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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风雪终于连他的咳嗽声也一齐吞没。

  虬髯大汉目中已泛起泪光,黯然道:“少爷,咱们在关外过得好好的,你为什么又要入关来受苦呢?十年之后,你难道还忘不了她?还想见她一面?可是你见着她之后,还是不会和她说话的,少爷你……你这又何苦呢?……”

  一进了树林,李寻欢那种懒散、落寞的神情就完全改变了,他忽然变得就像条猎犬那么轻捷、矫健。

  他的耳朵、鼻子、眼睛,他全身的每一块肌肉,都已有效地运用,雪地上,枯枝间,甚至空气里,只要有一丝敌人留下的痕迹,一丝异样的气息,他都绝不会错过,二十年来,世上从没有一个人能逃得过他的追踪。

  他行动虽快如兔,但看来并不急躁匆忙,就像是个绝顶的舞蹈者,无论在多么急骤的节奏下,都还是能保持他优美柔和的动作。

  十年前,他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

  他记得这附近有个小小的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那高挑的青帘,所以他也曾停下车来,去喝了几斤酒。

  酒虽不佳,但那地方面对青山,襟带绿水,春日里的游人很多,他望着那些欢笑着的红男绿女,一杯杯喝着自己的苦酒,准备从此向这十丈软红告别,这印像令他永远也不能忘记。

  现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经过了十年的岁月,人面想必已全非,昔日的垂髫幼女,如今也许已嫁作人妇,昔日的恩爱夫妻,如今也许已归于黄土,就连昔日的桃花,如今已被掩埋在冰雪里。

  可是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

  他这么想,倒并不是为了要捕捉往日的回忆,而是他认为金狮查猛他们说不定就落脚在那酒家里。

  冰雪中的世界,虽然和春风中大不相同,但他经过这条路时,心里仍不禁隐隐感觉到一阵阵刺痛。

  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像是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

  李寻欢自怀中摸出个扁扁的酒瓶,将瓶中的酒全灌进喉咙,等咳嗽停止之后,才再往前走。

  他果然看到了那小小的酒家。

  那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

  他记得春日里这里四面都开遍了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变成了佳酿。

  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李寻欢知道自己没有猜错,查猛他们果然落脚在这里!因为在这种天气,这种地方绝不会有其他游客的。

  他的行动更快,更小心。静静地听了半晌,酒店里并没有人声,他皱了皱眉,箭一般窜了过去。

  到了近前,就可以发觉这酒店实在静得出奇,除了偶尔有低低的马嘶外,别的声音一丝也没有。

  走廊上的地板已腐旧,李寻欢的脚刚踏上去,就发出“吱”的一声,他立刻后退了十几尺。

  但酒店里仍然一点动静也没有。

  李寻欢微一沉吟,轻快地绕到屋子后面,他心里在猜测,也许“金狮”查猛并没有回到这里。

  可是他却立刻就见到了查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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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 宝物动人心

  李寻欢再一注视,那查猛的咽喉,竟已被洞穿!杀他的人显然不愿他的鲜血溅上自己的衣裳,所以一剑刺穿他的咽喉后,就立刻塞了团冰雪在创口里,等到冰雪被热血溶化的时候,血却也已被冰凝结住了。

  他的尸体仍笔直地站着,倚着木柱并没有倒下来,由此可见,杀他的那人,身法是多么轻,多么快!他一剑刺穿查猛的咽喉后,就立刻拔出了剑,连一丝多余的力量都没用,所以才没有碰倒查猛的尸体。

  查猛自然是准备抵抗的,但等到这一剑刺穿咽喉后,他的招式还没有使出来,所以他的尸体仍在保持着平衡。

  这一剑好快!

  李寻欢面上露出了惊奇之色,他知道“金狮”查猛成名已有二十多年,并没有吃过多大的亏。

  金狮镖局的招牌也很硬,由此可见,查猛并非弱者,但他却连反抗之力都没有,一剑就被人洞穿了咽喉!

  他就算是个木头人,要想一剑将这木头人的咽喉刺穿,而不将它撞倒,也绝不是件容易事。

  李寻欢一转身,窜人那酒店里,门上并没有挂帘子,里面也没有摆上桌椅,显见这酒店也并不想在这种天气做生意。

  很宽敞的屋子里,只有靠窗旁摆着一桌菜,但菜大多都没有动过,甚至连杯里的酒都没有喝。

  来自极乐峒的那四个“童子”,也已变成了四个死尸!

  死尸的头向外,足向里,像是在地上摆着个“十”字,黄衣童子的足底和绿衣童相对,黑衣童和红衣童相对,右手腕上的金镯已褪下,落在手边,四人的脸上还带着狞笑,咽喉竟也是被一剑刺穿的!

  再看虞二拐子,也已倒在角落里的一个柱子旁,他的双手紧握,似乎还握着满把暗器。

  但暗器还未发出,他也已被一剑刺穿咽喉!

  李寻欢也不知是惊奇,还是欢喜,只是不住喃喃道:“好快的剑……好快的剑……”

  若在两天以前,他实在猜不出普天之下,是谁有这么快的剑法。昔年早称当代第一剑客的天山“雪鹰子”,剑法虽也以轻捷飘忽见长,但出手绝不会有如此狠辣,何况自从鹰愁涧一役之后,这位不可一世的名剑客已封剑归隐,到如今只怕也埋骨在天山绝顶亘古不化的冰雪下了。

  至于昔日纵横天下的名侠,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据说早已都买舟人海,去寻海外的仙山,久已不在人间了。

  何况他们用的都不是剑!

  除了这些人之外,李寻欢实在想不出世上还有谁的剑如此快,直到现在,他已知道是还有这么一个人的。

  李寻欢闭起眼睛,仿佛就可以看到他落寞地走人这屋子里,极乐峒的护法童子们立刻迎了上去,将他包围。

  但他们的金镯刚褪下,面上的狞笑还未消失,阿飞的剑已如闪电,如毒蛇般将他们的咽喉刺穿。

  虞二拐子在一旁想发暗器,他以轻功和暗器成名,手脚自然极快,但他的手刚抓起暗器,还未发出,剑已飞来,一剑穿喉!

  李寻欢叹了口气,喃喃道:“玩具?居然还有人说他的剑像玩具……”

  他忽然发现柱子上有用剑尖划出来的字:“你替我杀了诸葛雷,我就替你杀这些人,我不再欠你的债了,我知道一个人绝不能欠债!”

