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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三国军制及武器发展和演变

作者:逍遥子

一、三国军制
  
  谈三国的军事制度必然要先了解中外军制度和世兵制。
  
  曹魏是首先建立中外军制度的国家。其军队主要分中央军和地方军。中央军包括中军和外军;中军屯驻(防卫)京城,也叫禁军,外军屯驻(防卫)外地。中央军由都督统辖。地方军是守备各个州郡的军队,由各刺史郡太守统辖。孙吴和曹魏大致相同。
  
  蜀汉基本类似,但有明显的区别。蜀汉军队也基本分为中央军和地方军。地方军由刺史郡太守镇守州郡,这与孙吴和曹魏是相同的。主要是蜀汉的中央军划分更细。中央军分五军,既中军和外军。中军由护军将军统辖镇守成都(京城);外军共分前后左右四军,分别由前将军、后将军、左将军、右将军统辖镇守在重要战略位置。
  
  东汉以募兵制为主,一旦入伍便长期为兵,成为职业军人。汉末连年大战,人口锐减,募兵制维持不下去。东汉末年以来,军阀的部属叛服无常,为防止官兵叛逃,常将将领甚至士兵的家属作为人质。士兵的家属被集中管理严加控制,形成了军户。军户被强制为父死子代、兄终弟及,世代为兵。曹魏实施世兵制,既某些家庭须世代为兵的制度。
  
  世兵制有利于奖励战功,但是弊端也不少。比如曹操实行军户和民户分离。军户既要打战又要耕作,还可被任意集体迁移。为保障兵源,曹操规定军户女子不得外嫁(只能嫁给军户)。可见军户地位卑微、劳役多、限制多。
  
  因为疆域和人口最小,蜀汉实行征兵制。世兵制虽然也有,但非主流。主要在部曲和少数民族中实行,作为征兵制的补充。蜀汉末期时,蜀国当时加载户籍的有28万户,计男女94万人口,而将士官吏有14万2千,平均二户就要负担一个官兵。老百姓的负担很大。
  
  孙吴士卒家属一般跟随军队,由将领安排住地集中控制。孙吴政权是由江南本地和南迁的大族所支持而建立,所以不得不给他们好处。因此形成了东吴特有的世袭领兵权。将军死
  后由儿子带领旧部属。军队变成私产,某些将领因此压榨士兵差使繁重劳役或派到外地赚钱。军户家庭不堪劳役、聚少离多,时有逃亡或反抗。吴国因士兵或百姓引起的内乱远远超过于魏、蜀两国,可见基层的不满很严重。
  
  
二、武器发展及演变
  
  1.格斗兵器:戟相当流行,长矛逐渐被重视
  三国时代很流行用戟。戟分长戟和短戟(手戟),见下例。
  例子:
  1.张辽被甲执戟,先登限阵???孙权大惊,以长戟自守。(三国志张辽传)
  2.魏猛将典韦好持大双戟与长刀。军中有语:帐下壮士有典君,提一双戟八十斤。(三国志典韦传)
  3. (董卓)拔手戟掷布(吕布) (三国志吕布传)
  4.布(吕布)言:诸君观布射戟小支 (三国志吕布传)
  5.李肃举戟直刺董卓前胸(柏阳版资治通鉴)
  6.有人告诉刘备说:「赵云已经向北逃走﹝义思就是降曹﹞」刘备把手戟掷过去,说:「赵云绝对不会拋弃我。」不久,赵云抱着刘禅归来。﹝柏阳版资治通鉴﹞
  7.﹝典﹞韦手持十余戟,大呼起,所抵无不应手倒者(三国志典韦传)
  由第3和第6项例子来看:董卓和刘备都是在极端愤怒下,拿兵器掷人。既然非常生气,必是随手拿起身旁兵器,而非特地挑选,可见手戟似乎成了三国时代武将随身配备的护身短兵器,再不然就是贴身侍卫的标准配备。第7项更加表现出戟﹝尤其是手戟﹞在战场上的妙用。典韦手拿十几根戟,点明了是用戟来掷人,而且应该是拿手戟。手戟﹝短戟﹞重心在前端的形状,就可明了戟比刀剑更适合用作投射武器。也就是说戟不但可以用来作近身防卫和攻击,也非常适合在中程距离杀敌。尤其是像典韦这种大力士,戟就成了恐怖的投射杀人武器。我想这就是三国时代的武将对戟这么捧场的原因吧。
  
  长矛展露锋芒
  长矛展露锋芒,使用者比前朝还多,尤其是北疆地带。(至西晋胡人大量入华后,长矛变成骑兵武器主流,因为鲜卑民族多用长矛,骑兵冲刺时用矛最方便)。东汉末年常年动乱,人口大减,曹操等北方武将就征用了相当多的匈奴、鲜卑等北方民族作战,也使长矛有经常表现的机会。
  例子:
  1.曹操欲西征,议者多言:关西兵强,习长矛,非精选前锋不可以挡也。(三国志武帝纪魏书注)
  2.张飞据水断桥,瞋目横矛曰:身是张益德也,可来共决死。 (三国志张飞传)
  3.公孙瓒出塞遇鲜卑骑兵,乃自持矛,两头施刃,持出刺敌杀伤数十人。 (三国志公孙瓒传)
  
  用钢铁制钢兵器
  三国时代承袭汉代钢铁技术,用将生熟铁合炼而得钢,因生产技术简单,使钢铁兵器产能大为提高。制成的钢铁兵器也常出现。
  
  2.远射兵器
  弓与弩有很大发展,特别是弩(用机关发射箭的弓,威力和射程远胜过一般弓)
  原因:三国时代骑兵大量被使用,弓弩是步兵用来对付骑兵的主要兵器。特别频繁的水战(主要是魏和吴),也是原因“大江之上以弓箭为先”(最好用)。
  例子:
  1. 魏晋时期有用脚踏张之弩﹝必须用脚抵住才能拉弦定位,可见威力相当惊人﹞。
  2. 诸葛亮曾制造出连弩:具有简单自弹性能,
  
  拋石装置
  曹操在官渡之战使用一种拋石车,因拋石时声音很大,所以命名为“霹雳车”。为史书中最早有记载的拋石装置(资治通鉴:袁绍在营中堆土成山,建立高楼,向曹营射箭???曹操建霹雳车,用巨石攻高楼,一一摧毁)。其原理是利用杠杆原理拋石来攻击敌方城池或
  城防设施和人员。南北朝后期发展成一种舰用水上拍竿。隋灭陈的荆门水战中,隋舰在前后左右装有六座巨大的拍竿,高可达五十尺,击沉陈军战舰十余艘,威力惊人。
  
  
  3.骑兵
  1.三国时代骑兵已大量被使用。北方人习马,曹操娴熟的骑兵部队常成为吴、蜀两国的恶梦。不过三国时并未成熟发展出重骑兵﹝重骑兵定义:马匹和骑士皆披覆铠甲﹞,当时虽
  有少数重骑兵但不多,一直到南北朝时,才被普遍使用。
  2.东汉时已有精美的马鞍,三国时代并没有发现马蹬(双脚可踏的环状金属可保持平衡、控制马匹,在行进中双手更容易挥使长兵器)的证据。目前最早考古证据在西晋末东晋初。﹝
  我们也不能说三国时代没有马蹬,只是考古上无法证明。顺便一提:大陆拍的三国演义电视剧在考据上很严谨,剧中的马匹就经常配备马蹬,这个观察也只是提供给各位参考﹞
  
  4.水军(孙吴和西晋表现最为杰出)

  孙吴
  孙吴大海船,大者长20余丈、高出水面2、3丈,能载6、7百人,可载货万斛。
  1.公元230年,孙权派遣卫温、诸葛直率甲兵万人的舰队到达夷州,掳千人而还(学者认为夷州是台湾。因为能抓到千余岛民的岛必定不小,地理位置又最近孙吴势力。柏杨先生认为夷州是琉球群岛。)历史课本将此事件定义为经营台湾的开始。
  2.公元233年,将军贺达率船队沿海北上,到达辽东。
  3.公元242年,派陆凯发兵三万讨珠崖、儋耳(两地皆在海南岛。公元前111年,西汉武帝占领海南岛。公元前46年放弃。至公元242年,孙吴再次进入 )
  
  西晋
  西晋在征吴时用的大船:方百二十步,受二千余人。以木为城,起楼橹,开四出门,其上皆得骑马往来……舟棹之胜,自古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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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三国时期的特种部队

1.丹阳兵
   

    这是陶谦的老本,他自己就是丹阳人,作为徐州的老军阀,陶手中虽然没有好的战将,但是握有一支精锐的“丹阳兵”,因此也可以对抗曹操这样的大鳄。“丹阳山险,民多果劲,好武习战,高尚气力,精兵之地”,刘备增援陶谦的时候,陶谦赠送了数千丹阳兵给刘备。后来随着刘备转战千里的部队,就是这支精兵。其余的丹阳兵则在曹豹指挥下诱发了吕布夺徐州的战争,估计后来吕布的部下中不乏丹阳勇士。但是显然还有少许残留在当地的丹阳兵,他们成为好生食鱼鳖的广陵太守陈元龙部下,就是这点儿丹阳兵,后来竟然击退了小霸王孙策的渡江攻击!从刘,吕与曹操的激烈战斗看,我的感觉丹阳兵属于东夷孓遗,基本就是一支廓尔喀部队,能征惯战,吃苦耐劳,有项羽子弟兵之风。


2.陷阵营
   

    陷阵营是一支独特的部队,人数不多,但作战极为勇猛,它的指挥官是吕布手下的大将高顺。人称高顺“所将七百余兵,号为千人,铠甲具皆精练齐整,每所攻击无不破者,名为陷阵营”,说到陷阵营就不得不说说它的主帅高顺,顺为人“清白有威严,不饮酒,不受馈遗。”,以忠诚闻名,吕布被平灭之后,一言不发而引颈受戮,这在反复无常的吕布阵营中颇为罕见,曹操对吕布手下无法劝降而杀的也只有他一人(陈宫是因为深知曹操底细,不能不杀)吕布的确没有帅才,对高顺不能很好使用,但深知陷阵营的战斗力,故此“布知其忠,然不能用。布从郝萌反后,更疏顺。以魏续有外内之亲,悉夺顺所将兵以与续。及当攻战,故令顺将续所领兵,顺亦终无恨意”。吕布的悲剧,也是这支精兵的悲剧。


