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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玄幻] 多情剑客无情剑(小李飞刀)(古龙经典情感武侠小说)



    《多情剑客无情剑》又名《风云第一刀(小李飞刀)》,为古龙小说代表作之一,属于小李飞刀系列第一部分,本书的艺术成就很高,情节生动,环环相扣,引人入胜,一直被公认为古龙武侠作品的巅峰之作和最高成就。它不仅是一部阐明武学真谛的作品,还是一部写尽人间世态炎凉的人情历史画,更是一部触动社会现实,探索人生哲理的警世名著。

小说评析

  《多情剑客无情剑》细腻的写尽了情感纠葛,恩恩怨怨,曲曲折折。 纵观古龙总体的作品并不是都像《多情剑客无情剑》 这样委屈伤感动人,这样缠缠绵绵。

  李寻欢

  李寻欢这样一个人物是古龙小说中的特例。

  《多情剑客无情剑》读起来很感人很煽情,仔细分析就能看出古龙在这部作品的写作中充满了自哀自怜的自恋情节的。

  古龙简直就是照着自我美化的形象去塑造李寻欢这样一个人物的。

  古龙把自己的情节和寂寞写进了书中,书中很多描写李寻欢的话实际上是古龙的自况。

  比如一开始写李寻欢的寂寞:

  “他不但已觉得疲倦,而且觉得很厌恶,他平生最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时常与寂寞为伍。”

  “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可奈何”

  李寻欢是一个很孤独很寂寞的人,他的爱喝酒都是古龙的自况。

  古龙写李寻欢“每个练武的人,武功练到了颠峰时,都会觉得很寂寞,因为到了那时,他就很难再找到一个真正的对手。”

  古龙此时境界太高,内心感受到了一种超越常人的颠峰状态,和李寻欢这种“独孤求败”的感受又是一致的。

  小说中借孙老先生的口说“一个真正的高手活在世上,必定是寂寞的,因为别人只能看到他们辉煌的一面,却看不到他们牺牲的代价,所以根本没有人能了解他”

  这正代表了古龙在这段时间内奋发向上的思想状态,古龙自己在鼓励自己“要好好的活下去”

  正因为古龙有这种要好好做人的惨淡勇气,才会创造出他历史上的辉煌阶段。

  艺术价值

  《多情剑客无情剑》无疑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其中有古龙向上的激情。

  台湾著名作家曹正群曾经评价说:

  “它不仅是一部阐明武学真谛的书,还是一部写尽人世间世态炎凉的人情历史画,更是一部触动社会现实,探索人生的警世名著。”

  曹正群的评价无疑是很有道理的。

  古龙写《多情剑客无情剑》从语言上真正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写作手法。

  古龙写武侠小说已经像是在写诗了。

  而且所有诗意描写的地方都是情景交融,非常贴切的和小说的故事有机结合在一起。

  这种写法正是古龙的新和变的所在。

  这种写法已经冶景与化境,能说它没有诗意吗?

  而除了古龙,谁有如此匠心妙笔?谁又做过如此的尝试?

  古龙真的是开创了一种新的写作文体,古龙之后不仅是武侠作家,许多纯文学作家都开始学习和吸收古龙的这种写作文体的技巧。

  《多情剑客无情剑》写出了一种文化中的“侠的风流”直接继承了中国古代侠文化中的道家的道化的侠文化传统,并具有自觉的能动意识。

  古龙与金庸 
 
    李寻欢这种大侠是金庸小说中绝对没有出现过的。

  金庸笔下的大侠是高大全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而李寻欢这样侠的形象却是平民化的,表现的是个体的觉醒,自由的追求,对人性枷锁的解放。

  李寻欢无疑具有种种缺点。但李寻欢却让我们觉得亲切有一种缺陷的审美。

  金庸笔下的大侠表现的是阶级的理想,古龙笔下的侠开始出现了一种更能抚慰人民大众的受创的个人的雅望。

  仅仅是金庸的那种大侠形象是不够的,残缺的自有古龙起,中国文化上的侠的含义才真正的丰满自怡起来。

  许多文化人极高的推崇金庸,而轻易的放过古龙,难道他们没有认识到金庸的这种局限性?

  如果那样,这些人对金庸的崇拜就有盲目的嫌疑了。

  古龙的小说首先突破了“复仇比武,报恩,学艺”这样的唐代文言武侠小说中确立起来的场景模式。

  《多情剑客无情剑》更是抛弃了学艺这种老掉牙的熟悉情节,小李飞刀李寻欢一出场便已经是武功卓越奇技藏身得了。

  有人批评古龙小说的武林高手的功夫如空穴来风,没有交代没有来龙去脉,好像一个人从娘胎里出来就已经是高手似的。

  这种批评实在是皮相之谈,连小说构造的基本知识都不知道,实在不足与言。

  武侠小说本来就是虚构的,作者和读者心中有数,对武侠的奇异和脱离现实之处是心领神会的,决不会钻牛角尖而不出来的。

  金庸在倚天中写赵敏生张无忌不了解他的情谊的气,啪的打了他一巴掌,“跳过两幢,一片森林后就不见踪影了”

  如果读者一定要问赵敏怎么做到的,恐怕连金庸都要奉劝这位读者不要再读武侠小说了。

  古龙的不再据于旧派武侠小说中一招一式的描写,小李飞刀的神奇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古龙自己也曾经说过:

  “他的刀本来就是个象征,象征着光明和正义的力量

  他的刀既不是兵器也不是暗器,而是一种让人振奋的精神力量......”

  《多情剑客无情剑》对友情的描写也比以往的题材处理的更深刻。

  “男人间那种肝胆相照,生死与共的义气甚至比爱情更伟大更感人。”

  排行榜

  其实武侠小说里的排行榜是很多的,甚至慕容美的《风云榜》就是以这个为名字。但是最有名的排行榜是古龙在《多情剑客无情剑》里提出的兵器谱。古龙小说里有排名的记忆中只有这个兵器谱,但是他却影响深远。以至于兵器谱成为流行词汇之一。

  然而我们仔细看兵器谱,发现很有趣的几个地方。首先,书里并没有把这个排名完整的排出来,甚至十大高手里缺了第六位,而第十位东海玉箫是在九月鹰飞里才出场的。还有,这份排名十几年都没有修改过。这样的排名为何依然如此知名?