  看到这里,李寻欢不禁苦笑着道:“我只替你杀了一个人,你却替我杀了六个,你知道一个人不能欠债,为何要我欠你的债呢?”他又接着看下去:

  “我替你杀的人虽多些,但情况不同,你杀的一个足可抵得上这六个,所以你也不欠我,我也不愿别人欠我的债!”

  李寻欢失笑道:“你这账算得太不精明,看来以后做不得生意。”

  柱子上只有这几句话,却还有个箭头。

  李寻欢自然立刻顺着这箭头所指的方向走过去,刚走进一扇门,他就听到了一声惊呼!

  有柄很亮的剑,剑尖正指着他!

  剑尖,在微微地颤抖着!

  握剑的是个很发福的老人,胡子虽还没有白,但脸上的皱纹已很多,可见年纪已不小了。

  这老人双手握剑,对着李寻欢大声道:“你……你是什么人?”

  他虽然尽量想说得大声些,可是声音偏偏有些发抖。

  李寻欢忽然认出他是谁了,微笑道:“你不认得我了?”

  老人只是在摇头。

  李寻欢道:“我却认得你就是这里的老板,十年前,你还陪过我喝了几杯酒哩。”

  老人目中的警戒之色已少了些,双手却还是紧握着剑柄,道:“客官贵姓?”

  李寻欢道:“李,木子李。”

  老人这才长长吐出口气,手里的剑也“当”地落在地上,展颜道:“原来是李……李探花,老朽已在这里等了半天了。”

  李寻欢道:“等我?”

  老人道:“方才有位公子……英雄,杀了很多人……恶人,却留下个活的,交给老朽看守,说是有位李探花就会来的,要老朽将这人交给

  李探花,若是此间出了什么差错,他就会来……来要老朽的命。”

  李寻欢道:“人呢?”

  老人道:“在厨房里。”

  厨房并不小,而且居然很干净,果然有个人被反绑在椅子上,长得很瘦小,耳边还有撮黑毛。

  李寻欢早已想到阿飞就是要将这人留给他拷问的,但这人却显然未想到还会见到李寻欢,目中的惊惧之色更浓,嘴角的肌肉也在不停地抽搐着,却说不出话来——阿飞非但紧紧地绑住了他,还用布塞住了他的嘴。

  他显然是怕这人用威胁利诱的话来打动这老人,所以连嘴也塞住,李寻欢这才发觉他居然还很细心。

  但他为什么不索性点住这人的穴道呢?

  李寻欢手里的刀光忽然一闪,只不过是挑去了这人嘴里塞的布而已,这人却已几乎被吓晕了。

  他想求饶,但嘴里干得发麻,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李寻欢也没有催他,却在他对面坐下,又请那老人将外面的酒等全都搬了进来,他倒了杯酒喝下去,才微笑着道:“贵姓?”

  那人脸已发黄,用发干的舌头舐着嘴唇,嗄声道:“在下洪汉民。”

  李寻欢道:“我知道你喝酒的,喝一杯吧。”

  他居然又挑断了这人身上绑着的绳子,倒了杯酒递过去,这人吃惊地张大了眼睛,用力捏着自己被绑得发麻的手臂,既不敢伸手来接这杯酒,又不敢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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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寻欢笑着道:“有人若请我喝酒,我从来不会拒绝的。”

  洪汉民只有接过酒杯,他的手直抖,虽然总算喝下去半杯酒,还有半杯却都洒到身上了。

  李寻欢叹了口气,喃喃道:“可惜可惜……你若也像我一样,找把刀来刻刻木头,以后手就不会发抖,雕刻可以使手稳定,这是我的秘诀。”

  他又倒了两杯酒,笑道:“佳人不可唐突,好酒不可糟塌,这两件事你以后一定要牢记在心。”

  洪汉民用两只手端着酒杯,还生怕酒泼了出来,赶紧用嘴凑上去,将一杯酒全喝了个干净。

  李寻欢道:“很好,我一生别的都没有学会,只学会了这两件事,现在已全都告诉了你,你应该怎么样来感谢我?”

  洪汉民道:“在下……在下……”

  李寻欢道:“你也用不着做别的事,只要将那包袱拿出来,我就很满意了。”

  洪汉民的手又一抖,幸好杯子里已没有酒了。

  他长长吸进了一口气,道:“什么包袱?”

  李寻欢道:“你不知道?”

  洪汉民脸上很尽力地挤出了一丝微笑,道:“在下真的不知道。”

  李寻欢摇着头叹道:“我总以为喜欢喝酒的人都比较直爽,可是你……你实在令我失望。”

  洪汉民赔笑道:“李……李大侠只怕是误会了,在下的确……”

  李寻欢忽然沉下脸,道:“你喝了我的酒,还要骗我,把酒还给我吧。”

  洪汉民道:“是,是……在下这就去买。”

  李寻欢道:“我只要你方才喝下去的两杯,买别的酒我不要。”

  洪汉民怔了怔,用袖子直擦汗,吃吃道:“但……但酒已喝在肚子里,怎么还呢?”

  李寻欢道:“这倒容易。”

  刀光一闪,小刀已抵住了洪汉民的胸膛。

  李寻欢冷冷道:“酒既然在你肚子里,我只要将你的肚子剖开就行了。”

  洪汉民脸色发白,勉强笑道:“李大侠何必开小人的玩笑。”

  李寻欢道:“你看我这像是在开玩笑?”

  他的手微微用了些力,将小刀轻轻在洪汉民的胸膛上一刺,想将他的胸膛刺破一点,让他流一点血。

  因为只有懦夫才会说谎,而懦夫一看到自己的血,就会被骇出实话了,这道理谁也不会比李寻欢更清楚。

  谁知道刀尖刺下,竟好像刺在一个石面上,洪汉民还是满面假笑,似乎连一点感觉都没有。

  李寻欢目光闪了闪,手已停了下来,这懦夫居然刀枪不入,李寻欢居然也并没有吃惊。

  他反而微笑着道:“你在江湖中混了已有不少时候了吧?”