3.白耳兵
   

    白耳兵,是刘备的亲军卫队,刘备既然是个老革(老兵痞的意思),他身边的白耳兵自然也是深经战争的惊涛骇浪。值得一提的是白耳兵的指挥官陈到,陈到,字叔至,汝南人,随刘备身经百战蜀国建立后封亭侯,征西将军,协助李严镇守白帝,《三国志》称“征南(赵云)厚重,征西忠克,统时选士,猛将之列”。夷陵蜀军战败,陈到与傅彤断后,傅彤战死,陈到率白耳兵数百,几百杆枪就挡住了吴军的狂追,白耳兵战斗力可见一斑。这位蜀国猛将在《三国演义》里面居然连名字都没有,实在奇怪,因为他本来是刘备帐下仅次于赵云的悍将,这可能是因为罗贯中给蜀国写出的猛将之多已经大大超过了史实,只好委屈陈到了,另外陈到在历史上“名位常并赵云,俱以忠勇之将称”,有了一个赵云已经够典型,罗贯中可能在构思的时候将二人合并了,于是演义中陈到的威猛只好在赵云的影子里闪现了。


4.白马义从
   

    沮授为监军,白绍:“瓒好白马,屡乘以破虏,虏呼为‘白马将军’。故选精锐三千,尽乘白马,号‘白马义从’,以实禁卫也。” 在三国的征战中,“白马义从”只是一颗流星,它是公孙瓒的精锐骑兵部队,可惜,只经过短暂的辉煌,就在界桥战役中被袁绍的大将鞠义歼灭了。公孙瓒是在和北方少数民族的作战中以勇猛豪迈而成名的,他善使双头铁矛,《后汉书》曰:“瓒常与善射之士数十人,皆乘白马,以为左右翼,自号“白马义从”。乌桓更相告语,避白马长史。“,白马义从后扩充成相当规模的部队,一时威震塞外,乌桓“乃画作瓒形,驰马射之,中者辄呼万岁,虏自此之后,遂远窜塞外。”。可惜,界桥之战公孙瓒碰上了他一生的克星鞠义,白马义从就此一蹶不振。“。…瓒见其兵少,便放骑欲陵蹈之。义兵皆伏盾下不动,未至数十步,乃同时俱起,扬尘大叫,直前冲突,强弩雨发,所中必倒,临陈斩瓒所署冀州剌史严纲甲首千余级。瓒军败绩,步骑奔走,不复还营。”这是一个典型的用弓弩击破骑兵的战例。值得一提的是有资料提到赵云原是白马义从之一,也算给这支精兵保留了种子。顺便说一句,《英雄传》记载,袁绍听到白马义从,有这样一段对话 -- 绍笑曰:“彼有‘白马义从’,某有‘大戟士’,安惧哉?”呼郃:“隽乂,盍为吾破之!”郃自张望不言。 那么,张颌的大戟士,是不是袁绍军中的又一支精兵呢?


5.无当飞军
   

    所谓无当飞军,是诸葛亮在征服南中后,利用当地少数民族兵源,建立的蜀汉劲旅,和刘备传统的王牌军——白耳兵,以及西凉马氏军团鼎足而三,一时瑜亮。这支军队富有特色,从部队性质上说,给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类似于法国的外籍军团,是一支职业雇佣军。 蜀汉政权原来就曾经使用过三苗后裔的武陵蛮(从河南南迁,和西南夷不是一个体系)雇佣军,在伐吴战争中大显身手,连猛将甘宁都死于这些蛮族手中。七擒孟获——当然只是一个象征——的战争中,诸葛亮更充分认识到了南中少数民族的英勇善战。这并不奇怪,历史上,农耕民族普遍缺乏果毅精神,而游牧,渔猎民族则往往好勇斗狠。

    随着南中战争结束,恢复和平,这些剽悍的战士便陷于失业,把这样的力量留在南方,无疑是社会极大的不稳定因素。看看台湾在抗战后发生的二二八事件,带头闹事的就是从原日军中复员的台湾籍高砂部队成员。为此,诸葛亮对此实施了一箭双雕的有利政策,就是征召少数民族战士加入蜀国政府军,而经费问题,就由当地地方豪强解决。<华阳国志>记载亮以夷多刚狠,不宾大姓豪强,乃勒令出金帛,聘策恶夷为家部曲,得多者栾世袭官。于是夷人贪货物,以兼服属于汉,成夷汉部曲,从而在当地建立带有以夷制夷性质的地方军队,当地豪强得到社会地位,遂安于蜀汉统治,出金暮兵,使少数民族得到实惠,缓和了民族矛盾。同时,这些当地失业军人变成了政府军,如同在企业中得到了股份,成为少数民族中具备向心力的核心。其组成的军队熟悉民俗,较少激发问题。后来张嶷,马忠等弹压叛乱,夷汉部曲都是主力。 如此好处,自然不能让地方独享。同时,也为了彻底避免南方割据势力死灰复燃,在诸葛亮主持下,蜀国不惜本钱,移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为五部,所当无前,号为飞军。这就是无当飞军的来历。这支军队的成员到达蜀郡以后,就成为蜀国的军户,世代为蜀国当兵为生,成为职业军人。时成都和南中的繁华不可同日而语,南中夷族素重勇士,故每有空缺,南人必奔走而告,刺血踊跃,以此为荣。让人想起英国军队在尼泊尔招募廓尔喀营雇佣军的场面。当然,当时南方人口不多,徉柯郡两万户,建宁郡万户,朱提郡八千户,兴古郡四万户,一下子调走一万户能征惯战的世家,对当地割据势力可以算是釜底抽薪。 无当飞军是何等形象呢? 他们皆身披铁甲,能翻山越岭。,善于使用弓弩和毒箭,尤其精于防守作战。因为是举家迁移,所以俗以蛮姑为舞,皆团牌辟(披)发,号啸而进。<三国演义>在七擒孟获中,把这支还没有诞生的精兵配给了当地豪帅,银冶洞洞主杨锋,固然是无稽之谈,但大体形象没有错的。如此奇装异服,风俗独特的军队进驻蜀都,肯定也带来不小的文化冲突,至少广大士族阶层一定是又好奇,又担心。为了能够给这些剽悍的战士以良好的管理,蜀汉委任治军严谨的魏国降将,巴西人(也可能是徐州沛人)王平为该军团第一任司令官。王平,字子均,识字不满十,与士卒同甘共苦,而生性谨严,训练苛刻,很少说话。这样一位既能服众,又严厉而带点儿阴沉的将军,实在是雇佣军太合适的指挥官人选了。 飞军不愧南中勇士的威名,英勇善战,在蜀汉的历次战争中都有着出色的表现。 一出祁山,配属马谡部战张颌于街亭——本来大概也因为马谡熟悉南中情况,希望他能够充分发挥这支军队的特点。。--因为马谡的失误而全军溃败,打断后的正是王平率领的飞军,一面死战,一面击鼓迷惑敌军,成功的掩护其他各部撤离战场,自己也全身而退,算是小试锋芒。 建兴九年,诸葛亮第四次北伐,令王平以副师屯南围,自设计围司马彝于祁山。司马懿抵挡不住,索性施展围魏救赵的招数,派张颌领主力大军攻打王平孤军。尽管当时王平所部无当飞军只有三千,只有魏军的二十分之一,但这些廓尔喀营式的勇士个个誓死如归,拼死抵抗,箭如飞蝗,张颌猛攻不下,司马彝的大营却已经被诸葛亮的大军攻破了。魏军退却,无当飞军却发挥山地兵团的特点,冲出营地,反击魏军后卫,前后夹攻,魏军大溃,损甲首数千。蜀国能在和司马懿第一次对阵时,取得相当优势,无当飞军死战曹魏猛将张颌的军团,居功厥伟。 无当飞军由于山地作战的特点,常被用于讨伐叛乱少数民族。延熙三年(公元240年),汉嘉(今四川雅安北)蛮反,蜀汉出动向宠的宿卫兵代替其前去征讨,装备不可谓不精良,结果这位性行淑均的名将却死在了少数民族叛军手中,还是无当飞军从前线调回,才控制了局面。那应该是第二代或者第三代飞军了。 无当飞军的最后也极为悲壮,那是姜维九伐中原中的第八次,为了掩护主帅退却,5000飞军和末任司令官张嶷进行了最后一战,全军战死,史载杀敌辈之。以后,虽然还有飞军之名,并且在防守阳平关等战斗中有所表现,无当飞军作为一个整体,已经不复存在了。 最后补充一点,如果从血统上说,实际上飞军的成员包括两部分,南中夷族和青羌,前者包括叟,笮,炯,百璞等民族,后来成为彝族,布朗族等云南少数民族,精于射术,后者为氐羌和冉驰,自古有修筑碉楼的习惯,《华阳国志》记载了这些住在石碉中的民族夏秋如何入蜀为佣,打水井砌河堰,出售花椒苹果农副产品,冬春返回故里避寒的情形,石碉楼,记录了青羌的历史,也展示了他们善于守御的特点。


