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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名誉 -姚 辉
主讲人简介:
姚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担任民商法教研室副主任,国家社会科学重点基地中国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理事。
迄今已出版专著(独著及参著)、教材等十余部,并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家》等中外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除主要从事民商事法律科学的教学及研究以外,还曾参与我国合同法、物权法及民法典的草案起草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讨论。
内容简介:
为了名誉有人不惜生命,名誉它到底是什么?
商界名流,无端死于非命,尸骨未寒,却上了产品广告。
控诉“第三者插足”,前妻反被指控侵害名誉。
楼道里贴出“捉贼”小字报,邻里间为名誉打起官司。
随着社会文明进程的不断推进,个人权利与人身尊严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名誉权已成为公民保护自身人格尊严必不可少的一项权利,名誉权的纠纷也日渐增多。
什么才是公民的名誉权?我们应当如何保护自身的名誉权、尊重他人的名誉权?对日益突出的名誉权问题我们该如何正确看待?这是我们必须面对和值得探讨的话题。
讲面子是所有人的天性,并不是什么坏事,只看用得是不是地方。该讲面子的时候,就该勇敢地捍卫面子。谁要无故破坏了他人的面子,就得承担法律责任。不过,在法律上,“面子”有个正式的提法:名誉。捍卫面子不受侵害的权利,叫“名誉权”。
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构成了名誉权的侵害,要追究他的民事责任,那么要符合哪些条件?具体来说,要认定构成一个名誉权的侵害来讲,第一个要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一个叫做侮辱,一个叫做诽谤。第二个构成要件要有侵害名誉权的损害后果,名誉权损害的后果有一个非常客观的标准,就是社会评价的降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姚辉从名誉权案例的评析中,为我们《捍卫名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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