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后,根据有关规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主办券商)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在交易所对暂停上市的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退市公司及其主办券商将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等)上刊登《代办股份转让股份确权公告》,该公告中会告知退市公司股东办理股份确权手续的开始时间、办理地点、需要携带的证件。

  由于退市公司不再具备上市公司资格,退市公司的股东也就不能再利用原来的交易所系统转让手中的股票。根据规定,退市公司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个人股东开户费30元,机构股东开户费100元),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确权手续费10元,机构股东确权手续费30元)。个人股东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时应携带身份证。机构股东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退市公司股东可以在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下属任一营业部办理股份转让账户开立、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在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时应携带身份证及股份转让账户卡。机构股东在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股份转让账户卡。目前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包括:申银万国、国泰君安、国信、闽发、长江、银河、渤海等。

  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

  退市公司股东在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时,有可能会遇到一些意外情况,这些情况大多是历史遗留问题或各种技术性问题,给退市公司股东带来了不便。这些问题包括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姓名变更,机构名称、注册号码变更,机构注销、合并,或者上海股票账户卡、深圳股票账户卡信息错误等等,只要股东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各证券公司都能在规定的时间里为客户办理相关手续。

B股交易知识

投资者开设B股帐户后即可委托券商代理其进行B股交易。证券商受理委托后,由其场内交易员将委托指令输入交易所电脑交易主机系统,经系统撮合配对后,将成交数据传回券商,在T+3交收。
  委托买卖

  一、委托方式

  (一)B股委托方式—当面委托和电话委托

  投资者本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到证券商B股交易柜台,亲自填写委托单,即为当面委托。目前居住在境内的B股投资者或在境内有其指定代理人的投资者较多采用这种方式。

  投资者本人或其指定代理人通过电话、传真、电传等通讯方式向证券商下达买卖指令,一般称为电话委托。大多数B股投资者(包括个人、机构和各类基金)居住海外,进行B股交易时,较多采用长途通讯方式,将委托指令下达给境内券商,或通过B股海外代理商进行买卖。这些海外代理商一般也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传达交易指令。这类委托均属电话委托。

  电话委托是B股委托常用的方式。因此、电话录音(或传真件)保存至关重要,一般要求保留较长时期。

  (二)B股委托一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

  按B股委托价格区分,B股委托可分为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

  所谓限价委托,即客户委托时,所有委托要素都已确定,包括品种、数量,买卖方向及价格等。券商只须按其指示,及时向交易所主机申报即可。按委托有效期限长短进行划分,限价委托又可分为当天有效、五天有效或有效直到取消(GOOD TILL CANCEL)。

  市价委托,是客户除价格外其他要素全部确定的委托方式。市价委托在国外较为常见。由于B股市场的投资者基本为海外客户,所以他们下单时经常使用或参照国际市场上的一些报价方法。目前券商受理的市价委托主要有以下几种:

  1.保证成交委托(Market Order)

  这种委托要求在市场上以卖出价成交买单,以买入价成交卖单,原则上只要成交,价格不限、而且必须马上成交,作为券商,有义务以市场最有利价格为客户成交。

  2.最低限量成交委托(All or Nothing)

  这种委托一般限定价格范围,主要是要求保证成交达到一最低限量。考虑到投资成本或投资组合问题,一些基金客户经常要求委托须达到一定量才愿成交。一般券商应等到一定量的对应盘出现后才一笔挂入,保证其有量成交。

  3.小心作主委托(Careful Discretion)

  这种委托一般是由于客户一天内委托一笔数量较大的订单,为不影响市场,交由券商作主,由其在一天内以市场均价全部做成。这种委托对一些基金客户而言,非常重要,是目前B股市场适用最多的一种市价委托方式,也是对券商要求较高的一种委托方式。一般情况下,券商须凭经验判断,在市场上分时间段,替客户完成该项委托。

  二、委托流程

  按照不同的委托途径,境内外券商操作流程各不相同,以下分别阐述:

  (一)投资者通过境内券商委托买卖流程

  1.接单:客户在B股交易柜台获取一式两联的委托单后,详细填列股票名称、数量、价格、买卖、申报时间等,署名后,与股东帐户卡、身份证件一起交给B股交易柜台接单员。

  2.验单:接单员对股东身份以及所需的足额保证金检验无误后,接受委托,并递交报单员。

  3.报单员在编制好委托编号(并列明在委托单上)后即报入场内,同时归还客户底联。

  4.回报成交:客户若欲查询,撤消或改单时,可将底联交予报单员,报单员根据委托编号进行查询或修正。由于B股交易采用T+0回转方式,故成交回报可能直接影响下一笔委托。

  5.清算:各B股营业柜台在T+3日与投资者进行清算交割。

  (二)无特别席位的海外代理商委托流程

  1.建立代理商关系:选择资信好的境内券商建立B股买卖代理关系,与之签订协议后,将所需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待审核批准后,海外代理商即可向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申请结算会员资格,等获准后,即可开始进行B股代理买卖。

  2.接单:按双方协议中商定,由双方指定的交易员进行委托买卖。境外交易员接海外客户指令后,即用电话、传真或电传方式通知境内交易员,境内交易员在核准无误并留记录后即刻报入场内。

  3.报单:境内交易员在报单入场时,同样需要编制申请编号,同时还须将境外券商的结算会员代码告知场内交易员。

  4.回报成交:一俟场内有委托成交,必须即刻告知海外代理券商,以便通知其客户。

  5.核单:当日下午收市以后,即检查该天该券商所有成交情况,核对无误后,口头确认当日成交。

  6.成交确认,境内券商与海外代理商明确佣金分成。

  (三)有特别席位之境外代理商委托流程

  1.建立代理商关系:同(二)

  2.建立特别席位关系:当境外代理商委托成交金额达到一定量后,一般会要求启用特别席位,即以境内券商的名义提出申请,席位实际使用者为海外券商,故称之特别席位。因此,两家公司就席位使用等问题将达成一新协议。该协议签订及申请特别席位的报告经证交所批准后,该券商即可通过其特别席位,由其聘用的交易员进行报单、输单、核单等正常委托工作。

  3.成交确认及佣金分成:当日下午本地券商收到结算公司清算数据后,即发出电传之成交确认,佣金分成由双方商定。

  场内交易

  一、B股场内申报方式

  (一)电脑申报

  B股证券商在场内买卖B股做法与A股相同,即均需公开申报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申报方式采用电脑申报。B股证券商在场内申报买卖时,须一次性完整地报明股东帐号、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价格、数量及结算会员代码等规定要素。

  场内电脑申报,是通过与交易系统主机相连接的终端机实现的。当申报由终端机键盘输入后,将直接输送至交易系统主机,然后由主机对每笔申报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原则进行撮合成交。

  (二)申报价位和数量的有关规定

  B股买卖申报价格的最小升降单位是0.002美元,申报数量以“股”为单位(买入申报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每股面额为1元人民币,B股面值及发行价格以人民币计,其发行价在发行时,折算成美元,在此以后挂牌、交易与结算均用美元进行。B股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除上市首日的证券无涨跌幅限制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于上一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即每只证券涨跌限价为(1±10%)x上一交易日收市价。

  同时,为防止交易员输单出错或人为造价引起股价剧烈波动,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申报价格升降幅度进行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1.任何高于市价的卖出委托均可自由申报

  2.任何低于市价的买入委托均可自由申报

3.高于市价的买入委托的递增幅度不得大于电脑即时揭示价位的10%

  4.低于市价的卖出委托的递减幅度不得小于电脑即时揭示价位的10%

  高于市价的卖出和低于市价的买入委托均难有机会成交,因此可以放开不加限制;而高于市价的买入和低于市价的卖出几乎具有100%的成交机会,因此,对其限制可以防止人为造价和交易员操作出错。

  (三〉零股申报

  零股交易是指不足一交易单位的委托买卖,因此不足1000股的委托买卖即为零股交易。目前本所规定,买入不能有零股申报,而卖出可以申报零股卖出。

二、B股连续竞价

  (一)连续竞价的定义

  连续竞价是指对申报的每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然后按下列两种方式分别产生不同的成交价格。

  1.买入申报价格≥市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成交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

  2.卖出申报价格≤市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成交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

  (二)连续竞价的竞价原则

  本所B股场内交易采用双向竞价,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原则。所谓双向竞价就是指竞价不仅以讨价还价方式在买卖双方展开,而买方与买方、卖方与卖方之间也进行竞价。如买方愿以一个最高价格(高于其他买方的价格)委托买入一定量的股票,他将获得优先购入该种股票的权利。同样,如卖方愿以最低价格(低于其他卖方的卖出价格)出售其股票,他也将获得优先出售该种股票的权利。可见,买方能否优先买入股票和卖方能否优先出售其股票的先决条件是他们各自出价的高低,亦即通常所说的价格优先原则。

  (三)连续竞价的撮合原则

  为防止人为造价、压低或抬高股价,本所在不违背价格优先的前提下,用下列两个原则取代了中间价成交的撮合原则。

  1.如买入委托先申报,且买入价高于卖出价,则以买入价撮合成交

  2.如卖出委托先申报,且卖出价低于买入价,则以卖出价撮合成交

  三、B股对敲交易和回转交易

  (一)对敲交易

  对敲交易是指定的买方和指定的卖方以议价的方式,对相同的证券,以相同的价格和数量,经证券商撮合而产生的交易。对敲交易一般用于B股大宗的买卖委托。运用对敲交易,大宗的买卖能以同一价格成交,这符合买卖双方的利益。同时,以对敲交易来处理大宗买卖,可以减少市场的价格波动。除此以外,对敲交易对于减少交收的对手方、简化清算程序、防范交收风险等均能起到较大作用。

  由于对敲交易是以议价而非竞价的方式进行,因而在成交价格处理上,如管理不严,则有可能对买卖一方造成不公正。目前本所在对敲交易的处理上有下列操作规定:

  1.对敲交易的数量一般控制在5万股以上

  2.对敲交易的价格一般控制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之间

  3.对敲交易须由场内交易员填单申报,并由本所场内监理人员根据上述原则确认之后方可成交。

  (二)回转交易

  回转交易是针对B股实行T+3交收制度而设立的交易方式,它能减少投资人的持仓风险,增强B股的流通性。本所在1993年10月间引进了回转交易制度。

  在回转交易情况下,投资人能够卖出的股票可分成两部份:一部份是其已履行交收义务的股票,另一部份是其已经买入,但还未交收的股票。但无论在何时买入或者卖出股票,他只能在成交后的第三个营业日才能办理这些交易的交收,并且,当天的买入和卖出是不能冲抵的。做回转交易应注意下列情况:

  1.如投资人没有库存股票余额,他只能买进后卖出

  2.如投资人有未完成交收的股票余额,他能如数卖出该部分股票而不需到交收完毕再行卖出

  3.投资人一次卖出股票的总量等于其已完成交收的股票余额加未完成交收的股票余额

  4.投资人不同交易日买进卖出的股票只能分别清算,不能冲抵

  5.不同交易日完成的交易都分别在其后第三个营业日进行清算与交收 

  四、B股除息和除权交易

  (一)除息交易

  由于B股实行的是T+3的交收制度,因而它的除息交易操作方法有别于T+1制度下A股的操作方法。首先应弄清三个日期及其含义,它们是“最后交易日”、“除息交易日”和“股权登记日”。

  三个日期中先要确定的是除息交易日。确定除息交易日是为了说明在该日以前买入或持有的股票为带息股票。其次是“最后交易日”,弄清最后交易日是为了确定该日是带息股票交易的最后一天,并借此确定“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最后是“股权登记日”,根据T+3交收制度,应该是最后交易日的第三个营业日,因为只有在这天,投资人的股权登记才告完毕。如某股票除息交易日为9月1日,其最后交易日则为8月31日,其股权登记日即在9月3日(以上日期均当作营业日来计算)。

  值得一提的是营业日不同于自然日,中国的营业日不等于是美国的营业日。这是因为上海B股是以美元来结算的,而美元现汇的收付由花旗银行纽约分行处理。由于两国的节假日各有不同,因而营业日的计算必须要剔除两国的节假日,T+3的交收更准确地说是成交后剔除两国节假日的第三个营业日交收。根据上述实例,如9月3日为美国节假日,则股权登记日应退至9月4日,尽管9月3日上海证交所仍然开张营业,是营业日。

  为保证新老投资者在除息交易前后享受同等的权益,维持股价的连续性和公平性,需要在除息日对该股票的价格进行除息处理,经过除息处理的股价称为“除息报价”。除息报价的公式为:

  除息报价=最后交易日之收盘价—每股现金股利

  若自除息日后,该股票的市场价高于除息报价,则称之为填息;反之,则称之为贴息。

  (二)除权交易

  和除息交易一样,除权交易也需弄清三个日期,即最后交易日、除权交易日、股权登记日。由于这三个日期的计算方法和原理与除息交易相同,这里不再重复。但除权报价的计算方法与除息交易不尽相同,这里重点介绍除权报价的计算方法。

  送股除权报价=最后交易日之收盘价/(1+送股比例)

  配股除权报价=(最后交易日之收盘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配股比例)

  送股与配股同时进行的除权报价=(最后交易日之收盘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配股比例+送股比例)

  除息与配股、送股同时进行的除权除息报价=(最后交易日收盘价—每股现金股利+配股价*配股比例)/(1+送股比例+配股比例)

  经除权处理之后的价格称为除权报价。除权日后,如股价超过除权报价则称为填权;反之,则称为贴权。

  五、B股配股权交易

  由于B股的投资对象主要为海外投资人,且B股的募集方式通常是定向私募方式进行,而配股在很多国家的证券法规中被定义为公开募集股本,因此,许多国家的投资人在B股上市公司进行配股时,均无法参与配股。如不开设配股权交易,海外投资人则要蒙受摊薄利润和价格除权的双重损失。因此,开设配股权交易,是保障海外B股投资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配股权交易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1.自股权登记日后,在除权日前购入或持有股票的投资人的股票帐户将增加与新股配股率比例相等的配股权

  2.配股权只有在约定的配股权交易期内方能进行交易,配股权交易期一般为5-10个交易日

  3.持有配股权的投资人只有在规定的交款期内交纳相应的配股价款才能有相应的新股

  4.新股只能在规定的新股上市日始,方可转让

  配股权的理论价格=最后交易日之收盘价格—除权报价

  需要配股的投资人,则在股票除权后由收款银行按投资人开立股票帐户时在登记公司所留地址寄发通知,客户填写后交给指定结算会员,并在最后缴款日前在帐户内准备好配股资金,由代理商在最后缴款日将配股款交收款银行。

股票网上交易知识

1.网上交易究竟是怎么回事?
  网上交易是指通过国际和国内互联网拨号上网的方式进行股票买卖和其他查询操作。

  2.网上交易有哪些不足之处?

  一、资金划转方面存在一定不便。虽然网上交易可以直接进行资金的转拨,但如果股民距离较远,例如在不同城市之间进行网上交易,就要求城市之间的有关银行及证券营业部之间有完善、高效的资金划转系统,才可以保证资金的及时划转。

  二、拨号上网的方式会出现线路拥挤的情况。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上,如果网上交易的人数过多,就容易出现线路拥挤的情况,也给电脑黑客提供机会,一定程度上影响股民的操作速度。

  三、网上交易的开户方面存在不便。如果要求股民亲自到营业部开设帐户,则对路程较远的股民来说有一定的不便,但如果采用网上开户的方式,则须解决验证开户所须证件的真伪问题。

  四、交易成本相对较高。同西方发达国家比较,我国的上网费用较高,如果普通股民每天的上网交易及看行情的时间较长,则费用也不菲。

  3.目前,证券公司与银行或网络公司合作推动该业务,如果有什么问题,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公司负责硬件的日常维护和委托的接收与处理。网络运行的安全性和日常维护由网络公司负责。银行负责资金的进出帐和拨转。在日常交易中,如果因为证券公司自身的硬件发生故障导致股民受损失,则赔偿责任由证券公司负责;如果由于证券公司以外的网络管理、维护上出现问题而使股民无法正常交易,赔偿责任则应由网络公司或电信部门负责;银行方面,应根据与证券公司、网络公司之间的协议,制定安全的资金转拨流程,并做好与证券公司之间的清算,其应承担的责任可参照目前银行的其他转帐业务。对于在网上交易的过程中出现的索赔问题,由于目前国内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因此社会应尽快着手制定有关的法规和准则,理清证券公司、银行和网络公司的责任和权利。

  4.据说网上交易方式快捷,尤其可在交易量大的时候抢先,能否详谈其优势?

  由于股民的委托数据无论通过上网交易、电话委托或热键委托的方式,都先传输回营业部统一处理,因此,在交易量大的时候不可能出现网上交易可抢先的现象。对于电话委托线路较繁忙的营业部,股民可选择网上交易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线路繁忙和阻塞的问题。

  5.网上交易中大家最关心的是其安全性问题,有何保证?

  对于网上交易的安全性,主要可从委托数据的输入,数据的传输和证券营业部数据库的安全这几方面分析。

  在数据的输入方面,主要涉及交易密码的保密和隔离黑客进入两个问题。股民在上网交易时,只要注意在输入密码时做好自我保护措施。而网上委托系统有专门的防止黑客入侵的安全措施,其不采用浏览器的方式,而通过专门的程序进行问答式的数据通讯,隔离了其他文件的访问功能。

  在数据的传输方面,主要涉及数据传输过程中的盗取和篡改的问题。目前的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对交易数据加密且以密文的形式上网络传输的方式保证委托数据的传输安全。其采用了128位的对称加密与1024位非对称加密的方式,保证委托数据在传输过程中被盗取亦不致被破译。另为防止不法分子伪造和修改委托数据传输给委托服务器,网上交易系统采用数字签名算法来验证委托数据是否真实有效,即在发送的数据后附加字符序列,接收端则利用此字符序列确定委托数据的来源及有效性。为防止委托数据被复制,网上交易系统对每笔委托数据加时标,从而保证每笔委托的唯一性。此外,网上委托系统还设制自动报警系统,在系统出现可疑的非法操作时,自动断开系统并锁定用户。通过以上种种措施,网上委托系统能确保委托数据安全的传输并接收。

  在证券营业部的数据库管理和处理方面,营业部有一整套严密、安全的措施保证委托数据安全、及时、高速的处理。在营业部的委托系统中采用的并口隔离技术,能完成网上的数据交换功能,也能有效隔离一切来自互联网上的对证券公司的网络攻击。

  可见,在网上交易的各环节,委托系统有安全性极高的程序和措施,能保证网上交易的安全进行。

  6.据说网上交易还可有手续费折扣,能否作个介绍?

  网上交易的手续费折扣主要基于考虑到网上交易的股民通过该方式交易,没有占用证券营业部的其他设施,营业部为这部分股民付出的成本很低,且在目前国内上网费用较西方发达国家高的情况下,通过折扣可减轻这部分股民的负担,也可吸引更多股民通过上网交易的方式进行买卖。证券营业部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内准则的要求,制定合适的手续费折扣方式。

发行新股常用的一些概念

承销
  当一家发行人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时,就要聘请证券经营机构来帮助它销售证券。证券经营机构借助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将证券销售出去这一过程称为承销。

  代销

  是指证券发行人委托承担承销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又称为承销机构或承销商)代为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承销商按照规定的发行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尽力推销,到销售截止日期,证券如果没有全部售出,那么未售出部分退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

  包销

  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对发行人来说,包销不必承担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而且可以迅速筹集资金,因而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

  承销团

  对于一次发行量特别大的股票发行,一家承销机构往往不愿意单独承担发行风险,这时就会组织一个承销集团,由多家机构共同担任承销人,这样每一家承销机构单独承担的风险就减少了。

  承销团的结构取决于发行规模、发行地区和上市地区的选择。当发行规模较小,且仅在一个国家发行、上市,那么仅选择该国家的一些承销商组成承销团就够了。当发行规模很大,并且在几个国家同时发行、上市时,那么就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组成多个承销团。

  承销团的发起者为证券承销的主承销商,一般由实力雄厚的大型证券经营机构充当。

  公开发行

  指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公开地发售证券。在公募发行情况下,所有合法的社会投资者都可以参加认购,包括个人投资者、法人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等。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对公募发行都有严格的要求,如发行人要有较高的信用,并符合证券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发行条件,经批准后方可发行。我国公司发行需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的有关条件。

  私募发行

  私募又称不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是指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人发行证券的方式。私募发行的对象大致有两类,一类是个人投资者,例如公司老股东或发行人机构自己的员工(俗称“内部职工股”);另一类是机构投资者,如大的金融机构或与发行人有密切往来关系的企业等。

  私募发行有确定的投资人,发行手续简单,可以节省发行时间和费用。私募发行的不足之处是投资者数量有限,流通性较差,而且也不利于提高发行人的社会信誉。目前,我国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的发行几乎全部采用私募方式进行。

  平价发行

  平价发行也称为等额发行或面额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票面金额作为发行价格。如某公司股票面额为1元,如果采用平价发行方式,那么该公司发行股票时的售价也是1元。由于股票上市后的交易价格通常要高于面额,因此绝大多数投资者都乐于认购。平价发行方式较为简单易行,但其主要缺陷是发行人筹集资金量较少。多在证券市场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采用。我国最初发行股票时,就曾采用过,如1987年深圳发展银行发行股票时,每股面额为20元,发行价也为每股20元,即为平价发行。

  溢价发行

  是指发行人按高于面额的价格发行股票,目前我国深、沪证券市场股票发行都是溢价发行。溢价发行可使公司用较少的股份筹集到较多的资金,同时还可降低筹资成本。溢价发行又可分为时价发行和中间价发行两种方式。

  时价发行也称市价发行,是指以同种或同类股票的流通价格为基准来确定股票发行价格,股票公开发行通常采用这种形式。

  在发达的证券市场中,当一家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时,通常会根据同类公司(产业相同,经营状况相似)股票在流通市场上的价格表现来确定自己的发行价格;而当一家公司增发新股时,则会按已发行股票在流通市场上的价格水平来确定发行价格。

  中间价发行是指以介于面额和时价之间的价格来发行股票。我国股份公司对老股东配股时,基本上都采用中间价发行。

  折价发行

  折价发行是指以低于面额的价格出售新股,即按面额打一定折扣后发行股票,折扣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发行公司的业绩和承销商的能力。如某种股票的面额为1元,如果发行公司与承销商之间达成的协议折扣率为5%,那么该股票的发行价格为每股0.95元,目前,西方国家的股份公司很少有按折价发行股票的.

  在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明确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以超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股票上市

  股票上市是指已经发行的股票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在我国,股票公开发行后即获得上市资格。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依法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获得证券交易所审查批准后,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

  与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点在于可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地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往往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开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步骤。

   上市公告书

  上市公告书是发行人股票上市前的重要信息披露资料。一般来说,发行人在发行股票、注册登记后,可以向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发行人上市申请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安排其股票上市交易。

  发行人在获得上市批准后,必须在股票挂牌交易日5日之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上市公告书,并将公告书备置于公司所在地、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网点,就公司本身及股票上市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和说明,以利于投资者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作出正确的买卖选择。

  两地上市

  两地上市就是指一家公司的股票同时在两个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对一家已上市公司来说,如果准备在另一个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那么它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在境外发行不同类型的股票,并将此种股票在境外市场上市。我国有些公司既在境内发行A股,又在香港发行上市H股,例如上海石化,就属于此种类型。

  第二上市

  是指在两地都上市相同类型的股票,并通过国际托管银行和证券经纪商,实现股份的跨市场流通。此种方式一般又被称为第二上市,以存托凭证(ADR或GDR)在境外市场上市交易就属于这一类型。

  目前,我国企业已开始采用两地上市模式。H股中,已有8家企业在两地上市,其中6家是在香港、纽约同时上市,2家是在香港、伦敦同时上市。B股中,有1家在国内和新加坡同时上市,1家在国内和伦敦同时上市,4家在国内和美国同时上市。

  战略投资者

  战略投资者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与发行人具有合作关系或合作意向和潜力并愿意按照发行人配售要求与发行人签署战略投资配售协议的法人,是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

我国在新股发行中引入战略投资者,允许战略投资者在发行人发行新股中参与申购。主承销商负责确定一般法人投资者,每一发行人都在股票发行公告中给予其战略投资者一个明确细化的界定。

  审批制/核准制/注册制

  新股的发行监管制度主要有三种: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每一种发行制度都对应于一定的市场发展状况。其中,审批制是完全计划发行的模式,核准制是从审批制向注册制过渡的中间形式,注册制则是目前成熟资本市场普遍采用的发行体制。具体而言:

  审批制

  在2000年以前,我国新股的发行监管制度主要以审批制为主,实行“额度控制”,即拟发行公司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要经过下列申报和审批程序:

  征得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所属证券管理部门正式提出发行股票的申请。经所属证券管理部门受理审核同意转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额度后,公司可正式制作申报材料,提出上市申请,经审核、复审,由中国证监会出具批准发行的有关文件,方可发行。

  核准制

  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股票时,不需要各级政府批准,只要符合《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要求即可申请上市。但是发行人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状况,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证券主管机关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

  注册制

  是指发行人在准备发行证券时,必须将依法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主管机关呈报并申请注册。

  超额配售选择权

  是指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即主承销商按不超过包销数额115%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在增发包销部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主承销商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选择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或者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分配给对此超额发售部分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

  法人配售发行方式

  指发行人在公开发行新股时,允许一部分新股配售给法人的发行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指引》,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发行量和发行底价,通过向法人投资者询价,并根据法人投资者的预约申购情况确定最终发行价格,以同一价格向法人投资者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其中法人包括了战略投资者和一般法人两类。

  根据规定,发行价格须由询价产生;发行量在8000万股以上的,对法人的配售比例原则上不应超过发行量的50%;发行量在20000万股以上的,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提高对法人配售的比例;发行人选择战略投资者,主承销商负责确定一般法人投资者,每一发行人都要给予其战略投资者一个明确细化的定义,战略投资者原则上不超过2家,并披露其与发行人间的关系。

新股申购知识问答总汇

什么是首次公开招股?
  首次公开招股是指一家公司通过发布招股说明书向公众公开发售股份。招股过程完毕后,股票便会在交易所上市,而公司也会成为上市公司。

  投资者持有的上市流通证券市值以哪一天为计算依据?

  配售新股的上市流通证券市值是指投资者持有的在新股发行招股说明书概要刊登前一交易日登记在其股票帐户里的上市流通证券数量,按该日收盘价计算的市值。

  深市哪些证券市值可以参与配售?如何计算?

  只有深市流通A股可以参与配售,其它如B股、基金、债券等证券品种暂不参与配售。市值的 计算办法为:以投资者股票账户内的A股数量乘以市值计算日各股票收盘价的总和。若当日无收盘价,则依上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深市同一证券账户在不同证券营业部托管的上市流通证券市值可以合并计算。

  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如何确定?若市值为19900元,申购数量是1000股还是2000股?

  办法规定,每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1万元可申购1000股,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按四舍五入原则予以进位处理,即市值不足1万元没有申购权。如果一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19900元,其只能申购新股1000股而不是2000股。每一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但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如何查询市值及申购数量?深市账户在多家营业部开户的投资者如何办理申购手续?

  投资者在申购新股前,可以到证券营业部像查询其股票账户里的股票余额一样查到其可申购新股的数量。如果深市投资者在多个证券营业部开户,可以任意选择在其中一个证券营业部申购,今后查询配号和缴款都在选定的营业部进行,市值是所有开户营业部的总和,不用担心漏配。

  投资者申请配售新股是否要预缴款?中签的投资者如何缴款?

 根据规定,持有配售资格证券的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经摇号中签后,才按照中签的数量缴纳新股款项。

  申购后投资者务必注意证券营业部张贴的中签结果公告,以确定自己的申购是否中签以及中签的数量,并备足资金以供扣缴之用。若中签后放弃认购的,需申报放弃部分,由营业部报深交所,若账户资金不足的,视为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新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假若我没有沪市证券账户,中签以后如何卖出深市配售的新股?假若不想卖出又怎样?

  您中签后缴款认购的新股,直接托管到您的深市账户上,当该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时,您可在深市用代码"003***"参考沪市实时行情卖出,不需要沪市的证券账户。也就是说,只要在深市申购中签的新股,其交易(只限卖出不能买入)在深市,若不卖出,股票也一直在深市的账户上,配股、分红等权益分配仍在深市办理,直到全部卖出为止。

  在深市申购的新股能否转托管?可以转到沪市交易吗?

  在同一深市账户上,新股可以在各营业部之间转托管,但不能办理与沪市之间的转托管,因为两者分属不同的系统。

  某家股份公司发行新股时,投资者是否可以同时参与配售申购和上网公开发行申购?

  可以,因为一只股票的发行可能会以多种方式同时进行,投资者可以同时参加各种方式的申购,也可以择其一。需要注意的是,它们将使用不同的申购代码。比如:某投资者全部参与发行"XX股份"所有方式的申购,其申购代码为:网上申购"730***",二级市场配售深市代码"003***",沪市代码"737***"。

在深沪账户上的同一新股,其配股、权益分派等有何不同?交易、结算等费用一样吗?

  同一配售股票,配股的股权登记日和配股上市日,深市与沪市相同,现金红利的到帐日按沪市规则统一确定。其配股代码深市为"083***",而沪市为"700***",因深沪市场分别有各自的收费标准,深市投资者的交易、结算等费用与沪市不同。

  深市本次配售与2000年配售相比,有何不同点?

  不同点有:

  (1)原深市投资者不可以申购沪市以市值配售的方式发行的新股,本次可以。

  (2)原基金持有人可以参与二级市场配售,本次不可以。

  (3)原要求投资者在中签后就缴款认购部分进行二次申报,现改为就中签后放弃认购部分进行申报,申报的证券代码仍为"003***",不作放弃认购申报,视同全部缴款认购。

  (4)原申购时间为周六,现改为工作日正常交易时间内。

  (5)原申购中签后买入的深市新股,可以在深市多次买卖交易,本次买入的沪市新股,只能在深市卖出,不能买入。

  深市投资者参与新股配售需注意的问题?

  深市投资者参与新股配售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深市A股票的市值在沪市新股配售中也能申购,不要忽略。

  (2)深市同一账户在多个营业部开户购买的证券市值可以合并计算。

  (3)应防止人为的申购不足。由于每一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且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所以投资者在申购时,应当格外细心,先算好市值再申购,因为超额申购部分会被剔除,但申购不足的损失则无法弥补。

  (4)中签后在营业部存入足够的资金,避免因认购资金不足被视为放弃,错失认购的机会。

  (5)中签后想放弃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否则视同认购。

  (6)深市配售新股上市交易时,在深市卖出,代码与沪市不同,为"003***",卖出价格参考沪市同一股票"600***"的实时行情。

  (7)新股交易首日没有卖出的股票,以"083***"代码在深市配股、领取红股及股息等。

  如何查询新股配号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新股申购查询声讯电话服务,号码是16893006,外地投资者加拨区号021。深交所的查询声讯号码是82288800,外地投资者加拨区号0755。

投资者也可到办理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查询。

  申购了新股但又撤销指定交易,如何查找新股数据?

  股民的新股数据传送给申购席位,可以在申购席位上查询。

  新股网上发行期间,可以转托管吗?

  在该股网上发行期间,该股票不能进行转托管。所有的股份资金信息传送给了申购席位。

  重复申购新股资金被双倍冻结,为何不能撤单?

  新股发行公告中明确规定申购新股不能撤单。在新股定价或竞价发行时,如果投资者误操作,导致同一股东代码多次重复申购,交易所的电脑主机除了接受并确认第一次新股申购的委托指令外,将其后的重复申购自动撤单。在按市值配售申购当天(T时,通常为周六),也接受新股重复申购委托指令,但不确认此笔委托指令,并在新股申购结束后,将其视作为“无效委托”处理。

  因此,绝大多数证券营业部就是这样设置柜面委托系统的:投资者重复申购新股,就重复冻结新股申购款。如果投资者在交易时间内发现误操作,可以马上找营业部工作人员反映,并要求将重复冻结的新股申购款手工“解冻”。

  投资者如何知晓申购配号?

各营业部做法不同:有的证券营业部打印交割单,有的营业部不打印交割单。

  有的证券营业部将申购配号和相应股东帐号张贴出来,申购者只要去查一下就可知晓。

  有的营业部则采用打印交割单的方式,即在新股申购后的第三天即T+3日可以打出一张新股的配号,如申购股数>1000股,则在申购配号上顺加即可。

  如何从资金变化上,判断是否中签?

  投资者可以看自己的资金的变化情况,判断是否中签。

  T+4日,申购结束后第4天,申购资金返还投资者的资金帐户内。投资者可到证券营业部检查一下自己的资金帐户。如果新股申购款已全部到帐,说明未中签,若中签返还的申购资金则减少相应一部分。

  新股申购期间可以撤销指定交易吗?

  新股申购期间不要撤销指定交易,如在新股申购期间撤销指定交易,申购资金仍返还给原申购席位,只会给投资者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新股申购期间变更指定交易怎么办?

  新股申购期间指定交易变更,如果投资者是在某天申购了新股但又撤销了指定交易,则该投资者的新股数据会传送给申购席位,投资者应在原申购席位上进行查询。

  沪市申购新股所得配号为何大于总配号?

  沪市新股申购中,由于每次申购新股并不是从1号开始配号,故投资者是有可能得到大于配号总数的申购配号的。

  为什么只有一个配号?

  新股配号是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号码不间断。每个股票帐户在交割时只打印一个申购配号,同时打印有效申购股数,例如,交割配号为10003502,有效申购股数为5000股,则该帐户全部申购配号为5个,依次为10003502,10003503,10003504,10003505,10003506。

  新股申购期间可以办理挂失转户手续吗?

  在新股申购期间,投资者最好不要办理挂失转户手续。如果办理挂失转户手续,这样做的后果是,投资者会在新股上市当日,无法抛售申购到的新股。

  根据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的业务规则,投资者一旦申报挂失转户手续后,老帐户将同时予以销户。如果在申购新股期间办理挂失转户,一旦老帐户申购中签,由于老帐户被注销,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只能在新股上市的当天晚上,将所有办理过挂失的老帐户的数据进行转户处理。这样,登记在老帐户内的新股就无法在上市首日卖出。如果万一在新股申购期间遗失帐户,则投资者不妨在营业部先办理证券帐户挂失冻结手续。待新股上市后,再办理帐户转户手续。

  沪市代码730***、741***、737***、747***这些代码有何不同意义?

  1.投资者参与新股上网定价发行时,必须在新股申购当天(T+0)先缴存足额申购款,然后以代码730***申报,在新股申购第二天(T+2),由上证所的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与新股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一起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给予连续配号,由于每个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来源:股市马经 http://www.goomj.com)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无效申购一律剔除。因此,上证所以代码741***作为有效申购配号发送至各证券营业部。

  2.投资者参与二级市场新股配售时,不需要在新股配售当天(T+0)缴存配售款,可以根据《新股招股说明书》前一天收盘的二级市场流通证券市值(满1万元市值可配售新股1000股,满2万元市值可配售新股2000股,以此类推。)相对应的配售权进行配售,配售代码737***,但有关规定允许投资者以新股配售上限(超过实际配售权)进行配售,只不过在配售结束后,由上证所剔除超出部分的无效配售权。

  老基金、国债、企业债券、非上市流通股票等都不计入流通市值范围内,上证所对超出实际配售权的无效配售部分也予以剔除,只对实际有效配售部分给予连续配号,并以代码747***作为有效配售配号发送至各个证券营业部。

  新股申购以及新股配售结果还未揭晓,可以办理转托管或转指定交易吗?

  深市规定,在新股发行期间,新股票不能进行转托管,只有新股上市后才能办理转托管。

  上证所规定:在新股发行期间,不允许投资者办理撤销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主要原因有:若投资者配售新股1000股,并且中签了,则原指定营业部由于该投资者已办理转托管或转指定交易,可能无法通知其前来补缴中签款,从而导致投资者错过了中签机会;若投资者申购新股10000股,只中签1000股或者未中签,该投资者仍需要到原指定营业部领取未中签新股申购款。

  事实上,投资者无论是进行新股申购还是新股配售,在新股发行期间办理了转托管或转指定交易,投资者仍必须到原指定营业部办理清算交割手续(包括拿申购配号或配售配号、缴纳中签款或未中签申购款返回等)。

  基金帐户能否参与新股配售?

  深交所与上证所在统计二级市场新股配售流通市值时,是不统计基金专用帐户内的证券投资基金流通市值的。也就是说,基金专用帐户买入证券投资基金,是没有二级市场新股配售权的。但深市规定,如果是基金新股配售,则基金帐户可以参与;如果是股票新股配售,则基金帐户不能参与。

  是否每笔委托配一个号?

  认购新股首先要认真仔细地读懂认购办法,现在有上网定价发行的,有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发行的。如果是上网定价发行,根据现行规定认购新股时一般一个帐户只能申购一次,并且申购股数会有上限。

  例如:厦门海洋实业公司发行公告上写明,“每个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帐户的多次申购委托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作无效申购。”“每一帐户申购上限为11000股。” 如果有股民为多得配号,想在同一个帐户上分11次分别委托1000股。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其结果只能是第一张申购单有效,其余无效。

  正确的做法是:如果您想在一个帐户上认购足上限11000股的新股,则一次性打入11000股,每1000股配一个号共11个号参加抽签。

  合同号是不是中签配号?

  这是新股民常犯的错误性认识。实际上,合同号是证券营业部配给投资者的委托号码,并非中签配号。

  认购新股的配号由交易所电脑统一配给,这个配号还得股民到证券营业部查对,根据证券营业部张贴的投资者申购新股配号情况,每一个股东代码卡对应一个或几个申购配号,股民需核对报纸上公布的中签号,以查验自己是否中签。

  “委托已成交”是否为申购成功?

  一些股民在用电话委托认新股时,将电话委托里传出的“您的委托已成交”误以为自己的申购已成功,已得到所需之新股。

  实际上,此处的“委托已成交”只能算申购委托进入交易所电脑主机,能否认购得到新股还须查验委托是否有中签。

  申购新股资金要冻结多久?

  根据交易所有关规定,在新股认购中,投资者的申购款于T+4日返还其证券商资金帐户,也就是说,投资者可于申购新股后的第四个交易日使用该笔资金。

  如果其间正好遇上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例假日,要顺延一、二天才能解冻,如某股3月20日(星期五)开始认购,投资者资金需至3月26日才能使用。

帐户卡丢了,还能配售新股吗?

深市:通过实时开户系统进行挂失补办,然后用新的帐户进行申购,“T+1”有效。

沪市:可与证券营业部协商,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向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申请,要求对挂失的证券帐户卡予以暂时解冻,只有这样,才可保证投资者能用挂失的帐户进行新股配售(流通市值在哪个证券帐户卡,投资者就必须用哪个证券帐户卡申购新股)。

  新股申购“卖出”交割单是否被“卖出”?

  申购新股时券商打印的是“买入”交割单,未申购成功券商打印的是“卖出”交割单,这一买一卖是不是券商将股民申购成功的新股擅自卖出了?答案是否定的。

  这里的“卖出”字样是通常的股票买卖含义不同,它是交易所统一规定的返还投资者申购余款的一种形式,并不代表股民曾申购成功而后又被卖出。例如,某投资者申购新股5000股,中签1000股,则在T+4日交割单上显示“卖出5000股”和“买入1000股”。

  配售新股的配号是否与上网发行新股的配号相同?

  中国证监会于2000年决定,从2000年2月22日始在进行新股发行时拿出其中的一半份额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交易所已发出通知,通知称为避免出现识别问题,将在申购时对两者采用不同的申购代码,这样两者的申购就会被视若两只不同的股区别对待,不会混淆,当然在认购时也要分别进行。一般情况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申购代码即为上市后的证券代码,为“00***”,向二级市场配售部分代码为“08****”。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申购代码为“730***”,向二级市场配售部分为“737***”。参加不同的申购,投资者最好是详细阅读新股的股票发行公告或向证券营业部咨询。

  新股发行后股票何时可以上市流通?

  根据规定,公司在发行股票后,向战略投资者网下配售的股票锁定期为自股票认购登记日之日起应不少于6个月;向社会公众上网发行的股票在新股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具体上市时间由上市公司公告。

  战略投资者须符合哪些条件?

  不同的发行人根据自身的情况界定公司的“战略投资者”,例如,华能国电在首次新股发行时,公布:

  战略投资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最近一年内向本公司提供燃料及运输服务一次性交易总额在 3亿元以上的法人;

2.自公司成立以来向公司一次性收购或出售资产(或股权)经评估或审计确认的交易总额在5亿元以上的法人;

3.自公司成立以来在证券市场与本公司发生重组、购并等资本运营行为一次性交易总额在5亿元以上的法人;

  公司将根据符合上述要求的战略投资者与本公司业务关联的重要性以及往来业务量两个标准最终确定不多于三家战略投资者,同时对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数量最多不超过10,000万股。

新股申购流程与技巧

申购新股有什么好处
  申购新股的好处对于新入股市的新股民或者还未入市的想入市者申购新股来说是个新问题,他们不知道也不知道如何操作。

  先谈一下申购到新股的好处: 假如中签(也就是申购到新股)在上市的第一个交易日你最少可以得到10%收益,多者200%甚至更多,是无风险做买卖,只赚不赔。另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如A股要向投资者买卖时最高收取12‰,这样你就会省去12‰的损失。

  在目前来或很长一段时间中说,申购新股是几乎没有什么风险的,收益却可能是很大的。

  新股申购流程

  (1)投资者申购(申购当天):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

  (2)资金冻结(申购后第一天):由中国结算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

  (3)验资及配号(申购后第二天):交易所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深圳500股)股配一个号的规则,由交易主机自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4)摇号抽签(申购后第三天):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次日公布中签结果。

  (5)公布中签号、资金解冻(申购后第四天):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注意:以上流程个别新股除外(详见新股发行时在本网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提示:以上日期为见报日期,中签率与中签号可提前一天在本网查询

  资金打新股流程

  两个交易所公布的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发行的流程基本一致。申购当日,投资者要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有效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如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不足,证券交易网点不得接受相关申购委托。假设张三账户上有50万元现金,他想参与名为“××××”的新股的申购。申购程序如下:

  1、申购

  XX股票将于6月1日在上证所发行,发行价为5元/股。张三可在6月1日(T日)上午9 :30~11:30或下午1时~3时,通过委托系统用这50万元最多申购10万股XX股票。参与申购的资金将被冻结。

  2、配号

  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上证所将根据有效申购总量,配售新股: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上网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申购数量大于本次上网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申购数量往往都会超过发行量。

  3、中签

  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将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摇号抽签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4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每一个中签号可以认购1000股新股。

  4、资金解冻

   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公布中签号,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进行解冻。张三如果中了 1000股,那么,将有49.5万元的资金回到账户中,若未能中签,则50万元资金将全部回笼。投资者还应注意到,发行人可以根据申购情况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与网下发行数量的回拨,最终确定对机构投资者和对公众投资者的股票分配量。

  网上发行新股的申购程序

  申购新股的资金如果未中签,将在申购日后的第四天给予解冻。具体地申购流程如下:

  ·申购新股之前,应持股东代码卡到证券商开户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申购当日(T日),投资者以发行价格委托买入该股票,券商全额冻结投资者的保证金;

  ·申购日后第一天(T+1日),交易所将申购资金冻结在唯一指定的清算银行的申购专户中;

  ·申购日后第二天(T+2日),登记结算公司配合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交易所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由电脑系统自动进行连续配号,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并在当日收市后将申购配号传给各券商,随后交易所公布中签率(中签率=股票发行量/有效申购量*100%);

  ·申购日后第三天(T+3日),投资者在交易时间可到券商处查询申购配号。当天由主承销商组织摇号抽签,并公布中签结果。交易所根据抽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券商根据该数据将未中签申购款返还给投资者。投资者的未中签申购款在下一个交易日(T+4)日可以使用。

  ·申购日后第四天(T+4日),交易所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券商返还未中签申购款。

  新股中签率是怎样产生的

  根据《公司法》对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其持有不少于1000股的股东数量至有1000人的要求(简称千人股),目前我国新股发行每单位最小申购数量规定为1000股,或是1000股的整倍数。在新股申购结束后,将由主承销商对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确认,然后根据股票发行数量和有效申购数量计算出新股中签率。

   具体可有以下两种情形:

   (l)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股票发行数量时,投资者通常可按各处的有效申购数量认购,余额部分由承销商包销;

   (2)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大于股票发行数量时,由交易所主机或承销商按每1000股有效申购确定一个申报配号,顺序排列,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出中签号码,每个中签申购配号可认购1000股股票。中签率计算公式为:

        股票发行股数

  中签率= ------------------- *100%

        有效申购股数

新股如何申购专家教你组合策略

  那么,作为散户如何能在有限的中签率博得更多的机会呢?有5种方法可以提高中签率。 

  1.选中间时间段申购 

 根据历史经验,刚开盘或收盘时下单申购中签的概率小,最好选择中间时间段申购,如选择10∶30~11∶30和13∶00~14∶00之间的时间段下单。不过也有经验表明在14∶30的时候申购命中率高。

  2.集中申购一只新股 

 由于参与新股申购,资金将被锁定一段时间,如果未来出现一周同时发行几只新股,那么,就要选准一只,并全仓进行申购,以提高中签率。

  3.选择大盘或冷门股 

 盘子大的股票,发行量大,客观上中签的机会就越大。另外,由于大家都盯着好的公司申购,而一些基本面相对较差的股票,则可能被冷落,此时,中小资金主动申购这类较不受欢迎的、预计上市后涨幅较低的品种,中签率则会更高。

  4.几只新股接连发行,选择靠后者的机会大

  选择申购时间相对较晚的品种,比如今天、明天、后天各有一只新股发行,此时,则应该申购最后一只新股,因为大家一般都会把钱用在申购第一和第二天的新股,而第三天时,很多资金已经用完,此时申购第三天的新股,中签率更高。

  5."合伙"集中申购 

 从原理上讲,资金越多,中签率越高。因此,中小投资者不妨像买彩票一样"合伙"申购,把大家资金集中在一个帐号里,这样中签率要高些。不过,这种方法属于自发形成,投资者在合作打新股,应签定好相关方面的协议,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打新股到底如何稳赚不赔需要坚持到底

  一个不能融资的资本市场是不健全的市场,因此,这次再启动意味深长。但是,在股市刚刚确立了牛市行情,并且在股指大幅上涨的过程当中,政策上用新股发行来调节市场上的资金流向,证明了管理层并不想股市如一头黑牛横冲直撞,而是要平稳的发展,俗话说:"爬的越高摔的越狠",股市也一样,涨的越快跌的越狠!

  暂且略去新股发行的意义何在,我们来看看新股发行这一段时间来给我们能够提供多大的投资机会,当然还有相应的风险。我简单的列了一个表格,是新发行股票公司上市的时间、相应的上市首日开盘价、最高价和收盘价,并相应的计算了一下上市当天以对应的价格卖出所能获得的收益率。

  为什么要这样计算和比较呢?众所周知,打新股对本金来讲是几乎没有任何风险的,只是在申购的时候会冻结资金一段时间,大约4天时间,而这段时间内我们就会知道自己的资金申购是否会中签,而中签就像买彩票似的,完全是由摇号决定的中签的号码,但是我们知道,买了的彩票没有中彩是拿不会来购彩票的金额的,但是中签不一样,中不上新股资金同样还是会打会到投资者的账户当中,如果中签了则是以该股票的发行价格冻结相应的资金,给与约定数量的股票。

  一般来讲,上海市场的中一个签是1000股,而深圳市场中一个签是500股。由于追捧打新股的资金量很大,中前率一般都是很低的,因此,我们可以从表中的数据计算出理论上的每只股票中一个签需要最少自尽量为多少,用一个公式表示为:发行价*每一个中签号的中签股数/中签率,这样算来,最少的资金需求量是中国银行(601988),最多的是得润电子(002055)。  那么,从理论上来讲,我们为了获得所有打新股的中签,那就应该动用最大需求的资金数量,也就是通过得润电子计算出来的7,035,714元,我们忽略掉零头,700万元就是做为假设打新股的最理想资本金。我们来看一下以开盘价和收盘价以及理论上可能达到的最高价卖出所带来的收益能有多少。

  不难看出,以股票上市当天的开盘价格卖出和以收盘价格卖出所能期望的收益是不相上下的,而最高价也就是打新股可能得到的最高收益了,如果哪一款相关的产品声称收益率可以高过这个数字也就可以不信其心产品真实性了。这些数字我没有进行修正,因为在新股发行的密集时间段里面,普通投资者很难达到计算当中的理论受益。而且,我们的数字也仅仅是在这短短的2个月的时间里面计算,并未做过年化处理,毕竟新股后面还会发行很多,不能仅凭这2个月的时间来推倒以后的广大数据,我只是起到一个放大镜的作用,让广大的投资者看到打新股还是有利可图的,并且带来的收益要比货币市场上面的产品收益率高。

  最后需要提醒投资者几点注意事项:

  1.打新股适合在看不清楚行情和规避大盘下跌过程的时候操作,是极为稳妥的防守策略,在目前中签率极低的情况下,需要大资金量来进行中签。

  2.投资者在通过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下单申购的时候要注意时间段,因为一只股票只能下单一次,需要避开下单的高峰时间段,为的就是保证下单后中签号的连贯性,这样可以提高中签的几率。

  3.资金上有条件的可以分开多个帐户进行申购,并且注意下单的时间。

  4.资金量处于中等的投资者可以拿出部分资金放在打新股上,而小资金量的投资者则更适合把资金放到相应的打新股的基金或者理财产品上面。

  5.当新股发行密集期时,要有选择性的挑选一只新股进行申购,或者搭配资金在2只新股上做配比申购,这就需要我们投资者在选股上下功夫了,不单单只是看发行股票的数量多少,还要看该股是不是有上涨的潜力,是不是处在一个龙头行业当中等等。

  6.最后一点就是要坚持到底,打新股有的时候会一段时间内不中签,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扰乱投资者的信心和计划,因此要理性的约束自己把打新股坚持下去才会有一个比较满意的收益。

股票回购为何受到市场热捧

无论是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为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松绑”,还是国资委鼓励有实力的“央企”在二级市场进行回购操作,“回购”一时成为资本市场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为此,我们特邀市场资深分析师来为投资者解析股票回购之所以受到市场热捧的深层原因。
  股票回购:公司资本运作的又一利器

  ⊙申银万国 李博 桂浩明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自身现金或者通过债务筹资购回自身发行在外的股份的行为。股票回购在公司资产重组中属于公司收缩的范围,是一种通过减少公司实收资本来调节资本结构的重要手段,它与股份扩张一样,都是股份公司在公司发展的不同阶段和不同环境下采取的经营策略。

  公司的回购说明公司认为自己的价值被市场低估了,同时,回购的信息表明公司对未来财务状况的信心,包括充足的现金流、良好的偿债能力等。这些正面的信号对于维护股价的稳定作用很大,尤其是在管理层宣布以超过目前市场价格的巨额溢价要约回购时,其对市场带来的正面冲击更大。从另一个角度看,虽然回购的公告也意味着管理层承认目前资金没有有利的投资机会,但根据财务代理理论,在没有合适投资机会的情况下,管理层应该将自由现金流返回给股东,让股东自己做出投资决策。回购行为让投资者看到,管理层不会将企业现金用于不明智的并购或者净现值为负的项目。因此回购所传递出的信号往往被市场视为重要的正面消息,公司股价往往也有很好的表现。

  当公司回购自己股票时,资产流向股东,从债权人角度看,股票回购类似于现金红利。公司往往也将股票回购作为一种回报股东的手段。但是股票回购和股利分配仍然有显著的不同。其一,股利分配是按照持股比例的,而股票回购不一定按比例进行。相应的,股利分配时,所有股东同等对待,而股票回购并不一定;其二,在股利分配时,股东没有放弃对未来公司的剩余索取权,而在回购情形,股东放弃其在公司所有者权益中的部分股份。其三,股利分配往往包括公司的一小部分财产,而股票回购可能会涉及公司的重大财产。其四,股利分配一般要求持续性和稳定性,如果公司突然中断股利分配,往往会被认为是公司的经营出现了问题,而股票回购是一种特殊的股利政策,不会对公司产生未来派现的压力。由此可以看出,股票回购相对于股利支付更具有灵活性,因而受到上市公司的欢迎。

  在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时,公司通过公开回购股票,可以通过三个方面的作用稳定股价。其一,公开市场的回购直接增加股票的需求量,改变股票的供需力量对比,有利于稳定股价。其二,从股票回购的财务效应中可以看出,当存在公司债务和所得税时,回购将使得公司的财务杠杆改变,公司的价值将发生改变。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低时,公司的价值将增加。其三股票回购向市场传递了积极正面的信号,从而有利于稳定股价。

  然而,在上市公司和股东获得一系列好处的同时,债权人可能成为股票回购的受害者。如果以现金进行股票回购,将减少上市公司的现金和其他可变现资产,直接减少上市公司可用以偿债的物质基础,降低了公司的流动资产和偿债能力,增加了债权人的风险。若以债务融资来筹集回购资金,将明显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加债权人损失的风险。

  股票回购有适用的条件和环境

  ⊙国金证券 谭向阳 许柯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A公司现有1亿总股本、净资产10亿元、每年净利润1亿元,对应每股净资产为10元、每股收益为1元。A公司决定动用2亿元闲置资金用于回购股本,共回购2500万股。回购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减为7500万股,净资产减为8亿元,盈利能力1亿元不变,由于总股本变小,每股净资产增厚为10.67元,每股收益增加为1.33元,分别比回购前增加6.7%和33%。显然,A公司的回购行为增加了股东回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尽管股份回购有诸多好处,但也有适用的条件和环境。那么什么条件下的上市公司最有可能实施股票回购呢?