  我自己的看法,兵器谱之所以如此闻名,一方面是书写得实在不错,而兵器谱里的家伙们也各有特色。而另外一方面,古龙通过兵器谱中人的不同命运,阐述了他自己的武侠观:

  1,排名第一的天机棍死于排名第二的上官金虹手里,说明武功一途,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孙老头说起理论来是一套一套的,但是却已收手很多年,加之年纪变大,精力渐衰,自然不是野心勃勃的上官金虹对手。更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已经习惯了高处,于是他开始有点恐惧,渐渐的开始逃避,久了就真的什么都不能做了;

  2,而上官金虹死于排名第三的李寻欢手里,说明两件事:首先,人不能太自信。上官金虹有很多机会可以将李寻欢杀死,却为了想试试自己是否可以接住小李飞刀而丧命。其次,仁者无敌。李寻欢的胜利乍看是上官金虹轻敌的结果,但是不管怎样,他的结果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代表仁爱和正义的小李飞刀是没有人能够接得住的。李寻欢出道那么久,刀下没有妄杀一人。只有这样的刀才是完美的刀;

  3,榜上无名的阿飞击败了不少兵器谱中人,说明江湖之大,奇人辈出。永远不要轻视那些默默无名的人。有很多人只是没有那个机会,或者是没有那种欲望,但是不表示他们没有实力。这里当然不是说嵩阳铁剑有这个意思,只是郭嵩阳一心想和上官金虹过招,却不料阴差阳错之下死于荆无命之手。也是时运不济。

多情剑客无情剑.txt (923.5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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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小红和他的情感虽较短暂,但却经过了患难、折磨,经过了出生人死的危险。

  这种情感是不是更强烈?

  这时林诗音已离开他们很远了。

  阿飞说得不错——她没有来,因为她也觉得不必来。

  龙小云曾经问过她:“你为什么不让我去见他最后一次?”

  林诗音就又问她的儿子:“你为什么还要去见他?”

  龙小云回答的时候咬着牙,道:“我至少要让他知道,我父亲是为了什么死的。”

  龙啸云无论做错过什么事,现在都已用血洗清了。

  做儿子的自然希望别人知道。

  但林诗音却不这么想:“他这么样做,只因为他自己觉得应该这么样做,并不是要求别人原谅,也并不是想要别人知道。”她顿了顿,又道:“他不但为自己洗清了债,也为我们还清了债,只要我们能好好地活下去,他在九泉之下也就瞑目了。”

  她不想再去见李寻欢,因为她知道见了只有令彼此痛苦。

  他们也没有再去寻找龙啸云的尸身,因为江湖中人都知道,金钱帮对处理尸体的方法不但很特别,而且很迅速。

  他们若去找,找到的也只有痛苦——这也正如孙小红所知道的一样,她爷爷的尸身也是永远找不到的了。

  世上本就有很多无可奈何的事,无论谁都无能为力。

  这种事虽痛苦,但一个人若要活着,就得想法子将这种痛苦忘掉。

  他们都决心要好好地活下去!因为死也不是解决这种问题的好法子——死根本就不是解决任何事的法子。

  长亭中又有人在饯别。

  这次要去的是阿飞,他说他要到“海上”去看看,找找是不是真有长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

  他说的当然不是真话,但李寻欢也并没有阻拦他。

  因为他的身世始终是个谜,甚至在李寻欢面前,他也从来不愿提起,但每当李寻欢说起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朱七七,这些传奇人物的传奇故事时,他脸上总会现出一种很奇特的表情。

  难道他和这些前辈名侠有某种很奇特微妙的关系?

  他这次要远游海外,为的就是要去寻访他们?

  李寻欢并没有问。

  因为他认为一个人的身世并不重要——人既不是狗,也不是马,一定要“名种”的才好吗?

  一个人要成为怎么样的人,全都要看他自己。

  这才是最重要的。

  朋友间的离别总少不了祝福,也免不了伤感,但他们的离别却只有祝福,没有伤感。

  因为他们确信彼此都会好好地活着,确信以后还有见面的日子。

  尤其当阿飞看到李寻欢的手时,他觉得更放心了。

  李寻欢的手还是和孙小红的紧紧握在一起。

  这双手握刀的时候太多,举杯的时候也太多了,刀太冷,酒杯也太冷,现在正应该让它享受温柔的滋味。

  世上还有什么比情人的手更温柔的呢?

  阿飞知道孙小红一定会比任何人都珍惜这双手的,这双手上纵然还 有剑痕,也一定会渐渐平复。

  至于他自己,他当然也有过剑伤。

  但他不愿再想。

  “过去的,全都已过去……”

  这句话看来仿佛很简单,其实真能做到的人并不多。

  幸亏李寻欢和阿飞全都已做到了。

  阿飞忽然道:“三年后,我一定会回来。”

  他微笑着,瞧着他们的手,又道:“我回来的时候,你们当然要请我喝酒。”

  李寻欢道:“当然,只可惜三年未免太长了些。”

  阿飞道:“我要喝的那种酒很特别,不知道你们肯不肯请?”

  孙小红抢着道:“你要喝什么酒?”

  阿飞道:“喜酒。”

  喜酒,当然是喜酒。

  就因为要喝喜酒,所以才得等三年——无论为谁守丧,三年都已足够。

  孙小红的脸红了。

  阿飞道:“我什么酒都喝过,就是没喝过喜酒,只希望你们莫要令我失望。”

  孙小红的脸更红,垂下头,却又忍不住偷偷去瞧李寻欢。

  李寻欢的神情很特别,“喜酒”这两个字,似乎令他有些不知所措,过了很久,他才缓缓道:“我什么酒都请人喝过,就是从未请人喝过喜酒,你可知道为了什么?”