6.先登死士


    “绍令麹义以八百兵为先登,强弩千张夹承之,绍自以步兵数万结阵於后。义久在凉州,晓习羌斗,兵皆骁锐。” 界桥之战,这八百“先登”在袁绍大将麹义(不要看不起被演义忽视的他,他在前期的表现比所谓的“河间四将”还抢眼,后来因为居功自傲,被袁绍杀死)率领下竟然击败公孙瓒的“万余”骑,其中还包括精锐的“白马义从”! “瓒见其兵少,便放骑欲陵陷之。义兵皆伏楯下不动,未至数十步,乃同时俱起,扬尘大叫,直前冲突,强弩雷发,所中必倒”,史书中写很明白,这八百人“晓习羌斗”,也就是熟悉“骑斗”,在公孙瓒骑兵冲来时他们躲在“楯下”,“未至数十步”时一起冲出,用千张“强弩”射垮了公孙瓒纵横北地的“控弦”。 汉武帝时,李广之孙李陵率部卒五千,“皆荆楚勇士奇材剑客”,深入匈奴腹地,与相当于自己十六倍的匈奴主力骑兵相遇,结果他们硬生生坚持了十天,转战千里,杀敌数万!但最后李陵箭尽被擒,被俘前他曾说:给我的士兵每人三支箭,我们就可以坚持到汉朝边境。可惜他们一只箭也没有了!据说他们一共射出五十万支箭!!!!!从中可见“强弩”对缺少重甲的“控弦”的杀伤力可以用“恐怖”来形容。 附带说一下曾经被袁绍寄予厚望的张合“大戟士”面对被麹义击败的2千骑兵时,根本没有还手之力,最后还是麹义来救了袁绍 。

    麹义先登——轻骑兵的克星。


7.西凉铁骑。


    为什么马超的可以以一州之地对抗曹魏全国?这就是“西凉铁骑”的威力。“超军中多高鼻深目者”,其实马超的部队中是有罗马西来的军人,大量吸取了罗马军阵的优点。“马超军队和董卓军队的区别,在于董卓军队受到匈奴等游牧民族军队的影响较大,注重骑兵和机动”。 标枪,希腊密集军阵,重装盾牌,以及军队编制和战法上,和古罗马十分接近。葭萌之战,连见多识广的刘备也对这种战术十分欣赏。后期蜀汉军队战斗力强的一个原因,就是诸葛亮吸取“西凉铁骑”的训练和严格纪律性。 其实他们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重装骑兵,所以它也有明显的缺点,就是对付不了“强弩”,曹操打败西凉兵主要是计谋,但和其战术也有关系,那就是筑城后,用强弩远射西凉兵,由于“西凉铁骑”只装备标枪,射程有限,所以十分被动。再有一个缺点就是机动力的不足,在和曹操精锐“虎骑”较量中处于下风,这和它的重型装备是分不开的。

    西凉铁骑——西方技术装备的精锐骑兵。


8.虎豹骑。
   

    “仁弟纯,初以仪郎参司空军事,督虎豹骑从围南皮。” “曹休字文烈,常从征伐,使领虎豹骑宿卫。” “ 曹真字子丹……太祖壮其鸷勇,使将虎豹骑。” 屡次出现“虎豹骑”,而且可以是曹操的“宿卫”,其统帅也都是曹氏宗族的杰出人物。那麽这究竟是一支什么样的部队呢? “纯所督虎豹骑,皆天下骁锐,或从百人将补之 ”-----好可怕,“百人将”做虎豹骑的小卒>_<.“天下骁锐”名副其实。看看他的战绩。 “纯麾下骑斩谭首。”短短一句话,似乎没什么大不了,可你联系《三国志》的上下文就会明白这是多么艰难的一仗。我们可以看出这支部队的攻坚能力,和他打硬仗的能力(其实虎豹骑在史书中极少的几次露面几乎全是硬仗)。 “及北征三郡,纯部骑获单于蹹顿 ”。千里奔袭,攻之能克,机动力和战斗力可见一斑,要知道这蹹顿可是号称“冒顿”再世。 “从征荆州,追刘备于长坂,获其二女、辎重,收其散率。进降江陵”,可见演义中的追赶刘备那支“五千铁骑”在正史中就是虎豹骑。他们一昼夜行“三百里”,诸葛亮说是‘强弩之末”,结果刘备反而被杀得几乎全军覆没,要不是关羽及时赶到,恐怕历史就改写了。其天生的快速能力展露无遗,这是刘备没有想到,而尤其令刘备感到震惊的是,他们在如此急行军后还能有这么强的战斗力。 现代考古发掘出曹魏“豹骑都督印”,可见这支部队其实是虎,豹骑。 “又列铁骑五千为十重陈,精光耀日,贼益震惧。”-------可见在对西凉铁骑的战斗中,虎豹骑也出战了。因为有后面这一句“乃纵虎骑夹击,大破之,斩成宜、李堪等。”,这五千铁甲就是虎豹骑(骑兵已经是难得,这样的精锐铁甲可以说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号)。能大破西凉铁骑一方面是曹军“轻装步兵”顽强的拖住了敌人,为“虎骑夹击”争取了时间,但根本上还是他强大的战斗力决定的。 在以后虎豹骑就销声匿迹了,个人估计他们是归入了曹公(曹操破马超后进封公爵“天子命公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如萧何故事。”)近卫。后来极可能归入曹魏精锐五营:武卫、中垒、中坚、骁骑、游击。当然,最大可能是骁骑营。(许楮的虎士后来就是归入武卫营) 这支部队是先成立,后选帅:“太祖难其帅。纯以选为督,抚循甚得人心。”在曹纯死后,虎豹骑没有了统帅,太祖曰:“纯之比,何可复得!吾独不中督邪?”遂不选。可见曹操对这支“天下骁锐”窥视已久。

    虎豹骑——三国真正的王牌之师。


其他还有:

张辽麾下“八百死士”。“于是辽夜募敢从之士,得八百人,椎牛飨将士,明日大战。平旦,辽被甲持朝,先登陷陈,杀数十人,斩二将,大呼自名,冲垒入,至权麾下。”


曹仁的“骁骑 ”。“仁不应,遂被甲上马,将其麾下壮士数十骑出城。”


许褚的“虎卫”,“即日拜都尉,引入宿卫。诸从褚侠客,皆以为虎士。”


典韦的“近卫甲兵”,“太祖募陷陈,韦先占,将应募者数十人,皆重衣两铠,弃楯,但持长矛撩戟”


这几支虽为精锐,但只是“别部”,难称“军”,故不在列。


最后:

魏:“魏制略如东汉,南北军如故”,曹魏先后置武卫、中垒、中坚、骁骑、游击等新五营,归中领军统帅。这都是精锐部队。张合赶奔雍凉抵抗诸葛亮时,专门跑到洛阳提调南军五营,就是因为他们是魏军精锐。


蜀:无前、无当,二者同为一支精勇的队伍。飞军,以羌族的一支——青羌为主,分为五部。虎步,精勇的步兵队伍。虎骑,精勇的骑兵队伍,此外还有散骑、武骑等骑兵队。诸葛亮严格的训练和纪律性,以及连弩,精练钢刀的配备,八阵图的推广,使蜀汉军队整体实力大幅度提升。


吴: 羽林,是宫廷禁卫部队。虎骑,拱卫京城的骑兵部队。敢死、解烦、无难、马闲,都是精勇的冲锋队,多分左右两部,各以左部督和右部督领兵。五营、五校,各有五营兵,五营有五营督领兵,五校有五校督领兵。因为吴的兵制比较混乱,所以对这些吴国自诩的精锐部队不应估计过高。因为在一系列的战斗中他们也没有表现出精锐部队应有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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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专题之大江东去 :

迁固之良史?记言之奸贼?——谈谈陈寿和他的《三国志》


作者:满坐衣冠胜雪

     《三国志》,作为前四史之一,史学界历来评价颇高,其作者陈寿,被当时的名臣司空张华称为象司马迁、班固一样的良史。但也有一些学者对陈寿很不以为然,例如唐代的大历史学家刘知几在《史通——曲笔》中就【大骂陈寿】:“此又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虽肆诸市朝,投畀豺虎可也”。为何会有如此截然相反的情况发生呢?今天我就借助有限的史料,带着读者重回魏晋,感受一个真实的陈寿以及一本走下神坛的《三国志》。
         
     一、陈寿生平和《三国志》成因
     陈寿(233—297年),字承祚,巴西安汉(今四川南充北)人。少好学,师事同郡学者谯周,在蜀汉时任观阁令史。公元268年,36岁的陈寿入晋为官,历任著作郎、治书待御史等职。280年,晋灭东吴,天下归一,陈寿当时四十八岁,开始撰写《三国志》。297年,陈寿病卒,时年六十五。梁州大中正、尚书郎范頵等上表说:“故治书侍御史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明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于是晋惠帝命令河南尹华澹、洛阳令张泓,派人到陈寿家中抄写其书,藏之宫内。这是《三国志》成为正史的开始。
     裴松之(372—451年),字世期,南朝宋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人。宋文帝以陈寿所著《三国志》记事过简,命中书侍郎裴松之为之作补注。为了注释《三国志》,裴松之收集了三国魏晋时期的原始材料多达一百五十多种,博引各家著作的原文,注文字数约和《三国志》原文相当,元嘉六年(429年)七月书成奏上。裴注《三国志》,就是我们现在通常所见的《三国志》(《三国志》另有其他注本)。由于裴注《三国志》的出现,《三国志》作为正史的地位逐渐稳固,其他的一些三国时期的史籍如《魏略》、《英雄记》等就从此逐渐亡失了。
     由以上简略介绍可知,陈寿的写作环境和裴松之实在有天壤之别。陈寿写《三国志》,并无皇命,自然也不会有额外的官俸,审核、校对、摘抄、辨疑等等工作,几乎都得自己完成。而裴松之奉皇命注《三国志》,毫无疑问是有额外的官俸,并且数月即完工(“自就撰集,已垂期月”),肯定是有一个助手班子给予支持的。另外陈寿写《三国志》时司马氏当权,陈寿时刻得小心《三国志》中不要出现对司马氏不利的记载,免得遗祸子孙。而裴松之已经属于隔代修史了,基本上没有任何顾忌。
     之所以在文章开头就提这些,其一是为了告诉读者,陈寿对后代的历史爱好者,纯粹只是个义工,他生前并未因《三国志》而广收名利,死后倒因为《三国志》而毁誉参半。所以当我接着要提到陈寿以及《三国志》的种种不足之处时,我希望读者设身处地地替陈寿着想一下,能够给予足够的宽容。其二也是为了告诉读者,正因为陈寿以及《三国志》有种种不足,所以我们不要有太多的“正史情结”,不要别人一提到《三国志》中某处错误某处漏记,就脖子一扭,说什么“你比正史还牛啊”之类无意义的话。
     我的历史小说《东风破》,对三国历史可以说有许多创见,都是《三国志》所未曾记载的。例如诸葛亮年轻时在南阳做刘表的田官;刘表临死前把江陵秘密让给了刘备;诸葛亮和黄(月英)的一段天各一方的爱情传说;火攻曹军其实是在汉水而不是在长江……如此等等,使我觉得很有必要在附录的考据文章的第一篇,就把一个真实的陈寿以及《三国志》,剖析给大家看。在我眼里,只有史实,没有权威,上帝的归上帝,撒旦的归撒旦,如此而已。

