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CDO是由Drexel Burnham Lambert I在1987年发行的。十几年后,CDO成为快速发展的资产证券之一。CDO快速的增长是收到众多理财经理,基金经理,保险公司,投资银行,退休基金的青睐。最关键的是,2001年 David X. Li介绍了Gaussian copula models,提供给CDO快速的定价方式,使CDO能够广泛的在市场流通。根据Securities Industry and Financial Markets Association,2004年CDO总共发行1570亿美元,2005年—2720亿,2006年5520亿,2007年5030亿。
CDO因其参考实体的性质不同,又大致可分为两大类:CBO(Collateralized Bond Obligations)和CLO(Collateralized Loan Obligations),两者的主要差别在于CBO的资产群组是以债券债权为主,而CLO的资产群组是以贷款债权为主,虽然CBO和CLO在本质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两者在产品设计时所采用的技术仍然差异颇大,尤其CLO中的银行贷款的诸多特性,使得CLO在信用分析、法律程序或现金流量分析上更加复杂,其相异点归纳如下:
物联网的概念是在1999年提出的。物联网的英文名称叫“The Internet of things”,顾名思义,简而言之,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这有两层意思:第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第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严格而言,物联网的定义是:通过射频识别(RFID)、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
原理
物联网是在计算机互联网的基础上,利用RFID、无线数据通信等技术,构造一个覆盖世界上万事万物的“Internet of Things”。在这个网络中,物品(商品)能够彼此进行“交流”,而无需人的干预。其实质是利用射频自动识别(RFID)技术,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实现物品(商品)的自动识别和信息的互联与共享。
根据Thomson金融数据公司的统计,从2000年3月至2001年3月,共有19家互联网公司采用了“毒丸术”,互联网门户Yahoo、孵化器 Internet Capital Group和Divine Interventures、在线音乐网站(Musicmaker.com)及互动电视公司TiVo最近都采用了"毒丸"战术。
追溯“毒丸术”的历史,可知其起源于股东认股权证计划,这一计划授权目标公司股东按照一种很高的折价去认购目标公司的股票的认股权证(flip- in pill:中性反应的毒药丸子),或者是认购成功收购公司股票的认股权证(flip-over pill:烈性的毒药丸子),与搜狐的股东权益计划对照分析可知,其“毒性”是二者兼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