  首先,从实施股本回购的外部环境看,必须是公司股价比较低时才可以进行回购。如果资本市场比较活跃,公司股票定位比较合理甚至高估,那么此时上市公司自然缺乏回购自身股票的动力。相反如果市场处于熊市,股票价格低于其合理的定位很远,那么上市公司此时回购,由于回购价格低于实际价值,显然可以达到增厚每股价值的目的。如果某企业是行业内长期的优势企业,而且股价跌破净资产,此时回购股份通常是不错的选择。

  其次,上市公司必须有足够的现金或现金流良好。股份回购意味着现金的直接流出,拥有大量闲置资金、现金流比较充裕的公司进行股份回购,不至于在回购股份后出现现金流严重不足、资产负债率过高、营运资产明显减少等对公司业绩有直接影响的不利因素,相反可以增加公司每股盈利,提高股票市值。反之,如果上市公司本身现金流匮乏,显然无力进行股份回购,即使勉力为之,也会对后继经营产生影响,从而影响股东长期价值的实现。

  第三,某种程度上讲,回购股份表明上市公司没有找到比回购股票更好的投资项目。如果行业或上市公司进入成熟期,发展机会有限而现有现金流良好,那么股份回购不失为一种选择。此外经济进入收缩期时,因投资机会匮乏,上市公司选择回购的案例也会增加。但如果所处行业发展很快,投资机会较多,积极投资主业来提高股东回报应是上市公司的第一选择。

  当前,资本市场整体比较低迷,大量上市公司的股票进入了合理投资范围区间,因此鼓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也成为政策导向之一。

  从上市公司整体来看,由于受到宏观经济调控影响,当前企业普遍面临资金较紧的问题,而银行信贷资金被严格限定不能用于股市,因此上市公司通过资本结构调整来实施股本回购难度较大。从估值指标看,目前两市平均市净率仍处于约2.6倍的较高水平,因此大规模股份回购在A股市场短期内应不会发生。但如果政策面有后继措施跟进,如允许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用于回购股份,国资委对属下上市公司的市值考核目标逐步落实,那么股份回购这一进行积极市值管理的工具将得到充分发挥,更多上市公司将借此改善整体资本结构提升营运效率,股份回购受益个股也将大幅度增加,对整个资本市场的正面影响也将持续放大。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ABC

融资融券呼之欲出,投资者如何才能参与其中?记者请有关专家就中国证监会出台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不过,实际操作流程将以近期即将发布的细则为准。
  征信要合格

  专家指出,并不是每个投资者都有资格进行融资融券。

  由于融资融券业务是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只有通过了券商征信调查的投资者才能参与融资融券。客户只能与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向一家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

  按照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必须办理客户征信,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并以书面和电子方式予以记载、保存。

  对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在该券商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客户,以及该券商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

  账户必须实名制

  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与其签订载入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必备条款的融资融券合同,明确约定融资、融券的额度、期限、利率(费率)、利息(费用)的计算方式;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的种类及折算率、担保债权范围;追加保证金的通知方式、追加保证金的期限;客户清偿债务的方式及证券公司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利;融资买入证券和融券卖出证券的权益处理等内容。

  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后,应当根据客户的申请,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为其开立实名信用证券账户,并通知商业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为其开立实名信用资金账户。

  按照规定,客户用于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信用证券账户只能有一个,也只能开立一个信用资金账户。

  逾期未偿债 券商可平仓

  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当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证券充抵)。证券公司应当将收取的保证金以及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价款,分别存放在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作为对该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担保物。

  证券公司应当逐日计算客户交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其所欠债务的比例。当该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时,应当通知客户在一定的期限内补交差额。客户未能按期交足差额或者到期未偿还债务的,证券公司应当立即按照约定处分其担保物。

  客户交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其债务的比例,超过证券交易所规定水平的,客户可以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融资融券合同的约定,提取担保物。

  融资融券对象有规定

  专家指出,并非所有的证券都可以成为融资融券交易的对象,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适时公布融资融券试点的标底证券的范围和名称。按照规定,客户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证券,不得超出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范围。证券交易所可以对每一证券的市场融资买入量和融券卖出量占其市场流通量的比例、融券卖出的价格作出限制性规定。

  客户应当在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时,向证券公司申报其本人及关联人持有的全部证券账户。客户融券期间,其本人或关联人卖出与所融入证券相同的证券的,客户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证券公司申报。

  专家提醒广大投资者,融资融券既可放大获利,也会放大风险,投资者须充分了解该项业务的风险,并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谨慎操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在当前整个国际金融环境动荡的背景下,不可轻举妄动。

谈谈换手率的作用

“换手率”也称“周转率”,指在一定时间内市场中股票转手买卖的频率,是反映股票流通性强弱的指标之一。  
  计算公式:换手率 = 某一段时期内的成交量/流通股数×100%。  

  将换手率与个股股价走势相结合,可以对未来的股价作出一定的预测和判断:  

  1、股票的换手率越高,意味着该只股票的交投越活跃,属于热门股。换手率高的个股,往往是短线资金追逐的对象,股价富有弹性,但风险也相对较大。  

  2、除去一些筹码高度集中的个股,换手率越低,则表明该只股票少人关注,股票走势通常较为呆板。  

  3、当股票价格持续上涨数日之久,出现急剧增加的成交量,而股价上涨乏力,甚至出现利好下跌的情况,显示股价在高位大幅震荡,成交量放大时,表明有机构的资金在流出市场。  

  4、在股价经过大幅上升后,如果股价上升,成交量却逐渐递减,此时的股价只是靠人们的信心在维持,显示有资金正从该股中撤离。  

  5、当股价处于低位时,当日换手率达到4-5%左右时应引起投资者的关注,而上升途中换手率超过10-15%时应提高警惕。

买入股票前要问的10个问题

在上个世纪 90 年代末股市狂热时期所做的调查表明,一般投资者会用很大的工夫研究去哪儿度假,但却吝于花时间去研究要买的股票。听上去真草率,是不是?但这确实是人们熟悉的常见做法。说实话,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翻一翻旅游指南,找一找安提瓜岛上的海滨酒店,要比理解诸如上市公司这种复杂的事情轻松多了。大家宁肯掷骰子来决定买哪只股票。
  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只要稍微花点时间和精力,投资者就能避免投资时“纯粹撞大运”的怪圈。为便于理解,我们列出了一份有 10 个基本问题的清单,每位投资者在将自己的血汗钱投入某只股票前,都应该先问一问这些问题。这种做法的灵感来自于拉姆"查兰(Ram Charan)这样的公司咨询师,它不需要你费尽周折地进行财务证券分析。实际上,有些问题听起来都是些浅显的东西。但我们可以保证:只要你在买股票前确实问过这些问题,你就是踏踏实实根据一个公司的长期前景来下赌注,而不仅仅是碰运气。

  1 这家公司如何赚钱?

  如果你不知道你买的是什么,你就很难判断该付多少钱。因此,买股票前,你应该了解一下这个公司是怎么赚钱的。这个问题听上去简单,但答案却不总是那么一目了然。比如说,通用汽车每年销售上千万辆汽车,但不幸的是公司在这上面几乎不赚钱。实际上,目前通用汽车几乎所有的利润都来自通过公司的财务子公司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General Motors Acceptance Corp.)向消费者发放的贷款。而且你可能也猜得到,来自汽车贷款的利润只占总利润的一半,其余的则来自通过 ditech.com 这样的通用汽车子公司发放的住房按揭贷款(就是有关电视广告无处不在的那家企业)。这并不一定说明通用汽车的股票就不好。但很明显,这使你对这家公司的风险和潜在的利润有了更好的了解。

  扫一眼《财富》500 强公司的资料,你就能看到几十个这种例子。这就是为什么每一位投资者都必须看公司最新的年报。你可以从年报中详细了解公司的业务构成,以及每一项业务的销售和收益数据明细。你还可以找到另外一个关键问题的答案:这些收益是否可能转成投资者手中的现金?虽然“净收益”和“每股收益”这些东西会成为商业媒体的头条新闻,但这些仅仅是会计学概念。对股东而言,最重要的是实实在在、铁板钉钉的现金,无论这些现金是以分红的形式分给股东,还是以再投资的形式投入公司运营,从而推动公司股价上涨。翻开年报中的现金流报表,看一看公司“经营带来的现金流”是正还是负,以及现金流是在增长还是在减少。找找看有没有这样的危险信号:(收益表中显示的)净利润在增长,而现金流在减少。如果是这样,可能就是一种迹象,表明公司使用了“创造性的”会计手法来夸大了账面利润,而这对股东毫无益处。安然公司就是一个例子。

  2 销售额是实实在在的吗?

  说到现金,大家要明白的要点之一是:根据会计方面的规定,在某笔现金确确实实到帐之前很长时间,公司就可以将其计入销售收入(最糟糕的情况是,这笔现金永远也到不了帐)。这可能会大大影响你打算购买的股票目前的价格。那你怎么知道公司是否有这样的事情?通常可以从公司递交的收益报告中很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以技术公司 RSA Security 为例。在 200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注释中,该公司披露了它已经转而采取更激进(不过也是合法的)的会计方法,在把软件发给经销商的同时就将其计入销售收入──为什么非要等到终端用户真正买走产品后再入帐呢?

  有时候,这种具有警告意义的操纵收入迹象比较隐蔽。比如说,对于那些销售收入增长的速度大大高于竞争对手的公司要提高警惕。法庭会计师杰克"西谢尔斯基(Jack Ciesielski)说,“如果你看不到导致公司销售增长的具体原因,比如说公司有一种产品特别畅销,那你就要多个心眼了”,他是权威的《分析师会计观察》(Analyst's Accounting Observer)的出版人。此外,还要当心那些实现销售增长的唯一途径就是吞并其他公司的公司。如果某家公司每年平均都要收购好几家公司,那么其动机可能就是管理层希望满足华尔街短期的预期。而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将数个各自独立的公司整合在一起,可能会搞得一团糟并付出沉重代价。

  3 与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经营得怎么样?

  买一家公司的股票前,要了解它怎么积聚起竞争实力,这一点至关重要。最容易入手的是分析公司的销售数据。共同基金经理罗恩"米伦坎普(Ron Muhlenkamp)说,“想要知道一家公司是否比竞争对手强,最好的线索就是看这家公司每年的收入”。过去 10 年中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基金表现一直强于标准普尔 500 指数。如果这家公司处于高增长行业(比如电子游戏),那么,他的销售增长幅度与竞争对手相比如何?如果公司处于成熟的行业(比如零售),过去几年中销售是否持平或者有所增长?尤其要注意新竞争对手的销售业绩,特别是在那些已经停止增长的行业。米伦坎普说,“沃尔玛进军零售业让所有业内人士很沮丧。过去,人们觉得 Kroger 和 Safeway 就够便宜的了,可是那时候没有沃尔玛与它们竞争。”

  在对比该公司及其竞争对手时,别忘了比较成本。以汽车制造商通用汽车和福特为例,它们都背负著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样的沉重负担,这些开支使得它们在与丰田和本田等外国对手竞争时处于非常不利的位置。

  4 经济大环境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一些股票的周期性很强──换言之,公司业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整体经济状况。周期性波动股票有时貌似价廉物美,实则不一定。比如说,在经济下滑的时候,纸业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会变得非常便宜。但这是大有原因的:经济不景气,许多公司减少广告开支,报纸和杂志页码变少,所以造纸公司的销售量就减少。当然,经济走出低谷时,事情又会朝另外一个方向发展。

  投资者应该密切关注利率的走势,因为利率的变动会对很多行业产生巨大影响。比如说,过去两年里利率大幅降低,从而导致房屋再贷款和消费者支出急剧增加。这对住宅建筑商、电器制造商和零售商等行业是极大的利好。但是,利率不大可能继续降低,且大部分经济学家也预计 2004 年利率可能会上调。所以那些受益于利率下调的公司的增长可能会大幅放慢。

  买股票前需要考虑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可能是公司所处行业的价格竞争程度。价格战也许对消费者大大有利,但会使公司的利润迅速减少。咨询公司麦肯锡对《财富》1,000 家最大公司的分析表明,对于一家公司而言,产品销售价格每下降 5%,销售量必须增加 18%,公司才能维持原来的利润。麦肯锡公司合伙人、定价专家克雷格"扎瓦达(Craig Zawada)警告说,“大部分行业无法把销售量提高这么多”。多数情况下,发动价格战的公司想要保证盈利,就必须有比竞争对手强很多的成本优势。看看所谓的“汉堡大战”给麦当劳和汉堡王(Burger King)持续造成的利润灾难,就明白这一点了。

  5 哪些因素可能在未来几年损害甚至毁灭公司?

  投资一家公司之前,你必须考虑一下这家公司在未来可能遇到的最糟糕情况。比如说,如果一家公司的销售额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来自某一个客户,那么如果该公司失去这个客户,销售就可能大幅减少。看一看公司的首次募股说明书(如果这家公司刚刚上市)或者公司向美国证监会(SEC)提交的最新 10-K 年报,你就能对这些风险有所了解(你可以在美国证监会网站 www.freeedgar.com 上下载这些文件)。看看 1999 年底上市的光纤制造商Sycamore Networks,看过公司募股说明书的人都能发现公司只有一个客户──Williams Communications。两年半后,Williams Communications 破产了,现在 Sycamore(公司后来又找到了其他一些客户)股价较其 2000 年高点已经下跌了 97%。

  有一些公司的风险天生就比别的公司大。看看那些毫无盈利的生物技术公司吧,这些公司在其神奇药物没有通过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的审批后,公司股价一下子就从天上摔倒了地下。这还使我们认识到了很重要的另外一点:如果某个公司的业绩大大依赖于某个人的行为和名望,那么这时你就要警觉了:这支股票的风险很自然就会较一般股票高出数个等级。确实,2002 年 6 月份马莎"斯图尔特 (Martha Stewart)陷入官司后,根据“马莎 斯图尔特”命名的公司 Martha Stewart Living Omnimedia 的股价下跌了差不多一半。

  6 管理层是否隐瞒了开支?

  纵观一家公司的历史,冲销和重组支出通常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如果一家公司年复一年都有计入“一次性”支出的习惯,大家就要提高警惕了:这实际上使得投资者无法了解到底公司利润如何。比如说,零售商凯马特(Kmart)在 2002 年倒闭之前不断将什么开支都计入一次性支出,从关闭经营不善商店、冲销过时的库存到“重新定位”互联网业务的开支都包括在内。纽约投资管理公司 New Amsterdam Partners 首席投资官米歇尔"克莱曼(Michelle Clayman)对系列支出现象有所研究,她说,“这种情况太典型了。他们一直在将所有这些计入支出,而竞争对手就没有。”

  克莱曼建议,如果你发现一家公司过去五年的收益报表中,至少有三年出现了一次性支出,那就要对这支股票提高警惕。实际上,她的研究发现,70% 的情况下,这类公司的股票的表现始终弱于标准普尔 500 指数。要查看财务报表后面的注释对一次性支出的解释;有时候这种支出来源于那些实际上对公司有利的举措,比如说通过更低利率的再融资提前偿还债务。但通常而言,这种支出对于有意投资的人是坏消息。

  7 公司是否量力而为?

  即使目前公司的利润看上去很不错,但如果公司积累了一大堆长期债务,这种好时光就难以长久。买任何一支股票前,你得先看看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有多少债务──债务过高是很有风险的,因为销售减少或者利率上调可能会危及该公司偿还债务利息的能力。而且高负债率还大大降低了业务的利润率。Financial Alert 基金的创始人鲍勃"欧斯坦(Bob Olstein)说,“如果你欠了一屁股的债,你不仅必须走对路,而且还得知道什么时候走对路,否则你就死定了”。此外,债权人拥有优先获得赔偿的权利:公司必须首先偿还债务的利息,但没有义务必须向股东分发红利。要判断一家公司是否负债过多,可以用长期债务除以资本总量(债务加上股东权益──这两个数据都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上找到)。如果结果大于 50%,很有可能公司的负债超过了其偿还能力。

  但让公司栽跟头的不仅仅是债务。期权──通常意义上的高管薪酬之外的一笔额外之财──对于股东而言是一笔代价高昂的付出。在公司年报的注释中,必须披露计入期权后的公司收益。一定要看这部分注释:期权能够让已公布的盈利转眼之间变为亏损,就好像在 2002 年,如果苹果电脑(Apple Computer)、应用材料(Applied Materials)和嘉信理财(Charles Schwab)在成本中计入期权,其收益结果就完全不同。

  8 谁掌管大局?

  对于一般的局外人而言,评估一家公司管理团队的质量通常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是,专家认为,投资者购买股票前仍然应该考虑一些传统的指标。快人快语的保德信金融集团(Prudential Financial)银行分析师麦克"马约(Mike Mayo)建议,投资者可以读一读历年来首席执行官在年报中致股东的信。看看公司的管理层传达的信息是否始终如一,还是经常变换策略,或是将公司经营不善归咎于外因。如果是后者,就要避开这支股票。

  哈佛商学院研究首席执行官及组织行为学的助理教授唐纳德"萨尔(Donald Sull)认为,就算公司总部对管理团队的工作重点能娓娓道来,但“如果我看见这家公司总部是一个庞大、崭新的大楼,我会卖出这支股票。股东的钱这么被乱花的情况很多。”萨尔警告说,投资者应该避开在新总部大楼里布置了以下东西的公司:挂著建筑设计奖,大堂里有瀑布,或者楼顶有直升机停机坪。虽然这种警告听上去有点搞笑,但萨尔坚持说他是很认真的:“管理层说,`我们胜利了,现在应该竖一个丰碑来庆祝庆祝'。但他们没有想,`我们赢了,但等一等:这也许并不能保证将来我们也一定能赢'。”

  9 公司真正的价值是多少?

  如果你买进时股价过高,那么就算是买了全世界最好的公司的股票,也会变成最糟糕的投资。同理,如果你低价买进一支股票,哪怕这家公司基本面平平,也可能会成为你投资组合中的明星。但正如巴菲特在《财富》“2001 年投资指南”中指出的那样,投资者往往什么便宜买什么,但就是不这样买股票。事实上,投资者总是更愿意等到股票价格上涨后再买进。

  不要落入这种陷阱。如果你想买的股票最近成交量巨大,而且创出一年来的新高,要找出背后的原因:这支股票受到众人追捧,并不能成为你买进的理由。华盛顿州立大学的金融学教授约翰"诺夫辛格(John Nofsinger)说,“散户投资者总是愿意随大流”。他著有《疯狂投资:心理因素如何影响投资》(Investment Madness: How Psychology Affects Your Investing)一书。他写道:“可是,如果因为其他人都在买进某支股票,你也打算买,那你不就成为最后一个买进的了?难道你不愿意先于众人买进吗?”

  所以,股票的市盈率(股票价格除以每股收益)仍然是衡量公司价值的最好、最快捷办法。通常的规则是,大部分追求增值的投资组合经理不会碰那些市盈利高于 30 倍的公司,哪怕这家公司处于增长型行业(原因何在?如果投资者想要从投资这种公司中获利,公司的回报就必须较整体市场价值高出 50%)。记住,如果你是用来年或者后年的收益预期来计算市盈率,那么你就是在猜测,而不是计算。下一个关键步骤就是审查现金流表,看看经营是否带来正现金流(最好是不断增长的现金流)。如果一家公司的现金流一直都是负值,那么其股价的上涨多半是大家的一厢情愿,而不是经济的真相。

  10 我确实需要拥有这支股票吗?

  在美国各交易所公开交易的股票大约有 15,000 支,因此没有那支股票是你必须投资的。但通常我们一相情愿地认为,如果不买进世通(WorldCom)或者 eToys 股票,我们就会错过发财的好机会。诺夫辛格说,“多数情况下,我们根据道听途说投资,这通常没有好结果”。所以在这里你要对自己保证,至少在你回答完第一至第九个问题之后,才会买进股票。如果你在此基础上投资,那么无论市场是沉是浮,你都会坚定地持有自己的股票。你也会知道自己是为长远经济利益进行投资,而不是赌博,这会让你倍感欣慰。

投资者如何解决与券商的纠纷

广大个人投资者在通过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的过程中,其合法权益可能会因为券商的过失或故意而受到侵害,比如券商的交易系统出现错误,券商恶意违背客户交易指令等,或者会因为收费标准等与券商产生纠纷。如何有效地解决与券商之间的纠纷,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投资者而言尤为重要。
  解决途径

  当投资者与券商之间发生纠纷时,解决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自行和解

  纠纷发生后,投资者解决问题的最直接途径莫过于同券商进行协商--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心平气和地进行谈判和解,力求达到相互满意的结果。这种方法不仅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也避免了双方大动干戈,利于今后的继续合作,俗话说"和气生财",体现的便是这个道理。

  (二)寻求调解

  投资者与券商可以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机构或其他第三人的主持下自愿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调解人可以制作调解协议,由当事人和调解人分别签字盖章。

  但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在我国,除法院与仲裁机构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调解外,其他任何类型的调解协议均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约束力,此时一方当事人如果反悔,另一方无权要求法院对调解协议予以强制执行。

  (三)申请仲裁

  如果投资者与券商通过和解或调解无法解决相互之间的纠纷,则不妨尝试申请仲裁,由专门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对争议进行评断。申请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必须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订有仲裁协议,明确约定将双方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仲裁具有排他性、专业性和高效性,双方当事人只要订立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便排除了法院对该纠纷的管辖权。并且审理案件的仲裁员往往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仲裁程序相比诉讼也更为灵活简易。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书一旦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绝执行,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这些都提高了仲裁的效率,也相对节省了费用。

  (四)提起诉讼

  也就是平日所说的"打官司",投资者如果没有签订仲裁协议,便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就有义务受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正的审判。但与仲裁不同的是,诉讼并非一审终局,当事人对一审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作出的裁决具有最终的强制约束力。

  解决技巧

  在面临纠纷时,个人投资者相对券商而言总是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不仅无法像券商那样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参与纠纷解决,而且对于所争议的事实也难以接触和掌握到更多有利的信息。因此,如何采取恰当的手段,充分调动有限的资源,从而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争取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个人投资者应当高度重视的问题。

  (一)以良好的法律意识从容应对纠纷

  现代社会中,法律深刻影响着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纠纷解决中更是如此。不仅在仲裁与诉讼中,仲裁机构与法院需要依照法律对争议进行评判,即使是在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调解中,法律的作用也一样重要。如果投资者能够事先熟悉相关法律,清楚自身的权利所在,明确券商究竟从事了何种性质的违法违规行为,侵犯了自身的何种权益,那么在和解与调解的过程中,就能够做到依法主张、据理力争,充分保障自身的权益。法律意识的作用并不仅限于此。一位具备良好法律意识的投资者不妨还注意以下两点:

  首先,做好纠纷的事前防范。投资者与券商之间的很多纠纷,部分原因也是投资者自身过于疏忽,法律意识淡薄。因此,在投资前投资者应尽量谨慎细心,避免将来不必要的麻烦。比如,切勿参与不合法交易,获取不当利益;在开立个人账户时仔细阅读券商所提供的格式合同,必要时可以求助相关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对规定不清楚或认为不公平的合同条款应及时指出,防止因匆忙签订而受到不利条款的约束;同时平时更要注意妥善保管和及时查看账户信息,避免被券商或其他人从中做手脚,从而降低今后产生纠纷的可能。

  其次,做好证据的收集与保管。在纠纷解决时,自己的主张有无证据支持十分重要。有经验的律师都知道,打官司实际就是打证据,证据是否真实和充足决定着最终能否胜诉。如果投资者能够在平时注意收集保管各项交易单据,如委托协议、成交回报单等等。特别是注重将券商一些“美丽”的口头承诺用书面协议的形式固定下来,签字盖章。将来即使发生纠纷,也会大大增加顺利解决纠纷的胜算。

  如果能够做到以上这些要求,投资者不仅可以尽量避免纠纷,而且即便在纠纷发生后,也很可能只需通过和解或调解方式便能解决问题,避免最终进入复杂费事的仲裁或诉讼程序。因为只要投资者坚持合法合理的主张,拥有充足确实的证据,券商也会明白即使通过仲裁或诉讼,最终也无法推卸责任,为减少侵权或有效解决纠纷奠定基础。

  (二)善用正当渠道促进纠纷解决

  解决纠纷的过程实质就是投资者与券商之间“斗智斗勇”的一种博弈过程。面对纠纷,投资者可以考虑通过正当的渠道促进纠纷解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比如投资者在解决纠纷时,对于券商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主动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深沪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的证券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此外,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投资者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部门举报。不仅如此,在事实清晰、证据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也可考虑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寻求社会舆论的支持。这些方式既能够协助主管部门更好地监管证券市场,也有利于尽快查清争议的事实,同时还能为尽快解决纠纷创造积极有利的条件,从而促进投资者权益的维护。

安全边际的概念和作用

价值投资两个最基本的概念就是安全边际和成长性。其中安全边际是比较难把握的。这也很正常,因为如果人们学会了确定安全边际,短期虽然难免损失,但长期来看,应该是不赔钱的。这样好的法宝,当然不容易把握,巴菲特谈起安全边际来,也是王顾左右而言他。
  什么是安全边际?为什么要有安全边际这个概念?这个概念有什么用?我们尝试着来探讨一下:

  安全边际顾名思义就是股价安全的界限,什么样的股价就安全了?10倍市盈率是不是就安全呢?或者低于净资产值就安全呢?都不是。如果事情这么简单,那就人人赚钱了,股市也就成了提款机。

  我们打个比方,鸡蛋8块一斤,值不值?就现在来说,不值。这个8块钱是价格,我们还可以去分析一下价值,从养鸡、饲料、税费、运输成本折算一下的话,可能是2块一斤,那么这个2块就是鸡蛋的价值。什么是安全边际呢?就是把价值再打个折,就能够获得安全边际了。

  所以,安全边际就是一个相对于价值的折扣,而不是一个固定值。我们只能说,当股价低于内在价值的时候就有了安全边际,至于安全边际是大还是小,就看折扣的大小了。

  为什么要有安全边际呢?曾有人打了一个很好的比方,如果一座桥,能够允许载重4吨,我们就只允许载重两吨的车辆通过,显然这个两吨就是安全边际。这样,就给安全留出了余地,就内因而言,如果我们设计或施工中有一些问题,那么这个两吨的规定可能还会保障安全;就外因而言,万一有个地震或地质变化什么的,两吨可能保障不出事儿。

  股价的安全边际也是如此,就内因而言,我们可能对一个企业的分析有错误,那么安全边际保障我们错的不太离谱;就外因而言,一个企业可能会出现问题,会在经营中进入歧途,那么在我们察觉到的时候,可能还吃亏不大。因为我们的选择有安全边际,说白了,就是股价够便宜,给我们留出了犯错误和改正错误的空间。

  当然,安全边际不仅让我们赔得少,而且让我们赚得多。很简单,因为买价低。比如说,一只股票的股价从2元上涨到12元,内在价值是4元,2元则有了很大的安全边际。巴菲特在2元买,一般价值投资者在4元的价值线买入,技术分析家则根据趋势在6元买入,结果是巴菲特赚了5倍,一般价值投资者赚了2倍,技术分析家赚了1倍,这是个还算不错的结果。如果股价从2元上涨到6元,巴菲特赚2倍,一般价值投资者赚50%,技术分析家还可能赔钱。

  或许,有人会说,大盘涨起来的时候都没有安全边际了;但问题是,在市场极度低迷的时候,很多有很大安全边际的股票却根本无人问津。

  话说回来,安全边际能不能保障股价就安全了?未必。最大的安全边际是成长性。比如说一个生产寻呼机的企业只有5倍市盈率,不高吧?可是现在连寻呼台都找不到了,安全就是笑话。

  成长性标志着明天的安全。

  安全边际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安全边际是万万不能的。价值投资大师与一般的价值投资者的区别在于,大师更有耐心,等待安全边际;大师更有勇气,买入安全边际。大师更偏重于保守。而保守的投资者,夜夜安枕。

股票的类型和对应投资策略

1、大型股票投资策略
  大型股票是指股本额在12亿元以上的大公司所发行的股票。这种股票的特性是,其盈余收入大多呈稳步而缓慢的增长趋势。由于炒作这类股票需要较为雄厚的资金,因此,一般炒家都不轻易介入这类股票的炒买炒卖。

  对应这类大型股票的买卖策略是:

  (1)可在不景气的低价圈里买进股票,而在业绩明显好转、股价大幅升高时予以卖出。同时,由于炒作该种股票所需的资金庞大,故较少有主力大户介入拉升,因此,可选择在经济景气时期入市投资。

  (2)大型股票在过去的最高价位和最低价位上,具有较强支撑阻力作用,因此,其过去的高价价位是投资者现实投资的重要参考依据。

  2、中小型股票投资策略

  中小型股票的特性是:由于炒作资金较之大型股票要少,较易吸引主力大户介入,因而股价的涨跌幅度较大,其受利多或利空消息影响股价涨跌的程度,也较大型股票敏感得多,所以经常成为多头或空头主力大户之间互打消息战的争执目标。 对应中小型股票的投资策略是耐心等待股价走出低谷,开始转为上涨趋势,且环境可望好转时予以买进;其卖出时机可根据环境因素和业绩情况,在过去的高价圈附近获利了结。一般来讲中小型股票在1-2年内,大多有几次涨跌循环出现,只要能够有效把握行情和方法得当,投资中小型股票,获利大都较为可观。

  3、成长股投资策略

  所谓成长股是指迅速发展中的企业所发行的具有报酬成长率的股票。成长率越大,股价上场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投资成长股的策略是:

  (1)要在众多的股票中准确地选择出适合投资的成长股。成长股的选择,一是要注意选择属于成长型的行业。二是要选择资本额较小的股票,资本额较小的公司,其成长的期望也就较大。因为较大的公司要维持一个迅速扩张的速度将是越来越困难的,一个资本额由5,000万变为1亿元的企业就要比一个由5亿变为10亿元的企业容易得多,三是要注意选择过去一、两年成长率较高的股票,成长股的盈利增长速度要大大快于大多数其它股票,一般为其它股票的1.5倍以上。

  (2)要恰当地确定好买卖时机。由于成长股的价格往往会因公司的经营状况变化发生涨落,其涨幅度较之其它股票更大。在熊市阶段,成长股的价格跌幅较大,因此,可采取在经济衰退、股价跌幅较大时购进成长股,而在经济繁荣、股价预示快达到顶点时予以卖出。而在牛市阶段,投资成长股的策略应是:在牛市的第一阶段投资于热门股票,在中期阶段购买较小的成长股,而当股市狂热蔓延时,则应不失时机地卖掉持有的股票,由于成长股在熊市时跌幅较大,而在牛市时股价较高,相对成长股的投资,一般较适合积极的投资入。

  4、投机股买卖策略

  投机股是指那些易被投机者操纵而使价格暴涨暴跌的股票。投机股通常是内地的投机者进行买卖的主要对象,由于这种股票易涨易跌,投机者通过经营和操纵这种股票可以在短时间内赚取相当可观的利润。

  投机股的买卖策略是:

  (1)选择公司资本额较少的股票作为进攻的目标。因为资本额较少的股票,一旦投下巨资容易造成价格的大幅变动,投资者可能通过股价的这种大幅波动获取买卖差价。

  (2)选择优缺点同时并存的股票。因为优缺点同时并存的股票,当其优点被大肆宣染,容易使股票暴涨;而当其弱点被广为传播时,又极易使股价暴跌。

  (3)选择新上市或新技术公司发行的股票。这类股票常令人寄以厚望,容易导致买卖双方加以操纵而使股价出现大的波动。

  (4)选择那些改组和重建的公司的股票。因为当业绩不振的公司进行重建时,容易使投机者介入股市来操纵该公司,从而使股价出现大的变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投机股极易被投机者操纵而人为地引起股价的暴涨与暴跌,一般的投资者需采取审慎的态度,不要轻易介入,若盲目跟风,极易被高价套牢,而成为大额投机者的牺牲品。

  5、蓝筹股投资策略

  蓝筹股的特点是:投资报酬率相当优厚稳定,股价波幅变动不大,当多头市场来临时,它不会首当其冲而使股价上涨。经常的情况是其他股票已经连续上涨一截,蓝筹股才会缓慢攀升;而当空头市场到来,投机股率先崩溃,其它股票大幅滑落时,蓝筹股往往仍能坚守阵地,不至于在原先的价位上过分滑降。

  对应蓝筹股的投资策略是:一旦在较适合的价位上购进蓝筹股后,不宜再频繁出入股市,而应将其作为中长期投资的较好对象。虽然持有蓝筹股在短期内可能在股票差价上获利不丰,但以这类股票作为投资目标,不论市况如何,都无需为股市涨落提心吊胆。而且一旦面遇来临,却也能收益甚丰。长期投资这类股票,即使不考虑股价变化,单就分红配股,往往也能获得可观的收益。

  对于缺乏股票投资手段且愿作长线投资的投资者来讲,投资蓝筹股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选择。

  6、循环股买卖策略

  循环股是指股价涨跌幅度很明显,且一直在某一范围内徘徊的股票。

  由于循环股的价格是经常固定在一定范围内涨跌。因此,对应的买卖策略是趁跌价时买进,涨价时卖出。实施此项策略的关键是有效地发现循环股。

  寻找循环股的一般方法是从公司的营业报表中,或者根据公司有关的资信了解最近3、4年来股价涨跌的幅度,进而编制出一份循环股一览表。

  循环股一览表能反映出股价的涨跌幅度和范围,投资者据此可确定循环股的买点和卖点。

  采取循环股买卖策略时,应避开以下三种股票:

  (1)股价变动幅度较小的股票。因为波幅较小的股票,纵然能在最低价买进和最高价卖出,但扣除股票交易的税费后,所剩无几,因而不是理想的投资对象。

  (2)股价循环间隔时间太长的股票。间隔时间越长,资金占用的成本越大,宜把股价循环的时间限在一年以内。

  (3)成交量小的股票。成交量小的股票常会碰到买不到或卖不出的情形,所以也宜尽量避免。

  7、业绩激变股投资策略

  业绩激变股是受景气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呈现不规则性极端变动的股票。

  业绩激变股的股价,大多同公司经营业绩的好坏呈正方向变动趋势,业绩看好,股价涨升,业绩转劣股价跌落。一般来讲,这类股票的价格涨跌幅度较大,而其涨势与跌势的时间,也比其他类股票为长。

  对应业绩激变股的投资策略是

  (1)待其涨势明显后赶紧买进。有时也可抓住时机,抢其短线生意,以增加利润。

  (2)在跌势明朗时,应将所持股票尽快抛出,甚至将可融券放空。

  采取业绩激变股的投资策略,要求投资者密切注视公司经营业绩变化,如果能抢在公司业绩变动之前进行此类股票的买卖,则投资效果更为理想。

  8、偏高做手股投资策略

  偏高做手股是指由于人为炒作而使股价明显偏高的股票。

  这类股票涨升状况有时脱离常理,因此股价习性也较难以捉摸。有时在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时,因某项未来利多情况在背后支撑,或是多空之间,已演成轧空的做手战,也导致股价明显偏高。甚至在股价已明显偏高的情况下,仍有有心人在不断做手买进,使股价继续一路上扬。一旦做手者停止操作,则股价就出现大幅下跌。

  对应偏高做手股的投资策略是;除了熟悉内幕的经验行家之外,最好不要受股价暴涨的诱惑而轻易介入买卖,但在其股价盘整之后的涨升之初,仍可以小额资金短线抢进,但若遇主力撒离股市使该股转为跌势之时,则要迅速忍痛卖出所持股票。千万不可期望反弹再卖,以免被高价套牢,而蒙受更大损失。

大宗交易基本知识问答

一、业务部分
  1. 大宗交易的金额与数量有何规定?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市场进行的证券单笔买卖达到如下最低限额,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一)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

  (二)基金交易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三)债券交易数量在2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四)债券回购交易数量在5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投资者如何进行大宗交易?

  拥有本所专用席位的机构可通过该席位进行大宗交易。

  其他投资者进行大宗交易,应委托其办理指定交易的本所会员办理。

  3.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如何规定?

  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本所交易日的15:00-15:30,本所在上述时间内受理大宗交易申报。

  大宗交易用户可在交易日的14:30-15:00登陆本所大宗交易电子系统,进行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大宗交易用户可在交易日的15:30-16:00通过本所大宗交易电子系统查询当天大宗交易情况或接受当天成交数据.

  4.哪些证券不能进行大宗交易?

  本所交易日的15:00前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本所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报。

  5.大宗交易的申报包括哪些内容?

  大宗交易的申报包括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 意向申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证券代码;

  (二)股东帐号;

  (三)买卖方向;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意向申报中是否明确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由申报方决定。

  买方和卖方就大宗交易达成一致后,代表买方和卖方的会员分别通过各自席位(拥有本所专用席位的机构通过该席位)进行成交申报,成交申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证券代码;

  (二)股东帐号;

  (三)成交价格;

  (四)成交数量;

  (五)买卖方向;

  (六)买卖对手方席位号;

  (七)本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买方和卖方的上述成交申报中,证券代码、成交价格和成交数量必须一致。

  6. 意向申报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意向申报应当真实有效。申报方价格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规定的最低价格买入或最高价格卖出;数量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最低限额成交。

  买方和卖方根据大宗交易的意向申报信息,就大宗交易的价格和数量等要素进行议价协商。

  当意向申报被其他参与者接受(包括其他参与者报出比意向申报更优的价格)时,申报方应当至少与一个接受意向申报的参与者进行成交申报。

  7.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如何确定?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

  8. 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是否能撤消或变更?

  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须经本所确认。本所确认后,买方和卖方不得撤销或变更成交申报,并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履行相关的清算交收义务

  9. 进行大宗交易的帐户(证券帐户和资金帐户)是否应有足额的证券或资金?

  会员应保证大宗交易投资者帐户(包括会员自营账户)实际拥有与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相对应的证券或资金。

  10.大宗交易的费用如何收取?

  大宗交易的交易经手费按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下同品种证券的交易经手费率标准下浮(其中,股票、基金下浮30%,债券、债券回购下浮10%), 其它费用同集中竞价交易。

  11.大宗交易的信息如何披露

  大宗交易收盘后,本所在指定媒体上公布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价以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营业部的名称(通过本所专用席位达成大宗交易时,为该专用席位所属机构的名称)。大宗交易成交后涉及法定信息披露要求的,买卖双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大宗交易是否纳入指数计算?

  大宗交易不纳入指数计算,

  13.大宗交易的价格是否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不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

  14.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是否计入该证券的成交总量?

  大宗交易成交量在收盘后计入该证券的成交总量。

  15.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是否可以参与大宗交易?

  原人工方式不受理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的大宗交易,电子系统上线后,本所受理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的大宗交易。

  16.新申请CA证书,如何测试?

  系统上线后,每周五下午4:00-4:30,大宗交易系统将提供外部测试环境,

  二、技术部分

  1.1EKey相关

  1)问:如何安装EKey驱动及判断安装是否正常?

  答:

  a.交易所外部网》会员公司专区》下载大宗交易EKey驱动程序

  b.在没有插入EKey的情况下,安装驱动程序,重新启动机器,插上Ekey;

  c. 安装驱动程序包中的EKey Tools,点击桌面上的“EKey 测试.exe”图标,输入PIN码进行测试,测试通过,则说明EKey安装正常,可登录大宗交易系统

  d.顺利通过EKey 测试.exe的检测,但无法登录,请联系上证所技术中心

  e.如果测试不正常,请联系信息公司技术人员。测试错误代码涵义如下:

  如果测试工具输入PIN码(密码)后提示“RET = -1”。首先请查看计算机的系统时间,若系统时间不是当时的北京时间,请修改为当时的北京时间后重新测试。若系统时间无误,则代表您的eKey已经过期,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询问延期事宜。

  如果测试工具输入PIN码(密码)后提示“RET = -2”。代表系统有其他进程正在占用eKey,请将无关的程序关闭或者重启计算机后再进行测试。

  如果测试工具输入PIN码(密码)后提示“RET = -3”。代表eKey驱动并未安装完成,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咨询。

  如果测试工具输入PIN码(密码)后提示“RET = -6”。代表您输入的PIN码长度错误,请确认您的密码后重新测试,若累计输错三次PIN码,eKey将被锁定。

  如果测试工具输入PIN码(密码)后提示“RET = -7”。代表您输入的PIN码错误,请确认您的密码后重新测试,若累计输错三次PIN码,eKey将被锁定。

  如果测试工具输入PIN码(密码)后提示“RET = -9”。代表PIN码累计输错三次,eKey已经被锁定,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询问解锁事宜。

2)EKey的PIN码使用注意事项!

  a.EKey的PIN码,即登录大宗交易系统的密码

  b.PIN码不能累计输错三次,否则EKey会被锁住,需要联系信息公司解锁(邮寄地址见下面四)

  1.2系统登录

  3)问:大宗交易系统对计算机有何要求?

  答:浏览器要求IE6.0以上;操作系统要求Win98(SE)第二版本以上,最好使用Win2000。

  4)问:登录大宗交易系统时,报“-120:登录密钥设备失败”错,原因是什么?

  答:原因可能是:

  ?在登录“大宗交易系统”时,测试EKey的IE窗口没有关闭,请关闭所有的IE窗口,然后重新登录“大宗交易系统”;

  ?CA证书即密钥没插入或接触不好,请重新插入;

  ?由于密码连续输错3次造成密钥被锁而不可使用。如果是这种情况,请将CA证书寄回上证所解锁。

  5)问:如何处理登录中出现的问题?

  答:使用宽带无法访问大宗交易测试地址,请使用拨号上网访问,并将宽带机器的IP地址告诉交易所技术支持人员;首次登录会比较慢(1-3分钟),当出现是否下载代理程序的提示时候,选择“是”,之后耐心等待下载;登录时出现“脚本错误”或“对象不支持”,请检查您的操作系统和IE版本是否符合系统要求。

  6)问:输入正确的“用户代码”与“证书口令”,点击登录按钮后,报“user abort”错。

  答:请删除机器 c:\winnt\system32\btrade\目录下的所有文件,然后重新登录大宗交易系统,下载数据包后即可。

  7)问:由于异常情况系统退出,再次登录时报”用户已在线“错误。

  答:遇到这种情况,请等候两分钟再登录。

  8)问:意向报价或成交申报时,"席位号“的下拉框中无内容,因此不能进行报价。

  答:这是由于若干营业部共同使用一个席位,经营机构总部向上证所会员部申请大宗交易资格时没有注明“共用席位”。请营业部向总部反映,由总部尽快向上证所会员部申请,重新填写“共用席位”即可。

  9)问:主界面与《操作手册》中显示不符,不能看到意向报价区等。

  答:这与使用了Win98操作系统有关,请使用Win 2000操作系统的机器即可解决。

  10)问:洽谈时出现乱码。

  答:这与使用了Win98操作系统有关,请使用Win 2000操作系统机器即可解决。

诚信档案是投资者选股的重要参考

  众所周知,银行有征信系统,那么作为总市值超过10万亿,上市公司超过1600家,证券公司超过100家的证券市场,有没有类似的系统呢?答案是肯定的。今年11月14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启动运行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而深交所有关市场主体的诚信档案已在该所网站发布,这些档案作为非财务信息对投资者非常有用,希望引起大家的关注。

  诚信档案在哪里找

  为便于投资者、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关注和监督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职业操守、诚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诚信守法、规范运作的意识,提高上市公司的社会公信力,深交所自2004年7月起就通过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向社会公开披露主板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为发挥投资者对交易所会员——证券公司的监督作用,增强证券公司主动规范运作意识,2007年12月,深交所又推出了会员诚信档案。上述诚信档案涵盖了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自律管理的大部分工作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站(www.szse.cn)主页“信息披露/上市公司信息/主板诚信档案”查询主板上市公司诚信档案,通过网站主页“信息披露/上市公司信息/中小板诚信档案”查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诚信档案,通过网站主页“关于本所/本所会员/会员诚信档案”查询会员诚信档案。

  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的两个重要轮子,其是否规范运作、诚实守信,直接影响到证券市场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投资者的投资选择,对此,投资者应予以充分关注。事实上,很多投资者在买入股票时,都会关注上市公司相关信息。那么,我们应当如何去关注上市公司和会员的诚信档案呢?

  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选择股票的重要参考

  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主要记录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受到深交所及证券监管部门公开处罚的信息。其中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的处罚信息是指本所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等实施的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措施信息。投资者可以按公司名称、证券代码、相关人员名字、处分类别、时间段等单独或组合查询方式快捷、方便地检索有关信息。

  其次,上市公司诚信档案记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情况,包括考评结果和考评年度。

  同时,上市公司诚信档案还记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股份变动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情况。

  此外,主板上市公司诚信档案还开设“已股改公司承诺事项”、“未股改公司股改时间”及“资金占用及清欠方案”、“误导性传闻澄清公告”四个专栏,定期公布已股改公司股改承诺事项、未股改公司股改承诺时间表和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等有关情况、上市公司对市场误导性传闻发布的澄清公告。

  中小板上市公司诚信档案还包括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定期报告非正常意见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重大担保事项。

  以上诚信信息都值得投资者予以密切关注,以作为了解上市公司治理状况、判断上市公司价值和买入上市公司相关证券的重要参考依据。

  会员诚信档案——

  选择证券公司的重要依据

  投资者要买卖交易所上市证券,必须通过交易所的会员——证券公司进行,因此,选择哪家证券公司进行交易对投资者十分重要。投资者在选择证券公司时除考虑其经营状况、业务范围、服务质量、交易设施、收费等因素外,还应重点考察公司运作是否规范,信誉是否良好,这是投资者保证其资产安全,获取投资盈利的重要前提。

  深交所会员诚信档案系统为投资者提供了了解会员诚信信息的窗口,包括深交所对会员公司的纪律处分情况、对会员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纪律处分情况及对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处分情况,投资者应予以密切关注。具体内容有:

  (1)深交所对会员公司的纪律处分记录:包括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或限制交易、取消交易权限、取消会员资格。

  (2)深交所对会员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纪律处分记录:包括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报请证监会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

  (3)深交所对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处分记录:包括公开谴责、通报批评。

市盈率的高低说明什么?

问:如何根据市盈率来判断上市公司的好坏,市盈率的高低说明什么?
  申万长春东朝阳路营业部答:市盈率表示的是投资者为了获得公司每一单位的收益或盈利而愿意支付多少倍的价格。比如,某只股票有1元的业绩,投资者愿意以市价10元购买该股票,该股票相应的市盈率就为10倍。一般来说,市盈率的高低可以用来衡量投资者承担的投资风险,市盈率越高说明投资者承担的风险相对越高。当然仅用市盈率来作为投资决策的标准是远远不够的,投资者还应该参考其他因素。此外,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盈率也是不同的,投资者应该加以注意。

散户新手如何投资股票?