  洪汉民想不到他忽然会问出这句话来,怔了怔,赔笑道:“已有二十年了。”

  李寻欢道:“那么你总该知道江湖中有几件很神奇的宝物,这些宝物虽很少有人能真的见到,但却已传说多年,其中有一件就是……”

  他眼睛盯着洪汉民,一字字接着道:“就是金丝甲,据说此物刀枪不入,水火不伤,你既已在江湖中混了二十年,总该听说过。”

  洪汉民的脸已经变得像一块抹桌布,跳起来就想逃。

  他的身法并不慢,纵身一掠到了门口,但他正要窜出门的时候,李寻欢也已站在门口了。

  洪汉民咬了咬牙,一转身就解下了条亮银链子枪,银光洒开,链子枪毒蛇般向李寻欢刺了过去。

  看来他在这柄枪上至少已有二三十年的功夫,这一招刺出,软软的链子枪竟被抖得笔直,带着劲风直刺李寻欢的咽喉。

  只听“当”的一声,李寻欢只抬了抬手,他手里还拿着酒杯,就用这酒杯套住了枪尖。

  也不知怎的,枪尖竟没有将酒杯击碎。

  李寻欢笑道:“以后若再有人劝我戒酒,我一定要告诉他喝酒也有好处的,而且酒杯还救过我一次命。”

  洪汉民就像石头人般怔在那里,满头汗落如雨。

  李寻欢道:“你若不想打架了,就将身上的金丝甲脱下来作酒资吧,那勉强也可抵得过我的两杯酒了。”

  洪汉民颤声道:“你……你真要……”

  李寻欢道:“我倒并不是真的想要这东西,你能趁我不备,将包袱偷走,也算你的本事,但你却不该对别人说包袱是我拿的,我这人最不喜被人冤枉。”

  洪汉民道:“不错,包袱是……是小人拿的,包袱里也的确就是金丝甲,可是……可是……”

  他非但已急得说不出话,连眼泪都快被急了出来。

  李寻欢道:“金丝甲虽然是防身至宝,但你得了有什么用呢?你就算穿着十件金丝甲,我一刀还是可以要你的命,你何必为了它拼命?”

  他叹息着接道:“世间的宝物,惟有德者居之,这种东西更不是你们这种人应该有的,你将它送给我,也许还可以多活几年。”

  洪汉民嗄声道:“小人也知道不配有这种东西,但小人也并不想将之据为己有……”

  李寻欢道:“难道你本来就想将它送给别人么?送给谁?”

  洪汉民咬着牙,连嘴唇都被咬出血来。

  李寻欢悠然道:“我有很多法子能要人说实话,可是我并不喜欢用,所以我希望你莫要也逼我用出来。”

  洪汉民终于长长叹了口气,道:“好,我说。”

  李寻欢道:“你最好从头说起。”

  洪汉民沉吟着道:“李大侠可知道有个‘神偷’戴五么?这种下五门的小贼,李大侠也许不会知道的。”

  李寻欢笑道:“我非但知道这人,而且还认得他,他的轻功和手上功夫都算不弱,而且酒量也很不错。”

  洪汉民道:“这‘金丝甲’,就是他不知从哪里偷来的。”

  李寻欢道:“哦?那么,又怎会到了你们手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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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汉民道:“他和诸葛雷本来也是老朋友,我们在张家口遇见了他,就在一起喝酒,他大醉之下,将金丝甲拿出来吹嘘,诸葛雷瞧着眼红,就……就……”

  李寻欢板着脸道:“你们既然做得出这种不要脸的事,难道还不好意思说出来吗?”

  洪汉民垂下头叹道:“戴五明知这金丝甲现在是江湖中每个人都想得到的宝物,他既然身怀此物,本不该喝醉的。”

  李寻欢冷冷道:“他并不是不该喝酒,而是不该交错了朋友。”

  洪汉民惨白的脸,居然也有些发红。

  李寻欢道:“这金丝甲虽然号称是‘武林三宝’之一,其实并没有太大用处,因为除了两个势均力敌的高手相争时用得着它之外,一般人得到它还是难免送命,我倒不懂它为什么会忽然变得如此抢眼了,这其中是否另有原因?”

  洪汉民道:“不错,这其中的确有个秘密……其实这秘密现在已不能算是秘密了,只因……”

  他刚说到这里,这酒店的主人已端着两壶酒进来,赔笑道:“刚温好的酒,探花大人先喝一杯再说话吧。”

  李寻欢苦笑道:“你若想我下次再来照顾你的生意,最好再也莫要叫我这名字,我一听这四个字,连酒都喝不下去了。”

  酒杯还在他手上,他满满倒了一杯,只觉一阵酒香扑鼻而来,他脸色立刻又开朗了,展颜道:“好酒。”

  他将这杯酒喝了下去,又弯下腰咳嗽起来。

  老人叹息着,挪了张椅子过来扶着李寻欢坐下,道:“咳嗽最伤身子,要小心些,要小心些……”

  他苍老的面上忽然露出了一丝微笑,接着道:“但这酒专治咳嗽,客官你喝了,以后包管不会再咳嗽了。”

  李寻欢笑道:“酒若能治咳嗽,就真的十全十美了,你也喝一杯吧。”

  老人道:“我不喝。”

  李寻欢道:“为什么?卖饺子的人宁可吃馒头也不愿吃饺子,卖酒的人难道也宁可喝水,却不喝酒么?”

  老人道:“我平常也喝两杯的,可是……这壶酒却不能喝。”

  他呆滞的目光竞也变得锐利狡黠起来。

  李寻欢却似未曾留意,还是微笑着问道:“为什么?”

  老人盯着他手里的小刀,缓缓道:“因为喝下我这杯酒后,只要稍为一用真力,酒里的毒立刻就要发作,七孔流血而死!”

  李寻欢张嘴结舌,似已呆了。

  洪汉民又惊又喜,道:“想不到你居然会来帮我的忙,日后我必定重重酬谢。”

  老人冷冷道:“你不必谢我。”

  洪汉民面色微变,赔笑道:“前辈真人不露相,莫非也想要……”

  他嘴里说着话,掌中的链子枪又已飞舞而出。

  老人怒叱一声,佝偻的身子,竟似忽然暴长了一尺,左手一反,已抄着了枪头,厉声道:“就凭你也敢跟我老人家动手?!”

