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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玄幻] 多情剑客无情剑(小李飞刀)(古龙经典情感武侠小说)



    《多情剑客无情剑》又名《风云第一刀(小李飞刀)》,为古龙小说代表作之一,属于小李飞刀系列第一部分,本书的艺术成就很高,情节生动,环环相扣,引人入胜,一直被公认为古龙武侠作品的巅峰之作和最高成就。它不仅是一部阐明武学真谛的作品,还是一部写尽人间世态炎凉的人情历史画,更是一部触动社会现实,探索人生哲理的警世名著。

小说评析

  《多情剑客无情剑》细腻的写尽了情感纠葛,恩恩怨怨,曲曲折折。 纵观古龙总体的作品并不是都像《多情剑客无情剑》 这样委屈伤感动人,这样缠缠绵绵。

  李寻欢

  李寻欢这样一个人物是古龙小说中的特例。

  《多情剑客无情剑》读起来很感人很煽情,仔细分析就能看出古龙在这部作品的写作中充满了自哀自怜的自恋情节的。

  古龙简直就是照着自我美化的形象去塑造李寻欢这样一个人物的。

  古龙把自己的情节和寂寞写进了书中,书中很多描写李寻欢的话实际上是古龙的自况。

  比如一开始写李寻欢的寂寞:

  “他不但已觉得疲倦,而且觉得很厌恶,他平生最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时常与寂寞为伍。”

  “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可奈何”

  李寻欢是一个很孤独很寂寞的人,他的爱喝酒都是古龙的自况。

  古龙写李寻欢“每个练武的人,武功练到了颠峰时,都会觉得很寂寞,因为到了那时,他就很难再找到一个真正的对手。”

  古龙此时境界太高,内心感受到了一种超越常人的颠峰状态,和李寻欢这种“独孤求败”的感受又是一致的。

  小说中借孙老先生的口说“一个真正的高手活在世上,必定是寂寞的,因为别人只能看到他们辉煌的一面,却看不到他们牺牲的代价,所以根本没有人能了解他”

  这正代表了古龙在这段时间内奋发向上的思想状态,古龙自己在鼓励自己“要好好的活下去”

  正因为古龙有这种要好好做人的惨淡勇气,才会创造出他历史上的辉煌阶段。

  艺术价值

  《多情剑客无情剑》无疑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其中有古龙向上的激情。

  台湾著名作家曹正群曾经评价说:

  “它不仅是一部阐明武学真谛的书,还是一部写尽人世间世态炎凉的人情历史画,更是一部触动社会现实,探索人生的警世名著。”

  曹正群的评价无疑是很有道理的。

  古龙写《多情剑客无情剑》从语言上真正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写作手法。

  古龙写武侠小说已经像是在写诗了。

  而且所有诗意描写的地方都是情景交融,非常贴切的和小说的故事有机结合在一起。

  这种写法正是古龙的新和变的所在。

  这种写法已经冶景与化境,能说它没有诗意吗?

  而除了古龙,谁有如此匠心妙笔?谁又做过如此的尝试?

  古龙真的是开创了一种新的写作文体,古龙之后不仅是武侠作家,许多纯文学作家都开始学习和吸收古龙的这种写作文体的技巧。

  《多情剑客无情剑》写出了一种文化中的“侠的风流”直接继承了中国古代侠文化中的道家的道化的侠文化传统,并具有自觉的能动意识。

  古龙与金庸 
 
    李寻欢这种大侠是金庸小说中绝对没有出现过的。

  金庸笔下的大侠是高大全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而李寻欢这样侠的形象却是平民化的,表现的是个体的觉醒,自由的追求,对人性枷锁的解放。

  李寻欢无疑具有种种缺点。但李寻欢却让我们觉得亲切有一种缺陷的审美。

  金庸笔下的大侠表现的是阶级的理想,古龙笔下的侠开始出现了一种更能抚慰人民大众的受创的个人的雅望。

  仅仅是金庸的那种大侠形象是不够的,残缺的自有古龙起,中国文化上的侠的含义才真正的丰满自怡起来。

  许多文化人极高的推崇金庸,而轻易的放过古龙,难道他们没有认识到金庸的这种局限性?

  如果那样,这些人对金庸的崇拜就有盲目的嫌疑了。

  古龙的小说首先突破了“复仇比武,报恩,学艺”这样的唐代文言武侠小说中确立起来的场景模式。

  《多情剑客无情剑》更是抛弃了学艺这种老掉牙的熟悉情节,小李飞刀李寻欢一出场便已经是武功卓越奇技藏身得了。

  有人批评古龙小说的武林高手的功夫如空穴来风,没有交代没有来龙去脉,好像一个人从娘胎里出来就已经是高手似的。

  这种批评实在是皮相之谈,连小说构造的基本知识都不知道,实在不足与言。

  武侠小说本来就是虚构的,作者和读者心中有数,对武侠的奇异和脱离现实之处是心领神会的,决不会钻牛角尖而不出来的。

  金庸在倚天中写赵敏生张无忌不了解他的情谊的气,啪的打了他一巴掌,“跳过两幢,一片森林后就不见踪影了”

  如果读者一定要问赵敏怎么做到的,恐怕连金庸都要奉劝这位读者不要再读武侠小说了。

  古龙的不再据于旧派武侠小说中一招一式的描写,小李飞刀的神奇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古龙自己也曾经说过:

  “他的刀本来就是个象征,象征着光明和正义的力量

  他的刀既不是兵器也不是暗器,而是一种让人振奋的精神力量......”

  《多情剑客无情剑》对友情的描写也比以往的题材处理的更深刻。

  “男人间那种肝胆相照,生死与共的义气甚至比爱情更伟大更感人。”

  排行榜

  其实武侠小说里的排行榜是很多的,甚至慕容美的《风云榜》就是以这个为名字。但是最有名的排行榜是古龙在《多情剑客无情剑》里提出的兵器谱。古龙小说里有排名的记忆中只有这个兵器谱,但是他却影响深远。以至于兵器谱成为流行词汇之一。

  然而我们仔细看兵器谱,发现很有趣的几个地方。首先,书里并没有把这个排名完整的排出来,甚至十大高手里缺了第六位,而第十位东海玉箫是在九月鹰飞里才出场的。还有,这份排名十几年都没有修改过。这样的排名为何依然如此知名?

  我自己的看法,兵器谱之所以如此闻名,一方面是书写得实在不错,而兵器谱里的家伙们也各有特色。而另外一方面,古龙通过兵器谱中人的不同命运,阐述了他自己的武侠观:

  1,排名第一的天机棍死于排名第二的上官金虹手里,说明武功一途,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孙老头说起理论来是一套一套的,但是却已收手很多年,加之年纪变大,精力渐衰,自然不是野心勃勃的上官金虹对手。更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已经习惯了高处,于是他开始有点恐惧,渐渐的开始逃避,久了就真的什么都不能做了;

  2,而上官金虹死于排名第三的李寻欢手里,说明两件事:首先,人不能太自信。上官金虹有很多机会可以将李寻欢杀死,却为了想试试自己是否可以接住小李飞刀而丧命。其次,仁者无敌。李寻欢的胜利乍看是上官金虹轻敌的结果,但是不管怎样,他的结果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代表仁爱和正义的小李飞刀是没有人能够接得住的。李寻欢出道那么久,刀下没有妄杀一人。只有这样的刀才是完美的刀;

  3,榜上无名的阿飞击败了不少兵器谱中人,说明江湖之大,奇人辈出。永远不要轻视那些默默无名的人。有很多人只是没有那个机会,或者是没有那种欲望,但是不表示他们没有实力。这里当然不是说嵩阳铁剑有这个意思,只是郭嵩阳一心想和上官金虹过招,却不料阴差阳错之下死于荆无命之手。也是时运不济。

多情剑客无情剑.txt (923.5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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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序

  

  在很多人心目中,武侠小说非但不是文学,甚至也不能算是小说,对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人说来,这实在是件很悲哀的事情,幸好还有一点事实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一样东西如果能存在就一定有它存在的价值。

  武侠小说不但存在,而且已存在了很久!