  阿飞当然不知道,李寻欢也不想要他回答。

  李寻欢自己说了出来,道:“因为喜酒太贵了。”

  阿飞怔了怔,道:“太贵?”

  李寻欢笑了笑道:“因为一个男人若要请人喝喜酒,那就表示他一辈子都得慢慢地来付这笔账,只可惜我又偏偏不愿令朋友失望。”

  孙小红“嘤咛”一声,投入他怀里。

  阿飞也笑了。

  他已有很久很久没有这么样笑过。

  这一笑,使他骤然觉得自己又年轻了起来,对自己又充满了勇气和信心,对人生又充满了希望。

  就连那凋零的木叶,在他眼中都变得充满了生机,因为他知道在那里面还有新的生命,不久就要有新芽茁长。

  他从不知道“笑”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他不但佩服李寻欢,也很感激他。因为一个人能使自己永保笑音,固然已很不容易,若还能让别人笑,才真正伟大!

  “画蛇添足”不但是多余的,而且愚蠢得可笑。

  但世人大多烦恼,岂非就因为笑得太少?

  笑,就像是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别人快乐。

  你若能令别人笑一笑,纵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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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回 蛇足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才叹了口气,缓缓道:“一个人胜利之后,总会觉得很疲倦、很寂寞的。”

  孙小红道:“为什么?”

  李寻欢道:“因为他已经完全胜利,完全成功了,已没有什么事好再让他去奋斗的,一个失败了的人精神反而会振作些。”

  孙小红咬着嘴唇,悠悠道:“这么样说来,成功的滋味岂非也不好受?”

  李寻欢又沉默很久,忽然笑了笑,道:“虽然也不太好受,但至少总比失败好得多。”

  胜利和成功并不能令人真的满足,也不能令人真的快乐。

  真正的快乐是在你正向上奋斗的时候。

  你只要经历过这种快乐,你就没有白活。

  长亭,自古以来就是人们饯别之地,离别总令人黯然神伤,这使得“长亭”这两个字的本身就仿佛带着凄凉萧索之意。

  雨已住,荒草凄凄。

  长亭外,小道边,正有一双少年男女在殷殷话别。

  英挺的少男,多情的少女,他们显然是相爱的,他们本该厮守在一起,享受青春的欢愉,为什么要轻言离别呢?

  少男的身上负着剑,但无论多锋利的剑也斩不断多情儿女的离愁别绪,他眼睛红红的,仿佛也曾流过泪。

  “送到这里就行了,你回去吧。”

  少女垂着头,道:“你什么时候回来呢?”

  少男道:“不知道,也许一两年,也许……”

  少女的泪又流下,道:“你为什么要我等这么久?为什么一定要走?”

  少男的腰挺得更直,道:“我早就说过,我要找到那些人,将他们击败!”

  他凝注着远方,眼睛里发着光,接着道:“那些在兵器谱上列名的人,上官金虹、李寻欢、郭嵩阳、吕凤先……我要让他们知道,我比他们更强,然后……”

  少女道:“然后怎么样?我们现在已经很快乐了,你将他们击败后,我们难道会更快乐?”

  少男道:“也许不会,可是我一定要去做。”

  少女道:“为什么?”

  少男道:“因为我不能就像这样默默无闻地过一辈子,我一定要成名,要像上官金虹和李寻欢那样有名,而且我一定能做到!”

  他紧握着拳,显得那么坚决,那么兴奋。

  少女望着他,目中带着叙不尽的柔情蜜意,终于轻轻叹息了一声,柔声道:“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无论你要去多久,我都等你。”

  他们心里充满了离别的痛苦,也充满了对未来幸福的憧憬。

  他们当然不会注意到别人。

  林下却有人一直在注意他们。

  直到那少年昂首阔步,踏上征途,孙小红才叹了口气,悠悠道:“这少年若知道上官金虹的结局,只怕就不会离开他的情人了……”

  一个人成名后又怎么样呢?

  孙小红凝视着李寻欢,目中似也有泪,悄悄接着道:“他想和你一

  样有名,可是你……你是不是就比他快乐?我想……你若是他,一定就

  不会像他这么样做的。”

  李寻欢的目光还停留在那少年的身影消失处,过了很久,才沉声

  道:“我若是他,也会这么样去做。”

  孙小红愕然道:“你?……”

  李寻欢道:“人活着,就要有理想、有目的,就要不顾一切去奋斗,

  至于奋斗的结果是不是成功,是不是快乐,他们并没有放在心上。”

  他嘴角带着微笑,眼中发着光,缓缓道:“有些人也许会认为这种人傻,但世上若没有这种人,这世界早就不知变成什么样子了。”

  孙小红目中忽也充满了和那少女同样的柔情蜜意,她也和那少女一样,正为她的男人骄傲。

  阿飞站在更远些,现在才慢慢地走了过来。

  但孙小红还是紧紧拉着李寻欢的手,没有松开,她并不害羞,因为她觉得她的感情并没有羞于见人的地方。

  她简直恨不得将她的感情当着全世界的人表露出来。

  阿飞突然道:“我想她一定不会来了。”

  他们本是在这里等林诗音的。

  林诗音和龙啸云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并不知道,正如上官金虹的遭遇,那少年也不知一样。

  有些事不知道反而比知道好。

  听到“她”,想到林诗音,孙小红的手才不知不觉移开。

  但她立刻又握紧,握得更紧,道:“她跟我约好,一定会来。”

  阿飞道:“她不会来!”

  孙小红道:“为什么?”

  阿飞道:“因为她自己也知道,她已不必来。”

  这句话本是孙小红问他的,但他在回答的时候,眼睛却在凝视着李寻欢。

  李寻欢也没有放开孙小红的手。

  以前他每次听别人说起林诗音,心里总会觉得有种无法形容的歉疚和痛苦,那也正像是一把锁,将他整个人都锁住。

  他总认为自己必将永远负担着这痛苦。

  但现在,他的痛苦却似已不如昔日强烈,是什么力量将他的锁解开的呢?