散户在开始投资股票时,几乎都没有任何投资常识,明牌消息主导全部投资方向,如果一买就输,肯定是祖宗保佑,日后你最多只会小进小出,当个缴证交税的好居民;万一一买就赢,自以为是的结果,通常都是大赔收场,如何能在投资的起步阶段,尽可能减少损失及累积技术,就成为这个时期的重点。以下几点是我对股市新鲜人的建议:
  1.每天阅读各种股票投资及经济的新闻,要多注意有关股票知识的报道。至于各别股票的分析报道,大多是小道消息或是过时信息,千万不可以当成买股票的依据。在每天不知不觉的吸收知识中,你已经慢慢的具备了价值投资的基础观念。

  2.景气循环或公司获利的改变,多是长期的变化,经济学家也没办法准确预估,但投资人至少要有最基本的市场及产品观念,你必须要了解这家公司做什么?市场对他的产品评价为何?竞争对手是谁?主要客户在那里?如果有可能,你可以去试吃试用试玩,去第一线了解产品的竞争力。成长投资是要长期观察才会有效,对散户投资人来说,最简单的方法或许就是最有效的方法。

  3.上网观察各家公司的股价变化,日线周线月线的走势,分析他们上涨的原因,股价跟成交量的关系,股价跟消息面的关系,股价跟融资融券的关系,观察分析的越清楚,你赢的机会就越大。反向投资不是光用嘴说然后胡乱反向,你必须长期观察各种可能的变化,才可以做出正确的判断。

  4.自己分析看看,把分析结果说给别人听,让他告诉你这支股票好不好。如果反映是正面的,试买一张练习一下技术。投资理财都是有风险的,长期规划是降低风险的不二法门,日本股神是川银藏先生一生的投资经验有五个原则,最后一个原则就是--孤注一掷的结果多是失败。散户没有失败的本钱,避免孤注一掷只有一个办法,买股票前你必须事先就有长远的投资计划。

  巴菲特的父亲是股票的经纪商,从小就灌输他正确的投资观念,13岁他就买了他第一张股票,并且得到了他的第一笔获利。股票投资没有速成法也不能靠运气,不能相信明牌也不能只听消息。想要投资获利,你就必须先建立正确的投资观念,然后多花时间研究,越年轻越早开始研究,时间就对你越有利。选日不如撞日,推托没时间只是借口,下定决心就从今天开始吧。

  谨以此文提供给所有的散户新鲜人,希望你们在学习经验的同时,不用经历跟我一样的错误。

如何做一个成功的投资人

  投资人有业余和职业之分,然而,我国的投资者往往搞不清这两者的本质区别,许多人在实际中既扮演业余投资者,同时又扮演着职业投资者的角色。殊不知,这样做承担了巨大的风险。

  找准自己的市场定位

  投资人对自身定位的混淆与社会上证券类书籍的误导有关。著书者并未将这两类有着本质区别但也有联系的读者区分开来,往往是将分别适合于两类不同投资者的知识混同在一起来写,所以,致使业余投资者在投资操作的理念及方法方面混同于职业投资者。

  不明白适合自己的市场定位,不明白适合自己采取的投资策略及投资方法,水平又与职业投资者相差悬殊的业余投资者承担着巨大的投资风险。关键的问题在于业余投资者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扬长避短,明确适合自己的市场定位投资策略及投资方法。

  业余投资者的最佳方法

  一、掌握有关投资的基础知识。作为一名业余投资者,首先要掌握有关投资的基础知识,如:经济学的一些基础知识、进行财务分析及技术分析时所需要的基础知识等。另外,掌握一套适合自己的选股方式,了解投资个股的财务和获利能力、该股所处的产业状况以及评估当前市场的景气面、资金面等投资环境,最后确定是否值得在此时投资。

  二、投资自己熟悉的领域。最好以投资于实业的眼光、心态进行企业式的证券投资,比较稳妥的做法是:一是投资于自己所熟悉的行业中质地优良的股票;二是通过生活中的观察,判断一个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卖出表现不佳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买入状况良好的上市公司股票,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三、关注企业管理者和投资行业的动向。投资者要关注你所投资的企业的管理者是否尽职经营以及经营管理的状况如何,同时,虽然不能说是专家但也要对所投资行业的来龙去脉、前后左右的事儿有个了解,这样才能把握该行业的动向,也才能作为一位小股东分享其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职业投资者的最佳方法

  一、具备强烈的求胜欲。证券市场就如同是一个进行激烈角斗的拳击竞技场,不同于作为竞技体育的拳击赛场。它是各个级别、各个水平的投资者都在同一个场子里,仅仅能超越自己却达不到很高的水平可能会输,所以说,作为职业投资者要想获得成功必须首先具备成为顶尖高手的强烈动机。即使最后不能成为顶尖高手也没关系,但这种强烈动机是不可或缺的。

  二、学会融会贯通。基础扎实是职业投资者获得成功的又一个要素。对于证券投资所需的各种知识要全面而深入地掌握,要能融会贯通。如果基础的东西不牢固肯定是走不远的。一定要把各个流派的知识弄懂。弄懂以后在大多数的情况下看来,它们事实上是从不同的角度、运用不同的语言系统在讲一个道理。比方说内家拳、外家拳有多大区别?没入门时看起来是有很大区别,但等到真正掌握它的精髓之后再看,其实没太大区别,在最高境界两者本质上是一样的。只有到这个时候,有了这种感觉后,人们才觉得能游刃有余地运用拳法,用它基本的道理基本的精髓,否则往往是比划、模仿、花拳绣腿。

  三、有一套系统的投资方法。成功的投资需要有一套科学、系统的投资方法。成功的投资不仅需要掌握投资的基本规律、具备牢固的基础知识,实际上就是科学家看问题的方法,而且作为实践者,在理解基本规律的基础上,同时还要注意具体的投资要有一套系统的方法。具体的投资方法并不是什么克敌制胜的法宝,是什么包打天下的秘密武器,更不是什么灵丹妙药。因为投资最大的敌人是你自己、是人性的弱点,所以,系统的投资方法的重要作用就在于它可以帮助你发现、把握、控制人性弱点对投资的消极影响。有客观的、系统的东西要比没有好得多。因为人在被自己的人性弱点所控制时,往往是不能自已的。投资者在思考问题的时候还是能理性的,但在具体行动时却往往是不理性的。

  比如,当需要做出投资决策,决定何时买、何时卖的时候,人就非常容易受情绪影响,原来想的就没用了,被情绪控制了。而客观地、系统地开发出来的投资方法就可以相当有效地帮你克服这种危害。当你要这么做的时候它却告诉你:不对,你要那么做。起码它可以警示你要想一想这样做对不对,而不是一时冲动就去做了。

  科学的投资系统是完整的投资规则体系,包括确定进场点、退场点、再进场点、再退场点的明确而具体的一系列决策规则。应当将自己的投资系统明晰化、条理化,而不要让它只是停留在潜意识状态并且要随着市场数据统计特性的不断变化不断修改自己的投资系统。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控制自己的人性弱点,与之进行不懈的斗争并在实践中磨练自己的优良心理品质是投资成功的关键。与任何其他行业一样,当一个人想要达到投资的比较高的境界时,就会发现对手就是你自己。真正到了顶尖高手的水平,专业技能方面大家都是一样的了,那时就是心理、人品的博弈了。

  在投资里边最大的陷阱或称最大的风险就是投资本身任何时候都引诱你爆发、展现人性的弱点,包括贪、怕、从众心理、私心、面子、不稳定情绪化等等。它会通过你人性弱点的作用使你在判断上犯错误,这是非常关键的,所以,投资归根结底到最后都是做人的问题。“贪”与“怕”是投资中最具危害性也最需要克服的人性弱点。“贪”不言而喻是绝大多数人都有的。对金钱的贪欲使人们在投资时犯下了一个又一个的错误,这一点在商品期货市场表现得最为明显。其另一种表现便是渴望一夜暴富。这种心理使人们频繁地买入、卖出而陷入了过量交易的陷阱;“怕”则表现为对市场的无畏和对自己遭受利益损失的怕等等。这种人性弱点使人们即使面对已上涨得很高的市场仍然买入而全然不顾市场正变得日益脆弱,而在市场大幅下跌的情况下,生怕世界末日来临,生怕自己无法逃出而大量抛售。

  控制人性弱点的方法是修身养性。其中读书是一种手段。读书主要是从前人的经验中吸取教训,获得警示,哪些是不能做的,哪些是要警惕别犯的。主要的方法还是在实践中不断地自我反省,经常反省自己心理上是不是不对劲了,哪些地方做得不对。这样就能控制人性弱点的消极影响。

新股民要补哪些课?

很多老股民都有这样的体会,没有"割肉"、深套乃至血本无归的体验,就不能真正认识股市的风险,不能真正学会股票投资。话虽然有些极端,但也不无道理。
  那么作为一名新股民,我们在入市之前到底应该作好哪些准备工作,才能尽量缩短磨合期,尽量减少"学费"支出呢?

  笔者认为有这么几方面是新股民需要抓紧时间补课的。

  1.证券基础和交易基础

  有些股民连交易时间、股票代码、除权除息、每股收益、上市公司什么时候公布定期报告、在哪些权威媒体可以查到公司公告等等最基本的东西都还没弄清楚,就贸然入市,无异于彩票赌博。

  在您准备下第一份单子之前,请务必先把您要买的东西、它的交易规则等问题搞清楚。

  2.基本技能

  首先您得学会看行情,弄明白量比、委比等常用名词的含义,然后简单学习一下股市常用的投资技巧。

  一般来说股市投资自下而上分3个层次:技术分析、博弈分析和价值分析。单独掌握任何一层的技巧都能增加投资的胜算。

  除了基础和技能方面的补课以外,在您入市之前,还需要在以下几方面有清醒的认识和准备:

  第一,时间精力的安排

  要做好股票投资就必须要对一些宏观的、政策的、公司行业的动态信息有及时的关注和掌握,而且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持续性工作,您在入市前就得考虑自己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做这件事情。

  第二, 资金安排

  有些投资者、特别是新入市的新股民,对股市的风险缺乏足够了解,因此可能出现把储蓄全部拿来投资股票、甚至产生借钱或者卖房炒股的想法,这是万万要不得的。

  股市投资应该是家庭财产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考虑到股市起落和股票流动性的问题,您应该使用一部分富余资金来作投资,这样在心态上才不会过于急功近利,万一投资失手也不至于影响到家庭生活。

  第三,正确认识自己的风险承受力

  通过分析自己的家庭状况、收入稳定性、投资目的、证券投资的相关知识和资源等等因素,来明确自己的风险承受力,从而事先规划好本金数额和投资风格。

  第四,学会控制情绪

  股市中常常会有追涨杀跌等羊群心理作怪,新股民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受周围人的行为干扰。

  相信通过以上准备工作,新股民一定能加快成熟。

B股新手上路:三大军规烂熟于胸

春节之后,沪深两市B股市场连续收阳的强势反弹吸引了不少投资者的目光,其中也不乏对B股认识较浅的新手。然而,要想把握机遇、稳操胜券,就必须先了解其中的游戏规则,尤其是B股市场区别于A股的投资门槛、交易条款和税费等。在A股市场摸爬滚打了几年的老股民,也要留心,别在“入门”的阶梯上绊了跤。
  购汇开户炒股

  B股正式名称为人民币特种股票,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的股票,即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外资股。因此,其计价都是以美元或港币为单位,即便是开户费也需要美元或港币。

  在B股买卖交易之前,投资者应当先开立B股账户。步骤很简单,投资者凭个人身份证到证券营业部填表办理B股账户开户手续,上海的B股个人股票账户开户费为19美元;深圳的B股个人股票账户开户费为120港元。相应的,在此后的买卖交易中,上海B股交易以美元结算,深圳B股以港币结算。

  开了户,投资者在参与B股交易之前还必须拥有美元(港元)存款或现金。事实上,2001年之前,B股只针对境外投资者或在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投资者;2001年之后,我国才开放了境内个人居民投资B股的限制。这对于手上持有外汇的本地居民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渠道。

  那么,对于国内投资者,如果手中没有外汇,又希望参与B股投资,该怎么办呢?专家提示,这类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购汇。根据有关规定,只要在5万美元的额度之内,个人投资者只需要凭个人身份证和用途说明就可以去银行直接购汇了。

  此外,在正式的股票交易过程中,B股还要收取交易费用,值得注意的是,沪市与深市在收费项目上也存在差异。

  牢记三条规则

  办完了开户手续之后,投资者新手上路时一定要了解B股的三条特殊买卖规则,这些规则与A股有较大差异,因此也是老股民常常“栽跟头”的地方。

  买入基准100股

  B股的交易单位其委托买卖及清算的价格以一股为准,但交易的股数却以“手”为单位。需要注意的是,深市B股与A股相同,一手为100股,买入时需以100股的整数倍为单位,沪市B股的一手也为100股,买入则以100股的整数倍为单位。

  存在集中、对敲两种交易

  B股的交易方式分为集中交易和对敲交易。集中交易是指在交易时间内通过本所集中市场交易系统达成的交易;对敲交易则是指B股证券商在开市后至闭市前5分钟将其接受的同一种B股买入委托和卖出委托配对后输入,经交易所的对敲交易系统确认后达成的交易。

  对敲交易仅限于股份托管在同一证券商处且不同投资者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每笔交易数量须达到50000股以上。对敲交易经交易所对敲交易系统接受后,不可撤销。对敲交易的价格上限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加二十个价位或当日价位孰高原则决定,下限亦以前一营业日收盘价减二十个价位或当日最低价位孰低原则决定。

  “T+3交收”与“T+0回转”

  与A股相比,B股更加复杂的是T+3交收和T+0回转交易。所谓T+3交收,即在达成交易后的第四个交易日完成资金和股份的正式交收,并实现“货银对付”。在此之前,投资者不能提取卖出股票款和进行买入股票的转出托管。而T+0回转交易则是投资者委托买入的B股经交易系统确认成交后,可在当天(T+0)至T+3日交割前卖出所买入的股票。

  B股交易还特别需要注意“最后交易日”,它相当于A股股权登记日,确定了B股最后交易日,也就是说明该日是含权息股票交易的最后一天,只要在最后交易日收盘止一直拥有B股者,即可拥有该B股的送股、配股、派发红利等权利,并能通过B股的“最后交易日”来确定B股的“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B股的“股权登记日”是“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B股投资者是否享有转增股及派发现金红利权,关键在于看该B股的“最后交易日”,而不是看“股权登记日”。

  Q&A

  Q:B股有多少只?

  A:目前沪深两市共有B股114只,其中沪市55只,深市59只。

  Q:B股市场产生于何时?

  A:1992年2月21日,真空B股(900901)在沪上市;1992年2月28日,深南玻B(200012)在深上市,宣告我国B股市场诞生。

  Q:在B股股票中,流通B股股数最大的是哪只、最小的是哪只?

  A:东电B股(900949)流通B股69000万股,是两市最大的B股股票;深本实B(200041)流通B股1573万股,是两市最小的股票。

  粤电力B(200539)流通B股66534万股,是深市最大的B股股票;联华B股(900913)流通B股3600万股,是沪市最小的B股股票。

投资者服务问答集锦

一 证券账户
  1.问:证券账户主要分为哪几类?

  答:证券账户按类别分为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按用途分为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简称A股账户)、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简称B股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简称基金账户)、其他账户等。

  2.问:投资者可以开立多个证券账户吗?

  答:一个投资者可以开立不同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对于同一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原则上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特殊法人机构,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社会保障类机构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机构,经向中国结算公司申请,可开立多个证券账户。

  3.问:特殊法人机构证券账户开立业务在哪里办理?开立证券账户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法人机构证券账户开立业务实施细则》规定,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社会保障类机构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机构的证券账户开立业务由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统一受理,开户代理机构不能受理,其中上海证券账户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受理,投资者需提交的材料请参见中国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上海市场→账户管理”栏目下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特殊法人机构证券账户开户业务指南》;深圳证券账户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受理,投资者需提交的材料请参见中国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账户管理”栏目下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特殊投资者证券账户开立业务指南》?。

  4.问:开立A股账户有何资格要求?

  答:具有中国公民身份或中国法人资格的投资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均可以申请开立A股账户。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5.问: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哪些?

  答:境内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境内投资者为法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工商营业执照、社团法人注册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关法人成立批文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能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等;此外,境内法人开户时,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

  境外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境外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护照或者身份证明,有境外其他国家、地区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护照,香港、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台胞证等;境外投资者为法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有效商业登记证明文件或其他与有效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

  6.问:投资者开立A股账户后,其身份由境内居民变更为境外居民,该A股账户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

  答:投资者身份由境内居民变更为境外居民的,不再具有《证券法》规定的开立A股账户资格,投资者应尽快清空证券后注销其A股账户,未及时注销的,证券公司有权对该类账户采取限制买入等措施督促投资者尽快销户。

  7.问:我好几年都没有买卖股票,记不得是在哪家营业部进行交易,如何查询我账户的指定交易或托管证券公司营业部?

  答:对于上海证券账户,如果您记得证券账户号,可以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该账户指定交易在哪个证券公司营业部;如果您忘了证券账户号,就要带上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任意找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柜台,查询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指定交易证券公司营业部。

  对于深圳证券账户,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证券账户卡到任意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办理查询。

  8.问:我原来交易的营业部现在找不到了,不知道是搬家还是被其他证券公司买去了,我怎样才能知道这个营业部现在在哪里?

  答:有两种方式:(1)通过查询账户指定交易或托管证券公司营业部来获知您原来交易的营业部,具体方法见问题7;(2)向当地证监局咨询您原来交易的营业部的去向。

9.问:我以前从未参与过股票买卖,第一次去证券公司开证券账户,证券公司就告诉我已开过户了,这是怎么回事,我该怎么办?

  答:您到证券公司办理开户手续时,如果发现您的身份证已开过账户,证券公司会告诉您已开立的证券账户号码,如果是上海证券账户,还会告诉您这个账户当前的指定交易情况。如果您确认这个账户不是您本人或您委托的代理人开立的,就有可能是由于您的身份证丢失等原因,被别人冒用开户了。证券公司会根据您的申请,按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的业务操作指引为您办理冒开账户标注或注销手续,并为您新开账户。被冒开的证券账户将按规定予以清理,直至注销。

  10.问:证券账户卡丢失了,如何补办?

  答:对于上海证券账户,投资者本人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任意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自己的账户指定交易情况,如已办理指定交易,则在指定交易证券公司营业部补打账户卡,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可在任意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柜台补打账户卡;对于深圳证券账户,投资者本人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任意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申请补打证券账户卡。

  11.问:上海证券账户丢失后办理了挂失,现在找到了,该如何解除挂失?

  答:投资者本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任意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账户指定交易情况及账户状态。账户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至任意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解除挂失手续。账户已经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去账户指定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解除挂失手续。如投资者不想再用原证券账户,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在任意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一个新账户。新开账户后,原挂失账户不能解除挂失,只能办理挂失过户和注销。

  12.问:哪些法人投资者的深圳A股账户必须重新换卡?如何办理重新换卡?

  答:2001年11月12日前开立的深圳市场的法人A股账户(即不是08XXXXXXXX号码的法人A股账户)必须更换具有新号码的证券账户卡。深交所交易系统对未办理换卡且无证券余额的法人A股账户作了限制交易处理,对其买入委托申请作撤单处理,撤单原因为无效账户。该类账户重新换卡后即可正常交易。

  重新换卡可在任意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免费办理,办理时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只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当加盖法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原证券账户卡。

  13.问:如何办理证券账户注销手续?

  答:对于上海证券账户,投资者本人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交易证券公司营业部申请注销证券账户,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证券账户,可先办理指定交易再申请注销,或直接前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柜台办理注销手续;对于深圳证券账户,投资者本人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任意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申请注销证券账户。

  14.问:已注销的账户是否可以恢复使用?

  答:被注销的账户不可以恢复使用。

  15.问: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是否可以进行合并?

  答:可以。合并证券账户的手续,由合并后留存的证券账户所托管或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B股托管机构)受理。

  16.问: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变更是否需办理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手续?变更时需提供哪些材料?在哪里办理?

  答:需要办理注册资料变更手续。办理时需携带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当包括原姓名、原身份证号及新姓名、新身份证号),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对于深圳证券账户,可以到任意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办理,对于上海证券账户,已办理指定交易的,在指定交易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可在任意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直接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需要说明的是,居民身份证号由15位正常升至18位,无须变更。但为方便核对证券账户信息,投资者也可持升位后的身份证办理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身份证号的变更手续,变更时无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17.问:如何查询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信息?

  答:对于上海证券账户,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到指定交易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可到任意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柜台查询;对于深圳证券账户,投资者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到任意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查询。

  18.问:如何查询账户的余额以及历史持有变动记录?

  答:对于上海证券账户,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到指定交易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可在办理指定交易后委托证券公司查询或直接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查询;对于深圳证券账户,投资者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到任意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查询。

  此外,上海、深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公司网络服务功能的,还可通过中国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进行网络查询,投资者如何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请见第八部分“投资者网络服务 ”。

  19.问:什么是休眠账户?

  答:休眠账户需满足以下三个标准,即证券账户余额为零、资金账户余额不超过100元人民币且最近连续三年无交易的账户。证券公司可以按照上述条件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其管理的投资者账户是否为休眠账户,并负责为投资者办理休眠账户的激活手续。投资者可以先对照休眠账户标准,看看自己的账户符不符合休眠账户的条件,如账户长期不用,没有股票,也没有多少资金,最好到证券公司确认一下自己的账户是不是休眠账户。

  20.问:什么叫休眠账户另库存放?

  答:另库存放就是指让休眠账户暂时退出交易领域,单独存放管理。休眠账户被另库存放后,投资者要办理激活手续后才能使用。

  21.问:什么叫激活?我的账户被当作休眠账户了,我该怎么办激活手续?

  答:激活就是指休眠账户被另库存放后,投资者如果还想使用这个账户,就要带上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等材料到证券公司办理恢复使用手续。

  投资者申请激活沪市休眠A股账户,由指定交易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没有指定交易的,可以在任何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投资者申请激活深市A股休眠账户,由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也可以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投资者申请激活休眠资金账户,由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

  22.问:休眠账户激活后,什么时候可以正常使用?

  答:休眠账户激活后,下一个交易日即可正常使用。

  23.问:向证券公司申请激活休眠账户,收费吗?

  答:证券公司办理投资者休眠账户激活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

  24.问:投资者是否可以不激活休眠账户,重新办理开户手续?新开账户收费吗?

  答:可以。您可以在有开户代理资格的证券公司申报注销原休眠A股账户并申请开立一个新的A股账户,新开A股账户不收开户费。

25.问:非实名开户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答:非实名开户是指开户人(即账户使用人)使用他人身份证开立证券账户。对于账户使用人来说,使用该账户买入的证券登记在他人名下,会导致证券资产归属不清,影响自己财产的安全;对于该身份证持有人来说,一方面影响其再开立证券账户参与证券交易,另一方面,如果属于主动出借身份证,还违反《居民身份证法》等相关规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问:不合格账户有哪几种?分别是怎么定义的?

  答:不合格账户分为身份不对应、身份虚假、代理关系不规范、资料不规范4种类别,分别定义如下:

  (1)身份不对应,是指资金账户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与关联的A股账户在结算系统中注册的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不一致,包括一个资金账户对应一个不同名称或有效身份证件号的A股账户,也包括一个资金账户对应多个不同名称或有效身份证件号的A股账户;

  (2)身份虚假,是指资金账户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虽然与关联的A股账户在结算系统中注册的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一致,但A股账户实际控制人并非该账户在结算系统注册资料中记载的持有人,包括机构以个人或其他机构名义、个人以他人或机构名义开立的A股账户;

  (3)代理关系不规范,是指投资者委托他人代为签订委托交易协议书或代为办理证券交易、存取款等业务,但缺少有效授权委托书的A股账户;

  (4)资料不规范,是指证券公司根据其掌握的投资者资料可以确认投资者资金账户与A股账户为投资者使用,但是存在账户关键信息不全、不准确,或关键凭证缺失等不规范情形的A股账户。关键信息包括投资者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关键凭证包括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7.问:我的账户可能属于不合格账户,我该怎样办理规范手续?

  答:您需要携带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等材料按证券公司的规定办理账户规范手续。您的账户具体属于哪一类不合格账户,具体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如何办理账户规范手续,证券公司都有具体规定和安排,您可以向经办证券公司详细了解。

  28.问:持有股份的不合格账户不能规范为合格账户的,如何处理?

  答:对不合格账户中不能规范为合格账户的,证券公司应在解除卖出限制后,督促投资者清空证券,然后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中国结算公司开户系统直接注销该账户。

  29.问:“持有证券市值不超过10万元的不合格账户无须本人到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办理规范手续”,其中的“10万元”是指一个投资者名下沪、深所有证券账户的市值,还是指单一市场单一账户的市值?

  答:指不合格账户申报证券公司所托管的单一市场单一证券账户持有的市值不超过10万元。

  30.问:投资者深圳证券账户被证券公司作为风险处置休眠账户报送中国结算公司单独管理后,是否会影响该账户在其他证券公司处正常使用?

  答:不会。深圳风险处置休眠账户在结算系统中被单独管理后,仅在该申报证券公司处中止交易。

  31.问:投资者使用1995年之前在当时深圳以外的地方登记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账户卡,为何被告知误用了他人账户?怎么办?

  答:1995年深圳证券账户全国通用后,证券账户统一使用8位号码,深圳本地开立的证券账户号码前加“0”,异地开立的账户前加不同的地区码,原账户卡已作废。投资者使用作废的账户卡,会导致误用其他投资者在深圳本地开立的证券账户。

  误用他人账户的投资者应当立即向证券公司营业部反映情况,由该营业部配合查询其升位后的账户号码并补打账户卡,使用正确账户买入股票,并尽快卖出原持有股票。

  32.问:如对证券账户业务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向哪里咨询?

  答:您可以咨询经办证券公司,也可以咨询中国结算公司(业务咨询电话是上海分公司021-68870567、深圳分公司4008833008、公司总部010-58598912)。

二 新股资金申购与股份解除限售

  33.问:投资者用于申购新股的资金何时可以解冻?

  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及《关于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补充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及《关于深市新股资金申购上网发行的补充通知》等有关规定,申购资金解冻日一般为T+4日(T日为申购日),但发行人和其主承销商也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申购资金解冻日为T+3日,即投资者可提前一天使用未中签部分的申购资金。关于申购资金解冻日的安排,发行人会在网上发行公告中予以说明,请投资者注意有关情况。

  34.问: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如何办理股份解除限售手续?

  答: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满,由上市公司申请办理该部分股份解除限售手续。

  上海市场,上市公司先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查询,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解除限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送的上市通知及经交易所确认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办理解除限售。上海市场的具体办理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请参见中国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上海市场→登记与存管”栏目下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

  深圳市场,上市公司先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查询,然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解除限售,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上市公司再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限售,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确认文件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深圳市场的具体办理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请参见中国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登记与存管”栏目下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限售股份登记存管业务指南》。

  三 证券非交易过户

  35.问: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是否可以办理协议转让业务?

  答:根据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公司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中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转让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和结算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手续: (1)与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东权益变动相关的股份转让; (2)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的;(3)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所涉及的股份转让;(4)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6.问:如何办理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

  答:转让双方需先到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办理股份查询(深圳市场可在任意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股份查询),然后到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转让确认,待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再到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具体办理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请参见中国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 →业务规则→登记与存管”栏目下的《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

  37.问:法人投资者在丧失法人资格后,如何将其所持股份过户给承继方?

  答:上市公司股东因合并、分立或因解散、破产、被依法责令关闭等原因丧失法人资格的,可向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业务。

  上海市场的具体办理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请参见中国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上海市场→登记与存管”栏目下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营业大厅业务指南》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参与人证券托管业务指南》。

  深圳市场的具体办理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请参见中国结算公司网站 “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登记与存管”栏目下的《法人资格丧失所涉股份非交易过户业务指南》。

  38.问:法人资格丧失所涉股份过户登记业务能否通过证券公司办理?

  答:上海市场,转出方证券账户有指定交易、所涉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股数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的,当事人可以前往转出方证券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当事人需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

  深圳市场,当事人需直接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

  39.问:法人资格丧失所涉股份过户登记业务中哪些情况需要先到证券交易所进行确认?

  答:上海市场,所涉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含)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及未股改公司非流通股,当事人在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需先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确认,并取得其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

  深圳市场,当事人无须至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确认,可直接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40.问:因法人资格丧失需要将所持股份过户给承继方时,如何确认所涉股份的归属?

  答:可以通过司法确权或公证的方式确定股份归属。

41.问:自然人因继承、遗赠、财产分割所涉股份的过户登记如何办理?

  答:上海市场,由过出方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受理。如果过出方账户处于未指定状态,当事人可先向证券公司申请办理指定交易,再办理非交易过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过入方账户指定交易所在的证券公司申请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请参见中国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上海市场→登记与存管”栏目下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参与人证券托管业务指南》。

  深圳市场,当事人可到任一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因继承、遗赠、财产分割发生的非交易过户业务。具体办理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请参见中国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账户管理”栏目下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时开户业务运作指引》。

  42.问:如何办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非挂牌股份的过户登记业务?

  答:投资者须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请参见中国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代办股份转让”栏目下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非挂牌交易股份转让业务办理指引》。

  四 证券质押

  43.问:办理质押登记和解除质押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上海市场的具体办理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请参见中国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上海市场→登记与存管”栏目下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营业大厅业务指南》。

  深圳市场的具体办理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请参见中国结算公司网站 “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登记与存管”栏目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及限售流通股质押登记须知》。

  44.问:证券质押登记有无期限?

  答:证券质押登记不设具体期限。

  45.问: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时是否需要质押双方向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申请?

  答: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时,仅需要质权人向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申请办理。

  46.问:质押合同是否需要公证?质押当事人是否可以选择其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公证处进行公证?

  答:质押合同要公证,质押当事人可以选择在质押双方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公证处进行公证。

  47.问:质押登记业务能否通过当地的证券公司受理?

  答:质押登记业务不能通过当地的证券公司办理,质押双方需要直接向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申请办理质押登记业务。

  五 证券转托管

  48.问:在深圳市场,证券从一家证券营业部转托管到另一家证券营业部何时生效?转托管转错托管单元应如何处理?

  答:证券转托管T+1日生效,即办理转出手续的下一交易日,转出证券可通过转入证券公司营业部交易。

  转错托管单元的,转出方证券公司在核实投资者的转托管出错调账申请无误后,通过D-COM系统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转托管出错调账的电子指令,申请将证券调回原托管单元。

49.问:在深圳市场,配股认购期间投资者办理了转托管,其认购股份将托管到哪里?

  答:投资者认购的股份将在配股认购截止后一次性托管到其转入的证券公司营业部,认购资金则从委托认购配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扣划。

  50.问:在深圳市场,限售流通股能转托管吗?

  答:不能。

  51.问:国债跨市场转托管中,国债在不同市场之间的转托管多长时间生效?

  答:一般情况下,国债从沪、深证券交易所市场转到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者从银行间债券市场转入沪、深证券交易所市场T+1日(T日为转出申请日)生效。

  52.问:能否通过银行间市场买入国债,然后跨市场转托管到沪、深证券交易所市场,通过证券公司卖出?

  答:该国债品种已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交易的,可以转托管至证券交易所市场卖出。具体办理程序参见中国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登记存管”栏目下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国债跨市场转托管业务操作指引》。

  六 权益分派

  53.问:权益分派时,A股、债券、封闭式基金等证券的权益登记日的含义是什么?

  答:A股、债券、封闭式基金等证券的权益登记日是指截止在该日日终持有某发行人发行的股份、债券或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投资者,可以享有该发行人分红派息的权利。该日或该日之前买进并在该日日终持有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卖出者则丧失分红派息的权利。

  54.问:现金红利和派息款如何派发,投资者何时能查询所获得的现金红利和派息款是否到账?

  答:证券发行人派发的现金红利和派息款可以由发行人自行向投资者派发,也可委托中国结算公司派发,投资者可以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获得相应派发信息。证券发行人委托中国结算公司派发现金红利和派息款的:

  在上海市场,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一般为P+8日,P日为发行人实施公告日)当日查询是否到账,国债、公司债、企业债和分离债的派息款可在R+1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下同)当日查询是否到账。

  在深圳市场,除LOF(上市开放式基金)及存在跨系统转托管的基金的派息款投资者可在R+3日查询是否到账外,其余证券品种的现金红利和派息款投资者可在R+1日查询是否到账。

  55.问:投资者何时能查到其所获得的红股或转增股到其证券账户?其所获得的红股或转增股何时可上市交易?

  答:在上海市场,投资者一般可在R+2日查询所获得的红股是否到账,红股上市日一般为R+2日。在深圳市场,投资者一般可在R+1日查询所获得的红股是否到账,红股上市日一般为R+1日。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所获红股或转增股,上海市场的投资者可在上市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深圳市场的投资者可在上市日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所获红股或转增股,上海市场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向其总部查询,深圳市场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向其总部查询。

  56.问:在深圳市场,若权益登记日当天办理了证券转托管,其权益将派到哪个托管单元?

  答:其权益派到其转入的托管证券公司。

57.问:B股权益分派有哪些特点?

  答:(1)B股与A股在分配上是同股同权;

  (2)上海市场的上市公司是以人民币计价和公布并折合美元支付B股现金红利,深圳市场的上市公司是以人民币计价和公布并折合港币支付B股现金红利;

  (3)B股的上市公司权益分派最后交易日和股权登记日不在同一个交易日,B股的股权登记日为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

  (4)上海市场B股权益分派的红股于R+2日起上市流通,深圳市场B股权益分派的红股于R+1日起上市流通。

  58.问:国债、公司债、企业债和分离债派息、兑付的登记日和发放日如何安排?

  答:上海市场,国债、公司债、企业债和分离债派息登记日若为R日,则利息发放日为R+1日;若兑付登记日为R日,则国债兑付款发放日为R+3日,公司债、企业债和分离债兑付款发放日为R+6日。

  深圳市场,国债、公司债、企业债和分离债派息登记日若为R日,则利息发放日为R+1日;若兑付登记日为R日,则国债兑付款发放日为R+3日,公司债、企业债和分离债兑付款发放日为R+1日。

  59.问:在上海市场,投资者因未办理指定交易无法领取现金红利或派息款,如何办理补领取手续?

  答: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应得的现金红利或派息款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在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或派息款划付给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未办理指定交易及暂无指定结算参与人(托管银行)的B股投资者,其应得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在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结算参与人后,由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或指定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领取该部分现金红利。

  60.问:证券退市后,投资者未领取的现金红利或派息款,如何办理补领取手续?

  答:证券发行人在证券退市之前委托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代为发放的现金红利或派息款,如证券退市前,投资者尚未获取相应款项,在证券退市后,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将在证券发行人申请办理退出登记时向发行人退还该部分款项,投资者应向证券发行人申请领取。

  七 股份退市与确权

  61.问:退市股票及相应的确权信息到哪里查询?

  答:对于退市以后,按规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股票,投资者可登录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查询相关信息,网址为:www.gfzr.com.cn。对于这部分股票,中国证监会将准许合格的证券公司,为其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该证券公司被称为主办券商,主办券商在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前,先要进行股份的确权工作,具体的股份确权详见主办券商的《股份转让公告书》。

  因上市公司被收购等原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投资者所持股票退市的,投资者可向股票发行人查询有关股票信息。

  62.问:因本人身份证资料与原在主板市场注册的信息不一致造成股票无法确权,如何处理?

  答:对已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股份,若其投资者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发生变更,请持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变更证明、原主板证券账户卡、三板证券账户卡、原托管券商出具的截至该证券退市时证券持有人持股证明,到具备代办资格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有关信息变更手续,以确保投资者获得相应股份;若因原股份托管营业部出错,导致投资者本人信息与中国结算公司登记的股份持有人信息不一致的,投资者需到原股份托管证券公司开立出资证明、出错证明、截至该证券退市时证券持有人持股证明,凭上述证明以及原主板证券账户卡、三板证券账户卡,到主办券商办理确权手续。

  八 投资者网络服务

  63.问:中国结算公司投资者网络服务主要包括哪些服务内容?

  答:目前,中国结算公司投资者网络服务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两项服务。在网络投票服务方面,对于选择通过中国结算公司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上市公司,其股东可登录中国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办理网络投票;在证券网络查询服务方面,投资者可登录中国结算公司网站查询其证券托管机构、证券余额、变更记录、国债质押转移情况等信息,深市投资者还可查询新股配号及中签情况。

  64.问:投资者如何开通网络服务功能?

  答:投资者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视投资者是否新开账户有所差异。对于新开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在开户时直接在开户申请表中注明要求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设置初始密码,开户成功后第二日中国结算公司将为其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对于开户时未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必须办理投资者身份验证手续后方可开通网络服务功能,投资者办理身份验证,须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第一步,自行在网上注册,设置网上用户名和密码,根据需要选择是否成为电子证书用户,并选择证券托管的证券公司等身份验证机构;第二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到身份验证机构柜台办理身份验证手续,以激活其网上用户名,电子证书用户需在身份验证机构处取得电子证书。

65.问:电子证书用户与非电子证书用户有何区别,投资者应选择哪类用户?

  答:对于开户时直接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对应的网上用户均为非电子证书用户,若其欲转为电子证书用户,可在登录中国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后按照网页提示申请办理。对于开户时未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在网上注册阶段需选择成为非电子证书用户或电子证书用户。

  非电子证书用户仅需使用网上用户名(或证券账户号)及密码登录系统,电子证书用户除需使用网上用户名(或证券账户号)及密码外,还需使用电子证书登录系统。比较而言,非电子证书用户对电脑配置要求较低,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适合于一般的中小投资者;电子证书用户安全级别较高,同时对电脑配置要求较高,领取电子证书也需向身份验证机构交纳一定的存储介质成本费,适合于机构投资者。

  66.问:投资者在网上注册后,为什么还必须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答:开户时未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到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能够有效防止他人盗用投资者资料办理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67.问:如果投资者的证券在多个证券公司托管,是否需要在每个托管证券公司处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答:不需要。投资者只需选择一家托管证券公司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68.问:如果投资者拥有多个上海、深圳证券账户,是否可以全部注册在一个网上用户名下?

  答:可以。投资者拥有多个上海、深圳证券账户(包括A股、B股和基金账户,而且这些账户注册资料的持有人姓名/全称、身份证号/注册号完全相同),可以将其全部注册在一个网上用户名下;也可以将每个证券账户分别注册在不同的网上用户名下。

  69.问:部分投资者在网上注册时,为什么会出现输入证券账户号和身份证号后不能顺利注册的现象?

  答:这是由于投资者注册时没有输入正确的证券账户号及其对应的身份证号。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证券账户号已升至十位,投资者如果仍输入原不足十位的证券账户号时也会出现该提示。投资者可以向托管证券公司查询自己的证券账户号与开户资料中的身份证号。

  70.问:部分投资者在网上注册时,为什么会出现找不到证券公司作为身份验证机构的现象?

  答:投资者持有流通证券的,可选择证券托管的证券公司为其身份验证机构;沪市投资者未持有流通证券但证券账户处于指定交易状态的,也可选择指定交易证券公司为其身份验证机构。因此,当投资者网上注册的证券账户不持有流通证券且处于非指定交易状态时,就找不到证券公司作为身份验证机构,此时投资者只能选择中国结算公司作为身份验证机构,或者在持有流通证券或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注册。

  71.问:忘记网上用户名或密码怎么办?

  答:对于已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可使用该网上用户名或其关联的任一证券账户号及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需使用电子证书)登录中国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因此,仅遗失网上用户名的,投资者可以证券账户号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公司网站,登录后系统将自动提示网上用户名;遗失密码的,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公司网站,点击“密码挂失”,按照系统提示录入网上用户名或任一证券账户号,重新设置密码并网上选择身份验证机构,在现场办理身份验证手续后即可使用新密码登录系统。对于开户时未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投资者,已完成网上注册但尚未办理身份验证的,此时若忘记网上用户名或密码,投资者可重新注册,重新设置网上用户名和密码。

  72.问:网络服务对投资者收费吗?

  答:电子证书用户需向身份验证机构交纳存储电子证书所用的介质(如USB卡)成本费,除此之外,投资者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均不交纳任何费用。

  九 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登记存管

  73.问: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登记存管业务适用于哪类公司?什么是非境外上市股份?

  答:该业务适用于尚未在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境外上市公司。其中,境外上市公司是指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

  非境外上市股份是指境外上市公司的内资股、非上市外资股等未在境外上市的股份。

  74. 问:非境外上市股份登记存管相关业务在哪里办理?

  答:在中国结算公司总部(北京)办理。

  75.问:非境外上市股份可以办理协议转让、质押登记吗?

  答:可以。具体规定请查看中国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登记与存管”栏目下的《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登记存管业务实施细则》、《境外上市公司非境外上市股份登记存管服务指南》。

  76.问:非境外上市股份持有人姓名(全称)、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是否需要办理信息变更手续?一般需要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答:非境外上市股份持有人姓名(全称)、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到中国结算公司办理信息变更手续。自然人一般需提供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相关文件,法人一般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相关文件。

怎样参与创业板交易

哪些人能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
  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

  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应当委托会员代理。会员应当根据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在创业板市场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或证券自营买卖业务。创业板有涨跌幅限制吗?

  创业板有涨跌幅限制,但与主板的涨跌幅限制有区别。创业板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有哪些?

  证券品种包括:股票、投资基金、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债券回购、经证监会批准可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

  苏渝:创业板究竟该怎么玩?

  盼星星,盼月亮的创业板的脚步越来越近。以前那种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等待就要破茧成蝶。3月31日证监会发布创业板IPO办法 自5月1日起实施。创业板从最初筹备至今,时间已长达9年。设置创业板最初的设想,是借鉴国外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公司的推进作用。由于上市门槛较低,吸引了大批科技类创业公司在此上市,让中小创业通过创业板得到了资本市场的支持,实现了快速成长,进而带动了整个经济向新经济转型。中国设置自己的创业板市场就是希望能够模仿这一成功的经验,促进中国创新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在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今天,创业板推出就如箭在弦上了。

  然而,创业板怎么玩?

  创业投资为何物?其本名叫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一种风险最大回报最高的投资,说他风险大,因为投入后可能会颗粒无收。请看当年美国两家风险投资公司,因为陈逸飞先生的逸飞集团前景极被看好,投资了500万美元,但随着当年大师的骤然仙逝,这巨额风险投资也打了水漂,充分体现了风险投资的风险性;说他回报高,是因为一旦投资的公司上市,便能得到数倍甚至数十倍的回报,像盛大网络的风险投资公司投资5000万美元,该股在纳斯达克上市后,增值了数十倍。

  然而,中国投资者对风险投资知之甚少,认为那是很遥远的事,其实它就在你眼前,并无时不在左右着你的钱袋。

  风险投资者是初创高科技企业的衣食父母;而数亿计的股民又是风险投资者的衣食父母。此话怎讲?"风险投资"在资本市场上同"对冲基金"一样,是资本市场最活跃的弄潮儿之一。它的使命就是将一些无法确定风险的高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使那些原本没有多少机会变成小鸡崽的鸡蛋得以破壳。它是美国知识经济时代文化的发源地;同时它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推进器,它对社会的进步特别是高科技的发展功不可没。可以说,没有它的参与,就没有今日美国的硅谷以及微软、英特尔、苹果、辉瑞、甲骨文。

  然而,自"风险投资"降生那一刻起,它就一直在扮演"美女与野兽"的双重角色。正因为它承担了超额的风险,便决定了它不能将"所有的痛苦都自己扛"。

  那我们来看这个游戏怎么玩法:

  风险投资的运行模型为:向创业者注资(播种期)--让企业生产出适当的产品并设计好包装(孵化期)--在证券市场上市(收获期)--在二级市场上套现(退身期)。这就是风险投资的游戏规则,这个规则决定了风险投资的本性是投机。跟一般投资比较,风险投资不是通过让企业创造财富来盈利,而是在证券市场卖掉企业盈利。为此,它把企业当产品来开发,它只做"生产"企业的前端工作,生产出来就卖掉。因而如何将企业包装上市卖个好价钱是它考虑的首要目标,其它如企业能否健康成长,未来的发展等统统变得无关紧要。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它会挖空心思,不遗余力。急功近利也决定了注射"风险投资激素"催生的婴儿的先天不足,成活率极低。正因为太熟悉自己的婴儿,所以一生下来就要将他们遗弃。风险投资得以实现的基本条件是它必须找到一个释放风险的平台,基于这个模型只有一个出口:上市套现,于是股市便成了它唯一释放风险的场所--躲在幕后的风险"接棒者"便粉墨登场了。这人是谁?看看像不像你自己?不管你情不情愿,只要你在玩股票,只是你在追捧时下最热门的创投概念股,你便被拖入了这场游戏之中,而且还注定要扮演"将游戏进行到底"的角儿。

  风险投资者在悄无声息中"退身"时,也把所有的风险转让给了你。当然,也包括不能确定的高收益。

  创业板的创立和私募股权资本的繁荣,可以使一些优秀的新兴企业争脱融资约束,尽早脱颖而出,快速成长壮大。例如,原来至少需要5年才能实现的投资计划,现在3年内就实现了。因为创业板缩短了企业从创业到上市的时间,使那些在银行系统下难以获得融资的优秀新兴企业更早地输到血。美国企业从创业到上市的平均时间已由1980年代前的10年,缩短到5年。从创立到上市时间的缩短,还可以使一大批优秀的中小企业冲破大企业的打压,拒绝大企业的并购威胁,实现独立成长和壮大,有的甚至还能蛇吞象。

  创业板的创立会给更多的企业带来挑战和威胁,必将加快新兴企业的竞争地位分化和优胜劣汰。创业板的创立和私募股权资本的繁荣,能使中小企业面临充裕的融资环境,让中小企业成长空间大、成长能力强、成长效率高、成长速度快、成长价值更高。

  玩的是什么?

  中国要成为创新国家,需要不同的新金融机制。证券市场是使企业可以通过融资来实现收益。创业板降低了上市门槛,使新兴企业在自我积累不足、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窘态下,尽早借助其预期的未来高成长价值获得资本。可以说,创业板是激发人们热衷于创新、推动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加速器"。如果说主板市场被称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创业板则是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晴雨表,因为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可能还处于低盈利状态,但却是冉冉升起的朝阳,代表了未来的成长趋势。创业板还将激励私募投资商投入企业发展的幼稚期。创业板将给企业创始人和早期的投资者带来巨大财富,是创造社会财富和自身财富最快捷的方式,从而产生创业的巨大激励和示范效应。美国NASDAQ推动和激励了多少人着迷于创新!造就了像比尔盖茨一样的多少财富英雄?可以说,创业板是造就创新国家必不可少的融资平台。

  无疑,中国很快便会有被称为风险投资者乐园的中国的纳斯达克--"创业板",资本市场的每一场游戏,都像一个无比美丽的梦境,紧要的是,在美梦成真之前,一定要弄清楚自己在游戏中所扮演的角色。我们曾看到去年大盘下跌中,拥有创投概念的紫光股份、大众公用等逆市走牛,成为熊市中亮点。被称为创投第一概念的鲁信高新,三个月时间实现最大涨幅476%,成为牛年第一最牛股,且中小板也水涨船高而成为牛股"批发市场"。不过,在全流通背景下爆炒尚未上市的创业投资概念,特别是购买未上市创业板原始股时,是不是该看紧自己的钱袋呢?毋庸置疑,中国特色的创业板因上市门槛低,既可能诞生出中国的微软、英特尔、苹果,甲壳虫;也能诞生出中国的中科创业、银广夏、亿安科技、ST金泰。在创业板试验阶段,由于没有估值的羁绊,市盈率会炒得很高,使得敢冒风险的炒家能如鱼得水。因而,防范风险和抑制过度投机就应得到参与各方的足够重视。

  创业板是一个风险和机遇对等的全新中小企业融资场所,它可能使你一夜暴富;也可能使你一朝落泊。它是风险投资者的乐园,能使你在玩"蹦极跳"和"过山车"时能体验到无穷的快感和揪心的历险!

  创业板玩的就是心跳!

创业板投资须注意问题

  怎样的投资者适合参与创业板?

  "一个有足够知识准备的投资者,才是真正受保护的投资者",投资者在决定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以前,一定要对自己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审慎的判断,要明白创业板市场的风险特征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性以后再来投资,要关注创业板市场的风险提示。

  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多处于成长期,规模较小,经营稳定性相对较低,总体上投资者风险大于主板,因此更适合于那些具有成熟的投资理念、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分析能力的投资者。在创业板市场建设过程中,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对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研究和安排,要求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把适当的产品卖给适当的消费者"。

  "要投资,先学知","投资知多点,理财更轻松",这些是广大投资者应牢记的投资法宝,入市前,投资者应学习相关证券知识和规则,充分考虑自身的资产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

  投资者需要注意的风险和事项

  创业板是一个全新的市场,其上市公司的特点和市场规则安排等都与主板有不同程度的差异,并且市场风险相对要高一些,投资者在入市前需尽量了解创业板市场的各种风险,以下几种类型的风险值得投资者重点关注:

  一是公司经营失败或其他原因导致退市的风险;二是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的诚信风险;三是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四是创业企业的技术风险;五是公司价值评估的风险;六是交易规则改变及停牌带来的风险;七是投资者盲目投资及违规交易的风险。

  针对以上的风险因素,投资者应注意以下几点事项:(1)入市前必须认真阅读并签署《创业板市场股票投资风险揭示书》,此目的是提请投资者从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审慎参与创业板市场股票投资;(2)监管机构要求券商强化客户管理和服务工作,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对此,投资者应积极配合券商的管理,同时要求证券公司详细讲解创业板的知识、交易规则和特殊风险等。(3)监管部门正积极构建层次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的投资者教育体系,力争做到"把风险讲够,把规则讲透",投资者可从多种渠道去认识、了解、熟悉创业板的各种相关规则和知识。

  如何判断创业企业的价值

  一、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不一定都会获得高收益

  首先,投资者应该了解,上市公司价值的判断没有一个单一的、确定的标准,对创业板上市公司来说,主要应关注公司是否具有持续成长能力。一般来说,可以考察企业所拥有的技术、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是否先进或者独特,管理层的整理素质如何,企业所在行业的整体发展趋势以及企业在行业中所占的地位等等。

  其次,投资者应该认识到,没有任何一个股票市场能够保证购买股票会获得高收益。创业板虽然定位于高成长性的创业企业,但这并不代表所有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都会获得高成长。企业的发展受到内外部诸多因素的影响,一些企业上市后获得资金支持,迅速发展壮大,投资者获得了高收益,但也有一些企业被市场所淘汰,从而导致投资者的损失。此外,证券市场具有自身的运行规律,即便是发展良好的企业,其股票也不会只涨不跌,证券市场本身的波动也会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二、创业企业的估值与传统企业有区别

  在判断创业企业的价值时,我们要重点关注其与不同于成熟企业的一些基本特征,如高成长性,往往具有非线性成长的特性,具有较强的活力和适应性,自主创新能力强,人力资本的作用突出,对股权融资的依赖性较强等。创业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从企业形态、业态等方面看可以说是千差万别,许多企业往往创造了全新的企业盈利模式和企业生存法则,大多数情况下其定价也没有可用的参照系,总体上讲,对其进行准确估值是非常困难的。

  创新型企业的价值将更多取决于其所具有的核心竞争力,但这种判断需要更高的专业性要求,并更多地取决于投资者的偏好以及当时的市场形势。所以,对创新型企业的估值要特别注意其与传统企业估值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1)需要准确、全面把握创新型企业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2)创新型企业的技术、市场环境可以说是千差万别和瞬息万变,传统的以未来现金流贴现为主的估值方法往往无法处理,我们需要有"动态"的思维;(3)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历史相对较短,往往缺乏历史数据,并且技术千差万别,很难找到行业、技术、规模等相近的可比企业,使得对业绩的预测和推断相对困难;(4)高科技企业的非线性发展规律,意味着很难根据企业现在的盈利来计算盈利增长率,如果仅仅使用传统的市盈率估值方法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对创业企业的估值是投资创业板的难点和关键点,投资者一定要审慎分析,理性判断,在合理估值的基础上,谨慎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

对六类股民的投资建议

一、饥不择食型
  部分股民发现行情走好、股指大幅上涨时,手中却没有多少筹码,由于担心错失机会,慌忙买进。结果,不是买的股票有问题,就是买的时机出差错,有时甚至在强势股的阶段性顶部位置介入,因而很难获利。

  建议:股市中机会是无限的,资金是有限的,不要让有限的资金无谓地浪费。

  二、追涨杀跌型

  这类股民的惯性思维比较严重,股市一涨就认为可以看6000点,股市一跌又认为要重回1000点,股价上升的时候全力追涨,股价下跌的时候急忙割肉,结果使得资金市值在反反复复中不断缩水。

  建议:要在不利的情况下看到市场的有利因素,在有利的情况下看市场的不利因素。

  三、死捂股票型

  牛市确实需要捂股才能获取丰厚的利润,但要看捂的是什么股,很多投资者捂的是在熊市中被深度套牢的股票,而这些股票大多不是当前行情的主流热点,自然很难解套扭亏了。

  建议:换一次股票会增加不足1%的税费成本,而强势股的涨幅是弱势股涨幅的很多倍,投资操作需要衡量轻重优劣。

  四、模仿基金型

  很多股民的资金不多,但操作手法却模仿基金,一个账户中有数十只股票,全面撒网,广种薄收,就算是有幸选中两只龙头股,但由于买的数量少,也很难获取较高收益。

  建议:好好清理自己的账户,轻装再上阵。

  五、熊市思维型

  在经历了2008年的熊市后,许多投资者已经被熊市“洗脑”,往往稍有获利就急忙卖出,然后指望着股价再重新跌回来,但等来的却是股价继续一路高走,自己被远远地甩在后面。

  建议:行情走好后,要多关注市场热点和强势股的投资机会。

  六、卖涨留跌型

  行情走好时,投资者的持股中会有部分个股是获利的,还有部分是仍然被套的,很多投资者会选择将获利的卖出,将被套的继续捂着。可结果他们发现,获利卖出的股票仍在继续上涨,而捂在手中的股票却依然在低位徘徊。

  建议:越是能涨的股票越是要捂紧,对于涨不动的股票要及早卖出,盘活资金,重新选择机会。

与证券经纪人打交道应注意什么?

  创业板即将开启,您和您的证券经纪人是否已做好了准备?

  4月13日我国《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正式生效,您是否知道经纪人该如何为您服务?

  在和证券经纪人打交道时,您如何保障自身的利益?