  这胆小怕事的糟老头子,在瞬间就仿佛变了个人似的,连一张脸都变得红中透紫,隐隐有光。

  洪汉民看到他这种奇异的面色,忽然想起一个人来,失声惊呼道:“前辈饶命,小人不知道前辈就是……”

  他求饶已迟了,呼声中,老人的右拳已击出,只听“砰”的一声,洪汉民的身子竟被打得飞了出去,缠在手上的链子也断成两截,鲜血一路溅了出来,他身子撞在墙上,恰巧落在案旁的大铁锅里。

  这一拳的力道实在惊人。

  李寻欢叹了口气,摇着头道:“我早就说过,你有了这件金丝甲,反而会死得快些。”

  老人将半截链子枪甩在地上,出神地望着洪汉民的尸身,脸上的皱纹又一根根现了出来,李寻欢喃喃道:“你已有二十年没有杀人了,是吗?”

  老人转身望着他,道:“但我并没有忘记如何杀人,是吗?”

  李寻欢道:“你为了这种事杀人值得吗?”

  老人道:“二十年前,我不为什么也会杀人的。”

  李寻欢道:“但现在已过了二十年,你能躲过这二十年,并不容易。若为了这种事将自己身份暴露,岂非划不来?”

  老人动容道:“你已知道我是谁了?”

  李寻欢笑了笑,道:“你莫忘记,‘紫面二郎’孙逵在二十年前是多么出风头的人物,居然敢和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的妻子私奔,这种勇气我实在佩服。”

  老人怒道:“此时此刻,你还敢出言不逊?”

  李寻欢道:“你莫以为我这是在讽刺你,一个男人肯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子冒生命之险,负天下之谤,甚至不惜牺牲一切,这种男人至少已不愧是个男人,我本来的确对你很佩服的,可是现在……”

  他摇了摇头,长叹道:“现在我却失望得很,因为我想不到紫面二郎居然也是个鬼鬼祟祟的小人,只敢在暗中下毒,却不敢以真功夫和人一决胜负。”

  孙逵怒目望着他,还未说话,突听一人笑道:“这你倒莫要冤枉了他,下毒也要有学问的,就凭他,还没有这么大的本事。”

  这是个女子的声音,而且很动听。

  李寻欢微笑道:“不错,我早该想到这是蔷薇夫人的手段了,李寻欢能死在二十年前名满江湖的美人手上倒也不虚此生。”

  那声音吃吃笑道:“好会说话的一张嘴,我若在二十年前遇到了你,只怕就不会跟他私奔了。”

  笑声中,人已扭动着腰肢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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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二十年之后,她还并不显得太老,眼睛还是很有风情,牙齿也还很白,可是她的腰——

  她实在已没有腰了,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并不太大的水缸,装的水最多也只不过能灌两亩田而已。

  李寻欢的表情看来就像是刚吞下一整个鸡蛋。

  这就是蔷薇夫人?他简直无法相信。

  美人年华逝去,本是件很令人惋惜、令人伤感的事,但她若不知道自己再也不是双十年华,还拼命想用束腰绷紧身上的肥肉,用脂粉掩盖着脸上的皱纹,那就非但不再令人伤感,反而令人恶心可笑。

  这道理本来再也明显不过,奇怪的是,世上大多数女人,对这道理都不知道——也许是故意拒绝知道。

  蔷薇夫人穿着件红缎的小皮袄,梳着万字髻,远远就可以嗅到一阵阵桂花油的香气。

  她望着李寻欢笑道:“好一位风流探花郎,果然是名不虚传,我已经有二十年没有瞧见过这么神气的男人了,可是二十年前……”

  她叹了口气,接着道:“二十年前我们家里却总是高朋满座,那时候江湖道上的少年英雄,风流剑客,有哪一个不想来拜访拜访我?只要能陪我说两句话,看我一眼,他们就好像吃了人参果似的,开心得要命,你不信问他好了。”

  孙逵沉着脸,抱定主意不开口。

  李寻欢望着蔷薇夫人脖子上那像风中蔷薇般在抖动着的肥肉,再看看孙逵,暗中不禁叹息。

  他已看出老人这二十年的日子并不好过。

  蔷薇夫人又叹了口气,道:“可是这二十年来,实在把我憋苦了,每天躲在屋子里,连人都不敢见,我真后悔怎么会跟着这没出息的男人逃走的。”

  孙逵忍不住也长长叹息了一声,喃喃道:“谁不后悔,谁是王八蛋。”

  蔷薇夫人叫了起来,跳着脚道:“你在说什么?你说?!老娘放着好日子不过,跟着你到这个鬼地方来受苦,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被你糟塌成这个样子,你还有什么好后悔的?你说,说呀!”

  孙逵鼻子里直抽气,嘴又紧紧闭了起来。

  蔷薇夫人道:“探花郎,你说,这种男人是不是没有良心?早知道他会变成这样子,那时我还不如……不如死了好些。”

  她拼命用手揉着眼睛,只可惜连一滴眼泪也没有揉出来。

  李寻欢笑道:“幸好夫人没有死,否则在下就真的要遗憾终生了。”

  蔷薇夫人娇笑道:“真的么?你真的这么想见我?”

  李寻欢道:“自然是真的,像夫人这么胖的美人,到哪里才能找到第二个?”

  蔷薇夫人脸都气白了,孙逵却忍不住笑了起来。

  李寻欢道:“其实夫人得到这件金丝甲也没有用的,因为就算将夫人分成两半,也穿不上它。”

  蔷薇夫人咬着牙,道:“你……我若让你死得痛快了,我就对不起你。”

  她白头上拔下了一根很细很尖的金簪,咬着牙走向李寻欢,李寻欢居然还是安坐不动,稳如泰山。

  孙逵皱眉道:“金丝甲既已到手,我们还是赶快办正事去吧,何必跟他过不去?”

  蔷薇夫人吼道:“老娘的事,用不着你管!”

  李寻欢竟真的已不能动,眼睁睁地望着她。

  谁知她冲到李寻欢面前,刚想将那根金簪刺人他的眼睛,孙逵忽然从后面飞起一脚,将她踢上屋顶。

  她百把斤重的身子撞在屋顶上,整个屋子都快被她震垮了,等她跌下来的时候,已只剩下半口气。

  李寻欢也有些惊讶,忍不住问道:“你难道是为了救我而杀她的?”

  孙逵恨恨道:“这二十年来,我已受够了她的气,已经快被她缠疯了,我若不杀了她,不出半年就要被她活活逼死。”

  李寻欢道:“但这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的,你莫忘记,二十年前……”

  孙逵道:“你以为是我勾引她的,你以为我想带着她私奔?”