  关于武侠小说的源起,一向有很多种不同的说法:“从太史公的游侠列传开始,中国就有了武侠小说。”这当然是其中最堂皇的一种,可惜接受这种说法的人并不多。

  因为武侠小说是传奇的,如果一定要将它和太史公那种严肃的传记文学,相提并论,就未免有点自欺欺人了。

  在唐人的小说笔记中,才有些故事和武侠小说比较接近。

  《唐人说荟》卷五,张鷟的《耳目记》中,就有段故事是非常‘武侠’的。

  “隋末,深州诸葛昂,性豪侠,渤海高瓒闻而造之,为设鸡肫而已,瓒小其用,明日大设,屈昂数十人,烹猪羊等长八尺,薄饼阔丈余,裹馅粗如庭柱,盘作酒碗行巡,自作金刚舞以送之。昂至后日,屈瓒所屈客数百人,大设,车行酒,马行炙,挫碓斩脍,硙砾蒜齑,唱夜又歌狮子舞。瓒明日,复烹一双子十余岁,呈其头颅手足,座客皆喉而吐之。

  昂后日报设,先令美妾行酒,妾无故笑,昂叱下,头臾蒸此妾坐银盘,仍饰以脂粉,衣以锦绣,遂擘腿肉以啖,瓒诸人皆掩目,昂于奶房间撮肥肉食之,尽饱而止。瓒羞之,夜遁而去。”

  这段故事描写诸葛昂和高瓒的豪野残酷,已令人不可思议,这种描写的手法,也已经很接近现代武侠小说中比较残酷的描写。

  但这故事却是片断的,它的形式和小说还是有段很大的距离。当时民间的小说、传奇、平话、银字儿中,也有很多故事是非常‘武侠’的,譬如说,盗盒的红线、昆仑奴、妙手空空儿、虬髯客,这些人物就几乎已经是现在武侠小说中人物的典型。

  武侠小说中最主要的武器是剑,关于剑术的描写,从唐时已比现代武侠小说中描写得更神奇。

  红线,大李将军,公孙大娘……这些人的剑术,都已被渲染得接近神话,杜甫的‘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其中对公孙大娘和她弟子李十二娘剑术的描写当然更生动而传神。

  号称‘草圣’的唐代大书法家,也曾自言:‘始吾闻公主与担夫争路,而得笔法之意,后见公孙氏舞剑器,而得其神。’‘剑器’虽然不是剑,但其中的精髓却无疑是和剑术一脉相连的,由此可见,武侠小说中关于剑术和武功的描写,并非无根据。

  这些古老的传说和记载,点点滴滴,都是武侠小说的起源,再经过民间的平话、弹词、和说书的改变,才渐渐演变成现在的这种型式。

  

  彭公案、施公案、七侠五义、小五义,和‘三侠剑’就都是根据‘说书’而写成的,已可算是我们这一代所能接触到的,最早的一批武侠小说。

  可是这种小说中的英雄,大都不是可以令人热血沸腾的真正英雄,因为在清末那种社会环境里,根本就不鼓励人们做英雄,老成持重的君子,才是一般人认为应该受到表扬的。

  这至少证明了武侠小说的一点价值……从一本武侠小说中,也可以看到作者当时的时代背景。

  现代的武侠小说呢?

  

  我有很多朋友都是智慧很高,很有文学修养的人,他们往往会对我道:“我从来没有看过武侠小说,几时送一套你认为最得意的给我,让我看看武侠小说里写的究竟是什么。”

  我笑笑。

  我只能笑笑,因为我懂得他们的意思。

  他们认为武侠小说并不值得看,现在所以要看,只不过因为我是他们的朋友,而且有一种好奇。

  他们认为武侠小说的读者,绝不会是他们那阶层的人,绝不会是思想新颖的高级知识分子。

  他们嘴里虽说要看,其实心里早已否认了武侠小说的价值。

  而他根本就没有看过武侠小说,根本就不知道武侠小说写的是什么。

  我不怪他,并非因为武侠小说的确给了人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使人认为就算不看也能知道它的内容。

  因为武侠小说的确已落入了一些固定的形式。

  “一个有志气”,“天赋异禀”的少年,如何去辛苦学武,学成后如何去扬眉吐气,出人头地。

  这段经历中当然包括了无数次神话般的巧合与奇遇,当然也包括了一段仇恨,一段爱情,最后是报仇雪恨,有情人成了眷属。

  一个正直的侠客,如何运用他的智慧和武功,破了江湖中一个规模庞大的恶势力。

  这位侠客不但‘少年英俊,文武双全’,而且运气特别好,有时甚至能以‘易容术’化妆成各式各样的人,连这些人的至亲好友,父母妻子都辨不出他的真伪。

  这种写法并不坏,其中的人物有英雄侠士、风尘异人、节妇烈女,也有枭雄恶霸、荡妇淫娃、奸险小人,其中的情节一定很曲折离奇,紧张刺激,而且很香艳。

  只可惜这种型式已写得太多了些,已成了俗套,成了公式,而且通常都写得太荒唐无稽,太鲜血淋淋,却忘了只有‘人性’才是小说中不可缺少的。

  人性并不仅是愤怒、仇恨、悲哀、恐惧,其中包括了爱与友情,慷慨与侠义,幽默与同情。

  我们为什么要特别着重其中丑恶的一面?

  我们这一代的武侠小说,如果真是由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开始,至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到达巅峰,至王度卢的《铁骑银瓶》和朱贞木的《七杀碑》为一变,至金庸的《射雕英雄传》又一变,到现在又有十几年了,现在无疑又已到了应该变的时候!

  要求变,就得求新,就得突破那些陈旧的固定形式,尝试去吸收。《战争与和平》写的是一个大时代中的动乱,和人性中善与恶的冲突,《人鼠之间》写的却是人性的骄傲和卑贱,《国际机场》写的是一个人如何在极度危险中重新认清自我,《小妇人》写的是青春与欢乐,《老人与海》写的是勇气的价值,和生命的可贵。

  这些伟大的作家们,用他们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和一种悲天悯人的同情心,有力的刻划出人性,表达出他们的主题,使读者在悲欢感动之余,还能对这世上的人与事,看得更深,更远些。

  这样的故事,这样的写法,武侠小说也同样可以用,为什么偏偏没有人用过?

  谁规定武侠小说一定要怎么样,才能算‘正宗’!

  武狭小说也和别的小说一样,要能吸引人,能振奋人心,激起人心的共鸣,就是成功的!

  有很多人都认为当今小说最蓬勃兴旺的地方,不在欧美,而在日本。

  因为日本小说不但能保持它自己的悠久传统和独有趣味,还能吸收。

  它吸收了中国的古典文学,也吸引了很多种西方思想。

  日本作者能将外来文学作品的精华融会贯通,创造出一种新的民族风格的文学。武侠小说的作者为什么不能?