二、《三国志》和《魏略》、《英雄记》的关系
     裴松之在给《三国志》作注解时,引用得很多的两本书分别是《魏略》和《英雄记》。
     《魏略》的作者是鱼豢,曾在魏国做过郎中等官,生平事迹不详,按鱼豢《勇侠传》记载鲍出“于今八九十,才若五六十”之时,已经是魏齐王芳嘉平年间(249年——254年),由此可推测,鱼豢仕历当在青龙、嘉平年间。裴松之所引用的《魏略》记载,止于魏齐王曹芳时,所以鱼豢辞世的时间大致是在魏末晋初。清人张鹏一有《魏略辑本》,并称《魏略》记载止于魏陈留王曹奂,鱼豢入晋十余年后才死去,我遍寻未见证据,暂不取此说。
     《英雄记》的作者是王粲(176年——217年),公卿子弟,著名的“建安七子”之一,192年李傕乱长安之时投奔荆州刘表,208年曹操南征时王粲劝刘表之子刘琮降曹,他自己也做了曹操的秘书(“丞相掾”),217年跟随曹操征吴时在路上病死。
     鱼豢和王粲,都是三国时代的人,也都是知名的学者,他们的著述中,有许多宝贵的一手和二手史料,对于了解三国史实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可以这么说,如果后人编纂三国史而未能参考《魏略》和《英雄记》,那么该三国史的详信度将大打折扣。
     常有人说裴松之给《三国志》作的注解,都是陈寿见过但分析过后弃置不用的,例如宋人叶适就曾说:“(裴)注之所载,皆(陈)寿书所弃余也”。我们就以《魏略》、《英雄记》来做个分析,看看陈寿的《三国志》是否真那么神奇。
    陈寿的《三国志》里有王粲的传记,里面记载了王粲许多事迹,例如默记碑文、给围棋复盘、“著诗、赋、论、议垂六十篇”等等,唯独未提到史书《英雄记》。如果陈寿的参考书中有《英雄记》,那么即使陈寿的人品再低,也不至于毫不涉及,装作没看见吧。所以现在一般的史学通论是,陈寿的确没见过《英雄记》,所以《三国志》自然不可能参考《英雄记》的内容。
     但关于《魏略》,却有许多人认为陈寿是参考过的,例如缪钺先生在主编《三国志选注》时在前言中就说《魏略》是陈寿作《三国志》的参考书之一,可惜这些认为《三国志》参考过《魏略》的人,都给不出任何证据,只是上嘴唇碰下嘴唇而已。我现在结合《三国志》和《魏略》的相关内容,对这一疑问给予分析。
    当司马师废曹芳之时,《三国志》是这样记载的:“大将军司马景王将谋废帝,以闻皇太后。甲戌,太后令曰……”,非常简略,也非常中性,令人读过之后仿佛觉得郭后对司马师废帝之事很配合,毫无威逼之状似的。但《魏略》对此事的记载就比较详尽客观了,先是司马师派郭后的亲戚郭芝去催逼,郭后有抵触情绪,郭芝就恐吓说:“太后有子不能教,今大将军意已成,又勒兵于外以备非常,但当顺旨,将复何言”!郭后还想和司马师谈判,郭芝又威逼道:“何可见邪?但当速取玺绶”!司马师开始想立彭城王曹据,经过郭后的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同意立高贵乡公曹髦,于是郭后才下令废曹芳(详见《三国志——三少帝传》注引《魏略》)。
     如果陈寿看过鱼豢关于此事的记载,仅仅是因为惧祸而不敢引用,那么自然也情有可原。但诸位想过没有,既然陈寿能看见这段记载,那么别人当然也有机会看见。当司马氏帝晋之时,而让这样的记载入世,或者是鱼豢想让自己的后人被司马氏灭门,或者是鱼豢后人是不通世故不明利害的书呆子,除此之外,我实在想不出太合适的理由。光是“污蔑”司马师带兵逼宫,命令当时的皇太后“但当顺旨”,已经足够让鱼豢家族满门抄斩了。《魏略》中的许多直笔,限制了《魏略》在晋初就流传于世的可能性,同理,晋初编写《三国志》的陈寿,也就无缘参考《魏略》了。
     其实更早些的《英雄记》不被陈寿所见,和《魏略》不被陈寿所见的原因大致一样,就是私史的作者们,因为写的都是当时的人和事,如果直笔过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们都会交代后人,不到绝对安全的时候,不要让私史面世。南北朝时期的学者兼名臣柳虬就曾因此事而上疏宇文泰(当时名义上的皇帝是元宝矩,实际上的皇帝是宇文泰):“汉、魏已还,密为记注,徒闻后世,无益当时。非所谓将顺其美,匡救其恶者。且著述之人,密书纵能直笔,人莫知之。何止物生横议,亦自异端互起”。柳虬的意思是汉、魏以来那些做私史的,虽然因为是秘密写作不显于世,所以能够毫无顾忌地作直笔,但随之而来的弊病是因为作者互相之间不能参考切磋,所以后世之人常看见的是异端互起,不能明白谁记载得更正确。而且这些私史的直笔也只是“徒闻后世,无益当时”,所以柳虬接着建议宇文泰“开诽谤之路,纳忠谠之言。诸史官记事者,请皆当朝显言其状,然后付之史阁。庶令是非明著,得失无陷,使闻善者日修,有过者知惧”。从柳虬的上疏中我们应该可以明白《英雄记》和《魏略》不被陈寿所见的原因。  

   这里顺便批评柳虬两句,此公纯属站着说话不腰疼,他摊上了宇文泰这个开国雄主,宇文泰志宇恢弘,礼贤下士,柳虬的建议当然立刻被照办了。可惜中国历史上明君历来是稀缺物种,柳虬让史官记事而当朝显言,实在是陷后世史官于危途,如果此公为臣于石虎、符生之下,估计保命不暇,不会造此大言了。试看贞观之时史官记注,连李世民都不让看,可见唐代的史官早已经明白柳虬所言之谬。
    另外裴注所引《魏略》、《英雄记》条文,许多明显比《三国志》更详尽更合理,《三国志》中还有许多小细节例如事件的发生时间,人物的地望、字号等常常时记时不记,但裴注所引《魏略》、《英雄记》条文却常常给予了补充,如果《魏略》、《英雄记》是《三国志》的参考书,那么《三国志》中还出现这种情况实在说不过去。
     以《英雄记》为例,《三国志——吕布传》记载“(董)卓死后六旬,(吕)布亦败”,而裴注《英雄记》记载:“(吕)布以四月二十三日杀(董)卓,六月一日败走”,王粲是西京扰乱事件的亲历者,他的记载当然可信度最高,如果陈寿参考过《英雄记》,怎么会把四旬都不到的时间误记为“六旬”呢?
     以《魏略》为例,《三国志——姜维传》记载:“建兴六年,丞相诸葛亮军向祁山,时天水太守适出案行,维及功曹梁绪、主簿尹赏、主记梁虔等从行。太守闻蜀军垂至,而诸县响应,疑维等皆有异心,于是夜亡保上邽。维等觉太守去,追迟,至城门,城门已闭,不纳。维等相率还冀,冀亦不入维。维等乃俱诣诸葛亮。会马谡败于街亭,亮拔将西县千余家及维等还,故维遂与母相失”。
     而裴注《魏略——姜维传》记载:“天水太守马遵将维及诸官属随雍州刺史郭淮偶自西至洛门案行,会闻亮已到祁山,淮顾遵曰:‘是欲不善’!遂驱东还上邽。遵念所治冀县界在西偏,又恐吏民乐乱,遂亦随淮去。时维谓遵曰:‘明府当还冀’。遵谓维等曰:‘卿诸人叵复信,皆贼也’,各自行。维亦无如遵何,而家在冀,遂与郡吏上官子修等还冀。冀中吏民见维等大喜,便推令见亮。二人不获已,乃共诣亮。亮见,大悦。未及遣迎冀中人,会亮前锋为张郃、费繇等所破,遂将维等却缩。维不得还,遂入蜀。诸军攻冀,皆得维母妻子,亦以维本无去意,故不没其家,但系保官以延之”。
     仔细推敲比较《三国志》和《魏略》对此事的不同叙述,陈寿连功曹梁绪、主簿尹赏、主记梁虔等小人物的名字都给予记载,为何太守马遵连名字都没有,刺史郭淮连提都未提?如果陈寿当时的参考书里有《魏略》,起码《三国志》那段文字中“天水太守”后面要加上“马遵”吧,再后面的“太守”就可以用“遵”代替。