  李寻欢道:“难道不是?”

  孙逵叹道:“我遇见她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她是杨大胡子的老婆,所以才会跟她……”

  他干咳了两声,才接着道:“谁知她竟吃定了我,非跟我走不可,那时杨大胡子已带着二三十个高手来了!我不走也不行了。”

  李寻欢道:“至少她是真的喜欢你,否则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孙逵道:“喜欢我?嘿嘿……”

  他咬着牙冷笑道:“后来我才知道,我只不过是她拉到的替死鬼,原来她早就趁杨大胡子出关的时候,姘上了一个小白脸,而且有了孩子,她怕杨大胡子回来后无法交账,就卷带着些细软和那小白脸私奔了。”

  李寻欢道:“哦?原来其中还有这么段曲折。”

  孙逵道:“谁知那小白脸却又将她从杨大胡子那里偷来的珠宝偷走了一大半,她人财两空,正不知该怎么好,恰巧遇上了我这倒霉鬼。”

  李寻欢道:“你既然知道这件事,为何不向别人解释?”

  孙逵苦笑道:“这是她后来酒醉时才无心泄露的,那时生米早已煮成熟饭,我再想解释已来不及了。”

  李寻欢道:“她那孩子呢?”

  孙逵闭着嘴不说话。

  李寻欢叹息了一声,道:“既然如此,你早就该杀她了,为什么要等到现在?”

  孙逵还是不说话。

  李寻欢道:“我反正已离死不远,你告诉我又有什么关系?”

  孙逵沉吟了很久,才缓缓道:“开酒店有个好处,就是常常可以听到一些有趣的事,……你可知道近来江湖中最有趣的事是什么?”

  李寻欢道:“我又没有开酒店。”

  孙逵四下望了一眼,就好像生怕有人偷听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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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他才压低声音道:“你可知道,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又出现了!”

  “梅花盗”这三个字说出来,李寻欢也不禁为之动容。

  孙逵道:“梅花盗横行江湖的时候,你还小,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厉害,但我却可以告诉你,当时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连点苍的掌门,当时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都死在他手上。”

  他歇了口气,又道:“而且此人行踪飘忽,神鬼莫测,吴问天刚扬言要找他,第二天就死在自己的院子里,全身无一伤痕,只有……”

  说到这里,他忽然停了下来,又四下望了一眼,像是生怕那神鬼难测的“梅花盗”会在他身后忽然出现。

  但四下却是一片死寂,甚至连雪花飘在屋顶上的声音,都听得到,孙逵这才吐出口气,接着道:“只有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针眼,人人都知道那就是梅花盗的标记,但却没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极毒辣的暗器,还是件极厉害的外门兵刃?因为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的,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

  他语声刚停下来,忽又接着道:“大家只知道他必定是个男的。”

  李寻欢道:“哦?”

  孙逵道:“因为他不但劫财,还要劫色,江湖中无论黑白两道,都恨他人骨,却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但只要有人说出要和他作对的话,不出三天,必死无疑,胸前必定带着他那独门的标记。”

  李寻欢道:“凡是死在他手上的人,致命的伤痕必在前胸,是么?”

  孙逵道:“不错,前胸要害,本是练家子防卫最严密之处,但那梅花盗却偏偏要在此处下手,从无例外,好像若不如此,就不足以显出他的厉害。”

  李寻欢笑了笑,道:“所以你认为只要穿上这件金丝甲,就能将梅花盗制住,只要你能将梅花盗制住,就可以扬眉吐气,扬名天下,黑白两道的人都会因此而感激你,再也没有人会找你算那笔老账了。”

  孙逵目光闪动,道:“江湖中人人都知道,只要能躲得过他前胸致命之一击,就已先立于不败之地,就有机会将他制住!”

  他面上神采飞扬,接着道:“因为他这一击从未失手,所以他作此一击时,就不必留什么退路,对自己的防卫必定疏忽。”

  李寻欢道:“听来倒像是蛮有道理……”

  孙逵大笑道:“若是没有道理,江湖中也不会那么多人一心想将这金丝甲弄到手了。”

  李寻欢道:“可是你在这里种种花,喝喝酒,你的对头早巳渐渐将你忘怀了,你的日子难道过得还不够舒服么?为什么还要找这些麻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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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 美色惑人意

  孙逵笑道:“你懂得什么?我若能将梅花盗置之于死地,非但从此扬眉吐气,而且……而且那好处也不知有多少。”

  李寻欢道:“还有什么好处?”

  孙逵道:“梅花盗自从在三十年前销声匿迹之后,江湖中人本都以为他已恶贯满盈,谁知半年多以前他竟忽又出现,就在这短短七八个月里,他已又做了七八十件巨案,连华山派掌门人的女儿,都被他糟蹋了。”

  李寻欢叹道:“此人算来已该有七十左右,想不到兴趣居然还如此浓厚。”

  孙逵道:“自从他再次出现后,江湖中稍有资产的人,都已人人自危,稍有姿色的女子,更是寝食难安……”他顿了顿接道:“所以已有九十余家人在暗中约定,无论谁杀了梅花盗,他们就将自己的家财分出一成来送给他,这数目自然极为可观。”

  李寻欢道:“这就是那已不成为秘密的秘密么?”

  孙逵点了点头,又道:“除此之外,江湖中公认的第一美人也曾扬言天下,无论僧俗老少,只要他能除去梅花盗,她就嫁给他。”

  李寻欢叹了口气,苦笑道:“财色动人心,这就难怪你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要来淌这浑水了,也就难怪你要杀了自己的老婆,现在,看来只怕要轮到我了。”

  孙逵道:“凭良心讲,我也觉得你死得很冤枉,可是又非杀了你不可。”

  李寻欢忽然笑了,悠然道:“凭良心讲,你觉得杀我是件很容易的事么?”

  孙逵的铁拳已将举起,此刻又不禁放下,瞪着李寻欢望了半晌,嘴角渐渐露出了一丝微笑,道:“像你这样的人居然能活到现在,可见要杀你实在不容易,但是现在……”

  忽然间,门外传来一阵响亮的笑声。

  一人大笑道:“凭良心讲,你看他现在像是已中了毒的样子么?”