  他和林诗音的情感是慢慢累积的,所以才会那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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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无命脚步骤然停下。

  阿飞道:“你腰上既然还有剑,为何不敢抽出来?难道你的剑只是摆摆样子的么?”

  荆无命霍然回身。

  尸体己落下,剑已出手!

  剑光一闪,刺向阿飞的咽喉。

  他出手还是很快,甚至还是和以前同样快,但也不知为了什么,这一剑距离阿飞咽喉还有半尺时,阿飞手里的竹剑已先到了他咽喉。

  阿飞削了三柄剑,这是第二柄。

  他凝注着荆无命,缓缓道:“你还是很快,但不能杀人了,你可知道这是为了什么?”

  荆无命的剑垂下。

  阿飞道:“这只因你比别人更想死,当然就杀不了别人。”

  荆无命本已全无生命的眼睛里,忽然露出一丝沉痛凄凉之色,又过了很久,才黯然道:“是。”

  阿飞道:“我却能杀你。”

  荆无命道:“是。”

  阿飞道:“但我不杀你。”

  荆无命道:“你不杀我?”

  阿飞道:“我不杀你,只因你是荆无命!”

  荆无命的脸忽然扭曲。

  他已忆起这几句话正和那天他第一次遇到阿飞时完全一样,只不过那天他说的话,现在却变成阿飞在说了。

  他仔细咀嚼着这几句话,眼睛里似有火焰燃起,就像是一堆死灰复燃。

  阿飞凝视着他,忽又道:“你可以走了。”

  荆无命道:“走?”

  阿飞道:“你给了我一次机会,我也给你一次……最后一次。”

  阿飞瞧着荆无命走了出去,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荆无命以前所给他的,现在他已同样还给了荆无命。

  一个人的心若已死,只有两种力量才能令他再生。

  一种是爱,一种是恨。

  阿飞自己就是靠了爱的力量而重生的,现在,他却要以恨的力量来激发荆无命生命的潜力。

  他想要荆无命活下去。

  假如这也算报复,那么这种报复只怕就是世上最伟大的报复了,假如世人的报复都和他一样,人类的历史必定更辉煌,人类的生命必将永存。

  无论如何,报复总是愉快的。

  但阿飞现在真觉得很愉快么?

  他只觉很疲倦,很疲倦……他手里的剑已掉了下去。

  孙小红一直静静地瞧着,直到现在,才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

  “要杀一个人很容易,但若要他好好地活着,就难得多了。”

  这是李寻欢说的话。

  无论对什么人,对什么事,他的出发点都是爱,不是恨,因为他知道恨所造成的只有毁灭,爱却可令人永生。

  他的心胸永远是那么宽阔,人格永远是那么伟大。

  现在,孙小红发现阿飞也几乎变得和他完全一样了。

  她忍不住瞧了他一眼。

  李寻欢仿佛也很疲倦,疲倦得连话都不想说。

  孙小红凝视着他,良久良久,忽然笑了笑,道:“世上武功最高的两个人已被你们击败了,天下势力最大的一个帮会也已在你们手中瓦解,你们本该觉得很开心、很得意才对,但你们看起来却连一点高兴的样子都没有,简直就好像败的是你们自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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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寻欢道:“他的确有很多机会能杀我,他甚至可以令我根本无法还手,可是他却故意将机会错过了。”

  像上官金虹那样的人,怎会将机会错过?

  孙小红也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李寻欢笑了笑,道:“因为他心里始终想赌一赌。”

  孙小红道:“赌?赌什么?”

  李寻欢道:“赌他自己是不是能躲得过我的出手一刀。”

  孙小红眸子里发出了光,道:“他当然不信‘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这句话的。”

  李寻欢道:“他不信——任何人他都不信,这世上根本没有一件能让他相信的事。”

  孙小红道:“结果呢?”

  李寻欢淡淡道:“他输了!”

  他输了!

  这只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三个字。

  决定胜负也只不过是一刹那间的事!

  但这一刹那却是何等紧张、何等刺激的一刹那!

  这一刹那对江湖的影响又是何等深!

  那一闪的刀光又是何等惊心!何等壮丽!

  孙小红只恨自己没有亲眼看到这一刹那间发生的事!

  甚至不必亲眼看到,只要去想一想,她呼吸都不禁为之停顿!

  流星也很美,很壮丽。

  流星划破黑暗时所发出的光芒,也总是令人兴奋、感动。

  但就连流星的光芒也无法和那一闪的刀芒比拟。

  流星的光芒短暴。

  这一闪刀光所留下的光芒,却足以照耀永恒!

  门已开了。

  没有人能永远将整个世界都隔离在门外。

  你若想和世人隔绝,必先被世人摒弃!

  阿飞走进了这扇门。

  第一眼,他就看到了那柄刀,那柄神奇的刀。

  小李飞刀!

  刀并没有直插入上官金虹的咽喉,但却足以致命!

  刀锋是从喉结下擦着锁骨斜斜向上刺人的,这一刀出手的部位显然很低。

  这一代枭雄死的时候,也和其他那些他所鄙视的人没什么两样,也同样会惊慌,同样会恐惧。

  生命原是平等的,尤其是在死的面前,人人都平等,但有些人却偏偏要等到最后结局时才懂得这道理。

  上官金虹脸上也充满了惊惧、怀疑、不信。

  他也像别人一样,不信这一刀会如此快!

  甚至连阿飞都很难相信,他甚至想不通这一刀是如何出手的。

  他恨不得李寻欢能将当时的情况说得详细些,但他也知李寻欢不会说。

  那一瞬间的光芒,那一刀的速度,根本就没有人能说得出。

  “他输了!”

  上官金虹的手紧握,仿佛还想抓住什么,他是不是还不认输?

  只可惜现在他什么都再也抓不住了。

  阿飞心里忽然觉得很闷,忽然对这人觉得很同情,这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也许他同情的不是上官金虹,而是他自己。

  因为他是人,上官金虹也是人,人都有相同的悲哀和痛苦。

  他虽然没有输,可是他又抓住了什么子得到了什么?