  武侠小说既然也有自己悠久的传统和独特的趣味,若能再尽量吸收其它文学作品的精华,岂非也同样能创造出一种新的风格,独立的风格,让武侠小说也能在文学的领域中占一席地,让别人不能否认它的价值,让不看武侠小说的人也来看武侠小说!

  这就是我们最大的愿望。

  现在我们的力量也许还不够,但我们至少应该向这条路上走去,摆脱一切束缚往这条路上走去。

  现在我们才起步虽已迟了些,却还是不太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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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飞刀与快剑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穹苍作烘炉,熔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辗碎了地上的冰雪,却辗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李寻欢打了个呵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尽量伸直,车厢里虽然很温暖,很舒服,但这段旅途实在太长,太寂寞,他不但已觉得疲倦,而且觉得很厌恶,他平生最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偏偏时常与寂寞为伍。

  “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可奈何。”

  李寻欢叹了口气,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口地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肉体与灵魂。

  酒瓶空了,他就拿起把小刀,开始雕刻一个人像,刀锋薄而锋锐,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

  这是个女人的人像,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和线条看来是那么柔和而优美,看来就像是活的。

  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和灵魂已悄悄地自刀锋下溜走。

  他已不再年轻。

  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里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也许就因为这双眼睛,才使他能活到如今。

  现在人像终于完成了,他痴痴地瞧着这人像,也不知瞧了多少时候,然后他突然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赶车的大汉立刻大喝一声,勒住车马。

  这大汉满面虬髯,目光就如鸷鹰般锐利,但等到他目光移向李寻欢时,立刻就变得柔和起来,而且充满了忠诚的同情,就好像一条恶犬在望着他的主人。

  李寻欢竟在雪地上挖了个坑,将那刚雕好的人像深深地埋了下去,然后,他就痴痴地站在雪堆前。

  他的手指已被冻僵,脸已被冻得发红,身上也落满了雪花。但他却一点也不觉得冷,这雪堆里埋着的,就像是一个他最亲近的人,当他将“她”埋下去时,他自己的生命也就变得毫无意义。若是换了别人,见到他这种举动,一定会觉得很惊奇,但那赶车的大汉却似已见惯了,只是柔声道:“天已快黑了,前面的路还很远,少爷你快上车吧!”

  李寻欢缓缓转回身,就发现车辙旁居然还有一行足印,自遥远的北方孤独地走到这里来,又孤独地走向前方。脚印很深,显然这人已不知走过多少路了,已走得精疲力竭,但他却还是绝不肯停下来休息。

  李寻欢长长叹了口气,喃喃道:“这种天气,想不到竟还有人要在冰天雪地里奔波受苦,我想他一定是很孤独,很可怜的人。”

  那虬髯大汉没有说什么,心里却在暗暗叹息:“你难道不也是个很孤独很可怜的人么?你为何总是只知道同情别人,却忘了自己……”

  车座下有很多块坚实的松木,李寻欢又开始雕刻,他的手法精练而纯熟,因为他所雕刻的永远是同一个人。

  这个人不但已占据了他的心,也占据了他的躯体。

  雪,终于停了,天地间的寒气却更重,寂寞也更浓,幸好这时风中传来一阵人的脚步声。

  这声音虽然比马蹄声轻得多,但却是李寻欢正在期待着的声音,所以这声音无论多么轻微,他也绝不会错过。

  于是他就掀起那用貂皮做成的帘子,推开窗户。

  他立刻就见到了走在前面的那孤独的人影。

  这人走得很慢,但却绝不停顿,虽然听到了车响马嘶声,但却绝不回头!他既没有带伞,也没有戴帽子,溶化了的冰雪,沿着他的脸流到他脖子里,他身上只穿件很单薄的衣服。

  但他的背脊仍然挺得笔直,他的人就像是铁打的,冰雪、严寒、疲倦、劳累、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

  没有任何事能令他屈服!

  马车赶到前面时,李寻欢才瞧见他的脸。

  他的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了一条缝,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

  这张脸使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花岗石,倔强、坚定、冷漠,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

  但这却也是李寻欢平生所见到的最英俊的一张脸,虽然还太年轻了些,还不够成熟,但却已有种足够吸引人的魅力。

  李寻欢目光中似乎有了笑意,他推开车门,道:“上车来,我载你一段路。”

  他的话一向说得很简单,很有力,在这一望无际的冰天雪地中,他这提议实在是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

  谁知这少年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脚步更没有停下来,像是根本没有听到有人在说话。

  李寻欢道:“你是聋子?”

  少年的手忽然握起了腰边的剑柄,他的手已冻得比鱼的肉还白,但动作却仍然很灵活。

  李寻欢笑了,道:“原来你不是聋子,那么就上来喝口酒吧,一口酒对任何人都不会有害处的!”

  少年忽然道:“我喝不起。”

  他居然会说这么样一句话来,李寻欢连眼角的皱纹里都有了笑意,但他并没有笑出来,却柔声道:“我请你喝酒,用不着你花钱买。”

  少年道:“不是我自己买来的东西,我绝不要,不是我自己买来的酒,我也绝不喝……我的话已经说得够清楚了么?”

  李寻欢道:“够清楚了。”

  少年道:“好,你走吧。”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忽然一笑,道:“好,我走。但等你买得起酒的时候,你肯请我喝一杯么?”

  少年瞪了他一眼,道:“好,我请你。”

  李寻欢大笑着,马车已急驰而去,渐渐瞧不见那少年的人影了,李寻欢还在笑着道:“你可曾见过如此奇怪的少年么?我本来以为他必定已饱经沧桑,谁知他说起话却那么天真,那么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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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赶车的那虬髯大汉淡淡道:“他只不过是个倔强的孩子而已。”

  李寻欢道:“你可瞧见他腰带上插着的那柄剑么?”

  虬髯大汉目中也有了笑意,道:“那也能算是一柄剑么?”

  严格说来,那实在不能算是一柄剑,那只是一条三尺多长的铁片,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锷,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就算是剑柄了。

  虬髯大汉含笑接着道:“依我看来,那也只不过是个小孩子的玩具而已。”

  这次李寻欢非但没有笑,反而叹了口气,喃喃道:“依我看来,这玩具却危险得很,还是莫要去玩它的好。”

  小镇上的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被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分外热闹。

  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面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使人几乎分辨不出用金线绣在上面的是老虎,还是狮子。

  客栈前面的饭铺里,不时有穿着羊皮袄的大汉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冷。

  李寻欢到这里的时候,客栈里连一张空铺都没有了,但他一点也不着急,因为他知道这世上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毕竟不多,所以他就先在饭铺里找了张角落里的桌子,要了壶酒,慢慢地喝着。

  他酒喝得并不快,但却可以不停地喝几天几夜。他不停地喝酒,不停地咳嗽,天已渐渐黑了。

  那虬髯大汉已走了进来,站在他身后,道:“南面的上房已空出来了,也已打扫干净,少爷随时都可以休息。”

  李寻欢像是早已知道他一定会将这件事办好似的,只点了点头,过了半晌,那虬髯大汉忽然又道:“金狮镖局也有人住在这客栈里,像是刚从口外押镖回来。”

  李寻欢道:“哦?押镖的是谁?”

