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盘,薄熙来案庭审!
(节目导视)
审判长 王旭光:
被告人薄熙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解说:
一场历时5天的公开审理。
公诉人 杨增胜:
被告人薄熙来,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被告人 薄熙来:
说给我送三次钱的事情,是不存在的。
解说:
如此公开透明的大案审判。
薄熙来:
王立军就是我想问你一下,1月28号,你和我谈了几次话。
王立军:
每天我都要被你叫去两次。
解说:
庭审实录全部公开,公众关注身临其境,公诉证据,被告权利,每一个细节都在庭审中一一呈现。
《新闻1+1》今日关注复盘,薄熙来案庭审!
评论员 白岩松: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昨天在济南,薄熙来案一审宣判无期徒刑,如果要是不上诉的话,此案了结,如果上诉的话,也是他的权利。从公开庭审一直到一审宣判像一个大大的棋局,那这一个棋局如果是一堂公开的司法课的话,这堂课上的怎么?又会给我们什么样的一种启示?在其中我们有哪些进步?对未来又会产生什么样的期待?接下来,咱们共同复盘。
解说:
昨天上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审判长 王旭光:
被告人薄熙来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解说:
在一起见证了5天的庭审之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备受关注。
审判长 王旭光:
本案认为,被告人薄熙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接受唐肖林、徐明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收受唐肖林给予的财务。明知并认可其家庭成员,收受徐明给予的财务,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解说:
对薄熙来的指控第二项罪名是贪污罪。2000年,在薄熙来担任中共大连市委书记期间,安排时任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长的王正刚,具体负责大连市人民政府承担的一项上级单位涉密场所改造工程。2002年3月,工程完工后,该上级单位通知王正刚,决定向大连市人民政府拨款人民币500万元,王正刚随就该款如何处理,向已调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的薄熙来请示,并提议将该款留给薄熙来补贴家用,薄熙来同意,安排王正刚与薄谷开来商议转款事宜,后该款被转入薄谷开来指定的账户,由他人代为保管。
审判长 王旭光:
薄熙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