  过了很久,阿飞才转过头。

  他这才看到荆无命。

  荆无命却似乎根本没有发现有人进来,他虽然就站在阿飞身旁的那张大桌子后面,却仿佛是站在另一个世界里。

  他眼睛虽是在瞧着上官金虹,其实却是在瞧着他自己。

  上官金虹的生命就是他的生命,他就是上官金虹的影子。

  生命若已消失,哪里还有影子?

  无论在什么时候,只要荆无命在那里,每个人都会感觉到一种无形的威胁,无形的杀气。

  但现在,这种感觉已不存在了。

  阿飞走进这屋子里的时候,甚至根本没有感觉到有他这个人存在。

  他虽然活着,却已只不过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而已,正如一柄无锋的剑,就算还能存在,也已失去了意义。

  阿飞又不禁在暗中叹息,他很了解荆无命此时的心情。

  因为他自己也曾有过这种经验。

  也不知过了多久,荆无命忽然走过来,用一只手托起了上官金虹的尸首。

  他还是没有看别人一眼,慢慢地向外走,眼看已将走出门。

  阿飞忽然道:“你不想复仇?”

  荆无命没有回头,连脚步都没有停。

  阿飞冷笑道:“你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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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回 胜败


  阿飞的腿弯下,整个人都似在抽搐,他又有了那种“无可奈何”的感觉,这种感觉每次都要令他发疯。

  但发疯也没有用。

  李寻欢就在这扇门里,慢慢地受着死的折磨。

  他们却只能在外面等着。

  等什么呢,等上官金虹自己开门走出来?

  他出来的时候,李寻欢就不会再活着。

  等什么呢?只不过是在等死而已。

  上官金虹自然也绝不会让他们活着,他出来的时候,也就是他们死的时候。

  孙小红突然走过来,用力拉起阿飞,道:“你快走吧。”

  阿飞道:“你……你叫我走?”

  孙小红道:“你非走不可,我……”

  阿飞道:“你怎么样?”

  孙小红用力咬着嘴唇,过了很久,才垂头道:“我跟你不同。”

  阿飞道:“不同?”

  孙小红道:“我早就说过,他死了,我也不能独活,可是你……”

  阿飞道:“我并不想陪他死。”

  孙小红道:“那么你就该走。”

  阿飞道:“我也不想走。”

  孙小红道:“为什么?”

  阿飞道:“你应该知道我是为了什么。”

  孙小红道:“我知道你一定要为他报仇,但那也用不着急在一时,你可以等……”

  阿飞道:“我不能等。”

  孙小红道:“不能等就……就……”

  阿飞道:“就怎么样?”

  孙小红的嘴唇已咬出血,道:“就死!”

  阿飞凝视着竹剑上的血迹。

  血已干枯。

  孙小红道:“我也知道你一定还想试试,但那也没有用的。”

  阿飞道:“你留在这里陪他死又有什么用?”

  孙小红说不出话来了。

  阿飞缓缓道:“你留下来,只因有件事你纵然明知做了没有用,还是非做不可。”

  孙小红长长叹息了一声,黯然道:“你说话的口气越来越像他了。”

  阿飞沉默了很久,无言地点了点头。

  他承认,不能不承认。

  只要是人,只要和李寻欢接触较深,就无法不被他那种伟大的人格感动。

  若不是遇见李寻欢,阿飞只怕早已对人类失去了信心。

  “绝不要信任任何人,也绝不要受任何人的好处,否则你必将痛苦一生。”

  阿飞的母亲这一生显然充满了痛苦和不幸,阿飞几乎从未看到她笑过,她死得很早,只因她对人生已毫无希望。

  “我对不起你,我本该等你长大后再死的,可是我已不能等,我实在太累了……我什么都没有留给你,除了那几句话,那是我自己亲身得到的教训,你绝不可忘记。”

  阿飞从来也没有忘记。

  他从荒野中走入红尘,并不是为了要活得好些,而是为了要向人类报复,为他的母亲报复。

  但他第一个人就遇见了李寻欢。

  李寻欢使他觉得人生并不如他想像中那么痛苦,人类也并不像他想得那么丑恶,他在李寻欢身上发现了很多很多美德。

  他本来根本不相信世上有这些美德存在。

  他这一生受李寻欢的影响实在太多,甚至比他的母亲还多。

  因为李寻欢教给他的是“爱”,不是恨。

  爱永远比恨容易令人接受。

  可是现在,他却不能不恨!

  他恨得想毁灭,毁灭别人,毁灭自己,毁灭一切。

  他觉得这太不公平,像李寻欢这样的人,本不该这么样死的。

  孙小红忽又叹了口气,凄然道:“上官金虹若知道我们就在这里等着,一定开心得很。”

  阿飞咬着牙,道:“就让他开心吧,这世上本就只有好人才痛苦,开心的本就是恶人!”

  突听一人道:“你错了!”

  铁门虽沉重,但开门的声音却不会发出任何声音。

  不知何时门已开了。

  从门里慢慢走出来的人,赫然竟是李寻欢。

  他看来显得很疲倦,但却还是活着的。

  活着,这才是最重要的事!

  阿飞和孙小红猝然回首,怔住,眼泪慢慢地流了下来。

  这是欢喜的眼泪,喜极时也和悲哀时一样,除了流泪外,什么话都说不出,什么事都不能做,甚至连动都无法动。

  李寻欢也已有热泪盈眶,嘴角却带着笑,缓缓道:“你错了,这世上的好人是永远不会寂寞的,恶人痛苦的时候也永远要比开心的时候多得多。”

  孙小红突然扑过去,扑在他怀里,不停地啜泣起来。

  她实在忍不住要喜极而泣。

  又过了很久,阿飞才长长吐出口气,却还是忍不住要问。

  “上官金虹呢?”

  李寻欢轻抚着孙小红的柔发,道:“想必也很痛苦,因为他毕竟还是做错了一件事!”