  虬髯大汉道:“就是那‘急风剑’诸葛雷。”

  李寻欢皱眉,又笑道:“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

  他嘴里虽在和后面的人说话,眼睛却一直盯着前面那掩着棉布帘子的门,仿佛在等着什么人似的。

  虬髯大汉道:“那孩子的脚程不快,只怕要等到起更时才能赶到这里。”

  李寻欢笑了笑,道:“我看他也不是走不快,只不过是不肯浪费体力而已,你看见过一匹狼在雪地上走路么?假如前面没有它的猎物,后面又没有追兵,它一定不肯走快的,因为它觉得光将力气用在走路上,未免太可惜了。”

  虬髯大汉也笑了,道:“但那孩子却并不是一匹狼。”

  李寻欢不再说什么,因为这时他又咳嗽了起来。

  然后,他就看到三个人从后面的一道门走进了这饭铺,三个人说话的声音都很大,正在谈论着那些“刀头舐血”的江湖勾当,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

  李寻欢认得其中那紫红脸的胖子就是“急风剑”,但却似不愿被对方认出他,于是他就又低下头雕他的人像。

  幸好诸葛雷到了这小镇之后,根本就没有正眼瞧过人,他们很快要来了酒菜,开始大吃大喝起来。

  可是酒菜并不能塞住他们的嘴,喝了几杯酒之后,诸葛雷更是豪气如云,大声地笑着:“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太行四虎’的事么?”

  另一人笑道:“俺怎么不记得?那天‘太行四虎’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四个人耀武扬威,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过山,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第三人也大笑道:“谁知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第二人道:“不是俺赵老二吹牛,若论掌力之雄厚,自然得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但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咱们大哥了!”

  诸葛雷举杯大笑,但是他的笑声忽然停顿了,他只见那厚厚的棉布帘子忽然被风卷起。

  两条人影,像是雪片般被风吹了进来。

  这两人身上都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的雪笠,两人几乎长得同样形状,同样高矮。

  大家虽然看不到他们的面目,但见到他们这身出众的轻功,夺目的打扮,已不觉瞧得眼睛发直了。

  只有李寻欢的眼睛,却一直在瞪着门外,因为方才门帘被吹起的时候,他已瞧见了那孤独的少年。

  那少年就站在门外,而且像是已站了很久,正如一匹孤独的野狼似的,虽然留恋着门里的温暖,却又畏惧那耀眼的火光,所以他既舍不得走开,却又不敢闯入这人的世界来。

  李寻欢轻轻叹了口气,目光这才转到两人的身上。

  只见这两人已缓缓摘下雪笠,露出了两张枯黄瘦削而又丑陋的脸,看来就像是两个黄蜡的人头。

  他们的耳朵都很小,鼻子却很大,几乎占据了一张脸的三分之一,将眼睛都挤到耳朵旁边去了。

  但他们的目光却很毒恶而锐利,就像是响尾蛇的眼睛。

  然后,他们又开始将披风脱了下来,露出了里面一身漆黑的紧身衣服,原来他们的身子也像是毒蛇,细长,坚跏,随时随地都在蠕动着,而且还粘而潮湿,叫人看了既不免害怕,又觉得恶心。

  这两人长得几乎完全一模一样,只不过左面的人脸色苍白,右面的人脸色却黑如锅底。他们的动作都十分缓慢,缓缓脱下了披风,缓缓走过柜台,然后,两人一齐缓缓走到诸葛雷面前!

  饭铺里静得连李寻欢削木头的声音都听得见,诸葛雷虽想装作没有看到这两人,却实在办不到。

  那两人只是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那眼色就像是两把蘸着油的湿刷子,在诸葛雷身上刷来刷去。

  诸葛雷只有站起来,勉强笑道:

  “两位高姓大名?恕在下眼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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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脸色苍白的人蛇忽然道:“你就是‘急风剑’诸葛雷?”

  他的声音尖锐、急促,而且还在不停地颤抖着,就像是响尾蛇发出的声音,诸葛雷听得全身汗毛都竖起来道:“不……不敢。”

  那脸色黝黑的人蛇冷笑道:“就凭你,也配称急风剑?”

  他的手一抖,掌中忽然多了柄漆黑细长的软剑,迎面又一抖这柄腰带般的软剑,已抖得笔直。

  他用这柄剑指着诸葛雷,一字字道:“留下你从口外带回来的那包东西,就饶你的命!”

  那赵老二忽然长身而起,赔笑道:“两位只怕是弄错了,咱们这趟镖是在口外交的货,现在镖车已空了,什么东西都没有,两位……”

  他的话还未说完,那人掌中黑蛇般的剑已缠住了他的脖子,剑柄轻轻一带,赵老二的人头就忽然平空跳了起来。

  接着,一股鲜血自他脖子里冲出,冲得这人头在半空中又翻了两个身,然后,鲜血才雨点般落下,一点点洒在诸葛雷身上。

  每个人的眼睛都瞧直了,两条腿似在不停地弹琵琶。

  但诸葛雷能活到现在还没有死,毕竟是有两手的,他忽然自怀中掏出了个黄布包袱,抛在桌上,道:“两位的招子果然亮,咱们这次的确从口外带了包东西回来,但两位就想这么样带走,只怕还办不到。”

  那黑蛇阴侧侧一笑,道:“你想怎样?”

  诸葛雷道:“两位好歹总得留两手真功夫下来,叫在下回去也好有个交待。”

  他嘴里说着话,人已退后七步,忽然“呛”地拔出了剑,别人只道他是要和对方拼命了。

  谁知他却一反手,将旁边桌上的一碟菜挑了起来,碟子里装的是炸虾球,虾球也立刻飞了起来。

  只听剑风嘶嘶,剑光如匹练地一转,十多个炸虾球竟都被他斩为两半,纷纷落在地上。

  诸葛雷面露得意之色,道:“只要两位能照样玩一手,我立刻就将这包东西奉上,否则就请两位走吧。”

  他这手剑法实在不弱,话也说得很漂亮,但李寻欢却在暗暗好笑,他这么样一做,别人也就只能斩虾球,不能斩他的脑袋了,他无论是胜是负,至少已先将自己的性命保住再说。

  黑蛇格格笑道:“这只能算是厨子的手艺,也能算武功么?”

  说到这里,他长长吸了口气,刚落到地上的虾球,竟又飘飘地飞了起来,然后,只见乌黑的光芒一闪,满天的虾球忽然全都不见了,原来竟已全都被他穿在剑上,就算不懂武功的人,也知道剑劈虾球虽也不容易,但若想将虾球用剑穿起来,那手劲,那眼力,更不知要困难多少倍。

  诸葛雷面色如土,因为他见到这手剑法,已忽然想起两人来,他脚下又悄悄退了几步,才嗄声道:“两位莫非就是……就是碧血双蛇么?”

