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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在继位以后,面临着一个非常严峻的政治问题,。什么问题呢?从汉代建立一直到汉武帝继位的时候,这个政治制度上始终是实行分封制和郡县制并行的双轨制。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个郡县制和分封制又有什么区别呢?
在郡县制下面,它是把全国的土地划分成郡和县,这两个行政级别直接归中央管,郡县的长官也是由中央来任命考核的。那么在分封制度下面,它是把土地分封给诸侯,这些诸侯世代相传,对这块土地上的人民享有统治权。所以在这个分封制度下面就出现了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割据,天下分裂的局面。如果你要从统一的角度来讲,那当然是郡县制更加有利了。
刘邦在建立汉朝以后,他就不得不采取一个妥协的姿态,让这个郡县制和分封制同时并存。在离首都长安比较近的地方,那就实行郡县制,这个长安便于控制管理;在比较偏远的地方呢,就分封给那些诸侯。刘邦在位的前几年一共分封过八位异姓诸侯王,这些人绝大多数都是在楚汉战争当中立过功的,尤其比如说像是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都是帮助刘邦消灭项羽的大功臣。
但是这些人呢,势力强大,封土广阔,要么是久经沙场的老将,要么是根基深厚的一方霸主,现在你看,他们掌握了土地、人口,又有独立的财政支持,随时可以向中央叫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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