  创业板的设立,不单会为创业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机会,也将为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渠道,分享创业企业的成长收益。然而,创业板同时又是投资风险相对较高的市场,对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与投资能力均有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证券经纪人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

  证券经纪人是帮助投资者了解、掌握证券投资方法与获得投资信息的重要力量,并且有义务对客户的投资能力进行评估,引导客户进行与自身状况相适应的投资。4月13日我国《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正式生效,为配合其实施,证券业协会也相继公布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人执业规范(试行)》等三项自律规则。这些规则的颁布不仅标志着我国证券经纪人制度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也为加强创业板的投资者服务提供了契机。投资者通过了解这些规则,可以学会如何同证券经纪人打交道,同时也有助于对创业板进行全面了解和理性投资。

  证券经纪人是做什么的

  各国证券市场上一般都活跃着证券经纪人的身影,然而业务职能却不尽相同。证券经纪人的最基本职能是为证券公司招揽客户,为客户提供投资信息。但有些国家的证券经纪人还可根据客户的指令买卖股票,或者为客户提供具体的投资建议,甚至直接为客户管理账户,美国就是如此。

  而在我国,证券经纪人的身份非常明确,是指受证券公司委托,代理其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证券公司以外的自然人,除了帮助证券公司招揽客户、推介金融产品之外,还可向客户介绍证券投资知识、规则与业务流程,并传递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信息。不仅如此,证券经纪人还应当“向客户充分提示证券投资的风险,提示客户不要超越自身风险承担能力从事证券投资活动”,这点在创业板行将推出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

  证券经纪人不可以做什么

  与美国等国家不同,我国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范围要窄的多。依照我国《暂行规定》,证券经纪人严禁从事以下行为:(1)代替客户管理账户。包括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进行证券买卖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2)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或者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3)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做出承诺;(4)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5)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其他便利;(6)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服务场所或交易设施;等等。

  简言之,在我国,证券经纪人不得介入客户具体的证券交易,更不得超越证券公司的授权为客户提供非法的投资服务。这样做主要是考虑到证券经纪人制度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成熟的专业经纪人群体尚有待建立,许多投资者也缺乏完备的证券投资知识与经验。为减少投资者权益受侵害的可能,有必要在现阶段对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范围进行一定的限制。

  怎样和证券经纪人打交道

  尽管证券经纪人目前的执业范围有限,却是许多投资者在投资股市时不可缺少的“伙伴”。投资者在和证券经纪人打交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了解证券经纪人的背景。证券经纪人和医生一样,都是一种执业资格,必须要通过法定考试,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才能获得。而目前虽然许多证券公司营销人员都有着诸如“高级客户经理”、“投资经理”等各式头衔,但并不代表其必定具有证券经纪人资格,也难以衡量和保证其服务质量。

  因此,投资者在接受经纪人服务之前最好主动查询其是否具有执业资格——不仅可要求对方出具执业证书,还有权向证券公司查证,或直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网站上进行验证。而随着新规则的实施,监管部门与证券公司还将逐步建立证券经纪人诚信档案,投资者通过查询这些记录,将更加全面地了解自己的证券经纪人。

  第二,要掌握投资的自主权,谨记理性投资、依法投资。目前,我国证券经纪人的流动性非常大,许多证券公司都将证券经纪人的收入与客户的交易量挂钩,按比例获取佣金。这种佣金制虽然激励效果很强,但也可能造成经纪人为多赚佣金而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投资或频繁交易,最终往往导致投资者亏损。由于以上做法已经被现行的规则禁止,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证券公司有意放纵或存在疏忽,否则投资者在利益受损后将很难向证券公司求偿,仅靠证券经纪人自身的赔偿则很可能无法弥补投资者的损失。

  因此,投资者在接受证券经纪人传递的投资信息时应学会判断和分析,综合权衡自己的风险承受水平与投资技能,不要盲目相信所谓“投资高手”的建议或小道传来的“内部消息”;同时要警惕那种“投资保本、收益共享”的承诺,切勿将账户全权委托给证券经纪人去打理;更不能参与非法的证券投资活动,否则亏损一旦出现,很难得到赔偿。

三招远离网络非法证券活动

近期证券市场行情回暖,一些不法分子又开始通过网站、博客、QQ群从事非法证券活动。为此浙江证监局发出提醒,掌握三招远离网络非法证券活动。
  一看汇款账户。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公司不得设立私人账户,而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网站提供给投资者的汇款账户一般为个人账户。如果一家投资咨询公司向您提供的是个人账户时,一定要多长一个心眼。

  二看广告语。网络非法证券活动通常使用“内幕信息”“黑马推荐”“短期收益达50%”等煽动性语言吸引投资者。《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个人不得虚假宣传、承诺收益。投资者切记不要被这些夸张的宣传方式诱惑。

  三看合同。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网站往往不能给投资者提供正规书面合同,只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签订。同时,为了规避法律的追究,合同名称及内容都仅为一般的服务合同或者软件销售合同。投资者在签订投资咨询合同时,应当索要正规的合同,并仔细查看合同提供服务的内容。

散户实战技巧大探讨:怎样才能战胜市场?

伴随着中国股市的成长,中小股民的队伍也日益壮大;但面对纷繁复杂的市场,中小股民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怎样在上千只股票中挑选有潜力的个股,并运用技术分析方法踩准买股时点?怎样才能面对突如其来的利空消息?散户也能战胜A股市场吗?
  上周六的北青财富课堂邀请到了具有多年证券投资经历的黄辉先生,他以普通投资者的身份与前来参加北青财富课堂的A股投资者共同讨论了上述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第一课

  如何设定止损方法?

  到目前为止,A股市场本轮反弹已经持续了将近半年,如果操作得当完全能赚到与一波牛市相当的利润,但能够在这波反弹中获益的散户却不多。"为什么我们在牛市中赚不到钱,甚至亏钱呢?大多数个人投资者亏损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三点:过度交易,不及时止损以及不了解市场。"

  黄辉表示,对于非专业投资者来说,如何把握股票买卖的时机永远是个难题,尤其是卖出的时机。"一些投资者的股票被套住后就放手不管,觉得总有一天会涨上来,结果到最后亏损面越来越大,扳回成本的难度也越来越高。"

  例如,一只原价为10元的股票下跌75%后股价为2.5元,如果这只股票要涨回10元,涨幅需要达到400%,"投资者买入一只股票后能不能上涨,能涨多少都是自己无法控制的,只能由市场说了算。但如果这只股票下跌,投资者将亏损多少是可以自己做主的。因此,作为个人投资者一定要学会及时止损。"

  黄辉向读者介绍,止损方法的设定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比例止损,即短线操作中个股价格与买入价相比下跌达到一定幅度时止损,这个幅度根据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不同可设为3%-10%;第二种是技术止损,即短线操作中可设3日、5日或10日均线为止损线,当股价跌破止损线时立即止损离场。

  -第二课:

  如何判断市场趋势?

  股票投资尤其是短线操作中,准确判断市场趋势是很重要的,"长线趋势的判断需要综合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因素,而短线趋势的判断相对简单,例如每天大盘的强弱,通常在开盘后半小时甚至更短时间内我们就能判断出大概。"

  很多投资者都会忽视每个交易日9点15分到9点30分这段时间,"这15分钟其实是一个集合竞价的过程,许多机构和大户都会在这段时间为全天交易进行试水,因此集合竞价的情况也就往往决定了当天大盘的走势。"

  "开盘后,我们可以从涨幅居前的30只个股的情况对当天大盘强弱进行大致判断:如果有5只以上涨停,那么市场处于超级强势;如果30只个股的涨幅都大于4%,则市场处于强势;如果个股没有涨停且涨幅大于5%的股票少于3只,则市场处于弱势;如果所有个股的涨幅都小于3%,则市场处于极弱势。"

  当然除了涨幅居前的个股情况之外,黄辉认为判断短线趋势的因素还包括个股涨跌数量对比、盘中量价关系甚至港股、美股涨跌情况。

  不过他表示,上述判断方法并不一定和每个交易日大盘的走势完全吻合,仅仅是作为投资者制定短线操作策略时的一种参考。

  -第三课

  怎样选择股票?

  很多人的头脑里,会把选股等同于买股,其实不然。选股不是买股,选股是建立自己的股票池,而买股是在好的买点或买段出现时买股票。

  选股要用逆向思维,甚至就是反向操作,"选丑不选美",即放过天量的股票、大除权的股票不选,还有暴涨过的股票都不在选股范围。

  -第四课

  买卖股票的方法有哪些?

  具体到买股票的方法有很多种,比如,上升中的买法有:拐点法、爆破点法;下跌中的买法有:大嘴法、暴跌中数理统计法;以及短线买法:涨停板法、T字、一字买入法等等。

  黄辉介绍了一种"懒人"操作方法,即"一根均线打天下":"在K线图中只设一根25天均线。操作的时候严格按照'线上阴线买,线下阳线卖,执行要坚决'这一原则就可以了。"

  另外还有一种高概率的选、买股方法,即同周期共振法。"日K线图与周K线图一致均成多头排列,K线阳线向上,若月线图也一致则更好。股价的上涨将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甚至会逆市上涨。比如5·30行情中的中视传媒和滨海能源在2008年4月9日的大跌市中的逆市上涨就是如此。"

  宁波敢死队的疯狂"涨停板"让很多投资者记忆犹新。其实,他们使用的就是涨停板买入法,也叫T字买入法。

  要想在股市中赚到钱,不仅要选好买点,还要选好卖点。股价走势还会出现一个"绝对卖点",即巨量阴线或是高位巨量阳线,如果是阳线,通常可以走掉一半。

  -第五课

  如何应对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是市场中的每个投资者都必须关注的。"如果大盘遇到政策面突来的利空,那么投资者自己要分析清楚三个问题:是根本性的中长期利空还是短期利空?大盘处于牛市还是熊市?政府对股票市场的态度是什么?"

  黄辉提醒,"投资者要注意'死临界点',这个和突破临界点相反。指的是股价跌破重要的支撑位或是有形成空头排列的趋势。通常日线上的60日均线破30日线,周线上的60日破30日均线,就是常说的'一阴破几阳'。季线、月线、周线上的偏离太大,那么中线的调整就会开始。"

  面对系统性风险,在操作上,投资者要第一时间毫不犹豫地卖出股票,千万不要看着它跌。

  -第六课

  找到适合自己的炒股方法

  投资股票有很多种理论和方法,每一种都是正确的,但只有根据自己的心态和实际找出来的方法才是对自己有用的。

  黄辉提醒说,"你的股市盈利方式=(各种方法+各种影响要素)×自己的性格。做股票赚钱的前提认清股市和认清自己。要认清股市,一定要勤于学习。炒股有方法,学会用一生;要认清自己,一定要限制权力,建立纪律。做一个对自己和家庭负责任的成熟的股市投资者。"

  要想成为一个成熟的投资者,要认赔保本、止损要迅速,金融投资最大的成本是风险,要把风险的成本降到最低,将风险控制在自己能忍受的范围内。切记千万不能借钱炒股,只能闲钱炒股。

如何使用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

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已于2009年2月正式推出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XBRL)。投资者可以通过该平台提供的“应用展示”栏目,直接看到以各种图表展示、非常直观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资料。
  XBRL(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e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是XML(可扩展的标记语言,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在财务报告信息交换方面的一种应用,是目前应用于非结构化信息处理尤其是财务信息处理的最新技术。简单地讲,XBRL是一种标准化的语言格式或数据格式,它便于计算机自动处理,方便投资者检索、分析、统计、共享。但它不像WORD、PDF文档那样可以直接阅读,只有经专门工具处理后才能阅读。

  XBRL作为一项新兴的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已逐步应用于会计领域。深交所通过广泛深入的研究,及时地跟踪和掌握了XBRL技术在国际应用的最新动态,并敏锐地发现了XBRL技术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领域广阔的应用前景,提出了将XBRL标准应用于信息披露工作的思路并付诸于实践。XBRL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领域的应用,能够实现上市公司信息共享,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准确性。

  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也许不习惯下载和使用基于XBRL的上市公司年报和季报。为此,深交所网站在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推出了XBRL"应用展示"栏目。该栏目为投资者提供了基于XBRL实例文件的WEB分析工具,通过图形化的界面可以让投资者直观地了解本所有关上市公司的数据对比分析结果,使普通中小投资者能够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实现信息的生成、提取、分析、交换和共享。XBRL“应用展示”为投资者提供的WEB分析工具包含以下多元化的功能:

  1.提供丰富的公司财务数据和指标。不仅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股本结构表等的原始数据,而且还提供11个比率类指标,包括4个偿债能力指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资产负债比率)、2个盈利能力指标(净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3个经营能力指标(存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及2个资本构成指标(净资产比率、固定资产比率)。

  2.展示上市公司近5年(金融类公司2007年以来)年报历史数据,数据跟随最新年报披露情况持续更新,所有展示数据的XBRL实例文件可直接下载。

  3.单个公司多年度各项指标的纵向比较。操作简便,只须三步,立即可以图形化方式直观揭示公司财务状况走势。并有鼠标悬停提示,在观察走势的同时可精确掌握具体数值。

  如何登陆XBRL“应用展示”栏目呢?投资者可登陆深交所网站(www.szse.cn)“首页/信息导航/XBRL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点击“应用展示”栏目,输入上市公司代码、选择起始年度及报告类型,点击信息查询按钮即可查询相关公司经专门工具处理后的基于XBRL的年报和季报分析数据。也可在登陆“XBRL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后,直接点击“主板信息服务”或“中小板信息服务”列表中的上市公司名称或代码获得。

  如果要找基于XBRL标准的年报和季报,投资者可登陆深交所网站(www.szse.cn)“首页/信息导航/XBRL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或直接登陆http://xbrl.cninfo.com.cn/XBRL/index.jsp,点击“实例文件下载”,即可下载基于XBRL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实例文件。

手机WAP炒股全攻略

目前手机炒股的人越来越多。手机炒股已成为电话委托、网上交易之外的第三种非现场交易方式。“手机炒股好在可以随时随地看行情,尤其是开市时间都是我们的上班时间,网上交易太招摇,而手机炒股就好多了。”在某机关上班的张先生表示。有数据显示,中国的股民中有90%的人无法经常到证券营业厅看行情并进行交易,而电话委托交易的费用较高,并且时常占线。而且电话委托和网上交易终端的固定性决定了不能随时随地进行交易,而手提电脑也不能老带着,而手机炒股克服了以上不足,这是其受青睐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目前手机炒股主要采用短信、WAP、客户端软件等方式。用户一般要先开通手机上网功能,然后下载相关软件,才能进行手机炒股。

  手机炒股的装备、全攻略以及安全性问题

  只要是一部具有上网功能的手机,就具备了无线炒股的基本条件。目前,随着手机的发展,一些手机甚至还内置了移动证券的功能,让手机炒股显得更加专业。

  炒股手机分为以下两大类;一类是软件扩展型的,即可以安装专门的炒股软件的手机,这其中又分为智能手机和Java手机两大类。另一类是无法安装第三方软件的手机,它们也有无线炒股的方法,那就是WAP炒股。WAP炒股无需下载软件,只要用手机登录专门的WAP网站,就可以进行行情查看、买入卖出等交易了。不过,这种方式的安全性、方便性稍微要差一点。

  手机WAP炒股全攻略

  1.中国移动用户可以使用“移动证券”业务,用户需要下载、安装Java程序,数据显示目前有约200款手机支持该项业务。资费方面,行情、资讯版信息费为30元/月,首次开通当月免费,在线交易为6元/月,数据流量费另计。或者下载安装手机行情软件,实现随身炒股。

  2.中国联通在手机炒股业务下,用户点击炫键进入“神奇宝典”栏目,在“软件目录”下,分步依次选择“软件超市”—“行业应用”—“掌上股市”。在“掌上股市”的业务栏中,根据自己所属的券商下载对应的券商软件到手机中即可。股民只需使用CDMA手机,就可以随时随地上网,登录到券商的系统中,实现股票的实时买卖交易、查询大盘和个股的走势、行情、K线图等。

  3.使用第三方WAP专业股票网站.若使用WAP的手机,无需下载软件,只需点开手机的浏览器,在URL或书签(与手机有关)输入证券公司网址。(流量费由与证券公司合作的移动运营商收取,联通的标准资费为0.02元/KB,移动的标准资费为0.03元/KB,用户可以申请流量包月(联通)或者流量费套餐(移动))

  手机炒股需注意的安全

  就目前而言,可能出现的安全漏洞主要有3个:

  一是服务提供商的安全性问题;

  二是家用电脑的安全问题。手机炒股首先是基于网络炒股的,只有证券商方面开通了网络交易功能,我们才能实现手机炒股。因此,建议股民最好在自己的上网电脑上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反流氓软件工具以及木马查杀工具等,并定期进行查杀工作。

  三是要防范手机病毒。相对来说,这种安全威胁目前还比较少,而且也主要发生在Win-dowsMobile或是Symbian系统的智能手机上,其中尤以支持蓝牙功能的手机中毒的机会最大。因此,不要经常无故开启手机的蓝牙功能。

  据了解,手机炒股产生的费用主要有两块:一是行情信息费,不少第三方手机炒股软件或是WAP门户提供的手机行情查看以及无线交易功能都是需要付费的。即使在你使用的头一两个月提供免费试用,但是后期基本上都是要付费的。

  一般来说,手机炒股的功能费大多在每月20-30元之间。二是基于移动网络的流量费。在流量费方面,运营商为了大力推广该项增值业务,也给予了很大优惠,如中国移动开通的用户5元包月上网和20元包月上网服务两种选择。也就是说,如果投资者选择流量费20元包月的话,由于行情信息费多数免费,所以事实上每个交易日只花1元左右。

股民需熟悉的五个财务指标

“人生就像滚雪球,最重要的是发现很湿的雪和很长的坡。”巴菲特一语道出了投资的真谛。如何找到很湿的雪,让其足以在中国经济发展的长坡上滚成一颗大雪球,的确考验功夫。对普通投资者而言,要找到湿的雪,基本的功夫还在于要能够熟练运用一些基本的选股指标。
  正确使用市盈率

  市盈率是估计股价水平是否合理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指标之一,是股票每股市价与每股盈利的比率。一般认为该比率保持在20~30之间是正常的,过小说明股价低,风险小,值得购买;过大则说明股价高、风险大,购买时应谨慎。

  但是作为选股指标,投资者如何正确使用市盈率找到一只好股票呢?深圳同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李驰在其《白话投资》一书中推荐使用PEG作为衡量股价是否合适的标准,即用市盈率除以利润增长率再乘以100,PEG小于1,表明该股票的风险小,股价便宜。

  从每股净资产看公司前景

  每股净资产重点反映股东权益的含金量,它是公司历年经营成果的长期累积。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指出,无论公司成立时间有多长,也不管公司上市有多久,只要净资产是不断增加的,尤其是每股净资产是不断提升的,则表明公司正处在不断成长之中。相反,如果公司每股净资产不断下降,则公司前景就不妙。因此,每股净资产数值越高越好。

  一般而言,每股净资产高于2元,可视为正常水平或一般水平。

  熊市中巧用市净率

  市净率指的是每股股价与每股净资产的比率,也是股票投资分析中重要指标之一。对于投资者来说,按照市净率选股标准,市净率越低的股票,其风险系数越少一些。而在熊市中,市净率更成为投资者们较为青睐的选股指标之一,原因就在于市净率能够体现股价的安全边际。

  每股未分配利润值应适度

  每股未分配利润,是指公司历年经营积累下来的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它是公司未来可扩大再生产或是可分配的重要物质基础。与每股净资产一样,它也是一个存量指标。

  董登新表示,每股未分配利润应该是一个适度的值,并非越高越好。未分配利润长期积累而不分配,肯定是会贬值的。

  由于每股未分配利润反映的是公司历年的盈余或亏损的总积累,因此,它尤其更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历年滚存的账面亏损。

  现金流指标

  股票投资中参考较多的现金流指标主要是自由现金流和经营现金流。自由现金流表示的是公司可以自由支配的现金;经营现金流则反映了主营业务的现金收支状况。经济不景气时,现金流充裕的公司进行并购扩张等能力较强,抗风险系数也较高。

  除了上述五大指标之外,股民选股的时候还应该关注公司的主营收入、毛利率等指标。

IPO新规下的申购全攻略

在新的IPO规则下,投资者该如何参与“打新”,在向中小投资者倾斜的新规下,大盘股、小盘股,谁的中签率会更高?《每日经济新闻》本周以模拟操作的方式详尽展示新规下的打新全攻略。记者采访发现,不同发行规模新股的中签率较之前将提高1倍到11倍,或迎来开户潮;大小盘股同时发行,打小盘股更划算。
  新规要点

  一人一户机构不与个人竞争

  6月1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发布的《新股发行改革指导意见》答记者问,进一步明确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申购新股,同时,维持千分之一网上申购账户上限要求,还要求网下配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总量的50%。

  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目前仅限于业内讨论的新股改革试点征求意见内部版本,即《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发行与承销的试点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试点意见》)中,更为详细地规定了对不同发行规模新股的相关要求。

  该文件显示,新股发行中,发行数量不超过1亿股的,单一账户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万股;发行数量在1亿至4亿股之间的,单一账户申购数量不超过10万股;发行数量4亿股之上的,则单一账户申购量不超过30万股。

  “在明确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的同时,规定网上申购的上限,对中小投资者是有利的。”大同证券策略研究员石劲涌对《每日经济新闻》称,受单个账户申购上限的制约,资金量超过1千万的投资者可能会更愿意参与网下申购,网上申购的竞争没那么激烈,中签率也会相应提升。

  不过,发行数量超过4亿股的大盘股和不足1亿股的小盘股中签率受影响程度并不相同,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何看分时走势图

大盘指数是指上证综合指数和深证成份指数,其每一分钟的走势称为大盘分时走势,又称大盘即时走势,:
  大盘分时走势图

  图中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1)白色曲线

  表示大盘加权指数,即考虑股票股本数量占整个市场股本的比重计算出来的大盘指数(具体算法见本章附录),它是证交所每日公布的大盘实际指数。

  (2)黄色曲线

  表示大盘不含加权的指标,即不考虑股票股本数量,以整个市场股本平均数计算出来的大盘指数(具体算法见本章附录)。

  根据白黄二曲线的相对位置可知:

  ①当大盘指数上涨时,黄线在白线之上,表示流通盘较小的股票涨幅大于大盘股;反之,小盘股涨幅落后大盘股。

  ②当大盘指数下跌时,黄线在白线之上,表示流通盘较小的股票跌幅小于大盘股;反之,小盘股跌幅大于大盘股。

  (3)红绿柱线

  表示大盘即时所有股票买盘与卖盘在数量上的比率。红柱线的长短表示买盘力量的增减;绿柱线的长短表示卖盘力量的强弱。

  (4)黄色柱线

  表示每一分钟的成交量,单位是手(每手等于100股)。

  (5)委比数值

  是委买委卖手数之差与之和的比值。当委比数值为正值的时候,表示买方力量较强,股指上涨的几率大;当委比数值为负值的时候,表示卖方的力量较强,股指下跌的几率大。

  (6)粗横线

  粗横线表示上一个交易日指数的收盘位置。它是当日大盘上涨与下跌的分界线。它的上方,是大盘上涨区域;它的下方,是大盘的下跌区域。

  个股分时走势图

  交易时间内,个股每一分钟成交价格的走势称为个股分时走势,如图所示:

  个股分时走势图

  图中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1)白色曲线

  表示该股票即时成交的价格。

  (2)黄色曲线

  表示该股票即时成交的平均价格,即该时刻之前成交总金额除以成交总股数。

  (3)黄色柱线

  表示每一分钟的成交量。

  (4)卖盘等候显示栏

  该栏中卖1、卖2、卖3、卖4、卖5表示依次等候卖出。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谁的卖出报价低谁就排在前面,报价相同的,谁先报价谁就排在前面。而这一切都由交易系统自动计算,不会因人为因素而改变。卖1、卖2、卖3、卖4、卖5后面的数字为价格,再后面的数字为等候卖出的股票手数。

  (5)买盘等候显示栏

  该栏中买1、买2、买3、买4、买5表示依次等候买进,谁买进的报价高谁就排在前面,报价相同的,谁先报价谁就排在前面。

  (6)成交价格、成交量显示栏

  均价即开盘到现在买卖双方成交的平均价格。其计算公式是:均价=成交总额÷成交股数。收盘时的均价为当日交易均价。

  开盘即当日的开盘价。

  最高即开盘到现在买卖双方成交的最高价格。收盘时“最高”后面显示的价格为当日成交的最高价格。

  最低即开盘到现在买卖双方成交的最低价格。收盘时“最低”后面显示的价格为当日成交的最低价格。

  量比是衡量相对成交量的指标。它是开市后每分钟平均成交量与过去5个交易日每分钟平均成交量之比。其计算公式为:

  量比=现在总手÷当前已开市多少分钟÷(5日总手数÷5÷240)。

  其中“5日总手数÷5÷240”表示5日来每分钟平均成交手数。

  量比是投资者分析行情短期趋势的重要依据之一。若量比数值大于1,且越来越大时,表示此时成交总手数(即成交量)在放大;若量比数值小于1,且越来越小时,表示此时成交总手数(即成交量)在萎缩。这里要注意的是,并非量比大于1,且越来越大就一定对买方有利。因为股价上涨时成交量通常会放大,但在股价下跌时成交量也可以放大。因此量比要同股价涨跌联系起来分析,才能有效减少失误。

  成交即买卖双方的最新一笔成交价。

  涨跌即当日开盘到现在该股上涨和下跌的绝对值,以元为单位。

  幅度即当日开盘到现在的上涨或下跌的幅度。若幅度为正值,数字颜色显示为红色,表示股价在上涨;若幅度为负值,数字颜色显示为绿色,表示股价在下跌。幅度的大小用百分比表示。收盘时涨跌幅度即为当日的涨跌幅度。例如:“幅度-022%”,此时已经收盘,因此,它表示该股当日跌幅为022%。

  总手即当日开始成交到现在为止总成交手数。收盘时“总手”,则表示当日成交的总手数。例如:“总手6717”出现在收盘时,这就说明当日该股一共成交了6717手(671700股)。

  现手即最新一笔买卖手数。在盘面的右下方为即时的每笔成交明细,红色向上的箭头表示以卖出价成交的每笔手数,绿色箭头表示以买入价成交的每笔手数。

  (7)外盘、内盘显示栏

  外盘即主动买盘,是按市价买进的累计成交量,成交价是卖出价。

  内盘即主动卖盘,是按市价卖出的累计成交量,成交价是买入价。

  当外盘数量比内盘大很多且股价上涨时,表示很多人在抢进股票;当内盘数量比外盘大很多且股价下跌时,表示很多人在抛售股票。

  (8)最近几分钟成交显示栏

  该栏显示最近几分钟的成交情况,即几点几分以什么价位成交,每笔成交手数是多少。

  (9)委比值

  是委买委卖手数之差与之和的比值。当委比数值为正值时,表示买方力量较强,股价上涨的几率大;当委比数值为负值的时候,表示卖方的力量较强,股价下跌的几率大。

  委比值的计算方法是:

  委比=[(委买手数-委卖手数)÷(委买手数+委卖手数)]×100%

新股民开户四步走

第一步:新股民开户,首先是选择营业部。目前,各家券商在交易系统方面,基本没有实质性的差别。因此,新股民在选择营业部时,可以考虑选择离家或者单位较近的营业部。选好营业部,接下来就是开户。大部分证券公司的开户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1:30,下午1:00-3:00。当天开户,当天就可以取到账户。
  第二步:股民想进入股市必须先开设股票账户。股票账户的开设需要交纳一定的手续费,目前收费标准为:上海股票账户40元/户,深圳股票账户50元/户。股民去开户时,应准备好90元的开户手续费,同时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后,去柜台索取《开户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填好后,将身份证、《开户申请表》以及手续费一起交给柜台承办人。承办人核查上述材料无误后,申请人便可收回自己的证件、手续费收据并领取股票账户卡。

  第三步:股票账户开好后,证券公司将为每个股民开立资金账户,专门用于股票交易的资金结算。开立资金账户一般不会收费。新股民开立资金账户,首先需要到证券公司指定的银行开立一个活期存折,原来已有的活期存折仍然有效,在这个存折中存入若干人民币作为证券公司开设资金账户的保证金,金额多少由证券公司决定,也有些证券公司不要求预存款。接下来,股民需要把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活期存折交给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开户柜台,与证券公司签署一式两份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和《指定交易协议书》。在柜台人员将客户资料输入计算机后,股民为自己的账户设置好交易初始密码以及资金存取密码,开户手续就完成了。

  第四步:股民开好户后,还需要对今后自己采用的交易手段、资金存取方式进行选择,并与证券营业部签订相应的开通手续及协议。如果股民需要开通网上交易,则需要与证券公司签署《网上委托协议书》以及《风险揭示书》,并在个人电脑上下载开户的证券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软件。如果股民需要开通证券营业部银证转账业务, 则需要和证券公司、开户银行三方签署一式三份的 《××银行、××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协议书》,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活期存折以及《存管协议书》,到指定开户银行的营业网点柜台办理存管银行确认手续,建立存管关系,开通银证转账功能。

读书指南:投资者经典进阶建议

有人问我对投资者有什么好的读书建议?我个人认为,学习是个持续的过程,知识也是更新的过程。想通过一两本书毕其功于一役,恐怕不太现实。我一般推荐的是一组学习计划,算是营养套餐。
  第一个层次我推荐麦基尔的《漫步华尔街》。

  这是地图,是行军指南,让你看到的是森林而不是树木。推荐这本书倒不是因为麦教授和我合写过书。其实看两点就可以了。在理论上,经济学的泰山北斗萨缪尔森曾说,等他的孩子到21岁时,他会把这本书送给他的孩子念,作为对他孩子成人的礼物。在销售数量上,畅销快40年了,光英文版的就卖过了百万册。据说编这本书的编辑也因为对出版社贡献大,混到社长!中文版的麦教授也不知道卖出了多少本,我见过的就有四五种中文译本。

  麦教授哈佛出身,教书在耶鲁和普林斯顿,在伯南克之前当的系主任。刚毕业的时候在华尔街混过,最关键的是,投资也很成功,2005年我听到他拥有的基金份额时,直接把我雷倒。他喜欢尝试新东西,曾经买过博时旗下的封闭式基金,也喜欢喝美式中餐的酸辣汤、吃木须肉。

  回到书本身,麦教授见多识广,娓娓道来。大道理讲得简单易懂,关键是幽默呀!我就不多说了,你自己想想,40年的畅销书,应该具备些什么要素!《福布斯》的评价是:“在过去50年间,有关投资的好书最多不超过10本,《漫步》无疑要归于这一类。”

  第二个层次有几本书,是关于基本面投资的书,也是比拼内力的书,有点像华山派的气宗。

  从微观角度看,可以说是“左价值右成长”。“左价值”是格雷厄姆的《证券分析》,这本书比砖头还厚,估计没有几个人能看完。格雷厄姆在哥伦比亚商学院专门开设了“证券分析”这门课,巴菲特就在他班上上课。这本书是做价值投资人的圣经。正如真正能读完《资本论》的人很少,一般人就读了《政治经济学》,算是一个简写本。《证券分析》这本书,可能也很少人读完,所以向大家推荐另外一本——《聪明的投资者》,算是简写本。

  “右成长”投资是费雪写的“Common Stocks and Uncommon Profits”《怎样选择成长股》。巴菲特是这样说的:“我从Fisher的书中得到启示……我遇到他时,被他的思想震住……用他的技巧,能使人做出聪明的决策。”

  还有一本书我也愿意推荐给大家,是Fisher的儿子写的“Super Stocks”《超级强势股》。我自己的风格受这本书影响蛮大的。《超级强势股》的关键在于,一个企业不断的有新的产品推出,企业的销售增长到一定阶段下来后,又有新的产品出来,现实生活中能找到很好的例子就是苹果公司,正是由于“ipod”的推出以后,后续不断的新产品推出,才挽救了这个公司。

  第三个层次是应用。应用也分几条思路,如果是做从上到下宏观对冲的基金经理,最好要看索罗斯的《金融炼金术》。这本书也不太好读,因为索罗斯一直想往哲学家那边靠,以波普为偶像。《金融炼金术》中画了一个很重要的图,我们在写策略报告时引用过多次,股价的上涨和下滑始终是围绕着利润的增长和下滑这条线的。有句名言,主人牵着一条狗出去散步,主人就是盈利增长,狗就是股价,狗跑前跑后,但是最终会回到主人的身边。

  另外做组合管理的书,当然不是商学院教的以方差、收益,有效边界为核心的组合管理的那些东西。重要的是两本书,一本是《战胜华尔街》,另一本是《彼得·林奇的成功投资》。其中一本写如何选股,找股票就像找蟋蟀,他比较勤快,翻碎瓦片翻的比较多,所以找到好企业。另一本《战胜华尔街》,回顾他从一个分析员到基金经理的过程,分了三个阶段。分析他的组合,当时他的组合中很长一段时间第一大重仓股是房利美。曾经有5年时间,他的头三个重仓股都是汽车股;第二点,他的组合中股票数量特别多,很多股票他买了只是想得到一份股东年报,还可以关注这个股票不会忘记。这说明一个很重要的道理,一个基金经理或一个组合里买了100只股票,哪怕90只股票都是亏钱的,你的组合也可能很优秀,在于亏钱的90只股票量都特别少,而赚钱的那10只股票你压了重注,这是很重要的。

  我个人觉得,彼得·林奇的这两本书,对2002年以后中国基金经理的操作影响很大。我当时做肖华的助理,负责一些文字准备工作。引用过不少林奇的名言,现在还记得很清楚,诸如“拔掉鲜花,浇灌杂草”,“决定你的收益的不是你的脑袋,而是你的屁股(拿得住)”,“一只股票的上涨总是磕磕碰碰,多少有点诗意。”

  还有一本书,比较难读一点,聂夫所写的投资回忆录:《约翰·聂夫的成功投资》。他做基金经理20多年,每年用两页纸回顾,记录当年市场发生的情况和他的操作。其实我们以前写策略报告时也经常讨论,回过头来看一年发生的事,用不超过10个字描述就够了,例如2003年中国股市就八个字“抱团取暖,强者恒强”;2004年八个字“五朵金花,花败宏调”;2005年八个字“不破不立,绝处逢生”;2006年六个字“挡不住的趋势”,2006年初平衡发行时,基金好难卖。卖基金时有记者采访我,问到“有没有考虑下跌的风险”,我当时反问他“有没有考虑到上涨的风险”,后来我写了一篇小文章,标题就叫做“挡不住的趋势”;2007年五个字“蓝筹股泡沫”;2008年大概10个字“去年6100,今年1600,非常6+1”;2009年呢?2010年才知道!实在要猜,我猜:“几家欢乐几家愁”。

  另外还有一批很重要的书,如《股市奇才》,写的都是一些成功基金经理的操作历程和心路历程。国内的如建红兄鼓捣张志雄出了一本《华人杰出投资者》,对部分入选的人才我有不同看法,但总体是比较好玩的一本书。与名人面对面差不多,算是基金经理面对面。

  最后一个层次,也是最后读的,是金庸先生笔下的华山派“剑宗”。以利文摩尔的《股票作手回忆录》(1923)为代表,这本书是有史以来描写投资交易的最佳书籍。他能成功,我觉得是因为他对市场情绪和价值非常敏感。类似凯恩斯所说的“动物精神”,对人的心理的揣摩很厉害。他成功三次、失败三次,最后没钱了,他把他的经验写出来,希望通过这本书赚钱,结果没有卖成自杀了,但是他真正的精华都留了下来,就是,理解人类的心理以及贪婪和恐惧之间的相互作用。这本书应该最后念,谨慎使用!

  很好玩,我们今天的讨论起点是凯恩斯的“动物精神”,终点又回到利文摩尔对人的揣测。

  好像看来是老萧伯纳说的“人的聪明并非与经验成正比,而是与获取经验的能力成正比”。所以要知道得多,才能做得好,“Know more,do better”。

  首先是要真的谦虚,真的学习,才不会犯大错误。什么样的错误呢?“你自己的新知,其实表现的是你的无知”。这句话不是我说的,凯恩斯在《通论》中说,我们这些俗人所谓的创新,可能是某个已故经济学家的陈词滥调。

  第二,正本清源,知道哪些知识是真正重要的,哪些是持续有生命力的,哪些是假的。争取清楚每本书在整个知识框架中的位置。

  如何免费查询沪市新股配号中签结果

  记者昨日获悉,为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宣布推出新股配号中签结果的网上免费查询服务。
  随着新股发行的重新启动,投资者查询新股中签的需求也随之而来,此前投资者可通过电信运营商的168声讯电话来付费查询中签结果,但不同的地区号码不同,在查询高峰期还会出现电话“拥堵”现象,投资者感到不便。鉴于这一情况,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决定推出新股配号中签结果的网上查询服务,以更好地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服务。

  据介绍,该项服务免费为投资者提供,投资者可登录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网站(www.sseinfonet.com)进行操作。其中,已经使用过上证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查询服务的投资者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股东账号及查询密码查询新股配号中签结果。其他投资者必须首先在该网站上注册股东账号并设定查询密码,网站随即会返回给投资者一个用于身份确认的激活码(8位数字);投资者使用激活码,就像买入股票一样,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代码为“799988”的 密码服务(行情股吧),价格为1元,数量为激活码,即可激活查询密码。在成功激活查询密码后的第二天,投资者就能使用在网上注册申报的股东账号和查询密码,查询自己新股申购配号的中签情况。据悉,注册及身份认证成功后,永久有效。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项服务的咨询热线是400-8888-400,今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还将不断推出更多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提高证券市场的透明度,为广大投资者参与证券市场提供更多的便利。

  以涨停价挂单为何未能优先买入?

上海陈先生:8月18日我以涨停价格15.87元挂单买入(002064)华峰氨纶(002064),全日股价都在这个价格以下,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应该成交,为什么还没有买到?
  兴业证券天钥桥路营业部:这是由于(002064)华峰氨纶属于中小企业板股票,而深交所规定,中小企业板股票在连续竞价期间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3%。除中小企业板股票外,其他有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有效竞价范围与涨跌幅限制范围一致。在连续竞价期间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有效申报不能即时参加竞价,而是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由于8月18日华峰氨纶最高价距离您的申报价15.87元仍有3%以上差距,所以您的申报价格超过有效竞价范围,不能即时参加竞价,故没有成交。

防范证券账户被盗的基本要领

随着证券交易的普及,证券已成为居民资产的一个重要部分。互联网的发展给投资者带来了网上买卖证券的便利,随之而来的也出现了网络交易的风险。近期证券账户被盗用的案件已发生多起,反映出一些投资者仍缺乏足够的防范意识。其实,此类案件的作案手法并不高深,行为人主要是通过证券交易来转移他人证券账户内的资金,但其危害程度与通过网上银行账户窃取他人存款相当。
  一、典型作案手法

  现假设有两名投资者甲与乙,乙盗取了甲的交易密码。在T交易日,乙开始使用甲的账户,选择证券A为交易品种,与乙本人的账户之间互为买卖,此时甲乙二人的账户实为乙一人操作。

  假设当时证券A的市场成交价为10.00元,乙首先用甲的账户买入证券A,随后将买入的证券以5.00的价格卖给乙本人,最后乙再以15.00元卖回给甲,这样就实现了甲到乙的账户资金转移。若甲的账户当日没有可使用的资金,则乙会先将甲的账户中的股票先卖出,获得可用资金以后再进行以上的操作。

  多数情况下,乙是通过网络途径盗取甲的交易密码,而甲通常不是交易频繁的投资大户。另外,乙多半会选择具有T 0交易机制且交易相对不活跃的证券品种如债券等进行操作,以尽可能确保能与甲发生互为对手方的交易。

  二、防范要领

  正因为证券账户的使用安全没有得到投资者的充分重视,才使账户盗用案多次发生。为了避免以及减少账户被盗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投资者本身应该提高防范意识,掌握基本防范要领:

  1.开户后及时更改初始密码,并设置较为复杂的账户密码,尽量避免将本人生日、住宅电话等较易被公开获取的数据作为密码;

  2.经常检查交易电脑安全及修改证券账户交易密码;

  3.不轻信他人利诱,不轻易把自己的账户及密码信息告知他人;

  4.在证券营业部委托终端上输入密码时,警惕周边是否有他人窥视,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户卡;

  5.选择证券公司的官方网站下载交易软件,网上交易使用的电脑必须安装杀毒软件,网上交易时应打开杀毒软件的实时监控和个人防火墙,相关软件做到经常升级,并及时为系统打上安全补丁;

  6.尽量不要用网吧等公共场所的电脑上网炒股;

  7.在开户交易的营业部保留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旦监管部门发现账户交易异常、通知营业部后,营业部可立即与本人取得联系。

怎样参与可转债申购

很多投资者都参与过新股申购,但参加过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却并不多。新股申购制度改革后,网上申购设有限额,因此,资金量大的投资者资金使用效率受到了限制。其实,除了申购新股,申购可转债也是一种低风险的投资方式,并值得投资者关注。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其它债券一样,可转债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但和一般债券不同的是,可转债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转换为股票。不考虑转换,可转债单纯看作债券具有纯债价值或直接价值。如直接转换为股票,可转债的价值称为转换价值。在计算时,转换价值等于对应股票的价格乘以转股比例。比如,某可转债的转股比例为10,当对应股票价格为11元时,转换价值为110元;当股票价格为9元时,转换价值就是90元。一般而言,可转债的价格不会低于其纯债价值或转换价值,因而价格存在下限。当可转债对应股票表现不好时,可转债股性偏弱债性偏强;而当股票表现出色时,可转债的价格更多受到股票价格的影响。

  随着新股发行的重启,可转债的发行也开始活跃起来,近期就有包括厦工转债、西洋转债、龙盛转债等多只可转债发行。可转债上市后涨幅一般在30%左右,在近期新股上市后平均涨幅下降的情况下,这样的收益也是相当可观的。可转债的申购和新股申购类似,但也存在不同。首先,可转债的发行面值都为100元,申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1000元,且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由于可转债申购1手需要的资金较少,因而获得的配号数较多,中1手的概率较申购新股高。其次,股票申购时实行T 3规则,即申购资金在申购日后第三个交易日解冻,而可转债申购则采用T 4规则,资金解冻在申购日后第四个交易日。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每个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委托一经办理不得撤单,多次申购的只有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

  除了直接申购外,由于可转债发行会对老股东优先配售,因而存在所谓的抢权申购策略,即投资者可以在股权登记日之前买入正股,然后在配售日行使配售权,获得转债。抢权申购需要持有股票至股权登记日,因而存在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在股票价格较低、市场较好时采用较为妥当。投资者认购转债时,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认购可配售转债的全部或部分,但每个账户中认购额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配售的缴款期仅有一天,一般在股权登记日后的一个交易日。由于优先配售采取取整的办法,实际配售量以1000元为单位,凡按照配售比例计算配售量不足1000元的部分,视为投资者放弃,所以投资者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股票数才可能配售到可转债,如果股票太少则可能失去优先配售获得可转债的机会。

股民备战融资融券须做六项准备

  有关融资融券推出的预期不断增强,股民们聚在一起时,也常常谈论这个话题,讨论如何参与其中。但对这一业务,许多人并不了解,请你们介绍一下相关知识,以便我们早做准备。 ;

  记者从多家券商处了解到,有关融资融券的业务证券公司已准备多时,投资者在正式参与前,要了解相关知识,进行自我风险评估等准备。

  融资融券业务。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借证券供其卖出的业务活动。融资融券交易因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发生资金和证券的借贷关系,又称为信用交易,可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类。客户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为融资交易;客户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为融券交易。简而言之,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融券是借证券卖出,到期后按合同规定归还所借资金或证券,并支付一定的利息费用。

  保证金问题。融资融券业务中,投资者需要事先以现金或证券等自有资产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将融资买入的证券或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交付证券公司作为担保物。与普通证券交易不同,融资融券交易中投资者如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或证券,证券公司有权强制平仓。

  具体要求。记者从上海一家上市券商处得知,该公司已经参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制订了自己的管理办法,其中要求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先通过有关试点券商的征信调查。投资者如不能满足试点券商的征信要求,在该券商网点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有重大违约记录等,都不得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客户要按规定与券商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委托券商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并且投资者只能选定一家券商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在一个证券市场只能委托券商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

  另外一家大券商则表示,“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实行推荐人制。公司对前台业务人员统一进行培训,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前台业务人员将获得公司颁发的推荐人资格证书,作为融资融券客户的推荐人。”据悉,该公司要求,推荐人在受理客户提出的融资融券业务申请时,应当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风险偏好和实际需求情况,对客户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出具推荐意见;向客户介绍业务资格申请的基本条件、公司相关的业务制度和规定,讲解融资融券业务规则,揭示融资融券业务风险。而后业务申请书经区域(或直属营业部)负责人审核后,营业网点通过系统提交给信用交易管理部,并邮寄业务申请书原件及相关申请资料。证券公司在受理客户申请后,根据申请材料和自行收集的客户信用资料,进行客户资格审查、征信调查、信用等级评定、信用评估、额度授信审批。之后该公司的信贷管理委员会根据客户申请、信用等级评定报告和客户信用评估报告等材料,审批客户的融资融券额度、期限、利(费)率、保证金比例等。

  提前准备。一位负责融资融券的业务经理提醒:新业务开闸,投资者必须做好几个方面的准备:第一是心理准备。第二是业务知识准备。投资者在参与融资融券之前,可以通过券商的客户经理进行交流,或者是网上投资者教育专栏学习融资融券相关知识。第三是参与资格的评估。一方面投资者对证券公司进行参与资格的评估,同时证券公司也会对投资者进行资格评估,并根据一些历史交易和投资者的资信状况来确定投资者是否适合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第四是材料准备。个人投资者需要准备交易记录,这个是可以查到的。同时要提交财产证明,以便获得更多的授信额度。如提交个人的房产证明、收入证明等,证明材料越齐备,获得的授信额度越大。第五是保证金的准备。因为投资者最终能够做多少的融资融券还是根据抵押的证券决定的,抵押的证券越多,所能做的融资融券额度就越多。第六是风险控制的准备。因为融资融券有期限,交易不能超过6个月,如果超过6个月会导致强制平仓。如果投资者交易方向判断错误,因下跌过多导致资产亏损过多,到一定的额度时,证券公司可能会平仓,这是投资者需要注意的。

股指期货融资融券:新玩意有新玩法

□ 专家称不建议资金在50万以下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 投资者账户有10万元以上资金或许就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

  □ 专家称不建议资金在50万以下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 投资者账户有10万元以上资金或许就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

何为股指期货

  股指期货是以某种股票指数为基础资产的标准化的期货合约。

  买卖双方交易的是一定时期后的股票指数价格水平。在合约到期后,股指期货通过现金结算差价的方式来进行交割。

  对于投机者而言,不同于买卖股票的是,投资股指期货,只要有价格波动,做多做空都是机会。而对于保值者而言,股指期货最大的价值正是在于熊市的保值功能。

  此外,投资者要想购买股票,必须要用100%的资金,而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用较少的资金就可以买卖一手金额比保证金大几倍的合约。

  入市门槛

  股指期货并非投资工具

  专家称不建议资金在50万以下投资者参与

  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用较少的资金就可以买卖一手金额比保证金大几倍的合约。目前中金股指期货合约中拟定的一手合约,按昨日沪深300指数的收盘点位3480.13计算,乘以每点300元,则一手合约的价值约为104.4万元。按10%的保证金比例,买卖一手所需的资金得有10.44万元。

  针对股指期货的收费问题,中国期货业协会曾在2007年出台了《股指期货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讨论稿)》,只规定服务收费下限,不规定上限,最低收费约为万分之三。

  人大金融与证券所所长吴晓求表示,股指期货风险较大,不排除大的机构利用股指期货操纵市场的行为,不建议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投资者参与。而鲁证期货分析师娄智表示,股指期货的风险在于高杠杆,一些投资者不是很了解其风险程度的话,容易放大风险,造成资金的亏损。

  著名经济学家曹远征也认为,股指期货及期权都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个人及机构投资者不应当把股指期货作为投资工具。曹远征指出,正因为市场上有人看涨、有人看跌,股指期货的价格才能平衡,进而起到平衡收益的作用。如果出现单边看涨或者看跌的极端情况,股指期货会放大市场的波动。"股指期货不能单买,它是一个衍生产品,单买就会大赔或者大赚,要和基本投资(股票市场投资)相匹配。"曹远征表示。

  另有业内人士提醒,股指期货炒作容易爆仓。所以,在单边市时要注意提高警惕,同时,要注意保证金不足问题,要随时查看账户现金余额,持仓量不要太高,切忌满仓操作。另外,在没有时间看盘关注行情的情况下,最好先平仓出局观望,以免出现意外。

交易规则

  投资者要避开五大误区

  误区一:

  交易时间与股票市场一致

  目前沪深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30~11:30,13:00~15:00(节假日除外)。

  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将沪深300指数期货的交易时间设计得比证券交易时间稍长些,为9:15~11:30,13:00~15:15(最后交易日除外)。

  早开盘、迟收盘的安排,便于期货市场更充分地反映股票市场信息,方便投资者进行投资策略的调整,也便于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误区二:

  满仓操作能挣大钱

  由于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具有放大效应,有些投资者误认为满仓操作可以赚大钱。

  殊不知,保证金杠杆效应同样会使得亏损也放大了。特别在行情剧烈波动时,投资者可能在盘中就会出现很大的亏损,造成保证金不足,而被要求追加保证金或被强行平仓。

  一般来说,股指期货投资忌满仓操作,应做到游刃有余。

  误区三:

  捂着总有一天能解套

  在股指期货市场,如果市场行情与投资者持仓反方向运行,造成投资者持仓亏损,投资者不能奢望像买卖股票一样"捂着"等待"解套"。

  股指期货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也称逐日盯市制度,即当日交易结束后,每一个投资者的盈亏、交易手续费、交易保证金等都要进行结算。当日结算后,投资者保证金余额低于规定水平时,将被通知要求及时追加保证金,否则将面临被强行平仓乃至爆仓的巨大风险。假如这样,您不但"捂不住",更谈不上有一天能"解套"了。

  另外,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标准化的期货合约,都有到期日,到期后该合约将进行现金交割,投资者不能无限期持有。

  因此,投资者要合理配置和管理好自己的资金,发现自己的持仓方向与市场背道而驰时,要果断止损,不能期望像持有股票一样长期"捂着"等待"解套"。

  误区四:

  损失仅以保证金为限

  由于股指期货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效应,有些投资者误认为买卖一手股指期货合约仅需要合约价值几分之一甚至十几分之一的保证金,一旦行情有利,可以赚取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利润;一旦行情不利,损失的也仅仅是这点保证金。

  殊不知,股指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在放大盈利的同时也放大了亏损。一旦资金管理不当或者行情发生不利变化时,投资者持有股指期货头寸不仅会把保证金亏光,甚至还会倒欠期货公司的钱。这个风险是股市投资所没有的。

  误区五:

  习惯买多 不会卖空

  对于投机者而言,只要有价格波动,做多做空都是机会,而对于保值者而言,股指期货最大的价值正是在于熊市的保值功能,如果无法使自己的思路接受做空,必然错过许多交易机会。

股指期货操作流程

  开户

  投资者必须事先在一家具有会员资格的期货经纪公司开立账户,与期货经纪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并缴纳开户保证金,委托该公司进行期货交易。

  资金入账

  在办齐一切手续之后及交易之前,应按规定缴纳开户保证金。期货经纪公司将其存入期货经纪合同中指定的客户账户中,供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之用。

  下单

  缴纳开户保证金后,就可以向期货经纪公司下达交易指令,进行交易,这一过程就被称作下单。大家要注意,股指期货上市后在进行正式的交易之前,一定要先经过模拟交易才可以。

  竞价成交

  买卖期货合约的时候,双方都需要向结算所缴纳一小笔资金作为履约担保,这笔钱叫做保证金。首次买入合约叫建立多头头寸,首次卖出合约叫建立空头头寸。

  每日结算

  每个交易日结束后,期货经纪公司要为投资者进行结算,包括投资者当日盈亏、交易手续费、交易保证金。如果结算后投资者的保证金不够规定的数额,期货经纪公司就会要求投资者追加保证金,如果投资者无法补充足够的保证金,期货经纪公司就可能会强行平仓。

  平仓

  平仓是指投资者通过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合约,以此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

  交割

  一般股指期货多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不过,临近合约到期时,投资者也可以选择不交割,可以对冲操作,提前将先买入的合约卖出,或者将先卖出的合约再买入,这样也可以结束期货交易,解除到期交割的义务。

何为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是指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借证券供其卖出的经营活动。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借入证券卖出的交易活动,则称为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信用交易。

  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类。

  融资

  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可以放大操作规模,如看好某只股票而手中钱又不多时就可以向券商借钱买股票,当股票上涨到目标价后,可以卖出股票清偿借款。

  融券

  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融券为做空创造了条件,当看跌某股时,可以向券商借入该股并卖掉,等下跌后再买入该股票还给券商,获取差额。

  入市门槛

  10万元以上或可参与融资融券

  面对即将实施的融资融券投资工具,投资者都比较关心其参与的门槛有多高,在参与其交易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融资融券相当于证券公司借钱给客户,证券公司通常会选择客户,根据客户的资质条件决定给不给予融资融券,所以肯定会有门槛。

  至于门槛是否很高,宏源证券研究员刘佑成认为门槛不会很高,因为融资融券业务面对的是普通投资者,投资者账户如果有10万元以上资金或许就可以参与交易。国都证券研究员陈薇也如此认为,但具体要求多大的资金规模,要等相关细则出台后才能确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发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参与融资融券业务需要满足4个条件:满足证券公司征信要求;在该公司从事证券交易半年以上;交易结算资金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丰富、有较大风险承担能力且没有重大违约记录。

  根据此管理办法,只有取得证监会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许可的证券公司,方可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

四大悬念

  悬念一:谁先试水?