  孙逵一惊,转身,厨房的小门前,不知何时已站着个青衣人,他身材并不矮,也不太高,神情悠闲而潇洒,一张脸却是青惨惨、阴森森的,仿佛戴着面具,又仿佛这就是他本来的面目。

  他背负着双手,悠然踱了进来,喃喃叹着道:“一个人若想在酒徒的酒中下毒,那么无论多么愚蠢的事他只怕都能做得出来了……你说是么?”

  最后一句话他是问李寻欢的,李寻欢忽然发现这人竟有双最动人的眼睛,和他的脸实在太不相衬。

  那就像是嵌在死猪肉上的两粒珍珠似的。

  李寻欢望着这双眼睛,微笑着道:“和赌鬼赌钱时弄鬼,在酒鬼杯中—下毒,当着自己的老婆说别的女人漂亮——无论谁做了这三件事,都一定会后悔的。”

  青衣人冷冷道:“只可惜他们后悔时大多已来不及了!”

  孙逵呆呆地望着他们,忽然冲过去攫起了那只酒壶。

  李寻欢微笑道:“你用不着再看,酒中的确有毒,一点也不假。”

  孙逵嗄声道:“那么你……”

  李寻欢道:“酒中是否有毒,别的人也许看不出,但像我这样的酒鬼,用鼻子一嗅就知道酒味是否变了。”

  他笑着接道:“这也是喝酒的好处,喝酒的人都应该知道。”

  孙逵道:“但……但我明明看到你将那杯酒喝下去的。”

  李寻欢淡淡笑道:“我虽然喝了下去,但咳嗽时又全都吐出来了。”

  孙逵身子一震,手里的酒壶“当”地掉在地上。

  青衣人道:“看来他现在已觉得很后悔,但是已来不及了。”

  孙逵怒吼一声,吼声中已向这青衣人攻出三拳。

  这二十年来,他非但未将武功搁下,反而更有精进,这一拳招沉力猛,拳风虎虎,先声已夺人。

  任何人都可以看出,他这三拳虽然未必能击石如粉,但要将一个人的脑袋打碎,却是绰绰有余。

  那青衣人全身都似已在拳风笼罩之下,眼看非但无法招架,简直连闪避都未必能闪避得开。

  谁知他既未招架,也未闪避,只是轻轻一挥手。

  他出手明明在孙逵之后,但却不知怎地,孙逵的拳头还未沾着他衣掌,他这一掌已掴在孙逵脸上。

  他只不过像拍苍蝇似的轻轻掴了一掌,孙逵却杀猪般狂吼了起来,一个斤斗跌倒在地上。

  等他挣扎着想爬起来,左边的半边脸已肿起了半尺高,红里发紫,紫中透明,连眼睛都已被挤到旁边去了。

  青衣人淡淡道:“凭良心讲,你死得也实在有些冤枉,我本来并不想杀你的,可是我这只手……”

  孙逵没有肿的半张脸上连一丝血色都没有,每一根肌肉在扭紧着,衬着另半边脸上一堆死肉,那模样真是说不出地狰狞可怕。

  他剩下的一只眼睛里更充满了惊惧之色,望着青衣人的一只手,嘶声道:“你的手……你的手……”

  青衣人手上,戴着双暗青色的铁手套,形状看来丑恶而笨拙,但它的颜色却令人一看就不禁毛骨悚然。

  孙逵目中的惊惧已变为绝望,声音也越来越微弱,喃喃道:“我究竟作了什么孽,竟叫我今日还见着青魔手?……李……李探花,你是个好心人,求求你杀了我吧,快杀了我吧。”

  李寻欢仍坐在那里没有动,眼睛也盯在青衣人的那双手上,只不过用脚尖将那半截练子枪头拨到孙逵的手边。

  孙逵挣扎着拾起了它,颤声道:“谢谢你,谢谢你,我死也忘不了你的好处。”

  他用尽全身力气,将那练子枪头插入了自己的咽喉,白喉头溅出来的鲜血,已变为紫黑色的,就像是从阴沟里流出来的臭水。

  李寻欢合起眼睛,叹了口气,黯然道:“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这话看来倒没有夸张。”

  青衣人也在望着自己的一双手,居然也叹了口气道:“别人都说挨了青魔手的人生不如死,只想越快死越好,的确没有夸张。”

  李寻欢目光移到他脸上,沉声道:“但阁下却并非‘青魔’伊哭。”

  青衣人道:“你怎知道我不是,你认得他?”

  李寻欢道:“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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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衣人似乎笑了笑,道:“我倒也并不是想冒充他,只不过是他的……”

  李寻欢道:“伊哭没有徒弟。”

  青衣人道:“谁说我是他的徒弟,就凭他,做我的徒弟都不配。”

  李寻欢道:“哦?”

  青衣人道:“你以为我在吹牛?”

  李寻欢淡淡道:“我对阁下的来历身份并没有兴趣。”

  青衣人动人的眼睛忽然发出了锐利的光,瞪着李寻欢道:“你对什么有兴趣?金丝甲?”

  李寻欢没有回答,只是缓缓抚摸着手里的小刀。

  青衣人目光也落在这柄小刀上,道:“别人都说你‘出手一刀,例不虚发’,这话不知有没有夸张?”

  李寻欢道:“以前也有很多人对这句话表示怀疑。”

  青衣人道:“现在呢?”

  李寻欢目中闪过一丝萧索之意,缓缓道:“现在人都已死了!”

  青衣人默然半晌,忽然笑了起来。

  他笑的声音很奇特,就像是硬逼出来的,笑声虽很大,他面上却仍死鱼般全无表情,道:“老实说,我的确想试试。”

  李寻欢道:“我劝你最好不要试。”

  青衣人顿住笑声,又瞪了李寻欢几眼,道:“金丝甲就在锅里那死人身上,是吗?”

  李寻欢道:“嗯。”

  青衣人道:“现在我若去动那死人,那么……”

  李寻欢打断了他的话,道:“那么你只怕也要变成死人了!”

  青衣人又笑了,道:“我并不是怕你,只不过我这人天生不喜欢赌博,也不喜欢冒险。”

  李寻欢道:“这是种好习惯,只要你能保持,一定会长命的。”

  青衣人目光闪动着,道:“但我总有法子能令你将这金丝甲让给我的。”

  李寻欢道:“哦?”