  听到“碧血双蛇”这四个字,另一个已被吓得面无人色的镖师,忽然就溜到桌子下面去了。

  就连李寻欢身后那虬髯大汉,也不禁皱了皱眉,因为他也知道近年黄河一带的黑道朋友,若论心之黑,手之辣,实在很少有人能在这“碧血双蛇”之上,听说他们身上披的那件红披风,就是用鲜血染成的。

  可是他听到的还是不多,因为真正知道“碧血双蛇”做过什么事的人,十人中倒有九人的脑袋已搬了家。

  只听那黑蛇嘿嘿一笑,道:“你还是认出了我们,总算眼睛还没有瞎。”

  诸葛雷咬了咬牙,道:“既然是两位看上了这包东西,在下还有什么话好说的,两位就请……就请拿去吧。”

  白蛇忽然道:“你若肯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就放你走,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包袱,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这句话正是诸葛雷他们方才在自吹自擂时说出来的,此刻自这白蛇口中说出,每个字都变得像是一把刀。

  诸葛雷面上一阵青,一阵白,怔了半晌,忽然爬在地上,居然真的围着桌子爬了一圈。

  李寻欢到这时才忍不住叹了口气,喃喃道:“原来这人脾气已变了,难怪他能活到现在。”

  他说话的声音极小,但黑白双蛇的眼睛已一齐向他瞪了过来,他却似乎没有看见,还是在雕他的人像。

  白蛇阴恻恻一笑,道:“原来此地竟还有高人,我兄弟倒险些看走眼了。”

  黑蛇狞笑道:“这包袱是人家情愿送给咱们的,只要有人的剑法比我兄弟更快,我兄弟也情愿将这包袱双手奉上。”

  白蛇的手一抖,掌中也多了柄毒蛇般的软剑,剑光却如白虹般炫人眼目,他迎风亮剑,傲然道:“只要有比我兄弟更快的剑,我兄弟非但将这包袱送给他,连脑袋也送给他!”

  他们的眼睛毒蛇般盯在李寻欢脸上,李寻欢却在专心刻他的木头,仿佛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但门外却忽然有人大声道:“你的脑袋能值几两银子?”

  听到了这句话,李寻欢似乎觉得很惊讶,但也很欢喜,他抬起头,那少年终于走进了这屋子。

  他身上的衣服还没有干透,有的甚至已结成冰屑,但他的身子还是挺得笔直的,直得就像标枪。

  他的脸看来仍是那么孤独,那么倔强。

  他的眼里永远带着种不可屈服的野性,像是随时都在准备争斗、反叛,令人不敢去亲近他。

  但最令人注意的,还是他腰带上插着的那柄剑。

  瞧见这柄剑,白蛇目中的惊怒已变为讪笑,格格笑道:“方才那句话是你说的么?”

  少年道:“是。”

  白蛇道:“你想买我的脑袋?”

  少年道:“我只想知道它能值几两银子,因为我要将它卖给你自己。”

  白蛇怔了怔,道:“卖给我自己?”

  少年道:“不错,因为我既不想要这包袱,也不想要这脑袋。”

  白蛇道:“如此说来,你是想来找我比剑了?”

  少年道:“是。”

  白蛇上上下下望了他几眼,又瞧了瞧他腰边的剑,忽然纵声狂笑起来,他这一生中实在从未见过这么好笑的事。

  少年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完全不懂得这人在笑什么。他自觉说的话并没有值得别人如此好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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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虬髯大汉暗中叹了口气,似乎觉得这孩子实在穷疯了,诸葛雷也觉得他的脑袋很有毛病。

  只听白蛇大笑道:“我这颗头颅千金难买……”

  少年道:“千金太多了,我只要五十两。”

  白蛇骤然顿住了笑声,因为他已发觉这少年既非疯子,亦非呆子,更不是在开玩笑的,说的话竟似很认真。

  但他再一看那柄剑,又不禁大笑起来,道:“好,只要你能照这样做一遍,我就给五十两。”

  笑声中,他的剑光一闪,似乎要划到柜台上那根蜡烛,但剑光过处,那根蜡烛却还是纹风不动。

  大家都觉得有些奇怪,可是白蛇这时已吹了口气,一口气吹出,蜡烛突然分成七段,剑光又一闪,七段蜡烛就都被穿在剑上,最后一段光焰闪动,烛火竟仍未熄灭——原来他方才一剑已将蜡烛削成七截。

  白蛇傲然道:“你看我这一剑还算快么?”

  少年的脸上丝毫表情都没有,道:“很快。”

  白蛇狞笑道:“你怎样?”

  少年道:“我的剑不是用来削蜡烛的。”

  白蛇道:“那么你这把破铜烂铁是用来干什么的?”

  少年的手握上剑柄,一字字道:“我的剑是用来杀人的!”

  白蛇格格笑道:“杀人?你能杀得了谁?”

  少年道:“你!”

  这“你”字说出口,他的剑已刺了出去!

  剑本来还插在这少年腰带上,每个人都瞧见了这柄剑。

  忽然间,这柄剑已插入了白蛇的咽喉,每个人也都瞧见三尺长的剑锋自白蛇的咽喉穿过。

  但却没有一个人看清他这柄剑是如何刺人白蛇咽喉的!

  没有血流下,因为血还未及流下来。

  少年瞪着白蛇,道:“是你的剑快,还是我的剑快?”

  白蛇喉咙里“格格”地响,脸上每一根肌肉都在跳动,鼻孔渐渐扩张,张大了嘴,伸出了舌头。

  鲜血,已自他舌尖滴了下来。

  黑蛇的剑已扬起,但却不敢刺出,他脸上的汗不停地在往下流,掌中的剑也在不停地颤抖。

  只见少年忽然拔出了剑,鲜血就箭一般自白蛇的咽喉里标出,他闷着的一口气也吐了出来,狂吼道:“你……”

  这一声狂吼发出后,他的人就扑面跌倒。

  少年却已转问黑蛇,道:“他已承认输了,五十两银子呢?”

  他说得仍是那么认真,认真得就像个傻孩子。

  但这次却再也没有一个人笑他了。

  黑蛇连嘴唇都在发抖,道:“你……你……你真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杀他的么?”

  少年淡淡笑道:“不错。”

  黑蛇的一张脸全都扭曲起来,也不知是哭还是笑,忽然甩却了掌中的剑,用力扯着自己的头发,将身上的衣服也全撕碎了,怀中的银子一锭锭掉了下来,他用力将银子掷到少年的面前,哭嚎着道:“给你,全给你……”

  他就像个疯子似的狂奔了出去。

  那少年既不追赶,也不生气,却弯腰拾了两锭银子起来,送到柜台后那掌柜的面前,道:“你看这够不够五十两?”

  那掌柜的早已矮了半截,缩在柜台下,牙齿格格地打战,也说不出话来,只是拼命地点头。

  到了这时,李寻欢才回头向那虬髯大汉一笑,道:“我没有说错吧?”

  虬髯大汉叹了口气,苦笑道:“一点也不错,那玩具实在太危险了。”

  他瞧见那少年已向他们走了过来,但却未瞧见诸葛雷的动作,诸葛雷一直就没有从桌子下爬起来。

  此刻他竟忽然掠起,一剑向少年的后心刺出!

  他的剑本不慢,少年更绝未想到他会出手暗算——他杀了白蛇,诸葛雷本该感激他才是,为何要杀他呢?

  眼看这一剑已将刺穿他的心窝,谁知就在这时,诸葛雷忽然狂吼一声,跳起来有六尺高,掌中的剑也脱手飞出,插在屋檐上。

  剑柄的丝穗还在不停地颤动,诸葛雷双手掩住了自己的咽喉,眼睛瞪着李寻欢,眼珠都快凸了出来。

  李寻欢此刻并没有在刻木头,因为他手里那把刻木头的小刀已不见了。

  鲜血一丝丝白诸葛雷的背缝里流了出来。

  他瞪着李寻欢,咽喉里也在“格格”地响,这时才有人发现李寻欢刻木头的小刀已到了他的咽喉上。

  但没有一个人瞧见这小刀是怎样到他咽喉上的。

  只见诸葛雷满头大汗如雨,脸已痛得变形,忽然咬了咬牙,将那柄小刀拔了出来,瞪着李寻欢狂吼道:“原来是你……我早该认出你了!”