  恒泰证券有关人士认为,中信、光大、海通和招商四券商成为首批融资融券试点的可能性最大。首先,这四家券商比较符合监管部门在资本、公司治理和风险控制方面的要求,在所有上市券商中,只有这四家参与了两次融资融券联网测试。其次,这四家券商分属北京、上海、深圳三地,且在各自区域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悬念二:机构可否投机?

  2008年1月,《关于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有关问题的通知》与《商业银行从事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和期货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已基本成形并见诸报端,但监管部门至今未正式披露。这两项细则对于想参与股指期货的券商、基金尤为重要。券商自营和基金是否只能严格套保或套利而不允许投机是业界关注焦点之一。

  悬念三:单独推还是一起上?

  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和股指期货谁先推还是一起推出?这些都是业内关注的焦点。摩根士丹利中国策略师娄刚表示, 如果不出意外,管理层应该会打包推出,单独推融资融券或股指期货的风险很大。

  悬念四:融资融券标准如何?

  广州安惠通投资总监邓利说,融资可能会先行,但初期融资额多大目前不太明确,这主要看新规的标准。如果是真正市场化的融资方式,利好程度更大,如果仅是按资本金标准融资,个人判断,市场反应不会太强烈。

融资融券

  交易示例

  融资买入:

  假设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资买入融资保证金比例为50%的证券B,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资买入200元市值(100元保证金÷50%)的证券B。

  融券卖出:

  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券卖出融券保证金比例为50%的证券C,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券卖出200元市值(100元保证金÷50%)的证券C。

  交易规则

  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投资者完成开户后,即可进入融资融券的交易申报阶段。融资融券交易申报分为融资买入申报和融券卖出申报两种。

  申报数量为100股(份)

  或其整数倍

  根据规定,投资者融券时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如果该证券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而当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低于上述价格的,交易主机视其为无效申报,自动撤销。

  投资者在融券期间,如果卖出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所持有与其融入证券相同证券的,则其卖出该证券的价格也应当满足不低于最近成交价的要求,但超出融券数量的部分除外。

  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在签署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因为进行融资融券业务的同时需要支付给证券公司较高的服务成本,且风险也会比较大,所以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确定是否参与融资融券。另外,无论是融资买入还是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结算资金须优先

  偿还融资欠款

  投资者完成融资融券交易申报后,在合适的价位可以偿还融入资金和融入证券以了结交易。

  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后,有两种方式可以偿还融入资金。第一种是投资者以直接还款方式偿还融入资金,这种偿还方式需按照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的约定办理。第二种是以卖券还款偿还融入资金,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委托证券公司卖出证券,结算时投资者卖出证券所得资金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资专用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资金,须优先偿还其融资欠款。

  在偿还融入证券时,投资者也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种是以直接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这种方式按照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约定,以及交易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另外一种是以买券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委托证券公司买入证券,结算时登记结算机构直接将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划转至证券公司融券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根据规定,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不得用于买入或转入除担保物及本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同时,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也不得用于从事债券回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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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民在入市前应做好那些准备

      不熟悉股票市场的人常常有两种不同的错误观点。一种是谈股色变,认为股市是个陷阱,掉进去逃不了输光的结局;另一种则将股市看作是随便拾钱的地方,以为转眼间就可以发大财。一般来说在新股民中持第一种态度的人居多,但试探入市小有斩获后,又一下子信心大增,往往会毫无顾忌地倾其所有全身心投入,结果输得凄凄惨惨,于是又大叹股市骗人,或大骂政策的变化,使其深套在股市之中。

  因而,新股民在入市前首先要有良好的心态。其一,对股市不要怕。世界各国股票市场的成长显示,股票市场的发展有利于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就长期而言,股票市场走势也都是向上的。我国证券市场正日趋完善,作为一个新兴的市场,中国股票市场的成长空间和发展前景都是不用怀疑的。其二,不要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很多人在股票市场遭受损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期望值过高。事实上,尽管股市在一段时间内会有较大的起落,但从基本趋势来看,其上升的速度基本是与该国经济增长相一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也就难以取得大大超过经济发展水平的回报率。而且,股票市场总是有风险的,股票价格瞬息万变,谁也无法准确无误地预测到行情的变化,保赢不亏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入市者没有这样的心理准备,且不说可能会输钱,即使能够赚到钱,可是因此却整日提心吊胆、寝食难安也是不值得的。

  调整好心态后,新股民还应考虑到个人的资金实力情况。如果自己收入丰厚,家庭生活富裕,自然可以将积累起来的部分钱财投资股票。而对于生活拮据,家庭经济负担重的投资者来说,就该好好权衡一下得失,千万不要借了钱去投资股票。因为不同的资金来源往往会形成不同的投资心态。一般来说,进入股市的资金是你自己的余钱,即使被“套”在股市里,你也不会因此而影响生活,所以比较能沉得住气。如果你的钱是借来的,当期限临近,股市表现常常容易做出非理性的行为,追涨杀跌常常由此而起。

  新入市者还应考虑到自己是不是有足够的精力。证券投资是一种智力性行为,因此入世之后就会使人费心劳神,而且随时可能受到挫折。股市行情的涨落引起的获利和损失总要不断地刺激人的神经,影响人的情绪。所以,投资者还必须有充沛的时间和体力,这样才能经得起精神上的考验。对于正常的上班族来说,由于主要精力放在岗位工作上,所以即使进入股市一般也只能选择稳定性较好的股票进行投资。

  此外,新股民在入市前必须学习一定的知识:

  (1)经济学知识。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投资者必须学习必要的金融知识,具备一些有关货币、信用、利率、通货膨胀等方面的知识、理解一些基本的经济学原理和有关企业财务会计、市场营销学等方面的知识,有利于理解把握股市发展的方向。

  (2)法律知识。证券投资是一项有千万民众参与的复杂经济活动,会涉及许多法律问题,所以,投资者应该了解并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民法、证券法、公司法、破产法等。对有关股票市场的管理法规也要有基本的了解。

  (3)数学知识。计算政券的收益、风险,进行预测、分析,都需要有关的数学知识。如果有可能的话,还应懂得计算机的运用。市场上有许多证券软件可以帮助你了解信息和进行市场趋势分析。

  同时,新入市者还须掌握一定的技能:

  (1)分析行情的技能。投资者必须学会在证券市场波动中分析价格变动趋势,从中选择适当的买卖时机,这包括学会看证券市场行情表,懂得一些基本的技术分析方法。

  (2)交易操作的技能。现在许多证券营业部都采用投资者自动委托,这就要求投资者熟悉自动委托的程序,提高输入委托指令的速度,以更好地把握各种时机。总之,对新入市的股民来说应该做到有余钱、有余力和有一定的知识技能。不具备上述三方面条件的人一般不宜进行股票投资。

如何选择券商

一般客户是不能直接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的,而必须委托证券公司代为买卖股票。选择证券公司大概有几个要点:
  1.必须是信誉可靠。因为,投资者本人不能进入证券交易所从事股票的买卖。同时,他也不能全面了解有关股票交易的有关信息。在变化无常的证券市场上从事股票交易,选择一个信誉可靠的证券公司作为经纪人,毫无疑问,将是保证其资产的安全,进而能够盈利的重要前提。

  2.该证券公司应取得证券交易所的席位。因为,只有取得了证券交易所席位的证券公司才能派员进入证券交易所从事股票的买卖。

  3.投资者在选择证券公司时,还应考虑该公司的业务状况是否良好,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是否高,公司的交易设施是否完备、先进,收费是否合理等多方面。

开户指南

1.怎样开立股票交易帐户?

  新股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为自己开立一个股票帐户(即股东卡)。股票帐户相当于一个“银行户头”,投资者只有开立了股票帐户才可进行证劵买卖。

  当前,如要买卖在上海、深圳两地上市的股票,投资者需分别开设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帐户和深证证劵交易所股票帐户,开设上海、深圳A股股票帐户必须到证劵登记公司或由其授权的开户代理点办理。如北京证劵登记有限公司是北京地区股民办理上海、深圳A股股票帐户开户业务的唯一的法定机构。

  股票帐户有许多不同种类。个人投资者如需买卖泸、深股市的A股股票,则需开设A股股票帐户。

  2.开立股票交易帐户需那些证件?

  个人开立A股股票帐户,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在开户申请登记表后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代办,须同时出示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需要注意的是,同一身份证不能在同一交易所重复开户。涂改、伪造及剪角的身份证视为无效,对数字、文字模糊的身份证,证劵登记公司有权要求其本人同时出具发证机关证明。

  法人开立A股帐户,须出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与个人A股股票帐户一样法人A股帐户也不能在同意交易所内重复开户。

  上海证劵交易所的股票帐户由交易所所属的证劵登记公司集中统一管理,具体的开户手续则可以委托所在地的有关机构办理。如在广州的股民就可以在南方证劵登记公司办理泸市的股东卡。在深圳证劵交易所办理开户,还需提供指定的银行存折,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或农业银行的通存通兑存折。深圳本地的开户工作由深圳证劵登记公司统一管理。外地的投资者可到所在地的证劵登记机构办理开户手续。如广州的股民就可以在南方证劵登记公司办理深市的股东卡。

  3.如何开立股东卡?

  客户按登记公司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后,操作人员将客户基本资料输入电脑交易系统,按系统序号建立客户档案,最后将标有此排序号的证劵帐户卡即俗称的股东卡发给客户。

  内部职工持股者开立股东卡,可在股票发行时、由发行公司向登记公司提交股东自己填写的开户资料,然后由登记公司集中进行电脑录入,并打印股权持有卡交发行人公司,由发行人公司交投资者本人。

  4.保证金放在证劵部是否安全?

  在证劵部开立保证金帐户时,证劵部除要求股民提供完整的文件,如证劵帐户卡、身份证,验明正本并复印存档外,有的证劵部为了防止日后有人冒领保证金,还要求股民指定一个或多个储蓄存折的帐号,日后凡是转出保证金都必须转入指定的银行存折帐号中,这就减少了很多类似用假冒身份证及假冒股东卡冒领保证金的情况,是一种非常好的保护投资者资金安全以及减少纠纷的方法。

  对于未办理保证金自助转帐的股民,也不用担心。因为在证劵部开立保证金帐户时,证劵部通常都会要求股民自己输入一个提款密码。也就是说,凡是到证劵部转出保证金时,不但要提供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原件,还要输入正确的密码,转出保证金的委托才会生效。

委托买卖的方式

1.按委托人委托的形式划分
  (1)当面委托。即委托人以面对面的形式当面委托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与要求,由证券商受理股票的买卖。

  (2)电话委托。即委托人以电话形式委托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和要求,由证券商、经纪人受理股票的买卖交易。

  (3)电传委托。即委托人通过发电传给证券商,确定具体的委托内容和要求,委托证券商代理买卖股票。

  (4)传真委托。即委托人以传真的形式,将确定的委托内容与要求传真给证券商,委托他们代理买卖股票交易。

  (5)信函委托。即委托人用信函形式,将确定的委托内容和要求告知证券商,并委托他们代办买卖股票的交易。

  我国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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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深交所发布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深交所网站9月16日发布《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有效性,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修订)》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主要增加了创业板发行人的特别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09年6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修订)》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2009年9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第三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上市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按本指引编制上市公告书。

  第三条 本指引的规定是对上市公告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无论本指引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在招股意向书披露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期间所发生的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

  本指引某些具体要求对发行人确实不适用的,发行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作适当修改,但应作书面说明。发行人未披露本指引规定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报经本所同意。

  本指引中明确规定只适用于在本所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的,对在本所主板(含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发行人不适用。

  第四条 由于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致使某些信息确实不便披露的,发行人可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本指引披露。

  第五条 在不影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不致引起阅读不便的前提下,发行人可采用相互引征的方法,对各相关部分的内容进行适当的技术处理,以避免重复和保持文字简洁。

  第六条 发行人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所有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 上市公告书应符合以下一般要求:

  (一)引用的数据应有充分、客观的依据,并注明资料来源。

  (二)引用的数字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或万元为单位。

  (三)发行人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上市公告书外文译本,但应保证中、外文文本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文本上注明:“本上市公告书分别以中、英(或日、法等)文编制,在对中外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四)上市公告书应采用质地良好的纸张印刷,幅面为209×295毫米(相当于标准的A4纸规格)。

  (五)上市公告书封面应载明发行人的名称、“上市公告书”的字样、公告日期等,可载有发行人的英文名称、徽章或其他标记、图案等。

  (六)上市公告书应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保证其内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不得有祝贺性、广告性、恭维性或诋毁性的词句。

  第八条 发行人应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将上市公告书全文刊登在至少一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

  在本所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应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将上市公告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将上市公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刊登在至少一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

  提示性公告应当披露下列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XXXX年XX月XX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www.xxxx.xxx),供投资者查阅。”

  提示性公告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股票简称;

  (二)股票代码;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六)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发行人可将上市公告书或提示性公告刊载于其他报刊和网站,但其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披露时间。

  第十条 在上市公告书披露前,任何当事人不得泄露有关信息,或利用相关信息谋取利益。

  第十一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第十二条 发行人应在上市公告书显要位置作如下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XX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本所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还应当在上市公告书显要位置作如下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第十三条 发行人应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就上市作出的重要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前股份自愿锁定承诺等。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第十四条 发行人应披露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二)股票发行核准部门、批文及其主要内容等;

  (三)本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 发行人应披露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一)上市地点;

  (二)上市时间;

  (三)股票简称;

  (四)股票代码;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应以表格形式列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各股东名称、所持股份数量和占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以及可上市交易日期;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

  (十三)上市保荐机构。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第十六条 发行人应披露公司基本情况,包括中英文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董事会秘书。

  第十七条 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任职起止日期以及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的股票、债券情况等。

  第十八条 发行人应披露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为个人,应披露身份证号码以及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投资情况;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法人,应披露营业执照号及最近一个年度报告期的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第十九条 发行人应披露本次上市前的股东人数,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第二十条 发行人应披露本次股票上市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主要包括:

  (一)发行数量;

  (二)发行价格;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六)募集资金净额;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第五节财务会计资料

  第二十一条 在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披露期间刊登上市公告书的发行人,其上市公告书中当期定期报告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应按以下要求披露:

  (1)若招股意向书中已披露当期定期报告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则上市公告书中不需再次披露;

  (2)若招股意向书中未披露年度报告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则应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上市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披露年度报告;

  (3)若招股意向书中未披露年度报告以外的当期定期报告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发行人可以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上市后不再披露当期定期报告;或者在上市公告书中不披露,上市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披露当期定期报告。对于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财务数据最近一期截止日超过6个月的公司,其上市公告书中应至少披露前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第二十二条 在非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刊登上市公告书的发行人,如未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应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

  第二十三条 发行人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应在提交上市申请文件时提供以下文件并与上市公告书同时披露:经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如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报告期及上年度期末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的比较式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报告期的现金流量表。

  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应以表格形式披露定期报告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具体格式见附件),并简要说明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对于变动幅度在30%以上的项目,应说明变动的主要原因。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五条 发行人应披露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已发生的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一)主要业务发展目标的进展;

  (二)所处行业或市场的重大变化;

  (三)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的重大变化;

  (四)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包括发行人资金是否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等;

  (五)重大投资;

  (六)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发行人住所的变更;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化;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大变化;

  (十二)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应披露保荐机构的有关情况,包括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等。

  第二十七条 发行人应披露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第三章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指引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

  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

  流动负债(元)

  总资产(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利润总额(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

证监会公告[2009]18号
  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格式和报送方式,根据《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按本准则的要求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

  第三条 本准则附录规定的申请文件目录是对发行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根据审核需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发行人、保荐人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补充文件。如果某些文件对发行人不适用,可不提供,但应向中国证监会作出书面说明。

  第四条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出具确认意见,确认招股说明书中与其相关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指使发行人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发行人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第五条 保荐人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出具专项意见,并作为发行保荐书的附件。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在专项意见中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

  第六条 申请文件一经受理,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不得增加、撤回或更换。

  第七条 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初次报送应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在提交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的份数补报申请文件。

  发行人不能提供有关文件的原件的,应由发行人律师提供鉴证意见,或由出文单位盖章,以保证与原件一致。如原出文单位不再存续,由承继其职权的单位或作出撤销决定的单位出文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第八条 申请文件所有需要签名处,均应为签名人亲笔签名,不得以名章、签名章等代替。

  申请文件中需要由发行人律师鉴证的文件,发行人律师应在该文件首页注明“以下第XX页至第XX页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和签署鉴证日期,律师事务所应在该文件首页加盖公章,并在第XX页至第XX页侧面以公章加盖骑缝章。

  第九条 发行人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对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提供补充材料。保荐人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应对反馈意见相关问题进行尽职调查或补充出具专业意见。

  第十条 申请文件应采用幅面为209毫米×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标准A4纸张规格),双面印刷(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

  第十一条 申请文件的封面和侧面应标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字样。

  第十二条 申请文件的扉页应标明发行人董事会秘书、保荐人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电话、传真及其他方便的联系方式。

  第十三条 申请文件章与章之间、节与节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

  申请文件中的页码应与目录中标识的页码相符。例如,第四章4-1的页码标注为4-1-1,4-1-2,4-1-3,……4-1-n。

  第十四条 发行人在每次报送书面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报送一份相应的标准电子文件(标准.doc或.rtf格式文件)。

  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应将招股说明书的电子文件及历次报送的电子文件汇总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五条 未按本准则的要求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的,中国证监会按照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 本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目录》

  附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目录

  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1-1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2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1-3 发行公告(发行前提供)

  第二章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申请及授权文件

  2-1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申请报告

  2-2 发行人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的决议

  2-3 发行人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的决议

  第三章 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文件

  3-1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3-1-1 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

  3-1-2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 会计师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3-2-1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2-2 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

  3-2-3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2-4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3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3-3-1 法律意见书

  3-3-2 律师工作报告

  第四章 发行人的设立文件

  4-1 发行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发起人协议

  4-3 发起人或主要股东的营业执照或有关身份证明文件

  4-4 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

  4-5 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4-6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及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资股确认文件

  第五章 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其他文件

  5-1 发行人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纳税情况的说明

  5-1-1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1-2 有关发行人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的证明文件

  5-1-3 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说明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意见

  5-1-4 主管税收征管机构出具的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纳税情况的证明

  5-2 成立不满三年的股份有限公司需报送的财务资料

  5-2-1 最近三年原企业或股份公司的原始财务报表

  5-2-2 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表

  5-2-3 注册会计师对差异情况出具的意见

  5-3 成立已满三年的股份有限公司需报送的财务资料

  5-3-1 最近三年原始财务报表

  5-3-2 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表

  5-3-3 注册会计师对差异情况出具的意见

  5-4 发行人设立时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评估报告(含土地评估报告)

  5-5 发行人的历次验资报告

  5-6 发行人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原始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第六章 其他文件

  6-1 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文件

  6-1-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6-1-2 发行人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财务报表、资产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

  6-1-3 发行人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合同或合同草案

  6-2 产权和特许经营权证书

  6-2-1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采矿权等产权证书清单(需列明证书所有者或使用者名称、证书号码、权利期限、取得方式、是否及存在何种他项权利等内容,并由发行人律师对全部产权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鉴证意见)

  6-2-2 特许经营权证书

  6-3 有关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以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相关承诺

  6-4 发行人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证明文件(重污染行业的发行人需提供符合国家环保部门规定的证明文件)

  6-5 重要合同

  6-5-1 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协议

  6-5-2 重大关联交易协议

  6-5-3 重组协议

  6-5-4 其他重要商务合同

  6-6 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

  6-7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6-8 发行人律师关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相关文件上签名盖章的真实性的鉴证意见

  6-9 特定行业(或企业)的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8号

证监会公告[2009]17号
  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按本准则编制招股说明书,作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法律文件,并按本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第三条 本准则的规定是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

  第四条 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发行人确实不适用的,发行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作适当调整,但应在申报时作书面说明。

  第五条 发行人有充分依据证明本准则要求披露的某些信息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发行人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按本准则披露。

  第六条 在不影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不致引起阅读不便的前提下,发行人可采用相互引征的方法,对各相关部分的内容进行适当的技术处理,以避免重复和保持文字简洁。

  第七条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所有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发生应予披露事项的,应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情况,并及时修改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生应予披露事项的,应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情况,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相应修改招股说明书。

  第八条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财务会计资料应有充分的依据,所引用的发行人的财务报表、盈利预测报告(如有)应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核。

  第九条 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提示创业板投资风险,作如下声明: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第十条 发行人应针对实际情况在招股说明书首页作“重大事项提示”,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

  第十一条 发行人编制招股说明书应当准确引用有关中介机构的专业意见或报告。

  第十二条 发行人下属企业的资产规模、收入或利润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应参照本准则的规定披露该下属企业的相关信息。

  特定行业的发行人,除执行本准则的规定外,还应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该行业信息披露的特别规定。

  第十三条 招股说明书应符合下列一般要求:

  (一)引用的数据应有充分、客观的依据,并注明资料来源;

  (二)引用的数字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或万元为单位;

  (三)招股说明书应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尽量采用图表或其他较为直观的方式进行披露,保证其内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突出事件实质,不得有祝贺性、广告性、恭维性或诋毁性的词句。

  第十四条 发行人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及其附件,并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性公告:“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www.xxxx.xxx)和公司网站(www.xxxx.xxx),并置备于本公司、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提示性公告还应当载有下列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二)发行股数;

  (三)每股面值;

  (四)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五)承销方式;

  (六)预计发行日期;

  (七)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第十五条 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披露后10日内,将正式印刷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文本一式五份,分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及其在发行人注册地的派出机构。

  第二章 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封面、书脊、扉页、目录、释义

  第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文本封面应标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字样,并载明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名称和住所。同时,明确提示创业板投资风险,依照本准则第九条作出恰当的声明。

  第十七条 招股说明书文本书脊应标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字样。

  第十八条 招股说明书扉页应载有下列内容: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二)发行股数;

  (三)每股面值;

  (四)每股发行价格;

  (五)预计发行日期;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还应披露在境内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和在境外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

  (十)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第十九条 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扉页作如下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二十条 招股说明书的目录应标明各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内容编排也应符合通行的惯例。

  第二十一条 发行人应对可能造成投资者理解障碍及有特定含义的术语作出释义。招股说明书的释义应在目录次页排印。

  第二节 概 览

  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应声明:“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第二十三条 发行人应简要披露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概述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本次发行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应扼要披露其核心竞争优势,列示核心竞争优势的具体表现。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二十五条 发行人应披露其基本情况,主要包括:

  (一)注册中、英文名称;

  (二)注册资本;

(三)法定代表人;

  (四)成立日期;

  (五)住所和邮政编码;

  (六)电话、传真号码;

  (七)互联网网址;

  (八)电子信箱;

  (九)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负责人和电话号码。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应披露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

  (一)股票种类;

  (二)每股面值;

  (三)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四)每股发行价格;

  (五)标明计算基础和口径的市盈率;

  (六)预测净利润及发行后每股收益(如有);

  (七)发行前和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八)标明计算基础和口径的市净率;

  (九)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十)承销方式;

  (十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十二)发行费用概算(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审计费用、评估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

  第二十七条 发行人应披露下列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传真,同时应披露有关经办人员的姓名: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

  (二)律师事务所;

  (三)会计师事务所;

  (四)资产评估机构;

  (五)股票登记机构;

  (六)收款银行;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应披露其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第二十九条 发行人应针对不同的发行方式披露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主要包括:

  (一)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

  (二)开始询价推介的日期;

  (三)刊登定价公告的日期;

  (四)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五)股票上市日期。

  第四节 风险因素

  第三十条 发行人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按顺序披露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持续盈利能力和成长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

  发行人对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应作定量分析,无法进行定量分析的,应有针对性地作出定性描述。对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应明确说明该因素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实际影响以及可能对将来的具体影响。

  对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持续盈利能力和成长性有严重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发行人应作“重大事项提示”。

  第三十一条 发行人应针对自身实际情况,具体地描述相关风险因素,描述应充分、准确,风险因素可能涉及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风险。可能涉及商业周期或产品生命周期的不利影响、公司品牌优势无法有效维持或增强、市场饱和、市场分割、过度依赖单一市场或客户、市场占有率下降、缺乏稳定的市场营销渠道等;

  (二)业务模式风险。可能涉及业务模式不成熟或存在不利变化,创新模式缺乏持续性、稳定性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经营过度集中或分散等;

  (三)经营业绩风险。可能涉及因产品或服务价格波动、成本波动及费用控制有效性不足引致的业绩不稳定,因汇率变化引致的业绩不稳定,因依赖关联方、非经常性损益或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波动导致经营业绩不稳定,以及因固定资产折旧大量增加而导致的未来业绩下滑风险等;

  (四)资产质量或资产结构风险。可能涉及应收款项过大、账龄过长或其他资产周转能力较差导致的流动性风险,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过高导致资产结构不合理的风险,主要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主要资产价值大幅波动的风险以及对外投资的风险等;

  (五)债务风险。可能涉及现金流状况不佳或债务结构不合理导致的偿债风险、重大担保或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导致的风险等;

  (六)技术风险。可能涉及技术不成熟、技术产业化与市场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核心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缺乏有效保护或保护期限短,缺乏核心技术或核心技术依赖他人,技术面临淘汰或被替代的风险等;

  (七)投资项目风险。可能涉及市场前景、技术保障、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融资安排、与他人合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因营业规模、营业范围扩大或者业务转型而导致的管理风险、业务风险,因产能扩大而导致的产品销售风险,以及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预计数额的运用风险或项目存在资金缺口的风险等;

  (八)内部管理风险。可能涉及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风险,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导致的风险,内部约束不健全的风险,因股权结构复杂或关联关系复杂引致的风险,因核心管理团队不稳定或缺乏应对业务和资产规模扩张的管理能力、缺乏及时应对市场竞争和行业发展变化的反应能力引致的风险,因管理人员或其他核心人员变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风险等;

  (九)控制(权)风险。可能涉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利用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因股权分散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比例较低可能导致控制权变化的风险,股东间关于股权的协议安排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风险等;

  (十)行业风险。可能涉及行业前景、行业经营环境的不利变化,公司所在行业被市场接受认可程度低,产业政策、行业管理等法律、法规、政策的不利变化等;

  (十一)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的风险。可能涉及财政、金融、税收、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致的风险;

  (十二)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外贸环境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风险因素。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第三十二条 发行人应详细披露公司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主要包括:

  (一)设立方式;

  (二)发起人;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

  (五)发行人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

  (六)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之间的联系;

  (七)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应详细披露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分开情况,说明是否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第三十三条 发行人应详细披露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包括其具体内容、所履行的法定程序以及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第三十四条 发行人应采用方框图或其他有效形式,全面披露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的职能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关联方。

  第三十五条 发行人应简要披露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情况,主要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最近一年及一期末的总资产、净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净利润,并标明有关财务数据是否经过审计及审计机构名称。

  第三十六条 发行人应披露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

  (一)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法人的,应披露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股东构成、主营业务、最近一年及一期末的总资产、净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净利润,并标明有关财务数据是否经过审计及审计机构名称;为自然人的,则应披露国籍、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主要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营业务、最近一年及一期末的总资产、净资产、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净利润,并标明这些数据是否经过审计及审计机构名称;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实际控制人应披露至最终的国有控股主体或自然人。

  第三十七条 发行人应披露有关股本的情况,主要包括:

  (一)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以及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二)前十名股东;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四)发行人股本有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应根据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份设置的批复文件披露相应的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涉及国有股的,应在国有股东之后标注“SS”(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并披露前述标识的依据及标识的含义;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及变化情况、取得股份的时间、价格和定价依据。属于战略投资者的,应予注明并说明具体的战略关系。

  新增股东为法人的,应披露其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应披露国籍、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情况(如有)、身份证号码;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第三十八条 发行人曾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应详细披露有关股份的形成原因及演变情况。进行过清理的,应当说明是否存在潜在问题和风险隐患,以及有关责任的承担主体等。

  第三十九条 发行人应简要披露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主要包括: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二)员工专业结构;

  (三)员工受教育程度;

  (四)员工年龄分布;

  (五)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缴纳、医疗制度等情况。

  第四十条 发行人应披露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第四十一条 发行人应披露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第四十二条 发行人应披露其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

  (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等;

  (二)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和主要企业的市场份额、行业进入障碍、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等;

  (三)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如产业政策、技术替代、行业发展瓶颈、国际市场冲击等;

  (四)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等;

  (五)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本行业及其发展前景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六)出口业务比例较大的发行人,还应披露产品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政策、贸易摩擦对产品进口的影响、以及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等情况。

  第四十三条 发行人应披露其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说明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近三年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等。

  第四十四条 发行人应披露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情况,主要包括: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用途;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服务的流程图;

  (三)主要业务模式,如采购模式、生产或服务模式、营销及管理模式,以及盈利模式;

  (四)列表披露报告期内各期主要产品或服务的规模(产能、产量、销量,或服务能力、服务量)、销售收入,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消费群体、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各期向前五名客户合计的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百分比,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应披露其名称及销售比例。该客户为发行人的关联方的,则应披露产品最终实现销售的情况。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应合并计算销售额;

  (五)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原材料、能源及其供应情况,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价格变动趋势、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占成本的比重;报告期内各期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百分比,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应披露其名称及采购比例。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应合并计算采购额;

  (六)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若无,亦应说明;

  (七)主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包括质量控制标准、质量控制措施、出现的质量纠纷等;

  (八)存在高危险、重污染情况的,应披露安全生产及污染治理情况、因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原因受到处罚的情况、近三年相关费用成本支出及未来支出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发行人的业务及其模式具有创新性的,应披露其独特性、创新性以及持续创新机制。

  第四十五条 发行人应按对业务经营的重要性程度列表披露与其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主要包括:

  (一)经营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房屋建筑物,披露取得和使用情况、成新率或尚可使用年限、在发行人及下属企业的分布情况以及设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周期、计划实施安排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主要包括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探矿权、采矿权等的数量、取得方式和时间、使用情况,披露使用期限或保护期、最近一期末账面价值,以及上述资产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

  (三)其他对发行人经营发生作用的资源要素。

  发行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源要素,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源要素的,应简要披露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使用的具体资源要素内容、许可方式、许可年限、许可使用费等,以及合同履行情况。若发行人所有或使用的资源要素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应明确说明。

  第四十六条 发行人应披露其拥有的特许经营权的情况,主要包括特许经营权的取得情况,特许经营权的期限、费用标准,对发行人持续生产经营的影响。

  第四十七条 发行人应披露其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披露技术来源、技术水平、成熟程度,说明技术属于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情况,以及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第四十八条 发行人应披露技术储备情况,主要包括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进展情况、拟达到的目标,最近三年及一期研发费用的构成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的,还需说明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研究成果的分配方案及采取的保密措施等。

  发行人应披露保持技术创新的机制,说明研发的组织、促进技术创新的制度安排等。

  第四十九条 发行人应披露其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所取得的专业资质及重要科研成果和获得的奖项,披露最近两年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第五十条 发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行生产经营的,应对有关业务活动进行地域性分析。发行人在境外拥有资产的,应详细披露该资产的具体内容、资产规模、所在地、经营管理和盈利情况等。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第五十一条 发行人应披露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对存在相同、相似业务的,发行人应对是否存在同业竞争作出合理解释。

  第五十二条 发行人应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第五十三条 发行人应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第五十四条 发行人应根据交易的性质和频率,按照经常性和偶发性分类披露关联交易及关联交易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的关联交易,应分别披露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方名称、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交易价格的确定方法、占当期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的比重、占当期同类型交易的比重以及关联交易增减变化的趋势,与交易相关应收应付款项的余额及增减变化的原因,以及上述关联交易是否仍将持续进行。

  偶发性的关联交易,应披露关联交易方名称、交易时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交易价格的确定方法、资金的结算情况、交易产生的利润及对发行人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第五十五条 发行人应披露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作出的规定,披露公司章程中关联股东或利益冲突的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有关回避的规定,披露所作出的公允声明。

  发行人应披露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否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披露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是否合法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的意见。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第五十六条 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主要包括:

  (一)姓名、国籍及境外居留权;

  (二)性别;

  (三)年龄;

  (四)学历;

  (五)职称;

  (六)主要业务经历;

  (七)曾经担任的重要职务及任期;

  (八)现任职务及任期。

  对于董事、监事,应披露其提名人,并披露上述人员的选聘情况。

  第五十七条 发行人应列表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并应列出持有人姓名,近三年所持股份的增减变动以及所持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第五十八条 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有关对外投资与发行人存在利益冲突的,应予特别说明,并披露其投资金额、持股比例以及有关承诺和协议。对于存在利益冲突情形的,应披露解决情况。无该种情形的,则应予以声明。

  第五十九条 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以及所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

  第六十条 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没有兼职的,应予以声明。

  第六十一条 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第六十二条 发行人应披露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签定的协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有关协议或承诺的履行情况。

  第六十三条 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第六十四条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近两年内曾发生变动的,应披露变动情况和原因。

  第九节 公司治理

  第六十五条 发行人应披露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上述机构和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发行人应披露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议事规则及运行情况。

  第六十六条 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披露违法违规事实和受到处罚的情况,并说明对发行人的影响;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声明。

  第六十七条 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应声明。

  第六十八条 发行人应披露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以及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注册会计师指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应予披露并说明改进措施。

  第六十九条 发行人应披露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及制度安排,说明决策权限及程序等规定,并说明最近三年的执行情况。

  第七十条 发行人应披露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情况,说明在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方面采取的措施。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第七十一条 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发行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同时披露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

  发行人应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第七十二条 发行人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财务报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应全文披露审计报告正文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及注册会计师对强调事项的详细说明。

  第七十三条 发行人应结合业务特点充分披露报告期内采用的对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发行人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上市公司存在较大差异,或者按规定将要进行变更的,应分析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差异或变更对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

  第七十四条 发行人应披露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并按税种分项说明执行的法定税率。

  存在税负减免的,应按税种分项说明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减免幅度及有效期限。

  第七十五条 发行人财务报表包含了分部信息的,应披露分部信息。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分部信息的披露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分部信息应当与合并财务报表或发行人财务报表中的总额信息相衔接。

  发行人分析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时,应当利用分部信息。

  第七十六条 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且被收购企业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超过收购前发行人相应项目20%(含)的,应披露被收购企业收购前一年利润表。

  第七十七条 发行人应依据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并计算最近三年及一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

  第七十八条 发行人应列表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主要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利息保障倍数、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每股净现金流量、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除特别指出外,上述财务指标应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其中,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应执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九条 如果发行人认为提供盈利预测报告将有助于投资者对发行人及投资于发行人的股票作出正确判断,且发行人确信能对最近的未来期间的盈利情况作出比较切合实际的预测,发行人可以披露盈利预测报告。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重大资产购买的,则应当披露发行人假设按预计购买基准日完成购买的盈利预测报告及假设发行当年1月1日完成购买的盈利预测报告。

  第八十条 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报告的,应声明:“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第八十一条 发行人披露的盈利预测报告应包括盈利预测表及其说明。

  盈利预测表的格式应与利润表一致,其中预测数应分栏列示已审实现数、未审实现数、预测数和合计数。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发行人,应分别编制母公司盈利预测表和合并盈利预测表。

  盈利预测说明应包括编制基准、所依据的基本假设及其合理性、与盈利预测数据相关的背景及分析资料等。盈利预测数据包含了特定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应特别说明。

  第八十二条 发行人在设立时以及在报告期内进行资产评估的,应扼要披露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及主要评估方法,资产评估前的账面值、评估值及增减情况,增减变化幅度较大的,应说明原因。

  第八十三条 发行人应扼要披露设立时发起人或股东出资及设立后历次资本变化的验资情况以及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简要说明历次资本变动与资金到位情况。

  第八十四条 发行人应扼要披露会计报表附注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并结合目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情况,说明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第八十五条 发行人应主要依据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分析披露发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报告期内情况及未来趋势。分析不应仅限于财务因素,还应包括非财务因素;不应仅以引述方式重复财务报表的内容,应选择使用逐年比较、与同行业对比分析等便于理解的形式进行分析。

  第八十六条 发行人对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分析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第八十七条至第九十条的内容,但发行人可视实际情况并根据重要性原则有选择地进行增减。

  第八十七条 财务状况分析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发行人应披露公司资产、负债的主要构成,分析说明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提取情况是否与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发行人还应分析说明导致变化的主要因素;

  (二)发行人应分析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的变动情况,并结合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在银行的资信状况、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表内负债、表外融资情况及或有负债等情况,分析说明公司的偿债能力;

  (三)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反映资产周转能力的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并结合市场发展、行业竞争状况、公司生产模式及物流管理、销售模式及赊销政策等情况,分析说明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

  (四)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应分析其投资目的、对发行人资金安排的影响、投资期限、发行人对投资的监管方案、投资的可回收性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充足;

  (五)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一期末存货类别、账面价值、存货跌价准备,结合存货的构成、比例等,分析说明报告期内存货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六)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一期末应收款项的账面原值、坏账准备、账面价值,结合应收款项的构成、比例、账龄、信用期、主要债务人等,分析说明报告期内应收款项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七)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一期末主要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原价、净值,结合固定资产的取得、尚可使用年限、构成、比例、成新率、使用状态等,分析说明报告期内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八)发行人应披露对外投资项目及各项投资的投资期限、初始投资额、期末投资额、股权投资占被投资方的股权比例及会计核算方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的方法及影响金额。结合对外投资项目的构成、比例、分布、收益情况等,分析说明报告期内对外投资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九)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一期末主要无形资产的类别、取得方式、初始金额、摊销年限及确定依据、摊余价值及剩余摊销年限。无形资产的原始价值是以评估值作为入账依据的,还应披露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及主要评估方法。结合无形资产的构成、比例、先进程度等,分析说明报告期内无形资产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十)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一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分析说明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十一)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一期末的主要债项,包括主要的银行借款,对内部人员和关联方的负债,主要合同承诺的债务、或有债项的金额、期限、成本,票据贴现、抵押及担保等形成的或有负债情况。有逾期未偿还债项的,应说明其金额、利率、贷款资金用途、未按期偿还的原因、预计还款期等。结合主要债项的构成、比例、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况、用途等,分析说明报告期内债项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十二)发行人应披露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扼要披露报告期内各期末股东权益的情况,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及少数股东权益的情况。

  发行人应分析说明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各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第八十八条 盈利能力分析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发行人应列表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的构成及比例,并分别按产品或服务类别及业务、地区分部列示,分析营业收入增减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营业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的,应分析季节性因素对各季度经营成果的影响;

  (二)发行人应依据所从事的主营业务、采用的经营模式及行业竞争情况,分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利润的主要来源、可能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三)发行人应按照利润表项目逐项分析最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成果变化的原因,对于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应重点说明;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或主要原材料、能源价格频繁变动且影响较大的,应针对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作敏感性分析;

  (五)发行人应列表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行业毛利率的数据及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发生重大变化的,还应用数据说明相关因素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程度;

  (六)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对公司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分析原因及对公司盈利能力稳定性的影响;

  (七)发行人应按税种分项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缴纳的税额,说明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第八十九条 现金流量的分析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发行人应扼要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基本情况及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及其影响。结合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析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所产生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第七十九条 如果发行人认为提供盈利预测报告将有助于投资者对发行人及投资于发行人的股票作出正确判断,且发行人确信能对最近的未来期间的盈利情况作出比较切合实际的预测,发行人可以披露盈利预测报告。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重大资产购买的,则应当披露发行人假设按预计购买基准日完成购买的盈利预测报告及假设发行当年1月1日完成购买的盈利预测报告。

  第八十条 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报告的,应声明:“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第八十一条 发行人披露的盈利预测报告应包括盈利预测表及其说明。

  盈利预测表的格式应与利润表一致,其中预测数应分栏列示已审实现数、未审实现数、预测数和合计数。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发行人,应分别编制母公司盈利预测表和合并盈利预测表。

  盈利预测说明应包括编制基准、所依据的基本假设及其合理性、与盈利预测数据相关的背景及分析资料等。盈利预测数据包含了特定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应特别说明。

  第八十二条 发行人在设立时以及在报告期内进行资产评估的,应扼要披露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及主要评估方法,资产评估前的账面值、评估值及增减情况,增减变化幅度较大的,应说明原因。

  第八十三条 发行人应扼要披露设立时发起人或股东出资及设立后历次资本变化的验资情况以及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简要说明历次资本变动与资金到位情况。

  第八十四条 发行人应扼要披露会计报表附注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并结合目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情况,说明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第八十五条 发行人应主要依据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分析披露发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报告期内情况及未来趋势。分析不应仅限于财务因素,还应包括非财务因素;不应仅以引述方式重复财务报表的内容,应选择使用逐年比较、与同行业对比分析等便于理解的形式进行分析。

  第八十六条 发行人对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分析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第八十七条至第九十条的内容,但发行人可视实际情况并根据重要性原则有选择地进行增减。

  第八十七条 财务状况分析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发行人应披露公司资产、负债的主要构成,分析说明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提取情况是否与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发行人还应分析说明导致变化的主要因素;

  (二)发行人应分析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的变动情况,并结合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在银行的资信状况、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表内负债、表外融资情况及或有负债等情况,分析说明公司的偿债能力;

  (三)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反映资产周转能力的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并结合市场发展、行业竞争状况、公司生产模式及物流管理、销售模式及赊销政策等情况,分析说明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

  (四)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应分析其投资目的、对发行人资金安排的影响、投资期限、发行人对投资的监管方案、投资的可回收性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充足;

  (五)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一期末存货类别、账面价值、存货跌价准备,结合存货的构成、比例等,分析说明报告期内存货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六)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一期末应收款项的账面原值、坏账准备、账面价值,结合应收款项的构成、比例、账龄、信用期、主要债务人等,分析说明报告期内应收款项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七)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一期末主要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原价、净值,结合固定资产的取得、尚可使用年限、构成、比例、成新率、使用状态等,分析说明报告期内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八)发行人应披露对外投资项目及各项投资的投资期限、初始投资额、期末投资额、股权投资占被投资方的股权比例及会计核算方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的方法及影响金额。结合对外投资项目的构成、比例、分布、收益情况等,分析说明报告期内对外投资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九)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一期末主要无形资产的类别、取得方式、初始金额、摊销年限及确定依据、摊余价值及剩余摊销年限。无形资产的原始价值是以评估值作为入账依据的,还应披露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及主要评估方法。结合无形资产的构成、比例、先进程度等,分析说明报告期内无形资产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十)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一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分析说明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十一)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一期末的主要债项,包括主要的银行借款,对内部人员和关联方的负债,主要合同承诺的债务、或有债项的金额、期限、成本,票据贴现、抵押及担保等形成的或有负债情况。有逾期未偿还债项的,应说明其金额、利率、贷款资金用途、未按期偿还的原因、预计还款期等。结合主要债项的构成、比例、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况、用途等,分析说明报告期内债项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十二)发行人应披露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扼要披露报告期内各期末股东权益的情况,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及少数股东权益的情况。

  发行人应分析说明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各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第八十八条 盈利能力分析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发行人应列表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的构成及比例,并分别按产品或服务类别及业务、地区分部列示,分析营业收入增减变化的情况及原因;营业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的,应分析季节性因素对各季度经营成果的影响;

  (二)发行人应依据所从事的主营业务、采用的经营模式及行业竞争情况,分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利润的主要来源、可能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三)发行人应按照利润表项目逐项分析最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成果变化的原因,对于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应重点说明;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或主要原材料、能源价格频繁变动且影响较大的,应针对价格变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作敏感性分析;

  (五)发行人应列表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行业毛利率的数据及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发生重大变化的,还应用数据说明相关因素对毛利率变动的影响程度;

  (六)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对公司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分析原因及对公司盈利能力稳定性的影响;

  (七)发行人应按税种分项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缴纳的税额,说明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第八十九条 现金流量的分析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发行人应扼要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基本情况及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及其影响。结合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析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所产生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或者远低于当期净利润的,应分析披露原因;

  (三)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三年及一期重大的资本性支出情况;如果资本性支出导致公司固定资产大规模增加或进行跨行业投资的,应当分析资本性支出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四)发行人应披露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未来资本性支出计划跨行业投资的,应说明其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关系。

  第九十条 发行人应结合在行业竞争和业务经营方面存在的主要优势及困难,谨慎、客观分析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对报告期内已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应分析其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可能产生的影响;目前已经存在新的趋势或变化,可能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分析具体的影响。

  第九十一条 发行人应披露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以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第九十二条 发行人应披露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若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归发行前的股东享有,应披露滚存利润的审计和实际派发情况,同时在招股说明书首页对滚存利润中由发行前股东单独享有的金额以及是否派发完毕作“重大事项提示”。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运用

  第九十三条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投资安排,应披露预计募集资金数额、专户存储安排、募集资金具体用途、预计投入的时间进度情况。

  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与预计募集资金存在差异的,发行人应说明资金运用和资金管理的安排。

  募集资金项目涉及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的,应披露相关的履行情况。

  第九十四条 募集资金用于提升服务能力、拓展市场营销、改进技术或管理、改造生产或服务流程或设施、扩充人力资源以及其他围绕主营业务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安排,说明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募集资金投入导致发行人业务模式发生改变的,发行人应说明这种变化对主营业务的影响,并结合经营管理能力、技术准备、产品市场开拓的情况进行可行性分析。

  第九十五条 募集资金用于扩大现有产品产能的,发行人应结合现有产品报告期内的产能、产量、销量、产销率、销售区域,项目达产后产品新增的产能、产量以及本行业的发展趋势、相关产品的市场容量、主要竞争对手等情况,对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分析。

  募集资金用于新产品开发生产的,发行人应结合新产品的市场容量、主要竞争对手、行业发展趋势、技术保障、项目投产后新增产能情况,对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分析。

  第九十六条 发行人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投资和研发支出很少、本次募集资金将大规模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或研发支出的,应充分说明固定资产变化与产能变动的匹配关系,并充分披露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研发支出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第九十七条 募集资金直接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发行人可视实际情况并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下列内容:

  (一)投资概算情况,预计项目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如购置设备、土地、技术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水平,生产方法、工艺流程和生产技术选择,主要设备选择,核心技术及其取得方式;

  (三)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能源的供应情况;

  (四)投资项目的竣工时间、产量、产品销售方式及营销措施;

  (五)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环保问题、采取的措施及资金投入情况;

  (六)投资项目的选址,拟占用土地的面积、取得方式及土地用途;

  (七)项目的组织方式、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第九十八条 募集资金拟用于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的,在披露第九十七条内容的同时,还应披露:

  (一)合资或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主要股东、主营业务,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投资规模及各方投资比例;合资或合作方的出资方式;合资或合作协议的主要条款以及可能对发行人不利的条款;

  (二)拟组建的企业法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设立、注册资本、主营业务、组织管理和控制情况。不组建企业法人的,应详细披露合作模式。

  第九十九条 募集资金拟用于向其他企业增资或收购其他企业股份,且已确定的,应披露下列内容:

  (一)拟增资或收购的企业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二)增资资金折合股份或收购股份的评估、定价情况;

  (三)增资或收购前后持股比例及控制情况;

  (四)增资或收购行为与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的关系。

  第一百条 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资产,且已确定的,应披露下列内容:

  (一)拟收购资产的内容;

  (二)拟收购资产的评估、定价情况;

  (三)拟收购资产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若收购的资产为在建工程的,还应披露在建工程的已投资情况、尚需投资的金额、负债情况、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时间等。

  第一百零一条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的,应披露偿债的总体安排及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和财务费用的具体影响。

  第一百零二条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发行人应披露补充营运资金的必要性和管理运营安排,说明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和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第一百零三条 发行人募集资金拟作其他用途的,应披露具体的安排及影响。

  第一百零四条 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发行人应审慎预测具体投资的效益,分别说明募集资金运用前后的效益情况,以及预计产生效益的时间,并充分说明预测基础、依据。

  第十二节 未来发展与规划

  第一百零五条 发行人应披露发行当年和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及发展目标,说明发行人在增强成长性、增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优势等方面拟采取的措施。

  第一百零六条 发行人应当结合募集资金运用,审慎分析说明发行人的未来发展及在增强成长性和自主创新方面的情况,具体分析说明可能涉及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现有产品或服务升级、进行技术开发和持续创新、加强管理和技术团队建设、改善公司财务结构等情况。

  第一百零七条 发行人披露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应当具体明确,合理说明规划和目标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确保实现规划和目标采用的方法或途径。发行人应声明在上市后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况。

  第一百零八条 发行人应披露上述业务发展规划和目标与现有业务的关系。若实现上述规划和目标涉及与他人合作的,应对合作方及合作条件予以说明。

  第一百零九条 发行人披露的规划、目标、措施以及相应的分析,应与招股说明书其他相关内容相衔接。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第一百一十条 发行人应披露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内容及其履行情况。合同内容应主要包括: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

  (七)地点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对发行人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附带条款和限制条件。

  第一百一十一条 发行人应披露对外担保的情况,主要包括:

  (一)被担保人的名称、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住所、生产经营情况、与发行人有无关联关系、以及最近一年及一期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净利润;

  (二)主债务的种类、金额和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担保方式:采用保证方式还是抵押、质押方式;采用抵押、质押方式的,应披露担保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相关情况;

  (四)担保范围;

  (五)担保期间;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七)其他对担保人有重大影响的条款;

  (八)担保履行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的,应予说明。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发行人应披露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主要包括:

  (一)案件受理情况和基本案情;

  (二)诉讼或仲裁请求;

  (三)判决、裁决结果及执行情况;

  (四)诉讼、仲裁案件对发行人的影响。

  第一百一十三条 发行人应披露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发行人应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如不存在,应作声明。

  第一百一十四条 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十四节 有关声明

  第一百一十五条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招股说明书正文的尾页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应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并由发行人加盖公章。

  第一百一十六条 保荐人(主承销商)应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招股说明书正文后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应由法定代表人、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签名,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加盖公章。

  第一百一十七条 发行人律师应在招股说明书正文后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应由经办律师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并由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

  第一百一十八条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招股说明书正文后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应由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加盖公章。

  第一百一十九条 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在招股说明书正文后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应由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所在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由资产评估机构加盖公章。

  第一百二十条 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应在招股说明书正文后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应由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所在验资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由验资机构加盖公章。

  第一百二十一条 本准则所要求的有关人员的签名下方应以印刷体形式注明其姓名。

  第十五节 附 件

  第一百二十二条 招股说明书结尾应列明附件,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附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如有);

  (六)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七)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八)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九)公司章程(草案);

  (十)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第三章 附 则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深交所:七种异常交易受重点监管 投资者勿越线

作为一种特定的投资行为,证券交易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将扰乱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明确规定了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投资者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违规越线。
  七种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以下七种情形属于涉嫌违法违规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是交易所重点监管的对象。

  一是虚假申报。主要指作出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申报或撤销申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市场俗称的“涨停板敢死队”所惯用的操作手法之一就是虚假申报。近期证监会便对张建雄利用虚假申报手段操纵证券市场案作出了严肃查处。

  二是拉抬、打压。主要指通过巨额申报、大笔申报、连续申报、高价或低价申报,造成股价大幅上涨或下跌。比较典型的例子是短线操纵,操纵者凭借资金优势,以上述方式大量买入,将股价推高或在尾市拉抬股价,甚至拉抬至涨停,在次日或随后的较短时间内在股价上涨后迅速抛售,获取短线差价。