三、君子和小人之间
     陈寿历来名声不算很好,他人品方面常被人诟病的事情有三件。
     其一就是《晋书——陈寿传》所载“遭父丧,有疾,使婢丸药,客往见之,乡党以为贬议。及蜀平,坐是沈滞者累年”。我少年时刚读此文觉得莫名其妙,这么点小事就担了如此大的恶名,当时真觉得古时人情世故实在险恶得不可思议。但阅历渐长读书渐多,我慢慢地明白了,其实“使婢丸药”就是“亲近女色”的隐喻,是陈寿被客人撞见有侍婢在自己屋里而临机做的解释而已。而当时礼制父丧三年之内是不能近女色的,陈寿家不可能没有书童男仆之类,即使陈寿真有病而需要别人帮助,也完全不必让侍婢来自己屋里调药。但我也并不因此觉得陈寿人品就如何低下了,因为父丧三年之内不能近女色这种礼制本就莫名其妙不近人情,属于谬礼,陈寿那时20多岁,即使有居丧亲近女色之事也只是人情之本而已,不值得指责到人品上去。在这件事情上,我只是觉得陈寿行事不谨而那位客人又太“长舌妇”而已。
     其二也是《晋书——陈寿传》所载“母遗言令葬洛阳,寿遵其志。又坐不以母归葬,竟被贬议”。对这事我刚开始读到时也一直很晕,怎么遵照母亲的遗命也会被人贬议?但后来也渐渐明白了,陈寿30多岁离开家乡到洛阳,那么他母亲就应该是50多岁才离开家乡的,对于生活了50多年的故土,叶落归根的心情人皆有之,希望和葬在四川安汉的陈寿父亲死则同穴更是人之常情,所谓“遗言令葬洛阳”是不合常理的。而当时交通并不发达,从洛阳扶棺回安汉将是一件历时数月花费巨大的头疼事,陈寿如果不情愿,只需在和母亲独处时含糊指出并面露难色即可。哪个母亲会不心疼儿子呢,所以很自然就会有母亲当着众人面而“遗言令葬洛阳”。不过东晋常璩所著《华阳国志——陈寿传》对此事的记载却有些不同,“(陈寿)遵继母遗令,不附葬,以是见讥”,原来这位母亲并非陈寿生母而只是继母。在这件事情上,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如果是生母,那么陈寿人品的确很成问题。但如果只是继母,换言之只是父亲的小老婆,那么我觉得陈寿只能说不够忠厚,还不该说是有人品问题。
     其三则是《华阳国志》所记载的陈寿和寿良、李宓、李骧、杜烈等蜀国年青人才中的拔尖人物,同时入洛,开始时关系很亲密,但渐渐地开始互相排挤互相攻讦。例如寿良“初与(陈)寿齐望,又相昵友”,后来却“与寿情好携隙,还相诬攻,有识以是短之”。本来朋友之间情好不终也没啥大惊小怪的,但陈寿和多位朋友都是如此,自然会让人怀疑是不是他为人处世的确有问题。而且《华阳国志》记载寿良“贯通五经,澡身贞素”,意思就是寿良品行端正,旁人很难有所非议,不像陈寿那样经常遭人贬议。因为常璩和陈寿、寿良诸人并无任何利害关系,他的《华阳国志》应该是比较客观中立的记载,所以在这件事上我倾向于陈寿的确有些人品上的缺陷,但还未到小人的地步,否则开头那些青年才俊们也不会和他结为密友了。
     综上所述,“笃行君子”陈寿肯定称不上,但“无耻小人”也未见任何确凿证据,而且鉴于陈寿能利用自己的私人时间,不辞辛劳不计名利地收集整理各类史料,为后人编纂了《三国志》、《古国志》、《益都耆旧传》等名著,功莫大焉!所以我觉得陈寿只是介于君子和小人之间更靠近君子的普通人而已,有些小毛病,但无伤大节。

四、因私怨毁诸葛
    刘知几在《史通》中大骂陈寿为“记言之奸贼”主要有三个理由,分别是“因私怨毁诸葛”、“索米作佳传”、“替司马氏作曲笔”,对这三件事我分段给与分析。
     《晋书——陈寿传》记载:“寿父为马谡参军,谡为诸葛亮所诛,寿父亦坐被髡,诸葛瞻又轻寿。寿为亮立传,谓亮将略非长,无应敌之才,言瞻惟工书,名过其实,议者以此少之”,而在《晋书》之前的《北魏书——毛修之传》就有记载:“毛修之言:‘昔在蜀中,闻长老言,寿曾为诸葛亮门下书佐,被挞百下,故其论武侯云应变将略,非其所长’”。按刘知几在《史通》中“蜀老犹存,知葛亮之多枉”的说法,可知《北魏书——毛修之传》中的记载应该是《晋书》说陈寿“因私怨毁诸葛”的蓝本,因为《北魏书》编纂于南北朝而《晋书》编纂于唐朝。
     诸葛亮死时陈寿才两岁,是不可能做诸葛亮门下书佐的,但《晋书》把这改为“寿父为马谡参军”,让不合逻辑的传闻变得有其合理性了;
     陈寿评论诸葛亮的原文是“然连年动众,未能成功,盖应变将略,非其所长欤”,首先这更像是问句,并非很肯定。其次《晋书》还自作主张加了句“无应敌之才”,“非长”和“无才”,不但程度有区别,而且意思也改变了,由“不是很行”变为“很是不行”了。最后以诸葛亮一生的事迹来看,“应变将略,非其所长”,实在不能算污蔑而只能算确评。
     陈寿评论诸葛瞻的原文是“瞻工书画,强识念,蜀人追思亮,咸爱其才敏。……美声溢誉,有过其实”。这分明是说诸葛瞻还是颇有才能的,只不过蜀人因为诸葛亮的缘故,对诸葛瞻捧得过高,有些地方名过其实了。但《晋书》中改成了“瞻惟工书”,仿佛陈寿把诸葛瞻描述得只是个书画家而已,“有过其实”也改成了“名过其实”,部分的批评夸大成了整体的批评。另外以诸葛瞻在绵竹之战中的表现来看,忠勇可嘉,才智堪忧。邓艾孤军深入利在速战,诸葛瞻不死守绵竹而出城野战,做了敌人最希望他做的事,的确算是“美声溢誉,有过其实”了。
     怀着平常心,多把陈寿的《诸葛亮传》看几遍,我相信绝大多人都会看出陈寿对诸葛亮崇敬之情跃然纸上,虽有批评,但都合乎事理,中肯客观。所以,《晋书》中以野老村言为蓝本而忖度陈寿“因私怨毁诸葛”,应该是子虚乌有之事。

五、索米作佳传
    《晋书——陈寿传》记载:“或云丁仪、丁廙有盛名于魏,寿谓其子曰:‘可觅千斛米见与,当为尊公作佳传’。丁不与之,竟不为立传”。这就是著名的陈寿“索米作佳传”事件,前文中提到过的柳虬上疏中也有此事:“班固致受金之名,陈寿有求米之论”。请注意,柳虬是在朝堂公文上疏提及此事的,所以“陈寿求米”之事不像是野老村言,而更像是南北朝时期文人学士们人所共知的前朝典故,否则是不应该出现在公文上疏里来作为“何止物生横议,亦自异端互起”的例证。考察“陈寿求米”事件的源头,应该是出自东晋裴启的《语林》,《语林》是一本记载魏晋时期名士们言行的杂书,体裁类似于后来南北朝时期的《世说新语》,据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考证,裴启于362年左右撰《语林》。该书记载:“陈寿将为国志,谓丁梁州曰:‘若可觅千斛米见借,当为尊公作佳传’。丁不与米,遂以无传”。
     据《后汉书》记载,东汉时二千石的郡守,官俸为每月120斛谷,魏晋时期有所变动,但相差不大。按1斛米需要1.5斛谷计算,千斛米只相当于一位郡守一年的官俸(一般官员们的灰色收入总是远多于官俸的)。再联想一下鲁肃和周瑜一见投缘,挥手就以三千斛米相赠,而且那时还是兵荒马乱粮食匮乏时期,由此可知,陈寿在太平时期所索取的千斛米,并非一个很大的数字。如果真有索米之事,我倒觉得,这是个挺合适的出价,呵呵,一笑。
     替“陈寿求米”辩诬的人已经有很多了,大致有两个主要理由,其一是丁仪、丁廙本就没有资格入国史,例如清学者潘眉在《三国志考证》里说:“丁仪、丁廙,官不过右刺奸掾及黄门侍郎,外无摧锋接刃之功,内无升堂庙胜之效……不得立传明矣”。但我觉得这是不足为凭的,以丁家和曹操的亲密关系,丁仪、丁廙曾介入曹家立储之争,而且二丁并有文名,起码可以归入“可记可不记”之列,而“可记可不记”,正好可以成为索贿的缘由。大致在兴平末(195年底),丁冲丁幼阳(丁仪、丁廙之父)写信鼓动曹操来迎汉献帝并且为内应,应该不算一件小事了,但《三国志》没有记载,我们现在能得知此事全靠裴注《魏略》。丁冲和曹操是年青时候的密友,关系近到了甚至同床眠卧的地步,但《三国志》中根本看不见丁冲的影子,我们现在知道此事还得靠曹操自己写的《追称丁幼阳令》。另外方诗铭先生曾考证出东晋袁宏《后汉记》中曾经有两处记载丁冲为曹操立功并接受封赏之事(详见《历史研究》1990年第4期方诗铭先生的《曹操与“白波贼”对东汉政权的争夺》一文),但在陈寿的《三国志》中依然未见分毫记载。所以,丁冲、丁仪、丁廙有没有资格入国史,还在两说,而陈寿不待见丁家,倒是已经查有实据了。
     其二是《三国志——曹植传》记载“文帝即王位,诛丁仪、丁廙,并其男口”,于是陶懋炳先生就雄赳赳地说:“丁仪之子不存,陈寿米将谁求?索米之说,不攻自倒”。拜托,我们现在是在考察陈寿是否索米,换言之陈寿现在是“犯罪嫌疑人”,拿“犯罪嫌疑人”的话来判定“犯罪嫌疑人”无罪,亏衮衮诸公想得出来。《魏略》对于曹丕杀丁仪之事是这么记载的:“(曹丕)太子立,欲治(丁)仪罪,转仪为右刺奸掾,欲仪自裁而仪不能。乃对中领军夏侯尚叩头求哀,尚为涕泣而不能救。后遂因职事收付狱,杀之”。
     仔细探查《魏略》中的记载,就会发现曹丕让丁仪绝后的事(和谐)件很难成立。“右刺奸掾”,相当于“纪检委副书记”,在“刺奸”之任上,是最容易加以莫须有的罪名的。因为你光自己洁身自好是没用的,该归你所“刺奸”的部门出了差错而你未能及时查纠,照样可以判你“刺奸”者同罪。所以曹丕让丁仪当右刺奸掾,摆明了就是暗示丁仪,趁早自杀,免得老子出手。而丁仪心存侥幸,向曹丕的铁哥们夏侯尚(“文帝与之亲友,为布衣之交”)磕头哀告,希望夏侯尚能替自己说情免死。但夏侯尚最终也未能帮上他,丁仪最后还是因为在右刺奸掾任上有失职之事(百分百莫须有),入狱被杀。如果非要诛及子孙,那是得造反或大逆不道等超重罪名的,如果早就有这类合适罪名,曹丕犯不着又是“转仪为右刺奸掾”又是“欲仪自裁”。而丁仪在右刺奸掾任上,肯定是小心翼翼夹着尾巴做人,不会有大破绽的。另外作为丁仪好友的夏侯尚,纵使不能救丁仪之命,保全丁仪家小应该还是能做到。所以按《魏略》中的记载,不但丝毫不见“并其男口”的影子,而且丁仪被加以的罪名(“因职事收付狱”),也完全达不到诛及子孙的标准。因此,陈寿“并其男口”的记载,不但无法给他辩诬,反而会给他添恶,因为看起来陈寿不止是“索米作佳传”,而且在索米被拒后甚至污人绝后,“上士杀人以笔”,古人不余欺也。  