  阿飞道:“他做错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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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知阿飞却像是偏偏想不通,他身子偏偏向上迎了上去。

  孙小红眼角瞥见,几乎已将失声惊呼。

  就在这刹那间,阿飞的剑已自胯下挑起,自双铛之间向上刺出。

  “哧”,剑刺入了对方的咽喉。

  流金铛虽已推上阿飞的胸膛,但使铛的人只觉喉头一阵奇特的刺激,全身突然收缩,无论如何也无法将铛翅再推出半分。

  他双眼渐渐凸出,全身的肌肉都渐渐失却控制,突然觉得胯子一片冰凉,大小便一齐涌出,双腿渐渐向下弯曲。

  他脸上充满了惊讶和恐惧。

  他实在不能相信世上竟有这么快的剑,这么准的剑!

  可是他非相信不可!

  突然间,四下一片死寂,没有人再出手。

  每个人都在眼睁睁地瞧着这流金铛名家可怕的死法,每个人都已嗅到从他身上突然发出的恶臭。

  有的人胃里已在翻腾,忍不住要呕吐。

  令他们呕吐的并不是这恶臭,而是恐惧,他们仿佛直到现在才突然发现“死”竟是如此可怕,如此丑恶。

  他们并不怕死,但这种死法却实在令人无法忍受!

  阿飞没有再出手,从人群中静静地穿过。

  剩下的还有九个人,眼睁睁地瞧着,一个人突然弯腰呕吐,一个人突然放声痛哭,另一个人突然倒在地上,抽起筋来。

  还有个人突然转身飞奔而出,奔向厕所。

  孙小红又何尝不想痛哭、呕吐?她心里不但恐惧,也很悲哀,她想不到人的生命有时竟会变得如此卑贱。

  阿飞在前面走,手里提着剑。

  剑犹在滴血。

  就是这柄剑,不但夺去了人的生命,也剥夺了人的尊严。

  剑竟是如此无情!

  他的人呢?

  甬道的尽头有扇门。

  门关得很紧,而且从里面上了闩。

  这就是上官帮主的寝室,上官帮主就在里面,那李寻欢也在里面。

  上官金虹还没有出来,李寻欢显然还没有死。

  孙小红心里一阵欢跃,大步冲了过去,冲到门前。

  她整个人突然僵住!

  门是铁铸的,至少有一尺厚,世上绝没有任何人能撞开。

  上官金虹自然更不会自己在里面将门打开。

  孙小红突然觉得一阵晕眩,就像是一脚踩空,落入了万丈深渊!

  她再也站不起,人倒在门上,泪如雨下。

  她整个的计划都已成空,所有的心血全都白费。

  这计划若是从头就失败,也许反倒好些,最痛苦的是,明明眼看着它已到了成功的边缘,才突然失败。

  这种打击最令人不能忍受!

  阿飞怔在那里,突然间,他就像已变成了一只疯狂的野兽,用尽全力向铁门上撞了过去。

  他的人被撞得弹了出去,跌倒,再冲出,全力刺出一剑!

  剑折断。

  世上也没有任何一柄剑能洞穿这铁门,何况是柄竹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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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回 重生


  阿飞沉默了半晌,缓缓道:“无论用什么样的剑也不能对付上官金虹。”

  孙小红想了想,道:“那么……要用什么才能对付他?”

  阿飞没有回答这句话。

  他知道要用什么去对付上官金虹,可是他说不出。

  世上本就有很多事是说不出的。

  孙小红轻轻叹了口气,道:“除了上官金虹外,你也许还要对付很多人。”

  阿飞道:“我只问你,上官金虹是不是已回到这里?”

  孙小红道:“我想绝不会错。”

  阿飞道:“为什么?”

  孙小红道:“他在这地方无论做什么,都绝不会有人看到。”

  阿飞道:“能杀李寻欢,并不丢人,他为什么不愿被人看到?”

  孙小红又叹息了一声,道:“一个人在做他最喜欢做的事时,往往都不愿被人看到。”

  阿飞道:“我不懂。”

  孙小红道:“你最喜欢吃什么?”

  阿飞道:“什么都喜欢。”

  孙小红道:“我最喜欢吃核桃,每次吃核桃的时候,我都觉得是种享受,尤其是冬天的晚上,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偷偷地吃。”

  她笑了笑,道:“但若有很多人在旁边眼睁睁地瞧着我吃,那就不是享受了。”

  阿飞沉吟,道:“你认为上官金虹将杀他当做种享受?”

  孙小红叹道:“所以我才能确定上官金虹绝不会很快地杀了他。”

  阿飞道:“为什么?”

  孙小红道:“假如我只有一个核桃,我一定会留着慢慢地吃,吃得越慢,我享受的时候越长,吃完的时候,我总会觉得有点难受。”

  其实那种感觉并不是难受,而是空虚。

  只不过“空虚”这两个字她也说不出。

  她接着又道:“在上官金虹眼中,这世上惟一的敌人就是李寻欢,杀了李寻欢,他一定也会有我吃完核桃那种感觉,而且一定比我难受得多。”

  阿飞慢慢地将剑插入腰带,突然笑了笑,道:“我杀了他绝不会觉得难受。”

  这句话没有说完,他已大步走了出去。

  他走得并不很快,因为他先要准备——对付上官金虹那样的人,当然一定要先作准备。

  走路的时候他往往会觉得四肢渐渐协调,紧张的身子渐渐松弛,这正是做最好的准备。

  他终于走上石阶,走进门。

  突然间,人已出现——十八个黄衣人。

  这正是金钱帮总舵所在地的守卫,当然也就是金钱帮的精锐。

  阿飞长长吸了口气,道:“我虽不愿杀人,也不愿有人挡我的路。”

  一人冷笑,道:“我认得你,挡了你的路又能怎样?”

  阿飞道:“就得死!”

  那人大笑,道:“你连条狗都杀不死。”

  阿飞道:“我不杀狗,你不是狗!”