  三是约定交易。也就是市场俗称的“对倒”,是指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在历史上查处的多人合谋的市场操纵案中普遍存在这种违法行为。

  四是自买自卖。也就是市场俗称的“对敲”,是指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在近期证监会查处的“中核钛白(002145)股价操纵案”中,当事人程文水和刘延泽就存在着以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自买自卖的违法交易方式。

  五是连续集中交易。主要指单个帐户或多个具有关联关系的账户以其资金优势,在一段时期内进行大量且连续的交易。在上述“中核钛白股价操纵案”中,操纵者就是利用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通过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连续买卖,影响“中核钛白”的股价和交易量。

  六是异常回转交易。主要指在权证等可进行T+0回转交易的证券交易中,大量、频繁在相近价位进行回转交易,导致证券价格大幅波动。

  七是涉嫌内幕交易的有关交易行为。主要表现为在上市公司披露资产重组、重大投资、重大合同、定向增发、业绩大幅变动等重大信息前,大量买入或者卖出相关证券。在“杭萧钢构(600477)案”中,有关当事人利用签订重大合同的信息,在上市公司披露前大量买入,中国证监会认定其交易行为构成内幕交易,并移送至司法机关,相关涉案人员最终受到了刑事处罚。

  对异常交易行为勿存侥幸心理

  当前,少数投资者为追逐投机利润,采用包括上述七种涉嫌违法违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的交易方式参与证券交易,引起股价大幅波动。需要劝诫这些投资者的是,对异常交易行为千万不要抱存侥幸心理。交易所依法设立了市场监察系统,对证券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只要出现异常交易,市场监察系统就会自动报警。而涉嫌违法违规的异常交易行为是交易所重点监控的对象,根据深、沪两所《交易规则》的规定,被重点监控的异常交易行为多达13种,上述七种异常交易行为全部囊括在其中。因此,只要出现异常交易行为,交易所将会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投资者切莫以身试法

  交易所对重大异常交易行为实施严格的监管措施。在实时监控中,一旦发现投资者出现利用资金优势巨额申报、连续申报、频繁申报、虚假申报、拉抬股价等重大异常交易情况,交易所将立即发出电话警示和书面警示函。在受到交易所的警示后,这些投资者应当及时纠正交易行为,消除对市场的不良影响。倘若投资者不听劝阻,继续进行违规交易,对市场交易活动造成严重影响的,交易所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这些帐户采取限制交易、上报中国证监会立案查处等措施。截止目前,交易所已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多起投资者利用资金优势大额申报、连续申报、频繁申报、拉抬股价以及虚假申报的案件及相关异常交易帐户。

  当前,中国证监会已建立了证监会、证监局、交易所“三位一体”的协同监管机制,快速并严肃查处了一批市场关注的典型案件,例如在查处“涨停板敢死队”成员“周建明”以虚假申报、频繁申报等手段操纵市场的案件后,最近又依法严肃查处了张建雄利用虚假申报手段操纵证券市场案,同时快速查处了程文水和刘延泽操纵市场减持解禁限售股份案。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正在进一步加大对短线操纵的打击和查处力度。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者必将受到监管部门的严肃查处。在此,我们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勿存侥幸心理,切莫以身试法,一定要树立理性投资的观念,合法合规参与证券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规范公司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上市行为,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1.2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适用本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权证等衍生品种、境外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 发行人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创业板上市,应经本所审核同意,并在上市前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1.4 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1.5 本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等进行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2.1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2.3 本规则所称真实,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2.4 本规则所称准确,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

  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内容应易于理解,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夸大等性质的词句,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时,应当合理、谨慎、客观。

  2.5 本规则所称完整,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2.6 本规则所称及时,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

  2.7 本规则所称公平,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

  公司通过年度报告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进行沟通时,不得透露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并应进行网上直播,使所有投资者均有机会参与。

  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时,上市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因特殊情况需要向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银行、税务、统计部门、中介机构、商务谈判对手方等报送文件和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依据本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还应当要求中介机构、商务谈判对手方等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不对外泄漏有关信息,并承诺在有关信息公告前不买卖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2.8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应当将经董事会审议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报送本所备案并在本所指定网站披露。

  2.9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他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一旦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市场传闻或者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报告本所并立即公告。

  2.10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动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并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特别注意筹划阶段重大事项的保密工作。公共媒体上出现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报道或者传闻,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就有关报道或者传闻所涉及的事项准确告知上市公司,并积极主动配合上市公司的调查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11 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在第一时间报送本所,报送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应当符合本所的要求。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12 本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核,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本所对定期报告实行事前登记、事后审核;对临时报告依不同情况实行事前审核或者事前登记、事后审核。

  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出现任何错误、遗漏或者误导,本所可以要求公司作出说明并公告,公司应当按照本所要求办理。

  2.13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经本所登记后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上披露。定期报告摘要还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披露。

  公司未能按照既定时间披露,或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文件内容与报送本所登记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应当立即向本所报告。

  2.14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重大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在指定媒体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前述规定。

  2.15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关注公共媒体关于本公司的报道,以及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情况,及时向有关方面了解真实情况。

  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回复本所就相关事项提出的问询,并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和本所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就相关情况作出公告,不得以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或者需要保密等为由不履行报告、公告和回复本所问询的义务。

2.16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本所问询,或者未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和本所的要求进行公告,或者本所认为必要的,本所可以采取交易所公告等形式,向市场说明有关情况。

  2.17 上市公司应当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相关备查文件等信息披露文件在公告的同时备置于公司住所地,供公众查阅。

  2.18 上市公司应当配备信息披露所必要的通讯设备,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对外公告,如有变更应及时进行公告并在公司网站公布。

  公司应保证咨询电话线路畅通,并保证在工作时间有专人负责接听。如遇重大事件或其他必要时候,公司应开通多部电话回答投资者咨询。

  公司应当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定期举行与投资者见面活动,及时答复公众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2.19 上市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者本所认可的其他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提出暂缓披露申请,说明暂缓披露的理由和期限:

  (一)拟披露的信息未泄漏;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经本所同意,公司可以暂缓披露相关信息。暂缓披露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

  暂缓披露申请未获本所同意、暂缓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暂缓披露的期限届满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2.20 上市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本所认可的其他情况,按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

  2.21 上市公司发生的或者与之有关的事件没有达到本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或者本规则没有具体规定,但本所或者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比照本规则及时披露。

  2.22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本规则的具体规定有疑问的,应当向本所咨询。

  2.23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为发行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上市保荐书、持续督导意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一节 声明与承诺

  3.1.1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新任董事、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签署一式三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本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签署一式三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本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和备案工作。

  前述机构和个人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时,应当由律师见证,并由律师解释该文件的内容,前述机构和人员在充分理解后签字盖章。

  董事会秘书应当督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时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按本所规定的途径和方式提交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

  3.1.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

  (一)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有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或者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

  (三)参加证券业务培训的情况;

  (四)其他任职情况和最近五年的工作经历;

  (五)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国籍、长期居留权的情况;

  (六)本所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情况。

  3.1.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1.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含续任)期间声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该等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和公司董事会提交有关该等事项的最新资料。

  3.1.5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承诺:

  (一)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二)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本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接受本所监管;

  (三)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公司章程》;

  (四)本所认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和应当作出的其他承诺。

  监事还应当承诺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其承诺。

  高级管理人员还应当承诺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3.1.6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

  (一)直接、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有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或者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

  (三)关联人基本情况;

  (四)本所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情况。

  3.1.7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并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承诺:

  (一)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本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接受本所监管;

  (三)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公司章程》;

  (四)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1. 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2. 不通过非公允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 不利用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不以任何方式泄漏有关上市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4. 保证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以任何方式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严格履行作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不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积极主动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信息,并如实回答本所的相关问询;

(七)本所认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和应当作出的其他承诺。

  3.1.8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该等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和公司董事会提交有关该等事项的最新资料。

  3.1.9 上市公司董事应当履行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包括:

  (一)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行事并对所议事项表达明确意见;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的,应当审慎地选择受托人;

  (二)认真阅读上市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和公共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和公司已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得以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或者不知悉为由推卸责任;

  (三)在履行职责时诚实守信,在职权范围内以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行使权利,避免事实上及潜在的利益和职务冲突;

  (四)《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及社会公认的其他忠实和勤勉义务。

  3.1.10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股票上市前、任命生效时及新增持有公司股份时,按照本所的有关规定申报并申请锁定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本所指定网站公告。

  3.1.11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一年锁定期满后,拟在任职期间买卖本公司股份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提前报本所备案。

  3.1.1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3.1.13 上市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当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本所备案。独立董事选举应实行累积投票制。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

  3.1.14 本所在收到前条所述材料的五个交易日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对于本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上市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本所提出异议等情况进行说明。

  3.1.15 本所建立独立董事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记录,并通过本所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独立董事诚信档案的相关信息。

  第二节 董事会秘书

  3.2.1 上市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本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3.2.2 董事会秘书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本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本所所有问询;

  (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本规则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本规则、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本所报告;

  (八)《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2.3 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本所报告。

  3.2.4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本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本公司现任监事;

  (五)本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3.2.5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者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3.2.6上市公司应当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将该董事会秘书的有关资料报送本所,本所自收到有关资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董事会可以聘任。

  3.2.7上市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应当向本所报送下列资料:

  (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符合本规则任职资格的说明、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内容;

  (二)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被推荐人取得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3.2.8 上市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参加本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3.2.9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及时公告,并向本所提交下列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三)公司董事长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本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3.2.10 上市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本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3.2.11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本规则3.2.4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重大损失的。

  3.2.12 上市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公司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者待办理事项。

  3.2.13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本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3.2.14 上市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本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3.2.15 上市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3.2.13条规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本所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权管理事务。

  第四章 保荐机构

  4.1 本所实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保荐制度。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和上市后发行的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本所上市,以及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申请其股票恢复上市的,应当由保荐机构保荐。

  保荐机构应当为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列入保荐机构名单,同时具有本所会员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

  4.2 保荐机构应当与发行人签订保荐协议,明确双方在公司申请上市期间、申请恢复上市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保荐协议应当约定保荐机构审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的时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市后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申请恢复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恢复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自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或者恢复上市之日起计算。

  对于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违规行为,或者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等监管风险较大的公司,在法定持续督导期结束后,本所可以视情况要求保荐机构继续延长持续督导期,直至相关问题解决或风险消除。

  4.3 保荐机构应当在签订保荐协议时指定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保荐工作,作为保荐机构与本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保荐代表人应当为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列入保荐代表人名单的自然人。

  4.4 保荐机构保荐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恢复上市除外)时,应当向本所提交上市保荐书、保荐协议、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已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列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名单的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以及与上市保荐工作有关的其他文件。

  保荐机构推荐股票恢复上市时应当提交的文件及其内容应当符合本规则第十四章第二节的有关规定。

  4.5 上市保荐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概况;

  (二)申请上市的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情况;

  (三)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四)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五)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六)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八)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上市保荐书应当由保荐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签字,注明日期并加盖保荐机构公章。

  4.6 保荐机构应当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财务内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以及督导发行人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保证向本所提交的与保荐工作相关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督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遵守本规则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并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4.7 保荐机构应当在发行人向本所报送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文件,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发现信息披露文件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发行人更正或者补充,并同时向本所报告。

  4.8 发行人临时报告披露的信息涉及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委托理财、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的,保荐机构应当自该等临时报告披露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分析并在指定网站发表独立意见。

  4.9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应当自发行人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网站披露跟踪报告,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所涉及事项,进行分析并发表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应当对上市公司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以保证前款所发表的独立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10 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发表的意见应当及时告知发行人,记录于保荐工作档案。

  发行人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工作。

  4.11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可能存在违反本规则规定的行为的,应当督促发行人作出说明和限期纠正,并向本所报告。

  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于披露前向本所书面报告,经本所审核后在指定网站上公告。本所对上述公告进行形式审核,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4.12 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按本规则规定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者其他不当情形的,应当及时发表意见并向本所报告。

  4.13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终止保荐协议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说明原因并由发行人发布公告。

  发行人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公告。新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及时向本所提交4.4条规定的有关文件。

  4.14 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通知发行人,并在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说明原因并提供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的相关资料。发行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及时披露保荐代表人变更事宜。

  4.15 保荐机构应当自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4.16 保荐机构、相关保荐代表人和保荐工作其他参与人员不得利用从事保荐工作期间获得的发行人尚未披露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章 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第一节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

  5.1.1 发行人申请股票在本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本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5.1.2 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

  5.1.3 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申请书);

  (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

  (五)依法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保荐协议和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八)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九)发行人全部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托管的证明文件;

  (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报告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

  (十一)发行人拟聘任或者已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的有关资料;

  (十二)5.1.6条和5.1.7条所述承诺函;

  (十三)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持有人所持股份已在结算公司锁定的证明文件;

  (十四)发行后至上市前按规定新增的财务资料和有关重大事件的说明文件(如适用);

  (十五)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十六)上市公告书;

  (十七)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1.4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向本所提交的上市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1.5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5.1.6 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申请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应当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上述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本所同意,可豁免遵守上述承诺:

  (一)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的;

  (二)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5.1.7 如发行人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日为基准日)进行过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除需遵守5.1.5条的规定外,还需在发行人向本所提出其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申请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50%。

  5.1.8 本所在收到全套上市申请文件后七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出现特殊情况的,本所可以暂缓作出决定。

  5.1.9 本所设立上市委员会对上市申请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意见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

  本章5.1.1条所列第(一)至第(五)项条件为在本所上市的必要条件,本所并不保证发行人符合上述条件时,其上市申请一定能够获得本所同意。

  5.1.10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申请获得本所审核同意后,发行人应当于其股票上市前五个交易日内,在指定网站上披露下列文件:

  (一)上市公告书;

  (二)公司章程;

  (三)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四)法律意见书;

  (五)上市保荐书。

  上述文件应当备置于公司住所,供公众查阅。

  发行人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本所同意,不得擅自披露与上市有关的信息。

  5.1.11 刊登招股说明书后,发行人应持续关注公共媒体(包括报纸、网站、股票论坛等)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或传闻,及时向有关方面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项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在上市首日刊登风险提示公告,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提示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

  第二节 上市公司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上市

  5.2.1 上市公司向本所申请办理新股或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事宜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

  (二)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申报材料;

  (三)发行的预计时间安排;

  (四)发行具体实施方案和发行公告;

  (五)相关招股意向书或者募集说明书;

  (六)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2.2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编制并及时披露涉及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公告。

  5.2.3 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新股或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5.2.4 上市公司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本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5000万元;

  (三)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5.2.5 上市公司申请新股或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申请新股上市的,还应当编制股份变动报告书。

  5.2.6上市公司向本所申请新股上市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申请书);

  (二)保荐协议或财务顾问协议;

  (三)上市保荐书或财务顾问报告;

  (四)发行完成后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结算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报告(如适用);

  (七)股份变动报告书及上市公告书;

  (八)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2.7 上市公司向本所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申请书);

  (二)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

  (三)保荐协议和上市保荐书;

  (四)法律意见书;

  (五)发行完成后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验资报告;

  (六)结算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募集说明书);

  (八)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的说明;

  (九)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2.8 上市公司在本所同意其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申请后,应当在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前五个交易日内,在指定网站上披露下列文件:

  (一)上市公告书;

  (二)股份变动报告书(适用于新股上市);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三节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

  5.3.1 上市公司向本所申请证券投资基金、法人、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配售结果的公告;

  (三)配售股份的托管证明;

  (四)有关向证券投资基金、法人、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份说明;

  (五)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六)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3.2经本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配售的股份上市流通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提示性公告。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配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

  (二)配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数量;

  (三)配售股份的发行价格;

  (四)公司的历次股份变动情况。

  5.3.3 上市公司向本所申请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有关股东的持股情况说明及托管情况;

  (三)有关股东所作出的限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四)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3.4 经本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至少在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流通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提示性公告,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上市流通时间和数量;

  (二)有关股东所作出的限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5.3.5 上市公司向本所申请其他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的,参照本节相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定期报告

  6.1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公司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本所的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

  6.2 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在该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业绩快报应当披露公司本期及上年同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

  公司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

  6.3 上市公司应当与本所约定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本所根据均衡披露原则统筹安排各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顺序。

  公司应当按照本所安排的时间办理定期报告披露事宜。因故需变更披露时间的,应当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本所提出书面申请,陈述变更理由,并明确变更后的披露时间,本所视情形决定是否予以调整。本所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

  6.4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因故无法形成有关定期报告的董事会决议的,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方式对外披露相关事项,说明无法形成董事会决议的具体原因和存在的风险。

  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

  6.5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关于定期报告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安排落实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依法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6.6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见影响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负责公司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无故拖延审计工作影响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6.7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中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一)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弥补亏损的;

  (二)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为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

  公司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须审计,但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6.8 上市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司应当在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实际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入时间和完工程度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专项审核的情况。

  6.9 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向本所报送,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中期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计报告原件(如适用);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及其公告文稿;

  (四)按本所要求制作的载有定期报告和财务数据的电子文件;

  (五)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后发表的专项意见;

  (六)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6.10 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提前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无论是否已经审计),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等。

  6.11 上市公司应当在每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一个月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向投资者真实、准确地介绍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投资项目等各方面情况。

  公司年度报告说明会应当事先以公告的形式就活动时间、方式和主要内容等向投资者予以说明,年度报告说明会的文字资料应当刊载于公司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6.12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规定,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公司在报送定期报告的同时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审议此专项说明的董事会决议以及决议所依据的材料;

  (二)独立董事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三)监事会对董事会有关说明的意见和相关的决议;

  (四)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

  (五)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6.13 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按6.12条出具的专项说明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二)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具体金额,若影响的金额导致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的,应当明确说明;

  (三)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6.14 前述6.12条所述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规定,在相应定期报告中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详细说明。

  6.15 前述6.12条所述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纠正,重新审计,并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披露纠正后的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审计报告。

  公司未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披露经纠正和调整的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审计报告的,本所报中国证监会调查处理。

  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纠正和调整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之内。

  6.16 上市公司应当认真对待本所对其定期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及时回复本所的问询,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有关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如需披露更正或者补充公告并修改定期报告的,公司应当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公告,并在指定网站上披露修改后的定期报告全文。

  6.17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按照本章规定所编制的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转股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累计转股的情况;

  (三)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名单和持有量;

  (四)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五)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六)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七章 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

  7.1 临时报告是指上市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发布的除定期报告以外的公告。

  临时报告披露内容同时涉及本规则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和第十一章的,其披露要求和相关审议程序应当同时符合前述各章的相关规定。

  临时报告(监事会公告除外)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发布并加盖董事会公章。

  7.2 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向本所报送并披露临时报告,临时报告涉及的相关备查文件应当同时在本所指定网站上披露(如中介机构报告等文件)。

  7.3 上市公司应当在临时报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下列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监事会作出决议时;

  (二)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无论是否附加条件或者期限)时;

  (三)公司(含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者理应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

  7.4 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正处于筹划阶段,虽然尚未触及7.3条规定的时点,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筹划情况和既有事实:

  (一)该事件难以保密;

  (二)该事件已经泄漏或者市场出现有关该事件的传闻;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已发生异常波动。

  7.5 上市公司可以在中午休市期间或下午三点三十分后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

  在下列紧急情况下,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相关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临时停牌,并在上午开市前或者市场交易期间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临时报告:

  (一)公共媒体中传播的信息可能或者已经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需要进行澄清的;

  (二)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需要进行说明的;

  (三)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件),有关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漏的;

  (四)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7.6 上市公司按照7.3条规定首次披露临时报告时,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披露要求和本所制定的相关格式指引予以公告。在编制公告时若相关事实尚未发生的,公司应当严格按要求公告既有事实,待相关事实发生后,再按照本规则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披露完整的公告。

  7.7 上市公司按照7.3条或者7.4条规定履行首次披露义务后,还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持续披露有关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

  (一)董事会、监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就已披露的重大事件作出决议的,应当及时披露决议情况;

  (二)公司就已披露的重大事件与有关当事人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的,应当及时披露意向书或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意向书、协议的内容或者履行情况发生重大变更、被解除、终止的,应当及时披露变更、被解除、终止的情况和原因;

  (三)已披露的重大事件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者被否决的,应当及时披露批准或者否决情况;

  (四)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现逾期付款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逾期付款的原因和相关付款安排;

  (五)已披露的重大事件涉及主要标的尚待交付或者过户的,应当及时披露有关交付或者过户事宜;

  超过约定的交付或者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者过户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如期完成的原因、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的时间,并在此后每隔三十日公告一次进展情况,直至完成交付或者过户;

  (六)已披露的重大事件出现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事件的进展或者变化情况。

  7.8 上市公司按照7.3条或者7.4条规定报送的临时报告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公司应当先披露提示性公告,解释未能按照要求披露的原因,并承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的公告。

  7.9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本规则第九章、第十章和第十一章所述重大事件,视同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适用前述各章的规定。

  上市公司参股公司发生本规则第九章、第十一章所述重大事件,或者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发生第十章所述的有关交易,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应当参照前述各章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章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第一节 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8.1.1 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将董事会决议(包括所有提案均被否决的董事会决议)报送本所备案。董事会决议应当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

  本所要求提供董事会会议记录的,公司应当按本所要求提供。

  8.1.2 董事会决议涉及须经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或者本规则第六章、第九章、第十章和第十一章所述重大事件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涉及本所认为有必要披露的其他事项的,上市公司也应当及时披露。

  8.1.3 董事会决议涉及本规则第六章、第九章、第十章和第十一章所述重大事项,需要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或者本所制定的公告格式指引进行公告的,上市公司应当分别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

8.1.4 董事会决议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说明;

  (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董事人数和姓名、缺席的理由和受托董事姓名;

  (四)每项议案获得的同意、反对和弃权的票数,以及有关董事反对或者弃权的理由;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说明应当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理由和回避情况;

  (六)需要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事前认可或者独立发表意见的,说明事前认可情况或者所发表的意见;

  (七)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

  8.1.5 上市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将监事会决议报送本所备案,经本所登记后公告。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过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监事应当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1.6 监事会决议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说明;

  (二)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监事人数、姓名、缺席的理由和受托监事姓名;

  (三)每项议案获得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以及有关监事反对或者弃权的理由;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

  第二节 股东大会决议

  8.2.1 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或者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会议召集人和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并充分、完整地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公司还应当同时在本所指定网站披露有助于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8.2.2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结束当日,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文稿、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报送本所,经本所登记后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所要求提供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的,上市公司应当按本所要求提供。

  8.2.3 上市公司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者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者取消的情形,上市公司应当在原定召开日期的至少两个交易日之前发布通知,说明延期或者取消的具体原因。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通知中公布延期后的召开日期。

  8.2.4 股东大会召开前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内容。

  8.2.5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书面通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将有关文件报送本所备案。

  在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份的10%,召集股东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申请在上述期间锁定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股东大会会议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导致会议不能正常召开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向本所报告,说明原因并披露相关情况以及律师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8.2.6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以及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人数、所持(代理)股份及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

  (三)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

  (四)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对股东提案作出决议的,应当列明提案股东的名称或者姓名、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应当说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若股东大会出现否决提案的,应当披露法律意见书全文。

  8.2.7 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上不得披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九章 应披露的交易

  9.1 本章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本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9.2 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9.3 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上市公司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9.4 上市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9.1条第(二)项至第(四)项以外各项中方向相反的两个交易时,应当按照其中单个方向的交易涉及指标中较高者计算披露标准。

  9.5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者出售该股权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9.2条和9.3条所述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营业收入。

  9.6 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9.3条第(三)项或者第(五)项标准,且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的,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适用9.3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9.7 对于达到9.3条规定标准的交易,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一年。

  对于未达到9.3条规定标准的交易,若本所认为有必要的,公司也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或者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9.8 上市公司发生9.1条规定的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时,应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除应当披露并参照9.7条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已按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9.9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或者第八十一条规定可以分期缴足出资额的,应当以协议约定的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9.2条和9.3条的规定。

  9.10 上市公司发生9.1条规定的 “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100万元的,应及时披露。

  已按照9.2条或者9.3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9.11 上市公司发生9.1条规定的“提供担保”事项时,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

  “提供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七)本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9.12 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9.2条或者9.3条规定。

  已按照9.2条或者9.3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9.13 对于已披露的担保事项,上市公司还应当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

  (一)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的;

  (二)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9.14 上市公司披露交易事项时,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告文稿;

  (二)与交易有关的协议书或者意向书;

  (三)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及董事会决议公告文稿(如适用);

  (四)交易涉及的政府批文(如适用);

  (五)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如适用);

  (六)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9.15上市公司应当根据交易事项的类型,披露下述所有适用其交易的有关内容:

  (一)交易概述和交易各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对于按照累计计算原则达到标准的交易,还应当简要介绍各单项交易情况和累计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包括标的的名称、账面值、评估值、运营情况,有关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是否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是否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交易标的为股权的,还应当说明该股权对应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财务数据;

  交易标的涉及公司核心技术的,还应当说明出售或购买的核心技术对公司未来整体业务运行的影响程度及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还应当说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子公司理财,以及该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如存在,应当披露前述事项涉及的金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解决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成交金额、支付方式(如现金、股权、资产置换等)、支付期限或者分期付款的安排、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有效期限等;交易协议有任何形式的附加或者保留条款,应当予以特别说明;

  交易需经股东大会或者有权部门批准的,还应当说明需履行的合法程序及其进展情况;

  (五)交易定价依据,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以及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股东整体利益的声明;

  (六)交易标的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

  (七)进行交易的原因,公司预计从交易中获得的利益(包括潜在利益),以及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必要时应咨询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八)关于交易对方履约能力的分析,包括说明与交易有关的任何担保或者其他保证;

  (九)交易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以及出售所得款项拟作的用途;

  (十)关于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情况的说明;

  (十一)关于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同业竞争及相关应对措施的说明;

  (十二)中介机构及其意见;

  (十三)本所要求的有助于说明交易实质的其他内容。

  9.16 上市公司披露提供担保事项,除适用9.15条的规定外,还应当披露截止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9.17 上市公司与其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中国证监会或本所另有规定外,免于按照本章规定披露和履行相应程序。

  第十章 关联交易

  第一节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10.1.1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9.1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三)销售产品、商品;

  (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六)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七)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10.1.2 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10.1.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0.1.4 上市公司与10.1.3条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10.1.3条第(二)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属于10.1.5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者除外。

  10.1.5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10.1.3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10.1.6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一)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10.1.3条或者10.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10.1.3条或者10.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10.1.7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及时告知上市公司。

  公司应当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并将上述关联人情况及时向本所备案。

  第二节 关联交易的程序与披露

  10.2.1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上市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一)交易对方;

  (二)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

  (三)拥有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权的;

  (四)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见本规则10.1.5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见本规则10.1.5条第(四)项的规定);

  (六)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因其他原因使其独立的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士。

  10.2.2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一)交易对方;

  (二)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权的;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五)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见本规则10.1.5条第(四)项的规定);

  (六)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者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适用于股东为自然人的);

  (七)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者影响的;

  (八)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的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10.2.3 上市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10.2.4 上市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

  10.2.5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比照9.7条的规定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规则10.2.11条所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10.2.6 上市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2.7 上市公司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告文稿;

  (二)本规则9.14条第(二)项至第(五)项所列文件;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

  (四)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意见;

  (五)本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10.2.8 上市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如适用);

  (四)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说明和关联人基本情况;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包括成交价格与交易标的账面值、评估值以及明确、公允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以及因交易标的特殊而需要说明的与定价有关的其他特定事项;

  若成交价格与账面值、评估值或者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应当说明原因。如交易有失公允的,还应当披露本次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利益转移方向;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交易价格、交易结算方式、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等;

  (七)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包括进行此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真实意图,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必要时请咨询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款项的来源或者获得款项的用途等;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九)本规则9.15条规定的其他内容;

  (十)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的有助于说明交易实质的其他内容。

  10.2.9 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9.1条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和“委托理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10.2.3条、10.2.4条和10.2.5条标准的,适用10.2.3条、10.2.4条和10.2.5条的规定。

险资入市“游戏规则”将与偿付能力挂钩

中小保险公司直接投资股票市场文件已下发至相关保险公司
  符合条件的中小保险公司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将正式开闸。消息人士昨日向上海证券报记者透露,关于保险公司直接投资股票的两个相关“标准”文件刚刚下发至相关保险公司,符合设有独立的资产管理和信用评估部门、股票投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等相应条件的保险公司可直接投资股票。

  隐形门槛:资产超50亿?

  刚刚拿到相关文件的一家保险公司负责人感慨地说,“原来只有下设资产管理公司的保险公司才能直接投资股票,中小保险公司只能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才能入市。如今,两个标准文件出台后,只要符合标准,就可以直接入市。”

  他口中提及的文件正是《保险公司股票投资管理能力标准》、《保险机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标准》,是监管机构评估保险机构有关管理能力即是否具备直接投资股票的主要依据。这也意味着,保监会今后对保险公司股票投资的监管将从“审批制”转为“备案制”。业内人士认为,两大标准文件的出台,将给有能力的保险公司提供更多施展空间。

  按照文件内容来看,保险公司在对照有关标准后,应自行评估股票投资管理能力和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如符合规定标准的,可向保监会提交相关材料,提出投资备案。备案材料的内容大致有七项:备案申请书和董事会决议、最近3年经审议的偿付能力报告、股票资产托管人有关材料和托管协议等。

  “涉及的一些要求,在3月底一次培训会议上,保监会已经有所吹风。这次收到的两个标准文件在具体要求上更加详尽。”一家保险公司投资部负责人说。记者在细读两个标准文件后发现,虽然闸门即将放开,但为了控制风险,监管部门在专业人员配置、投资规则等方面规定较细。其中包括对专业人员数量及从业经历的要求等。

  比如,对专业人员数量的要求——股票投资规模为5至10亿元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投资经理不少于3人,研究人员不少于5人(主要研究人员不少于2人),交易人员不少于2人,风控人员不少于1人,清算人员不少于1人;股票投资规模超过10亿元的,投资经理、研究和交易等主要业务人员不少于12人。另外,对主要研究人员、投资经理、信用评估专业人员、股票投资负责人也分别提出了3至8年以上相关经验的要求。

  一家合资寿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因为之前没有积淀,目前该公司在专业人员数量及资历要求上无法达标,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短期内难以成型。另外,“标准文件中只提及超过5亿元股票投资规模的人员配备要求,如果按照直接入市比例为公司总资产10%这点来看,我们理解是:直接投资股票,公司资产规模可能要达到50亿元以上。”他说,从这一点来看,他所在的公司也不符合标准。

  如仅以资产规模超过50亿元的这个隐形门槛来看,在目前尚未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的保险公司中,民生人寿、生命人寿、阳光保险等中资保险公司可能符合要求,一部分外资(包括合资)保险公司可能不达标。不过,对于“资产50亿或是隐形门槛”的猜测并未得到监管部门官方证实。

  两季偿付低于100%不得增仓

  虽然在上述两个标准文件中,保监会并未单独提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有所要求,不过在其下发的一份《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业务的通知》中,着重强调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资金特性和偿付能力状况,合理确定股票投资规模和比例。

  挂钩偿付能力的具体要求为: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50%以上的,可以按照规定正常开展股票投资;偿付能力充足率连续四个季度处于100%到150%之间的,应当调整股票投资策略;偿付能力充足率连续两个季度低于100%的,不得增加股票投资,并及时报告市场风险,采取应对措施。

  这也是我国保险业今年开始实行分类监管的一项关键内容。来自保监会的消息称,其将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定标准,持续评估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及相关能力。保险公司及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还被要求建立禁选池、备选池、核心池等不同层级的股票池;建立股票投资相关人员及直系亲属的股票账户申报制度,防范操作和道德风险;按季进行股市风险压力测试,设置行业和个股集中度指标等。

  据本报此前了解,包括上述两个“标准”文件在内,保监会本周共对外发布五个有关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调整的新方案。其余三个文件分别为《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设立指引》、《保险机构设立基础设施债权计划通知》、《关于调整债券投资政策的通知》。

创业板发行条件公布 需最近两年持续赢利

中国证监会周二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首次明确了登陆创业板公司的发行条件。随着办法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预示着筹办十年已久的创业板即将推出。
  办法指出,登陆创业板的公司必须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两年持续赢利,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对于发行人的净资产,办法表示,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办法同时规定,发行人必须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上市公司违规担保 股票交易将受特别处理

昨日,深沪交易所向上市公司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对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或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行ST处理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按照深沪交易所的通知,上市公司发生上述情形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提交董事会意见并公告,同时刊登提示性公告。交易所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决定是否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上市公司未能纠正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司应披露未能纠正的原因,提示相关风险。上市公司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之前一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告当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而在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期间,上市公司应当每月至少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的纠正进展情况。

  上交所规定,上市公司在拟披露的200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期末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情节严重的,应提前向交易所公司管理部报告。公司管理部在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度报告中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的发函确认工作,上市公司应在2009年5月31日前纠正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事项,并予以披露。

  通知称,若上市公司资金占用事项已消除,或违规担保事项已纠正,可向交易所申请撤销特别处理。

  去年9月份,深沪交易所颁布修订后的上市规则。规则中曾规定,对于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的公司,交易所将会予以特别警示和交易限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8号

为保证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以下简称2008年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三公”原则,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各上市公司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应遵照本公告要求,切实做好2008年年报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上市公司应遵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年报准则》)(证监公司字〔2007〕212号)等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做好2008年年报披露工作。

  上市公司应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的各项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好2008年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认真学习和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证监会有关规定,做好2008年年报的审计工作。

  二、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上市公司应当继续落实《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35号)的要求,并在2008年年报工作中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加强对上市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

  上市公司应加强对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管理。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上市公司应拒绝报送。上市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上市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二)加强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其在上市公司年报工作中的独立作用

  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要求公司安排对有关重大问题的实地考察。

  独立董事应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独立董事应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

  独立董事应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初审意见;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独立董事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董事会的意见,未获采纳时可拒绝出席董事会,并要求公司披露其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

  独立董事应高度关注上市公司年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一旦发生改聘情形,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并及时向注册地证监局和交易所报告。

  上述沟通情况、意见及建议均应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

  (三)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相关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建立必要的《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并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审计委员会应按照《工作规程》做好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必须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在年报审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上市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召开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大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上市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见面沟通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评估意见及建议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在股东大会决议披露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司注册地证监局。

  (四)重点关注重大事项的披露要求

  上市公司应按照《年报准则》的要求在2008年年报中全面披露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健全的情况;披露公司2008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并总结2007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至今的重大相关情况。

  上市公司应在年报“重要事项”部分披露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偿还情况,同时披露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上市公司应按照《年报准则》的要求,披露报告期实施、推出或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及其对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市公司应按照《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令第57号)的相关规定,制定并披露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上市公司应充分、客观披露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影响,在“董事会报告”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分析国内外市场形势变化、信贷政策调整、汇率利率变动、成本要素价格变化及自然灾害等对企业本年度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及对公司曾作出的盈利预测及相关承诺事项的影响。

  上市公司应贯彻谨慎性原则,合理运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监管部门将重点关注并查处因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导致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及存在重大遗漏的公司,采取及时到位的监管措施,加强对因不合理、不谨慎使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导致公司业绩剧烈波动或者出现“大清洗”情形公司的检查和责任追究。

  三、切实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范的规定,保证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范,做好2008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并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做好同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会计和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范围,在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采用适当方法合理确定公允价值。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充分关注估值模型以及计算参数的合理性,并在附注中详细披露估值模型、重要参数的选取依据和估值过程,以及必要的敏感性分析。

  公司应当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披露同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参照本公告附件表1的格式披露相关金额信息。

  (二)正确、合理的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并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同金融工具会计核算、信息披露相关的决策机制、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重点关注市价持续下跌情况下的金融资产减值,以及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核算。公司应当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参照本公告附件表2的格式披露持有外币金融资产的情况,如未持有也应明确说明。

  (三)正确理解“控制”的涵义,合理确定企业合并类型和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公司应充分关注持有被投资单位表决权的比例对控制权的影响,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的股权结构、董事会构成、日常经营管理决策以及所处行业特点等因素,判断是否具有决定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权力,并以此为基础合理确定企业合并的类型和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如公司将持股比例低于50%的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范围,应当充分披露具有控制权的相关证据。如公司未将持股比例高于50%的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范围,应当充分披露不具有控制权的相关依据。

(四)充分关注关联方之间特殊交易的经济实质,并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充分关注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等向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捐赠行为(包括直接捐赠现金或实物资产、直接豁免或代为清偿债务等)的经济实质。如果交易的经济实质表明属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向上市公司资本投入性质的,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该交易作为权益交易,形成的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五)正确披露境内外会计差异

  同时在境内外发行证券的公司应编制境内外会计准则下净资产、净利润的差异调节表,逐项说明差异原因和金额。对于重大的差异项目,应当在差异调节表下对形成差异的原因、涉及的境内外会计准则规定等增加必要的附注说明。

  对于以前期间从未涉及而于2008年新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公司应在境内外财务报告中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同一公司的管理层不得在境内外披露的同一年度财务报告中对同一交易和事项做出不同的会计估计和认定。

  (六)正确理解、界定和披露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应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根据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对照非经常性损益的列举项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具体经济业务的特点,正确理解、界定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并对重要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增加必要的附注说明。

  四、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审计工作,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

  在2008年年报审计过程中,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执行证券业务审计力量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强内部质量控制,进一步提高对证券业务审计的重视程度,在本所内部选拔具有良好职业操守、业务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熟悉资本市场的合伙人(主任或副主任会计师)和业务经理承担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二)建立和完善同证监局保持密切沟通的机制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对2008年年报审计工作做出妥善安排,认真做好审计计划工作。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规定向业务地证监局报送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包括项目组成员的选定、受聘和续约评价结论,重点关注的问题,风险及舞弊评估的程序,审计时间安排等。审计过程中有重大调整审计计划事项,须知会业务地证监局以及时更新备案审计计划。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单位年度报告披露后,按照规定期限向业务地证监局提交重点关注问题的审计情况总结、管理建议书等。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要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出具专项说明。发现上市公司涉嫌舞弊或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的,要以《致监管当局函》及时向业务地证监局报告。

  上市公司选聘和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还应分别向业务地证监局汇报情况。前任注册会计师还应就以下事项出具说明报证监局备案: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原因;是否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诚信缺失;与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分歧;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涉嫌管理层舞弊、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和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就业务承接情况、风险评估以及识别的主要风险、与前任会计师沟通情况等向证监局做出书面说明。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将其与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证监局的沟通情况、会议内容及各方签字的会议纪要存入审计工作底稿。

  (三)提高风险意识,关注上市公司风险领域

  各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应严格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审慎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并将风险评估与内部控制测试、实质性测试程序有机结合起来。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充分考虑由于侵占资产、经营失败、股权激励等导致的财务舞弊风险,关注资金异常流动、授权及印章管理、网上银行等重要环节和对外抵押担保、金融衍生品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决策的内部控制程序,并将控制测试同实质性测试程序有机结合。

  (四)审慎执业,做好重点领域审计,履行充分审计程序

  各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过程中,要结合2008年资本市场大幅波动的情况,重点关注公允价值、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合并、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股权激励、开发费用资本化、金融工具分类、异常关联交易、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特别是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以及重大投资等重点领域。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履行充分的审计程序,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除了要特别重视前述公司层面的风险、舞弊及内部控制的测评外,还应落实重要财务报表项目认定层次的实质性审计程序,充分履行函证、监盘、减值测试、分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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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盘六征兆

  问:市场发生变盘前,一般会出现一些市场特征。具体有哪些呢?

  答:1、指数在某一狭小区域内保持横盘震荡整理的走势,处于上下两难、涨跌空间均有限的境地中;2、在K线形态上,K线实体较小,经常有多根或连续性的小阴小阳线,并且其间经常出现十字星走势;3、大部分个股的股价波澜不兴,缺乏大幅盈利的波动空间;4、投资热点平淡,既没有强悍的领涨板块,也没有能够聚拢人气的龙头个股;5、增量资金入市犹豫,成交量明显趋于萎缩且不时出现地量;6、市场人气涣散,投资者观望气氛浓厚。

  至于变盘的结果究竟是向上突破还是破位下行,则取决于多种市场因素,其中主要有:1、股指所处位置的高低,是处于高位还是处于低位;2、观察市场资金的流动方向以及进入资金的实力和性质,通常大盘指标股的异动极有可能意味着将出现向上变盘的可能;3、观察主流热点板块在盘中是否有大笔买卖单的异动,关注板块中的龙头个股是否能崛起。如果仅仅是冷门股补涨或超跌股强劲反弹,往往不足以引发向上变盘。

看盘技巧与循环投资

    股票市场里的庄家,对公司的内幕消息知道得最为清楚,公司有什么异动他们会作出最早反应。所以能够把握住庄家大户的动向,在股票市场上胜算就更高,而通过股票交易动态走势、成交量变化等可以观察到大户的动向。
  股票行情的动态、走势,是证券投资者进行投资所依据的重要信息。股市行情是一个信息包罗万象的载体,一切信息都要通过买卖成交量显示其真实含义。如果哪只股票要送配股,虽然没有登报,但是股价和成交量一定会有所反映。因为毕竟杜绝不了消息走漏。有时大家看到所有股票全面下跌,惟有某一只股票不跌,甚至上涨,第二天出现的消息是这只股票要送配股了。因此跟踪观察每一只股票成交量的变化,是每一个有功底的投资者一定要做的功课。

  一个中长线投资者,不需要经常到证券公司,而可以通过新闻媒介、行情报表来观察。这种观察的方法可以避免随机行动。随机行动就是在抛出了股票以后,看到股价又上涨了,股市上有人在追涨,所以耐不住又买回来了,实际到收盘前又跌了。有的时候庄家就是通过欺骗手段诱骗散户。例如庄家根本没打算买,却以极低价格填上买入委托单,买进几十万股股票。由于电脑识别不了,只知道买盘沉重,这就诱骗了那些本来不想买的人上当。等买进以后,欺骗者的买单却撤销了,即使不撤单,当天也根本跌不到那个价格。因此,投资者要切实避免这种容易上当受骗的随机运行。

  喜欢短线或超短线的投资者,必须到证券公司去,通过直接的观察,包括通过对分析软件的分时指数走势图进行观察,以预测股价的趋势。股票投资的成功,在于对股价预测的成功。一般地说,有这样的规律——当股价将要上涨的时候,屏幕上显示的最新价等于卖出价,而且买入价和卖出价不断地拉开距离,这预示着行情马上见涨。反之,最新价不断显示买入价,表示有人在朝买入价抛;或者出现股价距离拉开,表示有人不惜低价抛售,预示行情马上下跌。例如,某股买入价是8元,卖出价是8.05元,但是突然出现了卖出价是7.9元,就说明有的大户以7.9元的价格在抛,8元也就成交了。因为他们怕量大以后,股价迅速下跌,在8元上抛不掉,这是一种抛的技巧,这种抛法最迅速。同样,买进的时候,也会出现刚才那种情况,明明卖出价是8.05元,买进价是8元,他怕自己的数量大买不到,出一个8.20元买进。因为怕买不进而踏空,他多出0.15元,以图买进更大的数量。两价格的距离拉大多少,要视买入或卖出的总股数决定。你买10万股的,价格就拉得更大一点。这是区别股价走势的一个依据。因为买方一定是看涨,而卖方一定是看跌。

  投资要赚钱,思维理智是前提,偏偏股市又是一个不理智的市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资深投资者积累了三维智慧的循环投资法则,其关键内容为量、价、时三个关键因素的循环规律。

  就大盘而言,只要包含当时的较近前期的持续成交量能较大,那么大盘的短线未来个股机会就非常大。只要包含当时的较近前期的持续成交量能不足,那么大盘的短线未来个股多数存在着下跌的危险。我们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机会的多寡只与包含当时的较近前期的成交量能有关,而与大盘指数的短时涨跌无关。对于个股的机会来讲,最为重要的有两点,第一是与个股运行趋势顺势的转折点运动特征,即高位的阳线量能和低位的阴线量能;第二是与大盘运行趋势逆势的转折点特征。价格变化的跟踪意义主要在于不断用股票现价与基准价格相比来确定投资品种与投资时机,第一是指个股与本身基本面群体均价的比较,第二是指股票现价与主力历史成本价的比较。当股票现价低于基准价时,主力的动作风格有顺势特点,指数指标有较好的参考作用,此时跟风盘较为容易获得差价利益;当股票现价高于基准价时,主力风格有逆势特征,技术指标有反向参考意义,此时的庄股如果有较多跟风盘参与,下跌的可能性十分大。

  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每年10月份是指数危险最大的月份,根据危险度的大小,其它月份的排序是7月、9月、4月、11月、6月、1月、3月、8 月、12月、5月和2月。在每年1-7月是基金重仓个股活跃的黄金时间段,每年4月-10月是券商重仓股活跃的白金时间段,每年9月-12月是职业机构长线重仓股活跃的白银时间段。

利用V形反转图形选择黑马

    要点:庄家在大幅拉抬之前,有时会先大幅洗盘,股价到达低位,达到其战略意图后便会拉回股价,此时跟进,便会大有收获。
  V形反转是一种变化极快、力度极强的反转形态。其通常发生在快速、大幅下挫之后。远离成交密集区,一旦买盘进场,股价便迅速掉头向上,空仓者大量吸纳,成交量也骤然放大。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种反转的本身,要么是庄家打压吸筹,要么是深幅洗盘,庄家一旦发现浮动筹码已不多,相反,低位却有大手笔买单出现,必然不会让便宜筹码落入他人手中,快速拉抬也就在情理中了。这一战略思想起源于老子:“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意思是说将要收敛它,必须暂且扩张它;将要削弱它,必须暂且增强它;将要废弃它,必须暂且兴起它;将要夺取它,必须暂且拿给它。这一思想符合辩证法,追击敌人过于猛烈,就会遭到反扑。如果让敌人逃跑,反而会瓦解其斗志。因此高明的指挥家消耗敌人的体力和意志,而不去逼近他,这样不经血战就可获胜。

  股市中对庄家来说,强行推高耗费资金的代价是高昂的,与其这样,不如先大幅洗盘,待磨掉大多数投资者的信心和意志后,再行进攻。将欲“涨”之,必固“跌”之!

十招之内预测变盘

    1)、指数在某一狭小区域内保持横盘震荡整理走势,市场处于上下两难境地,涨跌空间均有限的环境中;
  2)、表现在K线形态上,就是K线实体较小,经常有多个连续性的小阴小阳线,并且其间经常出现十字星走势;

  3)、大部分个股的股价波澜不兴,缺乏大幅度盈利的股价波动空间;

  4)、投资热点平淡,即没有强悍的领涨板块,也没有聚拢人气的龙头个股;

  5)、增量资金入市犹豫,成交量明显趋于萎缩,并且不时出现地量;

  6)、市场人气涣散,投资者观望气氛浓厚。

  至于变盘的结局究竟是向上突破还是破位下行,则取决于多种市场因素,其中主要的有:

  1)、股指所处位置的高低;

  2)、股市在出现变盘预兆特征以前是上涨的还是下跌的。是因为上涨行情发展到强弩之末出现多空平衡,还是因为下跌行情发展到做空动能衰竭而产生的平衡,上涨中的平衡要观察市场能否聚集新的做多能量来判断向上突破的可能性,而下跌中的平衡比较容易形成向上变盘。

  3)、观察市场资金的流动方向,以及进入资金的实力和性质,通常大盘指标股的异动及有可能意味着市场将出现向上变盘的可能。

  4)、观察主流热点板块在盘中是否有大笔买卖单异动,关注板块中的龙头个股是否能崛起。如果,仅仅是冷门股补涨或超跌股强劲反弹往往不足以引发向上变盘.

开盘5分钟下单战法

     开盘5分钟内下单战法 开盘价,往往最能体现庄家的当日做盘意图.强势股票,开盘就当一马当先,这种股票如果买中,往往能带来很大的收益,一些个人经验共享,大家有分加分,
  开盘战法所需素材:及时盘中选股公式一个,30分钟K线,昨日收盘前4根30分钟K线走势和量能,当前开盘价格位于多个30分钟K线所处位置.

  必备技能:懂K线,成交量,基本的w,m,v,小山丘...等经典K线图形.

  过程如下:

  1.9.25分,执行选股公式.

  2.把选择的股票加入自选股票.

  3:切换到30分钟K线界面,调整30分钟K线的指标:13,77,99

  4.观察昨日收盘前4跟K线量能情况,不能放大量,且阳线放量,阴线缩量.

  5.观察77,99两根K线是否基本走平或者粘合在一起基本走平.

  6.当前开盘价是否完全在13均线之上.

  7.当前开盘价格是否在77,99均线之上.

  8.13K线是否走出w或者v形,小山丘形状.

  9.当前开盘价格是否在w的右肩顶部附件   最理想情况:4,5,6,7,8,9.当日该股开盘15分钟涨停可能性很大.   理想情况:满足4,5,6,7,当日该股强势可能性超过9成.   较理想情况:满足5,6,8,当前该股强势可能性超过7成.   在自选股中过滤以上三种条件,留下的股票往往不超过10支.这十支股票中的8只都会成为当日的明星股票.

  下单(开盘5分钟之内必须下单):   9.25看盘面挂的买卖单,

  1.如果买单选大于卖单,则以买5价格,开盘抢单.

  2.如果卖单远大于买单,看开盘5分钟价格回调情况,在9:30-9:35的五分钟时间内,价格回调幅度不能超过2%.在回调底部买入.   买入后.关了看盘软件,晚上回家准备数钱.

  大盘对此买法的影响:

  1.大盘当日收红,则当日一般至少4个点以上盈利.

  2.大盘当日十字星,则当日一般2,3个点左右.

  3.大盘小跌,则当日基本可赚手续费.

  4.大盘大跌,则当日亏损幅度和大盘下跌幅度基本持平.   由于此买法基本在w,v,小山丘颈线附件,如果买入成功,则股票有连续大涨的潜力.