    如果只是孤证对孤证的话,我也会倾向于《魏略》中的记载,因为鱼豢叙述地更详细更合理,何况《魏略》所载,远非孤证。
     梁《昭明文选》中唐李善注引《丁仪妻寡妇赋》曰:“含惨悴其何诉,抱弱子以自慰”。既然“弱子”尚存,何来绝后之说?
     前文提到的《语林》所载“陈寿将为国志,谓丁梁州曰:‘若可觅千斛米见借,当为尊公作佳传’。丁不与米,遂以无传”,遍查三国各类史料,勉强有资格入国史但《三国志》未作传并且姓丁的,只有丁冲、丁仪一家,所以这位“丁梁州”自然就该是丁仪后人。
     有此数证,足够证明在此事上鱼豢记载得准确详实,而陈寿却在弄笔杀人。我们再回头仔细揣摩一下陈寿的原文“并其男口”,就会发现这其实是一句模棱两可的话,并不一定就是诛及子孙使其绝后的意思。如果丁家除丁仪、丁廙外还有几个成年男子如堂兄表弟之类也牵连于丁仪之案中被杀,同样可以被表述为“并其男口”。陈寿在这里故意用模棱两可的言辞来叙述丁家遭难之事,明了内情的也难以深责,不明内情的则会误以为丁家绝后了。陈寿在此事上的表演,更可证明陈寿和丁家的确是有些宿怨的。
    其实关于“陈寿求米”之事,《语林》中的原始记载更合理些,因为那里分明只是“借米”,但到《晋书》里“见借”就成了“见与”,“借米”成了“索米”。虽然从现有的资料看起来,“陈寿求米”之事十有八九发生过,但我并不认为陈寿在这件事上有多少过错。当时的《三国志》本就是陈寿做的私史,丁家本就属于“可记可不记”之列,为丁家作佳传顺带求些米,和替丁家先祖写墓志铭顺便拿些润笔并无多大区别,何况还只是很客气地“见借”呢。我只是觉得陈寿借米不遂之后“并其男口”之语有伤厚道,如果一定要替陈寿做辩护,那么大概是当时陈寿家里忽遇急难,需要大量粮食(例如给继母办丧事),于是找丁梁州借米并许诺为丁家作佳传,然而那位丁梁州不但不借米而且还轻慢羞辱了陈寿,于是陈寿怀恨在心,才会出此下策吧。

六、替司马氏作曲笔
     《三国志》中对魏晋易代之时的记载曲笔很多,对当时司马氏的篡权行为多方回护,不敢秉笔直书,例如在前文所提到的司马师废曹芳之事中就可见一斑。这类例子在《三国志》中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关于此事,原因大致有三,其一自然是为了避祸,以当时的政治环境而论,无可指责。其二则是因为陈寿写《三国志》多少还是含了些名利之心,你看他既把《三国志》给司空张华看,又给同僚范頵看,还给竞争对手夏侯湛看,分明是希望《三国志》尽快流传于世。正因为如此,所以他难以像鱼豢、王粲那样傲然直笔。其三则是因为陈寿的主要参考书是官史《魏书》,《魏书》的作者是魏侍中王沈,就是这位王沈,因为受高贵乡公曹髦信任,曹髦决定和司马昭拼个鱼死网破之时,提前把计划告诉了王沈,趁着曹髦去禀告太后的时候,王沈“奔走告文王,文王为之备”。自然,当此关乎身家性命合门百口之际,我也不想对王沈的行为妄加评判,如鲁迅先生所说:“我们都没正在饿得要死时于无人处见别人的饭,正在穷得要死时于无人处见别人的钱,正在旺盛时遇见异性,而且很美的。所以,大话不宜讲得太早,否则,倘有记性,将来想到时会脸红”。但至少,这位王沈所编纂的《魏书》,价值可想而知,《史通——古今正史》就评价说“其书多为时讳,殊非实录”。陈寿参考《魏书》,自然也不免近墨者黑,很多对司马氏的回护,估计都是直接从《魏书》中抄来的。
     综合上面的分析,“因私怨毁诸葛”纯属子虚乌有。“借米作佳传”虽然很可能发生过,但和写墓志铭拿些润笔类似,不该受指责,倒是相关联的“并其男口”事件,显得史德有亏。“替司马氏作曲笔”则是当时险恶政治环境下的产物,不必责之过深,但陈寿不能象鱼豢、王粲那样宁默于当世也不伪于后人,史品有所欠缺。
     所以,刘知几骂陈寿为“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太过头了,陈寿虽然算不上君子,但绝对不像刘知几所形容地那么不堪的。

七、失在于略,时有所脱漏
     裴松之在给宋文帝的《上三国志注表》中评价《三国志》“铨叙可观、事多审正”,但“失在于略,时有所脱漏”,我觉得这个评价很中肯。“铨叙可观、事多审正”我就不举例说明了,《三国志》能跻身前四史并流传至今,已经足够证明它的价值了,我详细阐述一下《三国志》是如何“失在于略,时有所脱漏”的,免得《三国志》的正史光环过于绚丽,以至于迷乱了爱好者的眼睛。
    陈寿在《三国志》中的记事,经常是只有事件而没有发生时间的,有时间也常常只是或“年”或“月”,极少精确到日。作为国史,我觉得如此记载很不够格,常有人替他辩解说简略精炼正是陈寿的写作特点,我要指出的是,并非陈寿喜欢简略精炼,而经常是他的确不知道而已。
     吕布杀董卓,是汉末的超级大事吧,可陈寿仍然只是把事件发生时间记为“四月”,还记载说“卓死后六旬,布亦败”,似乎精确了些,但对照《英雄记》所载“布以四月二十三日杀卓,六月一日败走”,原来连四旬都没有,陈寿平白无故加上了二十多天。我估计陈寿只是大致知道董卓四月死而吕布六月走而已,所以他掐指一算,大概两个月,于是“六旬”就出来了。
     孙坚作为吴国先祖,一代豪雄,他和刘表相攻,死于襄阳城外,陈寿给出的死亡时间是“初平三年”,而《英雄记》给出的死亡时间是“初平四年正月七日”,谁优谁劣,一目了然。王粲当时正在荆州刘表处,算是事件亲历者,他的记载当然远比陈寿详实准确。(此事之考证,详见拙作《孙坚的死期和死因》)
     孙权母亲吴夫人,《三国志》记载死于“建安七年”,但晋人虞喜《志林》记载“按会稽贡举簿,建安十二年到十三年阙,无举者,云府君遭忧,此则吴后以十二年薨也。八年九年皆有贡举,斯甚分明”。当时孙权是会稽太守,《志林》给出的证据很有力,所以我没法相信《三国志》对吴夫人死期的记载。
     赵云的死期,《三国志》记载为“建兴七年”,但建兴六年末诸葛亮作《后出师表》中就提到了赵云之死,东吴诸葛恪锐意北伐时提到了叔叔诸葛亮的《后出师表》,由此可见《后出师表》并非伪作。那么自然又是陈寿的记载出了问题,我估计是因为赵云建兴六年末在军中病逝,扶丧回成都还要一些时间,所以蜀汉给赵云治丧的时间到了建兴七年初,而陈寿不作详察,把治丧时间当成了病逝时间。(此事之考证,详见拙作《后出师表真伪辨考》)
     《三国志——曹操传》记载“建安元年……吕布袭刘备,取下邳,备来奔”,似乎刘备建安元年就亲自投奔了曹操。但依据《三国志——刘备传》以及裴注《英雄记》,“先主败走归曹公”其实是在“建安三年”,建安元年刘备只是接受过曹操的表封。仔细探查一下关于此事的相关史料,事情应该是这样的,建安元年刘备被吕布抢走了徐州大部分地盘,想找个靠山,此时曹操和吕布正是死对头,所以刘备派使者向曹操表示投靠,曹操也表封刘备以示笼络。这事应该表述为“备遣使来降”,但王沈《魏书》夸大其词为“备来奔”,陈寿不察而照抄,结果弄得同一本《三国志》而前后矛盾。有一点读者必须明白,如果不是到了建安三年刘备实在山穷水尽的地步,他是不可能亲自投靠曾经的对头曹操而被人捏在手心,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
     据《昭明文选》所载《曹操与孙权书》,曹操希望孙权“内取子布,外击刘备”,把张昭放到和刘备相当的被曹操切齿痛恨的地步。但我们察看《三国志》中所有关于张昭的记载,丝毫未见张昭和曹操作对的痕迹,只感觉张昭是个临难而惧的“降曹派”,他为何被曹操切齿痛恨等于刘备的原因,已经被陈寿“略”掉了。
     《三国志——张翼传》记载:“(姜)维至狄道,大破魏雍州刺史王经,经众死于洮水者以万计。(张)翼曰:‘可止矣,不宜复进,进或毁此大功’。维大怒,曰:‘为蛇画足’”。我原来一直想不明白姜维斥责张翼“为蛇画足”是什么意思,许久之后才想通了,张翼的话是被删减过的,他开头肯定大大地颂扬了一番姜维此战的优异表现,最后才劝姜维见好就收的,所以姜维才会有“为蛇画足”之语,意思是你张翼前面的话都说得很好啊,最后这句可是画蛇添足了。张翼前面那些客套的赞扬话自然该删,但起码要加上一句说明“翼盛赞其功”,然后才开始劝诫姜维吧,否则如此“略”得读者很难理解啊。  