  没有剑光,竹剑没有光。

  但竹剑也能杀人——在阿飞的手中就能杀人。

  那人还没有笑完,咽喉已被刺穿。

  现在竹剑有了光。

  血光!

  判官笔,双钩,九环刀,五件兵刃带着风声击向阿飞!

  两柄锐利的刀去削他手里的剑。

  孙小红在担心,她知道阿飞与人交手的经验并不多,纵然和人交手,也大都是一对一,很少被人夹击围攻。

  他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已够快,但若对付这么多人呢?

  孙小红想冲过去,助他——臂之力。

  她还没有冲过去,就已看到三个人倒下。

  她明明看到刀锋已削及阿飞手里的竹剑,但也不知为了什么,竹剑偏偏没有被削断。

  她明明看到判官笔已点着了阿飞的穴道,但也不知为了什么,倒下去的偏偏不是阿飞!

  这原因只有使判官笔的人自己知道。

  他认穴一向极准,出手一向极重,他自己也觉得自己明明已打着了阿飞的穴道。

  但就在他笔尖触及阿飞衣衫的那一刹那,他全身的力气突然消失。

  竹剑已刺穿他的咽喉。

  阿飞并不比他快很多,只快一分。

  一分就已足够了。

  孙小红终于还是冲了过去,身子就像是只穿飞在花间的蝴蝶。

  江湖中的女子高手,特长往往是轻功和暗器一类,较小巧而不吃力的武功,很少听说有女子的内力深、掌力强的。

  孙小红也不例外。

  她暗器的出手极快,身法更快,脚步的变化更奇诡繁复,简直令人无法捉摸。

  但她最大的目的并不是杀人,而是保护阿飞。

  她始终认为阿飞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有余,对付这么多人则不足。

  阿飞用剑的方法奇特,完全和任何一家门派的剑法都不同。

  他的剑法没有“削”,没有“截”,只有“刺”!

  刺,本来只有向前刺。

  但阿飞无论往哪个方向都能刺,无论往哪个部位都能刺!

  他能往臂下刺,往胯下刺,从耳旁刺。

  他能向前刺,向后刺,向左右刺。

  忽然间,一人着地滚来,刀花翻飞。

  地趟刀!

  这种刀法极难练,所以练成了就极有威力。

  但阿飞的身后也似长着眼睛,身子突然一缩,避开了迎面刺来的枪,剑已自胯下反手向后刺出,刺入了那地趟刀名家的咽喉。

  这时另一人已自使枪的身后抢出,掌中一双兵刃以“推山式”向阿飞推出,不但招式奇特,兵刃也奇特。

  他用的是一双凤翅流金铛。

  这种兵器江湖中更少人用,铛上满是倒刺,此刻用的虽是“推”字诀,但却同时兼带“撕,挂”两诀的妙用。

  无论谁只要被它沾着一点,皮肉立刻就要被撕得四分五裂,——这一着“推窗望月”下面的招式,正是“野马分鬃”!

  阿飞本该向后退跃。

  他若向后退,就难免失却先机,别的兵刃立刻就可能致他的死命!

  但他当然更不能向前迎,若向前迎,流金铛立刻就要致他的死命。

  这道理无论谁都能想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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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回 血洗一身孽



  这是座很广阔的庄院。

  这座庄院看来和别的豪富人家的庄院也并没有什么两样。

  但你只要走得近些,一走上大门前的石阶,你就会立刻觉得有种阴森森的杀气,令人不寒而栗。

  龙啸云已走上了石阶。

  院子里静悄悄的,仿佛连一个人都没有,但他一踏上石阶,忽然间就有十几个人幽灵般出现了。

  是十八个黄衣人,龙啸云根本无法分辨他们的面目。

  但这并不重要,因为他根本不必分辨这些人的面目——所有金钱帮的属下,几乎都是完全一样的。

  他们都没有嘴,因为他们根本不说话,纵然说话,也都是上官金虹的声音。

  他们没有眼睛,因为他们根本不用看——他们能看得到,也全都是上官金虹要他们看的。

  他们只有一个很小的耳朵,因为他们只听得见上官金虹—个人的声音。

  他们都没有灵魂,但每个人的四肢都很灵敏,在一刹那间已将龙啸云围住。

  龙啸云长长吸了口气,道:“看来金钱帮的总舵果然在这里。”

  有人道:“你是谁?来干什么?”

  龙啸云道:“找人。”

  有人道:“找谁?”

  龙啸云道:“你们的帮主上官金虹是不是已回来了?”

  “上官金虹”这名字就似有种神奇的魔力,他们的态度立刻改变了些。

  “帮主已回来了,请问足下……”

  龙啸云道:“我要见他,有样东西想送给他。”

  “请稍候,帮主现在不见客。”

  龙啸云又吐出口气,道:“他是不是还和李寻欢在里面?”

  “是。”

  龙啸云道:“那么我现在就要见他。”

  “请问尊姓大名?”

  龙啸云厉声道:“姓龙,我有样极重要的东西现在非交给他不可,你们若是耽误了大事,这责任谁能担当得起?”

  “姓龙……前两天要和帮主结拜的,莫非就是你?”

  龙啸云道:“是。”

  “是”字刚出口,寒光已飞起。

  一把刀,两柄剑,同时闪电般向他刺了过来。

  龙啸云怒道:“你们这是干什么?”

  他的喝声虽响亮,却没有人再听,也没有人再回答。

  龙啸云狂吼,挥拳。

  他的武功并不弱,他的拳法刚猛迅急,一拳击出,虎虎生威。

  但他只有一双拳。

  对方的兵刃却有二十二件——其中有钩、双剑、双鞭、双笔。

  笔最短,也最险,使的赫然正是昔日“生死判”嫡传的打穴心法,这人在兵器谱中的排名,绝不会在“风雨双流星”向松之下。

  剑是松纹剑,剑法隐然有古意,出手萧疏,竟在剑先。

  当代使剑的高手,绝不会有十人以上能胜得过他。

  最狠的还是刀。

  九环刀,环声一震一销魂,七刀劈下,刀风已笼罩龙啸云。

  判官笔就打上了龙啸云的穴道。

  没有呼声,没有呻吟。

  因为他的喉管已被刺穿,声带已被砍断。

  只有血。

  血,箭一般自他喉管流出来。

  他的人倒下。

  血刚好洒落在他自己身上。

  死不瞑目。

  龙啸云的眼睛还是在瞪着他们,眼珠子似已凸出。

  他本是为了求死而来,可是他们为什么不让他见上官金虹一面?