  青衣人道:“你总该知道,这‘青魔手’乃是伊哭炼金铁之英,淬以百毒,锻冶了七年才制成的,可说是武林中最霸道的兵刃之一。”

  李寻欢道:“百晓生作‘兵器谱’,青魔手排名第九,可算珍品。”

  青衣人道:“那么,我若将这青魔手送给你,你肯不肯将金丝甲让给我?”

  李寻欢沉默了半晌,望着手里的小刀,缓缓道:“我这把小刀只不过是大冶的铁匠,花了三个时辰打好的,但百晓生品评天下兵器,小李飞刀却排名第三!”

  青衣人长长叹了口气,道:“你的意思是说,兵器的好坏并没有关系,主要的是要看用兵器的是什么人。”

  李寻欢微笑道:“阁下是聪明人。”

  青衣人道:“所以你不肯。”

  李寻欢道:“我若想要它,现在它就不会在你的手上了!”

  青衣人沉吟了半晌,忽然自怀中取出个长而扁的匣子。

  他将这匣子慎重地放在桌上,用两只戴着铁手套的手,笨拙地将匣子打开,立刻便有一阵剑气砭人肌肤。

  这黝黑的铁匣子里,竟是柄寒光照人的短剑。

  青衣人道:“宝剑赠英雄,这柄‘鱼肠剑’,天下无双,总该能配得过你了吧。”

  李寻欢动容道:“阁下莫非是‘藏剑山庄’藏龙老人的子弟?”

  青衣人道:“不是。”

  李寻欢道:“那么,阁下这柄剑是哪里来的?”

  青衣人道:“老龙已死了,这是他儿子游龙生送给我的。”

  李寻欢道:“鱼肠剑上古神兵,武林重宝,‘藏剑山庄’也以剑而名,若非因为藏龙老人与少林、武当、昆仑三大派的掌门人俱是生死之交,此剑早已被人夺去,虽是如此,藏剑山庄为了此剑还是不知经过多少次浴血奋战,那游少庄主又怎会将这传家之宝轻易送人呢?”

  青衣人冷冷一笑,道:“莫说是柄剑,我就算要他将头颅送给我,他也绝不会拒绝的,你信不信?”

  李寻欢沉默了半晌,道:“此剑价值只怕还在金丝甲之上,阁下为何要以贵易贱?”

  青衣人道:“我这人天生有个脾气,越不容易到手的东西,我越想要。”

  李寻欢笑了笑,道:“恰巧我也有这种脾气。”

  青衣人道:“你还是不肯?”

  李寻欢道:“不肯。”

  青衣人怒道:“你为何一定非要那金丝甲不可?”

  李寻欢道:“那是我的事与阁下无关。”

  青衣人仰天打了个哈哈,道:“久闻‘小李探花’一向淡泊名利,视富贵如浮云,二十年前视功名如粪土,十年前又散尽了万贯家财,隐姓埋名,萧然出关……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对区区一件金丝甲看得那么重呢?”

  李寻欢淡淡道:“我的原因,只怕和阁下一样。”

  青衣人瞪着他,道:“你莫非是为了那天下第一的美人。”

  李寻欢笑了笑,道:“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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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衣人也笑了,道:“不错,我也早就听说过,你对佳人和美酒,是从来不肯拒绝的。”

  李寻欢道:“只可惜阁下并非绝代之佳人。”

  青衣人笑道:“你怎知我不是?”

  “他”的笑声忽然变了,变得银铃般娇美。

  笑声中,他缓缓脱下了那双暗青色的手套,露出了他的手来……

  李寻欢从来也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手。

  “小李风流”,他这一生中,也不知和多少位绝色美人有过幽期蜜会,他掌中没有拿着飞刀和酒杯的时期,也不知握过多少双春葱般的柔荑。

  美人的手,大多都是美丽的。

  可是他却发现无论多么美的手,多多少少总有一些缺陷,有的是肤色稍黑,有的是指甲稍大,有的是指尖稍粗,有的是毛孔稍大……就连那使他魂牵梦萦、永生难忘的女人,那双手也并非全无瑕疵的。

  因为她的个性太强,所以她的手也未免稍觉大了些。

  但现在展示在他眼前的这双手,却是十全十美,毫无缺陷,就像是一块精心塑磨成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又那么柔软,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既不太长,也不太短。

  就算最会挑剔的人,也绝对挑不出丝毫毛病来。

  青衣人柔声道:“你看我这双手是不是比青魔手好看些呢?”

  她的声音也忽然变得那么娇美,就算用“出谷黄莺”这四个字来形容,也嫌太侮辱了她。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你用这双手杀人,也没有人能抵抗的,又何必再用青魔手?”

  青衣人娇笑着,道:“现在我再和你谈判交换,条件是不是已好了些?”

  李寻欢道:“还不够好。”

  青衣人用她那双毫无瑕疵的手一拉袖子,她的衣袖就断落了下来,露出了一双丰盈而不见肉,纤美而不见骨的手臂。

  手,本来已绝美,再衬上这双手臂,更令人目眩。

  青衣人道:“现在呢?”

  李寻欢道:“还不够。”

  青衣人哈哈笑道:“男人都贪心得很,尤其是有本事的男人,越有本事,贪心越大……”

  她身子轻轻地扭动,说完了这句话,她身上已只剩下一缕轻纱制成的内衣,雾里看花,最是销魂。

  李寻欢已将没有毒的酒倒了一杯,举杯笑道:“赏花不可无酒,请。”

  青衣人道:“我知道你还是觉得不够,是吗?”

  李寻欢笑道:“男人都贪心得很。”

  青衣人银铃般笑着,褪下了鞋袜。

  任何人脱鞋子的姿态都不会好看的,但她却是例外,任何人的脚都难免有些粗糙,她也是例外。

  她的脚踝是那么纤美,她的脚更令人销魂,若说世上有很多男人情愿被这双脚踩死也一定不会有人怀疑的。

  接着,她又露出了她那双修长的、笔直的腿。

  在这一刹那间,李寻欢连呼吸都似乎已停止。

  青衣人柔声道:“现在还不够么?”

  李寻欢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笑道:“我现在若说够,我就是呆子了。”

  没有人能想像世上竟有如此完美的躯体,现在,她已将躯体毫无保留地展示在李寻欢眼前。

  她的胸膛坚挺,双腿紧并……

  在这诱人的躯体后,却有三具死尸,但这非但没有减低她的诱惑,反而更平添了几分残酷的煽动力。

  那实在可以令任何男人犯罪。

  惟一的遗憾是,她还没有将那青惨惨的面具除下来。

  她只是用那双诱人的眼睛望着李寻欢,轻轻喘息着道:“现在总该够了吧?”