八、还原一个真实的陈寿以及《三国志》
     上文指摘了许多《三国志》的错漏之处,但这并不代表我和刘知几一样痛恨陈寿,看轻《三国志》。给人挑错总是容易的,真要自己动手写起来,如鱼饮水,冷暖自知。那时的各类条件,远逊于今日,没有稿费,没有秘书,没有谷歌百度,没有复制粘贴,独自完成两百余万字的巨著,这份毅力和辛劳,就足够我肃然起敬了。那些错漏之处溶于两百余万字中,实在也算正常,不值得痛恨。我倒是很不满某些历史爱好者研究者,当我提及一些《三国志》错漏之处时,他们不是就事论事地来探讨,而是以“有这事,陈寿会不记载吗?你比正史还牛啊?”之类言辞来不屑一顾。所以我才特意撰此文告诉读者,有一些事,陈寿因为资料的缺乏以及自身史才、史德的某些缺陷,他的确会不记、误记甚至有意歪曲的。
     陈寿,良史可称,迁固之比稍逊;小人有迹,记言奸贼过情。我觉得他和我们时下的许多文人类似,不算志性高洁的君子,也并非品行龌龊的小人,他有点趋炎附势,也有点追名逐利,还有点懒惰有点糊涂,但我们扪心自问,当今之世没有这些毛病的又有几人?能给后人留下一本两百余万字的历史巨著,让当年的英雄豪杰基本上能鲜活地重现在我们面前,这份功业,几人能够?
    《三国志》,与同时代的其他史书相比,记述比较全面,文笔非常精炼,可信度也较高。《魏略》偏重于魏国历史,且被认为繁复寡要,《英雄记》偏重于大人物,且只能记载到建安中,所以最终《三国志》成为国史蓝本非常正常。裴松之加注后,裴注《三国志》成为前四史之一也就众望所归了。当然,裴注《三国志》中仍有一些错漏之处值得我们去指摘和补充,这自然就是我们这些后人的任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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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专题之大江东去 :

裴松之及其《三国志注》研究述评

作者:陈健梅 伍野春

    裴松之是我国古代杰出的史学家,《三国志注》(以下简称“裴注”)是我国古代重要的史学著作,也是陈寿《三国志》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一千五百余年来,学界从不同角度对裴松之及其《三国志注》进行了研究和批评,近20年来,研究成果更是层出不穷。然而,迄今为止尚无人对裴松之及其《三国志注》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本文拟从史学和文献学角度对裴松之及其《三国志注》的研究成果进行述评。

  一、关于裴松之及其《三国志注》的研究与批评

  第一个对裴松之《三国志注》进行整体评价的是南朝宋文帝刘义隆。宋文帝元嘉六年(429年)七月《三国志》注成奏上,宋文帝叹为“不朽”!

  从唐代开始,学者们对裴松之及其《三国志注》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意见,主要针对裴注资料庞杂繁芜和体例不纯。刘知几认为,裴松之“才短力微,不能自达……喜聚异同,不加刊定,恣其击难,坐长烦芜”(《史通·补注》)。陈振孙认为,裴注“鸠集传记,增广异文。大抵本书固率略,而注又繁芜”(《直斋书录解题》卷四“三国志”条)。叶适甚至认为,“(裴)注之所载,皆(陈)寿书之弃余”(《文献通考》卷191“经籍考 三国志”条引)。元代郝经从蜀非正统的角度否定了裴注,认为裴松之“绩力虽勤,而亦不能更正统体”(《续后汉书 自序》)。《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则肯定了裴注保存六朝文献之功,批评了裴注体例不纯:“或详或略,或有或无,亦颇为例不纯。然网罗繁富,凡六朝旧籍,今所不传者,尚一一见其崖略;又多首尾完具,不似郦道元《水经注》,李善《文选注》皆剪裁割裂之文。故考证之家,取材不竭,转相引据者,反多于陈寿本书焉。”针对这些责难,钱大昭则认为:“世期引据博洽,其才力实能会通诸书,别成畦町。”(《三国志辨疑·自序》)钱大昕也认为:“裴氏注摭罗缺佚,尤为功臣。”(《三国志辨疑·序》)李慈铭则高度肯定了裴注的体例,认为“裴松之注博采异闻,而多所折衷,在诸史注中为最善,注家亦绝少此体”(《越缦堂日记》咸丰己未二月初三日)。侯康则充分肯定了裴注的史料价值:“陈承祚《三国志》,世称良史,裴注尤博赡可观。”(《三国志补注续》)

  1949年以后,学者们进一步肯定裴注的史学价值。缪钺认为,“裴注搜采广博,多存异书,考证辨析,也相当精确”(《陈寿与〈三国志〉》,《历史教学》1962年第1期)。杨翼骧总结了裴松之对中国史学的三大贡献:一,开创了史注新法;二,开创了史料比较法并发展了史料考证学;三,是中国史学批评史上第一个有成就的史学家(《裴松之与范晔》,载1962年7月14日《光明日报》)。此后,裴松之与裴注的研究几乎停顿了20年。20世纪80年代以后,裴松之与裴注的研究全方位展开。据统计,1983至2002年发表论文计30余篇,出版专著《裴松之评传》(伍野春著,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12月)。

  在对裴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学界对裴注史料的征引依然存在两种批评意见。王廷洽认为注文的价值远不及正文(《应正确认识〈三国志〉裴注的价值》,《上海师范学院学报》1983年第4期)。张孟伦认为,裴松之“屡引神奇鬼异之书,以言怪诞不经之事,是迎合统治者的意旨”(《裴松之〈三国志注〉》,载《中国历史文献研究集刊》第四集,岳麓书社,1983年)。李晓明认为,裴松之政治思想的保守倾向导致“疾虚妄”的直书精神不彻底;反对神仙之学和神秘主义的不彻底性导致妥协和自蹈覆辙;违背自己行文简洁的主张导致烦琐的倾向(《裴松之史学初论》,《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4期)。相反,吴伟鹏认为,“增事实,聚异同,是裴氏撰《注》的目的,也是裴《注》的一大优点”;“引文审慎是裴《注》的另一优长之处”(《略申〈三国志〉裴注之优长》,《史学史研究》1984年第1期)。伍野春则认为,裴松之所引志怪小说的许多内容是现实的折射反映(《裴松之评传》,第315页)。日本学者林田慎之助持同样的观点:“《三国志》裴注所引用的异闻逸事之所以为裴松之征引,是因为这些异闻逸事后面反映了比逸闻本身更加深刻的历史事实。”由此认为裴松之有着“无与伦比的独自论证史观”,这种史观“与后来修撰《晋书》时将异闻逸事收入人物传记的那种风格做法不能同日而语”(《六朝史家与志怪小说》,载《立命馆文学》,转引自日本佐藤佑治《2000年日本史学界关于魏晋南北朝史的研究》,《中国史研究动态》2002年第6期)。另外,高凯的《略论〈三国志〉裴松之注的史料价值》(《郑州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易孟醇的《〈三国志〉裴注说略》(《长沙水电师范学院学报》1992年第1期),徐大英的《裴松之〈三国志注〉初探》(《传统文化与古籍整理研究》,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布仁图的《从〈让县自明本令〉看裴松之〈三国志注〉的史料价值》(《内蒙古社会科学》1996年第4期),李伯勋的《〈三国志〉裴注所书的史传文学价值》(《中华文化论坛》2001年第2期),阮荣的《裴松之对三国时期历史地理的贡献》(《运城师专学报》2002年第2期),刘治立的《简析〈三国志·诸葛亮传〉裴松之注》(《成都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等均从史学角度对裴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批评。

  二、裴松之及其《三国志注》的文献学研究

  1.对裴松之的生卒年、受诏注《三国志》的具体时间的确切考订。陈健梅通过对文献的校勘和分析,重新考订了裴松之的生卒年,认为裴松之生于晋海西公太和五年(公元370年),卒于宋元嘉二十六年(公元449年) (《裴松之生卒年考》,《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2期)。伍野春根据裴松之《上三国志注表》中的线索“自就撰集,已垂期月”,认为裴松之受诏注《三国志》的具体时间在宋文帝元嘉五年(428年)(《裴松之评传》第216页)。

  2.《三国志》与裴注的字数统计。晁公武首先涉及裴注的字数:“(裴注)博采群说,分入书中,其多过本书数倍。”(《郡斋读书志》卷二)在清代武英殿刻本《三国志》中,李龙官等在校刊识语中更为具体地指出“裴松之注更三倍于正文”。20世纪70年代初,黄大受据台北艺文印书馆影印的殿本统计,陈寿本书为350,833字,裴注为322,643字(《三国志及裴注字数统计表》,载《三国志选注》,台北中正书局,1972年版卷首。转引自吴金华《三国志丛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95页)。王廷洽根据中华书局陈乃乾校点本统计出《三国志》为366,657字,裴注为320,799字(《略谈〈三国志〉与裴注的数量问题》,《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85年第3期)。吴金华据百衲本统计,陈寿本书为368,039字,裴注为322,171字(《三国志校诂·附编》,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崔曙庭根据金陵活字本统计,《三国志》为367,327宇,裴注为320,805字(《〈三国志〉本文确实多于裴注》,《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2期)。如果以上述统计最少的《三国志》与统计最多的裴注字数比较,《三国志》也比裴注多38,014字,即便裴注中尚有佚文或混入正文,也不可能达到数倍于本书的文字。张子侠则认为:“《三国志》的版本和流传的经过极为复杂,既有文字脱漏问题,也有注文混入正文的现象,因而正文与注文孰多孰少不能轻下结论。”(《〈三国志〉裴注研究三题》,《史学史研究》2000年第2期)。