  因为“看到龙啸云就杀!”这是上官金虹的命令!

  因为无论什么人,都不能让他走进这院子一步!

  这也是上官金虹的命令!

  上官金虹永远令出如山!

  用油纸包着的“怜花宝典”,自怀中掉了出来,也已被血染红。

  没有人看它一眼。

  像龙啸云这种人身上带着的东西,又怎会被人重视?

  于是这本神奇的怜花宝典也和世上其他许多本武功秘笈一样,从此绝传。

  这是人类的幸运,还是不幸?

  油纸包又被塞入龙啸云怀中,尸体被抬走。

  金钱帮属下对于处理死人的尸体也是专家,他们处理尸体有一套很简单、也很特别的方法。

  人,的确很奇怪。

  他们往往会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去寻找、去抢夺某样东西,甚至不惜拼命,但等到这些出现时,他们却又往往会不认得,往往会看不见。

  这是人类的愚昧,还是聪明?

  阿飞没有剑。

  但是这不重要,因为他忽然又有了勇气和信心。

  路旁有片竹林,站在这里,已可看到金钱帮的家院。

  阿飞砍下段竹子,从中间剖开,剖成三片,削尖,削平,撕下条衣襟,缠住没有削尖的一端,就算做剑柄。

  他的动作很迅速,很准确,绝没有浪费一分力气。

  他的手很稳。

  孙小红一直在旁边静静地瞧着,仿佛觉得很新奇、很有趣。

  但她还是不免有些怀疑,拿起柄竹剑,掂了掂,轻得就像是柳叶。

  她忍不住问道:“用这样的剑也能对付上官金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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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哽咽着道:“你并没有对不起他,是我对不起你。”

  龙啸云。

  以前见过他的人,绝对想不到他也会变得如此狼狈,如此憔悴。

  他就站在门口,竟似没有勇气走进这屋子。

  龙小云抬起头,嘴唇动了动,仿佛想唤他一声:“爹。”

  但他却没有发出声音来!

  龙啸云长长叹了口气,道:“我知道,你不愿做我的儿子。”

  林诗音猝然回首。

  龙啸云目光转向她,黯然道:“我也知道你不愿做我的妻子,我这人活着本就是多余的。”

  林诗音道:“你……”

  龙啸云不让她说话,又道:“可是我却一心要做你们的好父亲、好丈夫,只不过……看来我并没有做好,我什么事全都做错了。”

  林诗音瞧着他。

  他本是个最讲究衣着,最着意修饰的人,他本来也是个相貌堂堂的男子汉,永远都生气勃勃。

  但现在呢?

  林诗音心里忽也涌起一种怜惜之意,黯然道:“我也对不起你,我也没有做你的好妻子。”

  龙啸云笑了笑,笑得很凄凉,道:“这不能怪你,只怪我,我若没有遇见你,没有遇见李寻欢,你们全都不会变成这样子,全都会很幸福。”

  可是他自己的命运岂非也是因此而改变的?

  他若没有遇到李寻欢,岂非也不会变成这样子?

  林诗音泪又流下,道:“无论你做过什么事,你至少也是为了要保护你的家,保护你的妻子,所以……你也没有错,我绝不能怪你。”

  龙啸云凄然笑道:“也许我们都没有错,那么错的是谁呢?”

  林诗音目光茫然遥视着窗外的风雨,喃喃道:“错的是谁呢?……错的是谁呢?……”

  他无法回答。

  没有人能回答。

  世界上本就有许多事是人们无法解释,无法回答的。

  龙啸云缓缓道:“我本不想再来见你们的,这次你出来,我就知道你已下了决心要离开我,所以我既没有劝你留下,也不想求你回去,因为……”

  他长叹,流泪道:“我自己也知道我所做的那些事,不但令你伤心,也令你失望,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偷偷地跟你们出来,只要能远远地看你们一眼,我就满足。”

  林诗音失声痛哭,道:“求求你不要再说了,求求你……”

  龙啸云慢慢地点了点头,道:“我的确不该再说了,因为现在无论说什么都已太迟。”

  林诗音流泪道:“你知道,我欠他的太多,我不能眼看着他死。”

  龙啸云道:“我也欠他的,欠得更多,所以,有些事你应该让我去做。”

  他似已下了决心,忽然大步走了过去。

  林诗音嗄声道:“你想做什么?你难道……”

  龙啸云忽然出手,点了她的穴道,咬着牙道:“你不能死,也不应该死,该死的是我,我活着,大家都痛苦,我死了,你们反而能好好地活下去。”

  他一把攫起了那本用油纸包着的怜花宝典,人已冲了出去。

  只听他话声自风中远远传来,道:“孩子,好好照顾你的母亲,至于我这父亲……你承不承认都没关系。”

  龙小云瞪大了眼睛,望着门外的风雨。

  他已不再流泪。

  但他那种眼神,却比流泪更令人心碎。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放声大呼,道:“我承认,只有你才是我的父亲,我也只愿意做你的儿子,除了你,什么人我都不要,无论什么人……”

  这是儿子对父亲的忏悔,也是父子间独有的感情,世上绝没有任何事能代替。

  只可惜做父亲的已听不到了。

  只要是人,都有觉悟的时候。

  纵然他觉悟只不过是因为已被逼得走投无路,也还是同样值得尊敬。

  血浓于水。

  只有血才能洗清一切羞侮,一切仇恨。

  生命的归宿是血。

  但新的生命,也正是在血中诞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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