  李寻欢长叹道:“可惜你直到现在才认出我,否则你也许就不会做出如此丢人的事了!”

  他这句话诸葛雷并没有听到,已永远听不到了。

  少年也曾回头瞧了一眼,面上也曾露出些惊奇之色,似乎怎么也想不到这人为什么要杀他。

  但他只不过瞧了一眼,就走到李寻欢面前,他充满了野性的眸子里,竟似露出了一丝温暖的笑意。

  他也只不过说了一句话,他说:“我请你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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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 海内存知己

  马车里堆着好几罐酒,这酒是那少年买的,所以他一碗又一碗地喝着,而且喝得很快。

  李寻欢瞧着他,目中充满了愉快的神色,他很少遇见能令他觉得有趣的人,这少年却实在很有趣。

  道上的积雪已化为坚冰,车行冰上,纵是良驹也难驾驭,那虬髯大汉已在车轮上拴起几条铁链子,使车轮不致太滑。

  铁链拖在冰雪上,“格朗格朗”地直响。

  少年忽然放下酒碗,瞪着李寻欢道:“你为什么定要我到你马车上来喝酒?”

  李寻欢笑了笑,道:“只因为那客栈已非久留之地。”

  少年道:“为什么?”

  李寻欢道:“无论谁杀了人后,多多少少都会有些麻烦的,我虽不怕杀人,但平生最怕的就是麻烦。”

  少年默然半晌,这才又从坛子里舀了一碗酒,仰着脖子喝了下去,李寻欢含笑望着,很欣赏他喝酒的样子。

  过了半晌,少年竟也叹了口气,道:“杀人的确不是件愉快的事,但有些人却实在该杀,我非杀他不可!”

  李寻欢微笑道:“你真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才杀那白蛇的么?”

  少年道:“没有五十两银子,我也要杀他,有了五十两银子更好。”

  李寻欢道:“为什么你只要五十两?”

  少年道:“因为他只值五十两。”

  李寻欢笑了,道:“江湖中该杀的人很多,也有些不只值五十两的,所以你以后说不定会成为一个大富翁,我也常常会有酒喝了。”

  少年道:“只可惜我太穷,否则我也该送你五十两的。”

  李寻欢道:“为什么?”

  少年道:“因为你替我杀了那个人。”

  李寻欢大笑道:“你错了,那人非但不值五十两,简直连一文都不值。”

  他忽又问道:“你可知道他为何要杀你么?”

  少年道:“不知道。”

  李寻欢道:“白蛇虽然没有杀他,但却已令他无法在江湖中立足,你又杀了白蛇,他只有杀了你,以后才可以重新扬眉吐气,自吹自擂,所以他就非杀你不可,江湖中人心之险恶,只怕你是难以想像的。”

  少年沉默了很久,喃喃道:“有时人心的确比虎狼还恶毒得多,虎狼要吃你的时候,最少先让你知道。”

  .

  他喝下一碗酒后,忽又接道:“但我只听到过人说虎狼恶毒,却从未听过虎狼说人恶毒,其实虎狼只为了生存才吃人,人却可以不为什么就杀人,而且据我所知,人杀死的人,要比虎狼杀死的人多得多了。”

  李寻欢凝注着他,缓缓道:“所以你就宁可和虎狼交朋友?”

  少年又沉默了半晌,忽然笑了,笑着道:“只可惜它们不会喝酒。”

  这是李寻欢第一次见到少年的笑,他从未想到笑容竟会在一个人的脸上造成这么大的变化。

  少年的脸本来是那么孤独,那么倔强,使得李寻欢时常会联想到一匹在雪地上流浪的狼。

  但等到他嘴角泛起笑容的时候,他这人竟忽然变了,变得那么温柔,那么亲切,那么可爱。

  李寻欢从未见过任何人的笑容能使人如此动心的。

  少年也在凝注着,他忽又问道:“你是不是个很有名的人?”

  李寻欢也笑了,道:“有名并不是件好事。”

  少年道:“但我却希望变得很有名,我希望能成为天下最有名的人。”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忽又变得孩子般认真。

  李寻欢笑道:“每个人都希望成名,你至少比别人都诚实得多。”

  少年道:“我和别人不同,我非成名不可,不成名我只有死!”

  李寻欢开始有些吃惊了,忍不住说道:“为什么?”

  少年没有回答他这句话,目中却流露出一种悲伤愤怒之色,李寻欢这才发觉他有时虽然天真坦白得像个孩子,但有时却又似藏着许多秘密,他的身世,如谜却又显然充满了悲痛与不幸。

  李寻欢柔声道:“你若想成名,至少应该先说出自己的名字。”

  少年这次沉默得更久,然后才缓缓道:“认得我的人,都叫我阿飞。”

  阿飞?!

  李寻欢笑道:“你难道姓‘阿’么?世上并没有这个姓呀。”

  少年道:“我没有姓!”

  他目光中竟似忽然有火焰燃烧起来,李寻欢知道这种火焰连眼泪都无法熄灭,他实在不忍再问下去。

  谁知那少年忽又接道: “等到我成名的时候,也许我会说出姓名,但现在……”

  李寻欢柔声道:“现在我就叫你阿飞。”

  少年道:“很好,现在你就叫我阿飞——其实你无论叫我什么名字都无所谓。”

  李寻欢道:“阿飞,我敬你一杯。”

  刚喝完了半碗酒,又不停地咳嗽起来,苍白的脸上又泛起那种病态的嫣红色,但他还是将剩下的半碗酒一口倒进喉里。

  阿飞吃惊地瞧着他,似乎想不到这位江湖的名侠身体竟是如此虚弱,但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很快地喝完了他自己的一碗酒。

  李寻欢忽然笑道:“你可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这朋友?”

  阿飞沉默着。李寻欢笑道:“只因你是我朋友中,看到我咳嗽,却没有劝我戒酒的第一个人。”

  阿飞道:“咳嗽是不是不能喝酒?”

  李寻欢道:“本来连碰都不能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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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飞道:“那么你为什么要喝呢?你是不是有很多伤心事?”

  李寻欢明亮的眼睛黯淡了,瞪着阿飞道:“我有没有问过你不愿回答的话?有没有问过你的父母是谁,武功是谁传授的,从哪来,到哪里去?”

  阿飞道:“没有。”

  李寻欢道:“那么你为什么要问我呢?”

  阿飞静静地凝注他半晌,展颜一笑,道:“我不问你。”

  李寻欢也笑了,他似乎想再敬阿飞一杯,但刚斟起酒,已咳得弯下腰去,连气都喘不过来。

  阿飞刚替他推开窗子,马车忽然停下。

  李寻欢探首窗外,道:“什么事?”

  虬髯大汉道:“有人挡路。”

  李寻欢皱眉道:“什么人?”

  虬髯大汉似乎笑了笑,道:“雪人。”

  道路的中央,不知被哪家顽童堆起个雪人,大大的肚子,圆圆的脸,脸上还嵌着两粒煤球做的眼睛。

  他们都下了车,李寻欢在长长地呼吸着,阿飞却在出神地瞧着那雪人,像是从来也没有见过雪人似的。

  李寻欢望向他,微笑道:“你没有堆过雪人?”