  3.裴注引书数目统计和具体研究。由于裴注引书具有较高的文献学价值,因此裴注引书数量和书目的考证成了裴注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分歧最大的问题。

  钱大昕统计裴注引书“凡百四十余种,其与史学无涉者不在数内”,所列书名144种(《廿二史考异》卷十五)。赵翼统计裴注引书“凡[百]五十余种”,所列书名151种,亦为史部类数目(《廿二史札记》卷六)。赵绍祖统计裴注引书“凡一百八十余种”,另外,引诸经及诸子字书“又四十余种”(《读书偶记》卷六)。钱大昭以时代,地理,人物,官制,类书,文章,别集,家传,别传为类,统计裴注引书160余种(《三国志辨疑》)。沈家本将裴注引书“依《隋书 经籍志》之例分为四部:计经部廿家,史部一百四十二家,子部廿三家,集部廿三家,凡二百十家”(《三国志注引书目》)。王钟翰统计“裴氏注记所引诸书名,凡二百四五十种”,并按钱大昭的分类列书名256种(《三国志裴注考证》,载《中国文化研究汇刊》第五卷,1945年)。王祖彝除“诸家评论与裴氏自注,傅子,袁子,孙盛,习凿齿等论注以及引古书为诠释者不计”外,统计“裴注征引之书凡百五十六种”(《三国志人名录·裴注引用书目》,商务印书馆,1956年)。马念祖统计裴注引书“二百零三种”(《水经注等八种古籍引用书目汇编》,中华书局,1959年)。杨翼骧统计“以裴氏所引书目全部而言,为二百一十余种;若除去关于诠释文字及评论方面的,则为一百五十余种”(《裴松之与〈三国志注〉》,《历史教学》1963年第2期)。高秀英,杨济安统计裴注引书203种(《三国志人名索引·裴注引书索引》,中华书局,1980年)。陈垣统计裴注“所引书在二百三十种以上”(《三国志注引书目》,载《中国古代史论丛》第七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10月,第331页)。王树民对赵翼的“裴松之三国志注”条裴注引书进行了部分考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2002年修订版)。周国林统计裴注引用书目为224种,其中“用于笺释名物训诂音义的先秦至东汉中期著作及其为之作注的和文字训诂方面的著作共四十余种,用于补阙备异惩妄论辩方面的汉末迄晋著作共一百八十余种”(《裴松之〈三国志注〉引书考》,载《中国历史文献研究(一)》,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高振铎统计“裴松之注《三国志》共引书二百三十六种”(《裴注〈三国志〉引书考订--兼评〈廿二史札记校证〉》,《汉中师范学院学报》1993年第3期)。虞万里统计裴注引书“二百三十五种”(《〈三国志〉裴注引书新考》,《温州师院学报》1994年第4期)。伍野春统计裴注引书凡229种,“另有十则未注明出处”(《裴松之评传》,第250页)。张子侠统计“裴氏共引书二百二十七种”。高敏曾与人合作《〈三国志〉裴注引书考》一文,统计引书达二百四五十种(《〈三国志〉说略》,载《经史说略·二十五史说略》,北京燕山出版社,2002年,第87页)。

  近年来,学者们开始关注裴注引书中的具体书目及其相关问题,如王炳庆的《王沈〈魏书〉评析--〈三国志〉裴注引书杂记》(《泉州师院学报》1999年第5期),宋志英的《徐众〈三国评〉考辨》(《史学史研究》2000年第3期),《华峤〈后汉书〉考述》(《史学史研究》2001年第4期),《王隐〈晋书〉初探》(《文献》2002年第3期)。此外,何亚南在《〈三国志〉和裴注句法专题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1至15页)中考证了裴注部分引书的编著者及其时代。

  三、裴松之及其《三国志注》的史学研究

  1.裴松之的注史体例。《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概括了裴注的六种注史方式:“一曰引诸家之论以辨是非;一曰参诸书之说以核伪异;一曰传所有之事详其委曲;一曰传所无之事补其阙佚;一曰传所有之人详其生平;一曰传所无之人附以同类。”陈寅恪指出裴注“实一广义之合本子注”(《读〈洛阳伽蓝记〉书后》,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八本,1939年9月)。柳诒徵对裴注的义例进行了详细的研究,认为“读裴注,宜先注意其所未注不注之例,以见其审慎之意”,“裴氏之书,兼史注史评二者之长”(《三国志裴注义例》,载《国立中央大学文史哲季刊》,第二卷第1期,1945年)。杨翼骧认为,裴注“除包有前人作注的内容外,又补充事实,列举异同,考辨真伪,发表评论,实为前所未有的开创之作”。杨耀坤认为,裴注为后世史学开辟了新路,其一就是开创了注史新体例(《陈寿与〈三国志〉》,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张孟伦认为,裴松之的注史体例承袭于晋朝的孙盛。周一良认为,“裴松之,刘孝标,郦道元的注,多为补遗订误,而非字句出入,往往连篇累牍,达千百言”。并对裴注与佛家合本子注传统的渊源关系提出怀疑(《魏晋南北朝史学著作的几个问题》,载《魏晋南北朝史论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409页)。伍野春认为:“裴松之开创充实史料的史注体。建立多元注释的注史例”(《裴松之评传》,第233页)。张子侠从学术史的角度探讨了裴注产生的学术渊源,认为“裴松之补阙式的注史方法并非前无所承,他不仅受郑玄等古文经学家博通兼采的注经方法和后来集解体的影响,也受到韦昭《国语解》和杜预《春秋左氏经传集解》以史注史倾向的影响。晋人挚虞和阎缵等人以补充缺略为主的注史方法,对裴氏更具有直接的先导作用”。胡宝国认为,南朝经学对史学影响的逐渐弱化以及魏晋时期众多史学著作的问世是裴注产生的背景,同时也不同意陈寅恪“合本子注”的观点(《〈三国志〉裴注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一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

  2.裴松之的历史考证学。杨翼骧和杨耀坤都认为,裴松之发展了历史考证学。伍野春的《裴松之的历史考证法》(《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2年第2期)是目前惟一专题探讨裴松之历史考证法地位和方法的论文。该文认为,裴松之的历史考证法是“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历史考证法”。其具体考证方法如根据有关人物行年活动,年龄,职官以及社会调查所得考证史实,对无法考证的史实采取存异或注明“未详”。

  3.裴松之的历史编纂学和史料学。学界对裴松之历史编纂学和史料学的研究较为薄弱,目前尚无专题研究论文,只有杨翼骧、李晓明等有关论文涉及此问题。杨翼骧认为,裴松之对待史料的态度是非常慎重的,他将裴松之对史料的审查归纳为以下几项:碑铭及家传不可轻信;作者妄加修饰之言不符事实;自相歧异的记载必有讹误;孤立的记载不足置信;敌国传闻之言不可轻信。李晓明认为,裴松之在历史编纂学和史料学方面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主张:第一,注意从史源学的角度观察和分析史料,并指出史料致伪、致误的原因;第二,努力从探讨史法、史例、史体入手,评断史实真伪,记载优劣,史实高下;第三,继承中国传统史学美德,注重史料的完备性,并注意收访的史料。

  4.裴松之的史学思想。杨耀坤认为,裴松之“发展了史学评议的风气”。李晓明认为,裴松之的史学思想贯穿在他以下几个方面的史学实践中:第一,坚持用历史主义态度审视历史;第二,品评历史人物能从实际出发,主张全面评价历史人物;第三,主张“近实”,反对“虚妄”,一切记载当以“有征”为准,以“理”为度。叶建华认为,裴松之史学批评的见解主要体现为“总括前踪,贻诲来世”,“诬罔视听,实史籍之罪人”,“列传之体,以事类相从”,“辩章事理,贵得当时之宜”(《从〈三国志注〉看裴松之的史学批评》,《晋阳学刊》1992年第1期)。李颖科认为,裴松之的史学思想“具有一种进步的社会历史观”,表现为他“反对空谈浮虚,主张求实致用”,“反对暴虐无道,提倡忠孝节义”,“反对任情褒贬,力主据事直书”(《论裴松之的史学思想》,《人文杂志》1996年第1期)。伍野春认为,裴松之的史学思想体现在他对魏晋史学的批判中,“实录”是裴松之史学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裴松之批判魏晋史学的基本原则(《裴松之评传》,第271页)。崔凡芝认为,裴注具有重要的史学指导意义:从增强史学社会作用的层面上,强调了史学在治国政策上的借鉴意义;从史学批评角度,对当时的史书纂写进行了反思与总结,对史家的主体修养和理论认识做了具体的纠正和引导;从总结史家运用史料中,提示出史料致误的原因和手段(《裴注的史学意义》,《史学史研究》1994年第4期)。

  台湾地区裴松之及其《三国志注》的研究以逯耀东的研究成果最为突出。逯耀东于1970年完成博士论文《论魏晋史学转变及其特色:以杂传为范围所作分析》。此后,他对论文的各论题进行了深入研究,陆续发表论文《裴松之与〈三国志〉研究》(《国立编译馆馆刊》1974年第3期),《裴松之〈三国志注〉引杂传集释》(《台湾大学历史系学报》1974年第1期),《裴松之与〈三国志注〉研究》(杜维运、陈锦忠编《中国史学史论文选集(三)》,台北华世出版社,1982年),《〈三国志注〉与裴松之三国志自注》(载《劳贞一先生八秩荣庆论文集》,1985年),《裴松之与魏晋史学评论》(《食货月刊》1985年第3,4期),《司马光〈通鉴考异〉与裴松之〈三国志注〉》(《台湾大学历史系学报》1997年)。逯氏将上述论文汇集为《裴松之与魏晋史学变迁》(台湾东大图书公司,1998年)。零星的研究成果还有黄大受的《〈三国志注〉与裴松之》(《东方杂志》1976年第1期),胡楚生的《略论〈三国演义〉与裴松之〈三国志注〉之关系》(《古典文学》1981年第3期),卢建荣的《裴松之历史评论的思想根源——兼论尊经传统的回应》(载《中国历史论文集》,第493至517页,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

  原载《中国史研究动态》200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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