  李寻欢望着她脸上的面具,微笑道:“已差不多了,只差一点。”

  青衣人道:“你……你已经应该知足了。”

  李寻欢道:“容易知足的男人,时常都会错过很多好东西。”

  青衣人的胸膛起伏着,那一双嫣红的蓓蕾骄傲地挺立在李寻欢眼前,似乎已在渐渐涨大……

  她轻轻颤抖着道:“你何必一定要看我的脸,这么样,岂非反而能增加几分幻想,几分情趣。”

  李寻欢道:“我知道有许多身材很好的女人,一张脸却是丑八怪。”

  青衣人道:“你看我像丑八怪么?”

  李寻欢道:“那倒说不定。”

  青衣人叹了口气,道:“你真是个死心眼的人,但我劝你最好还是莫要看到我的脸。”

  李寻欢道:“为什么?”

  青衣人道:“我和你交换了那金丝甲后,立刻就会走的,以后只怕永远再也不会相见,你给我金丝甲,我给你世上最大的快乐,这本是很公道的交易,谁也不吃亏,所以以后谁也不必记着谁。”

  李寻欢道:“有理。”

  青衣人道:“但你只要看到我的脸后,就永远再也不能忘记我了,而我,却是一定不会再跟你……跟你要好的,那么你难免就要终日相思,岂非自寻烦恼?”

  李寻欢笑了,道:“你倒对自己很有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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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衣人的纤手自胸膛上缓缓滑下去,带着诱人的媚笑道:“我难道不该有自信?”

  李寻欢悠然道:“也许我不肯和你做这交易呢?”

  青衣人似乎怔了怔,道:“你不肯?”

  她终于伸起手,将那面具褪了下来。

  然后,她就静静地望着李寻欢,像是说:“现在你还不肯么?”

  这张脸实在美丽得令人窒息,令人不敢逼视,再配上这样的躯体,世上实在很少有人能抗拒。

  就算是瞎子,也可以闻得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那一缕缕甜香,也可以听得到她那销魂荡魄的柔语。

  那是男人无法抗拒的。

  李寻欢不禁又叹了口气,道:“难怪伊哭那样的人会将‘青魔手’送给你,难怪游少庄主肯心甘情愿地将他传家之宝奉献在你足下,我现在实已无法不信。”

  这赤裸着的绝代美人只是微笑着,没有说话。

  因为她知道自己已用不着说话了。

  她的眼睛会说话,她的媚笑会说话,她的手,她的胸膛,她的腿……她身上每分每寸都会说话。

  她知道这已经足够了,若有男人还不明白她的意思,那人一定是白痴。

  她在等待着,也在邀请。

  但李寻欢偏偏没有站起来,反而倒了杯酒,缓缓喝了下去,又倒了杯酒,才举杯笑道:“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样的眼福了,谢谢你。”

  她咬着嘴唇,垂着头道:“想不到像你这样的男人,还要喝酒来壮胆。”

  李寻欢笑道:“因为我知道漂亮的女人也都很不容易满足的。”

  她“嘤咛”一声,蛇一般滑人了李寻欢的怀抱。

  酒杯“当”地跌在地上,碎了。

  李寻欢的手沿着她光滑的背滑了下去,但另一只手上却仍握着那柄刀,短而锋利的小刀!

  少女的躯体扭动着,柔声道:“男人在做这种事的时候,手里不该还拿着刀的。”

  李寻欢的声音也很温柔,道:“男人手里拿着刀时,你就不该坐在他怀里。”

  少女媚笑道:“你……你难道还忍心杀我?”

  李寻欢也笑了,道:“一个女孩子不可以如此自信,更不可以脱光了来勾引男人,她应该将衣服穿得紧紧的,等着男人去勾引她才是,否则男人就会觉得无趣的。”

  他的手已抬起,刀锋自她脖子上轻轻划了过去,鲜血一点点溅在她白玉般的胸膛上,就像是雪地上一朵朵鲜艳的梅花。

  她已完全吓呆了,柔软的躯体己僵硬。

  李寻欢微笑道:“你现在还有那么大的自信,还认为我不忍杀你吗?”

  刀锋,仍然停留在她的脖子上。

  她的嘴唇颤抖着,哪里还说得出话。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我希望你以后记住几件事。第一,男人都不喜欢被动的;第二,你并没有自己想像中那么漂亮。”

  少女紧咬着嘴唇,颤声道:“我……我已经服了你了,求求你将刀拿开吧。”

  李寻欢道:“我还想问你一件事。”

  少女道:“你……你说……”

  李寻欢道:“你想要的东西,有很多男人都会送给你,所以你绝不会贪图钱财,你自己是个女人,自然也不会是为了贪图美色,那么你究竟是为了什么,才不惜牺牲一切,一心想要得到这金丝甲呢?”

  少女道:“我早已说过了,越得不到的东西,我越想要……”

  李寻欢沉默了半晌,淡淡笑道:“我不将刀从你的脖子上拿开,你难道就不能将你的脖子从我的刀上拿开吗?”

  少女立刻从他怀中窜了出去,就像是一只被主人弄疼了的猫。

  李寻欢道:“天气冷得很,不穿上衣服会着凉的。”

  少女瞪着他,美丽的眼睛里似已将冒出火来。

  但过了半晌,她忽又笑了,嫣然道:“我早就知道,你还是不忍杀我的。”

  李寻欢道:“哦?真的么?”

  他轻抚着手里的刀锋,悠然道:“我说完了这句话你若还不走,这柄刀就会插在你脖子里,你信不信?”

  少女没有再说话了。

  她咬着牙,攫起了衣服,猫一般窜了出去。

  只听她恶毒的骂声远远传来,道:“李寻欢你不是男人,根本就不是个人!根本就不中用,难怪你未过门的妻子会跟你最好的朋友跑了,我现在才知道是为了什么!”

  大地积雪,雪光映照下,外面明亮得很,但这厨房却幽黯得如同坟墓,令人再也不愿停留片刻。

  可是李寻欢却仍然静静地坐在那里,连姿势都没有变。

  他目光中充满了悲哀和痛苦,那少女所说的话,就像是一根根针,深深地刺入了他的心。

  未来的妻子……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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