  阿飞道:“我只知道雪是可恨的,它不但令人寒冷,而且令草木果实全都枯萎,令鸟兽绝迹,令人寂寞、饥饿。”

  他捏个雪球,抛了出去,雪球呼啸着飞到远方,散开,不见了,他目光也在望着远方,缓缓道:“对那些吃得饱,穿得暖的人说来,雪也许很可爱,因为他们不但可以堆雪人,还可以赏雪景,但对我们这些人……”

  他忽然瞪着李寻欢,道:“你可知道我是在荒野中长大的?风、雪、霜、雨,都是我最大的敌人。”

  李寻欢神情也有些黯然,忽也捏起团雪球,道:“我不讨厌雪,但我却最讨厌别人挡我的路。”

  他也将雪球抛出去,“砰”地击在那雪人上。

  雪花四溅,那雪人竟没有被他击倒。

  只见一片片冰雪白那雪人身上散开,煤球也被击落,圆圆的脸也散开,却又有张死灰色的脸露了出来。

  雪人中竟藏着一个真正的人。

  死人!

  死人的脸绝不会有好看的,这张脸尤其狰狞丑恶,一双恶毒的眼睛,死鱼般凸了出来。

  阿飞失声道:“这是黑蛇!”

  黑蛇怎会死在这里?

  杀他的人,为什么要将他堆成雪人,挡住道路?

  虬髯大汉将他的尸体自雪堆中提了起来,蹲下去仔仔细细地瞧着,似乎想找出他致命的伤痕。

  李寻欢沉思着,忽然道:“你可知道是谁杀死他的么?”

  阿飞道:“不知道。”

  李寻欢道:“就是那包袱!”

  阿飞皱眉道:“包袱?”

  李寻欢道:“那包袱一直在桌上,我一直没有太留意,但等到黑蛇走了后,那包袱也不见了,所以我想,他故意作出那种发疯的样子来,就为的是要引开别人的注意力,他才好趁机将那包袱攫走。”

  阿飞道:“嗯。”

  李寻欢道:“但他却未想到那包袱竟为他招来了杀身之祸,杀他的人,想必就是为了那只包袱。”

  他不知何时已将那小刀拿在手上,轻轻地抚摸着,喃喃道:“那包袱里究竟是什么呢?为何有这么多人对它发生兴趣?也许我昨天晚上本该拿过来瞧瞧的。”

  阿飞一直在静静地听着,忽然道:“杀他的人,既是为了那包袱,那么他将包袱夺走之后,为什么要将黑蛇堆成雪人,挡住路呢?”

  李寻欢神情看来很惊讶。

  他发觉这少年虽然对人情世故很不了解,有时甚至天真得像个孩子,但智慧之高,思虑之密,反应之快,他这种老江湖也赶不上。

  阿飞道:“那人是不是已算准这条路不会有别人走,只有你的马车必定会经过这里,所以要在这里将你拦住?”

  李寻欢没有回答这句话,却沉声道:“你找出他的致命伤没有?”

  虬髯大汉还未说话,李寻欢忽又道:“你不必找了。”

  阿飞道:“不错,人都已来了,还找什么?”

  李寻欢耳力之敏,目力之强,可说冠绝天下,他实未想到这少年的耳目居然也和他同样灵敏。

  这少年似乎天生有种野兽般的本能,能觉察到别人觉察不出的事。

  李寻欢向他赞许地一笑,然后就朗声道:“各位既已到了,为何不过来喝杯酒呢?”

  道旁林木枯枝上的积雪,忽然簌簌地落了下来。

  一人大笑着道:“十年不见,想不到探花郎的宝刀依然未老,可贺可喜。”

  笑声中,一个颧骨高耸,面如淡金,目光如睥睨鹰的独臂老人,已大步自左面的雪林中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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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面的雪林中,也忽然出现了个人,这人干枯瘦小,脸上没有四两肉,像是一阵风就能将他吹倒。

  阿飞一眼便已瞥见,这人走出来之后,雪地上竟全无脚印,此时雪虽已结冰,但冰上又有了积雪。

  这人居然踏雪无痕,虽说多少占了些身材的便宜,但他的轻功之高,也够吓人的了。

  李寻欢笑道:“在下人关还不到半个月,想不到‘金狮镖局’的查总镖头和‘神行无影’虞二先生就全都来看我了,在下的面子实在不小。”

  那矮小老人阴沉沉地一笑,道:“小李探花果然是名不虚传,过目不忘,咱们只在十三年前见过一次面,想不到探花郎竟还记得我虞二拐子这老废物。”

  阿飞这才发现他竟有条腿是跛的,他实在想不到一个轻功如此高明的人,竟是个跛子。

  却不知这虞二拐子就因为右腿天生畸形残废,是以从小就苦练轻功,他要以超人的轻功,来弥补天生的缺陷。

  阿飞倒不禁对这老人生出一分佩服。

  李寻欢微微一笑,道:“两位既然还请来几位朋友,为何不一齐为在下引见引见呢?”

  虞二拐子冷冷道:“不错,他们也久闻小李探花的大名了,早就想见见阁下。”

  他说着话,树林里已走出四个人来,此刻虽然是白天,但李寻欢见了这四人,还是不觉倒抽了口冷气。

  这四人年纪虽然全已不小,但却打扮得像是小孩子,身上穿的衣服五颜六色,花花绿绿,脚上穿的也是绣着老虎的童鞋,腰上还扎着围裙,四人虽都是浓眉大眼,相貌狞恶,但却偏偏要作出顽童的模样,嘻嘻哈哈,挤眉弄眼,叫人见了,连隔夜饭都要吐了出来。

  最妙的是,他们手腕上,脚踝上,竟还戴满了发亮的银镯,走起路来“叮叮当当”地直响。

  虬髯大汉一见这四人,脸色立刻变得铁青,忽然嘎声道:“那黑蛇不是被人杀死的。”

  李寻欢道:“哦?”

  虬髯大汉道:“他是被蝎子和蜈蚣蛰死的。”

  李寻欢脸色也变了变,沉声道:“如此说来,这四位莫非是苗疆‘极乐峒’五毒童子的门下?”

  四人中的黄衣童子格格一笑,道:“我们辛辛苦苦堆成的雪人被你弄坏了,我要你赔。”

  “赔”字出口,他身子忽然飞掠而起,向李寻欢扑了过来,手足上的镯子如摄魂之铃,响声不绝。

  李寻欢只是含笑瞧着他,动也不动。

  但虞二拐子却也忽然飞起,半空中迎上了那黄衣童子,拉住他的手斜斜飞到一边。

  “金狮”查猛也立刻大笑道:“探花郎家财万贯,莫说一个雪人,就算金人他也赔得起的,但四位却不可着急,先待我引见引见。”

  一个红衣童子笑嘻嘻道:“我知道他姓李,叫李寻欢。”

  另一黑衣童子道:“我还知道他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所以我们早就想找他带我们去寻寻欢,找找乐子了。”

  剩下的一个绿衣童子道:“我还知道他学问不错,中过皇帝老儿点的探花,听说他老子和他老子的老子也都是探花。”

  红衣童子笑嘻嘻道:“只可惜这小李探花却不喜欢做官,反而喜欢做强盗。”

  他们在这里说,别人还未觉得怎样,阿飞却听得出了神,他实在没想到他这新交的朋友,竟有如此多姿多彩的一生。

  他却不知道这些人只不过仅将李寻欢多彩的一生,说出了一鳞半爪而已,李寻欢这一生的故事,他们就算不停的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

  阿飞也未发现李寻欢面上虽还带着微笑,目中却露出痛苦之色,像是别人只要一提及他的往事,就令他心碎。

  突听虞二拐子沉着脸道:“你们对李探花的故事实在知道不少,但你们可听过,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

  那黄衣童子吃吃笑道:“出手一刀,例不虚发……原来你是怕我被他手上那把小刀弄死,回去无法向我师傅交待,所以才拉住我的。”

  李寻欢微笑着道:“但各位只管放心,在下的第二刀就不大怎么样高明了,而一刀是万万杀不死六个人的!”