识别买卖盘的“神秘语言”

    许多时候,大资金时常利用盘口挂单技巧,引诱投资人做出错误的买卖决定,委买卖盘常失去原有意义,注重盯住盘口是关键,这将有效的发现主力的一举一动,从而更好的把握买卖时机。上压板、下托板看主力意图和股价方向。大量的委卖盘挂单俗称上压板;大量的委买盘挂单俗称下托板。无论上压下托,其目的都是为了操纵股价,诱人跟风,且股票处于不同价区时,其作用是不同的。
  当股价处于刚启动不久的中低价区时,主动性买盘较多,盘中出现了下托板,往往预示着主力做多意图,可考虑介入跟庄追势;若出现了下压板而股价却不跌反涨,则主力压盘吸货的可能性偏大,往往是大幅涨升的先兆。

  当股价升幅已大且处于高价区时,盘中出现了下托板,但走势却是价滞量增,此时要留神主力诱多出货;若此时上压板较多,且上涨无量时,则往往预示顶部即将出现股价将要下跌。

  连续出现的单向大买卖单

  1、盘口意义

  连续的单向大买单,显然非中小投资者所为,而大户也大多不会如此轻易买卖股票而滥用自己的钱。大买单数量以整数居多,但也可能是零数。但不管怎样都说明有大资金在活动。比方如用大的买单或卖单告知对方自己的意图,像666手、555手,或者用特殊数字含义的挂单比如1818手(要发要发)等,而一般投资者是绝不会这样挂单的。

  大单相对挂单较小且并不因此成交量有大幅改变,一般多为主力对敲所致。成交稀少的较为明显,此时应是处于吸货末期,进行最后打压吸货之时。大单相对挂单较大且成交量有大幅改变,是主力积极活动的征兆。如果涨跌相对温和,一般多为主力逐步增减仓所致。

  2、扫盘

  在涨势中常有大单从天而降,将卖盘挂单连续悉数吞噬,即称扫盘。在股价刚刚形成多头排列且涨势初起之际,若发现有大单一下子连续地横扫了多笔卖盘时,则预示主力正大举进场建仓,是投资人跟进的绝好时机。

  3、隐性买卖盘

  在买卖成交中,有的价位并未在委买卖挂单中出现,却在成交一栏里出现了,这就是隐性买卖盘,其中经常蕴含庄家的踪迹。单向整数连续隐性买单的出现,而挂盘并无明显变化,一般多为主力拉升初期的试盘动作或派发初期激活追涨跟风盘的启动盘口。

  一般来说,上有压板,而出现大量隐性主动性买盘(特别是大手笔),股价不跌,则是大幅上涨的先兆。下有托板,而出现大量隐性主动性卖盘,则往往是庄家出货的迹象。

  无征兆的大单解读

  一般无征兆的大单多为主力对股价运行状态实施干预所致,如果是连续大单个股,现行运作状态有可能被改变。如不连续也不排除是资金大的个人大户或小机构所为,其研判实际意义不大。

  1、大单吸货

  股价处于低位,买单盘口中出现层层大买单,而卖单盘口只有零星小单,但突然盘中不时出现大单炸掉下方买单,然后又快速扫光上方抛单,此时可理解为吸货震仓。

  2、买二、买三、卖二、卖三的解读

  在盘面中不断有大挂单在卖三、卖二处挂,并且不断上撤,最后出现一笔大买单一口吃掉所有卖单,然后股价出现大幅拉升,此时主力一方面显实力,一方面引诱跟风者买单,二者合力形成共振,减少拉升压力。买四、买五、卖四、卖五亦可类比解读。

  3、小规模暗中吸筹

  有时买盘较少,买一、买二、买三处只有10-30几手,在卖单处也只有几十手,但大于买盘,却不时出现抛单,而买一却不是明显减少,有时买单反而增加,且价位不断上移,主力同时敲进买、卖单。此类股票如蛰伏于低位,可作中线关注,在大盘弱市尤为明显,一般此类主力运作周期较长,且较为有耐心。

  4、经常性机会大买单

  多指500手以上而卖单较少的连续向上买单。卖一价格被吃掉后又出现抛单,而买一不见增加反而减少,价位甚至下降,很快出现小手买单将买一补上,但不见大单,反而在买三处有大单挂出,一旦买一被打掉,小单又迅速补上,买三处大单同时撤走,价位下移后,买二成为买一,而现在的买三处又出现大单(数量一般相同或相似)且委比是100%以上,如果此价位是高价位,则可以肯定主力正在出货。小单买进,大单卖出,同时以对敲维持买气。

  5、低迷期的大单

  首先,当某只股票长期低迷,某日股价启动,卖盘上挂出巨大抛单(每笔经常上百、上千手),买单则比较少,此时如果有资金进场,将挂在卖一、卖二、卖三档的压单吃掉,可视为是主力建仓动作。注意,此时的压单并不一定是有人在抛空,有可能是庄家自己的筹码,庄家在造量吸引注意。如大牛股中海发展在启动前就时常出现这种情况。

  6、盘整时的大单

  当某股在某日正常平稳的运行之中,股价突然被盘中出现的上千手大抛单砸至跌停板附近,随后又被快速拉起;或者股价被突然出现的上千手大买单拉升然后又快速归位。表明有主力在其中试盘,主力向下砸盘,是在试探基础的牢固程度,然后决定是否拉升。该股如果一段时期总收下影线,则向上拉升可能大,反之出逃可能性大。

  7、下跌后的大单

  某只个股经过连续下跌,在其买一、买二、买三档常见大手笔买单挂出,这是绝对的护盘动作,但这不意味着该股后市止跌了。因为在市场中,股价护是护不住的,“最好的防守是进攻”,主力护盘,证明其实力欠缺,否则可以推升股价。此时,该股股价往往还有下降空间。但投资者可留意该股,因为该股套住了庄,一旦市场转强,这种股票往往一鸣惊人。

如何辨别真假买单

    有时候在下档的接盘挂单中会出现很多大单,猛一看似乎股价是不可能下跌的。不过这种结论有些不着边际,因为我们无形中作了一个假设,那就是这些挂单都愿意买进。而这个假设却不一定成立,这些买单是存在撤单可能的,或者我们甚至可以做这样的假设:其中的一些买单根本就没有想要成交过,其挂出来的目的就是给我们看的。
  其实我们会发现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下面的大接单会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如果这几个价位的接单全部是市场上真实的接单,那么应该涉及多个投资者,而我们又很难想像这些分布在各个不同营业部的投资者会在瞬间集体同时撤单,因此这些单子一定只是属于主力资金的操盘者,这样撤单才能在瞬间同时完成。现在我们需要研判这些接单的真实性。

  假设:五档买进价位中至少有四档是大接单,平均比上档买单多一个数量级。股价近期表现平稳,没有大涨过。

  辨别的关键在于大盘的同步走势,所以我们仍然建议把指数的走势叠加在个股的走势上面。

  首先我们排除市场自然接单的可能。尽管其中可能会有一两张市场的大接单,但市场绝不会一窝蜂地排在第四甚至第五价位接,除非这些价位是整数位,所以这些大接单可以看作是做给市场看的。

  由于这些大单已经挂在那里了,因此存在被动成交的可能,比如一笔超大抛单一下子砸掉下面五档接单。不过一般而言由于这些大单的存在市场抛盘会小很多,这样通常情况下是不会成交的,不过指数的走势会对市场抛单起到诱导的作用,所以我们现在要用到指数的叠加图了。

  指数下跌将带出更多的抛盘,这一点主力比我们更清楚,因此指数的下跌将带动下档接单的成交,所以这时候是观察的最好时候。

  如果接单撤掉,那么这些就是假接单。如果这些接单在指数下跌的时候仍然岿然不动,那么就有以下几种可能性。

  可能性一,指数下跌比较平缓,主力估计市场抛盘不会很大。这样我们就等待指数更明显的下跌波动。

  可能性二,尽管指数下跌较猛,但主力知道市场本身抛盘不大,即使如此也不会带出更多的抛盘。这表明主力近期一直在运作,对于市场较有感觉,同时也把这一信息告诉了我们。

  可能性三,主力愿意增加筹码。由于不在建仓期(不会采用这种方式建仓),主力一般不希望无故增加仓位的,所以这样做的目的就是维护股价,为短期推升股价做铺垫。

  只要在指数下跌特别是明显下跌的过程中这些大接单不撤,至少表明短期内股价存在上涨机会。不过主力的计划也是经常在变,不过只要市场不坏,那么短期内主力寻机推升股价是有较大可能性的,但如果大盘出现明显下跌,那么主力很有可能会改变初衷。

  这里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指数下跌的速度和幅度,这对于主力的意志是一个考验。判断下跌程度的关键可观察市场成交量是否同步明显放大。

  尽管通过指数的波动我们可以大致判断下档这些大接单的真实性,但是否跟进则还涉及其他多重因素,包括市场的短期走势。

抓住八大买入良机

    股市变幻莫测,难以捉摸。以笔者多年的炒股经验来年,觉得有八种形态是买入良机,投资者可以一试。
  第一种:比翼双飞

  一只股票以涨停为前兆,第二天股价不补缺口却收出小阳,第三天再度收出并排的一根小阳,则第四天或第五天往往会以中阳向上攻击。

  操作要点:

  1.股价以涨停板为前导;

  2.第一次涨停时,换手率不能太大,最好是在5%以下。

  3.跳空第一阳换手率最好不要超过涨停板换手率3倍以上。

  4.跳空第二阳的换手率最好保持在前天量的1/2左右。

  第二种:蚂蚁上树

  是指股价低位企稳,依托5日均线,以连续小阳线缓步攀升,其成交量保持在相对温和的状态,会放出间歇量。特别是在盘势回调时仍可保持同一节奏,就像蚂蚁雄兵在不断前进一样。但这时候不是最佳的买点,而是在出现回调,下破5日线,在10日线附近获得支撑并收下影阴线的时候,考虑介入。因为随后两天往往会以阳线向上攻击,创出新高。

  第三种:双底晨星

  股价连续下跌之后先以十字星企稳,沿着5日线缓慢爬升,期间会夹杂着小阴,但整体重心不断上移,5日线首次上穿10日线,到达一定高度后,反身拉回,再次下探,往往阴线实体会逐步加长,5日线反穿10日线;在不创新低的情况下,再度收出一根十字星或者小阳。在成交量上,表现为双凹量,短期内将会出现连续上攻的行情。

  第四种:烘云托月

  以涨停为前导,股价在长阳实体上方作横向整理,在回靠10日均线时稍作挣扎,之后以阴线下穿,5日、10日均线先打成死叉,20日均线或者30日均线迎头赶上,一旦企稳,则会以阳线连续向上攻击,量度升幅在10%以上。5日均量线和40日均量线粘合是短线调整到位的标志,这时候可以考虑介入。

  第五种:韬光养晦

  涨停之后,第二天略高开2%-3%,受大盘影响长阴回落至前一天涨停实体长阳中部,伴随的成交量保持在5%以下,前后两天基本持平。暗里是要上涨,却是故意回撤。接下来通常有两种走势:一种是回靠5日线后收十字星,然后开始反攻;另一种是开盘略微下探,然后直接以阳线吞吃前天的阴线,创出新高。

  操作要点:

  1.涨停必须是由下往上贯穿,而不能是跳空高开封涨停。

  2.涨停当日和次日回调的量应该基本持平。

  第六种:登高望远

  股价正持续向上,在收出阳线的第二天却跳低至前一阳线开盘价之下开市,随后反复向上,收盘于前一阳线的收市价之上,形成阳包阳之势。这种走势是震荡上行的定式之一,往往是多头上攻时曾受到某种意外打击,但上攻意志依然坚决,可考虑持股,想加码的人可考虑在第二天股价被拉升至前一天收盘价附近时再采取行动。具体操作中,要认真观察个股的基本面和消息面,以提防某些主力和机构借此形态骗线出货。

  第七种:退步弯弓

  以涨停板为前导,股价在涨停板上方作横向整理,回靠5日均线时,作一佯攻,留下带长影的一根小阳或小阴,然后第二天顺势回靠10日均线,收出带下影的光头阴,第三天开始往往会以中阳连续向上攻击,创出新高。

  操作要点:

  1.涨停板的量在5%以下。

  2.次日量最好不超过涨停板量的2倍以上。

  第八种:苦尽甘来

  在行情涨升的途中,大阳线之后出现连续三根缩量整理的小阴线,紧接着就是一条力度较大的阳线,放量洗尽此前的获利及套牢筹码,统吃前三根小阴线,这常常是蓄势待发的征兆,股价通常将继续上升。但由于空头已经连拉三阴,实力有所增强,因而其后股价上行的速度将比较缓慢,多半是一种盘升的走势,而且有可能再次出现这种形态,投资者一定要有耐心。另外,有时本K线组合的第三根阴线的实体会比较长,甚至打穿第一天阳线的开盘定位,但无量配合,如其后的阳线实体较大,也可以看成是该方法变形的一种方式。

  第四种:烘云托月

  以涨停为前导,股价在长阳实体上方作横向整理,在回靠10日均线时稍作挣扎,之后以阴线下穿,5日、10日均线先打成死叉,20日均线或者30日均线迎头赶上,一旦企稳,则会以阳线连续向上攻击,量度升幅在10%以上。5日均量线和40日均量线粘合是短线调整到位的标志,这时候可以考虑介入。

  第五种:韬光养晦

  涨停之后,第二天略高开2%-3%,受大盘影响长阴回落至前一天涨停实体长阳中部,伴随的成交量保持在5%以下,前后两天基本持平。暗里是要上涨,却是故意回撤。接下来通常有两种走势:一种是回靠5日线后收十字星,然后开始反攻;另一种是开盘略微下探,然后直接以阳线吞吃前天的阴线,创出新高。

  操作要点:

  1.涨停必须是由下往上贯穿,而不能是跳空高开封涨停。

  2.涨停当日和次日回调的量应该基本持平。

  第六种:登高望远

  股价正持续向上,在收出阳线的第二天却跳低至前一阳线开盘价之下开市,随后反复向上,收盘于前一阳线的收市价之上,形成阳包阳之势。这种走势是震荡上行的定式之一,往往是多头上攻时曾受到某种意外打击,但上攻意志依然坚决,可考虑持股,想加码的人可考虑在第二天股价被拉升至前一天收盘价附近时再采取行动。具体操作中,要认真观察个股的基本面和消息面,以提防某些主力和机构借此形态骗线出货。

  第七种:退步弯弓

  以涨停板为前导,股价在涨停板上方作横向整理,回靠5日均线时,作一佯攻,留下带长影的一根小阳或小阴,然后第二天顺势回靠10日均线,收出带下影的光头阴,第三天开始往往会以中阳连续向上攻击,创出新高。

周K线三大要素

   一是均线运行要素。当7周均线上穿14周均线时,坚决买进;反之,当7周均线下穿14周均线时,就应毫不留恋地卖出。二是成交量要素。当一周成交量超过前周4-5倍时,就可以放心买入。三是时间要素。一般而言,在周K线中寻找的一旦上升,多在5周时间,这是指每一波上行的时间,这5周中,无论周阴线还是周阳线,到达这一时间限度,不论你赢多赢少最好是卖出了结,因为周线往往以升幅大小来衡量,以上升时间来衡量,如果不掌握这一规律,那么就有可能由盈到亏。必须依照这一时间周期办事,才能获得真实的收益。在均线交叉、成交量放大4倍以上和5周时间这三大要素中前二大要素是买入的最佳机遇,是抓住、迅速骑上的条件。而后一条是巩固获利成果的重要条件,也就说你骑上,跑了段获利的上升通道之后该让休养生息了,如果超出这一限度,势必会产生人仰马翻的后果。

  ◇准确选的交易系统

  双均线系统指的是指数或股价的移动平均线以及成交量的移动平均线系统,其中,股价类的均线系统参数可以设置为5日、10日、20日、30和60日等多条移动平均线,对成交量的均线系统的设置不能照搬指数或股价的均线设置,要根据对成交量的运行特征将均线设置为三条,分别是6日、12日、24日移动平均成交量。双均线系统比较适宜于准确出击刚刚摆脱跌市,进入反转阶段的强势股。在利用双均线系统选时,最关键的是判断股价与成交量的突破有效性。

  1.当股价和成交量均突破各自的移动平均线时,表示该股进入强势上升阶段,这时可以积极关注个股的动向。

  2.当股价的5日均线突破整个均线系统,而6日移动平均成交量突破12日和24日均量时,可以开始建仓买入。

  运用双均线系统选股,要密切关注其突破时的力度,如果短期均线只是在和其它均线纠缠粘合阶段偶然突破的,属于无效突破,如果股价或成交量的某一均线系统突破,而另一均线没有形成突破的,也不能贸然买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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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楼主的这个帖子,我明白一定要低调.......!
哇,楼主你真是太给力了,这样的帖子都能找得到,佩服!
问候七喜乐园的朋友们,报个到并祝朋友们安康如意,永远开开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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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帖子真的让人感觉很舒服,我超喜欢,楼主真是太给力了!
超极囧囧的帖子,楼主你太雷了,真正把我给OU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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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盘攻略

散户如何追涨停

    投资炒股,恐怕没有比抓住涨停板更激动人心的事儿了:“今天两市只有××只涨停板,我持有的股票就有×只涨停。”“××股票,昨天刚买,今就涨停……”喜形于色的投资者,无不流露出抓住涨停板时的激动心情。
  生意人都知道,同样一件商品,好不好销,主要取决于供求关系。买的人一多,就会供不应求,还能卖个好价钱;卖的人一多,就会供大于求,价格也就随之下跌。股票如商品,炒股如经商。当投资者纷纷看好某一股票时,就会导致这只股票供不应求。开始时,大家互相抬价,争相抢购。后来,买的人越来越多,大家就干脆在涨停价的位置上排队等候,行情交易系统显示出来的数据就会只有买家,没有卖家,这就是股票涨停板的由来。

  股票在涨停当天,有两种可能:一是封住涨停,直至收盘;二是涨停后又打开。封住涨停的股票,从翌日起,也有两种可能:一是继续涨停,甚至连续涨停;二是不再涨停,甚至下跌。

  买进涨停板的投资者有两种结局:一是因股票上涨而获利,甚至因短时间出现暴涨而获暴利。这是许多投资者宁肯冒风险,也要追涨停的直接诱因;二是因股票下跌而亏损,甚至因短时间出现暴跌而巨亏。这是一些稳妥的投资者之所以很少追涨停板的重要原因。

  “围城”外的投资者,因为没有买入涨停板,心态平和的——坦然面对,一看了之;不甘寂寞的——望眼欲穿,跃跃欲试。

  敢追涨停,甚至在股票涨停后仍敢“排队”、等待买入的投资者,都希望能顺利买进,并封住涨停,第二天再大涨。但等待他们的最大可能是,要么买不进(已封涨停),要么买进后下跌(涨停后又打开)。殊不知,每天出现在两市涨幅榜上的几十只涨停板,对于一千多家交易品种来说,只是凤毛麟角。然而,不少投资者虽知追逐涨停板命中概率低、风险大,但还是“明知山有虎,偏往虎山行”,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前去追逐。

  买入涨停板的股民,想法往往很特别:既担心卖出后继续大涨,又害怕持有时不涨反跌,所以卖也不是,不卖也不是:“冲高”时不卖——担心继续大涨,“下跌”时不买——担心继续大跌。对于股票,委了又撤,撤了又悔,不是自责,就是懊恼,不仅“折腾”了股票,也折腾了自己的身心。

  品种要选对,“功夫在盘前,而非在盘中”。对准备追逐的涨停板,原则上要选自己熟悉的品种。如果品种不熟悉,也要在追逐前加以必要的研究,做到心中有数。只有在追逐前了解清楚了待买股票的基本面,才能做到镇定自若,轻松操作。

  时机要选好。在时机的选择上,务必要第一时间(第一只涨停板)买入,启动初期(尽量不要在涨停价上买)买入,开盘或急跌时(不要在急冲过程中)买入。

  计划要缜密。一是要控制总量,不要有孤注一掷、赌一把的心态,要在确保主体仓位“安全”的基础上,动用少量资金去追逐涨停板;二是要分批买入,一般首次追逐时可买入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不要一次性全部买入,以免跌起来无资金可补,造成被动;三是要越跌越买。既然冲高时敢于追涨,那么回调时更应大胆补仓。许多人涨时敢追,跌时不敢买、也不会买,主要在于心态不稳、计划不周。不敢补仓是因为跌起来害怕、恐惧,不会补仓是因为补起来缺乏计划,无所适从。

  目标要明确。追逐的涨停板,往往充满变数。但不管怎么变,目标不能变。计划“一个板走”,就得“一个板走”,“两个板走”就得“两个板走”,切忌患得患失,错失良机。在明确盈利目标的同时,还要设立“止损”。对追逐涨停板后可能出现的风险、能够承受的损失事先要想清楚,给追逐的涨停板股票划一道“底线”,只要一冲破这道“底线”,就要坚决离场,把风险限制在可控范围内。

股票了结四法

    股票了结四法
  问:俗话说,“会买的是徒弟,会卖的是师傅”。股票获利后卖出,有哪些好的方法呢?

  答:1、卖利了结法。所谓“卖利了结”,是指把本金和利润区别对待。具体而言,是把本金部分仍然按此前的操作策略进行投资,不轻易改变其操作模式。利润部分则考虑在市场趋势转坏或获利个股走势发生趋势性转变后迅速卖出了结,第一时间锁定利润。这种做法最大的好处就在于争取更多的主动权。如果卖出后股票出现上涨,本金部分的持仓仍在,可继续获利;而一旦股价转而下跌,本金部分可以迅速平仓。由于先期卖出了利润部分的筹码,提前锁定了收益。

  2、定点了结法。股市常常出现各种令专家“跌眼镜”的情况,对此,一种使人少伤脑筋的“卖法”就是“定点了结”,即股价升到某一点时便抛出所持股票。当然,这个点不是盲目确定而是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情况,进行盈利对比和发展势头等分析工作后确定的。股市中容易使人误入歧途的是“贪念”。原本期望某种股价上升到20元,等股价涨到20元了,又想会不会继续涨至30元呢?结果错过时机,股价回跌反被套牢。定点了结法要求必须严格遵守既定的纪律。

  3、止损了结法。这种操作方法是将所持股票在股价回落到一定点时了结,以停止损失。比如不管股价未来会如何上涨,但只要回跌到此前事先设定的止损区间就即行了结。这种方法对小股民很实用,虽然可能错过了一波大幅上涨的初期阶段,让出了小利,却解决了无法把握股市运行无常带来的潜在巨大损失的可能。

  4、分批了结法。就是不一次卖光手中股票,分批酌量卖出。这种做法是在自己判断力较弱时,对定点了结法的补充。

K线组合见底形态

    问:插入线、抱线和利好刺激线,是三种K线组合中最常见的见底形态。但这三种K线组合见底信号的明确程度不同,具体能否分析下?
  答:见底信号最弱的是插入线,最强的是利好刺激线。1、插入线。个股的股价低开之后没有继续向下,而是出现了明显的反弹走势,但是反弹力度并没有超过昨日阴线的开盘位置,相当于右边的阳线插入到左边的阴线里面去,这种形态称为插入线。经典的插入线必须要满足下面的条件,就是阳线攻击的力度要大,最起码要达到昨日阴线的一半或其以上,这是短线看涨信号。

  2、利好刺激线。股价经过长时间的下跌后,突然出现了一根下跌阴线,就在大多数人认为后市还会继续下跌时,次日股价在利好的刺激下突然高开高走,并且还超过了昨日阴线的开盘价位置,这就是见底信号非常明确的利好刺激线。

  3、抱线。抱线是插入线的演化,右边的反弹阳线超过昨日阴线的开盘位置,就形成了抱线。右边阳线实体超过了左边阴线的开盘位置,说明多方的攻击力量非常大,它的见底信号要远强于插入线。

  当然,这三种形态都必须要放量,量放得越大越可信,如果两根K线都没有上下影线就更可信。

不管金股熊股 赚钱即好股

    今年投资者既可买入看多的股票也可融券卖出看空的股票
  资本市场

  融资融券业务即将开展,意味着投资者只有在股市上涨时才能获利的时代终结。而市场上也首次出现研究机构推出做空股票组合,投资者既可以买入看多的股票,也可以融券卖出看空的股票。

  而专家认为,在当前的指数水平下,做多股指期货的赢面要大于做空。而做空交易永远比做多交易风险要大许多。 文/记者杨欣

  据悉,证券之星旗下的“战上海”研究中心本周发布了2010年度投资策略报告,除了推出十大金股外,还推出十大熊股。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证券之星关于“熊股”的定义,并不是跌得多的股票,而是通过做空机制能赚钱的股票。盈利模式主要为做空高估值,过度透支未来的股票;未来对于主流机构投资者而言,这将是一个重要的融资融券操作中的方法,既买入看多的股票,同时融券卖出看空的股票。

  至于这些股票的来源,根据2008年上交所融资融券的实施细则来看,融券的标的物中规定: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在此基础上,证券之星选出了2010年十家做空股票组合,分别为三安光电、九阳股份、长江电力、大秦铁路、武钢股份、海峡股份、大商股份、国阳新能、华兰生物、中国石油。

  投资实例:方向对了手中股票不怕跌

  近两个月,李先生手中的股票跌了20%以上。股票下跌前没卖股票、股价跌下来后又不舍得卖的李先生一直忍受着市值不断缩水的困扰。

  而在股指期货推出之后,这一情况将有所改观——股指期货能够做空,大盘下跌的时候也有机会赚钱。在股指期货的市场上,交易者买卖的是标准化合约,投资者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做空与做多刚好完全相反。

  投资者预期市场将会下跌,就可以在高位卖,低位买,跌得越多,做空者相应就赚得越多。

  股指期货具备这样的特征,使得其在行情上涨或下跌时,投资者都可以通过正确的方向判断实现盈利。因此,在大盘进行调整时,投资者虽不能通过卖股票盈利,却可以利用股指期货能够做空的特点,参与股指期货实现盈利。

  对于像李先生那样来不及卖出股票,或希望长期持有手中优质股票的投资者,就可以运用股指期货的做空机制,阶段性地参与股指期货,实现对股票“套期保值”。

  做空虽也可赚钱 做多赢面仍较大

  从股指期货的规则以及国际惯例来看,做空交易永远比做多交易风险要大许多。因为1块钱的股票跌到零,就损失了100%。但是1块钱涨到两块钱可以上涨100%,还不能停止,上涨空间无限。这时做空可能就亏很多。所以,做空跟做多的风险是完全不一样的。

  中信证券分析人士陈慕林认为,沪深300指数的基期为2004年12月31日,基期指数为1000点,到了2010年1月12日,沪深300指数涨到了3534.92点,5年多一点的时间,累计涨幅达到253.5%,年化收益率为28.5%。

  而在这5年时间里,沪深300指数也经历了剧烈的波动,最低曾下探过807.78点,最高也曾达到过5891.72点。但无论如何波动,指数长期向上的趋势并没有改变。从市盈率的角度分析,目前沪深300成分股的平均市盈率为17.5倍(按2010年预测数据计算),未出现过分高估情况,因此,当前的指数水平下,做多股指期货的赢面要大于做空。

蓝筹股中挖掘成长价值有五招

    近期,股指跌宕起伏,正面和负面信息交替影响股指短期走势,市场在震荡中寻找方向。从基金的动向来看,基金操作分歧有所加大,但仓位水平仍然处于相对高位。

  中银基金认为,从中长期投资的角度来看,行业轮动有望转向大盘蓝筹股,随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基调的确立及后续相关行业政策导向的尘埃落定,1月市场的不确定性会逐步消除,大盘蓝筹股的配置价值逐步体现。中银基金目前正在发行的第九只产品——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也受到了投资者的认可。中银基金表示,将从确定性线索中挖掘高成长价值,主要关注以下方面:一是人民币升值的长期趋势;二是央企整合拉开序幕;三是资源价格改革排上日程;四是一季度银行股净利润同比增速会大幅提高;五是2009年成交的房地产利润会在10年逐步实现计入会计报表。从这些方面来看,确定性线索相关的大盘蓝筹股未来整体表现值得重点关注。

在万变的市场中寻找不变的规律

    股市之中没有什么东西是绝对的,一切都充满了变数,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而变数中最大的不变,就是总有人从变数中找到机会。本周一,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双至,大盘指数却收了个大阴线;昨天,在很多技术派几乎绝望的情况下,指数却奋力收了个中阳。而受全球经济复苏的影响,港口运输这些去年熊了一年的个股群起大涨,更是让投资者感慨“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实际上,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出口大国的消息,就是昨天港口运输板块走牛的重要诱因,而这一板块从前年开始持续走熊,本身也具备了补涨的条件。更何况,随着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的推出,很多都是大盘蓝筹股的港口运输股大涨更是具备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从这一思路延伸开来,2009年整整一年还有什么没涨?铁路?高速公路?大型银行?大家可以算算看2009年什么板块最熊,再看看这些板块的基本面有没有发生变化,就可以找出类似“千年乌龟变脱兔”的机会。

  其次,是以电子信息为首的个股成为不折不扣的跨年度牛股,这些个股牛到哪种程度?据说市场中电子信息股只要一跌,就会有买盘蜂拥而入。这种情形,可能只有2009年年初“四万亿”的太行水泥(600553)等能匹敌,而现在其板块效应更是强过太行水泥。这是一种说新不新的变数,因为早在去年年底,我们就不止一次地提出要关注产业转型的话题,而电子信息板块的炒作,就是新兴产业崛起的标志。1月11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召开,市场也再掀科技股浪潮,有市场人士甚至预计,在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扶持之下,今年的科技股行情很有可能媲美当年的“5·19”,这很诱人。

  最后,是每年的“年夜饭”年报行情,这从不少中小绩优股屡创新高可见端倪。与前两个不同,这是市场资金最喜欢的一种“不变”,但却是变数最多的一个概念炒作,道理很简单,究竟谁会高送转,现在都是未知数。在很多时候,炒高送转除了勇气,剩下的就是运气了。

中短线操作六大规律

    近期,股市趋势不明,股民都比较谨慎,操作以中短线为主。笔者认为,中短线炒股者如果能把握以下六大规律,有可能出奇制胜。
  掌握上轨压制下轨支撑的规律

  中线走势有许多形式,这里所说的是一种怪异的走势,把握不好的话会左右挨耳光。这种与众不同的走势时而大幅上升,大有破竹之势,可突然又冷不丁地掉了下来;时而弱势毕现,但忽然又反攻上去。不明白它的走势规律,会被折腾得够呛。这种莫名其妙的上下不定的走势,其实是顶有趋势线上轨的压制,底有10日均线的支撑,震荡运行于较宽幅的通道中。明白了这一点,就不会大惊小怪了。

  在投资中线品种时,应掌握上轨压制下轨支撑的规律,支撑的下轨有的还会在5日均线处,而5日均线的支撑与否是短线操作时应关注的,支撑长线走势的是趋势底线,大多靠近30日均线附近。

  克制追高欲望待回调时介入

  大家有必要了解顶和底形成过程中的一些关键问题:1、股价到顶时(无论大顶小顶),要做头,通常不会在推上去后不进行盘整就直接砸下来。它要制造一些假象,让走势有所反复(即便是短期头部,为了洗筹,也要诱在高位,出在低位)。要看清是不是在做头,特别是做中长期大顶,除了关注头部信号、形态标志、中短期均线支撑力度之外,还要警惕:股价在高位大幅震荡,单日分时走势上下落差超过5%,多日折腾就是不创新高;2、股价回调跌到底之后,一般不会马上回升,做底也有一个过程,先是企稳,然后由底部向上突破,不时地还要往下砸一砸,用意是吓跑一些低位筹码。

  投资股市也有较安全的方法,既能保证收益又不致被套牢,在股价走高回落企稳时伺机介入就是一种颇受称道的方法。股市风险大多出现在股价走高时,回调走低就是在释放风险,投资者能克制住追高的欲望,炒股便成功了一半。介入回调的股票,一定要选处于大的上升趋势中的股票。回调走势启动前会有一个底部盘局,这时虽无再跌的可能,但何时回升还是个未知数,故不要过早介入,股价刚脱离底部区域或5日均线开始上翘时,才是建仓的良机。

  巧用平台突破寻找介入契机

  股价上涨了一段时间,不继续往上走,也不往下调,而是横盘整理。这种横盘整理的态势可上可下,但如果仔细观察,到底是上升中继的强势整理还是盘整出货,还是能看出些许迹象来的。如果是强势整理,那么横盘时上下振幅窄小,而且前期上涨时成交量放得不是过大,相反就可能是盘整出货。强势整理突破一般是有征兆的,通常会在盘局的尾声来一次缩量收阴,也就是最后砸一下,大多数地量就是这么砸出来的。如果成交量略有放大,只是恢复性收回失地;如果成交量成倍放大,就是大阳直接突破,介入的契机是走平的5日均线在等10日均线上来。

  小幅上扬时在5日均线处吸纳

  股价以小幅上扬的形式,不急不躁地沿着坚挺的5日均线爬行,有的连续收小阳,有的一会收阳一会收阴,靠近5日均线就弹升,离远便回调。可以趁缩量落到5日均线处吸纳,在没有大涨之前,不必担心会冷不丁掉下来。

  5日均线弯至10日均线时介入

  股价结束一波上扬,若欲再涨,有必要进行一番洗筹。这里再介绍一种中继形态,即5日均线下弯,但只是达到10日均线而已,不突破或不有效突破10日均线的向上形态。在回升前会出现地量,且准确地出现在5日均线交叉于10日均线的接触点。此时介入,效果比较明显。

  用幅度化控制操作节奏

  个股走势很少有一气呵成式的,大多是采取一段一段的渐进方式,其中留有调整的空当,但每段涨幅的比例几乎相等,所以可以将它简称为幅度化。幅度化控制的是尺度和斜率,幅度化在操作中的提示不能用别的规律替代,它以独具一格的形式预见新的升势来临、持续和将告一段落。比如,形态并无迹象显示滞涨时,它会提前预警:这一段涨得差不多了,快要调整了,此时便不该产生买进的念头;股价在上涨,你会担心能否继续,它会及时来安抚你:别紧张,后市还有戏;股价结束一段涨幅后整理完毕,它会及时招呼你:又要起步了,快跟上。固然这时还有别的信号和标志,但远没有它那么明显。

投资:定而后能静 静而后能安

    解字:
  静,即冷静与不争。《大学》云,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之于投资,又有多少股民能真正做到冷静分析与理性投资呢?特别是对于新股上市的炒作,冷静应该是不少股民必须补修的一课。  

  案例:

  2009年,新股IPO的开闸一解股民"打新"之饥渴,然而新股上市首日盲目追高却让不少股民"很受伤"。深交所金融创新实验室分析了新股IPO开闸后的首只新股桂林三金首日开盘后高位买入的投资者的盈亏情况。结果表明,首日追高买入桂林三金的2477位个人投资者(价格达到20%限制被临时停牌前5分钟买入的投资者)两周(10个交易日)之后的亏损面高达96.33%,整体亏损983万元,盲目追高的高风险性可见一斑。

  从市场估值来看,相比成熟市场,当前上市的新股市盈率普遍较高,部分股票的市盈率甚至都达到了70倍甚至上百倍,这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高估值的风险。任何投资都当以价值为基础,如果失去了价值的支撑,新股上市炒作将成为纯粹的击鼓传花的游戏,风险极高。任何事物都具备其内在的发展规律,脱离了内在合理价值的"商品"迟早都会回归的,资本市场也不例外。  

  点评:

  投资不仅须谨慎,更须冷静。盲目炒新风险巨大,人买我买亏损殆尽。因此需要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的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将使发行定价与二级市场价格进一步接轨,如果在新股上市首日涨幅较大的情况下买入股票,需要承担较大的价格回落造成亏损的风险。投资者在决定买入前,一定要认真分析公司的基本面,详细阅读有关专业机构的估值报告,参考市场上同类公司的估值情况,谨慎参与。

减少错误 从减少交易开始

    可羊羔们当时所处的环境三面都是围栏,唯独背后有路,但,那是悬崖。此时就见那最聪明的羊羔,第一个跳下了悬崖,折断了一条腿,"幸好我跑得快,活着"。他忍着疼痛心想;另一只强壮的羊羔也把其他伙伴挤开,跟着跳了下去,但被折断了两条腿。"还好,还有两条腿呢",他看看还留在山崖上的羊羔们,心中暗暗庆幸不已……随后,羊羔们纷纷跳下,但死伤大半。最后,只剩下一只最迟钝的羊羔了,它茫然不知所措,还不明白自己的同伴为什么都一个个跳崖时,发现主人烧开水,原来是要煮了那只偷懒的牧羊犬。
  精明的兔子总是这样:每逢外出吃草,都要把耳朵竖得高高的并前后不停地转动,同时把眼睛也要瞪得溜圆。周围稍有草动,也不管是风吹的,还是真的面临到了危险,反正只要是草动了,逃跑就是第一要素。也正是因为如此,兔子也就只能在一天里不停地冒着生命危险反复地出来。出来,也就为了吃那几口草,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兔子永远就是兔子,一定成为不了狼。兔子虽然很聪明,也可以说有一定的智商,但恐怕很难说兔子具有大智慧。

  在股市中,这样的场景,其实并不少见。有的投资者在股市中,精明得就像是只兔子。他们天天都在忙进忙出。热点前,他们在拼搏;题材里,他们在忙碌。就是稍有点空闲时间,他们还要抢个反弹,玩个刀口舔血的高难动作来展示自己的炒股才艺。可到最后,其结果又是怎么样呢?在股市中,真正可以赚到钱的,大体上应该是这样四类人:有眼光的人、有胆量的人、有运气的人、看起来傻的人。

  聪明人和精明人都很难真正并持续地赚到钱,因为在证券市场上人人都想做精明的人和聪明的人。而这样的人,则是太多了。市场中真正缺少的是踏实认真、不好高骛远、不期盼一夜暴富、看起来有些愚钝的独立思想者。

  其实,你越是想抓住市场上的每一次机会,结果却是一个也抓不住。股市投资犹如农民种地。农民都是春天播种,秋天收获,但我们很多的股民却是今天播种,明天就要收获。

  作为一位投资者,要想在股市上获得真正的成功,其实并不需要将所有的理论和分析技术都弄通弄透,炒股并不需要那么多繁文缛节的东西,越是简单实用的东西,越能够直截了当地实现自己的赢利目标。就所谓,大道至简。

  巴菲特曾说过:"钱在这里从活跃的投资者流向有耐心的投资者。许多'精力旺盛'的有进取心的投资人,财富渐渐消失。"其实,不管你的理念怎样,无论是投机或是投资,这句话都适用。想要减少你的错误,就从减少你的交易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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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帖子太美,太漂亮了,顶,献花一朵.......!
看到楼主的这个帖子,我明白一定要低调.......!
哇,楼主你真是太给力了,这样的帖子都能找得到,佩服!
问候七喜乐园的朋友们,报个到并祝朋友们安康如意,永远开开心心!
楼主辛苦了,这帖子我很喜欢,找了很久,拿去收藏了,谢谢朋友啦!
这帖子真的让人感觉很舒服,我超喜欢,楼主真是太给力了!
超极囧囧的帖子,楼主你太雷了,真正把我给OU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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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中如何看资金流入流出?

       现在的股民炒股没有太多的专业股票短线操作技巧,选股、看股经验多半来自机构股评和专家的讲谈,听的多了似乎就会有一个念头,在股市中资金的流入流出可能决定股票的价格,因为很多股票只要有资金流入就会上涨,而资金流出后这些股票就会下跌。那么股市中如何看资金流入流出呢?
  一.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用外盘手数减去内盘手数,再乘以当天的成交均价就得出当天的资金净流量,如果外盘大于内盘就是资金净流入,反之就是资金净流出。有的股票技术分析软件可能计算公式更复杂一些,计算所采用的数据更全面一些,比如炒股软件等等,但是其根本原理就是根据行情回报的股票成交量计算情况区分外盘内盘

  二.股价上升期间发生的交易就算流入,股价下降期间 发生的交易就算流出,这种统计方法也有多种:

  1. 与前一分钟相比是指数是上涨的,那么这一分钟的成交额计作资金流入,反之亦然,如果指数与前一分钟相比没有发生变化,那么就不计入。每分钟计算一次,每天加总统计一次,流入资金与流出资金的差额就是该股票当天的资金净流入。这种计算方法的意义在于:指数处于上升状态时产生的成交额是推动指数上涨的力量,这部分成交额被定义为资金流入;指数下跌时的成交额是推动指数下跌的力量,这部分成交额被定义为资金流出;两者的差额即推动指数上升的净力,该股票当天的资金净流入就计算出来了。

  2. 买盘和卖盘也与资金流入计算有关,上升只计算买盘计算为资金流入,下跌只计算卖盘计算为资金流出。再计算全天资金流入流出差。

  对个股来说,也是这样。一般情况下,将一段时间内(假设0.几秒钟)股价上升就将这短时间内的成交量当成流入;反之股价下跌,就当成流出。然后统计一个一天的总净流量就是总流入减去总流出了。

  其实,买入卖出资金是一模一样的,不过是某一分钟买入的比较主动,使股价比上一分钟上涨了,这一分钟的成交额计作资金净流入;反之,某一分钟卖出的比较主动,使股价比上一分钟下跌了,这一分钟的成交额计作资金净流出。我们要关注的是主力在买入与卖出这段时间的长短与资金量。如果时间常切资金量庞大,就应及时跟进。如果进入时间短那表示主力并没有关注这只股票,应持币观望。

  股市中看资金流入流出的量只是一个参考,股民们切忌不要忙目单一相信某一指标。怎样买股票还要综合各方面信息进行比较。

王亚伟“光环”之惑

    三年业绩稳居前二,王亚伟已经不是一个普通意义上的“人”,他正不断演化为一个“标签”,点股成金的“标签”。每个投资人都想看看“标签”后面是什么,于是有人神化之,也有人将之妖化,核心无非是:他靠什么赚钱?
  有人认为他天赋异禀:从公开记录来看,王亚伟把握大盘节奏时的敏锐、发掘个股时的慧眼、改变策略时的灵活都优于市场中诸多的公募甚至私募。比如,过去三年的市场环境分别经历了大牛市、大熊市和震荡市,环境的变化洗掉了一批批的基金经理,却让王亚伟证明了他感知和适应各种市场的能力。熟悉王亚伟操作的人最推崇他选股的能力:事实证明,无论熊市还是牛市,王亚伟总是能发掘一批冷门股或者有重组概念的股票。这种“眼光”造就了一种现象:“王亚伟重仓股票”在市场中已成为最有效的标签,胜过“王亚伟为什么选这个股票”本身。

  但质疑的大有人在。

  长时间操作一只“封闭”的开放式基金,没有申购赎回之忧,怎么能真正显示其功力?操作“重组股”的成功率,是什么原因能高达60%?在上市公司还在亏损阶段就提前介入重组股,那么多的“巧合”就不断在其身上出现?正因为如此,“王亚伟有内幕”之说被一些人深信不疑,即便王亚伟曾经在去年7月公开回应,“我从来不依据内幕信息去投资重组股,我只依靠三点:公开信息、合理推测、组合投资。”

  背后的真相是什么?或者说背后有真相吗?没有人知道。

  更实际一些的人则羡慕他身后的“大树”:他们相信,经过数年的发展之后,华夏基金手中掌握的上千亿的资金量在成就王亚伟的业绩时发挥了“默默付出”的作用,尤其是在市场数次显示王亚伟购买的股票多么“幸运”地在该涨的时候发力了。一些市场人士就曾表示,华夏基金新募的资金在王亚伟的获胜中起到了关键作用。这种质疑没有明确的依据,但可以肯定的是,业内规模第一的公募基金公司本身就具备更强的信息优势和市场号召力。王亚伟是华夏基金的“金字招牌”,而毋庸置疑的是,华夏基金成就了王亚伟。

  一个名人需要付出被人质疑的代价,投资界的名人,同样如此。事实上,王亚伟也很清楚,同样在去年7月,他就对媒体表示“基金行业,老百姓关注度高,具备娱乐行业的某些典型要素”。

判断主力介入某股炒作的方法

    (1)股价大幅下跌后,进入横向整理的同时,间断性地出现宽幅振荡。
  (2)当股价处于低位区域时,如果多次出现大手笔买单,而股价并未出现明显上涨。

  (3)虽然近阶段股价既冲不过箱顶,又跌不破箱底,但是在分时走势图上经常出现忽上忽下的宽幅震荡,委买、委卖价格差距非常大,给人一种飘忽不定的感觉。

  (4)委托卖出笔数大于成交笔数,大于委托买进笔数,且价格在上涨。

  (5)近期每笔成交数已经达到或超过市场平均每笔成交股数的1倍以上。如:目前市场上个股平均每笔成交为600股左右,而该股近期每笔成交股数超过了1200股。

  (6)小盘股中,经常出现100手(1手=100股)以上买盘;中盘股中,经常出现300手以上买盘;大盘股中,经常出现500手以上买盘;超大盘股中,经常出现1000手以上买盘。

  (7)在3-5个月内,换手率累计超过200%。

  (8)近期的“换手率”高于前一阶段换手率80%以上,且这种“换手率”呈增加趋势。

  (9)在原先成交极度萎缩的情况下,从某天起,成交量出现“量中平”或“量大平”的现象。

  (10)股价在低位整理时出现“逐渐放量”

  (11)股价尾盘跳水,但第二天出现低开高走。

  (12)股价在低位盘整时,经常出现小“十字线”或类似小十字线的K线。

  (13)在5分钟走势图下经常出现一连串小阳线。

  (14)虽遇利空打击,但股价不跌反涨,或虽有小幅无量回调,但第二天便收出大阳线。

  (15)大盘急跌它盘跌,大盘下跌它横盘,大盘横盘它微升。

  (16)在大盘反弹时,该股的反弹力度明显超过大盘,且它的成交量出现明显增加。

  (17)大盘二、三次探底,一个底比一个底低,该股却一个底比一个底高。

  (18)股价每次回落的幅度明显小于大盘。

  (19)当大盘创新高,出现价量背离情况时,该股却没有出现价量背离。

  (20)股价比同类股的价格要坚挺。

  (21)日K线走势形成缩量上升走势。

如何观察各类投资者买卖行为?

    市场中经常讨论某机构大幅减仓、某些机构在买入某些行业的股票,深交所从2009年开始公布按照个人、基金、保险、社保、券商、理财产品、QFII和其他机构分类的成交和持股状况。由于数据按月公布,考虑机构投资者持有行业周期远多于一个月的周期,所以该数据对于我们考察各类型投资者的买卖行为有较大的参考意义。作为新出现的数据,本酷图将建立一个深交所数据分析的框架,并揭示数据中显示的主要结论。(本分析以深交所的统计数据为基础)
  我们从深交所去年11月份公布的投资者——行业分类成交统计表。从该表可明显地发现:1、个人投资者各个行业中的买卖比例基本相同;2、社保基金买入农林牧渔、食品饮料、批发零售,卖出电子、水电煤气、运输仓储的现象比较明显;3、基金买入电子、食品饮料、石化、采掘,卖出机械设备、水电煤气、房地产。这只是其中的几点,那么,如何运用这些数据来分析呢?

  分析这类新且重要的数据的框架是什么?

  首先,我们观察个人投资者行为,发现其有两个显着规律:第一,从8-11月份买卖数据的看,各行业的比例基本相同;第二,结合1-7月份的成交和持股比例看,个人投资者的换手率较机构投者高53.98%。那么,这样就可以个人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和成交状况作为一个市场的基准。各类机构以个人投资者作为比较基准,进行分析。

  其次,对各类投资者进行三方面的比较分析:1、持股比例的不同期限的对比,2、买卖比例的变动,3、与个人投资者为基准的比较。

  我们可以观察到的现象与结论:去年10月份、11月进行了两次配置转换

  由于7月份后数据公布的规则发生了变化,所以从从检验角度看,我们还没办法建立一个周期角度的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博弈关系与股价指数波动之间的关系。以现在的数据我们主要可以观察各类投资者持股比例的变化,对各个行业的配置比例的变化。

  重点观察之一:基金的投资行为

  从基金来看,8、9月份以后,重点减持周期性行业,10月份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投资转变,但从11月份的买卖情况看,10月份的配置思路是错误的。整体来讲,8、9、10、11月份虽有变化,但整体对政策的担忧和实体经济的看法还没有变化,现在市场以低端消费和周期性行业配置为主。

  重点观察二:社保基金的投资行为

  社保基金的配置周期比基金稳定,在10月份进行了一次配置调整后,由于经济形势和政策变动,11月份再次调整配置。这一变化与基金类似。

解密王亚伟神话:华夏大盘选股剑走偏锋

    在2009年的最后一天,王亚伟的华夏大盘精选成功上演了“绝地反击”的好戏,单日上涨了0.51%。而自12月24日以来就一直占据第一名的银华核心价值优选仅上涨了0.35%,最终抱憾让出第一宝座。
  2009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华夏大盘精选基金以0.08%的微弱优势击败银华核心价值优选基金,“最牛基金经理”王亚伟成功续写“王者归来”神话。

  最后一日上演“逆转戏法”

  2009年临近尾声之际,基金排名榜前三名的竞争显得异常激烈。连年稳居基金排行榜首的“最牛基金经理”王亚伟受到史无前例的挑战,挑战者不断上台打擂。

  在新华优选成长基金经理王卫东以微弱劣势败下阵之后,“黑马”银华价值优选基金凭借重仓股上海汽车的出色表现开始“领跑”。截至2009年12月29日,由陆文俊执掌的银华优选基金以114.61%的收益率位居净值增长率榜首,超过之前的夺冠热门新华优选成长和华夏大盘精选。值得注意的是,银华优选三季度末规模已超过160亿,是三只基金中唯一一只过百亿的产品。

  令人瞠目的是,在2009年的最后一天,王亚伟的华夏大盘精选成功上演了“绝地反击”的好戏,单日净值上涨了0.51%。而自12月24日以来就一直占据第一名的银华核心价值优选仅上涨了0.35%,最终抱憾让出第一宝座。

  在最后一天的行情中,王亚伟和陆文俊的重仓股似乎已无心恋战。银华核心的第一大重仓股上海汽车下跌1.8%,第三大重仓股徐工科技下跌0.85%,只有第二大重仓股苏宁电器微涨0.87%。类似的情况出现在华夏大盘上,其第一大重仓股国阳新能因为开股东大会干脆停牌,第二大重仓片仔癀下跌0.71%,中国联通则微涨0.14%,可见帮助王亚伟夺冠的除了前三大重仓股,其余的股票也功不可没。新华优选成长尽管是单日涨幅最大的,达到0.78%,但已回天乏术。

  华夏大盘选股剑走偏锋

  在最后一刻上演惊天逆转,王亚伟用华夏大盘的年中表演展示了基金业“戏剧化”的一面。王亚伟神话因何牢不可破?各方人士纷纷给出不同看法。

  “虽然该基金名为“大盘”,但投资风格却是小盘价值型,2009年的中小盘股票的突出表现,为该基金提供了一定的优势。”好买基金研究中心分析师表示,2009年5月,市场风格一度由中小盘向大盘蓝筹转变,曾影响该基金表现。3季度,王亚伟进行了积极的操作,大幅增加医药行业的配置,同时提高了仓位,对基金的业绩产生了正贡献。

  的确,华夏大盘偏爱中小盘股的选股风格在业内有些特立独行。今年一季度华夏大盘与华夏策略共出现在31家上市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中,包括*ST昌河、胜利股份、吉林森工、天保基建、中航精机和浙江东日等等。“我关注重组股,是因为这是我国证券市场特定发展阶段的产物,蕴藏着很多投资机会,对此视而不见是不负责的。”在一次回应媒体质疑之时,王亚伟如是说。对重组题材以及增发概念等,华夏大盘都是非常青睐,频繁在其中现出身影,潜伏重仓。星湖科技、片仔癀、国阳新能等等。

  从近期海南板块的走势中,王亚伟的“潜伏功力”或可见一斑。受海南国际旅游岛顺利获批利好影响,1月4日,海南板块成为2010年开市为数不多的人气板块,近八成个股收涨,平均涨幅达1.25%。其中,海南高速以5.04%的涨幅领涨,海峡股份和正和股份涨幅居前。在各大媒体对海南板块开始关注之前,王亚伟早已提前一年潜伏布局。据2009年三季报披露信息显示,截至2009年9月30日,华夏系的4只基金分别杀入了海南航空、海南海药及海南高速,持股比例分别占流通盘的0.65%、5.62%及1.38%,且操作方向多为新进或增持。

  王亚伟掌控的华夏大盘及华夏策略基金,更是在去年对海南高速采取了先潜伏、再清仓、继而大举杀入的操作,大有豪赌政策出台而提前布局之势。若仅以海南高速在去年三季度4.26元的加权平均价计算,王亚伟的两只基金所持1300.01万股在4日收盘时已净赚2054.02万元。

  “明星效应”引游资散户拉抬

  “华夏大盘得以‘蝉联’冠军,除了王亚伟个人的能力之外,还与他的‘明星效应’有直接关系。”资深行业分析人士易繁指出。

  虽然华夏基金之前已表态“退出”年终排名大战,但在华夏大盘被银华优选超越后,12月29日,华夏大盘的一些重仓股突然发力,如南通科技涨5.44%、江苏舜天涨6.15%、数源科技更是拉至涨停,峨眉山、昌九生化、六国化工、丽江旅游等华夏大盘所持有个股涨幅也均超大盘。

  由于华夏基金是不久前刚成立的一只新基金,资产规模达180亿元左右,因此,有市场人士认为,有关个股的异动很可能是新基金建仓所致。易繁则表示,不排除一些华夏之外的资金在帮助拉抬的可能性。“每到定期报告公布时,前十大流通股名单中出现王亚伟或王亚伟退出都能成为新闻,相关公司股价也会有一定表现。外围资金跟炒“王亚伟概念”,借机生财也成为可能。

  印证上述说法的是,12月29日数源科技涨停之日,成交量居前10家营业部中有7家来自杭州,其中银河证券杭州新华路营业部、财通证券杭州解放路营业部、银河证券杭州凯旋路营业部等均大单买入,杭州私募资金抱团做多迹象十分明显。除前述两点之外,华夏大盘基金自2007年1月暂停申购至今一直处于封闭状态,2009年三季报显示其管理规模仅49.86亿元,适中的规模有利于基金的业绩表现。

  “长期来看,王亚伟长于选股,也擅于择时,是国内最优秀的基金经理之一,加之华夏基金公司整体投研实力较强。”好买基金预计华夏大盘2010年仍有可能延续其优异表现。不过,对于投资者来说,苦恼的地方在于华夏大盘目前只能用于展示,而无法染指,对投资人来说,也只能远远地观赏了。

七种武器:民间高手看虎年趋势

    股林江湖,从来不缺高手。
  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与其仰望这些高手们的风范,不如好好学习他们的制胜之道。面对即将到来的新年,且看《每日经济新闻》请来七大民间高手,亮出他们的独门秘器,畅谈对于虎年行情的看法。

  七种武器之孔雀翎

  曾昭雄:明年最大机会在消费、新兴行业

  每经记者 朱秀伟

  历任多家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投资总监等职位的合赢投资总经理曾昭雄近日向 《每日经济新闻》分享了他对明年市场的看法。

  曾昭雄判断明年A股会是N型走势,明年二、三季度出现调整的可能性较大,毕竟明年企业盈利增速会下降,同比效应在不断消退,市场也需要一个调整的过程。

  由于明年会是经济结构的拐点,因此曾昭雄的投资思路是试图发现未来5年经济结构转变的过程中,中国经济的增长点在什么地方,那就是他的投资方向。

  对2010年的整个市场结构,曾昭雄判断明年市场中板块、个股会发生巨大的分化。简单说就是“二八现象”,但这个“二”不简单指大盘、蓝筹股,明年的行情会很像2004~2006年的行情,当时“二”就是成长股,其他都是“八”。“我们要找的就是哪些股票会得益于经济结构的调整。”

  回顾从1999年到现在的10年时间,曾昭雄指出,很重要的影响是中国加入WTO,出口得以快速增长,制造业产能得以提高,然后是原材料(钢铁、有色、电力等)上产能,之后是基础设施建设跟上。但在接下来,会发生比较大的变化,未来进出口部门对经济的贡献将下降,出口下滑、产能过剩问题会出现,投资随之下降。假如未来5~10年,经济依然能维持8%的增长,出口、投资贡献又会减弱,因此在投资上会更倾向于消费。“短期来看,现在消费股平均25倍市盈率,但考虑到未来的增长比较明确、持续,我认为消费板块还是值得投资的。”

  他看好的另一个机会是新兴行业,如低碳经济、生物技术、新能源、文化传媒、旅游等。

  对银行板块,曾昭雄反而不太看好:“现在股价低反映出市场对银行未来盈利的担忧。其实看银行股也不能全部用PE,要看它的资产负债表,而不是损益表。要关注资产里面有多少是风险资产,这些风险资产会产生多少坏账,现在又有多少储备,去应对这些坏账。从资产负债表的这个角度去研究银行,你可能不会得出银行股便宜的结论。我只有跌到它便宜的时候才会去买,但现在不是。”

  地产今年销售很好,但曾昭雄表示:“房价涨太多了,买房的太疯狂了,未来一旦优惠政策退出,又加入加息周期,房地产的未来需求会受到压制。”

  七种武器之离别钩

  罗伟广:新能源、小盘股将出大黑马

  梳理今年阳光私募的业绩表现,罗伟广管理的新价值2期总是能排在前三,截至12月4日,其累计收益已达185.9%,当之无愧成为牛年的大赢家。作为趋势投资者,他成功的关键就是总能精准地踏稳市场节奏。那么面对即将到来的虎年,他是怎样的判断?

