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年来被查处的官员腐败案件中,一个突出的现象是:不少贪官一边招权纳贿,一边大搞权色交易,贪官与绯闻如影随形,仿佛结下了不解之缘。一些腐败也通过“八卦”或者是借用“流言蜚语”、“闲言碎语”从而得以曝光。八卦已经不单单是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如今更已经成为了一把反腐利剑。这就是所谓的八卦反腐。
2011年6月21日,新浪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网友颇受关注,这个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的20岁女孩,其认证身份居然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其真实身份也众说纷纭,有网友称她是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的女儿,由此引发很多网友对中国红十字会的非议。可以说“郭美美事件”的出现,暴露了红十字会的许多的历史问题,也开创了一种新的“反腐方式”,通过八卦和一些流言蜚语中暴露出来的蛛丝马迹,揪出那些隐藏的腐败和贪官。于是就有了“八卦反腐”一词。
说到贪官,必有情妇;说到女贪官,必有以色谋权;说到学生,必有同居,而说到女大学生,必有“二奶”现身。反腐败似乎成了某些媒体手中一张“底牌”,只要高举“捉贪官”的大旗,高喊“捉奸夫”的口号,就可以大行其道,畅通无阻,竭尽“性闻”之能事。不知道这样的报道,到底是满足某些无聊看客的眼球,还是属于媒体的爆炒爆作?图的是多卖些报纸,多赚些点击率,还是要带给公众严肃的反腐信息和警示教育?
其实,这是一种媒体在浮躁环境中法律意识的缺失。在人们的印象中,媒体的从业人员属于高知群体,法律意识会高于普通人。然而,在采写反腐败新闻中却出现了截然相反的情况,某些媒体眼睛盯住一个“性”字,在见光的官员腐败案件中,“逮”着一个情妇比吃肉还高兴。
贪官也是人,享有法律规定的私权,包括名誉权、隐私权等,需要媒体从业人员在采访过程理性对待和慎重考量,不能“见到鸭子就是猫”。可以这样说,以满足大众猎奇心理为借口,一味地追求点击率和曝光点,对于公众来说一种不良的误导,反腐这样的严肃主题过多地掺入了娱乐因子,效果就会适得其反。 |