  他忽也沉下脸,瞪着查猛道:“所以各位若是想来为诸葛雷复仇,还是不妨动手!”

  “金狮”查猛干笑了两声,道:“诸葛雷自己该死,怎么能怪李兄。”

  李寻欢道:“各位既非为了复仇而来,难道真的是找我来喝酒的么?”

  查猛沉吟着,像是不知该如何措词。

  虞二拐子已冷冷道:“我们只要你将那包袱拿出来!”

  李寻欢皱了皱眉,道:“包袱?”

  查猛道:“不错,那包袱乃是别人给‘金狮镖局’的,若有失闪,敝镖局数十年的声名就从此毁于一旦。”

  李寻欢瞧了黑蛇的尸身一眼,道:“包袱难道不在他身上?”

  查猛大笑道:“李兄这是说笑,有李兄在场,区区的黑蛇怎么能将那包袱拿得走?”

  李寻欢皱了皱眉,叹息着喃喃道:“我平生最怕麻烦,麻烦为什么总要找上我?”

  查猛也听不清他在说什么,接着又道:“只要李兄肯将那包袱发还,在下非但立刻就走,而且多少总有一点心意,与李兄饮酒压惊。”

  李寻欢轻轻抚摸着手里的刀,忽然笑道:“不错,那包袱的确在我这里,但我却还未决定是否将它还给你们,你们最好让我考虑考虑。”

  查猛面上已变了颜色,虞二拐子却抢着道:“却不知阁下要考虑多久?”

  李寻欢道:“有一个时辰就已足够了,一个时辰后,还是在此地相见。”

  虞二拐子想也不想,立刻道:“好,一言为定!”

  他再也不说一句话,挥手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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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衣童子忽然格格一笑,道:“有半个时辰,就可以逃得很远了,何必要一个时辰。”

  虞二拐子沉着脸道:“小李探花自出道以后,退隐之前,七年中身经大小三百余战,从来也未曾逃过一次。”

  他们来得虽快,退得更快,眨眼间已全都失去踪影,再听那清悦的手镯声,已远在十余丈外。

  阿飞忽然道:“包袱并不在你手上。”

  李寻欢道:“嗯。”

  阿飞道:“既然不在,你为何要承认?”

  李寻欢笑了笑,道:“我纵然说没有拿,他们也绝不会相信的,迟早还是难免出手一战,所以我倒不如索性承认了,也免得跟他们噜嗦麻烦。”

  阿飞道:“既然迟早难免一战,你还考虑什么?”

  李寻欢道:“在这一个时辰中,我要先找到一个人。”

  阿飞道:“什么人?”

  李寻欢道:“偷那包袱的人。”

  阿飞道:“你知道他是谁?”

  李寻欢道:“昨天那酒店中有三个金狮镖局的镖头,除了诸葛雷和那赵老二外,还有一个人,我要找的就是他!”

  阿飞沉默了半晌,道:“你说的可是那穿着件紫缎团花皮袄,腰上似乎缠着软鞭,耳朵还有撮黑毛的矮子么?”

  李寻欢微笑道:“你只瞧了他两眼,想不到已将他瞧得如此仔细。”

  阿飞道:“我只瞧了一眼,一眼就已足够了。”

  李寻欢道:“不错,我说的就是他,昨天在酒店中的人,只有他知道那包袱的价值,他一直在旁边,没有人注意他,所以也只有他有机会拿那包袱。”

  阿飞沉思着,道:“嗯。”

  李寻欢道:“就因为他知道那包袱的价值,所以存心要将之吞没,但他却怕查猛怀疑于他,所以就将责任推到我身上。”

  他淡淡一笑,接着道:“好在我替别人背黑锅,这已不是第一次了。”

  阿飞道:“查猛他们知道你的行踪,自然就是他去通风报信的。”

  李寻欢道:“不错。”

  阿飞道:“他为了怕查猛怀疑到他,暂时绝不敢逃走!”

  李寻欢道:“不错。”

  阿飞道:“所以他现在必定和查猛他们在一起,只要找到查猛,就可以找得到他!”

  李寻欢拍了拍他肩头,笑道:“你只要在江湖中混三五年,就没有别人可混的了,以后我们若是还有机会见面,希望还是朋友。”

  他大笑着接道:“因为我实在不愿意有你这样的仇敌。”

  阿飞静静地望着他,道:“你现在要我走?”

  李寻欢道:“这是我的事,和你并没有关系,别人也没有找你……你为何还不走?”

  阿飞道:“你是怕连累了我,还是已不愿和我同行?”

  李寻欢目中露出一丝痛苦之色,却还是微笑着道:“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我们反正迟早总是要分手的,早几天迟几天,又有什么分别?”

  阿飞沉默着,忽然白车厢中倒了两碗酒,道:“我再敬你一杯……”

  李寻欢接过来一饮而尽,慢声道:“劝君更尽一杯酒,与尔同消万古愁……”

  他想笑一笑,却又弯下腰去,不停地咳嗽起来。

  阿飞又静静地望了他很久,忽然转过身,大步而去。

  这时天边又霏霏地落下了雪来,天地间静得甚至可以听到雪花飘落在地上的声音。

  李寻欢望着这少年坚挺的身子在风雪中渐渐消失,望着雪地上那长长的,孤独的脚印……

  他立刻又倒了碗酒,高举着酒杯,喃喃道:“来,少年人,我再敬你一杯,你可知道我并不是真的要你走,只不过你前程远大,跟着我走,永远没好处的,我这人好像已和倒霉、麻烦、危险、不幸的事交成了好朋友,我已不能再交别的朋友了!”

  阿飞自然已听不到他的话了。

  那虬髯大汉始终就像石像般站在一边,没有说话,满身虽已积满了冰雪,他也绝不动一动。

  李寻欢又饮尽了杯中的酒,才转身望着他,道:“你在这里等着,最好将这条蛇的尸体也埋起来,我……我一个时辰,就会回来的。”

  虬髯大汉垂下了头,忽然道:“我知道金狮查猛虽以掌力雄浑成名,但却只不过是徒有虚名而已,少爷你在四十招内就可取他首级。”

  李寻欢淡淡笑道:“也许还用不着十招!”

  虬髯大汉道:“虞二拐子呢?”

  李寻欢道:“他轻功不错,据说暗器也很毒辣,但我还是足可对付他的。”

  虬髯大汉道:“据说‘极乐峒’门下每人都有几手很邪气的外门功夫,方才看他们的出手,果然和中原的武功路数不同……”

  李寻欢微笑着打断了他的话,道:“你放心,就凭这些人,我还未放在心上。”

  虬髯大汉的面色却很沉重,缓缓道:“少爷也用不着瞒我,我知道此行若非极凶险,少爷就绝不会让那位……那位飞少爷走的。”

  李寻欢板起了脸,道:“你什么时候也变得多嘴起来了。”

  虬髯大汉果然不敢再说什么,头垂得更低,等他抬起头来时,李寻欢已走人树林,似乎又在咳嗽着。

  这断续的咳嗽声在风雪中听来,实在令人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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