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红光验尸体淤伤
【原文】
太常博士①李处厚②知庐州③慎县④,尝有殴人死者。处厚往验伤,以糟胾⑤灰汤之类薄⑥之,都无伤迹,有一老父求见曰:“邑之老书吏⑦也。知验伤不见其迹,此易辨也。以新赤油伞日中覆之,以水沃⑧其尸,其迹必见。”处厚如其言,伤迹宛然。自此江淮之间官司往往用此法。
【注释】
①太常博士:宋代官称,负责掌管礼、乐、郊庙、社稷之事。
②李处厚:人名,福建连江人,庆历二年进士。
③庐州:州名,治所在今安徽合肥。
④慎县:在今安徽颍上。
⑤胾(zì):大块的肉。
⑥薄:迫近,文中是“涂敷”、“覆盖”的意思。
⑦书吏:承办文书的官员。
⑧沃:浇。
【译文】
太常博士李处厚担任庐州慎县县令时,曾有人被殴打致死。李处厚前往验伤,用了往尸体上涂敷糟肉、灰汤等办法,都没有办法查出伤迹。
有一个老人求见,说:“我是县衙里的老文书,听说大人查不出尸体的伤迹,其实这不难辨别。
在正午的阳光下用一把新的红油伞罩住尸体,再往尸体上浇些水,那伤迹就一定会显现出来。”
李处厚照他的话去做,尸体的伤迹清楚地显露了出来。
从此以后,江淮一带诉讼验尸时往往使用这种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