  罗伟广认为,明年银行、地产出白马;钢铁、化工出黑马;新能源、小盘股出大黑马。

  谈到明年的整体行情,他认为变数比较大,肯定不是单边市。一季度应该安全,一季度是这波1700点行情的延续,根据他的说法是第二浪,第一浪是很多人犹豫再到确认,经过三季度的调整,现在已经确认,这波会涨得比较顺利,也会涨得很高。但明年一季度后,变数就很多了,要取决于几个因素的互相演变。

  首先是资金面,就是货币政策;第二是估值;第三是成长性;到目前为止以上因素都是确定的。第四是技术面,它不会改变前三个因素所决定的趋势,但会改变节奏。如果这四个因素都好的话,就是一个趋势。今年到明年一季度就是这种情况。所以没有必要担心大跌,最多只是怎么涨的问题。

  罗伟广说:“明年一、二季度,我会主要盯着资金面。当然货币政策只是一方面;还有流通速度,要考虑会不会随着通胀的预期,出现活期化、存款搬家;另外还有外资流入。最重要还要看央行的基础货币投放。明年二季度以后,货币政策变化会很大,但具体怎么变现在还不知道。总体来看,基于这几个因素的判断,对明年我偏向于震荡,具体是3000~4500点的区间内震荡,大跌空间已经被封杀。”

  罗伟广解释道:“明年业绩兑现30%的话,2800点对应的是16倍PE,中国人在钱多,房子被炒高,只有股市一个投资渠道的背景下,不可能允许一个16倍PE的市场出现。20倍PE对应的大概3000多点,所以下跌的空间基本被封杀,除非出现很大的事情,比如经济二次探底;或者央行为了对付剧烈的通胀,采取很大的措施。”

  罗伟广指出,从历史看,银行股的平均市盈率就是整个市场的平均市盈率,银行股目前估值低,是全球金融危机后矫枉过正造成的,加上现在市场还未对银行股达成共识。

  “如果明年市场真有最后一波泡沫,就是在蓝筹股里,这又可能重现2007年7月到10月那波蓝筹行情,到时候会迎来指数的主升浪,对我来说,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交易性机会。有人会问,到时候小盘股的市盈率岂不是要到100倍,其实到时候这批股票已经不会上涨了,会先进入调整。”

  罗伟广明年最看好的行业是银行、地产等主流行业,因为估值低。其次是钢铁、化工等传统行业,受益于终端消费。现在上、下游都炒了,只有中游没炒。其次是新能源、新技术;而最大的机会是消费股,不过并不是茅台、五粮液这类传统的股票,而是一些新消费点,比如3G、电动车,这个市场空间是从有到没有,从有到好。

大规模基金是怎样炼成的

    规模是个总会引人注目、惹人争议的话题,不管在哪个方面。规模意味着影响力,意味着你无法不去正视的力量,例如那些规模最大的企业、高度傲世的摩天大楼,似乎没有办法是世人所不迷恋、所不追求的:那里仿佛意味着权利、荣耀和功绩。虽然在很多时候,我们不知道规模是创造了价值还是毁灭了价值。
  基金业同样很难摆脱这个逻辑。基金公司在追求着资产规模(AUM)的最大化,单只基金也在吸引着资金的净流入。虽然我们一直在提示甚至警告,资产规模的增长必须重视持有人的利益,如果这些“衣食父母”们吃了亏、赔了钱,管理人也只能“吃不了兜着走”。对于那些资产规模庞大的基金,尤其在基金经理此前缺乏运作如此庞大资金经验的时候,我们关注的其中一个焦点就是资产规模的膨胀是否影响了基金的业绩。当然也有管理人意识到资产规模的膨胀主动关闭基金,这会让他们在信托责任上赢得投资者的赞赏与加分。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很多大规模基金的散户化特征也非常明显,这可以从持有人的数量和人均份额来评估。在国内市场,许多大规模基金的背后是规模最大的基金持有人群体,这些基金业绩的好坏可能影响着这些持有人的“房子梦”、“汽车梦”、“退休梦”和家里小孩的“大学梦”等,可以说,这些基金很大地影响了整个基金业创造财富的能力,也跟数量庞大的持有人的福利息息相关。为此,我们筛选出30只资产规模最大、两年以上业绩记录的主动管理型股票基金,来看一下这个基金业中让人难以忽视的群体。截至2009年三季度末,这30只基金的资产规模合计达到4454亿元,占同期公募基金业2.3万亿资产的19%,占股票型基金整体资产的比重就更大了。其中,资产规模最大的是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资产规模达到274亿元,资产规模最小的广发小盘成长股票105亿元。

  大规模基金是怎样炼成的?观察上述基金我们认为其“长胖”的因素可能包括:首先是良好的业绩吸引着资金的净流入,在这些大规模基金中我们可以看到那些中长期业绩良好、投资风格稳健的基金的身影。这也是业界和监管层所希望看到的:一个正向的反馈机制对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不无裨益;然后是数年投资中的资本增值,截至今年12月16日,国内股票型基金两年平均年化回报率为-7%左右,三年年化回报约25%,而那些同时享受了2005年末开始的牛市的基金收益更为丰厚;还有一些更多得力于销售方面的刺激,如募集规模就已经不小或者通过大比例分红、拆分等持续营销手段来“人工增肥”。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些基金。

  星级和业绩

  整体上看上述基金最近两年的风险调整后回报处于同类基金的中游偏上水平,反映这些基金在2008和2009年牛熊转换的大动荡中表现相对稳健。截至12月16日,30只基金的晨星两年评级中,五星的基金4只,四星的10只,三星的12只,两星和一星的分别为3只和1只。从这个角度看,投资表现对资产规模的正面影响相对明显。简单看业绩方面,截至今年11月末的两年回报,有15只基金排在同类的前三分之一,而排在末三分之一的只有3只。如此庞大的资产规模是否会拖累基金业绩?这是一个富有争议、却不会有标准答案的问题。这和基金经理的投资风格、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流程等有很大的关系。对主动管理股票基金而言,过于庞大的资产规模确实会损害到投资操作的灵活性,考虑到中国基金业的高换手率更是如此。

  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无疑是投资者在选择基金时最为关注的因素之一,对主动管理的基金更是如此。作为基金的核心掌舵人,基金经理的投资思路和策略直接影响到投资人的钱袋。就中国这样新兴而年轻的基金业,我们已经不止一次地看到优秀基金经理的离去导致绩优基金的陨落。这些大规模基金对基金公司意义重大,我们希望看看基金公司为这些基金安排的掌舵人有什么特点。首先是大部分的基金经理都有着相对丰富的投资经验,部分甚至是基金公司的投资总监等投研部门的负责人。此外,30只基金中只有6只基金实行双基金经理或多基金经理制——似乎和投资者印象中的多基金经理制越来越流行大相径庭,有24只基金或80%实行单基金经理制。这也表明,或者资产规模的扩大并没有让基金公司扩充基金经理团队,或者是在现有的规模下单个基金经理制依然游刃有余。对照国外的大规模主动型基金,实行单基金经理制的也非常的普遍,这种简单、原始的制度安排依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而且国外在实行多元投资人制度比较典型的也就是美洲基金,但这种管理团队需要有成熟的考核机制作为基础。另外一个让我们关注的也就是国内基金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基金经理频繁更换直接影响了投资团队的稳定。30只基金自成立以来仅有6只基金没有出现基金经理离职。

  费率和申购状态

  费率在上述基金中并没有出现明显的差异,这也和中国基金业的整体状况相符:同类基金几乎不存在费率差异化竞争。从国外的经验看,有些基金会随着资产规模的增长主动调低管理费,而一些资产规模小的主动型基金却收取高昂的费率,甚至要比中国的同类高很多。费率扁平化一个原因可能是差异化竞争的缺位,此外还可能和中国自身的市场环境相关。从长期来看费率对基金的业绩影响甚大,在反映到投资者回报方面更是如此,但中国市场暴涨暴跌的特点让投资人更多的关注市场走势和基金的投资团队,这些更多地决定了基金的收益水平,而且市场的大幅波动可以让同类基金拉开非常大的差距(相对成熟市场),费率对收益率的影响比成熟市场要小,特别06年至今的市场走势如此大起大落足以让很多投资者忽视基金的价格。

  从申购状态看,处于关闭状态的只有少数几只,大多数基金依然笑迎资金的流入。基金处于开放状态所暗示的信息应该是:基金经理的投资运作游刃有余而且市场上还有很多投资机会。但事实果真如此吗?我们会发现某些信托责任良好、长期业绩优秀的海外基金即使资产规模不大,在基金经理没有发现足够投资机会或者认为市场已经出现泡沫的时候仍然选择关闭基金。但中国市场却让人感到困惑:在上证综指6000点上方的时候很多基金依然大力吸引资金的流入并维持高仓位,也有基金一直处于关闭状态甚至在2008年熊市的谷底时也没有打开申购。

  回顾国外的主动型的大规模基金,前华尔街传奇基金经理彼得·林奇此前管理的富达麦哲伦基金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只,甚至可以毫不讳言地说是国内大规模基金的学习榜样。如果没有辉煌的业绩,麦哲伦基金不足以成就林奇的传奇;没有其庞大的规模(超过100亿美元、当时规模最大的基金),为庞大的持有人群体创造的巨额财富,麦哲伦基金同样不足以成就林奇的传奇。巴菲特曾说他“滚雪球”的秘诀之一在于找一个很长的坡,对于中国基金经理来说,他们所处在的市场应该是世界上最好的坡之一。

波段高手还是行情杀手? 揭秘险资操作手法

   再现"平安效应"
  近几日,A股盘中再现大幅波动,投资者不免心生疑虑:难道保险机构又在减仓?投资者之所以如此敏感,正是因为对今年来保险机构的"神奇"操作感到心有余悸。

  11月19日,大盘经过3个月的顽强反弹,站上3300点的整数关口。然而,就在此时,中国平安却陆续发出赎回基金的指令,从19日开始后的一周内,其手握的近100亿元规模的基金及股票资金悄然离场。市场解读为:中国平安打响了"做空"第一枪。

  中国平安的动作似乎有很强的示范性,不少机构选择了与其同进同退。数据显示,11月以来,被视为机构风向标的上证50ETF连续两周累计净赎回2.97亿份,按均价计算净流出约7.43亿元,基金也由于遭遇大面积赎回被迫卖出股票。

  山雨欲来风满楼。这一时期,上证综指重新站上3300点整数关口,离3478的前期高点仅一步之遥。就在投资者期望大盘一鼓作气再创新高的时候,机构的减仓行为引发大盘动荡,11月24日,沪深股市突现近几个月少见的大跌,上证综指当日下跌3.45%。在25日短暂反弹之后,接下来的两日再度大跌,一直下探至3000点左右,沪综指短短一周下挫250点,很多投资者始料不及。

  有投资者留意到,这种情形犹如8月大跌的"情景再现"。当时的情形是:A股自年初起就一路小跑,呈现单边上扬态势,8月初便站到了3400点的高位,市场做多氛围日趋浓厚。

  8月5日,大盘站上3478的年内高点后,开始出现调整,不少投资者都以为,大盘只是短暂停留喘喘气而已。但10日下午收盘后,某券商发出信息显示,当日保险资金出现大规模赎回,其中仅中国平安一家就赎回80亿元,中国人寿也有一定额度的赎回。紧随两家保险巨头,其他机构纷纷减仓。

  这被市场解读为保险机构集体看空。大机构资金动向的示范效应,犹如推倒了多米诺骨牌--小机构、散户接到这个信号后,恐慌情绪上升,纷纷进行抛售,随后大盘一路直下。这一波调整贯穿了整个8月份,使得大盘元气大伤,直至今日,大盘几经努力也未能重返3478点高地。

  但出乎意料的是,事后发现,在8月20日左右中国人寿又开始进场了,短短一周内,中国人寿分四批申购了规模约为200亿元的指数基金。而中国平安也在8月25日申购1亿份左右的偏股型基金。8月27日,媒体曝出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通过大规模申购指数型基金迅速抄底的消息。

  暴跌时迅速逃顶,市场处于低谷时又果断抄底,保险机构的"先知先觉",受到一些市场人士的顶礼膜拜,有人将其奉为"股市先行者",精确地预测到了市场走势。但同时,也有大量投资者指责保险机构,利用自身在资金方面的优势左右市场,不顾散户死活。

关注交易连续性 洞悉主力蛛丝马迹

    什么细节需要关注?我们都知道是非自然市场交易的细节。所谓非自然市场交易细节就是违背正常交易规律的交易细节,比如在指数大跌的过程中个股的下档接单却是黑压压一片等。不过我们也会发现,有很多交易细节似乎介于自然和非自然之间,所以单凭是否属于自然交易这一特性似乎还不够。
  从本质上来说,主力交易与市场交易最大的差别在于主力很在乎股价的短期波动,而市场参与者则相反。其实市场参与者根本就没有办法也没有必要控制股价的短期波动;而主力则不同,至少在其运作的一段时间内是完全有能力影响股价波动的。根据这一特点,我们自然就会引出连续性这个概念,也就是说主力的运作是有连续性的而市场的自然交易是没有连续性的。这里所提到的连续性是有时间概念的,比如对于几分钟的走势,主力要运作的话就会在这几分钟内连续不断地操作,这在实时交易中经常出现。

  通过对连续性的观察我们就可以将大部分介于自然性和非自然性之间的交易细节区别开来,从而节省大量的精力。下面举一个常见的实例。

  某股交易中出现了多笔主动性大买单,成交量图上出现了连续几根大长线。这自然引起了我们的注意。那么,这是不是非自然的市场交易细节呢?

  自然交易的目的就是买进。而主力交易的目的完全不一样,一般情况下是做给市场看,让市场感觉股价要上涨了。众所周知,只有股价上涨了市场才会相信股价会接着涨,所以主力运作的目的就是让股价上涨。换句话说多笔大买单交易的结果一定是股价上涨,而且是比较明显的上涨,其间股价还不能下跌,所以主力必须连续进行交易。反过来,如果主力只是偶尔往上打一笔那么股价是不可能上涨的。

  我们把交易者分成散单、一次性大单和主力三种。既然是多笔大单,那么只要是连续交易的就可以把散单排除在外,不过是否属于某张一次性大单还不能确定,需要借助于其他细节的观察。在本例中,就有很多辅助的细节可以用来进行佐证。

  比如下档的接单。如果在下档同时出现大接单,那么就应该是主力在运作而不是一次性的大单。

  比如上档抛盘不断增加而底下的接单却不见增加,那么就应该是一次性的大单在买进,而上档则很有可能是主力在卖出。

  比如下档的接单价位变动不大,接单增加很少,上档的卖单也没有明显的增加,那么也应该是主力在运作,一次性的大单是不会在这种情况下一路买上去的。

  比如股价基本没有上涨,那就是一次性大单在买进,而上档的大压单很有可能是主力的。不过有一种特例是进行默契换仓,如老鼠仓之类。

  如果再把时间延长些,仔细观察之前的走势,看看是否有主力维护股价等待时机拉升等就有更大的把握。

  关注细节的连续性,将有助于我们发现真正该关注的细节。

私募操盘手自曝潜规则 神秘下影线揭示"老鼠仓"

   股民小刘昨天打进了快报热线,述说了近来他发现的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小刘说,从上个月开始,市场上有多只股票出现了带长下影线的阳K线,包括海螺水泥 (600585)、广安爱众 (600979)、华升股份 (600156)等。其中,有些股票在出现了这样的走势后,短线还涨得不错。于是他就开始留意,想自己能不能也沾沾光?
  带着小刘的问题,记者询问了一些市场人士。他们表示,小刘所说的是市场常见的一种利益输送方式,俗称"送红包行情",也算是一种"老鼠仓"。而在采访中,一位私募操盘手还给记者讲述了他亲历的"老鼠仓"事件。

  名词解释:老鼠仓

  老鼠仓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这种在底部埋仓吃公家粮的行为,与老鼠进粮仓颇为类似,因此被形象地称为"老鼠仓"。

  神秘的下影线

  分析师指出,小刘提到的情况就是老股民常说的"送红包"走势,这是一种利益输送,也算是一种"老鼠仓"。其简单的过程可以这样描述:输送利益者和受益人事前约定好日期,受益人以指定的价格(一般是在当天开盘价往下5%至10%价格),挂上约定数量的买单。输送利益者将自己的筹码盘中低价出售给受益人。换手结束后,输送利益者通过快速拉升该股价格让受益人盈利出局。

  世纪证券的分析师蒋伟说,在庄股时代,盘中"送红包"很常见。但是进入主力机构的时代后,"送红包"已经逐渐被真正意义上的"老鼠仓"取代,慢慢淡出,因为"送红包"的手法很容易被识破。而目前随着监管部门加大对"老鼠仓"的打击,"送红包"又开始频繁出现。

  "送红包"从股价走势上看,较为直观的反映就是个股在盘中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有大笔卖单将股价打压至很低的价位,然后瞬间拉起,K线图上留下长长的下影线,盘中震幅都高达15%以上。

  分析师举例说,最近发现有"送红包"走势的股票大致有:广安爱众 (600979)在11月12日9点37分,出现40万股卖单;精伦电子 (600355)在11月18日9点40分,出现20万股卖单;海螺水泥 (600585)在11月20日9点35分,出现6万股卖单;华升股份 (600156)在11月23日9点35分,出现30万股卖单;维科精华 (600152)在11月30日10点,出现25万股卖单;国电南自 (600268)在11月30日9点55分,出现30万股卖单。

  蒋伟同时指出,也不能简单地从走势上判断"送红包",还要看卖单的大小。一般市值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单子"送红包"可能性更大,而一些小卖单,是操盘手误操作也有可能,这在一些成交不活跃的股票中出现过,另外在债券交易中也出现过。但可以肯定的是,在一段时期频繁出现这样的现象,是不正常的。

  刺眼的涨停板

  市场人士表示,相比"送红包"行情,一些有重大重组题材的股票在重组消息公布前后的走势更容易引起关注,这些股票一旦出现明显的异动,特别是有重大重组事项公布停牌前后的连续涨停板就十分刺眼,有很大的"老鼠仓"嫌疑。

  高淳陶瓷 (600562)今年4月20日的涨停,德棉股份 (002072)今年8月4日的涨停,江苏宏宝 (002071)今年7月27日的涨停,甚至包括长江通信 (600345)今年3月31日和4月1日连续的两天大涨,这些股票的异动走势都是出现在公布重大事项停牌前,都使人怀疑消息提前泄露。只是江苏宏宝 (002071)和长江通信 (600345)后来重组暂时失败,市场表现一般,没有被追究,但是高淳陶瓷 (600562)复牌后惊人的连续10个涨停,让市场一片哗然,"老鼠仓"的质疑声不断。

  操盘手的亲历

  在采访中,记者接触到了在一家私募机构担任操盘手的吴亮,他讲述了当年一个真实的"老鼠仓"案例:在替公司操作股票的同时,吴亮私下用亲友的账户跟着建了仓,赚了一笔。

  吴亮说,那还是在大熊市当中,市场上的游资流行做"短庄"赚快钱。具体的操作过程是:选择一只在底部长期横盘的股票,这种股票成交极其稀少,没有多少人关注,并且公司短期基本面不会有太大变化,当吸足10%~20%左右筹码,就短线快速拉升,吸引其他游资和大户的跟风,借机出货。

  当时,吴亮的公司物色好了一只股票,他们花了一个月收集到了足够的筹码。一天,吴亮接到了拉升的指令。吴亮说:"在拉升前,我们通常会突然把股价往下打试试盘,看看有没有其他的主力。"前一天,那只股票的收盘价是5.2元,公司命令往5块钱下面打,吴亮说,在试盘的同时,也可以最后吓出一些散户筹码,一举两得。

  "既然是最后的试盘,马上就要拉升了,我也跟着买点赚赚快钱吧。"吴亮动了小聪明,在5.01元用亲友的账户垫了一些买单。"熊市里,大多数股票的交投真的太冷清了,十几万股的单子就把价格砸下去了很多,而且没有丢失太多筹码,顺便还吸了些散户的割肉盘。"吴亮说,"我把价格最低砸到了4.98元,自己的买单都成交了。"

  在砸出当天最低价后,吴亮开始连续下买单拉升股价,收盘就把股价拉红,K线形成了带长下影线的阳线。第二天,吴亮开始连续拉抬股价,但是由于怕每天涨幅超过7%而被曝光,所以用了连续5%左右的阳线拉升。"在熊市里,出现一只连续上涨的股票真不容易,很快就能吸引各路资金的关注。"吴亮说,当股价涨过7元后,跟风盘明显增加,在8元之后连续出现两个涨停板,都不是他们打出来的。交易所数据显示,当时有著名的"涨停板敢死队"开始接盘,他们公司迅速决定,全仓出局。最后,他们在9元之上抛空了所有的筹码,吴亮自己的账户也赚了不少。"我们营业部能看见交易信息的人,都跟着买了点那只股。"吴亮说,在当时的市场情况下,操盘手和证券公司的人都会跟着机构买股票,这是一种潜规则。

  吴亮说,现在的市场,拥有上百亿资金的主力机构多了,以前游资的做法就行不通了,"你看,涨停板敢死队都逐渐淡出江湖了。"

  股民莫贪"小便宜"

  分析师指出,从个股走势来看,"送红包"的股票在派发红包后,均有快速拉升吸引跟风盘的迹象,而随后则短线快速回落洗盘,但是最低点一般都不会超过前期红包的派发价位,随后有的个股会走出一段上涨行情。但是股民在操作此类个股的时候还是要多留心眼,"那些操盘手洗盘的手法往往很凶悍,股民追涨杀跌要冒很大风险,切莫贪小便宜"。

  另外,很多股民都喜欢到处打听"小道消息",跟庄买股票,做一把"老鼠仓"。分析人士提醒,市场传言纷繁复杂,现在各种股票论坛里的"小道消息"也很泛滥,股民跟着操作,会有很高的风险。有些机构为了出货,经常会在各处放假消息,特别是当大势不好的时候,股民听消息操作往往会套牢。

  有着"田园股神"之称的民间高手王伟说,面对市场传言,首先要看公司的估值水平。在股价高时"宁可信其无",在股价低时"宁可信其有"。另外,还要从公司基本面和股票技术面多作分析。

  现在很多股票在重组消息明朗后都会出现不错的涨势,那时买入也不迟,王伟举了他在去年末到今年初操作的大牛股中兵光电 (600435)的例子。"中兵光电 (600435)是军工龙头股,我看中的是它明确的业绩预期。"他介绍,当时,有个名叫阿昌的杭州私募,巨量买入此股,因超过规定而引起证监会调查。众人担心庄家炒作,将此消息当作利空纷纷离场。而王伟则认为,外围条件只能改变股价暂时的运行趋势,不能改变公司内力含金量和原有估值。

  王伟说:"庄家进场都有非常明显的迹象,但是庄家不会提前告诉投资者后面有什么利好消息。可是K线都是钱堆积出的,不会骗人,主力大举进场的后面,一定藏着一个美妙的故事。所以,散户投资者一定要会看K线。"

  老鼠仓技术特征

  1、以全天最低价和全天均价(个股成交额/个股成交量)相比,当最低价低于全天均价10%以上时,可以确认K线基本形态成立。

  2、这种K线的表现形式有两种:一种是长下影线,另一种是大幅跳低开盘形成的长阳线。

  3、这种K线的出现背景是该上市公司并没有遭遇特大实质性利空,股价走势大多处于低位徘徊或温和上涨中,盘中的瞬间暴跌没有任何预兆。瞬间暴跌结束后股价迅速恢复原有走势,暴跌不会产生丝毫负面影响。

  4、"老鼠仓"的K线形态一般出现在股价即将拉升之际,而且,在这种K线形成后的一段时间里,股价会表现出良好走势。

  形形色色的"老鼠仓"

  今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其中,金融从业人员"老鼠仓"行为要被追究刑责,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今年以来,监管部门也明显加大了对"老鼠仓"的查处力度。

  通过对历史上典型"老鼠仓"案例的梳理,以及还原今年被挖掘出来的新类型疑似"老鼠仓",我们发现各类"老鼠仓"虽然表象不同,但在操作手法上还是有共同的轨迹可循。

  一、基金"老鼠仓"

  典型案例:原融通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张野案

  操作手法:获取基金即将买入的股票信息→在基金买入同时买入→提前卖出获利

  因为基金"老鼠仓"用来"抬轿"的资金都是广大基民的钱,所以在各类"老鼠仓"中,基金"老鼠仓"最令人深恶痛绝。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07年至2009年2月,张野利用任职融通公司基金经理职务的便利,获取了融通公司旗下基金投资及推荐相关个股的非公开信息,通过网络下单的方式,为朱小民操作的"周蔷"账户从事股票交易,先于张野管理的融通巨潮100 (161607)指数基金等融通公司基金买入相关个股,并先于融通公司有关基金卖出,为"周蔷"账户实现盈利近940万元,收取朱小民感谢费200万元。

  2007年,原上投摩根成长先锋 (378010)基金经理唐建,以其父亲和第三人的账户,于基金建仓前买入了新疆众和 (600888)股票,获利逾150万元。原南方宝元 (202101)债券型基金及南方成份 (202005)精选基金经理王黎敏,使用其父亲的账户在基金建仓半年后买入了太钢不锈 (000825)股票,获利在百万元左右。

  今年8月深圳证监局对辖区内基金公司进行大规模调查时,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原基金经理涂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原基金经理韩刚、刘海三人被"抓了现行",涉嫌利用公司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二、上市公司"老鼠仓"

  典型案例:杭萧钢构 (600477)案

  操作手法:获取公司重大内幕消息→告知他人或自己买入→公司公告发布后股价上扬抛出获利

  上市公司"老鼠仓"是最普遍、最常见的"老鼠仓",杜绝的难度也最大。

  2006年2月15日,杭萧钢构 (600477)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正与有关业主洽谈一境外建设项目,该意向项目整体涉及总金额人民币约300亿元"。公告发布前后,杭萧钢构股价出现连续12个涨停。后来披露的信息显示,杭萧钢构的相关人员提前泄露了消息。最终,涉案人员遭严惩。

  今年以来,证监会对天威保变 (600550)、乐山电力 (600644)资产整合过程中,吕道斌等5人的内幕交易开出罚单;对原ST黄海董事、总经理赵建广的内幕交易开出罚单……另外,一些重大的上市公司内幕交易案正在调查中。

  三、咨询机构"老鼠仓"

  典型案例:北京首放汪建中案

  操作手法:提前买入→发布推荐报告→股价上涨卖出获利

  根据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首放的总经理汪建中在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5月29日期间,发布咨询报告前,利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买入咨询报告推荐的证券,并在咨询报告向社会公众发布后卖出,实施了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累计非法获利约1.25亿。

  同时,证监会还对武汉新兰德朱汉东的类似案件开出罚单。

  四、券商 "老鼠仓"

  1.投行

  典型案例:广发证券借壳案

  操作手法:获取重组消息→告知他人或自己买入→消息传出后股价上扬抛出获利

  在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上市消息公布前后,延边公路的股价大涨了3倍以上。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因在广发借壳事件中涉嫌内幕交易和内幕信息,于2007年7月19日被批准逮捕。今年1月法院宣判,董正青因泄露内幕信息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2.研究所和自营

  典型案例:原联合证券分析师宋华峰案

  操作手法:提前买入→发布研究报告→股价上涨卖出获利

  行情好的时候,证券公司分析师对证券价格更为关注。随着证券市场流动性和交易规模扩大,证券公司通过发布虚假信息进而操纵证券价格获取私利的动机也渐渐加强。原联合证券分析师宋华峰就曾通过发布虚假报告影响广济药业 (000952)股票价格。

  最近有媒体爆料东方证券的疑似"老鼠仓"。11月23日,东方证券公开发布研究报告推荐五洲明珠 (600873),随即五洲明珠 (600873)大涨。一方面,东方证券本身就持有五洲明珠;另一方面,五洲明珠大涨后,东方证券的席位上榜,这些都引起市场关注。

  五、超级散户疑似"老鼠仓"

  典型案例:浙江东方 (600120)"明星股东"

  操作手法:利用知名人士同名账户买入→通过媒体报道引起市场关注→股价上涨卖出获利

  今年,在"邓婕""徐帆"成为股东的消息传出后,浙江东方 (600120)股价一飞冲天。而邓婕发博客澄清,称自己并未买过浙江东方的股票,股东名单里那个人应该是同名同姓。由此,市场人士分析说,可能是游资借助名人效应,用与知名人士同名的账户买入股票,引发市场关注,从中牟利。有消息称,在一些股票论坛上,有人用一年数万元的价格租用明星同名账户。

  另外,市场上的一些"超级散户"的名字出现在某个公司时,常会被当做题材来炒,这一点也被游资所利用。

从凶狠抛盘的细节中看庄家的伎俩

    看盘时,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持续向下打压的大卖单,往往会一次性向下打压好几个价位,手法显得十分凶狠,这对人们的持股心态造成很大的冲击,对此,我们不禁会想,这是庄家在减仓吗?否则为什么下方一旦出现大的买盘就会立即被打掉呢?
  同样的盘面细节,每个人读出来的含义往往会有所不同。同样的盘面细节在不同的时期出现,所透露出来的信息也会有所不同,这也是不少人对盘面细节着迷的原因所在。盘中这种抛单汹涌的现象,如果同时出现下面的特征,就要重点关注了。

  一、大抛单大多数是整数抛单,在某个特定时期频频出现,在其他大部分时间段成交则比较清淡。抛单总是以100、200、500、1000的整数形式出现,这通常表明抛单的来源比较单一,而不是市场上有很多恐慌盘,这个单一抛单的来源一般是庄家。我们应该理解,就如庄家建仓通常是悄悄进行一样,庄家想要出货或减仓也不会大张旗鼓的。庄家只能增加成交量,而不能减少真实的成交量,所以,如果在当天的大部分时间里成交都比较清淡,可以真实地反映目前这只个股的市场交投程度。在交投比较清淡的情况下,庄家如果用大抛单连续向下打压的话,是很难达到减仓效果的,而大抛单频频抛出之后,原本交投清淡的市场何来如此多的承接买盘也值得怀疑,所以,这些和突然出现的抛单同时出现的买盘,很可能也是来自于庄家自己。自己对倒又不能减仓,这就值得人回味了。

  二、虽然面临持续打压,但单日的绝对下跌幅度并不大,下方的承接力较强,尾盘有时会小幅拉升。如果庄家确实想要在成交比较清淡的时候减少仓位,就不得不向下砸得比较深,否则很难吸引市场的注意力,招来抢反弹的买盘。如果盘中打压抛单连连出现,但股价当天的最大跌幅实际上也就是1%至2%,而且每一次大单抛出后,下方虽然不会出现什么大的买单,但似乎总是有一股承接力量会托住股价,使得股价不至于无支撑地下跌,这就值得关注了。这可能表明庄家只是想制造出盘中抛盘凶狠的假象来加大筹码换手的力度,却不想股价有多大的跌幅,以免由于拉开了股价下跌的空间,引来抢反弹的短线客。由于向下打压总是会丢失一些筹码,所以庄家往往会在下方增加一些不起眼的买单,或主动向上挂一些小的买单,以承接市场抛出的恐慌盘,同时也不致引起市场的注意。既然庄家不希望股价出现较大的跌幅,又有加大洗盘力度的嫌疑,我们就应该要考虑庄家是不是要准备有所动作。如果经过一天持续的打压之后,尾盘庄家再用一些小单将股价不动声色地拉高一些,就更能印证前面的思路。

  由于趋势分析是所有分析的基础,所以,我们通过对大盘或个股的趋势判断可以提高对这种大抛单现象分析的准确性。

  一、如果大盘正处在由弱转强的阶段,或者大盘本身就在一个大的上升通道中没有改变迹象的时候,对大多数个股来说,机会将大于风险。当盘中出现包括上文中谈到的大抛单现象在内的筹码异动情况时,我们首先要想到的是,在这样的阶段庄家向上运作的概率是大于向下运作概率的,除非个股本身有很大的问题,庄家急着出货。

  二、个股本身的趋势是所有其他细节分析的最重要基础,如果这只个股正处在上升通道中,或者随大盘调整后出现止跌的迹象,加上大盘开始出现由弱转强的迹象,之前三个月并无高位放量等庄家减仓迹象的,盘中出现包括大抛单在内的筹码异动情况时,同样也会增大庄家向上运作的概率。

  这篇文章有意忽略了一种可能——大抛单的来源是非主力的某个真正想要出局的机构,这是因为由于非主力的单子往往是一次性的单子,缺乏持续性,一般在一至两天就能出完,所以体现在盘面上和文中提到的大抛单现象会完全不同。由于只是一个大卖单,所以基本上不会出现对倒现象;由于交易员急于出货,股价下跌的空间往往会较大;由于非主力的卖单不会用持续的整数单子去提醒有人在离场等等。这是另一个话题,不在这里展开。我们只是要记住,非主力的大卖单和本文中关注的大抛单现象的盘面表现是完全不同的。

透露几招最赚钱的跟庄秘籍

    提要:在新一轮大牛市中,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反手做多,大幅炒高后再减持的股票升幅最大。所以跟这类主力是新一轮大牛市中最赚钱的方法。主力决定着大市的走向,阶段性的底部和顶部,主热点的方向,搞清楚主力的新特点,新规律是迎战新一轮大牛市必须解决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在新一轮大牛市中,什么样主力操作的股票升幅最大呢?我们认为就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反手做多,大幅炒高后再减持的股票升幅最大。所以跟这类主力是新一轮大牛市中最赚钱的方法。
  在证券市场中,主力往往决定着大市的走向,阶段性的底部和顶部,主热点的方向,是市场的主导力量,所以搞清楚主力的新特点,新规律是迎战新一轮大牛市必须解决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新一轮大牛市中主力有什么新特点,新规律呢?我们认为:

  1.上市公司上升为第一绝对主力机构,成为股价长期走势的决定者。

  由于上市公司掌握着大量的法人股,国家股的经营权实际也在它的手上。等于掌握了近六成的筹码,无论是券商,基金,QFII都不敢不看上市公司的脸色行事。他们要大规模介入任何一只个股,一定要得到上市公司的默许,甚至是配合。否则公司把法人股,国有股倒出来,再有实力的券商,基金,QFII都无法承受。也就是说,由于上市公司持有大量成本特别低的筹码,使其在新一轮大牛市中成为绝对的第一主力。这是上一轮大牛市所没有的情况。

  2.各种机构将高度围绕在上市公司的周围进行投资。

  一方面由于券商,基金,QFII等大机构面对上市公司这一特别强大的对手,不得不走上同与它进行合作的道路。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也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对股价走势的分析缺乏深入的了解,研究,所以也必须有券商等专业机构为其策划,操作。互相取长补短,使新一轮大牛市中各种机构:上市公司,券商, 基金,甚至各种媒体,咨询机构高度配合在一起进行操作,形成一个利益集团,操纵集团。这种高度集中的情况是上一轮大牛市所没有的。

  3.市场的升幅将更多地集中在少部分个股上。

  由于市场大部分机构都与上市公司联合在一起进行炒作,这一部分股票的上升幅度将特别大,时间也特别长,通常可长达2,3年。相对地其它的股票由于严重缺乏资金的关照,升幅将十分有限。这就导致市场上升幅度极其不平衡,强衡强,弱者衡弱更加严重。所以对于投资者而言,选股比任何事都重要,甚至是决定胜负的关键性技术。今后选股时在对上市公司的价值研究的同时,还要好好研究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场策略,操作方针,操作手法。

  4.各种消息将与股价走势更加完美配合。

  即主力将更善于利用各种消息来影响股价。由于上市公司是操作的核心,其操作的2,3年中,业绩一定是公司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分红方案也将十分漂亮,各种利好,利空也会与股价走势完美地配合。这一方面是券商,证券咨询等专业公司的良好策划,另一方面也是上市公司的全力配合。相信在日益规范的信息披露及监督制度下,主力们的行为将更为严瑾有序,更加包装得符合法规要求。故而,也给了我们研究人员的相对空间。只要有信心者,持之以恒,一定能捕捉到蛛丝马迹。

  所以,在新一轮大牛市中投资者对消息的理解更多要从搏奕的角度看,从主力作战意图的角度去理解。

  由上可见,投资者在新的大牛市一定要设法发现反手增持的上市公司,一定要跟这类主力,这是新时期赚大钱的绝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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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楼主的这个帖子,我明白一定要低调.......!
哇,楼主你真是太给力了,这样的帖子都能找得到,佩服!
问候七喜乐园的朋友们,报个到并祝朋友们安康如意,永远开开心心!
楼主辛苦了,这帖子我很喜欢,找了很久,拿去收藏了,谢谢朋友啦!
这帖子真的让人感觉很舒服,我超喜欢,楼主真是太给力了!
超极囧囧的帖子,楼主你太雷了,真正把我给OU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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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林秘籍

投资不妨像阿甘一样简单

    “run,forest run!”一个智商只有75的“傻子”阿甘一生就这样拼命奔跑着,跑进了大学,跑过了残酷血腥的越战战场,跑进中国成为乒乓球外交使者,甚至跑到了美国肯尼迪总统的面前。
  一部很朴实很简单的电影,一个看似愚笨的阿甘凭借坚韧的傻劲获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成功,这样的透彻和浑然让我们感慨万分。一些崇尚简单的阿甘式投资者同样能够在投资领域纵横驰骋,在金融危机后,投资者对金融产品的需求重新回归根本,“简单就是美”再次成为大趋势。其实投资大师约翰·伯格早在《越简单,越赚钱》一书中告诫投资者,“别信理财师的忽悠,忘掉复杂的投资模型,牢记简单的原则,就可以让财富成倍增长。”

  其实有时候,遵循简单的原理,也能让投资事半功倍,比如指数基金。市场长期向上的“偏向性”特征决定了指数基金的长期投资价值;通过长期投资指数基金,更可以平滑市场波动造成的收益率起伏;而且指数基金由于换手率较低,可以节省大量交易成本,提高收益水平。因此,指数基金可谓是阿甘式投资者的实用利器。

  1976年美国出现第一只指数基金,几乎受到所有人的嘲笑,然而就是这只看似“苟延残喘”、勉强募集成功的指数基金,却造就了全世界最大单个基金的财富奇迹。在趋势确定的市场环境下,运作良好的指数基金将成为投资者把握趋势的简单工具。据晨星统计,在1985年至2005年的20年间,也就是美国的大牛市中,指数基金的收益超过80%的主动型股票投资基金。

  指数基金跑赢多数主动管理基金,绝非“美国经验”,在中国同样如此。天相系统对持续上涨的2006、2007、2009年牛市的统计显示,指数基金的业绩均超越主动型基金,2009年以来指数基金更是以超越主动型股票基金近14个百分点的优异业绩备受关注。

  这意味着,如果你是阿甘式的简单投资者,选择一只指数基金投资将轻松规避主动型基金业绩分化的选择难题(以2009年的收益为例,业绩最好的主动股票基金收益为116%,最差的是33%)。大智若愚,大巧若拙,投资不妨像阿甘一样简单,在长跑中稳健胜出。

ST帽子戏法二月定律:脱帽前一月是狂飙黄金期   

    ST 类股票的表现往往围绕着一个时间段而展开,那就是每年的1季度
  ST类股票的价值性主要不是体现在其现时估值水平上,而是其业绩改善的机会和资本运作的机会上。伴随主营业务和盈利能力恢复正常的往往都会有一个股票价值的重估过程,而非经常性损益所带来的业绩的迅速提振也给资本市场带来了巨大的想象空间。这在形式上就表现为摘星和摘帽的过程,其中所隐藏的价值性值得挖掘。

  在当前的A股市场,共计有130 只ST类股票,其中*ST类50只,ST类71只,未完成股改的SST和S*ST类9只。对于未完成股改的那9只股票情况可能比较特殊。

  在这121只股票中,*ST公司被戴帽原因主要是由于业绩的亏损,但也不乏特殊的情况,如*ST宝硕则是因为债权人天威保变申请对公司破产以保护债权从而使得被执行退市风险警示。

  ST类股票的市场表现往往能够吸引市场的注意,尤其是最近的三年。ST 类股票的表现往往围绕着一个时间段而展开,那就是每年的1季度,以最近三年ST类股票整体与全部A股整体的表现对比来看,ST类股票在1季度的表现远远超越了同期的整体市场。

  之所以行情会围绕着1季度展开,其原因则在于这类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预示着摘星摘帽的未来。上面所讲的摘星、摘帽和同时摘星摘帽三条路径在资本市场上的表现也是各不相同的。对于摘星、摘帽或摘星摘帽的整体过程,我们需要把握两个关键时间点,那就是年报披露时间和撤销特备处理的时间。我们通过观察2007年以来的ST类公司股票在这两个时间点前后的表现,发现对于布局ST概念公司的以下方向。

  为了叙述的简便,我们以A表示摘星过程,B表示摘帽过程,AB表示同时摘星摘帽的过程。

  对于这三条路径,我们需要考虑其关键时间点,而最重要的两个点则是年报披露时间和真正的撤销特别处理的时间。于是这两个时间点就将整个过程划分为了三个阶段,即年报披露前、年报披露后至撤销特别处理之间和撤销特别处理之后。由于A类、B类、AB类公司路径是不同的过程,其需要不同的条件,这也预示了其在未来可能的发展状况。因此,横向的相对比较和纵向的时间比较都显得很有必要。

  为了更好突出时效作用,我们所选取的时间期为年报披露前1个月,撤销特备处理后1个月,以及二者之间的一段时间。如果中间段时间不是很长,如小于一个月则采用中间段全部时间;如超过1个月,则截取时间段为撤销特别处理前1个月。我们针对最近三年以来的每只A、B、AB类股票分解计算其收益,并与同期沪深300指数对比以计算其超额收益率。

  我们可以发现,在这三个时间段中,撤销特别处理后1个月的表现整体弱于前面两个时期。

  总体上,超额收益差的变化是在往上行的,也就是说,不管是A类,B类,还是AB类,年报披露前一段时间的表现在逐步好于年报披露后至撤销特别处理之间。

  具体来分析这三类公司,A、AB类公司的表现较为稳定,B类公司表现波动较大。而在B类和AB类公司的表现上,B类要好于AB类。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是什么呢?我们觉得这跟这三类公司本身的质地有关。

  我们也可以看到,在前期获取超额收益的家数均超过了样本股票数的50%,三类股票分别为55%,75%,85%。

股市经典“套”话知多少

  问:股市中,往往存在一些经典的“套”话。这些看似正确的言论,却套住了不少投资者。对此,您了解多少呢?

  答:1、 “目前价位接近主力成本区”。如何知道这里是主力的成本区,主力自己怎么都不知道;2、“调整接近尾声,下跌空间已经不大”。不大到底是多大,有没有衡量的标准;3、“目前泡沫基本挤净,面临最后一跌”。既然已经都干净了,怎么还得跌一下;4、“正在酝酿做多行情,反攻行情一触即发”。关键在于用什么来“触”,“发”了之后能攻到哪儿;5、“目前洗盘已结束”。谁知道会不会有二次,甚至三次洗;6、“某某点位下方是空头陷阱”;7、“无量空跌,地量地价,很快会涨起来的”,有句股谚不是说“地量之后见地价吗?”;8、“业绩浪可能提前展开”。每次半年报和年报的时候总有人这么讲,但很少有人看见这个浪;9、“抛开指数专心做个股”。那要看指数是在上升途中,还是在下跌途中。若是下跌途中,能做得来吗;10、“绩优股抗跌,持有绩优股不要轻易出手”。历次大的调整没有一只绩优股能幸免于难;11、“将采用慢牛走势取代快牛”。牛就是牛,没有快慢之分,只有牛熊之分。

  做股票,其本质就是一种趋势性投资,只有顺应趋势操作,才有可能获得收益,违背趋势逆势而行的做法只能换来巨大的失败。这是经历了无数次的牛熊转换之后得出的结论。所以,投资者在操作过程中,一定不要被这些看似正确的话给迷惑。认清趋势,顺势而为,才会有战胜市场的机会。

炒股秘籍:无招胜有招

    新年第一周,同方股份无疑是A股市场最耀眼的“明星”之一。在上证指数周跌2.48%的同时,同方股份却逆市大涨8.81%。能够骑上这样的大黑马,尤其是从头到尾骑完全程的投资者无疑是幸福的,我就是幸运的一名。若问:怎样才能抓住并骑牢同方股份这样的大黑马?答案只有两个字:“简单”。
  力戒功利和浮躁

  去年7月14日,受妻委托,曾代其买入过11800股同方股份(16.88元),8月5日卖出(17.60元)。选择同方股份,理由非常简单:业绩好、形象佳,跌幅大、涨幅小。卖出当天,同方股价就回调,出现了较好的“补仓”点。我问妻,要不要接回?“买这种不温不火的股票没啥意思。”说完,她就追强势股去了。妻不要我要。随即,我便用获利的新海股份换入6100股同方股份(17.39元)收藏起来。从8月5日开始,大盘和个股出现了连续大幅杀跌,同方股份也跟着跳水。8月13日,见同方股价只有15.79元,比妻的卖出价17.60元便宜了将近两元,再次帮妻把卖出的11800股接了回来。然追涨心切的妻坚持要求换股,第二天即以15.87元的价格保本出局。抛出同方股份后,妻不停地选股、买股、卖股,先后在华夏银行、广深铁路、中孚实业、TCL集团、太龙药业和中信银行等股票上多次进出,标准只有一条:谁涨得快就买谁,一看不行就卖出,结果多数无功而返,有的甚至亏损出局。至1月8日收盘,妻依然被太龙药业和中信银行这两只昔日的强势股深套和折磨着,而此时同方股份已稳稳地站在了20元上方。

  感言:功利和浮躁是选股的大忌。自觉抵御两市涨幅榜上强势股的诱惑,用平常心看待、选择并逢低买入看中的潜力股票,是投资成功不可缺少的第一步。

  要有底气和豪气

  许多投资者都有这样的体会,大牛股自己也买过,但就是拿不住。同方股份也一样。建仓后,该股并没有立即大涨,也经历过反复震荡、洗盘甚至大幅杀跌的阵痛。之所以能在反复折腾中坚定持有、不为所动,关键做到了两点:一是不怕折腾,二是无惧杀跌。同方股份主力洗盘的凶狠程度是多年来所罕见的,要么狂涨,要么暴跌,4个半月时间内出现了3次暴涨狂跌,其中两次都是在几个交易日内跌幅超过两成。虽然每次暴跌后都有惊无险,很快收复了失地,但惊心动魄的“过山车”表演,着实让包括笔者在内的投资者吓出一身冷汗。

  感言:选股难,持股更难,这是许多投资者共同的感悟。笔者感到,有无底气和豪气,不眼红差价、坚信它能行,是能否坚定持股的一大关键。大凡牛股在启动狂奔之前,都少不了一番折腾乃至杀跌。许多投资者正是因为缺乏应有的底气和豪气,倒在黎明时分,与未来的大黑马失之交臂。

  学会从容和淡定

  还有一种“落马”,既不在股票杀跌时,也不在震荡中,而是在起飞初期。与在杀跌、震荡阶段经受考验相比,当个股突出重围、昂然崛起时仍能经受住考验尤为不易。

  12月23日,当同方股份结束洗盘、开始井喷,当天涨幅超过8%时,妻说“走吧,吸取以前的教训,免得老是坐电梯。”的确,谁不想抓住每一次机会高抛低吸,做到涨时卖、跌时买呢?但你怎么知道它以后是涨还是跌,万一卖出后接不回来岂不贪小失大?故没有采纳妻的建议,依然守仓不放。

  这一次,同方股份果然像脱缰之马一样狂奔不已,从去年12月23日以来,除1月7日顺势洗盘下跌外,连拉8阳,创出反弹新高。自8月5日买入之日起至1月8日收盘止,同方股份已累计上涨17.19%(同期上证指数-6.78%),跑赢指数23.97个百分点。

  感言:从容和淡定,是炒股制胜的又一关键。炒股,只要选好品种,逢低买入,耐心持有即可,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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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楼主的这个帖子,我明白一定要低调.......!
哇,楼主你真是太给力了,这样的帖子都能找得到,佩服!
问候七喜乐园的朋友们,报个到并祝朋友们安康如意,永远开开心心!
楼主辛苦了,这帖子我很喜欢,找了很久,拿去收藏了,谢谢朋友啦!
这帖子真的让人感觉很舒服,我超喜欢,楼主真是太给力了!
超极囧囧的帖子,楼主你太雷了,真正把我给OU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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